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芳烈与温州模式论文

袁芳烈与温州模式

文/ 胡方松

1985年袁芳烈考察鹿城区企业

研究温州改革开放,研究温州模式,袁芳烈是一个绝对离不开的人物,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人物。离开了袁芳烈,温州当年改革恐怕就没有那么丰富精彩,温州模式公开问世恐怕也要推迟一些时间了。

袁芳烈,这个在上世纪80年代响彻温州大地的名字,时至今日,仍然余音绕梁。这也许不是因为他曾身居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之要职,而是在于他敢于担当,坚持从温州实际出发,迎难而上,冲破重重阻力,为推动温州改革开放的进程,为温州模式的形成、问世和发展,做出了一个个意义深远的正确抉择,写下了一件件浓重精彩的历史篇章。虽然,袁芳烈离开温州的工作岗位已经30多年,离开人世也已经整整10年,但他在温州工作的历史情境,依然一一浮现在人们的眼前。

袁芳烈已经溶进了温州历史,温州的历史也绕不开袁芳烈。 这是有大量史实为证,有众多当事人的回忆为据。是袁芳烈,公开吹响了发展温州个私经济的号角;是袁芳烈,确立了温州农村发展商品经济的新路子;是袁芳烈,走出了温州城市发展商品经济的新路子;是袁芳烈,建议当年两位解放日报记者去采访温州农村的家庭工业;还是袁芳烈,最早赞同两位解放日报记者用温州模式来报道温州农村商品生产新路子。完全可以说,袁芳烈是温州改革的历史一大功臣,是温州模式生发的主要培育者,温州模式公开问世的主要催生者。

在20世纪初到20世纪60年代,发生两次世界大战,在这期间殖民制度瓦解,继而产生各种特殊矛盾,二代女权主义在这两次大战期间,变成以 Kate Millet, Catharine Mackinnon 为代表的"激进主义和女权主义",以 Juliet Michell 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女权主义",以贝蒂·佛里丹等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和女权主义"。主要是从经济、阶级斗争、物质上的地位等方面来要求妇女和男性平等的是马克思主义、 社会主义和女权主义。而"激进女权主义"和"自由女权主义"是在"性"方面去追求女性"解放",她们是在大规模地向整个男性社会和“性阶级”体制作挑战。

袁芳烈是山东省沂南县人,生于1929年,2009年1月去世,享年81岁。他于1981年8月到温州工作,以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农委主任的身份,先是出任温州地、市合并领导小组组长,继而兼任温州市委第一书记(书记),主政温州整整4年;在温州工作期间,当选为中共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离温后为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后出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他把自己最有作为的岁月,献给了温州改革开放,献给了温州七百万人民。他在温州横下一条心,抓政治,抓改革,抓开放,抓经济,抓建设,抓文化,抓教育,抓治安,抓了数不尽的一件件大事,做了许多他人难以做到的事情,甚至难以去想的事情,最为突出的就是在任内“温州模式”横空出世,让一个曾长期毫无影响力且有争议的江南沿海小城,突然成为一个有全国乃至世界性影响的城市。

现在付江录又成立了天牧源养殖合作社,已育肥羊630只。他思考着,将有效利用火箭农场废弃棉秆、葡萄藤等资源,用棉秆和葡萄藤加工饲草,降低养殖成本,大力帮助养殖户们发展养殖业。

1974年袁芳烈在衢县铜山源水库工地现场大会上讲话

笔者和袁芳烈书记(我一直都这样称呼他)相识于对他的采访报道,相交于他回省工作之后——我凡到杭州办事,几乎每次都要拜访他,他也喜欢我去坐坐、聊聊,上班就到他办公室,开会就到宾馆,也多次到北山街84号大院听他讲温州改革之事,讲温州模式之事,讲天下大势之事——他讲我听,或他讲我记,偶而也问我一些情况,说一说心中之情怀,说几句心中之块垒。记得在邓公南方谈话之后,在大华饭店,他就曾愤愤不已地对我说,几个昨天还是坚决反对温州模式的“好汉”,今天却摇身一变成为创造温州模式的“英雄”了,真是一点都不要脸。温州模式到底是谁搞出来的?这个历史总要讲清楚的。我说这个温州人民都是清楚的,没有您和董朝才书记,也就没有温州模式。快30年过去了,袁书记提出的这个问题,也的确需要有人来讲一讲了。因为至今尚没有人来讲,作为袁书记当年治下的一名记者,我感到了一个责任,也就不自量力,凭借众多记载的史实,凭借当事人的回忆,就袁芳烈作为温州模式的主要培育者和主要催生者,作一番尽量客观全面的事实性陈述,努力再现袁芳烈当年在温州拼搏改革的难忘情景。

一、到温州工作之前,就与温州农村改革结了缘,与温州农村商品生产结了缘

也许是历史所然,也许是命运注定,袁芳烈与温州模式的缘分,并非是他到温州工作之后才有,而是在到温州工作之前就已经有了。

其实,这个“八大王”只是八个个体户(专业户),八个合法从事个体生产的柳市个体户(专业户),或者说是当时柳市的经营大户。扣在他们头上的所谓“投机倒把罪”,是完全错误的,即使在当时也是难以成立的。

事件:同不同意包产到户。

二是优化居家公共服务。完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功能,将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社会救济、法律援助、卫生保健等16大类52项政府公共服务项目下移到社区,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确保群众小事不出社区就能尽快办结。推行社区干部便民事务代办机制,对不涉及对上协调的即办类事项,由社区干部根据群众申请,现接现办;对涉及对上协调的代办类事项,由社区干部下载、帮代填写相关资料后,指导帮办;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特殊事项,由社区干部根据群众申请,全程陪同办理,开启为民服务“直通车”。

1980年中央75号文件下发后,文件上讲的“三靠地区(生活靠救济、生产靠贷款、吃粮靠返销)”可以“包产到户”,马上就成了中国农村大地上包产到户的“上方宝剑”,无论是“三靠地区”还非“三靠地区”,无论是山区还是平原,到处都闹开了包产到户,温州也是一样。温州地委积极贯彻中央75号文件精神,并召开县委书记会议,积极落实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在山区和平原都推开了包产到户。因为有的领导对平原包产到户不理解,以“中央文件没有讲平原地区可以包产到户”为理由,不同意以至反对平阳县江南一带平原社队包产到户,甚至还派工作组去强行纠正,造成了农民的严重不满,宜山农民更是以不包产到户就“罢种”来抵制。这个情况,很快就反映到地区和省里,引起了其时担任省委常委、副省长兼省农委主任袁芳烈的高度重视,并决定亲自到宜山去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袁芳烈就在温州明确表态:要允许农民包产到户。就我所知,这是当时最高级别的党政官员,为支持包产到户而到温州调查研究,也是唯一的高级干部在温州公开表态支持农民包产到户。这是非常难得的,极不容易的。因为在当时,无论是在中央文件上,还是中央领导讲话里,对非“三靠地区”的包产到户,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对这一段缘分,温州党校朱康对教授记录整理的“袁芳烈口述”里,袁芳烈曾如是回忆说:

根据袁芳烈的要求,大会上宣布了市委市政府支持和扶植“两户”发展的十大政策。这在当时是前所未有的,是一个崭新的政策创新,主要内容为五个“允许”和五个“支持”。

袁芳烈在这里所说的,是他在正式来温州工作之前,帮助温州解决的两个问题——包产到户和农民经商。而这两个问题,也恰恰是构成温州模式两大要素。谁也没有想到,连他自己恐怕也没有想到,此后不久,1981年8月,他就开始正式到温州工作了。

这,可说是袁芳烈催生温州模式的一个开声之举。袁芳烈与温州模式的关系,也就从此开始了,并且紧密相依,难舍难分。几年之后,温州模式也就公开问世了。这,是不是一个历史缘分?一个历史大缘分?

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收益分配,还涉及到公平竞赛问题。首先,当强队与弱队之间的收入出现过大差异时,就容易妨害到体育赛事的公平性——造成强队畸强,弱队畸弱的局面。如西甲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沦为皇马和巴萨两家俱乐部二人转的“西超”,背后的原因便是上述两队有权独享体育赛事转播权收益,从而拥有其他球队无法媲美的财政实力。这就要求赛事组织者设置合理的分配规则,避免此类强弱悬殊的局面出现。其次,为了推动体育赛事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对年轻参赛者和业余体育活动进行支持,这部分投入由赛事组织者出面进行分配显然也最为合适。

二、召开空前规模的千人大会,表彰一批典型,宣布一套政策,吹响了温州先人一步发展个私经济的号角,启动了温州发展市场经济之步

1982年底,市委召开了有1200余人参加的全市专业户、重点户代表大会,这个大会成了温州经济发展史上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可以说是温州后来市场经济发展的契机和源头。

——袁芳烈自述

作为温州模式的主要催生人,袁芳烈对温州农村经济改革的第一大贡献,就是在党的十二大之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重点户专业户”千人大会,亲自在大会上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亲自在大会上给典型授奖,亲自宣布鼓励专业户、重点户发展的十项政策,公开吹响了温州农村千家万户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响亮号角,启动了温州千军万马发展市场经济的可喜号音。

袁芳烈在温州地市合并并初步消除温州干部中的派性之后,特别是在1982年上半年开展的“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之后,就反复考虑在全面包产到户之后,温州农村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到底在哪里,温州农村经济发展到底应该怎么走。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确路线指引下,温州农业开设复苏,1978年到1981年,农业总产值每年以5.4%的速度递增。尽管如此,但问题依然严重。因为温州农村同其他地方不一样,人多地少的问题特别突出,人均只有四分田,无法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更不用说致富奔小康了;而乡镇企业(社队企业)也特别少,根本容纳不了从农田上解放出来的劳动力。不另辟蹊径,就走不出一条路来。

经过深入的调研,袁芳烈发现,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温州农村其时已经出现了一个极富生命力的新事物——专业户和重点户,包括“主要劳力专门从事某项生产、其收入成为其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专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60%以上”的“专业户”,和“以家庭主要劳力或辅助劳力利用业余时间从事某项专业生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50%以上”的“重点户”。据不完全统计,到1982年11月底,温州全市农村已有农林牧副渔传统农业中的“两户”5万多户,占总农户的4%,如果包括加工业、运输业、商业、手工业等多种经营的“两户”,则有近20万户,占总农户数的16%。“两户”的经营形式大体上有两种,一是集体某项生产承包给个人经营的承包户,二是在家庭副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家庭自营户。作为温州农村改革中涌现的一个新事物,“两户”当即引起了袁芳烈的高度关注和重视。经过调查分析,他发现“两户”已经成为农村一个新的大群体,成为农村一大新的生产力,成为农村奔小康的一批新的带头人。因受长期以来“左”的教条的束缚,以及无数次对农民的“割尾巴”运动,众多农村干部对“两户”心里赞成而不敢公开支持,广大农民则担心政策会变而心有余悸,不仅严重阻碍了“两户”的进一步发展,也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其时,适逢党的十二大召开,袁芳烈不仅当选为十二大代表,而且当选为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邓小平同志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十二大报告提出的“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观点,进一步坚定了袁芳烈排除当时各种“左”的“社会主义理论”迷雾的决心,一步一个脚印地探索温州农村应该走的一条发展路子。

1983年9月机构改革后,新温州市委班子集体亮相,右二为袁芳烈

那么,温州农村发展的路子该怎么走?

袁芳烈的决策让人没有想到——

集中全力大抓专业户重点户。把支持“两户”发展作为农村深化改革的一个突破口,作为农村改革的一个大战役。经袁芳烈提议,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专业户重点户大会。1982年12月16日,全市农村专业户、重点户代表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参加会议的对象都是全市各行各业的“能人”,共1200人。这些人在过去“左”的时期,大都是被作为资本主义倾向受过批判,有的被割过“资本主义尾巴”,有的甚至被斗被关过;现在他们竟被市委、市政府邀请,光荣参加代表会议。这是全省乃至全国也是首创之举,当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

沿海区由于靠海,自然元素充足,阳光灿烂、沙滩平坦、风景优美都能满足游客追求放松、娱乐的条件。因此海岸线在规划之前本身就具有很强的视觉观景性,对整个岛屿经济的发展,都有着直接和间接的价值。为实现人类与生态和谐共存,应做到合理利用自然环境,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力求在开发建设时期对当地的生态环境破坏减到最小,从而实现取之自然,还之自然的原则,共同完成沿海景观带自我发展、自我保护和自我平衡的生态景观系统。

袁芳烈的热情让人没有想到——

哪知大会的召开却出现波折,主要问题是“两户”代表不愿意来。这让袁芳烈没有想到,也让其他领导同志没有想到。市委市政府通知下达后,农村基层的反应居然是一个“消极观望”,没有什么人愿意争当这个“两户”的代表,被推选为代表的也不想到温州开会。不少“两户”接到通知不肯来,反复几次通知,都没有积极响应。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经调查了解,原来是专业户重点户普遍有一个“怕”,害怕“是不是我富了,要把我们办‘学习班’,或者在会上把我抓起来”。市郊梧埏公社一个专业户甚至要带棉被和许多衣服,交代老婆说自己这次去开会,很可能回不来了。如此等等。袁芳烈对此的决策是:发出通知,开展宣传,发动群众,层层选拔,大张旗鼓地欢送,大张旗鼓地欢迎。袁芳烈决定,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农村走访专业户重点户;各地从基层开始,对当选为市专业户重点户大会的代表,要一级一级地戴着大红花敲锣打鼓欢送;温州市区要大挂欢迎“两户”的标语和“两户”光荣的横幅;大会第一天代表要戴着大红花出席,人民大会堂门口要敲锣打鼓热烈欢迎代表入场;并要安排几十位代表上主席台就坐。如此空前的欢迎热度,甚至超过了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当即“热暖”了“两户代表”的心,“热化”了“两户代表”的“怕”,还“热动”了温州一座城。几十年后回头看,这还真是空前绝后,仅此一家,别无分店。有人评价说,这只有袁芳烈才能想得出来做得出来,换了别的人恐怕就没有如此“热”了。

1977年,金华地委书记赵仲一(左)与副书记袁芳烈(中)、董朝才(右)合影

袁芳烈振奋人心的讲话让人没有想到——

大会第一天,袁芳烈代表市委作了一个激动人心的报告。他在报告里强调指出,这是一个贯彻十二大精神、全面开创温州农村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动员大会。他在报告里高度评价,专业户、重点户是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带头人和先进分子,为农村发展商品生产和广大农民劳动致富开辟了一条新路子,为我们发展商品生产投资少、见效快,促使农村经济向生产的专业化、社会化的方向发展,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展示了温州农业新的振兴的广阔前景。他在报告里明确宣布,不论是承包专业户还是在家庭副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自营专业户、重点户,其性质都是社会主义的,“两户”是靠勤劳致富,完全符合党的政策,他们的创造性劳动应该受到党和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他们的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应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敬。袁芳烈在报告里强调,怎样认识对待专业户、重点户,是当前干部教育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也是消除部分社员顾虑、使他们放开手脚、大胆地劳动致富的一个重要课题。各级党委要像抓生产责任制那样抓好专业户、重点户的工作,在指导思想上应该鼓励、扶持、引导、管理,要纠正对“两户”的各种错误看法。各级领导要管好和关心“两户”,要登门拜访,帮助“两户”解决他们自己难以解决的困难。市、县都要有一个部门专门负责“两户”的工作,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做好发展“两户”的工作,指定和督促有关部门同“两户”订立经济合同,保持经常联系。而在此之前的11月15日的市委四级干部大会上,袁芳烈就已作了一个热情洋溢的讲话,要求各级领导要热情扶植和积极发展专业户、重点户,开拓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新路子。只要我们坚持沿着家庭联产承包制和社会化、专业化生产相结合这条路子走下去,农村肯定会很快富裕起来。他要求各级领导都要像抓生产责任制一样,抓好专业户、重点户的工作。在发展过程中,有些专业户,有可能超出家庭的范围,从而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我们要很好地调查研究,因势利导,逐步寻找、研究恰当的办法,不要简单从事。总的原则是:一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二要解放思想,不要走过去的老路。袁芳烈的这些话,在当时都是敢于天下先之言,或发人之未发,或发人之想发,或发人之不敢发,说到了专业户重点户的心坎里,说出了各级干部之希望,也说在了全国各地的前面。

袁芳烈树立的典型让人没有想到——

(1)企业应加强诚信建设,勇担企业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增强企业实力,为获得良好的融资提供坚实的基础,拓宽融资途径,吸引直接融资,如利用企业债券、基金等,实现多渠道的融资,特别要善于利用好民间资本,既减少社会上的闲置资金,又支持了旅游业的发展。

根据袁芳烈的要求,大会安排了35位代表介绍了经验,给171位代表授奖表彰,并树立了一个谁也没有想到的典型:承包两千亩荒山造林的雇工大户周人正。乐清县大荆区农民周人正,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到永嘉县张溪乡深固坑村承包了二千亩山场,从事大规模的开发性生产。1981年下半年,根据当时报纸所见到的资料,周人正承包的山地面积是全国最大的一个,走出了一条振兴山区林业之路。可这样一件利国利民的创举,却在社会上引起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雇工——周人正一年到头都要雇人垦山、栽树和护林,少则二三十人,多时七八十个人,这同我们的政策对得上号吗?持反对意见的,抓住这点就想全盘否定周人正。持赞成意见的,也因这点不敢公开支持周人正。经温州日报领导推荐,袁芳烈同意把周人正写到了大会的报告里,浙南日报用大篇幅专题报道了周人正。“两户”大会之后,袁芳烈又带了20多人,爬了两个多小时的高山峻岭,专程到永嘉张溪乡深固坑村大山上,实地看望和鼓励周人正,并要求在全市推广周人正的做法,有关部门都要热情支持之。一个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常委,公开支持雇工如此之多的雇工大户,并树立这样的雇工大户作为全市推广的典型,在当时不仅是破天荒的,而且是惊天动地的,对发展温州民营经济的意义不可估量,对发展温州市场经济的意义也不可估量。

袁芳烈推出的政策让人没有想到——

“没有到温州就任市委书记之前,我曾两次到过温州。第一次是1980年(经多方查对,似应是1981年——作者注)春天三四月的时候,宜山的老百姓要求包产到户,地委(似应加“有的领导”更为客观——作者注)不同意,老百姓就罢种。作为主管农业的副省长,这一情况引起了我的重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特地来到宜山镇。我了解了具体情况以后,就给温州地委书记郑嘉顺打电话,建议召开常委会。在会议上,我说,应该允许农民包产到户。当时,温州地委副书记某某某正带队在平阳县平等人民公社蹲点打击分田单干,他很不理解,还和我争议。我就采取说服加压服的办法统一意见,我说:‘允许农民包产到户,是我的意见,也是省委的意见。我是代表省委表这个态的。如果不同意,万一农民罢种,农田抛荒的话,就要由地委负责。’我在宜山听到反映的另一个问题是,我们宜山有几万台织布机,纺织出来的布,供销社因为收购太多了,卖不掉,要亏本,就停止收购了。而那时国家规定商品只能由供销社等商业部门统购包销,个人是不让出去卖的。个人如果出去卖,就是投机倒把。这样,供销社不收购,个人又不让卖,老百姓说,我们岂不要讨饭了?于是,我当场就说:‘从今天起,供销社能收购的,收购;收购不了的,允许老百姓自己挑着担子去卖。’我正式来温州之前,为温州解决了这么两个问题。”

“五个允许”是鼓励农户转入其他行业经营:允许“两户”不承包或少承包耕地;允许“两户”单独或联合承包尚没开发或集体虽已开发但无力经营的荒山、滩涂、水面;允许“两户”经过批准请三五个学徒、帮手;除粮食、木材外,其他农副产品在完成国家统购派购任务后,允许产销直接见面;允许个体行商和流动购销专业户在国家计划和工商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下长途运销。

“五个支持”是:对“两户”发展生产所必需的种苗饲料、物资资金、技术指导、信息服务、产品推销等五个方面给予支持。政府重点支持群众自我难以解决的大宗产品的育苗、加工、储运等设施和资金,同时建立灌溉、植保、种苗、饲料、购销、兽医、运输、加工、技术、信息等各种专业服务机构,为“两户”发展提供便利的服务。

这“五个允许”和“五个支持”,是当年温州市委、市政府的创造,也是市委书记袁芳烈的创造。经了解,这十项政策,是袁芳烈在会前亲自交代市农委起草,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的,袁芳烈曾亲自找时任市农委主任周方权谈话,交代务必把扶持专业户重点户的政策制订到位,只要是扶持“两户”需要的,国家政策法律允许的都要做到,国家政策法律不允许的也要努力突破。因而所制订的“五个允许”,大都突破了当时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受到了代表们的热烈欢迎。在大会结束时,“两户”代表的一个要求就是,把袁书记的讲话和市委市政府的十项规定,印成一个小册子给他们一人一本带回去。

袁芳烈的工作深度让人没有想到——

尽管“两户”千人大会开得相当成功,但袁芳烈的工作并没有只停留在会议上,停留在政策的宣布上,而是在继续推进中,给力落实中,不断深化中。他在大会之后,还做足了“两户”进一步发展的大文章。一是市里要抓紧再抓紧。确定由各级农委(农办)负责“两户”的工作,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共同关心和支持“两户”,并指定和督促有关部门同“两户”订立经济合同,建立经常联系。二是各地要落实再落实。各县要建立“两户”档案,由县人民政府或指定政府某个专门机关给“两户”发证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两户”代表会、经验交流会,评选先进,总结推广和交流经验,并加强对“两户”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政策要争取再争取。根据袁芳烈的要求,市委就温州发展农村专业户、重点户的情况,向省委写专题报告,包括温州“两户”的现状、发展趋势以及市委最近采取的一些政策、措施,争取省委、省政府更大更多的支持。

让人更感到振奋的是,在一年多之后,1984年3月,袁芳烈又提请市委研究讨论,推出了调动包括专业户、重点户在内的广大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积极性的十大政策,其中的诸多政策也都是敢于天下先之举,诸如:允许合作经济以劳分配为主,同时有一定比例的股金分红;允许农民进行“挂户”经营;允许农民跨地区经营;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试点镇落户;等等。这十大政策,比专业户、重点户大会推出的十大政策又更进了一大步,可以说是鼓励广大农民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号音,也是鼓励温州人走向全国的一个新号角。

袁芳烈倡议和主导的温州“两户”千人代表大会,是在温州农村经济复苏转折的关键时刻,所召开的一次事关改革走向的关键大事,抓住了当时发展生产力的关键人物,催发了农村发展的关键力量。各县、区、乡镇也随之仿照市委的做法,层层召开“两户”会议,把关键大事一抓到底,把关键力量越抓越大,极大地推动了温州个私经济的发展,催发了温州市场经济的横空出世,汇聚成了一股前所未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力。

三、抓住轰动全国大案,先是复查改判,再是公开平反,震动了温州也振奋了温州,拉开了一个造就百万温商的大序幕

对“八大王”事件,我是有意识解决的。“八大王”事件不解决,改革就没办法顺利地进行下去。共产党人做事光明磊落,要实事求是,错了就改。

我们没有就此满足,在铸管领域继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不断开发特殊涂层管、压力等级管、排污管以及特殊用途的铸管新产品、新技术,自主开发成功高效离心机等装备。

——袁芳烈自述

袁芳烈对温州改革和温州模式的一个大贡献,就是主动为轰动全国以至海外的柳市“八大王案件”纠错正名,先是推动法院认真复查、有错必纠改判无罪,继而召开大会公开宣布平反,激发了温州千家万户争相创业的新热潮,鼓舞了广大个体户专业户争做温商争做良商的新追求。

这是袁芳烈主政温州的浓重一笔,也是发展温州的得力之举。

温州模式影响最为深刻的阵痛,当属柳市“八大王”案件。

时间:1982年。

影响:震动整个温州,影响浙江,波及全国。

袁芳烈在温州最为人赞许的一件大事,也当属为柳市“八大王”案件平反。

由图1所示,黄油和猪油的酸价随着温度和循环加热次数的增加均呈现上升的趋势,在240℃时酸价均达到最大,分别为1.62 mg/g、1.05 mg/g,当温度达到210℃以上时,随着加热次数的增多,猪油的酸价增加显著(P<0.05),而黄油的酸价逐渐趋于稳定(1.62 mg/g),这表明黄油相比于猪油,随着温度和加热次数的增加,游离脂肪酸含量不会大幅增加,表现出良好稳定特性。

时间:1983年到1984年。

半个月后,有人通知石锦宽,叫他为“八大王”案件里被抓的人,写一个无罪保证书,理由则由他自己编。石锦宽说自己一共写了8张保证书,并在所写的保证书上盖印签名。此后,因“八大王”案件而被抓的人,就一个个放出来了。

熟悉温州改革史的人都知道,柳市八大王案件,是在1982年5月严重打击经济犯罪的大背景下发生的。那还是改革开放初期。在温州、乐清,个体、私营经济这么一发展,就受到质疑了。当时浙江省内开始有种论调,认为温州是在“刮资本主义的歪风”。当时有个传言,“香港九龙,台湾基隆,乐清里隆(指乐清下属的一个行政村——作者注)”,需要“从诸暨到新昌筑造一条万里长城,挡住南风往北吹”。1982年,全国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浙江就把温州作为重点;温州一作为重点,就把乐清划为重点;乐清一作为重点,就把柳市划为重点了;柳市一作为重点,就把“八大王”作为重点了。省里派了工作组,坐镇指挥严打斗争。

这里有个问题必须要先说一说清楚——柳市“八大王”与柳市“八大王”案件,是两个内涵不同的概念。“柳市八大王”是特指,形成比较早,是有明确的8个人:“螺丝大王”刘大源、“电器大王”胡金林、“矿灯大王”程步青、“目录大王”叶建华、“翻砂大王”吴师濂、“线圈大王”郑祥青、“胶木大王”陈银松、“旧货大王”王迈仟。“柳市八大王案件”是在当年严打时形成的,并非是特指那8个“大王”的案件,而是包括那8个“大王”在内的,被以所谓严重投机倒把罪打击处理的总共十多个人的案件。以所谓“投机倒把罪”被错判的有:“旧货大王”王迈仟,有期徒刑7年,追缴暴利3万元;“矿灯大王”程步清,有期徒刑4年,没收暴利1万元;“目录大王”叶建华,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邮电大王”元子岳,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还有“机电大王”胡金林,批捕在逃,公安机关前后发过三次通缉令,捕获归案后,取保候审。其中邮电大王”元子岳,并非在特指的柳市“八大王”之内。

地点:平阳县宜山区。

“旧货大王”王迈仟受罪最重,被判刑7年。那么,这个7年之罪是怎么判决的呢?说来匪夷所思。

王迈仟究竟犯了什么罪呢?没有!从现在来说没有,在当时也没有。只是,他是个体户;只是,他赚得钱多了一些。

文道、技道关系决定作品价值和作者人生境界的高下,这是陆游否定晚唐诗的根本理论依据;而指晚唐诗“(诗格)卑弱”,也正是责晚唐诗人人格的卑弱。实际上都未出儒家正统诗学观的范围。他在《答陆伯政上舍书》中曾说:“古声不作久矣!所谓诗者,遂成小技;诗果可谓之小技乎?学不通天人,行不能无愧于俯仰,果可言诗乎?”〔1〕74陆游也认为:“大抵诗欲工,而工亦非诗之极也。锻炼之久,乃失本旨;斲削之甚,反伤正气。”〔1〕244这也是他否定晚唐诗的诗学理由。亦基于此,他才会说“亦莫雕肝肺,吟哦学郊岛”(《晨起》),“晚唐诸人战虽鏖,眼暗头白真徒劳”(《记梦》)!

没有罪怎么会被判决呢?

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其实,这是一个典型的乱法乱判之案。

当时,王迈仟在乐清县柳市镇开设了一个电器产品修旧利废的小作坊,收购一些废旧的电器产品,凭着自身的技术,修理加工,置换零件,注明“乐清制造”,作为功能相同的产品,以低于同类产品的价格,投入市场销售,获取一定的利润。因为他做得比较大,颇有影响,被称为“旧货大王”。

质检总局对全国大、中、小型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结果显示:2015年至2017年,占产业主导的大、中型企业具有较高且稳定的产品合格率,小型企业的产品合格率则在90%徘徊,远低于大型企业96%左右的产品合格率[8],如图2所示。

修旧利废,这本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啊;

价格低于同类产品,这是薄利多销而不是获取暴利啊;

注明“乐清制造”,这是实话实说而不是假冒骗人啊。

可有关方面,硬是给王迈仟安了一个罪名:投机倒把罪。但给王迈仟判这个罪名时,却碰到了麻烦。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7条、第118条、第119条,虽然都规定有“投机倒把”罪名,但当时对“投机倒把”的犯罪并没有司法解释,只有国务院颁发的一个文件中规定的投机倒把的12种表现,但王迈仟的所作所为,并不符合12种表现中的任何一种。也就是说,“法无明文”,没有判决的根据。

受王迈仟的亲戚邀请,当时温州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律师姜周森,毅然到乐清担任王迈仟的辩护律师。他看完了所有的案卷,找王迈仟本人谈了话,深感强加给王迈仟的罪名,根本不成立。于是,他在法庭上,大声地为王迈仟作无罪辩护。

于是,王迈仟就被判了七年。为了明确责任,法院院长把县委书记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放到了案卷里——大意是:根据县委书记某某某指示,对王迈仟要判七年徒刑。

一曰:修旧利废,利国利民。当年周恩来总理就讲过这个话,明确地肯定过这个事。

金属平衡管理是衡量冶炼企业工艺技术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通过计算金属回收率,反映金属元素的回收利用状况和损失方向[2]。

二曰:法无明文不为罪。把修旧利废作为投机倒把,法律上找不到任何根据。

姜周森的这个辩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极为有力,绝对精彩。法庭不能不采纳,因而当庭也就没有判决。

1984年11月,原铁道部部长吕正操(右)来温考察,袁芳烈(左)与卢声亮(中)陪同

1984年12月,陈慕华(右一)来温考察

其实,当时的主审法官,也认为王迈仟是无罪的,但他们也没有办法。法庭在开庭审理之后,法院院长把姜周森等人找去咨询,问对王迈仟可不可判刑。姜周森的态度很明确:王迈仟无罪,不可判决。法院院长也赞同他的意见,认为不该判决。

可对王迈仟的审理,是上面交下来的政治任务,投机倒把罪也是上面给定性的。于是,法院院长只得打电话请示当时在外开会的县委书记,问对王迈仟该怎么办?判不判?县委书记的答复是:判!院长又问:判几年?县委书记回答:判七年。

姜周森的理由有二:

于是,审判长在宣读审判词时,就有了那么一句“经典之语”——王迈仟的罪行在于国务院文件中第12种表现最后的“等”字之中,判处王迈仟犯投机倒把罪有期徒刑七年。

法无明文不为罪,怎么能凭一个“等”字判决呢?“等”字成为罪名,这在中国,在世界,恐怕是开创一个“吉尼斯记录”了?我无知,不知中国历史有过如此的判决没有?我亦无知,不知外国有过如此的判决没有?据说,这个判决,日后成为法律界一个乱判的经典案例,在大学的课堂上,在有关的论坛上,都被广为举例引用,以告戒后人务必依法判决。

研究区的城市扩展驱动力因素选取了自然环境类、社会经济类和政策类3类,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析。自然环境类因素主要选取了地貌因素对城市扩展进行叠置分析,社会经济类则选取人口、国民生产总值指标,求取其与城市扩展之间的相关系数。对于政策类因素选用定性分析法进行,论文选取对大理市城市扩展较大影响的几个政策:“滇西中心城市建设”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两开发、两保护”政策以及“城镇上山”政策,结合大理市城市扩展方向及规模变化对大理市展开政策驱动力分析。

被判刑最重的王迈仟无判决依据,其他被判刑的也就不用多说了。而被戴上“投机倒把”罪名打击,自然就更无什么依据了。

荒唐的罪名,荒唐的判决,问题怎么能不严重!袁芳烈从不同的渠道,了解到“柳市八大王”案件甚多的乱抓乱判的情况,不能不深感问题的严重。一是“八大王”案件当事人和亲属的不服和申诉;二是“八大王”辩护律师姜周森等人的以法辩护和反映;三是温州日报副总编辑丁春霖提供的有关材料;四是关注案件的热心人士石锦宽等人的提供的申诉材料。尽管“两户”千人大会打开了一个新的局面,但人们对“八大王案件”仍然心有余悸。因为“八大王案件”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巨大阴影,以至于在传达市“两户”会议精神时,不少干部群众说:“共产党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也有人说:“小富可以,共产党不许大富,‘八大王’不是还在牢里吗?”这让袁芳烈感到,“八大王案件”已成为当时温州农村进一步发展商品经济的拦路虎。他对此曾如是说道:“如何完全驱除‘左’的阴影,‘两户’会议还远远不够,‘八大王’事件对人们冲击太大,这点必须消除。”

这里需要讲清楚的是,袁芳烈与柳市“八大王”没有任何私人关系,他连一个人都不认识,开始甚至连一个名字也不知道。袁芳烈对此曾回答过记者的一个采访:“之前我对八大王一个都不认识,之后也认识不多。他们高的矮的胖的圆的我都不知道,我和他们没有见过面,什么‘目录大王’‘电器大王’‘合同大王’,这个大王后来我是知道的,但人一个都不认识。我是对事不对人,汇报后才知道有这么八个人,现在也有好几个没见过。有几个见过面,也是事隔好几年之后,说起来才知道的。”

由式(4)、(5)和(6)可知,与H+存在加质子反应,同时和HCO3-均可以与Mg2+形成配合物。当pH为5~7时,由于以上反应的存在,游离减少,同时由于游离趋近于0(当pH为5~7时,[Mg2+]值较高,如图2所示)。当pH为7~14时,由于加质子作用逐渐减弱,且少量Mg2+与Ida2-形成配合物,导致一定量的游离被释放出来,升高,当pH>11时,加质子作用基本消失,变化平缓。值得注意的是,当[Ida2-]T为0~0.5 mol·L-1且pH>12.5时,略微有所增加。这是由于体系中[Mg2+]含量降低(如图2所示),而受制于Ksp造成的。

袁芳烈主动为“八大王案件”平反,是从1983年元旦请一个老百姓到县委书记会议上介绍申诉材料开始的。

这个人就是石锦宽,柳市通用电器厂厂长。元旦这天早晨7点,石锦宽正在家里吃饭。忽然听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和报纸摘要联播》节目,正在广播当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石锦宽边听边想:既然对内搞活对外开放,那么,柳市这么做,通用厂这么做,是否也是对内搞活的?如是,“八大王”他们就无罪。没等饭吃完,石锦宽就急忙赶往温州再次找人申诉了。他通过当时的温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要找市委书记袁芳烈反映情况。其时,袁芳烈正在举行县委书记会议,研究如何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听说有人为“八大王”案件申诉而来,当即同意出来接待。石锦宽开门见山,毫不合糊,急着对市委书记说:你是温州最大的官,是温州政策的决定人。我单位被抓了8个人,那我算不算犯罪?你在柳市抓了那些人,造成了民愤,你知不知道?你说他们犯罪,你要给讲讲清楚。尽管石锦宽的话相当刺耳,但袁芳烈不仅没有生气,而是叫他不要急、慢慢说。于是,石锦宽就一边讲,一边拿材料,盯着市委书记谈自己的申诉意见。等石锦宽说完后,就叫市委秘书长安排他在下午的县委书记会议上,把情况向与会的市县领导再介绍一次。下午一时,石锦宽被接到了会议室,就“八大王”案件的有罪无罪,整整讲了10分钟。当石锦宽走进会场时,与会人员都感到奇怪,无不盯着他:这是谁啊?怎么到县委书记会议上来了?市委秘书长见状,向大家介绍说:他叫石锦宽,柳市抓的“八大王”,都在他的企业里。他下面介绍的情况,对会议接下去的讨论有一定的作用。请大家务必认真地听一听。

于是,石锦宽就在中共温州市委举行的县委书记会议上,在袁芳烈主持的县委书记会议上,以目录大王叶建华为例,说明“八大王”对社会只有积极作用而毫无危害性,把他们作为罪犯抓起来判刑,从任何一条法律来讲都是讲不通的。他充满感情地说:抓叶建华时,柳市的居民都流了泪,说柳市10万人,没有他的产品目录,怎么去订业务去啊?抓他,还不如抓我们!石锦宽还说,产品目录是在上海人民印刷厂印的,介绍信是我开的,叶建华有什么罪?为什么要抓他?如果有罪的话,我首先有罪,上海人印也有罪。既然我没有罪,上海人印也没有罪,叶建华也就没有罪。不仅没有罪,而且有功。“八大王”案件里的其他几个人,情况也差不多,都是改革有功之人,发展柳市经济有功之人,而不是有罪之人。这个“目录大王”叶建华,这里再稍微介绍一下。叶建华原本是个拍照个体户。据称,“电器大王”胡金林一天找到他,请他给自己的电器产品拍一个产品目录。叶受此启发,便专门给柳市镇上的企业产品拍目录。他很有点推销头脑,在目录册上,都一一标上产品的名称和基本数据,还分别标明了“国家价”和“柳市价”,那些对电器一窍不通的经销员跑到各地,一拿出这个目录册,对方就一目了然了。

石锦宽在会上整整讲了11分钟,超出了预定1分钟。而袁芳烈也静静地听了11分钟,没有插一句话。当石锦宽讲完后,袁芳烈当即表态说:你先回去,对你们被抓的人,很快有个说法。

袁芳烈在柳市“八大王”案件发生后不久,就发现这个案件存在甚多问题,特别是立案和审判时长官意志过于强烈,甚至有可能是乱判的错案冤案。

袁芳烈主动为“八大王案件”平反又一个步骤,就是到柳市调查“八大王案件”造成的严重后果。

释放不等于无罪,“八大王”有罪无罪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案件所造成的严重影响也没有真正消除。。

1983年春节刚过,袁芳烈就专程到柳市调查了解“八大王”案件。时任柳市区委书记吴良志,向市委书记汇报了“八大王”案件的前前后后情况,并对袁芳烈说,抓了“八大王”后,柳市当年工业生产下降了57%,柳市刚刚兴起的商品经济星星之火,一下子就被这瓢冷水给泼下去了。这让袁芳烈终于发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袁芳烈还找柳市干部了解,不少干部对市委书记说,“八大王案件”明显是错案,不平反不能解决问题。而专业户则一再对市委书记说,“柳市八大王”靠勤劳致富,生意做得大一些,房子造得大了一些,都被当作投机倒把打击了,我们还怎么敢发展生产大胆致富啊?听了这些,袁芳烈说自己有些坐不住了。他说市委花了九牛二虎之力,1982年全市工业总产值才增长3%多一点,柳市因受“八大王案件”影响,居然下降了一半还多一些,这“八大王”案件的影响,非下决心消除不可!

通过调查,袁芳烈更深切地了解到八大王案件的后果极为严重,概括起来至少有三:

第一,严重影响了温州经济发展,特别是打击和阻碍了温州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这个恶果。不仅仅是柳市,而且对乐清全县,对温州全市,都是灾难性的。如果没有八大王案件的影响,温州的个体私营经济,可能就已经蓬勃发展起来了。

1995年,袁芳烈担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时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题词

第二,严重破坏了温州改革取向,打击和压制了温州第一代民营企业家的诞生。柳市八大王,可以说是当时温州第一代民营企业家的萌芽。其中有好几个人,当时的年经营额已经超过100万元,这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是非常了不起的。如果没有案件的打击,他们之中的不少人,以及一批跟着他们的人,可能早在八十年代初,就有可能成为出色的民营企业家了。而打击的结果,就把以“八大王”为代表的第一批民营企业家打下去了。

第三,严重阻碍了温州改革进程,打击和压制了温州模式的诞生和发展。可以说,对温州模式的打击,是历史性的。如果没有八大王案件,温州模式可能早几年就公开问世了,也更为完善丰富了。

如此严重的后果,不能不让袁芳烈焦急,不能不让袁芳烈急着要为“柳市八大王”案件平反。

袁芳烈主动为“八大王案件”平反最给力的一步,是推动法院对案件进行复查改判、宣判无罪。

袁芳烈从柳市调查回到温州,当天就召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沧、副院长陈通浩听取汇报,讲了在柳市了解到的“八大王案件”情况,明确地说:共产党人做事光明磊落,要实事求是,错了就改,建议对“八大王”逐一复查。

对袁芳烈的建议,孙沧似早有准备,他回答说这个案件的处理是有问题的,并叫时任市中院研究室主任童平宇代表市中院向袁芳烈书记汇报(因为相关案件的材料当时都汇集在中院政策研究室)。听取汇报的还有时任温州市委副书记梁鸿铭。童平宇早就仔细查看过案卷,并发现了问题的所在,对“八大王案件”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犯罪的第一个要件是对社会有没有危害。十年文革后老百姓自己找活路搞商品生产,对社会不仅没有危害,而且还大有益,这有什么不好?“柳市八大王”靠自己的劳动致富,又都是小作坊,雇工都在8个人以下,怎么能作为罪犯打击呢?即使触犯了老的政策规定,但社会效果是好的,又没有任何的社会危害性,是新的生产力而不是罪犯,应予支持而不是打击。因而当要他代表市中院向市委书记汇报时,就对法院两位领导说,这个我们先要统一一个口径,就是“柳市八大王案件”的判决有问题,是错案,该纠正的要纠正。幸运的是,孙沧院长和陈通浩副院长也是这个意思。当童平宇代表市中院向袁芳烈书记、梁鸿铭副书记汇报时,一一介绍了每一个案件的基本情况,指出了判决中所存在的问题,强调应尽快复查,该纠正就纠正。

袁芳烈听了汇报,当即表态说,“柳市八大王案件”,看来有很大问题,要抓紧复查,实事求是,依法办理,该纠正的就纠正。如刚才童平宇同志所说的那样,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利,对提高老百姓生活水平有利,即使有一些小问题,该放一码的还是放一码。当然,该打击的也要打击。袁芳烈还对孙沧他们复查案件先主动承担了责任,他说:我们抓错了,我们认错。“错了我负责,你没责任。我是市委书记,第一把手,错了不会叫你院长去担责任,出了事我承担。”

袁芳烈的谈话,有力地推动了温州市中院复查“八大王”案件的力度和进度。经过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复查审理,“柳市八大王案件”中被错误判决的几个人,于1983年4月起,都先后得到了改判,无罪释放。与此同时,温州中院对“八大王案件”中没有被判刑被逮捕的其他案件,也一一作了复查纠正。没收的财物从国库里如数归还。温州中院复查一起,改判一起,向市委书记汇报一起。当袁芳烈听到被错判的5个“大王”,都依法改判无罪,非常高兴,称赞法院做了一件大好事。其实,这个大好事的推动者,就是袁芳烈书记自己,是温州中院为温州改革做了一件大好事,当然也是袁芳烈为温州改革做了又一件大好事。

袁芳烈主动为“八大王案件”平反,最有影响的一步是专门召开全市电话会议,公开宣布为“八大王”平反,并向“八大王”赔礼道歉。

1983年4月,袁芳烈到永嘉张溪乡林场看望承包林场的周人正

1983年12月,袁芳烈参观瑞安县马屿区水牛挤奶现场会

时间:1984年1月。

方式:以市委名义向全市干部群众宣告。

据袁芳烈的回忆,为“八大王”公开平反的前后经过大体上是这样的——

1984年,新年第一天,中央发布一号文件,提倡农村发展商品生产、搞活流通。文件里指出,在工作中要注意划清界限,不可把政策允许的经济活动同不正之风混同起来,不可把农民一般性偏离经济政策的行为同经济犯罪混同起来。对经济上的问题,主要采用加强引导和管理的办法解决;对思想上的问题,主要用正面教育的办法解决,都不可简单从事。

温州市委常委们正在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时,又传来一个消息:洞头县发生了一起“虾米案”,一些农民把渔村的虾米收购起来运到外地销售,被当成“投机倒把”抓了起来。袁芳烈叫办公室以市委名义赶紧给洞头县打电话,要求他们立即放人。这个事情触动了市委领导,大家在讨论时认为,要贯彻、落实好一号文件,首先必须解决“八大王”的彻底平反问题。“常委们边学习,边讨论,越来越觉得这不是对几个人的问题,而是代表着对搞活流通、发展商品经济怎样看的问题。在‘左’的目光下,到处是投机倒把、洪水猛兽,但用唯实的眼光看,这八个人是市场经济中先富起来的个体私营经济的代表人物,是农村的希望,是农民的榜样。这个案子,非平反不可。”袁芳烈回忆说。

非公开平反的理由有:

其一,法院改判只有涉案“大王”自己和少数亲友知道,社会上大多数人并不清楚,甚至案件的关注者也不清楚,影响力不大。

其二,法院改判只是依法认定涉案“大王”无罪,没有讲是否是错案,没有真正消除案件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对推动改革的作用有限。

其三,法院改判只是就案件讲案件,没有涉及案件的深刻教训,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工作上,都还没有把坏事变成好事。

根据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疏通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的要求,袁芳烈在省委常委电话会议上提议,给“柳市八大王”平反,省委常委一致同意。于是,袁芳烈果断决定,以市委名义召开全市电话会议,各地乡镇以上干部参加,大张旗鼓地为“八大王案件”涉案人平反,把一起严重打击了温州农村改革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大错案,变成一个能有力激发和推动温州农村改革和商品生产发展的大好事。在电话会议上,袁芳烈代表市委宣布,“八大王”案件是一个大错案,法院经复查已改判无罪,市委决定为“柳市八大王”公开平反,并代表市委向受了冤屈的当事人道歉!一个市委书记在全市干部大会上,代表市委为一个被错判的农村案件当事人公开平反,并公开向几乎都是农民的当事人道歉赔礼,这在新中国的历史上,恐怕只有袁芳烈一人而再无他人了。这不仅充分展显了袁芳烈为“八大王案件”公开平反和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的决心和力度,更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包括“柳市八大王”在内的千家万户投身商品生产的积极性。

袁芳烈在电话会议上还作了《吸取“八大王”事件教训,大胆支持发展商品经济》的讲话,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勇于清“左”,坚持唯实,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带领老百姓大胆发展商品经济,让党的富民政策在温州大地开花结果。他要求各级干部切实吸取“八大王案件”的深刻教训,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从长期自然经济习惯形成的各种落后的陈旧的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从思想上来一个大转变,以适应商品生产大发展的新形势,再也不要在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之间划等号;在长途贩运与投机倒把之间划等号;在耕地外的经营与不务正业之间划等号;在家庭经营与小农经济之间划等号;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两极分化之间划等号。他告诫各级干部,千万不要把什么都往投机倒把里装,对一个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要看对社会是否有益,是否参加劳动,是否依法缴税,等等。

通过全市电话会议,一个公开平反和一个吸取教训,袁芳烈就把一个严重打击了农村商品生产的大错案,转化成为一个干部群众解放思想的大活动,一个能有力推动全市商品生产发展的大财富。这,妙不妙?高不高?

袁芳烈主动为“柳市八大王案件”平反,并不为人所知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求“两院”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拿出了一个有指导意义的文件,并对其他反映比较强烈的投机倒把案件进行了重点复查。

“柳市八大王案件”的改判纠正,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反响。这使袁芳烈书记感到,这个案件非常值得认真总结,为什么会判错了,为什么要纠正,经验教训在哪里,应该拿出一个有水平的材料来。于是,他要求法院、检察院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搞出一个有水平有指导意义的文件,以指导今后的司法工作,切实保护和支持温州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支持温州改革开放不断前行。

根据袁芳烈的要求,温州“两院党组”经研究决定,法院指派童平宇,检察院指派张林,由童平宇负责,带领“两院”共5个人,到乐清作了一番深入的调研。于是,一份以温州市“两院”党组名义撰写的,题为“关于乐清 ‘八大王’案件复议情况及几点认识的报告”,很快报给了温州市委。“报告”回顾了“八大王案件”从追究到纠正改判的经过,并附带报告了“机电大王”胡金林的情况,提出了七个方面值得研究的政策性问题和教训。这七个方面的经验教训和值得研究的政策性问题是:一、必须正确认识农村商品生产问题;二、必须正确对待经营商品生产(包括流通)而致富的专业户;三、对专业户、供销户要加以引导和管理;四、要正确对待产品价格问题;五、要正确对待扩大经营范围问题;六、关键是要从总体上看行为人的行为到底有无社会危害性;七、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要实事求是,笔笔落实,切忌推算。这七个方面的内容,在当时都相当有前瞻性和突破性。“报告”锐利地指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首先必须有社会危害性,才能谈得上违法性和刑罚处罚;离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单从赚钱多少,批准与否来衡量,往往出偏差,把不应打击的当作投机倒把打击了。“报告”里还写道:随着经济政策的放宽,过去对投机倒把行为的规定,有些已经突破,我们不能把现行政策允许的正当的合法的经营交易当作违法看待,不能把错误行为或轻微违法行为当作犯罪。“报告”最后还建议和呼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984〕1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我们建议对八二年、八三年判处的案件,特别是投机倒把案件中影响较大,反映比较强烈的案件,进行重点复查。

1984年5月,袁芳烈听取“两院”领导汇报后,非常高兴和赞赏,说“两院”做了一件大好事,案件解决得好,总结得也很好,以后办案就是要依法办理,要有错必纠。并当场拍板对尚在取保候审的“机电大王”胡金林撤销通缉令、撤销案件。

根据袁芳烈要求以“两院”名义撰写的“关于乐清‘大王’案件复议情况及几点认识的报告”,得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肯定和认可,被刊发在1984年6月1日第19期《法院工作简报》,标题改为“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搞活经济界限 保护和促进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上报浙江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各地中级人民法院,对推进各地以至全国的商品生产也起了积极的作用。

“柳市八大王案件”的公开平反,在柳市、在温州,以及在全国各地,反响极大,作用极大。

袁芳烈在回忆为柳市“八大王”案件平反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话:

“抓这八大王可不只是孤立的八个人的事,就等于是把温州的经济给打下去了。当时我的指导思想是非常明确的。要法院依法重新审理依法宣告无罪,市委召开电话会议给他们平反。这八个人解决了,平反了,把温州老百姓的想富不敢富的顾虑给消除了,对发展温州民营经济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对八大王事件,我是有意识地解决的。我下决心解决八大王的事情,是为了扫清人们思想上的障碍。给八大王平反,抓这八个典型,这个我是达到目的了。这八大王平反报纸一登,比我袁芳烈作多少次报告都有力。那天我与法院院长开玩笑,我说孙沧啊孙沧,你厉害啊还是我厉害?他马上说,你太厉害了。我说我这市委书记是没多大用场的,老是作报告没用的。我喉咙讲破了,叫老百姓解放思想,他们都不敢解放,还是你孙沧厉害,法院这一放,嘿,改过来了。”

柳市“八大王”案件公开平反,激发了温州千军万马创业的巨大热潮,激发了成千上万人变小打小闹为大打大闹、争当企业家实业家的巨大热潮,拉开了温州造就百万温商大军的大序幕。“八大王”里的“机电大王”胡金林,因为公开平了反,才能又继续在市场大海里打拼,终于成为一个著名的企业家,现为柬埔寨温州商会会长。温州著名企业家南存辉还曾对袁芳烈说过,八大王案件平反后,他才敢正式申请办求精电器开关厂,否则他是不敢办厂的。这个求精电器开关厂就是如今全国著名大企业正泰集团公司和德力西集团公司的前身,由南存辉和胡成中等人合办;南存辉后为正泰集团董事长,现为浙江省工商联主席、全国工商联常委;胡成中则是德力西集团董事长。与南存辉、胡成中一样,当时柳市以及温州各地,在柳市八大王案件复查改判公开平反以后,都有大批个体户、专业户申请办厂,或合伙合股申请办厂,后来很多人都成了企业家,甚至是著名的企业家。完全可以说,有了柳市“八大王”的平反,才拉开了温州造就百万温商大军的序幕;没有柳市“八大王”案件的平反,就没有后来的温州百万温商大军。作为温州人,我们要记住这个历史性的大作用,要不忘这个历史性的大功德。

四、抓住一个率先突破,工作力度空前,工作方法罕见,推开了全市农村浮动利率的全面改革,闯出了全国浮动利率改革可喜的第一步。

毛主席有句话说,一切经过试验。那我们不叫推广,就搞“试验”,怎么样?试验嘛,可以允许成功,可以允许失败。

——袁芳烈自述

袁芳烈对温州改革和温州模式的又一大贡献,就是明确肯定和积极支持苍南县金乡信用社在全国最早实行的浮动利率,并以空前的力度推动农行在整个温州农村实行浮动利率,对发展温州农村商品生产做出了巨大贡献,对推动全国各地实行浮动利率做出了积极贡献。

温州农村改革的一大突破,温州基层干部的一大创造,且是在全国最有影响力和推动力的创造,非浮动利率莫属。这个浮动利率的最早施行者,就是苍南县(原为平阳县)金乡信用社的干部。袁芳烈到温州主政之后,很快就知道了这个创造,也明确地肯定了这个创造。

我在1987年出版的《温州模式丛书·温州的干部》一书中,曾以“浮动利率突破者”为题,具体记述了金乡信用社干部这个惊动高层和影响全国的大创造。为了说明袁芳烈支持和推广浮动利率有何等之重要又有何等之难度,在此特先引用其中反映浮动利率突破过程的若干文字——

日历,该翻回到1980年。

一天晚上,金乡信用社主任陈礼钏又把近来碰到的新矛盾梳了个遍,越想越觉得不能再照老路走下去了——资金告乏,使前来求贷的人,一个个都失望地离开了。

这犹如一记响亮的耳光。

是信用社不想贷吗?不是的,是柜台里没有钱。谁也没有料到,金乡商品生产发展的势头会那么猛,全镇几千户都投入了办厂经商,资金的需求量直线似地往上冒。仅家庭工业和乡镇工业所需的生产资金,1978年不过50万元,1980年就跃到300万元。可是信用社的全部信贷资金,不过40多万元。农民无法,只得转向民间高利贷,借贷面占企业总数的73,8%,月息高的竟达五六分。

信用社是干什么的?就是担负融通农村生产资金的重担。如今像一个虚弱的病人那样,突然发现自己那么力不从心,陈礼钏感到一阵阵内疚不安。

有没有办法可想呢?

陈礼钏是个老信用社干部。他回顾了农村合作信用的历史,面对当前金乡的现实,深知出路只有一条:试行浮动利率。它在金乡是可以推开的。当地有一批专业户起歩早,收入多,富得快,手头宽。可惜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脱离借贷市场过远,无法吸收这批闲置资金。只要利息能提高,不愁他们不来存。金乡资金需求量又大,贷息随着存息相应提高一些,也不愁贷不出去。

可它却非同一般。贷存利率,是国家最严格的物价,除了中央总行,谁胆敢动?弄得不好,事情没办成,还会头破血流。

商品生产需要钱,老办法解决不了,新路子又无法可走,陈礼钏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好事难办,合理之事难办,我到底应怎么办?他找镇委书记商谈,没想到对方明确表态:可以试一下,有问题镇委承担责任。他找营业所主任汇报,也得到了肯定的支持:试行一下总不会错。

这可使陈礼钏增添了信心。他同信用社同志们统一思想后,马上就撗下一条心:高进高出,在金乡搞存贷浮动利率。

存息:存期一年,月息上浮至一分。贷息:月息上浮至一分五。

其时是1980年10月。那时银行规定的一年存息,不过三四厘。金乡的做法,在全国是绝无仅有的。刚一对外公布,随即在社会上引起大震动。

当地专业户赶来问是不是真的。当得知是千真万确后, 胆大的马上回头去取现金存储。虽然有些人还在看,但到年底不过两三个月,就吸收了浮动利率存款12.5万元。

信息也急速传到上级银行。县市行不错,两种意见争论不下,默许试验一段时间。可更高级的,却不那么通情,传下话来叫停办——利率是国家统一的,谁也不允许变动,变动了要犯错误的!

1984年4月,袁芳烈到洞头、北麂诸岛考察

犯错误谁不害怕!陈礼钏和信用社其他同志也都是凡人,对后果并不是无所担心。可是事情已欲罢不能了:群众天天送钱要存,高出的贷款也天天有人要。摆在前面的态势是:送来的钱不收不行,借贷的款不给不行。

又是一道大难题摆到了面前。怎么解?他们想来想去没办法,只得用了个违心的土办法。

对上说:已停办。

对下讲:照样办。

呜呼!为人民办事,得如此在“地下”活动,不令人太心酸了吗?可最心酸,也得熬下去,不然就办不成事。

幸亏支持的人不少。特别是农行金乡营业所,可以说是他们的庇护者,这使老陈他们得到安慰。

但这终究不是长远之计。信用社不敢放手,存款的也有点提心吊胆。到了 1981年10月,根据陈礼钏他们的反映和要求,县农行和农行金乡营业所,联名向上写了报告,要求批准金乡信用社实行浮动利率。

他们在报告里写道:

供销社有议价商品,粮食局有议价粮食,信用社搞议价资金有何不可?

这一问问得好!农村商品经济的兴旺,把商品意识已送进他们的脑子里去了,.虽然当时对此还并不那么清晰。他们又以最普通的语言,按照这种意识向掌握政策的人提问题了。

报告送到省分行。

报告送到农行总行。

新的突破性建议在我们国家是不会不引起重视的。总行在接到报告后,当即派金融研究室的两名干部,从北京直下金乡调查。感谢这两位干部的唯实作风和办事胆略。他们听了陈礼钏等人的汇报,看了金乡发达的商品生产,了解到资金供求矛盾是那么突出,民间借贷利息又那么高,就当场表态同意搞浮动利率。他们说:全国放在你们金乡试点,搞好全国推广,搞坏只一个金乡。

总行的表态,把金乡的浮动利率,从“地下”请到了“地上”。

哪知问题也随之摆到了袁芳烈面前。浮动利率作用如此之大,却不能推广,只能限于金乡,限于苍南,这到底算是一个什么问题呢?

各县的领导,不时地找市委书记问:什么时候我们县里也能搞浮动利率?

各县的专业户重点户,也不时地向市委书记反映:我们那里信用社什么时候也能有浮动利率,让我们能方便地贷款、方便地存款?

袁芳烈的心当然与干部群众相通,可浮动利率之事却属银行管辖,即使他是省委常委,即使最想推行浮动利率,也没有任何发言权,不用说一句顶一句,恐怕说一百句也顶不了一句。可袁芳烈不是别人,而是一个立志推进改革的领导干部,对温州农村实行浮动利率,即使没有发言权也要发言,自己说话不算数就去找说话算数的人。他对浮动利率这个改革最大的贡献,就是抓住温州市农行行长不放,千方百计说服行长在全市农村推广了浮动利率。

袁芳烈的做法是:先是亲身到金乡感悟一番浮动利率,再是以空前的力度做农行行长的工作。

袁芳烈曾说过自己为什么对金乡浮动利率感兴趣的一段话——为什么金乡的浮动利率我很感兴趣呢?我听到汇报以后,亲自到了金乡,到过金乡信用社。当时我也不懂,就问什么是浮动利率。金乡搞了浮动利率以后,全市200多个信用社,就只有他们一个是盈利的。而金乡信用社搞了浮动利率以后,老百姓贷款非常方便。

袁芳烈从金乡回到市里,就把农业银行行长找来,问他说:“金乡浮动利率,知道不知道?”

行长说:“知道的。”

袁芳烈再问:“那好不好?”

行长回答说:“好的。”

袁芳烈又问:“既然好,那能不能推广?”

行长答:“推广不行,国家政策不允许。”

这可就成问题了。既然认为浮动利率是一个好东西,怎么又不能推广呢?改革就是突破原来不适应新形势的旧框框,包括一些政策规定在内,总不能让一句所谓“国家政策不允许”把自己困死吧。于是,袁芳烈就设法做这个行长的工作,可惜一时难以做通。行长强调的是,金融政策国家有硬性的统一规定,与其他一些经济政策不大一样。袁芳烈看看行长一时半时不会表态,也就没有再加以勉强。因为,他想到了一个在浮动利率问题上,能与行长取得共识的更好办法。

袁芳烈的这个更好办法,不是别的什么东西,更不是以权压服,而是带着行长一起到农村调查研究。过了几天,他叫农行行长和他一起,到温州沿海经济比较发达、对资金需求比较强烈的农村社队,调查农村商品生产的资金问题,研究如何解决家庭工业、联户工业和个体户、专业户资金的对策。这一去不是一天两天,也不是五天六天,而是整整十三天。一个市委书记带人在农村调查十三天,这本身就是很少很少发生的事情;而为了推广一个农村浮动利率,带着一个银行行长在农村调查十三天,这恐怕更是闻所未闻的事情了。袁芳烈一路调查,一路做行长工作,可以说也整整做了十三天。为了办成一件事,为了说服一个人,居然带着这个人下基层调查13天,这在袁芳烈书记的生涯中仅此一次,在此之前没有过,在此之后也没有,这充分说明了浮动利率一事在他心中的重之又重,所做工作的细之有细。放眼全国各地,不用说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即使在更早的几个年代,或者在之后的几个年代,似乎都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1982年11月,袁芳烈在乐清治理毁田建房现场会上

如果说做工作的方式之特殊和做工作的时间之长闻所未闻,那么做工作的内容之新颖也同样闻所未闻。一路调查下来,一路谈浮动利率,看看时机差不多了,袁芳烈对行长说:“毛主席有句话说,一切经过试验。那我们不叫‘推广’,咱叫‘试验’,就搞‘试验’,怎么样?一切都要试验,这个‘一切’,当然也包括你们银行。”“一个信用社可以试验,一个县当然也可以试验,一个市也可以试验。”这样七说八说,终于把行长说通了。看到行长明确有了态度,袁芳烈又提了一个要求:“既然搞试验,我有个要求,今年先试验三分之一,成功了明年试验三分之一,后年再试验三分之一。这样三年下来,浮动利率不就在全市完成啦。”为了让行长放心,袁芳烈最后还说:“试验嘛,可以允许成功,可以允许失败。成功了,我们坚持下去;失败了,就停止嘛。如果上面来查问,你就说是市委叫我们这么做的。”

一个省委常委,一个市委书记,把工作做到了这个程度,把话说到了这个地步,农行行长还有什么话可说呢。行长知道,袁芳烈不是为自己,也不仅仅是为温州,还为了一个金融改革。自己作为一个行长,还怎么能无动于衷呢!13天的调查研究结束后,他就顶着“不能推广”的禁令,很快就把浮动利率从金乡、从苍南推向了全市各地。后来农行总行行长来了,听说温州农村都搞了浮动利率,作用之大令人惊喜,也没有责备而默认了。 这也为全国金融改革积累了经验。1985年下半年,农业银行总行决定在全国农村信用社普遍推行浮动利率。1986年下半年,人民银行总行肯定了温州的三项金融改革,浮动利率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一项。此后不久,温州成为全国金融改革试验区,浮动利率也从温州农村走向全国各地。这当然是农行、人行之功,也有袁芳烈的推动之力。

五、面对龙港连发危局,有胆有识,有情有理,及时地化解了农民城的巨大风险,有力地启动了中国农村城镇化之路。

我安排了其他工作后,就叫市委办公室通知陈定模到市委来汇报工作。当时解决了两个问题,一个是支持了陈定模,另一个是城市配套资金来源问题。

——袁芳烈自述

袁芳烈对温州改革和温州模式的又一大贡献,就是把龙港作为市委农村城镇化的一个点,并以少有的胆识和高超的艺术,化解了龙港镇在起步之年所遇到的巨大风险,支持和保护了龙港建设和龙港速度,在1984年就启动了中国农村城镇化之步,使当年一个小渔村很快就成为中国第一座农民城。

温州模式的一大成就,就是龙港农民城的建设。龙港镇由农民自行集资建设,自理口粮进城,作为中国第一农民城,如今是名闻天下。可在龙港刚刚起步的时候,却遇到了几乎要“胎死腹中”的重大险情,幸亏有人给化解了。不然,也就没有后来的龙港,更没有今天的龙港。这个险情,至今还鲜为人知。而这个险情的化解,更是少有人知。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时候,在龙港就要撤镇建市的时候,对此再也不能不说了。化解这个险情的,或者说保护了龙港建镇的,不是别人,就是时任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袁芳烈。他曾在位于杭州北山街的家里,对我详细地介绍了龙港遇险的前前后后。

险情之一: 当地官员的告状

第一次大险情发生在温州,罪名是龙港“未批先建”,毁田建房严重。

时间:1984年冬。

龙港是温州改革开放的一个大创造,陈定模是龙港建镇的一个大功臣。这在今天应该是社会的共识了。可在40年前,不知是什么原因,也许是观念问题吧,自从龙港建镇并兴起建设热潮后,陈定模和镇委一班人就没有好日子过。他们双手在筹划建设项目,两耳要风闻闲言碎语。对闲言碎语,陈定模可以坦然处之——“有人要讲有什么办法,只能让他讲去。”他如此自慰,如此统一班子,也如此开导家属。

孰知,转眼之间,闲言居然变成了方向性的问题,碎语变成了政策性的问题——一曰:龙港的方向错了!二曰:陈定模犯大错误了!

这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事出有因。因为,龙港建镇动作太大,建设速度太快了,土地用得太多了,有人认为陈定模是违法乱来,龙港建城是违章乱来。1984年6月,陈定模到龙港任职。10月,上面就来了一个工作组,经过半个月调查,写出报告上报到市里,讲龙港毁田建房,问题严重!一位领导在报告上签字,要从严惩处。

这就使陈定模无法坦然处之了,也坦然处之不了。龙港呢,当然也不能坦然处之,顺当平安地建设了。

焦点,就是龙港的用地规模风波:一年用了五年的地。

欲加的罪名是:毁田建房,而且是大规模毁田建房。

龙港建镇时的镇区规划面积为35公顷,陈定模到任后扩大到72公顷,也就是1080亩,经批准为五年的用地规划。哪知陈定模从建镇开始,就以深圳作为自己的榜样。他和镇委镇政府一班人的想法是:深圳人创造了一个“深圳速度”,龙港人能不能创造一个“龙港速度”?在他和一班人的共同奋斗下,龙港建镇也来了一个大胆的“对外开放”,以极具吸引力的政策,吸引全县以至各地能人落户龙港参与龙港建设,吸引农村专业户重点户落户龙港参与龙港建设。在八十年代初,这样的“对外开放”,是一个极为大胆的对外开放,也是一个大得人心的创举,创造了一个农民自己集资建镇的奇迹,结果是龙港的发展速度超出了常人的想象,也超出了陈定模自己的想象,一年就使镇区的建设初具规模,也一年就把原先五年的土地指标都用掉了。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这是功,还是过?甚至是罪?

惯于按常规办事的人惊呼:龙港的速度太快了,这样用地怎么行?

有人指责:如果都像龙港那样,没批就用,还有什么国策可言!

有人说他是想出风头,心血来潮——马路为什么要26米宽,这不是在存心毁田?

有的领导则要处分他:“卖土地,还行啊?把土地搞得乱七八糟。”

陈定模没有想到,自己上任不到半年,那么快就被推到了风口上。这个风口,说大,那就很大——严重违反政策,而且是严重违反基本国策,叫做“未征先用”“未批先建”。一个小小的镇委书记,居然“擅自”用了800亩农田,这还得了吗?在当时,市里只有几亩农田的批准权限,省里的批地权限也很有限,800亩就要到国务院去审批了。陈定模作为一个镇委书记,根本没有动用土地的权限,连一寸土地的权限都没有,居然擅自动用了800亩土地,给戴个什么帽子都不成问题,撤职查办也完全可以。说不大,那就不大——已经规划的土地,按照规划超前使用,不过是走得快了一点而已,再补办一个手续即是。

这就看“唯什么”了——是“唯本本”、“唯条条”,还是“唯改革”、“唯发展”?唯“本本”唯“条条”,龙港就完全错了!陈定模就完全错了!唯“改革”唯“发展”,龙港就没有大错,陈定模也没有大错。

陈定模感到有点委屈:房子盖那么多,又不是我一个人住;道路修那么宽,我又不是为自己走。我只想城市里有那么宽,龙港以后兴许也要那么宽。

陈定模尽管感到委屈,但和镇委一班人不甘示弱,对压在头上的罪名不服:五年的路一年走有什么不好,能快为什么一定要慢?

陈定模承认自己在用地审批上有不足之处,也曾想过可能对自己造成的后果。但他却想得很透彻:中国的事情已经被耽误了几十年,不能再被耽误下去了!不能让用地指标限制发展,只能让用地指标服从发展。闯一闯的话,有可能闯出一条新路,不闯那就什么也没有。如果闯不出来,最坏的下场,也无非是个人受处分。以个人得失换取事业成功,值得!

可陈定模需要保护,龙港需要发展。而且,龙港发展需要陈定模,农村改革需要陈定模。没有人保护的话,龙港就无法建设了,陈定模就要下台了。那么,谁能来保护龙港和陈定模呢?能有人来保护龙港和陈定模吗?

幸亏,关键时刻,袁芳烈站了出来,非常巧妙地做了工作,旗帜鲜明地表了态度。

袁芳烈当时是中央候补委员、浙江省委常委兼温州市委书记,是一个思想解放、富有开拓精神的高级干部。他对龙港情有独钟,对陈定模主动保护。他对我说,当时向市里告状的人不少,直接向他反映龙港毁田建房的也不少。特别是一些传统观念比较强的老同志,总以为龙港这样的做法不行,总以为陈定模非得处理不行。他说,要想让龙港在农民集资建镇上闯出一条路,所谓“毁田建房”的风波要尽快平息,陈定模“毁田建房”的罪名要赶快给拿掉。否则,陈定模就寸步难行,龙港的建设就要陷于停顿。这里的关键,是把市、县两级领导机关对龙港的看法端正过来,对龙港的超前发展高速发展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态度。

县里的状“告”到了市里,“告”到了市人大。一些老同志听说后,都非常愤慨:一个小小的镇委书记,一年之内,居然毁田建房近千亩,这还得了?于是,一个又一个人,把问题反映给了市委书记袁芳烈,要求严肃处理陈定模的问题。袁芳烈是一个改革家,也是一个唯实家,认定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改革中发生的问题只能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他在接到对陈定模的“告状”后,没有马上表态要处理什么人,而是说自己一定会把问题解决好。经过一番考虑,他把市政研室主任郑达炯找了过来,交代了到龙港调查毁田建房的任务,叫他到龙港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郑达炯接受了任务,深知责任重大——调查龙港毁田建房一事,不找纪委,不找农委,不找土地局,而找政研室,既说明了问题相当复杂,也说明了处理相当之难,需要坚定的改革思维和政策思维。于是,郑达炯一行到龙港后,遵照袁芳烈书记的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一个实事求是,调查问题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对发生的问题不回避,分析问题则把握两点:改革就是硬道理,发展就是硬道理。他带人到龙港一看,就感受到一种特别的氛围——人人争相进入龙港从事创业发展的大氛围。在镇政府的接待室里,郑达炯说自己看到申请进龙港的人,进进出出,熙熙嚷嚷,热闹得就像大医院看门诊似的。随着苍南县江南地区金乡、宜山、钱库等镇商品生产的发展,江南片急需一个各种生产要素集聚地,龙港镇是一个出海港,是一个天然的集聚中心,城镇化必须加快步伐而不能按部就班。通过大量的调查,包括对不同观点的人在内,很快就搞清了事情的真相,并得出了正确的结论。这个真相是:龙港一年建设用了五年规划的用地,其中几百亩土地没有审批手续。这个结论就是:龙港出现了城镇化热潮,符合改革发展潮流。而龙港的问题,是城镇化中出现的新问题,是发展加快带来的问题,是规划跟不上发展的问题,而不是毁田建房的问题。没有审批手续尽管不是一个小问题,需要给以必要的批评,予以切实的纠正,但不是首要的,更不能无限上纲,否定龙港、否定陈定模。当前首要的问题,是要坚决地肯定龙港发展,肯定龙港速度,对龙港发展快要支持提倡,对陈定模要支持鼓励。把问题弄清了,事情就好办了。郑达炯回到温州,不仅向袁芳烈书记作了汇报,还总结了龙港城镇化的经验,送到省委办公厅主办的《浙江通讯》,并很快就被刊登,向全省各地作了介绍。

郑达炯在向袁芳烈书记汇报时,在说清事实真相和自己的结论后,还说到了城镇化的规律,对龙港的问题不能一般看待。袁芳烈非常重视龙港的发展,也非常重视郑达炯的汇报。根据郑达炯的汇报和自己掌握的材料,召开了一个由他自己亲自主持的龙港问题汇报会。对此,袁芳烈说自己思考再三,采取了一个颇为高明的办法,既保护了龙港和陈定模,也没有公开批评那些告状者,而是让大家对龙港和陈定模都能理解和爱护。他说自己叫市委办公室通知陈定模到温州汇报,说自己要听一次龙港建镇情况的全面汇报,同时通知温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领导,包括对龙港有不同看法的老同志,以及苍南县领导参加,一起听取陈定模的汇报。

时间:1984年11月。

这是陈定模到龙港大手笔建镇的第一年。陈定模正愁没有地方申诉,在得知要到市里汇报情况后,就作了认真的准备。在汇报会上,他汇报了差不多一个半小时,汇报了龙港一年来的超前快速发展整个情况,特别提出了用地规模问题,恳切希望市委领导和有关部门能给以支持。他说未批先建是自己工作中的一个问题,但自己也没有想到会发展如此之快,总不能让用地问题拖发展的后腿吧。用地不报批不行,没有地用更不行。

1984年6月,瓯江大桥合龙,袁芳烈、卢声亮、梁鸿铭、刘锡荣等第一次步行过瓯江

袁芳烈听了汇报,说自己不等别人插话,不等不同意见出来,就立即把话题接了过去,谈了自己对龙港超前发展的态度,为龙港问题定了一个基调。他说自己的态度概括起来,要点有五:

第一,龙港发展快,这是一件好事。龙港创造了一个“龙港速度”,应该肯定,要加支持,不能否定。

第二,用地指标超出年度计划,这也不能说是一件坏事,只能说是快速发展带来的一个新问题。要帮助龙港解决这个问题,不能让这个问题影响龙港的发展。

第三,土地未批先用是一个问题,镇里要总结教训,赶快补办一个手续,以后不要再那么干了。

第四,要把龙港作为一个小城镇建设的试点,一个农民城建设的试点,允许在一些地方有所突破,允许一些政策有所变通。

第五,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支持龙港的发展,主动帮助龙港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碰到问题不要埋怨、责难,更不要随便戴大帽子。

依袁芳烈当时的地位,依袁芳烈当时的权威,他在温州说的话,那是一锤定音的。既然连市委书记都认可了,那么还有什么话可讲呢。汇报会上,即使对龙港超前用地有不同看法的人,也都不再吭声了。

袁芳烈还和陈定模谈心,肯定他的做法没有错,鼓励他以深圳为榜样,能快就不要慢,大方向完全对,何况又没有花国家多少钱。同时,又提醒他注意,各个规划要跟上,各个手续要办好办齐,各种配套设施要跟上,不要再给别人以口实了。

袁芳烈问:“你龙港准备搞多大?”

陈定模答:“准备搞3万人。”

袁芳烈:“陈定模,你的胆子不小啊!”当时温州所有县城,连瑞安和乐清在内,都没有一个达到3万居民的。“搞3万人的城市,医院、学校、文化等配套设施怎么办?”陈定模没有想到市委书记会问这个问题,一时没有说话。

袁芳烈:“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羊毛出在羊身上,谁愿意到这里来,城市配套设施的费用只能要他自己解决了。”

袁芳烈还叫市委办公室,把他在汇报会上的态度,通报给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

这就给了陈定模以有力的支持,给了那些告状者以明确的态度。而且,不仅仅是一个爱护和支持,而且还有一个引导和点拨,对龙港的发展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袁芳烈笑着对我说,这个汇报会,其实是一个表态会、定调会。在汇报的基础上表态,既顺理成章,也易于为有不同看法的人接受。还有,我先表态还是后表态,里面也大有学问。我先表态,支持龙港超前发展的氛围就形成了,就能主导整个会场的走向了;如果我后表态,让责难龙港的声音先出来,那么情况就不大好了。

这个方式,这个做法,这个说法,妙,还是不妙?

我问:“袁书记,汇报会上有没有不同的看法?”

袁芳烈答:“没有。我表明了态度后,其他人都没有说龙港毁田建房了。”

我又问:“你不怕别人说你是龙港毁田建房的黑后台吗?”

袁芳烈答:“不怕。说后台,我本来就是龙港建镇的后台嘛!在温州,好像还没有人敢于告我的状吧?即使告我的状,我是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常委,总要来调查一下,听听我的意见吧。”

袁芳烈还说,作为一个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单独召开一个乡镇工作的汇报会,这在我主持温州工作四五年中是唯一的一次。我之所以这样做,就是要告诉大家,龙港是市委直接抓的改革试点,是我袁芳烈直接抓的改革试点。对龙港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通过深入改革发展的办法来解决,不要动不动就给人扣一个大帽子,动不动就来一个责难打击。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1982年,袁芳烈(右二)到苍南金乡考察小商品经营户

这就给了陈定模以有力的支持,给了那些告状者以明确的态度。汇报会之后,所谓龙港“毁田建房”的风波,在温州机关里,也就暂时平息了。不知,当时大家有没有觉察到,这次汇报是市委书记对龙港陈定模极为精心的保护?当然,这不只是对龙港和陈定模的有效保护,更是对龙港和陈定模的鲜明肯定。

这个保护,是有重大意义的。如果这个超前用地的问题不解决,如果毁田建房的罪名不拿掉,陈定模就难以再干下去了,龙港也难以再建设发展下去了。那么,就没有了龙港速度,就没有了龙港的崛起,也就没有了中国第一座农民城在温州的诞生,没有了1984年中国农村城镇化在温州的启动。

险情之二:来自北京媒体的调查

第二次大险情源于温州来自北京,罪名是龙港大规模毁田建房。

时间:1985年夏。

尽管风波在温州是暂时平静下去了,但新的更大的风暴又来了。有人仍然对龙港耿耿于怀,看到在温州告状告不通,就又告到了北京,告到了农民日报。1985年开春,《农民日报》收到一封又一封读者来信,状告龙港大规模毁田建房,状告陈定模大规模“毁田建房”。

来信的主要内容为:

其一:苍南县龙港镇,名为建设小城镇,实为大规模毁田建房。

其二:一个小小的乡镇,未批先用土地上千亩,这在全国少有。

其三:龙港镇委书记陈定模,是毁田建房的罪魁祸首。

其四:农民日报要抓住这个典型不放,制止全国越演越烈的毁田建房风。

告状人写信给农民日报,并不是没有原因的。此前龙港就曾出了由农民日报一篇报道引发的一场相当惊险的风波——

1984年12月,龙港农民集资建小城镇消息,引起了社会上各界人士的关注,也引发了众多媒体的关注。《农民日报》(当年叫《中国农民报》,于1985年1月1日起改名为《农民日报》)一位记者到龙港采访陈定模之后,并不认同陈定模的做法,回去后在《农民日报》第一版发了一篇报道,说陈定模在龙港违法卖地。当时《农民日报》在全国的影响力很大。报道一出就惊震龙港。在龙港和周边社会,当即各种传闻、谣言相伴而生,什么陈定模倒台了,什么陈定模被抓了,什么陈定模家被封了……形形色色,活龙活现,颇能蛊惑人心。不少进城的农民对龙港空前未有的改革和如诗如画的前景,原本就有点半信半疑,犹豫不决,如今又见那么多谣传,更是六神无主,惊魂不定——陈定模如果被抓,那政策岂不是要变了,建房的土地岂不是要收回啦,钱岂不就白付啦,房子岂不是不能盖了,户籍问题也没戏了?于是,老百姓坐不住了,把龙港镇政府围住要一个说法,连龙港镇政府的牌子也被扔到火堆里烧了。陈定模当时正在苏州,参加国家建设部举办“农村城镇化”会议,接到电话后连夜赶回龙港,立即召开了两个会议。先请来几个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开诚相见挽留之;然后召集来龙港建房的专业户开会。他从世界经济重心移向太平洋,讲到龙港腾飞的必然趋势,然后话锋一转:“谁说我陈定模垮台了?你们看,我不好好在台上站着!”“有我陈定模在,龙港政策就不会变!我陈定模没有本事,靠一张嘴皮,你们才是最有本事的,龙港建设靠你们专业户,你们要为龙港争气!”他还用《人民日报》刊登的当年中央一号文件上的话——““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务工。”——复印起来给老百姓看。有人曾如此描写陈定模当时遭受的处境——“无数愤怒的手森林般举了起来,镇委的牌子被扔进了火堆,很快被火舌舔尽。澎湃的声浪激荡着疯狂的谴责:“龙港跨了,赔我钱,十年血汗钱!”“你这骗子,几万人上当,你死了也别想撒手!”——经过再三工作,大家看到陈定模好好的,中央文件又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才总算稳定了大家的情绪。因为农民日报曾有过这样一篇报道,告状者可能认为农民日报对龙港的“毁田建房”一定会感兴趣,也就把告状信寄到了该报。

前有所谓“违法卖地”,今有所谓“毁田建房”,龙港也就无路可逃了。说真的,农民日报其时正想做毁田建房的文章,想抓一个有全国影响的毁田建房典型。如今有人告上门了,一个小小的乡镇就毁了几百亩良田,这还得了吗?经研究,农民日报编辑部决定把龙港作为一个全国毁田建房的重大典型来抓,特派记者从北京来温调查龙港毁田的问题,准备等调查回去,就在报纸上刊登读者来信和记者调查。

我问这是什么时间,袁芳烈回答说,大约1985年6月吧。

这可不得了啊!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一个国家级媒体的调查,一个大规模毁田建房的罪名,不用说一个小小的镇委书记,即使是一个县委书记、一个市委书记,也可以弄得你身败名裂,撤职法办。龙港,顿时遇到了“胎死腹中”的重大险情;陈定模,也遇到了“性命攸关”的重大险情。

幸好,农民日报记者在到龙港之前,在温州停留了一天,向温州市委办公室通报了到龙港调查一事,说希望得到温州市委的支持。袁芳烈听说北京有记者来调查龙港的所谓毁田建房问题,深知此事的严重性。万一记者的看法有偏向性,或者陷入了误区,片面听信告状信上的说法,认定龙港是“毁田建房”的典型,把来信和调查在报纸上一登,那么,龙港就完了,陈定模也就完了。

苍南县委和龙港镇委知道农民日报的记者来调查毁田建房,也感到很紧张。有人曾对我说,当时真有一个“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感觉,一个“龙港到底向何处去”的感觉。

怎么保护龙港,怎么保护陈定模,严重的事态,顿时摆在了温州市委面前,摆在了市委书记袁芳烈面前。

不管?这不是袁芳烈的品性。他对温州改革开放中的新事物,从来都是要管要爱护的。龙港农民自行集资建镇是一大新事物,他当然不能不管,不能不加爱护。如果不管,龙港可能就站不起来了。他说在温州,他如果不管,恐怕就没有人来管了。而且他管的力度最大、权威最大;他如果不管,无论是其他领导来管,或者由县里来管,都不如由他来管为好。

硬压?这也不是袁芳烈的风格。他说自己可以用省委常委的身份,叫记者转告报社总编辑,甚至自己也可以直接打电话到农民日报,叫报社不要刊登龙港的毁田建房报道,想报社老总也不至于不买他的账。但这只能压得了一时,不能压得了长久。即使这一次记者回去不调查了,如果下次再来呢?

担当?这也解决不了问题。袁芳烈说,由市委和县委把责任担当起来,这不是不可以。这当然可以减轻龙港的压力,减轻陈定模的压力,但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毁田建房的罪名依然存在。即使这一次由我了承担了责任,如果我调走了呢,说不定龙港的问题又要爆炸,那就非把龙港炸毁不可,把陈定模炸毁不可。

袁芳烈说,最好的办法是彻底解决,把坏事变成好事。因为我不认为龙港是毁田建房,只是步子快了一些而已,是规划和计划跟不上发展的速度,而不是有意的毁田建房。如果能让记者也有这个共识,能把毁田建房的典型转过来作为农民集资建镇的典型,那么就好了。当然,这很不容易。记者是冲着毁田建房而来的,不知是否有强烈的改革意识,能不能通过调查改变自己的已有想法。但无论如何,我要努力一下,争取一下。那样,龙港不仅不是反面的典型了,而且有可能成为一个农民建镇的正面典型。

1985年1月,袁芳烈到乐清县考察,左为县委书记仇保兴

于是,尽管那几天他的日程安排很紧,袁芳烈乃当机立断,把可以推迟的工作都往后推一推,特地安排了大半天时间会见农民日报的记者。他听了记者的来意介绍后,仔细地向记者介绍了温州的改革开放情况,介绍了龙港农民自行集资建镇快速发展等等情况。记者请市委书记谈谈对龙港毁田建房问题的看法,袁芳烈说这个问题是否在你到龙港调查后再谈,你回北京肯定要经过温州,届时我们再谈一次,我一定给你一个明确的态度。他说自己请记者先到龙港作一次实地调查,多看一看,多听一听,各方面的意见都听一听,调查后再来一起谈看法,看是不是需要登报批评。如果真的是毁田建房问题,真的需要登报批评,他一定给以支持。

市委书记如此诚恳,记者还有什么话可说呢!记者听从了袁芳烈的建议,到龙港不是拿着告状信去印证,而是作了一番全面深入的调查。幸运的是,这位记者是一个以实践为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记者,是一个唯实际而问的记者。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记者思想上也不禁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龙港从原先一个大规模毁田建房的典型,变成了一个农民自己集资建设新城镇的典型。对他印象最深的一个事实是,龙港一年虽然多用了800亩地,但用征收的土地使用费又围垦海涂3000亩,全镇土地比原来还多了2000多亩。记者回到温州,激动地对袁芳烈说:“龙港不但不能批,而且是一个少有的好典型。”

记者还对袁芳烈说,报社在他来温州之前就已经确定,把龙港大规模毁田建房事件,作为头版头条,群众来信和记者调查一起刊登,还准备配一个评论,在全国制造一个轰动效应,非把龙港痛批一顿不可,就等他的调查报告了。这下可好了,带回去的不是批龙港毁田建房的调查,而是要作为正面典型宣传的农民集资建城的调查。

袁芳烈握着他的手表示感谢:“你这个记者好啊,深入实际,实事求是。‘八分头’(当时邮票的面值)可厉害啦,你没有上‘八分头’的当。”

记者则对袁芳烈表示敬意:“有你这样的书记,是温州的福气,是龙港的福气。”

袁芳烈建议中国农民报突出宣传一下龙港和陈定模,记者说自己回去一定尽力而为。结果,他带着一沓毁田建房的告状材料而来,带着一个集资建镇的典型材料而去。

也许是袁芳烈的建议起了作用,也许是为龙港的变化所感动,农民日报记者回京后,就以自己的所见所闻,以极为确凿的第一手材料,向总编辑作了详细的汇报,竭力建议把龙港作为改革开放后农民集资建镇的大典型来抓。总编辑经过认真思考,接受了记者的建议,把所谓龙港大规模毁田建房的材料压了下来。

此后,龙港在农民日报编辑部也就成了“中国农民第一城”,一个农民集资建镇的典型,一个小城镇建设的典型。

此后,农民日报总编辑还亲自到龙港考察,就先前刊登的那篇报道不无歉意地说:“我们的批评看来很不慎重。龙港在土地征用手续上不完备,但这里征地建镇有特殊意义,是一个有价值的探索。”

此后,农民日报还和浙江省农村政策研究室等单位一起,在温州联合主办了一场由中国理论工作者同温州农民企业家、专业大户、基层干部就农村改革问题的大对话和大讨论,其中的一大话题就是“如何看待龙港这样的农村小城镇的兴起”,对龙港发展作了充分肯定,称龙港为中国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农村城市化,“闯出了一条很有吸引力的路子”。

1985年1月,省委书记王芳(左一)考察温州,袁芳烈(左二)汇报温州工作

这就把坏事变成了好事。一件原本欲要置龙港和陈定模于死地的告状信,居然变成了对龙港发展大为有利的好事情。这个,是谁也没有想到的。这对原来告状的人来说,也可能是从来没有想到的。

这个龙港所遭遇的特大风险,以及袁芳烈为化解这个特大风险所做的工作,并不为外界所知,并不为龙港人所知,甚至连陈定模在很长的时间里也可能不知。但这没有关系,因为袁芳烈对龙港发展的贡献,已经为历史所记述,为老百姓所牢记。如果老天爷能有眼,让袁芳烈书记知道如今龙港已向国家正式申报镇改市试点,那么,他更当可放心当可大笑了。

六、催发了农村又催发城市,松“绑”清“左”,唯实而问,大力发展城市民营企业,走出了一条城市工业自我发展新路子

温州经济是老百姓的经济。我们作为领导干部,就是要为群众松绑,为群众开绿灯。

——袁芳烈自述

袁芳烈对温州改革和温州模式的再一大贡献,就是既抓了农村又抓了城市,在国家历年投资很少、当年也缺少投资的情况下,不依赖不等待,不无为不放弃,一再松“绑”清“左”,积极发展街办企业,坚决不征收奖金税,大胆启用新人能人,破解了一个城市工业自我发展的大难题。

一曰:公开松“绑”清“左”。

袁芳烈发展城市工业的第一策,就是召开城市工业松绑大会。

1983年2月,根据袁芳烈的提议,温州市委召开了规模很大的城市工业松绑大会。参加会议的有一二千人之多,会议名称就叫“松绑大会”,也叫“清‘左’大会”。

对于为什么要叫“松绑大会”,袁芳烈曾说过这样一段话——

因为当时我们一动就是走资本主义,所以我认为要松绑,要清“左”。过去有个说法,叫做“宁左勿右”,“左”是革命,即使错了,是方法问题;但右,是本质问题、立场问题了。所以,大家都宁“左”勿右。其实,“左”也能断送革命的。历史上我们共产党犯的重大致命错误也都是“左”,包括文化大革命,包括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三面红旗、浮夸风等都是“左”。谁说句实话,就是右派,就是反革命。这些使我们几乎到了垮台的边缘了。当时生产发展不起来,就是“左”,所以要“清左”。

1984年4月10日,袁芳烈又召集有市经委、财税局、人民银行、劳动局、二轻局负责人以及市表带厂、东风纸品厂等6个厂厂长参加的会议,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城镇集体工业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规定。在会上,袁芳烈带头为市级部门“松绑”,鼓励和支持他们解放思想,放手改革,为企业“松绑”。他明确地说,凡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十条政策规定精神进行改革的,发生的一切问题都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去年凡是搞了承包的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原则上要兑现。否则,我们如何取信于民?不要把国营企业的那一套管理办法,硬套在集体经济上,在分配问题上,诸如计件工资、计件递增工资、超定额奖励、浮动工资等都可以试行,有关部门不必过多干涉。

袁芳烈清“左”抓经济,不是一个口号,也不只是在会上表个态,而是作为一个工作,成为一个习惯,随时随地抓,落实到地抓。这里有一个故事,就相当能说明问题——

1997年8月,袁芳烈(右一)、董朝才(右三)视察永嘉

2005年6月,袁芳烈(中)考察海螺集团

乐清虹桥镇有个工业缝纫机厂,是当地一个村请了上海、杭州七个老工人办起来的,1983年产值就达到了1600万元,在当时温州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企业,在整个温州市也没有几个这样的企业。袁芳烈看这个厂非常好,就经常往那里跑。说来也巧,有一次他到这个厂,正好碰上市委组织部几个人也到了厂里,要整顿企业。看到市委书记到了厂里,就向袁芳烈作了汇报,说这个工厂党支部太骄傲,对抗上级指示。中央相关部委有个文件,说离退休工人不能再就业,但这个工厂拒不清退,违反了这个文件。袁芳烈当时听了就想:老天爷啊!这个厂就是七个老工人支撑起来的,他们有技术、有经验、有市场,把他们七个人清理掉,工厂只能关门,谁能负这个责任?于是,他当即就说:厂党支部没有什么不对,退休工人再就业,是为社会主义事业做贡献。退休工人只能待在家里吗?不是的。退休工人再就业,体现了社会主义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他们从城市到农村带动农民致富,这有什么不好?看人家致富了就眼红,这个文件在温州这里不能执行。

好一个“这个文件在温州这里不能执行”!袁芳烈在虹桥缝纫机厂对市委组织部人员的一番话,不仅有力地保护了该厂的发展,而且帮助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彻底清除了在这个问题上的“左”的观念和“左”的做法,有效地推动了温州城乡工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袁芳烈曾说,像虹桥缝纫机厂的例子,“数不胜数”,改革就是这么一路过来的。要改革,就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不就进行不下去。袁芳烈在温州,就是这样“数不胜数”地唯实,“数不胜数”地“清左”,“数不胜数”地推动工业发展。

二曰,坚决不征奖金税。

袁芳烈发展城市工业的最有力度的一策,就是坚决打破奖金税的规定,调动了个私企业、街办小微企业的巨大积极性,闯出了城市经济发展的新路子。这也是袁芳烈在温州的一个敢于天下先的大胆改革。

1984年6月,国家财政部搞了一个政策规定,为了控制一些企业滥发奖金,确定了企业的最高奖金额度和工资总额度。规定国营企业平均工资100元,外加20元奖金,合起来每人共120元。一个工厂如果有10个工人,那一个月就只能发1200元,这1200元就是这个企业的工资总额。不管生产搞得多好,发的工资总额不能超过1200元。在1200元额度以内,发的工资是合法的;如果超过了这个工资额度就违法了,就一定要处罚,最多可以罚超额部分的300%。集体企业也是一样,规定一个月工资90元,奖金20元,总额110元,如果一个企业有10个人,一个月的工资总额就是1100元,假如发了1300元,超过了200元,就按照超过的200元这个数额的300%,罚600元。这个文件下达后,温州财税部门执行得很坚决彻底,不分什么企业,连个体私营企业和街办小微企业,以及街办承包企业,也都要一一照办,超过规定就要罚款,罚得企业都坐不住了,纷纷给市委书记写信“告状”。袁芳烈收到的第一封来信是当时的向阳皮鞋厂厂长李爱莲写的,李爱莲的厂被财政局罚了50000元,这在当时是一个相当大的数字,对于一个小厂来说就更不得了。李爱莲一肚子牢骚,没有地方发,就给市委书记写信告状。写信前她曾反复想,告状有用吗?第二封来信是后来创办了月兔空调厂谢铁澜写的。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信发出的第二天,市委办公室就告知他们了,说市委书记袁芳烈看了信后,就批给财政局了:“是否是这种情况?如是这种情况,这个钱,就不能收。”

袁芳烈不仅仅是一个批示,等财政局回答一个“是”或“否”。他在收到信做出一个批示之后,没有停留在一个批示上,而是主动去调查来信所反映的奖金税问题。他先后到七八家工厂调查核实,并召集了六七家企业开了一个座谈会,了解到的是奖金税严重打击了生产积极性,听到的是大家对奖金税的一片反对声,再征下去企业就发展不起来。而反对的理由则相当充足——这些企业不是国营也不是集体,而是街办企业、个私企业,实行的是计件工资,没有奖金,今天做得多就拿得多,明天做得少就拿得少,靠这种办法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因而工人往往都起早摸黑地干,一天经常干十多个小时,每个月都能拿到200多元工资。

李爱莲1985年在接受一家外地媒体采访时,曾对此有一个具体的“自白”:

我们那个破厂,1980年只有100平方米的角落屋,大家干着,没有工资发。三中全会后改革,把我给改上了。我也不怕丢丑,有能耐,挣饭吃;没能耐我自己滚蛋。第一年下来,产值从4万元上升到80万元,1982年56万元,1983年60多万元。我搞那个按件计酬,多劳多得,年终分红也挂钩……想不到1983年对我们街道企业也来那个奖金税!我在电话里就跟财税局的人吵起来了。我辛辛苦苦地在那破房子里一个子儿一个子儿的抠来,帮你安排了200来号人的就业,我搞计件工资,一天干10多个小时,下雪天怕迟到,我把7时半上班提前到7时,看谁还迟到!姐妹们气得骂我,家里的饭碗都来不及洗,一个月只休息一两天,我拼死拼活地干,你从来不过问,我赚那200元一月,你就来那个奖金税!你看到我们那艰难了吗?他说他不管那些,我说你不管这些,就管收税!我把厂关了,你一分钱也收不到。他说,你去告吧,我今天发票不给你了。不给发票,我产品怎么卖,这不是要我死吗?要我关门吗?我就真告了。向谁告?我就想到袁书记,因为在温州他最大,可以管你那收税的。我就不信天塌下来。我是说我们厂要关门了,我们街道工厂是“被爱情遗忘的角落”,是红太阳照不到的地方。我想这种信也许石沉大海,他大书记会管吗?谁知第二天市委办公室打电话找我李爱莲,请了我们五个厂长,都是那敲敲打打搞小玩意儿的,每月计件工资200余元,要被收那税的。袁书记主持会议,财税局、劳动局、工商局、二轻局、银行的头头们都来了。他叫我说,我就说,把那苦水倒了个空。说完,我眼巴巴地瞪着他们,还收不收我们这些街道小厂的奖金税?姐妹们等我这句话哪。要收奖金税,我还加班加点干什么?不会回家搂孩子睡觉去!

袁芳烈把情况核实清楚以后,就大胆决定,奖金税这个钱不能收。袁芳烈在其后回忆这段史实时,说自己经过再三考量,这么做有几个理由:一是国务院的政策是针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二是当时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是有奖金的;三是温州被收奖金税的企业,既不是国营企业也不是集体企业,而是个体私营企业、街办小微企业,没有任何奖金。他们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因为计件工资调动了积极性,平均收入加起来就超过了规定,你就处罚人家,罚得没有道理嘛!这严重脱离了温州企业的实际情况,再征下去企业就要被征死了。因而这个规定在温州这批企业里,不能实行。于是,他就把市、区财政局长找来,就奖金税收不收一事,发生了市委书记与局长的一番较量,也造就了一番值得载入史册的对话。

袁芳烈问:“这一年你们收了多少钱?”

财政局长答:“我们已经收了280万元。”

袁芳烈下令:“还没有收的,就不要收了。已经收的280万元,从哪里收来的,退到哪里去。”

财政局长:“袁书记啊!我们温州没钱。钱收过来是归公的,不是进我个人腰包的。”

袁芳烈:“我知道,我今天叫你来,不是为了解决你的腰包问题。如果收入进你腰包,不是我来解决了,检察院会来找你。书记还找你干什么呀?因为奖金税问题,这是一个思想问题、工作问题,所以我找你谈。”

紧接着,袁芳烈把退奖金税的意义,给局长讲了一遍,局长尽管嘴上答应回去退,但过了几天还是没有退。于是,袁芳烈就又找了他一次,讲明是非退不可,可他回去后居然依然不退。这下,袁芳烈可发火了,把局长再一次叫到办公室,当即是一顿训斥:“奖金税要退!不退,我要换人了,你这个局长就不要当了。”

“收的奖金税一定要退,这是市委的决定。”袁芳烈说得明确又坚决,不给局长讨价还价的任何余地。。

“这是国务院规定的。”局长居然抬出国务院来压市委书记。

“国务院文件说的不是我们的情况,是指国营企业,我们不是。”袁芳烈似乎早就想到局长会这么来顶牛,当即把局长的话顶了回去。随之,又向局长宣布了两条:

“第一,到底这样退了是对,还是不对,现在不要写结论。不是有句话叫‘秋后算账’吗,一个标准,那就要看今后生产是发展了,财政收入上升了,还是下降了。

“第二,允许你保留意见,你可以告,可以写信,可以直接写信给党中央,这是党章规定的。我绝对不会打击报复。”

听了市委书记的这番极为震慑心灵的话,不知财政局长当时是怎么想的,我推测应该是相当受震动的,恐怕这一生也没有被领导如此批评过,收的奖金税即使一百个不愿意退也得退了。而让这个局长没有想到的是,一个市委书记,为了企业发展而如此敢于担当又襟怀坦白,前后三次找一个局长谈话,还给他一把“秋后算账”尺子,一个允许向上告状的承诺,这在温州、在浙江、在全国,恐怕都是开天辟地第一回!有这样一个市委书记,不仅是温州企业之幸,也是这个局长之幸。而这样一番对话,也堪称改革历史上一个少有的经典对话,值得留存于历史,更值得留存于人们心中。见市委书记态度如此,财政局长似乎吓坏了,不仅回去后就把收的奖金税退了,还找李爱莲他们说,不要到袁书记那里告状了。

袁芳烈说自己之所以在退奖金税这个问题上如此坚决,还有一个考量是,自己在温州当市委书记,最多呆个三年五年,这三年五年能做几件事情啊?自己找这个局长谈了一次又一次,一连谈了三次,你还那么顶着,若再顶个三年五年,市委书记还能干什么事情啊!既然奖金税必须退,那就不能不坚决,不能不严肃,不能不果断。

温州当年的城市经济,主要就是讲主城区鹿城区的经济。因为历史造成的多种原因,鹿城区基本上没有国营、集体企业,大多是街办、个私企业,此前工业年产值约为3000万元多一点。袁芳烈在三找财政局长谈话时,曾说了一个“秋后算账”的话。那么,在奖金税退了之后,这个“秋后算账”的“账”,在鹿城区“算”出来的又是一笔怎么样的“账”呢?

“账”之一:一年之后,工业产值达到7000万元,翻了一番;

“账”之二:又是一年,工业产值达到14000万元,又翻了一番;

“账”之三:再过一年,工业产值达到3亿多元,又是一个翻番。

这绝对不是几个枯燥的数字,而是一个非常有生命力的数字;这几个数字在今天看来不值得的一提,而在三四十年前那可不那么简单。工业产值连续几年翻番,让人们见证了袁芳烈退奖金税的决定,不仅仅是正确,而且是非常正确。在当年,面对国家的红头文件,如此唯实而问不征街办、个私企业的奖金税,而且不征的如此给力如此富有成效,直接催发了城市工业的蓬勃发展,在全国各地如果不是唯一的,恐怕也是不多的。

三曰:让群众推选能人当厂长。

袁芳烈发展城市工业的又一策,就是对小微集体企业由职工自行推选能人当厂长。最为经典的一个案例,就是温州雨伞厂邵奇星的“横空出世”。

事情是富有传奇色彩的。1983年,一天,袁芳烈在鹿城区街道调查,中午出去走走,经过温州伞厂,就进去了。袁芳烈一进去,有十多个工人看见了,就说“袁书记来了。”袁芳烈想顺便了解一些情况,就和他们聊起来了。

“谁是厂长?”书记问。

“我们没有厂长。”工人们答道。

“怎么没有厂长的呢?”书记又问。

“我们是百货公司下属的集体企业,厂长是百货公司的,国营的,是不来的。我们现在没有饭吃。”工人说。

“向我要起饭来了。”书记想,随之说:“你们没有厂长,那你们在工人中找一个管你们、关心你们的人当厂长嘛。”

市委书记的这一句话,居然让温州出了一个著名的企业和一位著名的企业家。袁芳烈没有想到,仅过了三天,一个老工人真的领了一个小青年,跑到他住的温州饭店二楼房间,对他说:“袁书记,你说了,叫我们找一个厂长,我现在把人给你找来了,你批准吧!”

这就令袁芳烈难办了——他已经说了叫工人自己找一个厂长的话,不好说不批,又不能马上就批,由他自己来批,这里还有一个程序问题,一个干部的管理权限问题。于是,他一边招呼两个人先坐下,一边拿起电话就给市商业局长打电话,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下,并建议局长到温州伞厂考察一下,看看原来的厂长是否真的不管,现在找的这个人是否大家都赞成,按照组织程序调查一下。商业局长马上派人去调查了一天,调查后给袁芳烈汇报说,情况同老工人说的完全一样。小青年的名字叫邵奇星,是在车间搞预算的,群众基础相当不错。袁芳烈回答说:既然情况是这样,那就行了。他还说,小青年当厂长不是他的事了。因为他不能直接批一个集体小厂的厂长,只能由商业局发文任命。

邵奇星当了厂长后,有空就经常往袁芳烈这里跑,跟市委书记说,自己要怎么搞怎么搞。看到他拿出改革方案很好,袁芳烈就积极支持他在厂里大胆改革。伞厂共有100多人,因为种种原因,已经到了大家都没有饭吃的地步了。邵奇星的做法是,减员一半。他对大家说:“这点工资,大家都等着吃,大家都会饿死。要想不饿死,要有一半人去自谋职业,等厂里搞好了以后,愿意回来的,再回来。”结果,工人们都觉得他讲得有道理,就有一半人报名去自谋职业,还有一半人留了下来,很快就把这个厂发展起来了。

让袁芳烈更高兴的是,在邵奇星的带领下,经过多年的努力,一个小微集体伞厂,发展成为温州著名的一个集团公司——海螺集团;邵奇星也成为温州著名的优秀企业家,先后当选为省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和温州企业家协会会长。

袁芳烈这个让群众推荐能人当厂长的案例,不是发生在今天,也不是发生在新世纪初,而是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离今天已经有足足36年了,思想之解放,用人之开拓,如果说不是为全国创造了一个成功的全新案例,也至少为全国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经典案例。

七、科学总结温州农村发展商品经济经验,首提模式之语,首肯模式之说,直接催生和助推了温州模式的公开问世。

温州模式,概括起来就是:以私营经济为基础,以家庭工业、联戸工业为支柱,以市场为依托,以供销员为骨干的模式。我至今认为,除此之外,当时温州的发展别无他途。

——袁芳烈自述

袁芳烈对温州改革和温州模式的一个大贡献,就是最早正式提出了温州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新路子,首先用“模式”来概括温州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新路子,并对解放日报记者用温州模式来概括第一个表态支持,为温州模式于1985年5月12日在解放日报公开问世起了相当重大的作用。

历史文件显示,是袁芳烈最早提出了温州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新路子。1984年7月14日,在题为“团结奋斗 开拓前进加快温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的中共温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里,袁芳烈在报告的第一部分“过去的工作回顾”里,极为兴奋也相当自豪地向代表们宣告:温州“商品生产出现了空前的繁荣和活跃,全市涌现了33万户专业户,445个专业镇;形成了8个年产值或交易额几千万至一亿多元的商品生产基地和商品市场。特别是像苍南县的宜山、金乡,乐清县的柳市,永嘉县的桥头,瑞安县的莘塍、塘下等一批乡镇工业、家庭工业和运销业的蓬勃兴起,闯出了一条从温州实际出发,在人均几分土地上致富的新路子。这是我市农民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引下努力实践的伟大创举显示了党的农村政策的巨大威力。”

袁芳烈的这段话,是目前有正式文件和文字可查的,对温州农村商品生产发展新路子的最早概括。一年以后公开问世的温州模式的几大要素,在袁芳烈一年多以前所讲的这段话里,包括家庭工业、购销员(运销业)、商品生产基地、专业市场(商品市场),是不是都已经包含进去了?可以说,袁芳烈讲“新路子”的这段话,为温州模式的公开问世,奠定了一个最坚实的基础。也可以说,袁芳烈的这段话,是温州模式公开问世的先声。

历史文件显示,是袁芳烈最早用“模式”来概括温州农村商品生产发展新路子。1985年4月,根据袁芳烈的决定,并经袁芳烈亲自审阅签发,中共温州市委向浙江省委和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报送了《关于温州农村发展商品经济情况的报告》。在这个报告里,首次创造性地以“模式”的视角,对温州农村发展商品经济的新路子作了一个科学概括。这是该“报告”起草者郑达炯之功,更是袁芳烈肯定之功。

温州市委这个报告,是温州市委和市委书记袁芳烈对当年温州农村商品经济发展情况的第一个总结性文件。它的产生是大有来头的。它缘于1985年3月,时任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杜润生到温州农村实地考察调研之后,根据杜老的意见撰写的。报告向中共浙江省委并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报送。我当时作为唯一的本地记者,在杜老考察温州农村期间,一路跟随在杜老和时任市委书记袁芳烈身边。杜老和袁芳烈书记一路考察,一路交谈,非常亲切,似有一个相见恨晚的感觉。对杜老肯定温州农村发展商品经济的做法,包括家庭工业、专业市场、供销大军等等,印象非常深刻;对杜老要求温州市委加以总结,向农村政策研究室写一个报告,至今尚有印象。袁芳烈书记也早有这个想法,杜老的提议,不仅与他不谋而合,且正中下怀。在杜老离温后,他就亲自抓了这个工作,交代市委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郑达炯起草,最后经他审阅修改,很快就形成了一个中共温州市委《关于温州农村发展商品经济情况的报告》(温州市委〔1985〕45号文件),时间是1985年4月14日。

2008年6月,时任温州市委书记邵占维(右)看望袁芳烈

该报告共分5个部分:(一)从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子;(二)积极扶持“两户”,为商品生产专业化、社会化开辟新路子;(三)划清政策界限,充分发挥供销员在搞活商品经济中的重大作用;(四)以商品经济推动集镇建设,抓集镇建设促商品经济;(五)正确对待发展商品经济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提高产品质量。“报告”第一部分写讲的是:我们温州地处东南沿海,交通不便,经济基础差,没有大工业,温州发展农村经济,不同于京、津、沪郊区,也不同于无(锡)、常(州)、江(阴)三地。几年来,我们放手发动群众,在办好乡镇工业的同时,把指导农民办小厂,依靠千家万户办家庭式工业,作为一个方针提出来,作为市委发展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因为兴办大工厂,要投资,要基建,周期长,环节多,弄得不好还要亏本。现在温州农村办工业,走的是分散型、“小而专”的道路,是劳动密集型,采用手工加机器,生产小商品为主,修旧利废,拾遗补阙,对国民经济起了积极有益的补充作用。这种“模式”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效益高,致富面大,而且船小掉头快,能适应市场变化,有利于积累资金和培养人才。几年来,温州农村采取这种“模式”,收到了令人满意的效益。以十大商品产销基地为例,1984年成交额为9.55亿元,解决了28.3万多个劳力的就业问题,为国家提供3569万元的税收,为集体提供1964万元的积累。真是“小小商品作用大”!

袁芳烈在这个报告里,把温州农村发展商品生产的新路子,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模式”来看待、概括和总结,先后两次提到了“这种‘模式’”,这不仅是一个大胆的突破,也是一个科学的创新。这在温州市委、市政府的正式文件里,以及其他有关的调查研究、学术论文里,就温州农村发展商品生产路子问题,是第一次正式讲“模式”,第一次科学论述“模式”,第一次斗胆向上级正式汇报“模式”。在这之前,就目前看到的资料,还没有一个正式文件,还没有一篇刊发的调查报告,还没有一篇公开发表的论文,已经从“模式”的视角来总结和概括温州农村发展商品经济的新路子。

袁芳烈亲自主持和审定的这个报告,是温州市委向省委和中央有关部门第一个汇报温州农村商品经济发展新路子的报告,也是历届温州市委唯一一个向省委和中央有关部门汇报温州农村商品经济发展新路子的报告。它不是一篇论文,也不是一篇调研,而是温州农村改革一个阶段的重大成果性总结,一个最早从“模式”视角出发的温州农村改革的重大成果性总结。在这个报告里,温州新路子已成共识,温州模式也呼之欲出。这不仅是温州改革开放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整个中国改革开放史上的珍贵一笔。它不是一篇报道,也不是一篇论文,而是市委的一个正式报告,不仅政治价值、理论价值特别大,社会价值和历史价值也特别大。身为一个高级干部,袁芳烈敢于撰写、肯定和上报这样这样一个总结性报告,不能不担负重大的政治风险和理论风险。这需要深邃的眼力,非凡的胆识,强烈的改革意识,以及厚实的理论功力。可以说,袁芳烈是在正式的报告里,面向浙江省委和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以“模式”视角来总结温州农村发展商品经济新路子的第一人和唯一之人。这是对温州改革和温州模式的重大贡献,也是对中国改革的一个重大贡献。在一个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和中央有关部门的报告里,“这种模式”之说,同温州模式之说,几乎没有多大的差别了。作为下级的温州市委,向上级的报告,总不能自己说自己是“温州模式”吧!

随着温州市委的这个报告,温州模式也就随之呼之而出。当事人的回忆材料证明,温州模式的公开问世,袁芳烈有催发之力。

先是人民日报,最早用不同于苏南的“另一种模式”来报道温州。1985年4月21日二版,人民日报刊发了一篇本报记者撰写的题为“温州的谜——浙江农村采访札记”的报道,首次在全国最早公开用“模式”来报道温州农村商品生产新路子。

报道说:“温州是个谜。不少到过这里的人都有这种感觉。”“这里不像苏南、浙北,有较雄厚的乡镇企业的底子,而是很不相同的另一种模式——异军突起的家庭工业‘挑大梁’。”“家庭工业的发展速度快得惊人。三四年前,家庭工业还只是寒星点点。现在,如同江南金灿灿的油菜花似的涌出了一大片。”

这是人民日报首次用“模式”来报道温州农村商品生产新路子,并明确地说是与苏南、浙北“很不相同的另一种模式”,是以“家庭工业挑大梁”的模式。虽然报道里并没有直接讲“温州模式”这个概念,但“温州模式”的那个意思应该是相当清楚的。这是全国媒体第一次用“模式”来报道温州农村的改革,第一次把温州模式与苏南模式相比较,在温州模式研究史和中国改革研究史上,是一件值得引起高度关注的一件大事。因为这个“第一次”是发生在人民日报上,也就更为值得关注和重视。

因为没有联系到作者,我不知道作者是不是采访过袁芳烈,是不是根据温州市委《关于温州农村发展商品经济情况的报告》的内容而写的,但有一点应该可以肯定,即使不是根据这个报告内容所写,也肯定受到过这个报告的影响和启示。因为温州市委的那个报告在前,而人民日报的这篇报道在后。何况,袁芳烈也应该会见过记者并和记者谈过,因为我知道,当年对来自北京的中央媒体记者,更不用说人民日报记者了,袁芳烈都是尽量安排时间予以接待的。这就是说,人民日报的这篇报道,应该与袁芳烈是有一定关系的。

继而是解放日报,在全国最早公开报道了“温州模式”。

1985年5月12日,解放日报在一版头条位置刊发了该报记者张也平、桑晋泉所写的专稿《乡镇工业看苏南,家庭工业看浙南——温州三十三万人从事家庭工业》,并配发了题为《温州的启示》的评论员文章,在全国首次公开提出了“温州模式”。

新闻专稿是这样描述“温州模式”的——

温州市农村家庭工业蓬勃兴起,短短几年,已创造出令人瞩目的经济奇迹。如今,“乡镇工业看苏南,家庭工业看浙南”,已为人们所公认。温州农村家庭工业的发展道路,被一些经济学家称之为广大农村走富裕之路的又一模式——“温州模式”。

评论员文章的描述更进了一步——

地处浙南的温州广大乡镇,这几年走出了一条发展经济、治穷致富的新路子,这条路子的独特方式,就是乡村家庭工业的蓬勃发展和各种专业市场的兴起。它同乡镇工业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相比,具有鲜明的不同特色,被一些经济学家称为“温州模式”。

解放日报的报道,作为最早以“温州模式”公开概括、肯定温州农村商品发展新路子的报道,可以说是当年中国农村改革的一声新号角,不仅在解放日报的覆盖范围之内,而且在全国各个地方,吹起了家庭工业的响亮之声,更吹起了温州模式的宏大之声。这篇报道和评论员文章,犹如一声响雷,以解放日报的权威性,立刻把温州模式推向了华东,推向了全国,推向了海外。

解放日报的这篇报道,标志着温州模式的公开问世。而催生这篇报道并最早肯定和支持该报道讲“温州模式”的,或者说第一个肯定和支持该报道用“温州模式”来概括温州农村发展商品生产新路子的,正是袁芳烈,而不是别的什么人。

是袁芳烈的热情介绍,改变了解放日报采访的主题。1984年5月,温州被国务院列为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港口城市之一。1985年初,解放日报记者张也平从一个中央文件上看到温州的改革开放很有成效,就于当年4月16日,带着桑晋泉到温州采访。原先设想是报道温州对外开放的成就,但在采访时任温州市委书记袁芳烈和副市长方善足时,两人在谈了对外开放情况后,都介绍了温州农村家庭工业和专业市场的发展情况。袁芳烈说:“现在农村情况非常好,温州的特点是家庭工业、商品市场、个体经济,已在国民经济中成为支柱。”方善足说:“温州农村商品经济比较活跃,最近已经形成许多专业市场,比较集中的、影响大的有10个。”袁芳烈向他们建议,是否到温州农村也去看一看,可能有值得一写的东西。

袁芳烈的这番话,促使解放日报记者改变了采访的主题。张也平想,对沿海开放城市的对外开放工作,解放日报已有过不少报道,温州在这方面并无新的特色,而且有些工作还刚刚着手。而温州蓬勃兴起的家庭工作和专业市场,则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是其他地方所没有的一大特色。于是,他和桑晋泉研究决定,改变原来的报道设想,先去看看温州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情况。他们两人先后到了瑞安塘下、苍南宜山、乐清柳市,那种千家万户从事商品经济的蓬蓬勃勃的景象令其十分感动。回到温州后,他们又找温州市委办公室和政策研究室,专题采访了家庭工业和专业市场的情况,并看了许多调查报告,还请郑达炯、李仁续等人介绍相关的情况。然后,张也平叫桑晋泉写专题新闻,自己写评论,在温州把稿件写好,并请市委政策研究室对新闻事实进行了核实。

也是袁芳烈的鲜明态度,坚定了解放日报记者用“温州模式”概括温州农村商品生产新路子的决心。张也平说,写这组专题报道,碰到的难题是“温州模式”这个话提不提、怎么提?他想在自己的报道里,对温州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特色进行概括,最贴切的是在采访中不少人提到的“温州模式”之说。他曾采访报道过“苏南模式”,知道温州农村与苏南农村走的是不同的路子,应有自己的理论概括,既科学准确,又让人一听就明白,通俗易懂,易于传播,易于学习。这就非“温州模式”莫属。况且,中国在“苏南模式”之外,又有一个“温州模式”,还可以有一个比较和竞争,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对中国经济理论的研究,都可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可问题也随之来了。第一是专家的态度有分歧。当时到过温州的领导、专家和学者,部分经济学家是肯定“温州模式”的,大部分人却对“温州模式”之说持保留态度。尽管专家学者中有不同看法,但并没有影响到张也平的考虑,他的态度很明确:专家学者的意见我们要尊重,但媒体和记者应有自己的头脑。第二是领导的意见不赞成。张也平为了慎重,在采访完毕离开温州之前,曾从温州打电话到杭州,征求浙江省一位领导同志意见,得到的回答是不赞成。这位领导曾在上海工作过,与张也平挺熟悉,原本是想请他表一个支持的态度,哪知结果却出人意料,对方用相当肯定的语气表示不赞成。不征求倒没有什么关系,如今征求了若不听取,这就令张也平十分为难了,至少,说你不尊重吧。不过,张也平介绍说,当他征求时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袁芳烈的意见时,袁芳烈的态度非常鲜明,当即明确表示赞成,说自己的意见是可以讲,没有什么问题。这给了张也平很大支持,增强了信心。要知道,袁芳烈的这个态度,是一个温州市委书记对温州模式的表态,也是第一个省部级干部对温州模式的表态。在解放日报公开报道温州模式前后一段时间,就只有袁芳烈这样一个高级干部明确表态支持温州模式。

从以“模式”的视角来总结温州农村商品生产新路子,以“模式”的提法向省委和中央有关部门呈送报告,到建议记者采访温州农村家庭工业,并鲜明支持记者用“温州模式”来公开报道,这就清清楚楚地告诉人们,袁芳烈不仅是温州模式的催生人,也是温州模式公开问世的催生人。这个历史之功,大之大矣!

八、离开温州之后,依然与温州改革有缘,与温州模式有缘

袁芳烈在温州工作期间,对温州模式的贡献还有许许多多。诸如,他甚早就极为鲜明地肯定家庭经营家庭工业,并提出了“大力发展家庭工商业”的口号;又如,他积极提倡敢于天下先的精神,敢于担当善于保护因敢于天下先而无意之中涉案的个体户专业户;再如,他斗胆直言,一再向省委书记进言,对温州农村商品生产的情况要有一个态度,引发了省委书记到温州农村的深入调查和在《红旗》杂志的权威性文章发表。如此等等,难以一一记述。

袁芳烈在离开温州之后,因为工作岗位的关系,以及心里对温州改革的情之深,依然与温州改革有缘,依然与温州模式有缘。他先后多次接受记者采访谈当年的温州改革,并先后多次撰写或口述当年亲历的温州改革之路。1988年,袁芳烈在出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之后,更是多次依法正确处置了涉及温州民营企业的案件,保护了温州模式的发展。

先说名为集体实为个体合伙的乐清柳市储运站案件,开办后因为钱赚得比较多,年终几个人又分了十多万元,被以贪污罪起诉。当地法院经过深入调查,在作了无罪判决之后,当地检察院提起抗诉,并通过省检察院抗诉到省高院。为此,温州中院特地派人到省高院汇报案情。当袁芳烈了解这个案件的大体情况后,就请温州中院有关人员径直到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上介绍案情。省审判委员会成员听了案情汇报,对是否有罪争论不已。袁芳烈最后态度鲜明,一锤定音:无罪。就这么定了。理由是,办案要实事求是。办案(办贪污案)一个原则,对社会有没有利,有没有把公家东西弄给自己了。该案当事人是自己集资办储运站,自己赚的钱自己当然有权处置,不能因为戴了一个“红帽子”就说是侵占了集体资产,打成一个“贪污罪”。袁芳烈对这个案件的正确定性,不仅保护了柳市储运站的涉案当事人,更重要的是保护了温州成千上万戴着“红帽子”的合伙企业、私人企业和股份合作企业。这对温州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温州改革的深化,可以说起了极为巨大的保驾护航作用。

再说当年温州“最大的投机倒把案件”。乐清黄华农民陈通考办了一个船厂,通过家族集资,从大连买了一条三千吨级半新半旧的,并有航运证的大船,修好后卖给了乐清的一家国有企业运煤,一进一出赚了100多万元(毛利)。哪知这一买一卖,因为钱赚得太多,却被说成是投机倒把,于1988年底被关了起来,当时有人主张要判无期徒刑,成为其时温州最大的投机倒把案。辩护律师经过案情的全面了解,知悉其船买卖合法合理,手续齐备,没有任何问题,不仅无罪,而且有功,为温州运输做出了贡献。不能因为赚钱多一些就说是投机倒把。尽管辩护律师积极跟一审的温州中院沟通,但中院不仅认定了投机倒把罪,而且还主张判无期徒刑。当袁芳烈了解到这个案件后,非常感兴趣,深感错得厉害,就把该案的材料都留了下来,转交给省高院主管副院长,并在省高院研究该案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最终在省高院形成了当事人不构成投机倒把罪的意见。省高院的这个意见,随后也得到了温州市中院的认同。加上辩护律师的得力辩护,结果温州中院开庭时就去掉了陈通考的投机倒把罪。把一个当年温州最大的投机倒把罪变成了无罪,这不仅是对涉案人一个温商的保护,更是对温州市场经济的一个大保护。袁芳烈为百万温商的闯荡市场之海,为温州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可谓是人在千里之外而运筹于法庭之上。其心之热,其力之大,其功之高,乃人间少矣!

如此等等,一纸难以尽言。

袁芳烈在离开温州之后依然与温州改革有缘,依然与温州模式有缘,也许这是天数,也许这是命数。无论这是什么“数”,这都是温州人的荣幸之“数”。如果说袁芳烈主政温州工作时是温州模式的主要催生者,那么离开温州之后则是温州模式的有力保护者。这是改革之功,是改革把袁芳烈与温州人民紧紧联结在了一起;这也是历史之爱,是历史让袁芳烈献演了一出催生和保护温州模式的响亮之歌。

袁芳烈的改革绝不是只培育和催生了温州模式,袁芳烈的故事也不是一篇文章所能涵盖。他为温州改革做出了巨大贡献,也为温州改革付出了沉重代价。他的改革业绩令人敬佩令人感动,他付出的代价令人震撼令人唏嘘,他的改革之观值得学习值得记取。

他说:“要敢于坚持实事求是”——“当领导的一定要敢于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我们一直都在讲,逢会必讲,谁都会讲,但谁都会讲不等于谁都会做。在坚持‘实事求是’前面还要加上个‘敢’,要敢于坚持!敢不敢坚持‘实事求是’,不仅仅是工作作风、工作方法问题,而且是个根本立场问题,是敢不敢为国家利益、为人民利益坚持真理的问题。当干部的任何时候都要有务实精神、奉献精神,如果你首先考虑的是个人安危、仕途得失,只看上面脸色行事,那就完了。当然,坚持实事求是,有时候要付出代价的!但作为共产党员,为人民利益付出代价是值得的。”

他说:“改革,为的就是老百姓的发展”——“当时改革我没考虑什么危险,也有人告状,我不怕,心中没有鬼怕什么。我不担心什么乌纱帽,出来革命之前我就从没想过要当官,你给我当我当,不叫我当我不当,无所谓。但是我在这个地方工作我就要负责,把我应该干的干好,这是我应该做的。背后议论我的人,我都知道,省委领导不同意的也有,但在省委常委会议上没有一次是说温州是搞资本主义,所以我就‘稳坐钓鱼台’。背后骂我袁芳烈的也多得很,背后你骂去,我管那么多干吗?我只抓这一条,你到温州去调查嘛,去问温州的老百姓嘛。”

敢于“唯实”又敢于“为民”,这就是袁芳烈的改革观,这就是袁芳烈培育和催生温州模式的改革观。袁芳烈所培育的温州模式是留给我们最宝贵的财富,袁芳烈的改革观也是留给我们的可宝贵财富。袁芳烈!温州人牢记着您!

(本文经王运正先生多次阅改指正,并参考了王运正、朱康对等人提供的资料,照片由王运正提供,其中部分照片由邵羡冰拍摄,谨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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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芳烈与温州模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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