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忙忙碌碌”政策研究综述_抗日战争论文

蒋介石“忙忙碌碌”政策研究综述_抗日战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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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攘外必先安内”是“九·一八”事变后,蒋介石处理内政外交的基本国策。由于这一政策带有鲜明的阶级性,因而海峡两岸的学者始终对其予以不同的评价。近些年来,随着抗日战争史研究的深入及两岸学术交流的扩大,在良好的学术气氛中,两岸史学界对这一政策分别进行了更为全面、实际的研究和评价。在台湾学术界的一些文章中,也并非像过去那样持一味赞美的观点,而建议对这一“谋国”手段是否合宜有效进行评估检讨;大陆学术界也不再将这一政策简单地归为投降战略,解释为根本不抵抗或绝不抵抗政策,而是更为具体地列举大量资料对在这一政策指导下,国民政府的抗日思想、行动及后果给予全面、深入的评价。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本文现将近几年来有关这一问题研究、讨论的主要情况介绍如下。

一、“攘外必先安内”政策是何时提出的

一种看法认为,蒋介石明确地公开提出“攘外必先安内”政策是在“九·一八”事变之前。1931年7月23日,蒋介石在南昌发出《告全国同胞书》,提出:“惟攘外应先安内,去腐乃能防蠹。”“故不先消灭赤匪,恢复民族之元气……则不能御侮”①。这是“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第一次被正式提出。

另一种看法认为,蒋介石的这一政策是在“九·一八”事变之后才提出的。“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的不抵抗政策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抗日怒潮,加之国民党内部各派系之间的分裂、斗争,使蒋介石不得不提出“攘外必先安内”政策,作为他处理对外对内关系的准则②。1931年11月30日,蒋介石在顾维钧就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的宣誓就职大会上,提出“攘外必先安内,统一方能御侮。未有国不统一而能取胜于外者。”③从而正式提出了这一政策。

认为蒋介石在“九·一八”事变之后才提出或宣布“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的主要根据,是蒋介石50年代在《苏俄在中国》一书的第一编第三章第四节中写到:“……我乃于淞沪停战之后,宣布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这样写的原因,第一,是强调了“剿共”、反共;第二,1931年7月提出的“安内攘外”政策并未成为国民党的基本国策。因为“九·一八”事变后,在全国抗日浪潮的冲击和国民党内部反蒋派的进逼下,蒋介石辞职下野,他的“安内攘外”政策并未得到实际执行。1932年《上海停战协定》签订,中日矛盾暂时得到缓和,蒋介石立即重提“安内攘外”政策,并使它上升为国民党的基本国策。

对“安内攘外”政策提出时间有不同看法的另一原因是,1931年7月蒋介石所提是“攘外应先安内”,而到1931年11月30日,蒋介石在演讲中第一次把“攘外应先安内”改为“攘外必先安内”。一字之差,实际上是对“安内”作了进一步强调。由此可见,认为“九·一八”事变后蒋介石才提出“安内攘外”的观点,主要是指这一政策成为国民党的基本国策并得到切实的贯彻实行而言的,而这一政策的最初提出,还是在1931年7月。

二、如何评价“攘外必先安内”政策

近些年来,史学界从不同角度对这一政策作出了解释与评价。现分别介绍如下:

1.“攘外必先安内”与民族统一问题 在如何评价“安内攘外”政策问题上,争论的焦点之一,是这一政策与民族统一的关系。对此,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是采取肯定的态度。认为“九·一八”事变后,中华民族遇到近代以来最严重的民族危机,与抗日救亡斗争相关,中国面临着争取国内统一的迫切任务,这是发动全面抗战的必要前提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即时抗战”论者把对日宣战当作实现国内统一的手段,他们反对蒋介石的“攘外必先安内”政策,主张立即对日宣战,以“借对外的机会来解决内政问题”;中国共产党此时也提出了推翻国民党统治,建立全国性的苏维埃政权的方针。这些主张是与“九·一八”后和平、民主、统一的社会政治潮流不相适应的,因此未能取得社会各界多数人的赞同。因为人们普遍认为,必须首先实现国内统一,才有可能发动对日抗战。所以,如果单就统一与抗战的相互关系而言,国民党、蒋介石将安内(统一)视为攘外(抗日)的首要前提,符合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与中国社会各界绝大多数看法也是相似的④。

与此针锋相对的观点则认为,上述“统一是抗日前提条件”的基本观点是错误的。“九·一八”事变后,要作到全民族一致抗日,只有处于执政地位的国民党停止“攘外必先安内”的内战政策。毛泽东早就批驳过“统一是抗日前提条件”的错误观点,指出:“现在最严重的问题是一些人还在那里继续进行他们个人的武力统一中国的计划”,深刻地揭露了蒋介石借统一之名,行专制独裁之实的阴谋。周恩来也曾明确指出:“攘外必先安内”实际上就是内战的方针。历史表明,蒋介石在政治上用以打击共产党的主要武器,就是“统一”这个口号。他企图用“统一”的名义,消灭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武装力量⑤。

相同的观点进一步指出,蒋介石竭力强调统一,强调作为中国军队的统帅,他之所在便是政府之所在,抗战中心之所在。这样,就自然地把自己封为中国抗日的当然领袖,其最终的结论也就是要求全国民众统一在他的“攘外必先安内”的意志之下,先集中力量去消灭共产党和地方军阀势力,而后再去抗日。在此之前,中国的对日战略也只能以忍让妥协、屈辱求全为指导。蒋介石所急于说明的是,他所指出的路便是中国走向抗日成功的唯一途径,为了安定后方必须“剿共”,为了集中力量必须镇压异己⑥。

问题很清楚,如果仅就抗日需要集中国力而言,国民党标榜“统一”无可非议。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究竟是统一在民主的基础上,国共合作抗日,还是统一在专制的基础上,让国民党消灭共产党?显然,当时蒋介石主张的是后者。这种“统一”是共产党决不可能赞成、允许的。回顾历史,共产党并不反对真正的国家统一,并一贯主张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和平、民主、抗战,这是和蒋介石的主张完全不同性质的两类国家统一观,真正代表着广大中国人民的民族利益。因此,认为“安内攘外”符合当时中国实际、符合人民意愿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2.“安内”的具体内容及其评价 关于“安内”的具体对象,有的文章指出,蒋介石在不同的时间和条件下,对“安内”内涵的解释有所变化。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国民党新军阀连年混战。蒋虽获胜,但各派反蒋势力并未真正降服,蒋也曾二度被迫下野。尽管淞沪抗战后蒋汪合作,但蒋介石为了巩固他的独裁统治,不得不费很大力气来翦除国民党内部的反蒋势力和化解国民党内部的矛盾⑦。从“安内攘外”的产生看,当时的所谓“安内”,其对象当然包括共产党,但并不仅限于此。在蒋介石集团看来,经过三次军事“围剿”之后,共产党“主力多已摧毁”,往后虽“仍须努力清剿,勿使功亏一篑”,但“当前安内之急务,则还在平息内部冲突”,即解决两广问题,以便实现“国家的统一”⑧。直到蒋汪合作之后,在1932年3月6日国民党中央四届二中全会上,蒋介石强调了“倭寇深入,赤匪猖獗,吾人攘外,必先安内”,一方面语气上把过去的“应先安内”改为“必先安内”,另一方面,“安内”也变成只是“剿匪”,即专指中国共产党,这是国民党“安内攘外”政策的发展⑨。

有的观点指出:从南京国民政府成立起,蒋介石就认定活跃在他的统治地盘内,并且公开打出革命大旗,宣布要推翻国民党政府的中国共产党苏维埃政权及其武装是他的死敌,必欲剿灭后而甘心。由于阶级利益的根本对立,蒋介石集团与共产党的矛盾不可能用和平方式解决,亦不可能像蒋介石与地方军阀之间那样可以共存,调和于一时而让南京方面“缓图”,国共矛盾是南京政府面临的首要矛盾,因此,“剿共”便成为蒋氏的首要目标。“九·一八”事变前两个月,蒋介石虽然表示了他把“围剿”江西与广东处在同等重要位置的态度,但“九·一八”事变发生后翌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就通过决议,决定对“危害民族生存之赤匪必须根本铲除”,而对广东方面则可以采用笼络手段,使广州国民政府合并于南京国民政府。这种变化证明,蒋介石及其政府反共产党的原则在当时是不能更改的⑩。因此,“安内”从始至终基本是针对中共而言的。

对“安内”应如何评价?有的文章认为,“安内”是达到“攘外”的过程。本身亦具有目的,而最后目标是“抗日救国”。就“安内攘外”政策内在逻辑的发展来看,“安内”是手段,在实行过程中必须是先发生的,其最后目的则是指向反帝国主义,以争取民族生存、国家独立。在政策的连贯性上,“安内”与“攘外”是在同一方向上,仅是步骤先后次序有别而已。在1935年前后,随着“剿共”军事形势的变化,经济、国防建设的逐步加强,国民党内部团结意识的增进,国民党政府施政重心的光谱从偏向“安内”的一端移向“攘外”的一端,是十分正常的现象。而且,1935年以后的“攘外”比重增加,正是得力于前期的“安内”举措。如果后期的“攘外”措施有值得肯定之处,则不应完全否定前期的“安内”努力(11)。这种观点代表了台湾学术界对此问题的一种看法。

绝大多数学者则认为,所谓“安内”,体现了鲜明的阶级性。在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中,国民党采取了民族斗争服从于阶级斗争的政策,从维护统治出发,以革命人民为主要敌人,正体现了其反共反人民的阶级本性(12)。“攘外必先安内”即先集中力量镇压国内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与国民党内各种异己势力,而后再去抗日。这在当时情况下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民族都是有百害而无一益的。为了“安内”,蒋介石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对日本人的侵略挑衅妥协退让,因而受到全国人民的抨击与唾骂,而日本人却利用这些时机不断地加深对华侵略与扩张(13)。其结果,正如1935年王造时所说:“政府根据这个政策,所以不派大军北上收复失地,而调动三十万军队去围剿共产党……误国害民,人民不满,只能是外固没有‘攘’,内更不能‘安’”。从“安内”的角度来评价,这后一种观点是更符合历史情况的。

3.“攘外必先安内”与抗战的关系 在执行“攘外必先安内”政策期间,国民政府是否有抗战思想及抗战准备?这也是关于这一政策评价中认识分歧很大的一个论题。对此,台湾和一些国外学者持完全肯定的态度,认为“攘外必先安内”是后退决战的正确原则,“争取到了四年充实国力的时间”,是“以空间换时间长期抗战战略的实施”(14)。还有的文章认为,“安内攘外”论是代表构成抗日民族主义上层部分的国民党性质的民族主义的一种“抗日论”。它基于总体战思想,站在对日战争是长期持久战的判断上,强调内地、后方的意义。蒋介石讲,日本考虑到四川、云南、贵州三省“如果被统一,成为中国复兴的根据地,不仅不能三年灭亡中国,即使用三十年也不能打败中国,因而感到非常不安。”这种重视后方、内地的思想,反映了要求保存根据地的资产阶级利益,是作为政府权力的国民党政权,为了抗日这一国民性课题掌握在自己领导权之下而建立的政治路线,所以,“安内攘外”包含了为抗日而进行建设的思想(15)。

从抗日思想理论方面,有的文章分析了蒋介石1934至1935年写的一系列文章,认为蒋在这些文章中基于对中日矛盾和国际形势的分析,指出了中国准备抗战的必要性、紧迫性以及能够战胜日本的基本条件,论述了准备抗战的、目标、内容及主要战略战术,提出了在最低限度内忍让和周旋的基本策略,以及超过最低限度不惜一战的最后决心(16),从而说明蒋介石在执行“安内攘外”政策期间具有抗战思想准备及抗战战略策略。

有的观点认为,总的说来,蒋介石还不是一个甘心做亡国奴、甘心做儿皇帝的人,在这点上他是根本不同于汪精卫的。蒋介石在抗战时期,不但没有屈服于日本帝国主义,对他后来的后台老板美国,也并非事事屈从。蒋介石把“安内”摆在第一位,“攘外”摆在第二位,认为只有“内安”而后才可“攘外”,“安内”之时,也并不排除一定的“攘外”,一定的抵抗。而这种抵抗的目的,是为了求得对日妥协,让他先去完成“安内”。正因为如此,“九·一八”事变后,他对马占山在嫩江抗战,曾有一定的褒奖;对十九路军在上海抗战,开始是认可的,对长城抗战也并非一开始就反对,对1936年11月的绥远抗战,最初也曾积极支持。此外,从“九·一八”后蒋介石对国防建设的态度看,“攘外必先安内”也并不是绝对排斥抗战。可以看出,蒋介石在执行“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的同时,也在准备抗日(17)。

不同的观点则认为,蒋介石的所谓“安内攘外”政策,实质上是“安外攘内”政策。其“攘外”是假,“攘内”是真;“攘外”是手段,“攘内”才是目的(18)。“‘攘外’不过是掩饰妥协,安抚群众的一种虚招”(19)。

有的文章进而指出:“攘外必先安内”是对外妥协投降政策。“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遂命令东北军“为免事件扩大,绝对抱不抵抗主义!”由于国民党的对日政策,仅103天东北即告沦陷,1932年上海事变,国民党又破坏十九路军的抗战,结果向日本投降,签订了上海停战协定,随后又与日本订立塘沽协定与何梅协定,东北大片领土又名存实亡。因此,国民党实行“攘外必先安内”的结果,所得是丧师失地,内乱不止(20)。历史已作出结论,蒋介石的“攘外必先安内”政策,不存在任何半点合理性,它是反共独裁、亡国灭种的政策(21)。

关于国民政府在执行“安内攘外”政策期间的对日备战问题,有的观点认为,“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已觉察到日本侵占中国的野心,因此,在集中力量“剿共”的同时,也开始从事一些抗战的准备。除在外交、财政、经济、教育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外,特别加强了军事和国防方面的准备工作。如:积极整编扩充军队,使战斗力得到提高;加紧国防工程建设,构筑国防工事,以南京为中心,逐步向国境线推进,中日全面开战前,江苏、浙江、山东、河南等地区的国防工事已大致完成第一期工程;加强了军事后勤准备;着手制定国防作战计划,并根据中日之间军事对比的分析,提出持久战和消耗战的战略方针。国民政府的抗战准备,存在着很大的片面性及本质的缺陷,但尽管如此,它能认识到国防的重要并加紧抗战准备则是一大进步,其在国防上的许多措施是值得赞许的(22)。

类似的观点指出:国民党的国防建设虽然进展缓慢、魄力有限、功效甚微,但其意义在于,打破了日军速战速决,企图在三个月之内灭亡中国的美梦,使中国经济富庶、工业较发达的上海、江浙、武汉等地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仍可通过长江等水路撤往西南大后方,奠定了长期抗战的经济基础(23)。

不同的观点认为:1935年以前南京政府对日战略方针的中心是想以政治和外交的手段来尽可能地避免对日开战,以赢得时间,而将全力用于内战。故而在这段时间内基本谈不上什么国防战备设计。在抵抗日本侵略方面,国民政府虽也进行过“一·二八”战役、长城之役,但这些战役都是短期的局部抗战,而且都是在中日“和谈”之中进行的,并都以中方让步求和,日方步步进逼而告结束。如果说1935年以前国民政府在对日国防准备方面也做了些工作的话,那充其量只进行了一些零星的工作,而且这些工作局限于一些先期的规划与设计。南京政府对日真正备战是1935年以后的事,即在1936年底到1937年初,国民政府才真正确立抗战路线,在此之前的1934至1936年,国民政府在作战计划中始终是以反共内战作为主要内容的(24)。

还有的文章指出:蒋介石对“安内”不惜血本,对“攘外”只停留在口头上,基本上没有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国防建设。蒋介石政权建立后,因忙于“剿共”和削弱地方实力派,将主要精力放在江西、陕西,而华北、东南的国防都不被提上议事日程,并无构筑预防外敌入侵的国防工事的设想。而且当日军占领东北后,华北仍无构筑任何可供依托的坚固工事,从山东到江苏沿海海岸,也没有任何防御设施。虽然随着日寇的步步进逼,国民党政府对国防建设作过筹划,但由于实行“安内攘外”政策,因此,国防建设大多停留在计划上、口头上(25)。

综上所述,认为“安内攘外”是一种“抗日论”,从而给予全面肯定的观点,完全否认了这一政策带来的一系列消极后果,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但是,认为这一政策就是投降卖国战略,予以全盘否定的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据有的材料说明,即使在1936年以前,国民政府在执行“安内攘外”政策的同时,也作了一定程度的战前准备工作,也在准备抗日,这是应该肯定的。“安内攘外”实质上是对外的妥协战略,但妥协不是为了最后投降,而是为了“谋和”以求苟安。因此,不应将这一政策与投降卖国等同起来。

4.“攘外必先安内”与蒋介石的民族主义 如何认识蒋介石的民族主义,是评价“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的一个新角度。蒋介石为什么最终放弃了这一政策,转向对日抵抗?传统看法认为,蒋介石改弦更张走上联共抗日道路是被迫的,这主要是全国抗日运动的高潮对蒋介石的冲击,不抗战,就无法维持其统治。其次是美、英帝国主义的外部压力和日本加紧侵略中国,使蒋日矛盾激化。近年来,大陆史学界有人提出,上述条件是蒋介石转向抗日的“外部条件”;蒋介石转变的“决定因素”和“基本依据”是他的主观条件,即“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的民族主义感情”。

认为民族主义思想是蒋介石转向抗日的内因的观点,着重从蒋介石个人的主观因素、思想观念方面进行了探讨,指出: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从其一成立起就处于与日本相对立的位置上,这并非是蒋氏及其政府自觉要与日本作对,而是中日间不可调和的矛盾造成客观局势之必然。因为蒋介石建立统一的中国政府计划本身就与日本的侵华灭华目标相对立。作为一个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的民族主义者和一个具有极强领袖欲及专制独裁作风的蒋介石,他最终将不能容忍日本人对他政权的蔑视与破灭和对中国的毁灭而走上抗日之途,这就是他后来领导中国抗日并取得最后胜利的内因(26)。

相似的观点也对蒋介石的民族情绪给予了肯定的评价。认为自“九·一八”事变始,蒋介石始终没有放弃“攘外”的口号和准备,并始终将妥协限定在“不丧失国家人格损害国家主权”这个“最低限度”内,宣布“对于日本交涉,以决不屈服于丧权辱国之条件为主旨”,承认中日战争是一场“民族战争”,也讲“要救国、要雪耻”,“使国家和民族达到独立平等的目的”。关于蒋介石的这种具有民族性的一面,张学良当时已经看到了,他在1936年与周恩来的延安会谈中明确表示:在国民党要人中,他只佩服蒋尚有民族情绪和领导能力,并建议中共联蒋抗日。这一建议得到中共中央的重视,成为促成中共中央在4个月后作出逼蒋抗日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蒋介石的对外敌入侵的态度有很大的妥协性,然而在日本要灭亡中国的情况下,强调救国无疑是正确的,正因如此,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蒋介石对日态度日趋强硬,并最后进入了抗日的轨道(27)。

不同的观点认为,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对日政策的转变,是全国团结抗日局面实现的重要条件。但是,这种转变确实是被逼出来的,并不是蒋介石一贯的民族主义感情发展的自然产物。蒋介石自己的某些豪言壮语,并不能说明他的民族主义感情,而只是像黄郛夫人沈亦云所说“人人知不能战,而不敢言不战”的当权派的矛盾心理的反映。因此,对蒋介石的民族主义应如何认识与评价值得深入分析。

在殖民地被压迫民族中,包括统治者在一定程度上反对外国侵略者的民族主义,是有利于民族解放事业的,是有进步性的。但,在肯定蒋介石的民族主义的同时,也必须具体分析蒋介石的民族主义中的妥协性、依赖性、阶级性和片面性。日本史学家把这种民族主义称为“代表构成抗日民族主义上层部分的国民党的民族主义”是有道理的。蒋介石集团的反共反人民性,并不会因为实行民族主义政策而有所改变,其变化的只是策略和手段(28)。蒋介石对待外国侵略者的态度和抵抗程度,取决于对其统治权的影响程度。当蒋介石坚决执行“安内攘外”政策时,更多地表现出民族失败主义和对帝国主义依赖的软弱性格,只有当他实行抗日政策时,才表现出一定的民族主义精神。不区别情况,不从他对日态度实际中看其表现,笼统地称赞其所说的民族主义,似乎值得研究(29)。

在这个问题上,应实事求是地承认蒋介石民族主义的进步意义,因为正是这种民族主义,是使蒋介石最终不能容忍日本的侵略,放弃“安内攘外”政策,从而走上抗日道路的内因。同时,也应客观地认清蒋介石民族主义的局限性。这突出地表现在“安内攘外”政策正是蒋介石囿于统治集团私利而无视民族根本利益的表现。因此,像过去那样笼统地说他是民族英雄或是卖国贼都是不准确的。可以说,蒋介石的民族主义在不同的外部条件作用下有着不同的表现,而在他放弃“攘外必先安内”政策,转向联共抗日之时,才是他民族主义情绪表现最突出的时候。

综上所述,对“攘外必先安内”这一争议性颇大的论题,如果从制订这一政策的背景、目的;这一政策的实践过程、效果及蒋介石本人思想特点、立场看,“安内攘外”在本质上具有独裁、妥协的性质,是应被否定的。但是,在执行这一政策期间,蒋介石及国民政府的抗战思想、物质准备,所表现出的民族意识,是不应一概否认的。

近年来,虽然在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中,出现了一些新的视角、新的观点,但仍存在着不少值得进一步分析、推敲的难点、空白点。诸如:“安内攘外”政策与国民政府总体战思想的关系;从社会学及阶级性角度论“安内攘外”能获取一部分民众支持的原因;列强对日姑息政策与“安内攘外”政策的对外依赖性;“安内攘外”与国民党抗战理论分析;关于国民政府抗战准备的更详尽的统计资料及分析……。解决这些问题,可以使对“攘外必先安内”这一政策的评价更为准确、更为接近其本质。这些,有待于两岸大量档案资料的互相公开,也有待于专家学者们的进一步努力。

注释:

①⑤(21)刘庭华、岳思平:《抗日与统一和“安内攘外”》、《中共党史研究》1994年第6期。

②黄起元主编:《中国现代史》(上),河南人民出版社,第351页。

③(20)何华国:《国民党“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的实质及其转变的意义》,《湘潭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

④贺新城:《论九一八事变后的中国统一问题》,《抗日战争研究》,1994年第1期。

⑥⑩(13)(24)(26)马振犊:《惨胜——国民党正面战场大写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第6-7、第3、第21-22、第53、第2页。

⑦⑨(29)王维礼、程舒伟:《关于南京政府“安内攘外”政策的评价》,《中共党史研究》1993年第3期。

⑧(22)(27)陈先初:《从“安内攘外”到联共抗日》,《抗日战争研究》,1992年第2期。

(11)谢国兴:《所谓“何梅协定”——兼论“攘外必先安内”》,《抗日战争研究》,1993年第3期。

(12)(28)王维礼:《关于评价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的若干问题》,《中共党史研究》,1990年第5期。

(14)吴相湘编著:《第二次中日战争史》(上册),第25、第22页。

(15)(日)池田诚:《抗日战争和中国民众》(第三章),党史研究资料1988年第5期。

(16)熊志翔:《论国民党准备抗战思想的形成》,《湘潭大学学报》1989年第3期。

(17)李良志:《度尽劫波兄弟在——战时国共关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2月版,第22-23页。

(18)周建超:《蒋介石与“攘外必先安内”》,《党史研究与教学》,1994年第2期。

(19)王维礼:《抗日救亡与“安内攘外”》,《革命春秋》1992年第4期。

(23)陈谦平:《试论抗战前国民党政府的国防建设》,《南京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

(25)赵三军、庞莉华:《“安内攘外”与“七·七事变”》,《河北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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