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语方言“鸡公”“公鸡”看动物名词雌雄南北异序的成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雌雄论文,成因论文,公鸡论文,方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壹
学者们很早就注意到“鸡公”“公鸡”两种类型在汉语方言中的地理分布上的差异,日本学者远藤光晓 (1999)还绘制了“鸡公”“公鸡”在汉语方言中的地理分布图。根据相关的材料,我们把“鸡公”型、“公鸡”型的分布作如下划分:
1.“鸡公”型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的非官话区,包括“鸡角”等叫法。
2.“公鸡”型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北的官话区、晋语,包括“雄鸡|叫鸡”等叫法。
3.混合型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的官话和非官话地区。这又分两种情况:A.是同一个方言片(点)“鸡公”型和“公鸡”型两种叫法并存;B.是同一个方言片(点)“公鸡”的叫法本身具有混合的特点,如“叫鸡公”,“叫”和“公”都表示“鸡”的雄性特征。
“鸡公”型和“公鸡”型的分布区比较明确,不再赘述,下面将着重说明混合型分布区的情况(为方便行文,以下引用的材料出处,若未随文注出,均见文后的引用文献)。
“鸡公”型在陕西、甘肃、四川、贵州等省的一些地方和“公鸡”型并存(远藤光晓1999)。处于长江中游的湖北省境内有西南官话、江淮官话和赣语,“公鸡”型的用法多在西南官话区,其他地方使用的多是“鸡公”型,据我个人的调查:湖北随州、石首(以上西南官话)、云梦、赤壁(以上江淮官话)、大冶、嘉鱼、通山、咸安、阳新(以上赣语)等地是“鸡公”型。靠近湖北的河南信阳新县(中原官话)也是“鸡公”型的。种种现象说明,“鸡公”型在官话区还保留、而北方的“公鸡”型已经扩散到南方非官话区的腹地。根据李如龙、张双庆 (1992)的调查,分布于广东、福建、江西的34个客家话、赣语的调查点中,有23个点属于“鸡公”型,只有6个分散的点属于“公鸡”型:广东清溪的“生鸡”、江西永新的“啼鸡”、平江的“叫鸡”、修水和都昌的“鸡”、建宁的“骚鸡”,还有4个点属于混合型:福建的武平、江西的安义、弋阳、南城。吴语处衢方言(曹志耘、秋谷裕幸、太田斋、赵日新2000),其分布区域涉及今浙江省西南部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地区、温州市,以及江西省东部上饶地区的部分县市、福建省西北角浦城县的部分地区。在处衢方言,既有“鸡公”型的,比如开化的,又有“公鸡”型的,比如:遂昌的“鸡”,同时,还有混合型的,如龙游的“雄鸡牯”。
下表是混合型分布区内同一个方言点两种以上类型并存的情况:
表中的方言点至少代表着这样几种情况:1)混合A型的,如弋阳等;2)混合B型的,如成都、长沙等;3)A、B型都有的,如武汉、韶山。
有一个和“公鸡”同型的“雄鸡”的用法,比如上海、江苏苏州、浙江温州、宁波、金华、杭州、湖北监利、湖南溆浦等地都说“雄鸡”,江苏丹阳是“雄鸡”和“公鸡”并存,不仅如此,从吴语、到湘语,还有部分客赣方言,“雄鸡”不仅可以和“鸡公”并称,而且也形成了“鸡公——雄鸡公——雄鸡”的序列,和“鸡公——叫鸡公——公鸡/叫鸡”的序列相对。
贰
关于“鸡公”和“公鸡”两种类型的内部结构,主要分歧在于何者为修饰语、何者为中心语。对“公鸡”型是“形容词性修饰语+中心语”看法比较一致,而对“鸡公”型的看法分大致两种:一种观点是岑麒祥 (1953)、桥本万太郎(1985)等认为是“中心语+修饰语”,暂且称之为“正偏式”;一种观点是张洪年(1972)、项梦冰(1988)、麦耘(1991)、丁邦新(2000)等认为是“修饰语+中心语”,这里称之为“偏正式”,持这种观点的人一般认为“鸡公”型的“公”是名词性的。
我们同意把“鸡公”型的“公”看作是名词性语素,但是,对把“鸡公”型看作偏正式的观点心存疑问。下面换一个新的角度来观察“鸡公”型的内部结构。
除“鸡公”以外,汉语中还有“鸡头|鸡肉|鸡腿|鸡毛|鸡肝|鸡冠|鸡翅|鸡仔|鸡蛋”等一组由“鸡”字打头的词。如果把“鸡”字换作“猪”,又有“猪公|猪头|猪肉|猪腿|猪毛|猪肝|猪仔”等一组由“猪”字打头的词。这两种有关动物的复合名词有一个共同点是“整体+部分”(都是名词性语素)。有关植物的复合名词也有这种构词方式,例如:树干|树身|树皮|树枝|树叶|树根‖麦穗|麦莛|麦秸,等等。
有一些普通名词也是“整体+部分”的构词方式,如:车把|车帮|车钩|车轴|车座|车门|车胎|车头|车厢‖眼球|眼眶|眼窝|眼角|眼睑|眼皮,等等。
在汉语的复合名词中,用“整体+部分”的构词方式造的词不胜枚举,通常把它们看作是“名词性修饰语+名词性中心语”,似乎也可以,但它们反映出的这种“整体+部分”构词共性,应该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以及分类标准在造词中的反映:复合词中的两个语素分别代表着不同的意义——第一个语素表示类属,不同的语素表示不同的类属,第二个语素表示的是一个类属中的一个部分。这样,相对应的类属,只要把第一个语素换了,就自然形成了另一组词。比方说,上面提到的“鸡”字打头的词把“鸡”字换作“猪”就形成了另一组和“猪”有关的词。
就“鸡公”型而言,第一个语素表示的是一个物种,不同的物种用不同的语素;第二个语素表示这种物种的一个类——雄性,两者加起来,就表示了“鸡公”这个概念。(注:“整体+部分”的构词方式,和上古汉语的大名冠小名语序(孟蓬生1993等)有一定联系,但还是有所不同,需另文讨论。)
叁
有的学者认为“鸡公”型是汉语固有的(项梦冰1988;丁邦新2000等)。也有学者认为可能与少数民族语言有关,如徐松石(1939)就说,华南汉语方言的“倒装”说法(如鸡公鸡母之类)是少数民族底层影响的结果。岑麒祥(1953)认为这些词是古越语的底层。李如龙(1982)认为这些词“可能是方言受其他亲属语言影响而来”。欧阳觉亚(1991)认为,“很显然,南方一些地区的汉语方言表示雌雄的修饰成分后置这一格式是受到侗台语言的影响而产生的”。袁家骅(1983)则指出,“粤方言‘鸡公’、‘鸡’、‘鸡项’,吴、湘、闽、客诸方言也能找出类似的词形,但绝少见于北方话。其来源我们不妨暂作以下的假设:1.古方言的遗留;2.从壮语或其他少数民族语言借来的;3.从一个已经消失了的语言借来的;4.独立创新。”
我们相信“整体+部分”的构词方式是汉语名词双音化发展过程中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构词途径,它是汉语自身所固有的,不是少数民族语言的底层。
由此可知,表示动物雌雄的语素在词语中的位置,汉藏语系的一些语言存在着不同的构词方式。说汉语的“鸡公”型是汉藏语系其他语言的底层尚缺乏坚实的论证。
我们认为,汉语和亲属语言分离的时候,双音节复合词还没有或者很少,现代亲属语言中出现的复合词,应该是后来产生的。词序的不同,反映了不同的认知心理,而词序相同的语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着的某种共性。
肆
自从桥本万太郎(1985)从语言地理类型学的角度提出汉语“呈现出南方汉语南亚式的顺性结构和北方汉语阿尔泰式的逆行结构的鲜明对比”之后,有人把北方“公鸡”型的词语看作是受阿尔泰语言影响的结果,更多的人怀疑这种说法。我们认为,北方“公鸡”型的词语是在外来因素的影响下通过汉语自身的构词方式后来产生的。
和南方的“鸡公”型相比,北方“公鸡”型是晚起的,但符合汉语自身的构词规律。《周易》:“牝鸡自卵,其雏不全”,《尚书·牧誓》:“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牝鸡”前一个字表示雌性,后一个字表示类属,修饰语在中心语之前,和现在北方话的“公鸡”型的词序是一致的,但是,这个词在文献中的用法很有限,在口语中又找不到它的踪迹。
如果说“公鸡”型是直接继承了“牝鸡”的这种构词方法,那么就无法解释历史上的北方移民为什么没有把“公鸡”型也带到南方“鸡公”型的分布区。事实上,历史上由于北方移民的多次南下,南方方言至今还保留着许多古代北方汉语的一些特点。如北魏张丘建《算经·百鸡趣》:“鸡翁一、值钱五;鸡母一、值钱三。”现在台湾闽南方言、福建漳平话、广东潮汕话中还有“鸡翁”的说法(马重奇2002)。另外,前面提到吴语等南方方言中的一些地方,把公鸡称作“雄鸡”,用“雄”表示“公”,而在历史上和吴语有着密切关系的现代闽语,还保留着“鸡雄”(“鸡公”型)的说法,据《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记载,福州有“鸭雄|马雄|犬雄|猫雄|鸟雄”等,雷州话有“鸭雄|猫雄”等,厦门话有“鸭雄”等,建瓯话既有“鸭雄|鸭”,还有“整体+部分+部分”的“鸭雄”。种种迹象表明,北方汉语在使用“公鸡”型词语之前使用的也是“鸡公”型的,“公鸡”型应该比“鸡公”型出现得晚。
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北方汉语改用“公鸡”型词语?一种可能是“公”由最初的名词产生了形容词的用法,这样,根据汉语“形容词性修饰语+名词性中心语”的构词方法,将“公”移到中心语“鸡”的前面变成了“公鸡”型。但这又出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北方汉语改用了“公鸡”型,而南方汉语却仍然保留“鸡公”型?促使北方汉语的这种改变应该还有其他的外来因素,而这个外来的因素应该就是阿尔泰语系语言的影响。
在汉语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汉族一直和北方阿尔泰语系语言的民族有着比较密切的联系,北方少数民族从“五胡乱华”到先后在一定区域建立了北魏(公元386年)、辽(公元907年)、金(公元1115年)、元(公元1206~1368)等政权,对北方的汉语多多少少会产生冲击。尤其是元代,蒙古族作为统治民族,在政治上占据强势地位,人分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四等南人。尽管元代的时间不是很长,但是明代以前,阿尔泰语系语言对汉语肯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这从现代南北方言的差异就可以看得出来:尽管南北汉语是同源的,但由于北方汉语在很长时间、很大范围内和阿尔泰语系语言的接触,即使受到的是外来的、间接的影响,也使得北方汉语的演变速度、方向和南方汉语在许多方面产生了差异。
从北方使用“公鸡”型的情况来看,阿尔泰语系语言是把修饰语放在被修饰语之前,表示动物雌雄的语素在中心语之前。现代撒拉语(突厥语族)(林莲云1985)表示家畜、家禽的名词,除了有的(如:公鸡|αnα∫母鸡)可以从词汇意义来判断以外,还有一些也可以用erkix雄的,男的和ti∫雌的,女的、αnα母的这些词结合在名词前表示名词的性,如:雄猴|雌猴ti∫|雄猫erkixmy∫ux|雌猫αnα my∫ux。汉语作为一种强势语言,在和北方阿尔泰语系语言的接触中,汉语固有的说法不可能轻易被放弃,但是也不可能把外来影响一概拒绝。我们认为,汉语很可能在语言接触过程中,受更注重动物雌雄的北方游牧民族的影响,后者造词时是以雌雄作为给动物分类的第一个标准,这种认知心理,通过语言接触中所产生的一种“中介语”(非汉族说的汉语,或者,汉族人为了交际、迁就对方而说的话),“公鸡”型的说法也就最先在北方汉语方言中产生了。由于“公鸡”型符合汉语“修饰语+中心语”的构词方式,通过在官话区的流行并进而向南方扩散,已经到达了长江流域。长江流域这一特别的地理位置成为两种语序的过渡地带,两种语序并存。这也许是因为元代的时间不够长,这种影响力还不足以推进到汉语整个南方方言区。设想,如果元代的时间再长一些,或者说元代之后还有阿尔泰语系语言对汉语的强烈冲击,那么,如今的南方汉语方言可能又是另外一种景象。虽然元代北方汉语中出现的新情况及其对后世汉语的影响还需要做深入的研究,但是,我们认为,明代之前的一段时期应该是“公鸡”型在北方汉语中最终替代“公鸡”型的重要时期。
再从语言扩散本身来看,北方汉语改用“公鸡”型的确是后起的、并呈现出向南“鸡公”型分布区推进的态势。这一特点在混合区表现得比较明显。在混合型分布区,可以看到“公鸡”型这种构词方式在表示动物雌雄的家禽、家畜词语中的扩散趋势:
有一些方言点,不少家禽、家畜词语两种说法并存,如浙江金华、江西萍乡、广西柳州等地。
有的方言点,其他都变了,只有“鸡”(“鸭”)没有变,(注:此处所谓“变”与“未变”,是假设原来为“鸡公”型。下同。)如:河南信阳新县(“鸡公/婆|鸭公/婆”没有变)、湖南常德(“鸡公/婆”没有变)等,湖北武汉(“公鸡/鸡公-母鸡/鸡婆”两存),宜昌、四川成都等地也是“鸡”的两种叫法并存。
有的方言点,一种(不一定是“鸡”)或几种家禽、家畜公的叫法变了、母的还没有变。比如:江苏丹阳(“雄鸡/公鸡-鸡婆”)、湖南溆浦(“雄鸡-鸡女/鸡婆娘”)、吉首(“公猫/龙猫-猫娘|龙猪/猪牯子-猪娘/草猪|龙狗/狗公-狗娘/草狗”)等。还有浙江温州的“鸡”“狗”公的变了、母的有两种说法,其他未变。
有的方言点,表动物的词已经开始变了,其他有相应成分的词还没有变。如:贵阳已经改用“公鸡”“母鸡/麻鸡”,当地还有“恶鸡|鸡公”等词语。浙江温州说“草鸡|鸡娘”,不说“鸡母”,但是,当地有“鸡母头”一词,指古建筑瓦顶上特殊的兽形装饰品。
在混合型分布区,还有一些用“鸡公”或“公鸡”命名的山脉,最著名的是位于大别山脉西段、豫鄂交界处的鸡公山,它在我国南北的天然分界线上,据文献记载,鸡公山在明朝始有人居住开发。鸡公山古称鸡翅山(公元406年),后称鸡头山(公元1522年一明代举人岳东生吟诗为证)(信阳县地名办公室1984),从何时使用现名不得而知,但是它实际上也处在混合型分布区的最北端了。而在江苏南京、浙江江山、安徽池州、云南昭通、会泽、贵州纳雍、大方、广西柳州等地都有“公鸡山”。从这些地名的分布情况也可以看出“公鸡”型由北向南的扩散。
伍
汉语作为强势语言,不太可能在常见的家禽家畜方面的用词上直接借用非亲属语言的词语,但是在北方阿尔泰语系语言接触中又不可能不受到任何影响。在“鸡公”型向“公鸡”型的改变中,这种外来的影响是通过改变汉族人的认知心理进入汉语中来的:由于注重动物的雌雄而将表示性别的成分提到中心语之前,同时这也符合汉语的“修饰语+中心语”的构成方式,“公”由名词性语素改变为形容词性语素,继而在汉语中得以立足。
综上所述,在语言接触中,双方语言地位的强弱、接触时间的长短、力度的大小,可以在地理分布上得到某种程度上的表现。对客观事物分类的不同,反映了不同的认知心理,而不同的认知心理没有根本上的对立,有着转化的可能。就“鸡公”型到“公鸡”型的转化而言,还是符合汉语“形容词性修饰语+中心语”的构词方式。处于弱势的语言要对占据强势地位的语言产生影响,最终还是需要通过内因起作用,内因是主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