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战略选择_股票论文

规范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战略选择_股票论文

我国规范化金融市场的发展战略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战略论文,金融市场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金融市场泛指以金融机构为媒介的融资市场。本文所涉及的,主要是指除传统的以银行为中介的间接融资之外的直接融资市场。

一、我国金融市场扫描与透视

我国金融市场萌发于1979年的经济体制改革,至今已历时十几年。总体上看,我国金融市场同步于经济体制改革,并与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坐标相吻合,目前已形成覆盖国内东、西、南、北、中各中心城市的若干区域性金融市场,截止1992年底,我国已累计发行各种债券和股票达3000亿元,证券公司已发展到60余家,300多家信托投资公司和综合性银行的分支机构设立了证券业务部。我国金融市场培育沿革的主要标志是:1981年国务院委托财政部开始发行国库券,之后逐步形成了以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为发行主体的债券市场;由1984年的银行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改革而启动的金融同业拆借市场的兴起;198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决定在上海、天津、广州等十城市开办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的试点业务,并允许银行间办理转贴现业务,人民银行也正式办理再贴现;1986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静安证券业务部正式挂牌买卖股票,首开股票交易的先例;1992年以上海、深圳为龙头的新一轮股票、债券热潮的来临。

十几年来,我国金融市场走过了一段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日臻完善的历程,它的诞生和发展,不仅在加快资金积聚、促进资金横向流通、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储蓄与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以及实现宏观金融调控转型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结束了国内传统的以银行为中介的单一融资模式,形成了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兼容并举的格局,并在现实中孕育了我国金融市场雏形。但是,也应同时看到,由于我国金融市场脱胎于计划封闭型经济模式,加之培育时间不长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我国金融市场无论在融资对象(主体与客体)、融资环境诸方面,都折射出非市场化痕迹。

1.融资主体的发育不良:表现为我国企业尚处非“四自发展”机制状态以及金融机构的非企业化经营。金融市场主体构成包括企业和居民个人以及政府、中央银行、金融机构、证券中介机构等。但目前国内众多国有生产企业债务亏损严重(约1/3明亏、1/3暗亏),即尚未有效地取得金融市场主体地位,表现为还程度不同地双向依赖财政及银行信贷资金“大锅饭”现象,这势必导致众多企业对金融市场的参与意识不强与参与能力软弱。同时,国有企业的长期非“四自发展”状态影响制约着众多金融机构的投资功能,造成事实上的资金供给“双轨”模式,削弱了金融中介机构对金融市场的主体作用。另外,由于封闭体制以及文化习性的影响,我国居民投资观念、涉险观念、市场观念比较淡薄,加之收入水平的限制,广大居民对金融市场的积极参与,也必然需要一个过程。

2.融资客体的缺陷性:突出表现在金融资产形式的单调性与流动性差。衡量一个国家金融市场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其金融资产品种与数量的多少,但在目前的金融市场中,金融资产相对集中分布在银行,股票、债券等资产工具的运用尚在试验或起步阶段,其年发行额所占当年GNP比值仍不到10%。例如,现阶段城乡居民储蓄在我国整个储蓄资产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吸纳储蓄存款这一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仍然是银行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而这种金融资产只能通过专业银行吞吐来实现把储蓄转化为投资,其流动性逊于直接融资可略见一斑。

3.融资市场的不规范性:表现在金融市场立法滞后,导致其发行与交易行为的无序性,难以维护金融市场公开、公正、公平与高效、统一、有序的原则。金融市场在整个市场体系中最活跃、最敏感、投资风险最多最大、最难于驾驭,因而更迫切要求规范化。我国金融市场虽然起步较晚,但短短几年的发展速度惊人(从发行绝对数而言)。然而,另一面的事实是,我国金融市场至今仍没有建立一套专门立法(据悉93年3月份证券委已原则通过出台股票发行与交易新规定),对其实行法律监督与保护。例如,深圳股市仅在1990年4月至1992年8月两年多时间内就出现了两次暴跌一次暴涨,充分暴露出我国股市极富人为投机性、很少客观投资性的畸形状态。另据有关权威人士称,1992年在全国3000多个股份制试点企业中,真正符合原则和规范化的只占极少数,约为9%。

4.融资机制的不合理性:表现为金融市场资金非商品化以及利率机制脆弱与缺乏弹性。如债券发行以银行定期储蓄利率为基础利率来规定上下浮动,导致资金价格失真,进而造成资金非商品化盛行。

5.融资市场的封闭性:表现为金融市场缺乏诸如共同基金类型组织,使得国外投资者难以直接或间接购买我国股票或债券。封闭性的另一表现是国内股市波动与世界股市行情呈无相关性。如1990年全球股市全面下跌,但深圳股市却上扬了几十倍;而1991年上半年,全球股市全面复苏,但深圳股市却又节节下跌,形象反映出我国股市对国际政经变化几乎毫无反应,其波动主要受制于国家的股市政策和持股人心理。

6.融资结构的不平衡性:表现为发行市场与流通市场的不对称、资产期限构成的偏长。以及金融资产地域分布的不平衡。我国金融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往往是初级市场规模较大,而对应的次级市场却相对狭小,两种市场的畸形反差与不对称,既影响了投资人的积极性与发行人的发行效果,又助长了黑市证券的泛滥。同时,市场流通的金融工具期限偏长,如国债的绝大部分为中、长期债券,以三、五年居多,最长达15年,显然这种债务期限构成不利于发挥灵活调剂余缺的作用。另外,我国金融市场(股票、债券市场)的地域分布多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

总之,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传统的金融市场所存在的诸多矛盾已逐渐暴露。主要表现为:信用形式多样化与现有金融工具单一化的矛盾,货币资金市场优化配置与传统的计划分配管理的矛盾,货币价格市场机制浮动与现行利率强制统一管理的矛盾,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与金融政策严重滞后的矛盾等。上述矛盾的存在严重阻滞了金融市场的发育,与高速增长的市场经济发展格局不相适应、不相衔接。面对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日益开放与渗透以及“复关”的巨大挑战,未来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走势及出路何在,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正视与极大关注。

二、市场取向的金融市场目标模式理论界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出与确立,从理论上界定了市场取向的金融市场目标模式框架与特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涵盖的金融市场,总体上是逐步建立一个开放(而非封闭)、统一(而非分割)、完整(而非残缺)、竞争(而非垄断)、规范(而非无序)、借贷(而非供给)、宏观可控、微观可活的金融市场。具体地,无论是其内容和形式,都体现出市场经济的原始特征:(1)自主性,即金融市场各主体具有独立买卖资金的法人地位,各主体自主地运用市场价值规律与证券法律来量化和规范一切融资行为,其经营方式与追求目标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资金平衡、自我发展、自担风险、自我约束。(2)开放性,包括主客体以及运行机制的开放,即金融市场主体应双向对国内与国际的商品市场、劳务市场、技术市场、房地产市场开放;金融工具的内涵要符合国际惯例,不断引进和利用国际定型产品,并建立灵敏反馈全球证券行情的证券机构;同时要建立利率放开机制,让反映供求关系的资金价格变动来指挥和引导市场主体实现资金的最佳配置。(3)平等性,即是指参与交易的各主体之间都以平等身份出现于市场,并共同通行于等价交换原则;其交易行为建立在资金买卖双方的完全自愿上;任何主体不得通过非经济方式和手段占领市场。(4)多元性,包括多元化的融资机构、多样化的利用形式、多样化的融资工具与融资方式,以及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调节运行机制。(5)竞争性,竞争性是金融市场交易关系的凝结点与灵魂,竞争驱使资金供给向高收益区域倾斜,竞争;迫使资金需求者不断高效率寻求与使用资金。其内涵是指各主体之间通过资金质量、数量、价格以及金融服务等竞争手段占领市场,并以此来达到合理配置资金要素资源。(6)风险性,它由市场的竞争性派生而成。资金商品化与利率市场化,决定了利益与风险对称并存在每一个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但由于市场取向的金融市场资产多元化与投资多样化,其风险性呈现出分散化趋势。

上述理论界定充分显示出来,市场取向的金融市场,既强调市场经济对资金配置的基础作用,同时又注重防范与克服市场配置随意性与不确定性所带来的负效应;既强调金融市场的微观放开与搞活,又坚持金融市场必须置于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之下,并逐步实现金融宏观调控向间接型调控过渡。

三、规范化金融市场的发展战略选择

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是在二、三百年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起来的,因此比较之下,我国金融市场尚处起步或幼稚阶段,近期乃至中期,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究竟应采取什么战略,这是必须优先给予研究和抉择的问题。笔者认为,研究与选择未来金融市场发展战略,应从“三个有利于”出发,一是要从有利于实现金融宏观调控手段转型出发,即有利于中央银行利用一般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业务、法定准备金、贴现率政策)来调节金融市场上货币存量与利率两大变量,进而行使对整个宏观经济的间接调控;二是要从有利于支持我国内源型经济高速增长出发;三是要从有利于发展和完善集中领导、分工管理、分层调控的金融市场宏观体制出发,与此同时,还应注意科学吸取国外与我国国情相仿国家的成功经验。基于上述思路,在规范化发展战略选择过程中,至少有以下几方面值得研究。

(一)两种金融市场发展模式的比较与选择

现代金融市场发展模式主要有两种类型,自然演进型发展模式与政府推动型发展模式。所谓自然演进型是指金融市场的发展相随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出现,并且是依经济的自然演进和发展,但同时也依靠政府制定和颁布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加强对市场的控制和管理,如当今英、美等国就属这一类,而政府推动型是指一国的金融市场在其发展过程中,始终处于政府的规划指导下,其特点是政府制定规划,并通过一定的法律法规,证券管理机构以及相应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引导和影响金融市场的发展。世界上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都属此类。两者比较起来,显然政府推动型发展模式更值得借鉴与选择,因为无论从两种模式下的发展速度还是市场稳定性比较,都有充足理由说明政府推动型发展模式更适合我国国情。从发展速度比较,自然型发展速度滞慢,从市场出现到基本成熟,往往要经历一百至两百年不等。而政府推动型的发展速度较快,如韩国、台湾的金融市场仅花了30年就基本成熟。再从市场稳定性比较,自然型在演进过程中波动较大,而政府推动型由于政府在证券上市前就进行证券立法,并成立相应管理机构加以严格管理,因此其发展过程较为平稳。

(二)政府推动型金融市场发展模式的类型结构选择与体现

政府推动型金融市场发展模式的具体类型结构,笔者认为,现阶段我国应吸取日本“二战”后经济腾飞时期的成功经验,构建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模式,并且在证券市场构成中,应以发展债券市场为主,积极发展股票市场。这是因为:①间接融资更适合目前国内经济欠发达这一基本国情,而直接融资要求有配套的灵敏的市场机制,发达的信用制度,以及灵敏的信息网络。但这些短期内国内难以具备:②间接融资比较便于中央银行金融宏观调控,可减小金融震荡,如条件不具备时过快地发展股票,容易引起经济震荡;③间接融资符合一般居民的储蓄习性;④发行债券不同于发行股票,即不涉及所有制,其风险相对要小得多。另外,债券发行与交易市场的培育,能够为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提供十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操作工具。

我国政府推动型金融市场发展模式的具体类型结构与体现应包括:

1.规范、有序、适度地培育和发展股票市场。发展我国股票市场具有一定的潜力和可靠的经济基础,其可能性是,国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正处转轨及接轨区间,企业股份化趋势不可逆转,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试行股份制表明,股份制作为明晰企业产权的一种制度规范,能较好地体现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利益界限,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因此股份制的逐步推行客观上为发展股票市场提供了一定潜力;其可行性是,国内储蓄资产私人资本化倾斜趋势越来越明显,然而这种私人金融资产形式的单调性与流动性差,已经在一定程度影响和局限了储蓄资产的投资功能与效果,亟待派生新的资产载体来引导一部分资产分流与投资。通过发行股票把社会上闲散资金集聚起来,把私人储蓄资产的一部分导向对企业的长期投资,这种以股票形式的直接融资既分散与减轻了银行储蓄风险,又为企业优化了产权结构,并缓解了目前国有企业普遍资金紧张、国家财力不足的困难。

2.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和壮大债券市场。我国债券市场起步虽早,而且市场发育较快,现已形成以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金融债券、重点建设债券以及外币债券为资产载体的债券市场。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国内债券市场仍具有稳定的市场基础,首先是债券发行风险小,容易为企业尤其是一般居民接受;另外,我国内源型经济颇具吸纳国债的弹性,如由经济高速增长拉动的国内投资需求持续旺盛,而国家的财政收支难以在短期内平衡,因此国内投资需求缺口吸引着债券市场的发育,客观上有着强烈的现实需要。

3.有序开放与推进资金拆借市场。我国业已形成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的国内资金拆借市场雏形,并且具有银行系统内外融通、省内与省外相融通的网络特点。发展资金拆借市场仍具有客观现实性,其理由是,受国内经济发展格局的非均衡性以及地域资产含量不等的影响,国内金融资产分布呈现出时间差、地区差、行际差相对悬殊的特点,因此充分利用资产分布差异来进行资金的余缺调剂,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资金的供求矛盾。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应在国内六大区域同业拆借市场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公平的、高效的、开放的、统一的全国性融资市场,藉以调剂资金余缺。

4.不断扩大与开放票据市场。国内票据市场起步虽早,但由于受银行信用形式单一和资金供给“双轨”模式的影响,其发展速度缓慢。但应看到,随着专业银行逐步向国有商业银行实体转换,我国商业信用以及票据贴现市场的发展,具有历史必然性,其一,商业信用票据化是形成活跃的、发达的金融市场的基础和前提,和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一样,票据也具有盈利性、流动性特征,既可被企业购销双方作为延迟付款与促销的手段,又可由专业银行据以同业间转贴现或向中央银行再贴现;其二,票据贴现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既不会引起信用膨胀,又能提高资金周转速度;既是一种灵活性很强的短期融资手段,贴现率的运用还是国家进行宏观调节的经济杠杆之一。发展票据市场,近期应积极扩大中央银行与各专业银行的再贴现以及专业银行间的转贴现业务,并不断开放与拓宽其业务渗透与辐射的地理区域,尽快形成国内统一的票据市场。

5.适时组建和培育证券市场共同基金。无容置疑,我国证券市场资金分布尚处分散与半分散、闲置与半闲置状态,因此这就为适时组建和培育共同基金提供了必要性与可能性。通过共同基金汇集资金,首先是能代为国内外一般居民投资者高效选择证券投资。共同基金作为发行证券的企业与个人投资者之间的中介机构,能够根据金融市场的行情变化,政府及金融政策,利率与汇率变动等情况,来判断与确定证券买卖的时间间隔,确保基金投资者的投资盈利与安全,大大降低了证券投资收益风险;同时共同基金能更直接有效地服务于企业在金融市场筹措资金。近期我国证券市场共同基金,应参照国际共同基金惯例,不失时机地加紧组建和培育。

6.比照与借鉴国际惯例,加速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接轨进程。我国金融市场至今仍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当前除中国银行外,国内其它专业银行的涉外业务发展缓慢,同时我国居民手持金融资产基本以人民币作为唯一贮藏手段。但由于受日益开放的经济及金融的“双轮”驱动,我国金融市场越出国界、走向世界已成定势。特别是受现代国际金融融资工具证券化、金融服务多样化、金融业务创新化、业务操作电脑化的涉及与影响,我国金融市场业务呈现出大型化、跨国化、综合化经营趋势。近期乃至中期,应比照与借鉴国际惯例,加速国内金融市场的配套改革,促成金融市场由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具体步骤与措施一是广泛发展海外金融机构网络,不断拓宽涉外融资渠道,如建立与扩大海外分支机构、附属机构、代理行、代表处;二是金融工具创新要符合国际惯例,加快引进和利用国际通行的“定型金融产品”,同时金融服务也应迅速靠拢国际通用化做法;三是积极引导和扩大国内与国际两大金融市场的直接融资或间接融资业务,包括扩大B股发行量,代理发行外币债券,委托海外金融机构发行国内公司及企业股票和债券业务等;四是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外汇调剂业务,为国际资本的流入与流出创造一个较为宽松的金融环境。

综上所述,尽管我国金融市场尚未发育成熟,金融市场机制亟需大力培育和完善,然而从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与发展战略来说,我国金融市场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潜力,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育与完善,我国政府推动型金融市场必将发挥出日益重要的经济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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