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国高等教育概况_研究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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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07)02-0001-10

回眸2006年,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发生了一系列令社会广泛关注也让人们争论不休的事情,这里面既有对高等教育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也有对高等教育改革具有预警作用的事件。通过对这些事件的归纳、总结和分析,不难发现,2006年是我国“十一五”计划实施的第一年,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战略进行较大调整的一年:高等教育重心下移,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加快;从以往单纯注重数量增长,转向注重质量提高;民办高校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国际化步伐加快;国内高等教育正式介入国外资本市场。同时,2006年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中诸多问题暴露比较明显的一年,从招生规模调整和考试制度改革,到高校高额贷款和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凸显,都表明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正经历着种种考验和“阵痛”。

一、高等教育规模扩张放缓,重心转向质量提高

我国高等教育大幅扩招始于1999年,历经7年到今天,普通高校数由1998年的1071所,发展到2005年的1792所,年均增长7.63%;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人数从159.68万增加到504.46万,年均增长17.86%;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人数由413.42万上升到1561.78万,年均增长20.91%;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1998年的9.8%,提高到2002年的15%、2005年的21%,高等教育按计划提前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

高等教育规模的持续扩张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尤其是数量增长与质量提高的矛盾日益突出。针对这些问题和矛盾,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全面听取高等教育工作汇报之后,作出了对高等教育发展规模进行重大调整的决策,指出高等教育规模扩张要放缓,要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对此,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于5月25日表示,2006年国家下达的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增长幅度不超过5%,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计划,不能突破;教育部将对招生计划执行不好的省份加大调控力度。如对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仍然没有按照5%的计划执行,超计划、违规招生的,在博士点、硕士点新增高校备案审批,包括基本建设投资等方面都要进行限制;对超过指标多招的学生,将不予电子注册。5月底6月初,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教育部、发改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要适当控制高等学校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

此外,围绕高等教育规模扩张放缓与提高教育质量问题,教育部召开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和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要深化教学改革,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会议提出了五项工作要求: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办学规模,调整学科布局和专业设置,加快紧缺型人才培养,鼓励各高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二要以学生为本,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深化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三要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实行启发式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造精神;四要推动高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提高科研和创新能力;五要进一步加强高校内部管理,推进校风、学风和制度建设,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和校园和谐。同时,继续增加投入,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数量增长与质量提高是世界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两大难题,也可以说是现在我国高等学校面临的双重压力。从表象上看,数量和质量似乎是对立的、矛盾的,但实质上两者是辩证的、统一的。任何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都应该是一种有质量的数量增长,是数量增长和质量提高的有机统一。数量是质量的基础,没有数量,质量就无从谈起;质量是关键,没有质量,再多的数量也代替不了质量。因此,作为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的重大调整,从大幅规模扩张到规模扩张放缓和提高教育质量,既是一项具有战略眼光和长远视野的决策,也是我国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高校自主招生有新突破,全面推广依然任重道远

2006年,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的自主招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以高考分数为惟一录取标准的招生制度,被誉为“中国高考制度改革的破冰之旅”。

长期以来,我国推行的是统一的高考制度,这种考试制度体现了较大的公平性,在某种程度上称得上“世界最先进的高考制度”。但我们也要看到,以分数为惟一录取标准的统一高考制度确实存在许多弊端,如考试手段单一、弹性小,缺乏个性化、多样化,不利于个性化人才的选拔。正因为如此,统一的高考制度被视为一种与现代教育理念相违背的考试制度,常常受到人们的指责和诘问,成为改革的对象。作为一种考试制度,自主招生就是针对过去以考试分数为惟一选拔标准的统一高考制度而提出的,具有标准多元、灵活性大等特点,克服了统一高考制度的许多不足,有利于创新型和特长型人才的选拔。我国从2003年开始启动自主招生制度,试点高校从2003年的22所逐步增加到2004年的28所、2005年的42所、2006年的53所。从4年的实施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通过自主招考录取的学生最终依然是凭高考成绩进校,以考试分数为惟一录取标准的高考制度并没有从根本上被打破。尽管如此,仍有部分高校如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的自主招生取得了重大进展。2006年两校规定:经由面试专家综合评定后决定录取的学生虽仍需参加当年的高考,但高考成绩如何不影响最终的录取结果,只作为学生选择专业和申请新生奖学金的基本依据。

据调查,为了做好2006年的自主招生工作,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都作了充分准备。以复旦大学为例,该校为2006年的自主招生组建了阵容强大的“面试团”。面试团由170名专家、20名后备专家和30名长期从事学生德育工作的骨干教师组成,专业领域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技术和自然科学,几乎涵盖了复旦大学的所有学科,工作涉及学校的各个部门。面试之前,学校事先对专家团的各个考官进行全面而严格的面试培训。据报道,面试专家中具有“国家教学名师”、“长江学者”和“全国精品课程主讲教授”等称号的资深教授和知名学者所占比例较大。所有面试考官分成30个组,每组分为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技术科学、自然科学以及学生德育5个领域,从专家库中各随机抽取一位组成。面试专家和学生随机分组,专家名单、专家分组名单和学生分组名单均严格保密。面试专家组和学生组的配对,在上海市、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媒体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确定。经过两轮随机抽签和一次随机配对,从制度上保证了面试的公正、公平。面试开始后,考生根据抽签结果经由志愿者引导进入封闭式的面试考场。专家每人一间面试房间,学生按顺序依次轮换,进入不同的房间,接受该组5位专家一对一的面试。每位专家面试15分钟,一名考生共接受75分钟的面试。面试结束当天,专家组召开评议会,以决议书的形式确定面试结果。参加面试的所有专家和工作人员在面试前都签有保密承诺书,学校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面试过程全程录音,专家面试记录和决议书全部存档。[1]

客观地说,复旦大学自主招生的全过程是规范的、科学的,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值得借鉴和推广。但这并不意味着自主招生是最合理的,可以完全替代统一的高考制度。虽然中国统一的高考制度的确存在一些它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但也无法否定它有自己的优长。事实上,自主招生制度也是如此。也就是说,无论是统一的高考制度还是灵活的自主招生制度,各自都有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但彼此也都有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因此,企图用一种制度完全替代另一种制度是不理智和不可取的,明智的选择是将它们都纳入高考招生制度体系,让它们在高考招生中相互补充、彼此协同发挥作用。

三、研究生招生尝试改革,效果如何尚待实践检验

2006年,我国研究生招生制度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一是改革推荐免试生制度,在测评体系中更加强调创新能力,特殊人才经过严格程序可不排大队,并扩大比例,实行公开监督。二是科学设定初试科目及内容,更加兼顾本科和研究生两个阶段人才培养的特点和需要,使业务课考试范围适度拓宽,不再简单地对照一两门本科课程,从而减少应试的几率,同时初试不再侧重考查专业素质,而是重在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查。三是深化复试改革,进一步在复试中强调“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四是在招生过程的各环节都坚持把能力考核放在突出位置,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专业考试内容突出考查学生的专业素质、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考查的范围不仅是专业素质,而且包括文化素养、思想品德,考试的形式根据学科特点更加多样化,如笔试、面试、实验、心理测试等。同时,在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开始之际,教育部出台了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部分学科,率先进行入学统一考试的学科包括教育学、历史学、医学。

研究生教育质量是一个“复合函数”,从教育要素看,它与研究生导师水平、研究生生源质量以及研究生培养过程等多个变量有关。可见,生源质量虽然不能单独决定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但却能直接影响到研究生培养的质量。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研究生招生制度,严把生源质量关,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有效举措。正因为如此,我国一直非常重视研究生的招生工作,英语、政治以及数学均采取国家统一命题和相对集中阅卷,以确保考试和录取的公平性;同时,其他专业科目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和自主阅卷,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研究生招生的灵活性。应该说,这种研究生考试制度具有自己的特点和合理性,在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长期以来,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和阅卷的科目考试,无论是考试方式还是考试内容都比较单一和呆板,难以考查和甄别学生的专业素质、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相反常常将一些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过滤”掉。针对这些弊病,2006年国家出台了上述一系列具有突破性和特殊意义的研究生招生改革措施。从整体上看,强调在研究生招生中突出学生的专业素质、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符合现代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需要的,但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3个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的科目都纳入统考,在理论上还难以找到依据,其实践效果如何,还有待时间来检验。

四、高等教育重心下移,高职教育成为发展重点

2006年1月24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编报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规定,从2006年起严格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各地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招生规模要严格控制在当年省属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5%以内,并纳入国家下达的普通本科总规模内;各地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安排高职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的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省(区、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的5%;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单独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各省(区、市)五年制高职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省(区、市)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5%,五年制高职教育进入高等教育阶段(第四年)的学生规模应纳入国家确定的各省(区、市)当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内。

2006年11月13日,教育部、财政部又联合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建设计划”)。根据“建设计划”的精神,国家拟选择100所办学定位准确、产学结合紧密、改革成绩突出、制度环境良好、辐射能力较强的高职院校进行重点支持,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切入点,以加强内涵建设和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切实发挥示范院校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高职教育加快改革与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建设计划”共有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提高示范院校的整体办学水平,二是大力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三是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工作,四是努力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五是开展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创建工作。为确保“建设计划”的落实,“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至少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示范院校的建设。同时,要求地方财政对示范院校的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重点支持,逐年提高示范院校的生均经费标准,适当降低示范院校的收费标准;还要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和院校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多渠道筹措经费,保证地方资金的足额到位。

回眸2006年,高职教育可以说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中的一个亮点。无论是《关于编报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的下达,还是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启动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都表明高职教育已经或即将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三个5%”政策的提出,虽然只是对“专升本”、“中职升高职”和“五连专”规模的限制,但它反映了教育部门对我国高校结构和分类进行治理的构想,尤其是对高职教育发展方向的控制和引导。“建设计划”的出台,虽然100所示范院校在数量上还不到现有高职院校的1/10,5年20亿元的总拨款(平均每所示范院校每年400万元)无论在绝对数还是相对数上也不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它却有着深刻的意义和价值。国家和政府对高职教育在政策和资金上的倾斜或者说大力支持,一方面表明国家和政府大力发展高职教育的意向,另一方面也表明高职教育在政策上的“非国民待遇”在改变,高职教育在我国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在提升。当然,这并不表明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道路已经平坦,相反,要彻底改变高职教育的“非国民待遇”依然任重道远,除了改变人为的政策歧视以外,还必须根除人们头脑中的重学轻术的价值观念和思想障碍。

众所周知,崇尚普通教育、鄙视职业教育在我国已根深蒂固,崇尚本科、鄙视专科亦是“深入人心”。在这种文化或价值观念的统摄和支配下,高职教育被认为是培养操作工人而受到歧视,高职学生被认为是高考“差生”或高考“落榜生”,其直接后果便是学生不愿意报考高职院校,而高职院校则以追求升格为目标而不安于本位。

五、毕业生就业问题日渐凸显,寻求解决之道迫在眉睫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6年11月17日,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召开的科学与人文论坛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表示,2006年高校毕业生比去年增加了75万人,总量达到413万人。按照70%的初次就业率计算,2006年高校毕业生约有124万人无法实现当期就业。据新华网北京2006年11月21日专电,从2007年起,教育部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与年度招生计划硬性挂钩,坚决调减就业率低的高校和专业的招生名额。同时,教育部还将在高校教学评估中突出对就业状况的考查,对在就业率上做假的高校实行“一票否决”。

面对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窘境,众多媒体和社会人士将其“源头”归结为高校扩招,认为是高等教育大幅扩招造成了今日的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我们不否定高校扩招与就业困难有一定的关系,但坚决反对将扩招视为造成就业窘境的“源头”,因为这无异于说“高等教育制造了就业困难和就业矛盾”。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科学技术特别是高科技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第一要素,掌握科学技术知识的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社会就业对高等教育的依赖程度也日益增强。就现今而论,一个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连找一个普通的就业岗位都有困难,遑论找一个理想的职业?而且,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越高,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力的要求就会相应提高,青年人实现就业对高等教育的依赖程度随之增强,高等教育与就业的联系也就愈益密切。

在西方发达国家,接受高等教育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为它是通向就业、获取谋生手段的一张“通行证”。在发展中国家,虽然绝大多数工作不需要高深知识,但年轻人依然寄希望于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来稳定已有的工作岗位或寻求更好的工作。因此,从根本上说,高等教育的发展是在促进就业,是在帮助年轻人实现就业,而不是在制造社会就业问题和就业矛盾。事实证明也是如此。以2004年每万人中拥有的大学生数为例,加拿大为580人,美国为520人,韩国为571人,而我国只有120人;按毛入学率计,1997年欧美等发达国家为61.1%,其中美国、加拿大高达80.7%,我国按2004年的数字统计,刚刚达到19%,远远低于与我们同处亚洲的韩国(71.69%)和泰国(31.92%)。这些数据充分说明,我国当前的大学生绝对数量不是太多而是太少,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并非就业难的直接原因。然而,在看似“过剩”的表象下面隐藏的影响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是高等教育质量出了问题,还是社会容纳能力有限?是规模扩张得太快,还是用人制度性障碍所致?问题的解决有赖于高校自身,还是在高校外部?无论纷争如何,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既是一种铁的事实,也是高等教育乃至社会必须跨越的最难的一道坎。

我们认为,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是一个复杂的理论与实践命题,在这一问题的表象下面隐藏着深层次的原因,其中既有社会或政府的问题,也有学校的问题,还有学生自身的问题。首先,社会或政府准备不足。这主要表现在:在增加的就业岗位中,尚未做到量的要求与质的规定性的统一,这至少可以说明“适度就业”的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制定出有利于大学毕业生就业特别是创业的相关政策;没有酝酿和出台因应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的社会保障措施;人事制度改革相对滞后,整个社会缺乏顺利就业的软环境,影响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仍然存在。

其次,学校准备不足。一是思想观念亟待转变。从精英教育到大众化教育,不仅是一种教育形式的替换,更重要的是一种思想观念的变革。大众化教育阶段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思想观念,诸如价值观、人才观、质量观等,而从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看,大多仍停留在精英教育阶段,通俗地说就是在用精英教育的思想观念指导着大众化教育的实践。二是教育资源准备不足。通过连续几年的扩招,高等学校普遍感到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教育资源短缺,个别学校甚至严重匮乏,不足以提供起码的质量保障条件。三是管理方法陈旧落后。当大量的学生涌进高校以后,学校管理者未能及时地针对大众化教育的要求,对人才培养目标、课程的选择与组织,以及教育质量控制与评价的方式方法等作出调整,特别是针对“新高职”学生,采用“老大专”培养方案的不在少数。四是高校的学科专业结构不尽合理。不少高校的教学内容、学科专业设置等与社会的发展需求脱节,部分热门专业一哄而上,部分相对冷门的专业则过度减少招生甚至被砍掉,供求失衡的尴尬现象已成为导致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重要因素之一。五是学校就业管理不到位。招生、培养、就业是大学生培养体系的三个紧密联系的重要环节。有的高校仍沿袭计划经济的办学思想,重视招生不太重视就业,就业指导机构不健全,资金和人员投入不足,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很薄弱。

第三,学生个体准备不足。这种不足主要表现为择业观念陈旧,择业心理不健康,官本位思想、依赖与享乐思想、轻农思想等依然严重,就业追求大城市,迷恋大型企业,追求热门职业、专业对口和互相攀比等心理不同程度地存在。一项有关“农科大学毕业生择业观”的调查显示,88.51%的学生要求留在城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仍然是大学毕业生的首选,创业的思想观念尤为淡薄。事实摆在面前,我国的高等教育大众化是在社会、学校和学生个体三方面均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启动的,在扩招持续7年之后的今天,这种准备不足的状况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的严峻性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们认为,走出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大学毕业生就业困境的关键在于协调社会或政府、学校与学生三者的关系,主要路径在于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实施创业教育与促进高等教育通向基层和农村。针对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2006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建立和完善政府开发基层公共服务性岗位的新机制,完善人才资源市场配置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扶持力度;深化户籍、人事和用工制度改革,优化就业制度环境;加强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帮助;建立更加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体系;深化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能力等。

六、国家严加管理民办高校,民办教育制度环境日趋优化

2006年,民办高等教育领域发生了一系列重大事件,尤其令社会关注的是一大批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被终止办学、撤销或限期整改。1月5日,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哈尔滨科技专修学院终止办学的请示,同意其依法终止办学。① 4月4日,陕西工业专修学院、陕西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陕西工商行政管理培训学院、陕西法律人才培训中心、陕西机关干部培训学院、中国工商银行陕西干部培训中心等6所教育机构,因不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设置条件,被陕西省教育厅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发厅〔2004〕2号)的要求予以撤销。4月5日,西安爱德科技培训学院、陕西三环科技培训学院等9所学校,因不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不能按批准的办学类型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被陕西省教育厅予以撤销。② 4月25日,江西省吉安市教育局报请江西省教育厅终止筹设东方诺贝尔江西井冈山专修学院。[2] 4月至6月,河北省教育厅委托省民办教育协会组织专家按照要求和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对全省73所民办非学历高层次教育机构进行了办学水平评估。其中,58所学校合格,7所学校保留资格限期整改,8所学校停止办学。③ 10月10日,济南市教育和民政部门通报了2005年度民办学校检审和民办教育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情况,全市拟注销学校64所,其中包括山东东岳专修学院、山东工商管理专修学院、济南舜耕旅游管理专修学院等3所民办高校。[3]

举办民办高等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既要规范民办高校的办学行为,也要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还要协调好政府、学校和市场之间的各种关系。这就需要用立法来推动民办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用立法来巩固民办高等教育改革业已取得的成果,用立法来指导民办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方向,用立法来确立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近20多年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规范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1981年至今出台的与民办高等教育有关的政策法规达40多个。尽管如此,我国民办高等教育领域依然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办学行为,数量与质量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2006年一大批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被终止办学、撤销或限期整改便是证明。随着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大规模发展,中央、地方政府的主管部门对民办高等教育的管理日益严格,这表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在逐步优化,依法管理日趋成熟。

七、国家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加快

与世界各国在高等教育领域广泛开展合作与交流,增强中国大学生的跨国、跨文化理解与交往能力,是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方向。2006年下半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官方网站上正式挂出了“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相关机构研究生培养项目指南”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这标志着我国公派留学政策在选拔对象、选拔规模、人才培养目标上有了跨越性的调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相关机构研究生培养项目指南”至今已开放的项目达50多个,主要选拔对象是博士研究生,拟选拔博士生约1000名,硕士生约100名,是留学基金委成立以来选拔博士生出国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已开放80个项目,分别由80个国家设立,遍及世界五大洲,选拔对象是高校在学的各层次人才,包括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留学内容以语言文化为主,涵盖文、理、工、农、艺术等类别的基础学科。该项目的选拔人数尚未确定,但派出国别之多,分布范围之广,实属空前。

除向海外增派留学生以外,在海外建立“孔子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项目之一。设立孔子学院的主要目的在于推广汉语教学,传播中华文化,为海外人士了解中国与来华留学提供信息咨询。自2004年中国两所孔子学院在韩国和美国挂牌开始,孔子学院在教育部的领导下迅速发展。目前,已有80所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在38个国家和地区启动建设,还有38个国家的99个机构正式提出了办学申请。为适应汉语国际推广的新形势,200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11个部委制定的《关于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17号)。《意见》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称为汉语国际推广的“十一五”规划,2006年的目标是到年底在全球建立100所孔子学院,长远目标是建立1000所孔子学院。2006年7月6日至7日,在北京召开了全球孔子学院大会,与会代表就孔子学院的建设经验、孔子学院章程以及孔子学院发展大计进行了交流和商讨。

文明的交流可以使各文明创造的成果在短期内为人类所共享,而不必再去重新发现,从而使人类文明前进的步伐大大加快。因此,在高等教育国际化背景下,借助国外高等教育及科学研究的资源优势,扩大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规模,开展更高水平的科研合作,积极探索和创建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的新机制,加快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是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和理性选择。2006年出台的一系列向海外增派留学生以及在海外建立孔子学院的政策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不仅表明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正在加快,也表明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时,国家和政府对高等教育国际化项目的实质性支持与推动,彰显了我国政府加强高等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决心。

八、高等学校高额贷款,规避风险路径何在

中国社会科学院在2005年底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显示:我国高校向银行贷款总量在1500亿至2000亿元之间。截至2004年底,浙江、广东、山东、江苏4个省份的高校未偿贷款余额达到100亿元以上,是中国高校贷款数额最高的省份。据调查,贷款数额最高的是广东省,全省地方普通高校贷款额度达200亿元以上。从全国来看,贷款额度在50—100亿元、20—50亿元、10—20亿元的省份各有8个,是贷款额度最为集中的区间。贷款最少的是海南、青海和宁夏3个省份,额度在10亿元以下,其中尤以青海省最少,全省地方高校贷款额度不到2亿元。从高校来看,有的高校贷款已高达10亿至20亿元,如河北省26所省属高校的银行借贷已达50多亿元,其中10所骨干大学的银行贷款有40多亿元,占80%。

由于贷款额度太大,随着还贷高峰的到来,部分高校已没有偿还能力,甚至连利息都还不起,存在巨大的贷款风险。如北京某大学借贷10个亿盖了学生公寓,因为学生公寓收费有标准,公寓的收费还不够还贷款的利息。江苏某高校每年学费收入1亿元左右,政府拨款6000万元,而该校仅支付教职员工的工资、奖金就需近亿元,再加上其他教学、科研和行政开支,已无力偿还所借巨额贷款,银行因此拒绝再向该校贷款,以致该校其他正在建设的部分教学楼和图书馆被迫停建。东南沿海有一所高校,由于无力偿还高额贷款,在地方政府的调解下,被迫改换门庭,以“置换”的方式转到另一所大学门下。

针对近年来愈演愈烈的高校扩招之风和贷款规模过度发展的势头,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进一步规范直属高校银行贷款行为,控制贷款规模,防范财务风险,开始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宏观管理。教育部从2005年起,建立了直属高校银行贷款审批制度,并在直属高校建立资金监控系统,未经批准擅自向银行贷款的,将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日前发文,要求高校在积极利用银行贷款的同时,充分考虑财务风险,不可盲目扩大贷款规模;对那些仍无视财务风险、继续盲目扩大贷款规模的高校,将扣减专项资金拨款、暂停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资格;要求高校贷款资金必须用于最紧迫、最急需的项目,不得用于建宾馆、广场、假山、人工湖等形象工程;严禁利用贷款对外投资,防止因投资活动或项目开发失败而造成损失;严禁利用贷款提高或变相提高人员待遇。河北省通过制定高校贷款最高控制额度和超额度审批制度等措施,对高校贷款加强宏观管理,实行额度内备案、超额度审批制度,要求所属高校调整建设计划,妥善处理学校在建项目。

在高等教育规模扩张的背景下,贷款确实解决了高校事业发展中的许多实际困难,扩充了教育资源,但它也犹如一把“双刃剑”,在改善高校办学条件、满足学生基本需求的同时,巨额本息的支付也使高校面临严峻的财务风险。有研究表明,高校贷款有可能成为我国继钢材、水泥、电解铝之后的又一个高风险贷款项目,容易引发高校债务危机。也就是说,高校贷款既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也是一种必然的选择。既然如此,目前我们首要考虑的是怎样化解危机,而不是对贷款进行诘难。那么,规避贷款风险之道究竟是什么呢?我们认为,高校贷款是一个包括贷款行为的产生、贷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贷款资金的偿还等一系列环节在内的动态过程。各个环节之间既相对独立又紧密联系,只有每一个环节都健康运行,才能保证贷款资金的顺利偿还,从而最终实现贷款效益的最大化。在高校贷款的诸多环节中,贷款资金的偿还是一个看似最重要的环节,但事实上,“偿还”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以贷款资金的健康使用和合理管理为前提和基础。贷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善,将会给贷款资金的偿还带来很大困难。解决高校贷款管理问题的真正出路,在于理顺政府、银行和高校之间的关系,形成一种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贷前审查、贷中监督、贷后跟踪的科学的贷款管理体制。对我国来说,政府要加强对高校贷款的监控,合理控制高校贷款的规模,保证银行贷款的有效合理利用,防止和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避免高校重走国企老路。同时,银行可以通过延长贷款时间,提高学校的还贷能力,降低贷款风险。

九、高等教育与资本市场联姻,高校融资渠道日益拓宽

美国大学基金会进入中国股市和“新东方”在美国上市,是2006年中国高等教育领域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两件大事。作为高校运转的重要财力支持者,大学基金会在美国高等教育发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据耶鲁大学基金会2005年年报披露,过去10年间基金会为校方提供的财政支持从1.49亿美元猛增至5.67亿美元,年增长14%,对耶鲁大学的贡献从1995年的15%增至2005年的32%(2005年耶鲁大学的总运营支出约为17.68亿美元)。耶鲁大学基金会预测,2006年的贡献率还将扩大至33%,将为校方提供6.13亿美元的财政支持。从斯坦福大学基金会2005年年报来看,斯坦福大学基金会共获得4.52亿美元的投资收入,比2004年的4亿美元收入有所增加,斯坦福大学基金总量增加了23%。基金大约占斯坦福大学全部净资产的78%,是学校主要的收入来源,而且基金大约支付了学校18%的支出。[5] 与美国相比,我国高校教育基金的总量与基金收益要低得多。历史相对较长、运作较好的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2005年的投资收益只有828万元人民币,仅为其捐赠收入的6.4%;而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2005年的投资收益也只有740万元人民币,仅占其总收入的5.45%。[6] 2006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了美国耶鲁大学基金会的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资格,耶鲁大学基金会也因此而成为第一家获得中国内地股市投资资格的国外大学基金会。8月上旬,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耶鲁大学基金会获得在中国内地股市5000万美元的投资额度,并在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与此同时,2006年8月10日,经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协商,中国证监会又批准了斯坦福大学基金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至此,已有两所美国一流大学的基金会获得在中国股市投资的资格。

与美国大学基金会在我国上市相对应,2006年“新东方”在美国成功上市。1993年创办的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以下简称“新东方”)是我国目前最大的民办教育服务机构,其主要业务是非学历教育中的培训。“新东方”有非常广泛的教育服务和教育产品,目前以外语培训和基础教育为核心,拥有短期培训系统、高等教育系统、基础教育系统、职业教育系统、教育研发系统、出国咨询系统、文化产业系统、科技产业系统等多个发展平台,是一家集教育培训、教育研发、图书杂志音像出版、出国留学服务、职业教育、在线教育、教育软件研发等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教育科技集团。[7] 2006年9月7日,“新东方”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NYSE)成功上市,股票代码EDU,当日开盘价22美元,比发行价高46%。常规交易时间内,最高价23.20美元,最低20.60美元,报收20.88美元。盘后交易时间内,上涨0.22美元,涨幅1.05%。当日最后报收21.10美元。“新东方”在美国上市,是中国民办教育首次走向海外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价值。

无论是美国大学基金会进入中国股市还是“新东方”在美国纽约上市,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作为一种教育事实或教育现象,两者背后所隐含的是高等教育理念和高等教育融投资观念的转变,彰显了高等教育的经济属性和产业属性。也正是如此,这两件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评论。其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为什么“新东方”首先在国外上市而不是国内,而美国大学基金会的上市路径则恰恰相反,走的是由内至外的路径;二是美国大学基金会进入中国股市和“新东方”在美国上市对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有什么借鉴意义,其模式是否可以复制和推广。我们认为,不论社会各界如何评论,也不管这两种模式是否可以复制和推广,都不会抹杀高等教育与资本市场联姻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十、港澳到内地招生逐年增多,文化交流的思维框架在演变

内地与港澳(以及台湾)学生彼此异地求学在1966年以前乃至1978年以来并不多见,只是零星存在。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港澳与内地校际学生交换与合作不断增加,而眼下内地与港澳各自争抢生源似乎已经远远超出了原初仅仅拘囿于文化交流的思维框架。[8]

1998年至2001年,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合作,彼此仅对口招收少量学生。2001年7月,澳门4所高等院校获得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复,第一次面向内地14个省市招生。2002年7月,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就香港高等院校内地招收自费本科生计划达成协议,香港大学第一次前来内地招收自费本科生。按教育部指示,招生范围仅限于北京、上海两市及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四省富裕地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004年3月25日,教育部废止《关于协助香港、澳门8所高校在内地招收自费本科生有关事宜的通知》及其附件,另行颁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特区高等学校在内地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自费生的通知》,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岭南大学等8所香港高校与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等5所澳门高校分别在内地10个省市与14个省市招收自费本科生和研究生。2005年,香港8所大学共招收1000多名内地学生及近3000名国际交流学生,创历年最高记录。其中,香港大学招收内地生220名,居香港各高校之首。2006年,香港8所高校在内地招生1500人,考生反应更加踊跃,投档分数线升高,报名人数暴涨,录取比例从1∶33降至1∶48,各大学还增加了面试环节,高考招生已远远超过或赶上硕士生、博士生招生或者大公司的录取。[9]

针对港澳高校内地招生规模逐年扩大的问题,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态度和看法。北京师范大学的赖德胜教授认为,香港比内地更外国化,而较外国却更中国化,香港可以说是中外之间的一个平滑的过渡。香港高校校方则毫不讳言,称内地拥有雄厚的学生生源,市场庞大,为香港吸纳优秀人才提供了丰富的人才资源。在我们看来,港澳与内地彼此之间相互招生,双方都有各自不可替代的地域与文化优势,充分利用港澳的优质教育资源为内地培养高层次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高等教育虽拥有与生俱来的公益性,但也不可忽视其背后无法抹杀的产业特性(营利性),内地学生入港澳大学就读,高额费用不仅意味着要加重学生家长的负担,也意味着巨额教育资金从内地流向港澳④。

高等教育盘点是一个艰难的选择过程,将“探照灯”究竟聚焦在哪些教育事件上需要敏锐的眼光和果敢的勇气,否则必然陷入难以抉择的窘境。不难想象,不同的主体因价值取向不同,盘点时所选择的对象会有所不同甚至差异很大,得出的结论也可能不尽相同甚至大相径庭。本文所盘点的2006年我国高等教育十大事件不是某一个人的选择,而是笔者及笔者所带的博士生们在沙龙上集体作出的抉择;关于事件的分析也不是某一个人的价值判断,而是集体智慧的汇聚。开始时,罗列的教育事件和教育现象可谓繁多,最后当我们将探求的目光聚焦于有特殊意义的教育事件时,盘点的目的、意义和价值也就非常明确了,最终所盘点的对象锁定在以上所列的事件上。

从所盘点的高等教育事件来看,彼此似乎显得有点零散而无任何联系可言,盘点的结果好像就是将有关教育事件罗列了一遍而已,意义和价值不大或者说并不明显。应该说,这是一种假象或表象,产生此印象的原因在于分析问题时缺乏一种整体思维和关系思维。在我们看来,前文所盘点的十大高等教育事件看似零散,实则彼此存在内在的联系,关联着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共同向我们传递着一条重要的信息:2006年是中国高等教育进行重大调整的一年,其核心和焦点就是提高教育质量。毋庸讳言,规模扩张放缓,试行高校自主招生,尝试研究生招生改革,正视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加大高职教育投资力度,加快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办学行为,规避高校高额贷款风险,拓宽高校融资渠道等等,最终都是为了质量。发展高等教育,质量是关键。2006年我国对高等教育质量的反复强调,既是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高等教育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这也表明我国对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认识正在由“目标理论”向“预警理论”回归,高等教育大众化实践则开始走向理性和相对成熟,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协调发展日益成为高等教育改革和治理的目标。

历史地看,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一直面临着数量增长和质量提高的双重压力,即高等教育需求持续大幅上升和高等教育质量呼声日益高涨所带来的压力。时至今日,这种双重压力不但没有缓解,而且还有加重的趋势。面对此种情形,人们最容易产生这样的误解:数量的增长导致质量的下降,或者说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必然引起高等教育质量下降。也就是说,将数量和质量视为一对完全对立的范畴,数量增长必然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质量提高首先必须控制数量。从表象看,似乎确实是这样,数量与质量的矛盾性远远要大于二者之间的关联性。事实上,数量与质量是辩证统一的:没有数量,就没有质量;没有质量,数量再多也没有用。基于这样的认识和理解,我们认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是一种有质量的数量增长,数量增长和质量提高都是高等教育发展的要素指标,但数量增长是第一要素指标,因为没有高等教育数量的增长,高等教育的质量和发展都无从说起。诚然,数量的增长不等于发展,数量上暂时的零增长或负增长也并非一定不是发展。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数量增长是一种“震荡”式上升趋势,是在一定区间内的波动式增长,而不是永无止境的上升,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为了获得更好的发展,有必要作适当的收缩和调整,只要总的趋势表现为增长即可。从这个意义上讲,从大幅规模扩张到规模扩张放缓与提高教育质量,既是一种基于数量和质量辩证关系的战略选择,也是一项具有战略思维和长远眼光的决策,更是我国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注释:

①资料来源于黑龙江省教育厅。

②资料来源于陕西省教育厅。

③资料来源于河北省教育厅。

④据统计,入读香港各高校每人的申请费用在150港元至400港元之间,学费在42100港元至60000港元之间,住宿费在1200港元至10000港元之间,合计为平均每名学生每年的学杂费在43450港元至70400港元之间,加上数百元不等的签证费用与邮政费用,每生每年求学的开销至少不会低于1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生活费用的开销)。若以1000名学生计算,每年从内地流向香港的资金不会少于1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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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高等教育概况_研究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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