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_薛立,董记鑫

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_薛立,董记鑫

薛立 董记鑫

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在我国建筑业发展中,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合理有效的管理,才能使招投标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进行。本论文通过对现阶段工程招投标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问题;对策

就目前来讲,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是当前建筑市场交易的不可或缺的方式,是加强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基本环节,在建筑市场活动中处于重要的地位,无可替代。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我国的工程招投标工作,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的行为、对于进一步制止建筑市场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有序规范、开放竞争、积极向上的建筑市场环境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结构还不完善,一些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对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因此急需解决。

一、目前工程招投标管理市场的问题

1.缺乏合理健全的法律法规

现阶段,我国还不具备专业的建筑经济法庭,同时,还没有完善的建筑司法机构,使有些建筑经济合同纠纷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在我国招投标市场中表现非常明显。首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太过于规范与原则,而且对许多东西并没有规范在内,比如知识的产权交易、工程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招标的管理、公益性项目的招标等活动,在《招标投标法》中并没有明确体现出来,出现法律形式上的漏洞。其次,相互冲突现象比较严重,各个部门,各地方部委的制度条文、以及地方政府规范文件则出现了相互不协调的地方,相互矛盾的现象比较普遍。再次,和招投标相互配套的法律规章制度较少和落后,仅仅有一些零散的地方政策性规范,这成为对于提高招标质量、提高招投标工作规范性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2.资格审查中存在的问题

资格审查是招投标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程序,然而在现实的情况中,有些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为某些投标人“量身定制”,把其他潜在的投标人拒之门外,使前来参加的投标人更具有针对性。同时,有一些单位的领导,利用职权上的种种便利,进行利益输送,利用人情以及熟人关系介绍施工单位,并进行私下交易,同时采取一些不合理的手段对其他潜在投标人进行打压和排斥,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把参加竞标的其他投资者排斥在外。竞争对手的减少,以此来使特定的投标人以表面上合法的途径取得中标。

3.业主以及承包商的行为问题

有些业主在招投标过程中泄露标底、明招暗定或者与投标人串通一气,干扰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一些承包商对于一些低价中标的项目,盲目压价,中标后通过降低产品质量、削减工料的方式降低成本,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出租出借资质或者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利用一些不合法的手段事先围标或串标;或对到手的中标合同进行再交易、倒卖、转包等不合理行为。

4.评标方法和评标过程的不合理问题

在评标定标过程中,为了能够体现招投标的公正合理,制定一套科学的评标方法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由于目前好多项目都采用低价中标的方式,使得一些企业只关心报价的情况,而忽略其他设计和施工技术及环境因素等。在评标过程中有些项目定性因素太多,没有统一的衡量尺度,造成有些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没有严格的评判标准,主观随意性太大;有些评标专家和一些建设企业相互勾结,或因收受贿赂,或因碍于关系、情面,极力推荐内定的施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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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乏力

一些招标代理机构我为了获取代理项目,弄虚作假,迎合业主的要求,有的甚至与投标人串通、借用资质,有的甚至组织围标,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而我国目前针对代理机构的法律法规还比较缺失。

二、解决招投标过程中问题的措施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建筑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与建筑行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及时得到完善,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法律空白。为了使在招投标过程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效实施,必须要对《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法律进行修改,减少法律之间的相互冲突,使法律文件与地方性的规章制度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统一,减少对立以及相互矛盾的现象,让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都在法律支撑的条件下运行。

2.加强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大对开标程序的监督,由以前的单一监督变成现在的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由相应的监督机构参与进来,由工程审计部门、招标投标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共同发挥作用。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事前监督的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的具体要求,对施工方案以及标底的保密,对招投标公布的情况,确认招标文件的标准等。对招投标工作的事中监督的内容包括:对开标、评标的过程进行重点监查,具体内容包括: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对一些不合理的行为进行改正、查处,规范开标、评标过程。对招投标交易活动的后期阶段进行的监督作为事后控制,具体内容包括:做好中标通知书的发放,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工程项目变更,要在相关的政策文件基础上进行;树立法律权威,对于违法规定的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各有关部门间要相互配合;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招投标行为,依法处置。

3.规范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行为

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在招投标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其在发挥自身的优势同时,不仅提高了办事效率,也保证招投标交易的质量,降低了工程造价成本。但是一些代理机构违法违规,有的则甚至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应尽快出台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办法,有针对性提出违规防范措施和惩罚规定,强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结合的监管作用。

4.提高评标专家的专业素质以及确定合理的评标方法

由于人员因素在招投标中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要想保证招投标工作在公正合理的情况下进行,不仅要对评标专家的专业知识有过高要求,还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更重要的是要提高评标专家的道德修养素质。另一方面,在对标书的评判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做出相对合理的评标方法,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招标的质量。

5.加大对串标、围标,出租、借用资质,违法分、转包的打击力度

对于通过不合法的途径而中标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打击,并且通过社交媒体进行曝光并给与严厉的制裁。相关部门做好进一步检查,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与指导,充分行使本部门的权利与职责。对于工程项目的违法转、分包,要深究相关责任人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大力推进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使用

积极推进电子评标系统的开发和使用,使招投标工作从发布公告到签订合同,甚至工程施工建设的整个过程都进行网上监管。投标企业全部电子自动择编码代替企业名称,由三至五个管理员按密码解锁方式同时登录,实现网上自动报名,自动电子筛选,运用先进的技术,杜绝人为因素,体现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总之,只有建立健全的招投标管理制度,才能保证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这也是建筑市场蓬勃发展的不竭动力,是促进建筑市场有一个良好秩序的保障,也是建筑行业走向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的重要途径,从而才能更好地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作者简介:薛立,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教师 董记鑫,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在读研究生。

论文作者:薛立,董记鑫

论文发表刊物:《低碳地产》2015年第2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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