不公平的电信资费改革计划_电信论文

不公平的电信资费改革计划_电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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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主管电信资费政策的信息产业部和国家计委在北京联合召开了两天邮电资费调整听证会。这是价格法实施以来由国家部委主持召开的有全国性意义的第一次价格听证会。在会上,一些与会代表和专家对方案提出了尖锐批评,电信资费调整方案的很多内容最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这次电信资费调整的内容共分四个部分:移动电话由主被叫双向计费改为主叫单向计费;调整市话资费;调低出租电路资费;调低国际及港澳台电话资费。

对移动电话由主被叫双向计费改为单向计费的分析。方案主要内容是:移动电话作被叫不再收取通话费,本业务区内主叫通话费由原来的每分钟0.40元调至0.50元,漫游通话费由每分钟0.60元调至0.70元。移动电话相互通话以及移动电话与固定电话通话,所发生的长途电话费仍按原办法计收。固定电话拨打移动电话收费每分钟0.26元,其中0.20元结算给移动电话公司。国际漫游仍按双向收费,资费标准不变。这是一个双向、单向收费同时存在的混合方案。因为与移动电话有关的国内长途和国际通话仍按原来的双向办法计费。

信息产业部人士对方案的解释说,此次资费调整的依据是成本。也就是说,资费水平是按成本制定的,可以补偿成本。但听证会现场中国联通代表发言声称,联通手机每分钟的通话成本是0.7-0.8元;中国电信代表在回答提问时也说其手机通话成本每分钟在0.7-0.8元左右。这两个数字都远高于单向收费的每分钟0.50元,如果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所说属实,在手机双向收费改单向时大幅降低资费水平,使手机收不抵支,就会严重损害移动电话业的健康发展。对手机资费的下调是以固定电话资费大幅度上升为条件的,实际上是将原来向手机收取的部分费用转嫁给了固定电话用户,加重了固定电话用户的负担。手机单向收费还会产生固定电话对手机的回叫问题。

对调整市话资费的分析。方案:取消市内电话附加费,将市话通话费调至每3分钟0.20元,不再上下浮动20%。信息产业部认为,1997年我国市内电话平均每次通话成本已达每3分钟0.24元,目前市话通话费中准价是每3分钟0.12元,市话严重亏损。原邮电部解决市话严重亏损的办法是交叉补贴,用盈利的长途收入补市话。随着中国电信体制改革,长途对市话的补贴应逐渐减少,市话应依靠自身收入维持发展。因此,应提高市话收费水平。

据了解,从整个电信业看,1997年纯盈利405亿元。在目前国民经济各行业中,电信业是最赚钱的行业之一,这是没有争议的事实。电信业务主要是固定电话的市话、长途,手机的本地电话、长途和国际电话。在整个电信行业利润非常丰厚的前提下,作为基础的市话如果赔钱,那其它业务一定大赚。在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两种情况:第一,其它业务的大赚是以市话赔钱作前提的,因此市话亏损就应该由其它业务的盈利来补足。市话本身用大幅提价补亏,其它业务就应该大幅降价,而在本方案中只涉及了市话资费的提高。第二,市话亏损,很可能是各业务之间不合理的结算引起的,由于各种业务如何结算是在中国电信内部进行的,我认为,市话亏损就亏在对市话不利的结算方法上。

从另一个角度上说,说提价是补偿市话成本上升也很难说得通。从常识说,市话近年来的平均成本应该是下降的。这是因为:一是邮电部门的职工没有增加,而且略有减少。1996年年底是115.4万人,1997年底是114万人。在总人数中,基本是邮政电信各占一半。二是由于技术的进步,交换机容量大幅增加,技术进步应该是导致单位成本下降的。三是近年市话用户在成倍地增加,市话用户1996年年底是4279万户,目前已8000多万户,增加了一倍。在人员变动不大、技术大幅进步和经济规模扩大的前提下,电信成本增加只能有两种解释,经营严重不善,或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太大。如果不存在这两种情况,所说的成本就是不实的。因此在此建议有关部门,对电信各种业务的具体盈利情况、成本情况及各种业务的互相结算应作细致的调查。

大幅提高市话资费,对我国电信业的健康发展是非常不利的。这是因为:第一,目前我国电话本来就存在冷用的局面,提高话费,费用增加,用户会更加少用,会加重冷用局面。第二,未来电话增加使用量的一个主要来源是上网,费用增加会使上网的人减少,上网的时间减少。这不仅会使电话网络本身丢失了一个巨大的市场,而且会严重损害因特网甚至整个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目前市话资费水平相差很大,而且各地居民收入水平相差也比较大,将全国市话收费水平统一,不符合目前的国情。

对移动电话入网费、固定电话初装费调整方案的分析。方案:移动电话入网费指导价调至1000元以下;将固定电话初装费指导性标准降至1000元以下。住宅用户同址安装两部以上固定电话,从第二部起不再收取初装费。

将移动电话入网费、固定电话初装费指导价降至1000元以下,只在很少的地方有实际意义,因为很多地方实际上早已降到这个水平以下。从手机入网费来说,有的地方加上优惠条件,实际上入网费已为0。固定电话初装费,根据有关资料,在1998年1-10月平均每部已降至1000元左右。从上述情况看,下调的幅度不够,达不到刺激消费的目的,没有实际意义。

移动电话入网费和固定电话初装费的下调,会促使用户的增加和现有资源的有效利用。从固定电话来说,目前局用交换机容量有1.3亿门左右,而市话用户仅8000多万,闲置能力有5000万左右。如果这些现有资源都被利用,按初装费500元一部固定电话计,电信部门仅此一项即可收入250亿元。电话装了就要交月租费和通话费,这两项以每部每月收45元计,一年是275亿元。目前我国电话普及率只有10%不到,即使城市也只有30%不到,电话市场是不缺用户的,关键是怎样让用户装电话。目前将大量的通信能力闲置,不算可能产生的其它社会和综合经济效益,即使对电信经营部门自己,也是巨大的损失。因此建议,更大幅度降低固定电话初装费。如果保留移动电话入网费、固定电话初装费还有必要,就不能采用指导性费用标准的办法,而应采用指令性标准。指令性标准全国不一定一致,可以根据各地情况,划分为几个档次,不同地区适用不同的指令性标准。

在这里强调指令性,是为了有利于开展竞争。以固定电话为例,将电信资费定为1000元以下的指导性标准,中国电信完全可以在有竞争的地方1元不收,而在没有竞争的地方收上1000元。中国联通目前的实力很小,不可以在全国和中国电信展开全面竞争,这使中国电信可以用地区交叉补贴的办法和中国联通竞争。若再考虑上中国电信现有的5000万门闲置交换机容量,这些交换能力在过去高初装费时成本早已收回,可以一分钱不收放出去,中国联通就更没办法竞争了。因此,应将手机的入网费和固定电话的初装费由指导性标准改为指令性标准,并应允许中国联通资费比中国电信低10%-20%,这样才有利于竞争的开展。

对调低出租电路资费和国际及港澳台电话资费的分析。方案:将出租电路资费平均下调17%,数字数据电路资费平均下调23.7%,数字电路资费下调57.4%。国际电话资费标准由原来的12级简化为两档,一是将除中东地区国家外的亚洲国家和地区,凡每分钟高于12元的全部调至12元,低于12元的不动。二是其它国家和地区全部调至每分钟15元。这个方案对电路租户和国际电话用户都有很大的好处,有利于租用中国电信电路的企业发展。

但是方案和国外电路出租资费和一些国家的国际电话资费水平相比,调整后我国电路出租资费和国际电话资费标准还是偏高的。例如,出租电路以2兆数字数据电路为例,降低后的平均资费水平仍是美国出租同样电路资费标准的5倍左右。降低后的国际电话资费我国打往美国是每分钟15元,而美国打往我国内地每分钟只有5元左右,国际竞争能力提高得有限,不会使现在大量存在的国际电话回叫问题减少。

将这个电信资费改革方案放在更大宏观环境下观察,我们会发现方案存在以下严重的不足:一是方案有浓厚的维护并增加电信部门尤其是中国电信利益的特色。比如说,对可能亏损的市话要求提高话费标准,对全国事实上已经下降到1000元左右的移动电话入网费、固定电话初装费给了一个对消费者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的1000元以下的指导性资费标准,在给手机用户一定的资费下降好处的同时,用提高固定电话资费的办法可能将损失已经捞了回来。这些都对中国电信有利。二是方案不利于竞争的开展。在前文对初装费的分析我们已经涉及到这方面的内容。还有两点须注意:方案没有给中国联通任何优惠,是让中国联通在和中国电信一样的资费政策下竞争,这对处于劣势地位的中国联通是不公平的;方案没有给其它无线寻呼、因特网经营者在租用中国电信电路时和中国电信下属的无线寻呼和因特网经营者同样的享受资费政策的权力。竞争不能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也就不利于电信作为一个产业的健康发展。三是方案没有转变目前电信资费严重不合理的结构,不是设法用增加用户对电话的使用量来增加电信部门的收入,仍用提高资费水平的办法补偿亏损,使资费调整对企业的改善经营没有刺激作用。四是方案未注意目前全国电话资费水平不一、收入水平不一的现实,将市话标准固定,没有照顾地方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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