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以人为本思想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以人为本论文,思想论文,胡锦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730(2007)09—0068—09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以人为本就是所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之一。自它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以后,人们对其的思想认识正在不断深化。同时,在“以人为本”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社会获得了全面的发展,社会和谐程度已经有了进一步的提升。人们评价说,以人为本思想的提出,反映了我们党在执政理念上的一次深刻的变化,是党对社会发展规律把握的一次深化,同时,也是人本主义的一次质的飞跃。因此,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胡锦涛以人为本的思想,对于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胡锦涛以人为本思想的科学内涵
关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胡锦涛同志在一次讲话中作了深刻阐述,他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① 2006年4月21日他在美国耶鲁大学演讲时进一步强调指出,“今天,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最终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②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些论述,以人为本思想丰富的时代内涵包含了以下内容。
第一,发展为了人民。为谁发展的问题,是判断一个政党是否先进,一个社会是否进一步的根本尺度。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根植于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和归宿。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发展成果的根本标准,发展为了人民,就是要把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使人民逐步过上更加殷实宽裕的小康社会,享有更丰富的营养、更宽敞的住房、更方便的医疗、更有效的教育、更充分的就业、更安全的环境、更广泛的权力与自由、更繁荣的文化、更健康多样的娱乐,这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最具体、最实际的体现,也是发展的本质要求和价值所系。
第二,发展依靠人民。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中,人总是扮演主体角色。纵观人类文明史,影响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因素很多,但真正起着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的是人。人力资源是最宝贵的资源,人才是第一资源,经济社会越发展,人的因素就越重要。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也是根本的治国兴邦之道。以人为本的发展不是依靠少数人的发展,而是紧紧依靠“全体人民”的发展。在科学发展观的问题上,胡锦涛强调的是“全体人民”。在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中,精英分子的作用增大,但是广大人民群众依然是推动历史进步的主体。必须坚持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结合,坚持精英分子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结合,调动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性,依靠全国各族人民推动发展。发展依靠人民,就是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就是要创造使每一个人都能平等公正参与社会实践、都能充分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环境。营造鼓励人们干事创业、支持人们干事创造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坚持以人为本就是把人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既满足了人民自己的利益需求,也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
第三,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由少数人享有,还是由主体人民享有,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价值取向,反映了执政党的不同执政理念。社会主义发展的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而不是富的越富,穷得越穷。只有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的成果,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共同前进,以人为本才能得到真正体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就是要把改革发展取得的各方面的成果,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上,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上,体现在充分保障人民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权益上,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就是要坚持在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把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群众利益兼顾好。一方面,要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通过辛勤劳动和经营先富起来的人们的发展活力,鼓励他们积极创造社会财富;另一方面,要推动先富带未富,先富帮未富,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以及比较困难的弱势群体,特别要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切实保障各方面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
第四,发展的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集中体现在人的全面发展上。马克思曾指出,“未来社会是一个更高级,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人本身的发展是一切发展的根本,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就是要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目标,就是要用人的发展来牵引其他一切发展。无论是经济文化发展,还是社会的全面进步,最终都要体现在人的发展上,如果说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是解决发展之“形”,那么人的素质全面提高则是人的发展之“神”,“形神兼备”才是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在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满足生存、健康等自然需要的同时,不断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满足人的民主权利、人的价值的实现、人的精神文化需要等社会需求,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人的全面发展。”④
第五,发展的效果要由人民来检验。“真正促发展的各项工作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⑤ 就是在检验发展的标准上,不能只见发展的经济指标特别是GDP的增长上,更不能只见虚报浮夸的政绩指标、形象工程指标等,而是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实现和发展程度、创造力的发挥程度、素质提高程度作为衡量发展的核心和最高标准。同时,要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因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群众既然是价值占有主体,当然也是价值评价主体,在这个意义上,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了这两种意义上的主体间的一致性。
二、胡锦涛以人为本思想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
胡锦涛以人为本思想同马克思主义关于最崇高的社会理想一脉相承,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根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在批判地继承西方人本主义和我国传统民本思想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
1.胡锦涛以人为本理论依据
第一,马克思主义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是胡锦涛以人为本思想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在长期的理论探索中,在不同的层面上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制度做了种种分析和预见,而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则是未来社会发展的最高境遇。因此,马克思主义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中的重大作用,深切关注人民群众的境遇。因此,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不合理之处在于颠倒了目的和手段之间的关系,把人看作是榨取剩余劳动价值的工具,它迫使人民奴役般地服从社会分工,是资本的奴隶,资本家也是人格化的资本家,最终造成了畸形片面发展,就工人来说,机器生产将劳动分成几个部分,人自己也随着分成几个成分:机器主宰着人,机器运转需哪一方面的能力,工人就以这方面的畸形发展,压抑了其余能力。所以资本主义是“以物为本”的社会,是“物支配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只能通过物与物的关系表现出来,这种本末倒置的社会不仅颠倒了发展的目标和手段的关系,而且使人性受到了极大的异化。在批判资本主义的基础上,马克思论述了社会主义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关系。在《1884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目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⑥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指出“代替那种存在着阶级对立的资本主义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切自由发展的条件。”⑦ 在这里,把人的自然性从双重压迫下解放出来,既是马克思主义的最崇高理想,也是“以人为本”发展观的重要理论依据。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对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的继承和创新。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人是生产力诸要素中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人民群众是社会生产的主体,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是社会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源泉,同时也是社会变革的主要力量。“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认为,人民是发展的,人民是发展的动力,人民利益是检验发展的标准。人民参与是保证发展决策正确的重要手段。这些思想与马克思主义观是高度一致的。胡锦涛同志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决定我国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各族人民实现自己利益、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事业,是亿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前进性事业,我们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不断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充分说明,胡锦涛以人为本的思想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这一坚实的理论基础上的。
第二,中国历史上延续下来的民本思想是胡锦涛以人为本思想形成的社会心理基础。中国古代社会早就有“民本”、“为公”、“爱民”、“兴民”等思想。这些思想与“以人为本”有很多相通之处,形成了重民、利民、得民、保民的民本思想。其一,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古代思想家认为,作为国之“四民”的工农、工商创造了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维系国家生存、社会安定、经济稳固的基本力量。其二,民兴民主君客。《尚书》说“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君与师是为了安民、利民、保民和教民的需要而设置的。反映在政治上的重民轻神,重民轻君,把民神为神之主和君之本,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其三,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管子牧民》曰“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清人王夫之将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理)和趋势(势)称为“天”,主张“民即见天”,从人民的意志、愿望和要求中发现社会历史规律,体察和预见社会历史发展趋势。这无疑是对人民的巨大力量和历史地位的肯定。其四,为政以德,利民保民。既然民心向背决定国家治乱和朝代兴衰,为政者就应善于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推行利民、兴民、裕民、安民、保民的政策措施,忧民之所忧,乐民之所乐。孟子说“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这些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历史沉淀,内涵着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人心背向是决定国家或朝代兴衰更替的根本原因等思想。这些思想早已内化为中国普通老百姓的社会心理。尽管中国历史上不断有人提出民本思想,但“历史的创造者”一直被认为是“圣贤”、“明君”而不是“广大人民群众”,因此,“民本思想”都不过是开明之士对统治者的曲折劝谏,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的历代领导集体形成的“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本”思想,正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批判继承中国历史上“民本思想”的结果。在毛泽东时期,中共确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以及“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邓小平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他在“南巡”谈话中曾强调,中共的改革开放措施对不对,最根本的是看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江泽民在阐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深刻地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最崇高理想而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胡锦涛提出的以人为本思想的主要内容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可见,胡锦涛的以人为本思想继承和发展了中国历史上形成的“民本思想”。
第三,对西方文化的人本主义思想精华的借鉴是胡锦涛以人为本思想形成的重要思想资料。在西方文化中,也具有源远流长的人本主义思想传统。在古希腊,政治家伯利克里认为“人是第一重要的”。智者普罗泰弋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的著名命题,表现了人类自我认识、自我肯定以及根据自己本性和需要安排世界的强烈愿望。但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是强调世界秩序,排斥人的主体地位的宇宙论哲学看来,行星诸神的相对运动和相互关联,依赖于地球之外的宇宙秩序的权威。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创造了一个万能上帝,认为世界与人类均由这个全能的上帝创造。在整个中世纪,神性侵夺理性,人性被迷信埋没。从14—16世纪,在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中,进步的思想家借复兴古希腊的文学艺术,抨击宗教神学,歌颂伟人的伟大,肯定人的价值,维护人的尊严,追求人的解放。17—18世纪的启蒙思想家弘扬文艺复兴运动中的人文主义传统,进一步反对宗教神学,强调人的自由、平等的权利不可剥夺性,并最终形成了以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为核心的资产阶级革命的政治纲领。德国古典哲学以思辨逻辑的复杂体系研究人的思想问题,康德的二元哲学、费希特的理智主义的人本主义都以其独创的思想深化了关于人的问题的认识。总的说来,西方的人本思潮反对神性,弘扬人性;反对迷信,崇尚科学;反对专制,崇尚自由;反对等级制,倡导人人平等的权利,同专制主义进行斗争,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它作为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对于人的主体意识的培育以及人的解放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人本主义离开了具体的历史条件和人的社会性,以抽象的、永恒不变的“人的本性”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它所追求的是新兴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和人权,而不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利。当代西方发展理论继承了人本主义的思想传统,也十分强调人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1983年,法国学者弗朗索瓦·佩鲁在《新发展观》一书中针对传统发展观导致危机指出:“发展作为主体和行为者的人的目的有关,同人类社会及其目标和显然正在不断演变的目标有关”。⑩ 他强调,新的发展观应当为一切人的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服务。对经济发展的最终检验,不是普通的物的指标,而是人的发展程度。西方历史上的人本主义传统以及当代西方发展理论是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都强调人在社会历史的动力中和价值核心地位,以人的发展程度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最高标准,其内涵成为以人为本思想的科学发展观批判借鉴的重要思想资料。
2.胡锦涛以人为本思想的实践依据
第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以人为本的实践起点。众所周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既是一个系统工程,又是一个过程,是一个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首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出发点,就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目前,我们的小康之所以是总体上的小康,其关键在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仍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因此,我们才必须从总体上小康走向全面小康。全面小康不仅仅是指经济上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的阶段目标,而是保证人民群众丰衣足食的基础上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过程。其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终目标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充实,不仅包括居民个人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包括福利社会和劳动环境的改善,是满足全体人民的物质、精神、政治及生态等四个方面需要的全过程。如果说物质文明是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那么,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要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政治保障。而精神文明就是使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生态文明则是最终要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和谐健康优美的生存环境。可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就是一个以人为本的过程。
第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兴衰的历史经验是胡锦涛以人为本思想的历史实践依据。历史经验值得注意,新中国成立以来,尽管我们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也经受了重大的挫折,走了一些弯路。究其原因,在发展观上偏离“以人为本”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发展目标来说,尽管党的八大提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一目标,但在以后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屡屡偏离这一目标。“超英赶美”、“大跃进”等这些目标尽管反映了时代的需要,对增强综合国力也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为了实现这些目标片面强调高积累、低消费,以牺牲农业为代价,形成城乡分割二元体制,致使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是不争的事实。就发展道路来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曾长期走高投入、高消耗、高浪费、低效益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发展道路,其结果是资源浪费严重,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的破坏。就发展的决策机制来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习惯性于行政命令和长官意志,行政领导拍脑袋“决策”,忽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建设,因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就发展动力来说,排斥个人利益机制,长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用“抓革命”的办法来“促生产”。时至今日,有些地区和部门还在重复历史性错误,片面追求产值、产量,追求GDP增长,甚至县县建、镇镇搞工业园,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在征地、拆迁等工作中严重损害人民利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总结以往发展经验教训,始终根据人民群众利益来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将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统一起来,经过20多年的艰苦奋斗,我国经济等诸多方面的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也迅速提高。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理论和实践上实现了新的飞跃,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主张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突出了发展的为民性要求,规定和指引着我们自党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谋发展,促发展,努力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进步;突出了发展的协调性,规定和引导着我们通过做好“五个统筹”的工作,确保发展各个方面正确把握人、资源、环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这些都体现了胡锦涛以人为本的思想。
第三,社会发展规律的人本问题是胡锦涛以人为本的科学依据。以人为本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基础,其中,社会发展规律的人本角度是以人为本提出的科学依据。所谓社会规律的人本角度就是指社会发展客观规律是通过人的实践、行动表现出来的,同时也是一个满足人的需要实现人的目的促进人的发展过程,即社会发展是一个趋向于人的发展的历史进程。首先,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其一人是社会关系的主体,“人的本质,在其现实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1) 其二人是生产的主体。人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正是人的活动,才最后促成了社会历史发展和进步。正因为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所以在思维中就应该把人放在本位来把握,这样以人为本就成为唯物史观的题中应有之义。否则,社会变成了无主体,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就无从谈起。其次人是发展的动力。关于社会发展的动力,一般都认为,社会基本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其中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但是,无论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变革,社会革命的进行,还是社会形态的更替都最终落到人的身上,靠人的活动来实现。因此,可以说人的需求和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我们就要充分尊重调动与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为本推动社会进步。再次,人是社会发展的目标。马克思认为,历史主体是从事现实的历史活动的个人,人类历史活动的价值目标也是个人,是有个性的个人。有个性的个人就是自我实现的个人,即以自己为目的,同时把其他个人作为目的的个人。他说:“对于各个个人来说,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12) 人类各种活动都是为了自己,人是目的,人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结果,人是最高的本质,即人们的一切社会活动最终都是为了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这正如人类社会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衣、食、住等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一样,所以,历史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人,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即“自由联合体”。总之,人不仅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动力,而且更是社会发展的目的,以人为本是社会发展规律的人本角度的必然归宿。
第四,胡锦涛以人为本思想的提出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为民”宗旨的新需要。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都是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手段。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必须使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创造力的发挥,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社会主义的目的。没有人的素质的极大提高,就不能实现共产主义。从毛泽东的革命为民到邓小平的建设、改革为民;从江泽民的执政为民,再到胡锦涛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为民”宗旨的表现。在当今时代和中国发展的新阶段,为了更好更快地发展,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更广阔的视野和胸怀,将“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取向、实质、核心,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为民”宗旨的需要。对中国共产党来说,“以人为本”在本质上就是“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比“以民为本”更具有广泛的时代性、社会性、针对性,更有利于调动一切可能的积极性,以促进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和世界各国的共同进步,这与中国共产党人的最终使命是一致的。
三、胡锦涛以人为本思想的重大意义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总结了国内外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教训,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及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思想,继承和发展了我们党历来都主张的以人为本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具有重大的原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1.胡锦涛以人为本思想首次把以人为本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战略方针和指导思想,并对以人为本的内涵作了科学的规定。以人为本内涵很丰富,最主要的是,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要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重视人的价值,珍惜人的生命,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要把坚持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指导方针和实际工作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
2.胡锦涛以人为本思想的提出是改变旧观念、破除陋习的又一次思想解放。以人为本淡化了官本位的观念,增强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意识。官本位是中国的传统观念,即人的待遇、地位、价值都以官位来衡量。其严重的问题是有权的和没权的不一样、不平等,从而导致主人和公仆的颠倒。一切以官位为转移,以权力为轴心,使权力受不到应有的监督和制约。官本位的待遇受不到应有的限制,从而具有很大的诱惑性,使得人人都想走仕途之路,从而导致腐败。依法治国,首要的是以法治官,即依法执政、行政。党员干部的一切行为都有明确法律规定,行使权力过程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人为本改变了衡量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的标准,动摇了积累多年形成的GDP崇拜,提高了人的社会地位,肯定了人的首创精神,衡量工作得失成败的标准转变为人们是否得到实惠,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从而找到了科学发展观的落脚点。面对现实,只有争取找到消除、化解各种矛盾的手段、方式,构建合理的科学的制度和体系,使执政党和政府权力和人民权利之间形成一个动态的平衡关系;重视个人的智慧和才干,发挥独立自主的创新精神,同时又重视集体的荣誉和力量,把个体和集体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创造,利益均衡,社会就会充满活力,才能和谐发展。
3.胡锦涛以人为本思想的提出提升了人在社会中的主体地位。马克思说过,“人是全部人类活动和全部人类关系的本质基础”,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实现的,活生生的人。人是历史的“剧作者”,又是历史的“剧中人”。人认识和依据客观规律,通过自己的追求目标的过程,就是选择和创造价值的过程。人是创造价值的主体也是价值享有的主体,实现人创造和享有价值的统一;人既是手段又是目的的统一,是历史的唯物主义的精髓。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的目的是追求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雇佣工只是首先成为实现剩余价值的手段,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才能成为自身劳动的目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的目的是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需要,人们获得了实现目的和手段统一的社会形式。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是对社会主义社会中人的主体地位的进一步提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任何时候都要尊重人的主体地位,既要充分发挥人的创造财富的动力和作用,又要依法扩大和保障人的权利和利益。
4.胡锦涛以人为本思想具体丰富了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深化了科学发展观。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重要内容,普遍联系、永恒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总特征。列宁首次提出过两种发展观,毛泽东把它提到两种宇宙观的高度,邓小平提出发展是硬道理的观点。发展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永不停止的。发展必须遵循客观规律,符合客观规律的发展才是科学的发展。违背客观规律的发展是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这样的发展观必然违背科学,在实践中必然遭受惩罚。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因为矛盾、问题都产生于发展中,也应在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发展过程中解决。发展是唯一出路,在当代中国,发展是第一要义,是社会主义的希望,是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是符合历史规律的。我们的发展观是超常规的跳跃式的,是质变;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人,而不是物,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前提和核心。因此,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丰富内涵。这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丰富了社会主义辩证法的内容,这是两种制度即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根本对立,也是两种世界观的根本分歧。因此,我们不是为发展而发展,发展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其目的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他们的需要,使他们得到实惠。我们要的发展是全面的、可持续的,而不是短暂的、片面的、畸形的发展。发展要从长计议,三个文明一起抓,建立起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科学发展观是社会化和个性化的统一过程,要坚持以人为本,理解人、关心人、尊重人,即一切依靠人,一切为了人。
5.胡锦涛以人为本思想深化了我们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促进社会实践向纵深发展,增强了复兴中华文明的决心和信心。首先,进一步深化了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人类社会是一个由神—权—钱—人为本逐步变化的历史过程。随着“为本”的变化,人类历史上时代更迭,朝代轮换。执政变迁也经历过三次大的转移,第一次由神权转移为君命,第二次是由君命转移到资本,第三次是由资本转移为人本。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真正体现人心所向,维护人的尊严和权益,要以人民的意愿治理国家,这样的社会才稳定,才能达到安居乐业。以人为本思想反映和体现了共产党的最高理想,表明了实现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其次,进一步深化了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关键是深化了对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认识。人和环境是唯物辩证的关系,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是人的生存之源,保护环境、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任务,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尊重并认识自然规律,才能搞好各项建设。人只有认识到自己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同时认识到改造自然摆脱它的束缚,人才能获得自由,才会找到自己的主体地位,从而创造自己的新生活,真正体现人的价值。社会主义建设中不能忽视人的主体地位和作用,要考虑到人的长远的、根本的利益,尊重人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更要尊重自然规律,按照规律利用和改造自然,才能达到为民造福的目的。再次,进一步深化了对执政党的执政规律的认识。党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人,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与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体现了党的宗旨,表现了党提高执政能力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根本目的。党要赢得民心,联系群众使广大人民群众志愿参与民主管理,才符合执政要求。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执政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离开了人民群众,抛弃了以人为本,不为人民服务,科学发展观就没有意义,失去了价值,共产党执政也就失去了意义和目的。
6.胡锦涛以人为本的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及其社会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状态。它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社会层面上讲,要在发展经济文化的基础上,不断满足全体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调整好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充分发挥人的创造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通过改革,在体制上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权利的实现,并建立生态文明。从这个层面上讲,每个社会成员要依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的要求,努力提高人自身的综合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保持生理和心理上的平衡,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社会多做奉献。这正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思想所要求的实现价值内容和目标。
7.胡锦涛以人为本的思想深刻揭示党的执政理念的核心是执政为民。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并提出“为解放全人类而奋斗”。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集中表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表明我们党把人民利益作为执政的基本出发点的执政理论本质。以人为本的“人”是人民群众,“本”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水平、健康水平,尊重人民的民主权利、物质经济利益、文化教育权利,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得到充分照顾。只有人民利益得到满足,我们党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有牢固的执政基础。从毛泽东提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邓小平“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到江泽民“三个代表”,以及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群众利益无小事”,核心的主题词都在人民,概括起来就是以人为本,都集中体现了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可见,以人为本是这一根本宗旨的时代诠释,把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目的、动力都归结于人民,充分地体现了我们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人民的根本执政理念,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又一次飞跃。
8.胡锦涛以人为本的思想的提出明确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执政党要树立新的思维方式。众所周知,在革命时期,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根本任务是夺取政权,所以要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通过斗争,推翻旧社会,建立新社会。不这样做,就同空想社会主义划不清界限。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首要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所以要强调以人为本,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展生产力,尤其要发展先进生产力,不这样,同空想社会主义也很难划清界限。马克思主义认为,不同的阶级、阶层、集团和个人的社会属性是有差异的,但不否认人的社会性共同的一面。随着国内剥削阶级的消灭和阶级斗争退到次要地位,人的社会性的共同面就逐渐凸显。这里讲的人是社会性的共同面,是指社会关系下形成的共同利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形成了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其他爱国者新的阶层或群体。“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就反映了我国社会阶层构成的新变化。以人为本思想的提出,是上述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在当代中国,就是要团结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及一切为振兴中华作贡献的人,就是要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就是要承认人权的普遍意义。要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从国际形势来看,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迅速发展,各国经济联系和科技合作愈来愈紧密,人类面临着如何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恶性疾病,维护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等诸多的利益问题,我们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在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和经济、文化安全的同时,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加强和扩大同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胡锦涛以人为本思想的提出,深刻反映了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反映了在观察人的问题上的创新思维,这种新的思维方式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阶级和与之进行必要的斗争的观点是一致的。
总之,胡锦涛以人为本思想的提出,是我们党对中外思想史上人本主义和民本思想的扬弃,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是创造性解决我国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的最佳办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为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思想研究”阶段性成果(编号06D103)。
注释:
①④⑤ 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04年4月5日。
② 胡锦涛在美国耶鲁大学的演讲(2006年4月21日),新华网。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49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26页。
⑦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3页。
⑧ 胡锦涛在“三个代表”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03年7月2日。
⑨ 江泽民在庆祝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4年3月3日。
⑩ (法)弗朗索瓦·佩普:《新发展观》,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页。
(11)(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5、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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