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性与独特性:贵州民族文化简论--兼论贵州少数民族文化的丰富性与独特性_苗族论文

丰富与独特:贵州民族文化述略——Rich and unique:A Brief Commentary on Guizhou minoritycultures,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贵州论文,民族文化论文,独特论文,Rich论文,minoritycultures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HOU SHAO ZHUANG

Guizhou minority culture has a rich and unique feature.Theauthorin this article sums up and synthesizes the Guizhou minorityculture,analyses its richness and unique characteristics.

Key Words:rich and unique,Guihou minority culture

Place of Work:History Department of Guizhou minority lnstitute

(本文提要翻译:王建芳)

一定的文化是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活的产物,反过来又为推动和发展社会生活服务,贵州很早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据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省人口总数为32391066人。其中,汉族21154520人,约占全省人口的2/3,少数民族人口(包括待认定的人们共同体)11236546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34.7%。当时申报的民族成份共48个,其中百万以上的有苗族、布依族、侗族、土家族;百万以下五十万以上的有彝族;五十万以下十万以上的有仡佬族、水族、回族、白族;十万以下一万以上的有壮族、瑶族、仫栳族、毛南族、蒙古族、满族;一万以下一千以上的有羌族,以上十五个少数民族连同汉族,都在贵州定居至少在百年以上。此外,还有部分属于全国32个少数民族和极少数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的人口,他们都是在新中国建立前后出于各种原因,特别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由于国家建设的发展,才从全国各地进入贵州。贵州少数民族居成份之多,仅次于云南、新疆与广西并列居全国第三,而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则仅次于广西、云南、新疆,居全国第四位。

中华民族的各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早在几十万年到三、四千年以前,贵州原始人类,就以他们的辛勤劳动,初步开发了省境的某些地区,创造了带有地方特色的物质和精神文化。如“水城人”用锐棱砸击法打制的石片,“穿洞人”制作使用的骨器数量之多,都具有明显的区域性文化特征,特别是近年在赫章可乐发掘的相当于战国时期的“铜鼓套头葬”式,在全国更是绝无仅有,充分表现出早期地方民族文化的特征。秦汉以来,随着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先民的陆续迁入,各族文化之间更是相互学习,彼此吸收,相互推动,共同发展,使贵州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都呈现出以汉文化为主体,各族文化又千姿百态,五彩纷呈的繁荣兴旺景象。

在物质生产领域,早在汉代以来,汉族就把以铁器、牛耕为代表的农业耕作技术带入省境,并不断向少数民族地区传播,到唐宋时期,有的少数民族地区已能做到“稻栗两熟”,有的少数民族更熟练地掌握了打制铁器的技术,如有的仡佬族就被称为“打铁仡佬”。在农业生产中,水是农作物生长的命脉,汉代时汉族已将修塘筑堰、引水灌溉技术带入省内,明代屯军更把江南一带使用的筒车,翻车引入省境,不但使水田灌溉得到保证,更促进了山间梯田的开发。新中国建立后在兴仁、兴义之间的万屯,顶效一带东汉墓中,发掘出的水田稻作模型和新中国建立前在各族农村普遍可见的水伞、龙骨车,就是有力的证明。良种是促进农业增产的重要因素之一,明清以来贵州从汉族地区辗转引进玉米、番薯和马铃薯等高产耐旱作物进行栽培,对促进边远少数民族山区的开发,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与此同时,少数民族的某些先进的生产技术也被我省的汉族吸收,如壮侗语族各族,很早就善于种植水稻,喜吃糯食,特别是他们栽培的黑糯品种更为名贵,就影响了周围的汉族,而藏缅语族各族善养牛羊,也促进了汉族养畜业发展,还有苗族利用山间溪涧,开造梯田的技术,也为我省学习效法。

至于手工业生产和商业领域,像纺织业中,汉族引进的棉花种植,栽桑养蚕,柞蚕放养都丰富了我省各族纺织衣着的原料,而少数民族纺织的各种织棉、土布、蜡染等,也增添了纺织品的花色品种。又如汉族的漆器制作,陶瓷烧造、石雕、箫笛制作等工艺传入我省,有的少数民族地区加以发展,成为当地传统的著名工艺。像大方的漆器、平塘牙舟的陶器、玉屏的箫笛,织金的大理石制器等,都是素负盛名的民族工艺产品。又如以12生肖计算的农村集市交易,虽从汉族地区传入,但又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

在物质生活领域,首先在房屋建筑的形式和材料上,贵州各族住地区的地形地貌、气候、物产和各自传统、社会发展等条件的不同,而各有特色。一般说,汉族住房形式多四合院或一明两暗的三开间,大都选在依山傍水的平地,材料多属木或竹木结构。壮侗语族各族多分布在省境南部地区,且多在河谷,平坝建寨,生产以水田稻作为主,为避免潮湿暑热和虫蛇之害,住房多作“平栏式”建筑。即以竹木构建为上下二层,顶作两坡式,下层无遮栏,用以饲养牲畜或堆放农具、杂物,人住上层,既可通风避潮,又可防避虫蛇。苗、瑶族多住山区,因耕地少,住房多依山坡修建,为利用地势,多建成半边吊脚楼,即将山坡挖平一段作为地基,将房屋建筑其上,前伸部分用木柱支撑,下面形成半边空间,用以关养牲畜,人住上面,一半是地基,另一半则为楼板。这种住房由于只一面才有地基,故出入门户多开在后面,从正面看虽似“杆栏”,其实形成的原因和实际内容并不相同。彝族主要分布在省境西北部的高山地区,由于气候寒冷,森林资源相对缺乏,住房多用泥土板筑,一般均较矮小,采光和通风条件较差。另外,在安顺、平坝至贵阳市郊花溪一带的各族群众,往往利用当地岩石可分层剥取为石板的有利条件,用以代替瓦片盖房。有的连四面墙壁也完全用精工打制的石条,石块垒砌,除门、窗和房缘外,基本不用木料,形成独具特色的石板房或石头房。在建筑上最具民族特色的,当推黔东南一带侗族村寨的鼓楼和花桥。鼓楼是侗族人民进行集体活动的场所,几乎每个侗族村寨都有,有的大村寨还多达三、五个,其建筑形式类似宝塔而别具民族风情,一般三、五层,多者可达十几层,全部用木材构建,每逢节日庆典,全寨男女聚集鼓楼 前场地,歌舞庆祝,终日不休。花桥则是侗族人民乘凉歇息的场所,大多建于村寨附近的河流溪涧之上,除在桥上建造长廊以避风雨日晒外 ,又可在桥头两端和桥中适当位置起造亭阁,一般一层,也有的高数层。并在廊柱之间的穿枋,顶栅等处,彩绘山水,花鸟、人物故事等图景,来往行人,每于劳动之余或行路困乏时,停坐栏干之上,既可得到休息,又可欣赏周围自然美景。鼓楼和花桥的建筑,不但体现了侗族人民独特的风情,也表现了侗族人民的智慧,近年已引起国内外许多建筑家和旅游者的关注。

其次,在衣着修饰方面,汉族男子清代以前社会上层皆束发冠戴,身着大袖长袍,城乡劳动者多着右襟或对襟短衫,下穿长裤,腰束布带,头上换髻束于头顶,一般不戴帽。清朝统治时期,社会上层多穿狭袖长衫,外穿背心,劳动者衣着基本不变,惟有头式,不分贵贱,一律改从满洲贵族习俗,将前半部头发剃掉,余下者结辫垂于脑后,或盘于头上。辛亥革命以来,普遍剪辫,或留短发,或剃成光头,城市多改为中山装,劳动者着基本仍不变。近年来,西装革履,茄克、衬衫、领带已有从城市逐渐向农村推广的趋势。汉族妇女,民国以前,社会上中层多着大领衣及长至膝部的罩衫,下穿长及脚髁百褶长裙,或大脚长裤,缠足,头挽扁髻附于脑后。辛亥革命后,缠足已基本废止,青年者多穿旗袍,剪短发,中老年者仍梳髻,穿右襟长及膝部罩衫,穿裙者已不多见,大都穿长裤,佩举金银玉器首饰。城乡劳动妇女多不缠足,衣着大体同于社会上中层中老年妇女。唯质料远不如前者考究。近年来,各种妇女时装,无论在质料和式样上,都日趋考究美观,并逐渐从城市向农村推广。贵州各族服饰,男子大体同于汉族,差别不大,惟有彝族男子,除头缠各色套外,均扎一椎形发髻,称“英雄髻”或“天菩萨”,身罩披毡,俗称“察尔瓦”,以示英武。还有黔西北苗族,上身多外套,“贯头衣”中开一洞,套于劲部,前掩于胸,后搭于背,不须缝合,绣以各种花纹图案,很有特色。而各族妇女服饰,则千姿百态,异彩纷呈,最能显示各民族文化特征。布依族妇女,一般均穿青、兰色右襟短衫,下穿长裤,外系围腰,在肩、袖口、裤脚、围腰的胸前和围腰带上,用五色花线绣出各种精美花样。已婚妇女梳髻于脑后,以青、兰、白帕包头。未婚姑娘则将头发结辫盘于头际,并戴银质胸牌、项圈等少量佩饰。镇宁扁担山一带的布依族妇女,穿百褶长裙,齐腰右襟短衫,已婚者戴“假壳”(以笋叶先做成撮箕状,外蒙以青、兰布)仡佬族妇女过去多穿短衣,无褶长裙,称“通裙”,穿时由脚下套入,外罩长袍,脚穿钩尖鞋,近代来多改着短衣长裤,头包长帕,也多在肩、领、襟沿及袖口等处刺绣各种花纹图案,盛装时穿三色百褶长裙。苗族妇女服饰最为丰富多采,一般上身均穿长仅及腰的短衣,下穿百褶长裙,也有的穿长仅及膝的短裙,底色或青、或兰、或紫红、或白,各地不一。有的周身素色,不施刺绣,清淡素雅,有的遍体刺绣,琳琅满目。特别是头饰,有的头上梳髻,横插木梳,有的剃成光头;以青、兰、白布挽成人字形交叉多层套头;有的头戴平顶缨冠,周围垂满缨络;有的头戴银质花冠,四周吊以银铃;有的头戴冲天尖帽,上缀几串珠饰;有的以麻浸染成黑色杂于发内,挽于头际。总之,式样繁多,各具特色,据有关方面调查统计,达130种。另外,苗族妇女最喜欢带银质首饰。计有项圈、项练、胸牌、手镯、耳坠、头花、扣饰等类,每类中又有各种不同式样。据调查,在黔东南地区,一个盛装的苗族妇女,全身佩戴的各种银饰,最多的可达十余斤。真可谓花团簇锦,令人目不暇接。

在饮食方面,贵州各族由于地处高原,山高谷深,气候变化大,加之劳动条件艰苦,各族群众热情好客,故多好饮酒。贵州各族农村,过去几乎每户都会酿制低度米酒,民间称“夹坛酒”或“晃荡酒”,用以自饮或待客。花溪、青岩的布依族酿制的刺梨酒,惠水、平塘一带的布依族酿制黑糯米酒,三都水族的九阡酒,酒味清甜淳和,别具风味。贵州各族群众大都善饮,一般均能饮白酒半斤至一斤,能饮二、三斤的也不乏其人,甚至有的妇女也能饮一斤左右。贵州各族群众除喜好饮酒外,还普遍爱吃辣椒,男子多吸土菸。壮侗语族各族和苗族、瑶族,日常主食以大米为主,喜吃糯食,副食除一般蔬菜、肉食外,壮侗语族各族和苗族、瑶族,日常主食以大米为主,喜吃糯食,副食除一般蔬菜、肉食外,壮侗语族各族还爱吃酸菜,独山制的盐酸美味可口。安顺、黔南州到黔西南一带的布依族爱吃狗肉,关岭花江制作的狗肉驰名全省。而有的地区的苗族忌吃狗。黔东南一带苗族有制作腌鱼、腌肉的传统,将新鲜猪肉或鱼类和甄好的糯米饭,一样一层地装入罐内,密封储存,数月后取出食用,略带酸味,十分鲜美。凯里一带的苗族,用酸菜和鲜鱼煮成的酸汤鱼,味道鲜美,也已推行全省各地。彝族住地多高寒地区,主食以玉米、荞类为主,有的地区一年大部分时间均吃洋芋。副食除一般蔬菜外,爱吃酸菜煮红豆汤,毕节一带有“三天不吃酸,走路打踹踹”的说法。肉食牛、羊肉多于猪肉,不过威宁一带制作的火腿(对外均称宣威火腿),行销省内外,在国内可与金华火腿齐名。还有当地生产的荞酥,也别具风味。黔西北的彝族,由于主副食的特点,为帮助消化,多爱好饮茶。用一种特别的小砂罐,将茶叶放入罐内,先在火上反复摇烤,待茶叶蕉黄散发香味后,才将沸水冲入,有的还加少许食盐,每次仅得一杯,这样熬出的茶味道浓郁,香气四溢,是一种别具特色的饮料。彝族除饮用一般白酒外,还有饮咂酒或泡酒的司俗,即将糯米饭做成甜酒(或称捞糟)后,连酒坛一起渗入温水,用竹管或麦草插入,多人同时围坛吸饮,不断加水直至味淡为止。

在交通方面,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大都山高林密,溪涧纵横,河谷深险,两岸陡峻,水流湍急,交通不便。因此,在近代公路、铁路未开通以前,除黔陡路交通运输多用马匹代步或驮运外,水上交通除黔东南、黔东北、黔西南及北一带的苗、布依、侗、土家、仡佬等族,在清水江、都柳江、阳河、锦江、赤水河、乌江及南北盘江的某些河段,使用木船外,省境中西部特别是黔西北的各族,往往采取牵绳而渡,甚至索桥或“溜简”的办法,沟通两岸。前者是在一些水势比较平缓的渡口,两岸钉上木桩,以绳连通,渡河时梢公站在船头,两脚用力蹬船,双手拉住河面渡绳交往牵引,不用划浆操撸,即可将船渡到对岸。“溜简”是在两岸陡峻江流湍急地带,用两根粗大竹缆或藤索先在两岸对斜捆牢,绳上各套一竹简,下坠踏板。渡河时人先在较高一方,两手抓紧溜简,双足踩在踏板上,即可自然滑向对岸。有的地方只有一根溜索,两岸所捆高度一致,人滑到河心时重心下坠,剩下一半就需渡者两手紧抓溜索悬吊而过。有的地方也用竹缆、藤索架成索桥,即将几根缆索平系一起,上铺木板,两边各另吊缆索一根作为扶手,人行其上摇晃不停,这种索桥也有用铁索架设,其原理并为近代交通采用。如乌江上游鸭池河上的吊桥,就是新中国成立初依照这一办法,用钢缆架设的,可以通过10吨以下的载重汽车。有在山间溪洞之上,用一根或几根木材,横架水上,有的先在水中安上几块巨石作为桥磴,不面再复以长条薄石,即成简易桥梁。有的还在浅水河滩地带,等距安放若干巨石或建成石磴,人行其上,逐块踩着河中石块,即可渡河,称为跳蹬。这些都是山区特有的现象,反映了贵州各族的聪明智慧。

在思想文化领域,早在汉代,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就开始传入省内。以后,随着历代封建统治的不断深入强化,到了唐宋特别是明清时代,在许多少数民族中,已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各民族的文化艺术,随着本民族的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也日趋于发展。这便使我省的思想文化,呈现出“百花齐放”兴旺发达的景象。

以儒家思想的传播说,据文献记载,西汉武帝时的舍人,系犍为鄨邑(今黔西、大方、金沙一带)人,就曾注释过儒家经典之一的《尔雅》。同时的盛览被时人誉为“名士”,曾从司马相如学赋,创作了《列锦赋》等作品。东汉末,母敛大姓尹珍,“以生遐裔,末渐痒序”乃远道赴中原,先后从许慎、应奉学习经书图谶,学成后还乡教授,开始将儒家思想在省内民间传播。与尹珍同时的平夷人傅宝,曾任巴郡太守,夜郎人尹贡,历任尚书丞郎、长安令,彭城相等官,都是熟悉儒家经典,被封建统治者视为“有名德”的人材。唐宋以来,统治者更在省境一些政治势力比较巩固的地区设立州县官学,教授儒家经典。当时播州土司扬氏,即宣称要以忠孝传家,证之以新中国建立后在今遵义皇坟咀发掘的扬粲墓,其规模、形制以及其中文物,浮雕等情景,足见此说并非虚妄。特别到明清以来,封建政府不但在省府州县层层设立官学,允许各族上层子弟入学学习,并规定各级土司承袭,均需具有相应的科举功名方可获得批准,而各级科举考试也都规定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生员名额。加之王阳明谪贬贵州期间,在今修文阳明洞设龙岗书院讲学,并应聘至贵阳讲学的影响。于是,贵州学风大开,不少少数民族均能获得谈经学儒的机会,有的还成为国内颇为有名望的学者。像清代后期独山的莫与俦、莫友芝父子,遵义的郑珍,就是当时全国知名的儒者。这样,儒家的经常伦理、礼乐教化等,在各族群众中也产生了相当的影响。

语言、文字是人们交流思想,学习传播知识文化,进行社会交往的工具。贵州各族中,除回、蒙、满三族已改说汉语并通用汉文外,其余各族都有本民族的语言。而彝族远有比较成熟的表意文字系统,经近年规范,共有单字2000多个,已能用于著述,明清以来已有许多彝文文献和碑刻传世,内容涉及天文、地理、社会、历史、文字、艺术、哲学、民族以至医药、生产等。现已引起有关方面重视,组织人力进行翻译。从现已出版的部分内容看,很多方面补充了汉文献的不足,具有较大的学术价值。苗族相传古代也有文字,历史上曾在雷公山顶竖石碑一块,字形独特,无人认识,但今仅存残碑一角,保留完整字形者仅二字,是否即为古苗文,难于断定。另外,新中国建立前一些外国传教土在某些地区为传教需要,以部分拉丁字母记音符号或北洋政府公布的注意字母制定过苗文方案,也有的苗族学者,或借用汉字偏旁,或用阿拉伯字母,或用国际音标制定过苗文方案,但均未得到推广。新中国建立后,党和国家通过调查研究,在“老苗文”的基础上,用拉丁字母拼音方式,为苗族制定了分别适用于苗语东、中、西部方言的三套苗文方案。同时,还用同样方法,为布依族和侗族制定了拼音文字方案,目前正在一些苗族、布依族、侗族聚居区推行。水族在解放前,有一种被称“水书”或“反书”的文字系统,据近年统计共有单字400左右。从字体构造看大体可分三类:一是天干、地支及数字,字形与古体汉字相似,但不少像汉字的反写或倒写;二是象形字,即按事物形象描绘的原始图画或简化的图形;三是用同音汉字假借代替。从其内容看,基本属于占卜、放鬼、祈祷等迷信范围,大致同于汉族民间流行的通书,故均为巫师掌握,一般群众不能使用。安顺、镇宁一带的布依族中,还有一种用汉字记录布依语读音的“经书”,其内容均为丧葬礼仪过程中“魔公”所念诵的经文咒语。不过其内容往往涉及布依族起源、迁徙、古代社会生活、民族关系等。排除其迷信成份,对研究布依族的古代历史有一定价值。现已有少量翻译出版。经初步研究,这些经文咒语的基本内容,大约形成于宋元时期,而用汉文借音记录下来,则大约在明清时代。

婚姻家庭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新中国建立前,包括汉族在内的贵州各族,基本上已实行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形式,而且各少数民族都在不同程度上受汉族封建婚姻礼俗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的封建包办婚姻。不过,各少数民族中也还保留了许多允许青年男女自由相恋的习俗 ,同时也还有某些父权制甚至母权制的习俗残存下来。比如,黔东南一带苗族青年男女,大都是通过每年正月及二月举行的“跳月”(又称“游方”)选择配偶;黔西北的苗族则通过“跳花”活动,作为青年男女自由社交的场合;另外,像布依族的“郎绍、郎昌”、“丢花包”,侗族的“行歌坐月”等,都属这种性质。不落夫家或称“坐家制”,在贵州的苗、侗、布依等民族中,新中国建立前比较普遍。这种习俗即男女又方新婚后三、五日,女方即回娘家居住,只在每年农忙时回到夫家短期生活,直到怀孕后才到夫家长期生活。造成这种习俗的原因,即有远古婚俗中从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残余因素,又有现实社会的影响。因过去一般实行早婚,一则女方年龄还小不能担当起夫方家务管理重任;二则女方利用回娘家居住其间,攒积“私房”,以后才能避免夫家岐视;还有的婚姻本来就非男女双方自愿,完全出于父母包办结合,女方借“坐家”形式,以表示对这种婚姻的对抗,姑表婚在苗、布依、侗、仡佬等民族中也很普遍。即舅父之子有权优先聚姑母之女为妻,姑母之女到出嫁年龄,需先征求舅父意见。如舅父家无年龄适合之子,或舅方表示不愿,方可与他人议婚,但仍需给舅方一定经济补偿。这种习俗是氏族外婚制的变态,这种婚俗除上述各族外,新中国成立前在省内其他少数民族以致汉族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保留。贵州彝族中则较多流行着“转房”制即年轻寡妇可再嫁给已故丈夫的哥哥或弟弟,如无亲兄弟可以转房时,可扩大到堂兄弟,甚至可以转房到年龄相访的上辈或下辈。这种婚俗虽有一定的原始群婚制的因素,但主要是在夫权制下,尽量保持夫家财产,防止外流的影响。这种习俗,在汉族中也有个别存在。

与家庭婚姻有密切关系的姓名制度,各族也颇具特点。汉族很早就形成了父系大家庭,不但姓氏固定,而且已有比较严格的班辈排行取名制度。一般汉族姓名都是三个字,第一字是共同的姓氏,第二字是班辈,第三字才是名。过去,每人还有与名相对应的字,男子还有号,名、字、号不但字样不同,使用的场合和对象也不一致,不能错乱,否则就是对对方的不尊重。省内其他民族,大约在明代以前尚无这种严格的姓名制度。明清以来,有的少数民族上层接受封建王朝统治者的“恩赐”;有的少数民族群众,为逃避赋役战祸,远走他乡,改名换姓,特别是清初随着大规模“改土归流”,统治者出于编造户籍,征收赋税的需要,强迫各族人民改从汉姓,于是依班辈命名的习惯,也就在各族中逐渐盛行起来。不过。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在有的民族中,在使用汉名的同时,还保留有另一本族称谓的名字。如彝族和苗族原来并无姓氏,而实行父子连名。在彝族中父亲名字中后面一至二字,即是儿子名字中的前面一至二字,如此代代相连,可上溯至数十代甚至百代以上。苗族父子连名的形式与彝族相反,成倒连。这种命名方式,显然是父系氏族社会形成初期,为了确认子女血缘关系的遗留。

丧葬、节日也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包括汉族在内的贵州各族,在墓葬形式上,过去曾实行过土葬、火葬、崖葬等。汉族基本上是土葬,但从墓葬的结构看,又有土坑墓、石室墓、砖室墓等区别。土坑墓一般仅挖一比棺木稍大土坑,将棺木放置其中,上面大封土堆(即坟包)即可,一般属于社会中下层。而官僚、大地主等人的墓葬,则用石或砖先在地下建起甬道形墓室,才将棺木放入其中,上面再筑以巨大封土堆。个别统治者的墓葬,如上述遵义皇坟咀发现的播州土司杨粲墓,不但以砂石构筑了规模宏大的墓室,有如地下宫殿,而且四壁还浮雕有若干个人物,花卉,像征墓中主生前的生活情景,在全国目前发掘的宋墓中也属上乘,故被列为我省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土坑墓,新中国建立前已在省内其他各族中普遍流行。彝族历史上曾普遍实行火葬,即将死者尸体用柴火焚化,再将骨殖装入特别坛子中埋葬。我省不少地区的苗族,历史上曾实行岩葬,即将死者尸体收殓入棺后,将棺木放置于本家族专用的岩洞之中,有的岩洞放置的棺木达数十口,显然是同一家族若干代积累的结果。在黔东北的松桃等地,发现一种将棺木放置在悬崖峭壁间的葬法,有的安放于天然的崖隙,有的在悬崖上选凿两个对称的石洞,将木椿打入洞内,再将棺木悬空放置于木椿之上,称“悬棺葬”,据研究,这类葬式可能与今仡佬族先民有关。另在今遵义地区各县,明清以前还流行一种石棺葬,有的是利用一些未经精细加工的天然大石块,砌成墓坑,有的则用加工后的石片砌成,再将棺木放入,这种葬式大概跟魏晋以来的僚人有关。这种墓葬不一定要等人死后才去构筑,往往生前即以造好,仅在石棺前方留一小洞,等人死后将棺木送入,封死洞口即可。黔北桐梓、习水等地,有在山岩上凿洞埋棺者,俗称“崖墓”。

节日是民族心理素质的表现形式之一,起到团结本族群众,振奋民族精神的作用。它往往与各民族的历史,生产活动、宗教信仰和社会活动等有关。贵州各族与历史有关的节日很多。如贵阳、龙里、惠水一带苗族的“四月八”,就是纪念本民族反抗封建统治的领袖“亚鲁”,传说被统治者在这天杀害于今贵阳市内的喷水池附近,每年这天以上地区的苗族群众,都要到这里歌舞纪念。土家族每年农历腊月28或29过年,称“赶年”。相传明代时沿海倭冠狂獗,戚继光调土家族兵士出征,正遇年关将近,来不及过除夕,就提前过年,这天家家吃砣砣肉、甄子饭,据说也仿照当年出兵送行的习惯。白族的“绕三灵”在每年的农历四月下旬,往往持续3、4天,则是纪念南诏大将,大理国段氏祖先段宋榜。今云南大理还有专门祠奉他的庙宇,每年群众前往祭祀,礼仪十分隆重。我省白族虽无专门庙宇祠奉,但到时仍作为节日来过。黔西南安龙布依族的“六月六”,是纪念清同治九年(1870年),打败兴义封建土豪刘三(即刘官礼)的进攻。兴义一带布依族的“查白歌节”,则是纪念过去查郎、白妹忠贞不渝的爱情,被地主豪绅破坏,双双殉情的传说事件。到时附近几十里的群众都赶到二人殉情场所,青年男女自由对歌,人山人海,盛况空前。端阳节是纪念古代爱国诗人屈原的节日,除汉族外各族大都隆重纪念,家家包粽子,合家团聚,黔东南一带的苗族还举行盛大的龙舟竞赛,传说起源于打捞 屈原的尸体。屈原本人,据有人考订,认为他就是苗族,“端午”也是苗语的译音。与农业有关的节日也很多,如苗族的芦笙节,一般都在春耕前举行,预祝一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届时男女老少盛装来到芦笙场围成一圈,男青年吹笙,女青年随之起舞,彼此选择对象,中老年则欢聚一起,边饮酒边交流生产经验,预祝丰收。彝、白等族的火把节也颇具特色,一般在农历6月24日。每逢这天群众云集,到野外平旷地带斗牛、赛马、摔跤,入夜每户均在门前坚一小火把,各村在广场烧起篝火,将松脂撒向天空火焰喷出火星,驱赶火灾。另外,男女青年则手持火把到田间巡视,驱赶害虫。远远望去,兰天之下,宛如万点繁星,又如火龙游动,景象极为壮观。另在侗、瑶、仡佬等民族中,都盛行吃新节,有的在作物开始成熟,有的在收获完毕,届时煮新粮作主食。并杀猪、宰鸡,聚会宴饮,祭祀祖先神灵,表示酬谢。仡佬族的吃新节别具一格,每当农作物成熟时,可到其他民族所种田地里采摘少量瓜果、蔬菜、谷物,祭祀尝新,不受干涉。据说因仡佬族先民是贵州最早定居的居民,田地是他们祖先开出的,其他民族是以后迁来,故吃新时应该让仡佬族祖先先尝。水族的端节,于每年秋收后由各寨输流过,邻近村寨的水族群众均前往庆贺,。具有共庆丰收和亲友团聚的意义,前后延续至一、二个月,也颇具特色。与宗教有关的节日主要有回族的三大节。每年伊斯兰历(又称回历)九月为斋月,教徒在日落后才能饮食,称“封斋”,一月后“开斋”,从开斋算起70天后为“宰牲节”。另外,每年回历3月12日,传说是穆罕默德生日(或说为逝日)是“圣纪节”。每逢三大节日,回族群众都盛装到清真寺祈祷礼拜,并相互看望,互赠礼品。至于社交性的节日,很多与上述各类节日溶为一体,还有黔东南苗族正月下旬的“闹冲”和6至8月的“爬坡”,黔西北苗族7月逢猪日的“踩花山”等,则以社交性为主。

文学艺术是民族文化的集中体现。贵州各族除彝族外,过去多无本民族文字,许多文学创作只能以口头文字形式口耳世代相传。不过,还是留下了许多内容丰富、思想积极、风格独特的优秀作品。其中,属于神话传说的,如彝族的《宇宙人文论》、《物始起略》,瑶族的《七仙姑》,黯东南苗族的《盘瓠》,侗族的《姜良与姜妹》,黔东南苗族的《开天辟地》、《打柱撑天》、《铸造日月》、《枫木歌》等,以史诗的形式叙述了对宇宙、、万物和人类起源的丰富想象。而侗族的《秦娘美》,布依族的《蔓萝花》等,则以散文的形式歌颂了坚贞的爱情。有的更以故事的形式,歌颂本民族的英雄,或用虚构的情节赞美劳动者的聪明才智,辛辣嘲讽统治者的愚蠢丑恶。前者如苗族的《张秀眉》,布依族的《王仙姑》,后者如布依族的《甲金》的故事。有的还以歌谣的形式,叙述了劳动的艰辛和收获的喜悦,如苗族的《跋山涉水》,叙述了苗族古代先民辗转迁来我省,从寻找土地、开荒、割草、播种、耕耘到收获的情景,内容极为生动。另外各族群众在劳动过程中,或喜庆场合为鼓舞情绪,调整节奏,按固定曲调,即兴创作,一问一答的山歌,无论在音色、曲调和内容上,都很优美。还有各族男女谈情说爱时的对歌,也采取这种形式。另外,在举行宗教祭祀、婚礼、丧葬等活动时,都有相应的歌谣,像土家族的《哭嫁歌》,感情就十分真挚动人。特别是侗族的“大歌”,不用指挥,自然形成多声部合唱,声调协调一致,音韵抑扬宛转,蔚为奇观,已引起国内外音乐界重视。在彝族中还广泛流行着一些格言谚语,都是人们根据长期的社会生活经验,用简短而带韵律的语言,以生动形象的比喻,说明一个道理的日常俗语,往往带有深刻的人生哲理。

绘画、雕塑、音乐、舞蹈以及作为综合性艺术的戏剧,贵州各族中也十分丰富多彩。以绘画说,我省苗、布依、土家各族的腊染和织锦,都是精美的图画。比如蜡染,制作者先要用腊刀在布面上画出各种花纹图案,才放入染缸浸染,取出后再经煮沸去蜡,入水漂洗,原来绘制的花纹图案就显现出来了。而织锦虽不同于一般的绘画,实际上是编织者将自己平时对观察到的山川、花卉、虫鱼、鸟兽等形象,通过编织手段,刻画出来,雕塑像前述玉屏箫笛、大方漆器、牙舟陶器、织金大理石制品等,无论就其整体造型,或器物上的书法,图象都是具有相当艺术水平的雕塑。特别是安顺文庙大成殿前的一双。镂空盘龙石柱,其形态之生动,造型之玲珑,刀法之刚劲,都居全国石刻艺术的上乘,现已被列为贵州全国重点保护文物之一。还有流行于我省土家、苗、侗、布依等族中的傩戏和地戏使用的面具,也是雕塑作品的杰作。近年,在赴北京的展览和国外演出中,已引起国内外各界的赞叹。傩戏是一种从汉族及其先民古老的以“驱鬼逐疫”为目的傩祭,傩仪发展起来的原始戏种。它以带有的浓郁的宗教迷信色彩的歌舞形式,对请来驱除妖魔鬼怪的周天神佛进行酬谢的同时,中间也穿插一些极富人情味的短剧表演,以娱乐参观群众。表演者头戴个性极为鲜明的木质面具,以说、做表演剧情,已具有戏剧的雏型,被有关专家称为戏剧的“活化石”。至于地戏主要流行在从安顺到贵阳市郊花溪一带的布依族中,其剧目多历史题材,如东周列国、三国故事、说唐及杨家将等,很少神怪内容,剧本多系明代屯军从内地带来,情节通过对白唱词展开,演出时演将面具戴于额上,以青纱掩面,扮演戏中角色外,也分唱念做打,程式与一般地方剧原则上并无不同,不过,唱腔采用当地民间流行的山歌调,道白也用当地口语,做打因系业余演出,也无专业演员功力。同时,其面具已脸谱化,不同于傩戏面具。近年,地戏曾赴巴黎演出,获得较高评价。

所有这些,充分说明贵州各族文化的多姿多彩,是我国文化百花园中独具特色的奇葩。

标签:;  ;  ;  ;  ;  ;  ;  ;  ;  ;  ;  ;  ;  

丰富性与独特性:贵州民族文化简论--兼论贵州少数民族文化的丰富性与独特性_苗族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