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贸易性:决定因素与影响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因素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309(2004)04-0021-09
在大多数国际经济学或宏观经济学教科书里,对一国宏观经济的研究框架通常都暗合地假定所有商品与服务都是可贸易的。然而,并非所有商品和服务都是可贸易的,1999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仅占全球服务业增加值的12%,同期商品贸易的相应比例为51%(《世界投资报告》英文版,2002)。不可贸易的商品和服务(以下简称“非贸易品”),如理发,只能在生产国进行消费,不能出口和进口。在开放经济条件下,非贸易品的存在对一国经济运行具有许多重要的影响。
近二、三十年,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在世界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一方面,原本被认为不可贸易的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在各国之间的流动日益频繁;另一方面,由于运输费用、人为贸易壁垒的下降,商品与服务的可贸易性得以提高,贸易品范围不断扩大,尤其是过去通常被视为不可贸易的服务业部门,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其可贸易性得以显著提高,服务贸易领域和范围得以拓展,从而使得国际服务贸易的流量迅速扩大。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国际经济学中的可贸易性问题逐渐成为经济学者关注的重点。这不仅是因为开放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的诸多理论问题离不开对非贸易品的关注,而且在现实经济中,商品与服务的可贸易性直接影响到一国几乎全部的重要宏观经济变量,如产出结构、就业、价格水平、汇率、国际收支等,还影响到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效果。
一、“可贸易性”的概念及文献回顾
(一)“可贸易性”的概念
1.“可贸易性”概念。对于“可贸易性”(Tradability)概念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地看,是指可参与交易的程度,属于普遍意义上的市场交换范畴,包括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然而,在国际经济学文献中,“可贸易性”则是指可参与国际贸易的程度,属于国际贸易范畴,这是狭义的理解。本文中的“可贸易性”遵循国际经济学中的涵义。需要说明的是,也有少数文献将“可贸易性”专指一国国内各地区之间的贸易,如Toru Kikuchi(2003),其实质是国内贸易。
2.“服务可贸易性”的涵义及衡量标准。服务可贸易性,是指服务进入国际市场交易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即参与国际贸易的潜在能力和可贸易程度。从现有的文献看,对服务可贸易性(Tradability of Service)概念的理解,也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其中,狭义概念专指古典意义上的国际贸易,是在与传统商品贸易相比较的基础上形成的,认为服务可贸易性仅指“跨境提供”(Cross-border Supply)服务的可贸易性,这类服务主要包括运输服务和信息密集型服务(指数据库服务、软件服务、通信服务等);与此对应,广义概念则还涵盖了“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自然人移动”(Movement of Personnel)三种服务贸易模式,主要对应于除信息密集型服务之外的其他服务种类。我们认为,由于服务具有明显区别于商品的自身特点(如服务的无形性、异质性和难以储存性等),对服务可贸易性的理解应采用广义的概念,这也与GATS对“服务贸易”概念的界定相一致。
服务的可贸易性可理解为服务的一种属性特征,不同的服务种类具有不同的可贸易性,同时表现为不同的贸易形式。比如,旅游服务的可贸易性很强,主要表现为境外消费贸易模式:电信服务的可贸易性较强,主要与“跨境提供”贸易模式相对应;而各类专业服务(如会计、法律服务等)的可贸易性相对较弱,通常以“商业存在”贸易模式发生,等等。
国际经济学中对可贸易性问题的研究,主要是通过把一国经济划分为贸易品和非贸易品两大经济部门,继而建立理论模型进行分析的。上述理论模型中,贸易品与非贸易品部门的划分则是根据其部门产品的可贸易性。非贸易品的可贸易性很低,甚至根本就不可贸易,而贸易品(如手表)的可贸易性较高。实际上,可贸易与不可贸易商品和服务的划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20世纪90年代之前的理论模型,对贸易品与非贸易品部门的划分比较粗略。根据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一般认为,农业、采矿业和制造业的商品是可贸易的,其他的几类通常认为是不可贸易的,如服务业。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对可贸易性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对可贸易与不可贸易部门的划分则越来越深入、细致。在许多运用两部门模型进行具体应用分析(如对购买力平价汇率有效性)的文献中,如De Gregoric J.,A.Giovannini and H.C.Wolf(1994),则遵循以下分类标准:如果该部门的出口大于其总产出的10%,则属于可贸易部门;反之,则属于不可贸易部门。
(二)文献简述
国际经济学中涉及可贸易性问题的研究文献较多,这类文献主要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可贸易性问题的讨论大体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50年代以前,基本上沿用古典经济学的假定。约翰·穆勒和大卫·李嘉图对不可贸易商品的作用作了明确的考虑。他们认为,所有的最终产品是可贸易的,而生产要素如资本、劳动力和土地则是不可贸易的。第二阶段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初期直到80年代末。此时出现的正式经济模型才考虑非贸易品的作用问题。在研究开放经济的宏观经济问题时,无论是可计算一般均衡理论模型(Computable General Equilibrium,CGE),还是非均衡理论模型,经济学家们都无法忽视非贸易品的存在,必须对非贸易品加以考虑。在对建立和发展可贸易和不可贸易商品模型中做出贡献的主要有:詹姆斯·米德(1956)、W.E索尔特(1959)、T.斯旺(1960)、W.马克斯·科登(1960)等等。另外,在开放经济条件下采用可贸易—不可贸易模型分析的文献有:贝拉·巴拉萨(1964)、保罗·萨缪尔森(1964)、霍尔(Hoel,1981)、斯泰根(Steigum,1980)、尼里(Neary,1980)、格罗斯曼等人(Grossman et al,1982)、约翰逊和劳夫格仑(Johansson and Lofgren,1980、1981)等等。第三个阶段,即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直到现在。这一阶段,国际经济学研究领域对可贸易性的关注更为深入,开始考虑具体的细分产业部门的可贸易性,如De Gregorio J.、Giovannini、H.C.Wolf(1994)、C.M.Betts and T.J.Kehoe(2001)等等。
总的来看,所有这些理论模型,基本上都是在考虑商品与服务可贸易性的基础上,研究一国的宏观经济问题。
二、影响可贸易性的主要因素
众所周知,对商品而言,除生产成本外,影响其可贸易性的主要因素是运输成本和关税壁垒,本文不再赘述。然而,与商品贸易不同,由于服务自身的特点、许多服务部门涉及一国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等诸多方面,影响和决定服务可贸易性的因素相对较多,如科学技术条件、政府管制等。由图1可以看出,服务可贸易性主要受服务自身的特点、科学技术、经济因素及制度因素四个方面的影响,其中每个方面又包括若干具体因素。应该说,以上四个方面是相互影响、互为补充、缺一不可的,共同影响和决定了服务的可贸易性。
图1 影响服务可贸易性的主要因素
1、服务自身的特点。历史地看,服务本身的特点,使得服务贸易的领域和范围有限,是决定服务可贸易性的主要因素,也是造成服务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额比重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与商品相比,服务具有明显不同的特点:其一,无形性(Intangibility),即服务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其二,异质性(Heterogeneity),即指同一种服务的质量差别很大。其三,难以储存性(Non-storability),即指服务被生产出来后,无论是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不可能像库存商品一样处于库存状态。服务的无形性、异质性的特点,意味着服务生产(提供)过程中的质量是不确定的,服务交易过程中需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实体接触和交互作用;服务的难以储存性特点则要求服务的生产与消费同时发生。正是因为服务交易的实现,对服务生产与消费提出时间和空间的特殊要求,所以服务的可贸易性与商品可贸易性相比要小得多。需要说明的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尤其是信息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早期出现了无形服务的有形化,即物化服务(如软盘、光盘、磁带等),以及近代大量涌现的其他通过信息通讯网络传输的信息密集性服务,这类服务的特点已有所改变,其可贸易性显著提高。
2、贸易成本——经济因素。贸易成本(Trade Costs)包括运输成本(Transportation Costs)和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注:在制度经济学的文献里,“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的界定是分析的前提基础,然而,该学派内对“交易成本”至今尚无精确的、完全一致的定义,表现在对其概念外延的理解不尽相同。本文采用“贸易成本”一词,并将其划分为运输成本和交易成本,为方便讨论,并使分析层次清晰。),属经济因素,决定了服务贸易的经济可行性。其中,运输成本仅指将服务从生产者传递至消费者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费,其量值相当于在服务分销过程中该服务分销商获得的收入;而交易成本,是指为合约的订立、履行所发生的,除运输成本以外的各种非生产性成本,包括信息成本、通讯成本、谈判成本、资本成本、保险成本、关税及各种非关税壁垒成本,等等。显然,贸易成本越大,则服务的可贸易性越低;反之亦然。值得注意的是,在商品贸易中,运输成本是影响其可贸易性的关键因素,而在服务贸易中,贸易成本中的交易成本则很可能比运输成本更为关键。比如电信服务,单位服务信息传递的成本(运输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与此有关的交易成本可能要大得多。
3、国内规制——制度因素。与商品贸易相比,服务贸易更多的受到一国国内政府管制,各国政府对服务贸易进行管制的原因主要有:首先,微观经济学根源,即政府实施干预的主要依据在于自然垄断、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其次,政府处于本国经济独立性的考虑。在一国国内的许多服务业部门,如交通运输、通讯、金融、电力等属于一国经济的关键部门。一旦这些部门为外国控制,一国经济的独立性就会受到极大威胁,甚至会导致“依附经济”的产生,出现所谓“贫困化的经济增长”。再次,出于政治、文化方面的考虑。教育、新闻、娱乐、影视、音像制品等服务部门,虽非一国国民经济命脉,但却属于意识形态领域。任何国家的政府都希望保持本国在政治、文化上的独立性,反对外国文化的大量入侵,因此对这些部门进行保护。对服务贸易的国内规制,主要表现为名目繁多的各种非关税壁垒。据GATS统计,目前服务贸易壁垒多达2000余种。
如果从服务贸易模式的角度来划分服务贸易壁垒,则可分为产品移动壁垒、资本移动壁垒、人员移动壁垒和商业存在壁垒四种形式。其中,产品移动壁垒包括数量限制、当地成分或本地要求、补贴、政府采购、歧视性技术标准和税收制度,以及落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资本移动壁垒,主要有外汇管制、浮动汇率以及投资收益汇出限制等;人员移动壁垒,包括各种移民限制、出入境的繁琐手续等;商业存在壁垒则主要是指开业权壁垒,即通过开业权限制,以达到保护本国服务业部门的目的。正因为服务可贸易性受到服务贸易壁垒的深刻影响,所以服务贸易壁垒一直是服务贸易谈判的焦点。(注:关于服务贸易壁垒的研究,近年来一直是理论界研究的重点之一,尤其是对服务贸易壁垒的量化研究,尤其值得关注。有关服务贸易壁垒的详细论述,可参见:Hoekman,Bernard and C.Primo Braga(1997)、Neven(2000)、Zhiqi Chen and Lawrence Schembri(2002),等等。)
4、科学技术条件。科学技术条件是影响服务可贸易性的又一关键因素。纵观服务贸易的发展史,从最早出现的运输服务贸易到当代的信息密集型服务贸易,都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科学技术的发展改变了服务贸易的方式、内容和构成,拓展了服务贸易的领域和范围,扩大了服务贸易的种类。近一、二十年来,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通讯技术(如信息存储和处理技术、Internet技术)的发展,服务的可贸易性显著提高,主要表现在:其一,科学技术使远距离提供服务成为可能,如网络数据传输、远程教育、远程医疗和在线远程信息咨询等,而且大大降低了跨境服务贸易的运输成本(服务传输成本)。1930~1990年,航空运输业平均每人每英里票价从1930年的0.68美元下降到1990年的0.11美元;而通信成本下降得更快,60年间从美国纽约到英国伦敦每3分钟电话费由244.65美元下降到3.32美元(Frankel,2000)。其二,有效降低了服务的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扩大了服务贸易流量。因此,科学技术条件对服务可贸易性的影响是基础性的,具有深远的意义。
影响服务可贸易性的具体因素还有很多,比如市场的国际化水平、企业的跨国经营战略。市场结构、双边和多边贸易体制与协议,以及各国政治、文化差异等。所有这些均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服务的可贸易性,从而影响到世界经济中的贸易格局。所有这些因素,一般都属于除服务自身特点之外的经济、制度、科学技术因素三个方面。需要指出的是,如前所述,科学技术条件、经济因素和制度环境因素三个方面不是孤立的,而是彼此联系、相互影响,共同决定了服务的可贸易性。比如,若技术条件满足,但经济上不可行(由于贸易成本太高),则服务交易不可能实现;若技术条件、经济因素均可行,但由于制度因素(如政府垄断)不可行,则服务交易同样不可能发生,等等。在此不再逐一列举。然而,仔细分析可以看到,科学技术对影响服务可贸易性的经济和制度因素有着内在的重要影响。例如,科学技术的发展,降低了服务交易过程的运输成本和交易成本,提高了服务市场的国际化水平,促使了服务业跨国企业全球范围内的迅速扩张,直接或间接提高了服务贸易的经济可行性,从而增强了可贸易性;同时,信息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对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改变了传统的国际劳动技术分工格局,各国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压力和动力,开始积极地参与到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来,从而使包括服务贸易双边和多边协议、各国服务贸易国内规则在内的制度环境得以改善,进而提高了服务的可贸易性。
三、可贸易性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该部分将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综合借鉴标准的TNT分析框架及其拓展形式,详细分析可贸易性对一国宏观经济各个方面的具体影响。
(一)对生产结构和就业的影响
传统生产要素如资本和劳动在生产部门间的转移,将引发生产和就业的变动,从而对经济乃至政治产生影响。在贸易品与非贸易品的两部门分析框架中:(1)一个在过去借了大量外债的政府,由于跨时期预算约束,现在必须偿付借款,因此增加税收,其结果是消费下降。如果该国所有商品都是可贸易的,消费下降的结果是产出相对于国内居民的支出的增加,从而净出口增加。(2)面临国内需求下降的家电厂商,只需增加出口仍可维持正常的生产规模。
但是,上述调整只适合可贸易部门,对于非贸易品部门情况则不同,由于某些商品或服务是不可贸易的,调整的过程就不那么简单。以酒店服务为例,当国内需求下降时,店里的顾客越来越少,但无法更多向国外提供这种服务。如果其服务成本保持不变,就不能过分降价,也许相对于家电商品价格,酒店服务价格会下降,同时一些酒店因为价格下降或服务需求减少无法补偿经营成本而不得不退出该行业。因此,经济中表现为不可贸易部门的生产减少,失业的短期增加。失业的酒店员工必须寻找其他工作,可能会在出口生产得到继续或扩大的贸易品部门找到新的工作。
所以,经济中非贸易品的大量存在,将使得调整过程比产出都是贸易品情形下的经济要更复杂、更痛苦。一般说来,如果非贸易品相对于贸易品价格下降,则非贸易品生产下降而贸易品生产增加。当工人从非贸易品生产部门退出而进入贸易品生产部门,这可能会有一个短暂的失业增加期,因为他们需要时间来寻找新时工作机会和培训自己适应新工作的技能。
1982年后的智利,是经济资源从非贸易品部门向贸易品部门转移的一个典型例子。在70年代后期,智利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大举借债,正如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在大量借款期以后,80年代早期,由于世界性利率上涨,债权人担心智利的偿债能力,因此对智利的国际货款突然停止。为了偿还外债,智利不得不结束其贸易逆差而开始其贸易顺差,从而国内需求直线下降。正如上面分析的那样,国内需求的迅速下降引起了资源从非贸易品生产部门尤其是建筑业,向以农业为首的贸易品部门转移。建筑工人的大量大业(1982年建筑业失业率高达50.8%),其中许多转移到水果出口行业或农业工业中。整个调整过程使智利付出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成本。
国际经济学中,得到广泛关注的“荷兰病”现象(注:“荷兰病”现象源于以下故事:荷兰是个天然气大国,随着20世纪60年代巨大天然气储量的发现,其国内生产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该自然资源的出口剧增,当时的荷兰盾实际对外升值,因而减少了其他商品的出口,尤其是制造业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引起传统制造业部门(属贸易品部门)生产萎缩。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OPEC成员国和同时期拉丁美洲的哥伦比亚。)却是一个与智利情况相反且更为常见的情形,指的是由于正的国民财富效应(注:指一个国家由于国内居民拥有的自然资源的价值改变引起国民财富巨额变化的情形。例如,一个国家在其区域内发现蕴藏丰富的某种自然资源(如挪威在20世纪70年代发现北海大量的石油蕴藏时),或者是由于它拥有的某种自然资源的世界价格发生巨大变化(如20世纪70年代末石油输出国因石油价格猛涨而使其收入剧增)时,它会暴富。),使经济资源从贸易品部门向非贸易品部门转移,从而引起传统贸易品部门(如非石油贸易品部门)的萎缩。需要注意的是,一国获得大量外国援助或国内财政扩张时可能会形成与“荷兰病”同样的结果,前者是因为居民往往具有偏好国内商品引起,后者则是因为政府支出通常由于就业政策目标而一般多采购国内商品和服务的结果。
(二)对价格水平与购买力平价汇率的影响
1986年,美国《经济学家》杂志对麦当劳快餐店的汉堡包在世界各地的价格作了一次广泛的调查,结果令人吃惊,同样的汉堡包换算为美元计价,在不同国家的价格相差巨大。基本趋势是:人均GNP越高,则汉堡包的美元价格越高。而且若干年以后的调查表明,1986年的价格差异在世界范围内并没有缩小的趋势。为什么国家越富,价格水平越高呢?一个有力的回答是;由于非贸易品的存在(下文将详细分析)。
自1917年瑞典经济学家古斯塔夭·卡塞尔(Gustav Cassel)创立购买力平价(Purchasing-Power Parity,PPP)理论以来,经济学家们对PPP理论有效性和适用性的探讨从来没有停止过,与此有关的文献浩如烟海,赞同者有之,反对和批评者亦不少见。然而,对PPP理论提出批评并指出其不能成立理由的理论文献中,最引人注目的要数巴拉萨和萨缪尔森(B.Balassa and P.Samuelson)于1964年各自独立发表的两篇论文,并成为近年来国际经济学领域研究一国真实汇率和价格水平时引用率最高的文献之一,学术界通常称之为“巴拉萨—萨缪尔森效应(B-S)”。(注:由于巴拉萨、萨缪尔森的分析都是建立在哈罗德(Harrod,1933)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因此,也有文献称之为“哈罗德—巴拉萨—萨缪尔森效应(HBS)”。)其理论模型正是因为采用了贸易品与非贸易品两部门分析框架,指出了购买力平价汇率失效的重要原因在于各国非贸易品的价格差异不大,成功解释了为什么富国的价格水平一般要高于穷国的价格水平;同时表明,处于快速增长中的国家往往伴随着较高的通货膨胀率(相对于缓慢增长国家的通货膨胀率而言)。
借鉴“巴拉萨—萨缪尔森效应(B-S)”的分析框架,通过建立一个贸易品——非贸易品两部门模型,具体阐述在考虑存在非贸易品部门的情形下,对一国价格水平及其购买力平价汇率的影响。
1.分析模型。
1)假设条件。模型的假设条件如下:a.一国经济由贸易品部门和非贸易部门组成;b.贸易品价格由国际市场价格决定,满足一价定律;c.工资与价格正相关,劳动生产率与价格负相关;d.完全的要素流动,即劳动在各部门间可以自由流动,但在不同国家之间禁止流动;资本可以在各国之间自由流动。
2)模型构建。根据规模报酬不变条件下的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生产函数,则
其中,Y、A、L、K分别表示国内产出、全要素生产率、劳动、资本;下标T、NT分别表示可贸易部门和非贸易品部门;α、β分别表示贸易品部门和非贸易品部门的劳动产出弹性。根据两部门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条件,可得:
其中,R表示利率,W代表工资率,表示非贸易品的相对价格(相对于贸易品而言)。对(3)~(6)式分别两边取自然对数,并进行微分,得到:
式(7)~(10)中,变量采用小写字母表示自然对数形式,变量上加“”表示微分后形成的变动率指标,如表示工资变动率,即ΔW/W。对(7)~(10)进一步变形、计算,可得:
通过式(11)可以看出,非贸易品相对价格的变动取决于贸易品和非贸易品部门生产率的变动率以及贸易品与非贸易品的相对劳动生产率。由于现实经济中非贸易品部门生产率的增长是相当缓慢的,因此,若其他条件不变,贸易品部门相对于非贸易品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或贸易品部门全要素生产率的上升将推动非贸易品相对价格的上涨。
2.模型的应用。以消费价格指数(CPI)为例,一国价格水平的衡量通常以确定的基期为准,选定某一商品和服务篮子,其中通常包括多种非贸易品,可以表示为:
其中,P、分别表示本国和外国的价格水平,γ表示商品与服务篮子中贸易品的比重。(注:为方便分析,假定各国的商品和服务篮子贸易品与非贸易品的比重相同,这样假定并不影响分析结论。)
首先,分析非贸易品的大量存在对一国价格水平的影响。根据式(12)可知,一国的总体价格水平由贸易品和非贸易品部门价格水平及各自所占比重决定。贸易品部门由于生产率提高,工人要求高工资;非贸易品部门虽然劳动生产率几乎未增长,由于劳动力完全流动,工人也要求增加工资,结果非贸易品部门生产成本上升,价格相对于贸易品价格也就上涨了。因此,如式(11)所示,贸易品部门生产率的提高将推动非贸易品相对价格的上涨,而正是因为非贸易品相对于贸易品价格的上涨导致了一国整体价格水平的上升。
其次,为什么富国的价格水平要高于穷国?根据假定,贸易品的价格由世界市场决定,满足一价定律,两国相同。在贸易品部门,富国的生产率要高于穷国;而在非贸易品部门,生产率的差别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注:例如,无论是富国还是穷国,一名理发师在一天内所能服务的顾客是差不多的,但在贸易品部门,其生产率差别就大得多了。)无论是富国还是穷国,贸易品部门生长率增长相对于其非贸易品部门生产率的增长要快得多;但是,贸易品部门相对于非贸易品部门生产率的变动,富国要远远大于穷国。因此,富国非贸易品的价格水平要高于穷国,从而导致富国整个价格水平高于穷国的总体价格水平。值得一提的是,这里还可以得出一个推论,即处于快速增长中的国家往往伴随着较高的通货膨胀率(相对于缓慢增长国家的通货膨胀率而言)。(注:值得一提的是,若该国的增长是粗放型增长(资源密集型)而不是集约型增长(知识或技术密集型),则难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三)对其他宏观经济变量的影响
商品与服务的可贸易性,除对一国产出结构、就业、价格水平以及购买力平价汇率的影响外,还对真实汇率、贸易条件、福利水平和贸易余额产生重要的影响。
真实汇率(Real Exchange Rate,RER),也称实际汇率,其含义是扣除两国相对价格水平上涨因素以后的汇率,通常用本国的价格水平(P)和外国的价格水平()及市场名义汇率(E)表示。可以表示为:
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TOT),也叫进出口交换比价(注:有时也用贸易品价格指数与非贸易品价格指数之比表示。),具体可表示为:TOT=EP*/P。因此,这里贸易条件与真实汇率的表达式相同。若TOT,表示相对于出口产品,进口产品的价格上涨,本国贸易条件恶化;反之亦然。在对外贸易中,一国贸易条件的改变,意味着该国福利水平的相应变化,即贸易条件改善,该国福利增加;反之,贸易条件恶化,则福利下降。
从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长期来看,由于非贸易品的大量存在,富国相对于穷国的价格水平一直处于上升态势(即),在固定汇率体制下,由于市场名义汇率(E)不变,因此,根据式(14)可知,RER,表明真实汇率上升。站在穷国角度,其真实汇率上升,意味着穷国贸易条件恶化,福利下降;但是,由于穷国出口商品价格的相对下降,穷国的出口会增加,进口减少,所以贸易余额增加,经常项目改善,进而国际收支改善。
(四)对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
下面以新凯恩斯主义的理论背景(注:其理论基础假设为:不完全竞争、工资和价格名义粘性、市场不能持续迅速出清。)为例,分析非贸易品的大量存在对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
假定一个小国开放经济,在固定汇率制下,其贸易品的价格不变,由世界市场决定。现在由于偶发因素使得国内消费需求迅速下降。由于贸易品部门可以通过增加出口免受冲击,因而生产几乎不受影响;然而,在非贸易品部门,却不能通过出口免受冲击,由于需求下降,且价格()、工资()向下呈粘性,因而,短期内非贸易品生产迅速下降,与此同时,贸易品部门的生产又没有增加,从而导致大量的非贸易品部门的失业(属凯恩斯失业)。大量失业会对工资和非贸易品价格产生下降压力,经过一个较长时期(相对短期而言)的调整,、都下降,因此,相对于贸易品,非贸易品价格下降,贸易品部门的生产得以扩大,同时经济体中的失业减少。上述需求冲击的整个调整过程,若仅仅依靠市场机制,将是一个痛苦的长期过程,因此,在需求紧缩的情况下,国家可以采取扩大总需求的宏观经济政策,包括积极的财政政策(如扩大政府支出、降低税收水平等)和放松的货币政策(如降低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降低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如有必要且可能,甚至可以通过货币贬值以增加出口、扩大总需(注:需求紧缩时,实行货币贬值的观点遭到结构主义者的强烈批判。结构主义者认为,货币贬值会产生不必要的紧缩,因为,贸易品相对价格的增加不会使该部门的生产迅速增加,一国的增加出口能力存在不可忽视的时滞,短时间内因生产能力有限很难提高产量;贬值通过实际货币余额效应和收入再分配效应形成了严重的紧缩性影响。亦可参见:杰弗里·萨克斯、费利普·拉雷恩.全球视角的宏观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978-984页。)。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避免经济的过度波动,保持国民经济平稳、正常的运行态势。
综上所述,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现实经济中非贸易品的大量存在,对一国宏观经济的各个方面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从价格决定到生产结构,再到宏观经济政策及效果。因此,可贸易性问题作为国际经济学领域的一项重要课题,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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