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群英与民国初期妇女参政运动_群英论文

唐群英与民国初期妇女参政运动_群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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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康克清同志誉为“一代女魂”的唐群英是中国女权运动的先驱,她所参与发起和领导的民国初年女子参政运动在中国近代妇女运动史上写下了浓浓的一笔,其深远影响至今仍存。然而对唐群英与民初女子参政运动的研究尚属起步阶段,这种现象与唐群英“一代女魂”的历史地位,与民初女子参政运动在中国妇运史上的影响均不相称,亟需史学界、妇女界的同志们作进一步的研究。笔者不揣浅陋,仅就手头资料对这一问题发表点看法,望能收抛砖引玉之效。

一、民初女子参政运动的背景

中国妇女一向没有公权即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甚至连私权即最起码的人权也没有。民国初年突然兴起的女子参政运动自有其历史背景方面的原因。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女子一直被排斥在政治之外,偶有一二妇女通过非正常途径握取政权,则往往被斥为“牝鸡司晨”,屡被非议。小说《镜花缘》中唐敖之女唐小山要求科考开女科,拔擢女秀才、女丞相,以做女君辅弼;武则天开女试,考选才女,授学位,支俸禄,并量才擢用之类的故事,只是作者李汝珍的“镜中花”式的幻想。晚清以来,由于社会的开放、西学的影响、进步男性的倡导,妇女开始觉醒。先有西方传教士倡导女学,提倡天足;继而有维新志士开办女子学堂,创立不缠足会;20世纪初年,清政府办理新政时,又提倡女子教育,派女生出洋留学。逐步走上社会、并接受新式教育的女性,开始向旧传统挑战。她们或倡言男女平权,或投身革命运动,且初步提出妇女参与政权的问题。金天翮(署名“爱自由者金一”)在《女界钟》中发出“二十世纪新中国政府”必将“握于女子之手”的预言,这是进步男性为女界敲响钟声,而署名“思绮斋女子”所著《女子权》,托理想之作,写女子参政之路,并期其理想实现于40年之后,则是女界自己发出的要求参与政治的呼声。唐群英更在《留日女学会杂志》发刊词中以英国妇人争取选举权的斗争为榜样,号召中国二万万妇女“奋其雄心,急起直追”。这些言论与行动为民初女子参政运动奠定了一定基础。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覆灭与民主共和制度的建立,为女权运动的兴起提供了一定环境。男权压制女子与君权压制臣民,是君主专制制度下的一对孪生子,随着帝制的被推翻,妇女受压迫的地位亦有了改变的可能;而摆脱封建制度所造成的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共和制度的建立,代议制的实行,则使妇女参政成为可能,当时,广东省有庄汉翘、李佩兰、张源等十位女议员走进了议会。全国性的女子参政运动就是在这种形势下出现的。

还在辛亥革命准备和发动阶段,就有不少妇女参与革命活动。如孙中山所言:“女界多才,其入同盟会奔走国事百折不回者已与各省志士媲美。至若勇往从戎,同仇北伐;或投身赤十字会,不辞艰险;或慷慨助饷,鼓吹舆论,振起国民精神,更彰彰在人耳目。”但她们承担革命的义务,实以获取革命后的政治权利为前提。唐群英曾在《留日女学会杂志》发刊词中坦率地写道:“今日义务,即他日权利之张本,可断言也。”革命女性为缔造民国立下了汗马功劳,革命以后与男子共同分享胜利果实,获取自己应得的那部分权利,是理所当然、当仁不让的事情。而且一部分女子在投身革命时,背井离乡,抛夫别子,已与传统、与家庭决裂,把自己的命运与革命紧紧地联系在一起,革命的前途就是她们的前途,她们期待革命后能获得自由与平等之权。民国建立,解散女子军队以后,参政则是解决她们归宿问题的途径之一。事实是女子参政运动失败以后,一些革命女性有家不能回,有的皈依佛门,青灯黄卷伴余生;有的重新飞回金丝笼中,做了民国新贵的姨太太;甚至有的堕入烟花巷里,成为黑暗世界的牺牲品。故唐群英在与参议院议长辩论时愤激而言:“当民军起义时代,女子充任秘密侦探,组织炸弹队,种种危险,女子等牺牲性命财产,与男子同功,何以革命成功,竟弃女子于不顾!”同时,如唐群英等女界代表再上参议院书中所说:“将欲保障此种私权,不被魔力破坏,全恃法律上之公权。”女子不参政,不能与闻国家大事,不能参与立法,不能监督政府,一切仍听男子摆布,何谈平等与自由。所以唐群英等以争取参加第一届国会为要务。

革命队伍中大男子主义者对女子分享权力的反对、参议院在女子参政问题上所设置的种种障碍,则激起女子参政运动的高涨。本来,唐群英等参加辛亥革命的先进女性革命以后参与政治,是顺理成章之事,所以,她们期待在临时参议院或正式国会里,会出现像广东省议会那样有女子担任议员的局面。但她们不曾想到,连革命时期并肩战斗过的男同志也对女子参政持保留态度,如章太炎向支持女子参政的孙中山质问道:“女子参政之说果合社会良习惯否?”王宠惠则公开宣扬“女子参政,男子进德,国家将亡,必有妖孽”;保守的党派及一般社会人士更以女子程度不及,反对她们立即参政。还有的人以女子无国家思想与政治能力,从根本上不同意女子参政;有的以男女分工不同,认为女子参政,家庭职务会荒弃,社会秩序难维持。南京临时参议院先将女子参政权搁置在《临时约法》之外,继而又有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时把原政纲中的“主张男女平权”内容删去,而北迁后的参议院在国会选举中完全剥夺了女子的选举权。这一次又一次的压制,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反抗,掀起了一浪高一浪的女子参政运动浪潮。为了引起更多的人对女权问题的关注,了解女子参政的原因与参政的必要性,争取人们对女子参政采取同情和支持的态度,以挫败一部分人阻挠女子参政的企图,唐群英等曾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她抨击“参议院悖灭公理,蹂躏女权”,是“不以人类待女子”,号召“我女界当视为公敌”,应“同心协力去争,万不可放弃责任”。

民国初年女子参政运动的高涨还是在国际妇女参政运动潮流的影响下发生的。西方女子参政运动兴起于19世纪30-40年代。到20世纪初年,一部分国家的女子已取得法律上的参政权,一部分国家的女子参政运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1903年英国出现了“战斗的参政派”,至1912年前后,此派妇女为早日实现参政目标,开始采取一系列激烈手段,如妨害演说、质问内阁大臣、不服从法律、拒绝纳税、焚烧车站、捣毁会场、焚砸邮筒、大规模毁坏窗户玻璃、在监狱里绝食等等,甚至发生了妇女在公众面前自杀以示抗议的事件。女子参政运动及其激进的斗争方式,通过传媒介绍到中国来。正在为争取妇女权利而寻找途径的中国妇女从中受到鼓舞,得到启迪,她们在很短的时间里走过了西方妇女运动走过的路程。日本学者小野和子在其《中国女性史——从太平天国到现在》一书中即指出:“中国妇女们打破议会玻璃窗户、闯进参议院表示抗议的行动,十分清楚地表明她们是在向英国妇女学习,是有意识地进行的。”中国妇女参政运动还和国外的女权运动互通声气,唐群英等大闹参议院的举动就曾得到英国妇女参政组织的同情与支持,全英急进女子参政团于1912年4月通过伦敦旅英女子政治及社会联合会致电南京的女子参政同盟会表达了这一态度。9月,万国妇女参政联合会会长嘉德夫人、会员马克维夫人及荷兰女子选举会会长解古柏斯女士访华,在唐群英等为其举行的欢迎大会上高度赞扬了中国女子参政运动所取得的成就。这就是唐群英在《创办女子白话报意见书》中所说的,共和以后,“女子参政之声达于全国,即西来女杰,莫不极表同情”。

综上所述,民国初年女子参政运动的发生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从横向来说,它是国际女权主义思潮与妇女参政运动在中国的反映。从纵向来说,它是戊戌以来民主思潮与革命运动的继续发展。从历史来说,它是对中国几千年男女不平等的偏枯现象的反动。从现实来说,它是对革命以后仍然压制女性的顽固传统的反抗。

二、唐群英在女子参政运动中的活动

唐群英在民初女子参政运动中的活动,概括起来,主要有文字宣传、组织团体、上书请愿以及请愿过程中的激进活动。

唐群英一向重视通过办报刊、写文章来提倡女权,宣传女子参政,为妇女解放运动造舆论。早在留日期间,她就主编过《留日女学会杂志》,在“注重道德,普及教育及提倡实业,尊重人权”的宗旨下,并开始注意女子参政问题。民国元年在参政运动高潮时期,她于9-11月一连办了三份报刊。一是《女子白话旬报》(后更名《女子白话报》),为女子参政同盟会的言论机关。唐群英以经理兼任总编辑(1-3期)。该报以“普及女界知识”,“达到男女平权目的”为宗旨,曾刊发《女子参政同盟会宣言书》、《女子参政同盟会简章草案》、《女子参政之先声》等文章,大力鼓吹女子参政。一是由提倡男女平权和女子参政的《亚东新报》改组的杂志《亚东丛报》,其以“提倡女权,发挥民生主义,促进个人自治”为宗旨。一是在上海创刊的《神州女报》,作为上海神州女界协济社的机关刊物,张昭汉任经理,唐群英与汤国梨为主编。该报自奉清末纪念秋瑾而创办的《神州女报》为前身,事实上也继承了原报的精神,就是鼓吹女权。所刊《男女平权之真旨》、《女子参政论》、《女权与国家之关系》等文,系统地论述了女子参政问题,详细地介绍了当时的女子参政运动。1913年2月她又在长沙创办了女子参政同盟会湖南支部的机关部《女权日报》,大力宣传“男女平权,并参国政”的主张。

为表达男女平权、女子参政的要求,中国女界亟须组织团体,以便团结更多的妇女,并显示力量,表达意志。民初政团林立,妇女团体也不少。但大多规模较小,力量分散,不利于斗争的深入进行。唐群英的贡献在于把这些妇女团结联合起来,组成了统一的全国性妇女参政团体,即女子参政同盟会。用唐群英的话来说,就是“厚团体而利进行”。由于唐群英等妇女运动骨干多系辛亥革命前的同盟会员、辛亥革命中的妇女革命团体的成员,她们有组建团体的经验,因此,女子参政同盟会纲领明确,组织严密,具有较强的活动能力,充分显示了中国妇女的组织才能。唐群英作为女子参政同盟会的会长与灵魂,在该会发动的女子参政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传统势力对妇女参政运动压制的不断升级,唐群英等争取参政权的斗争大致经历了三个高潮:一是围绕《临时约法》要不要把女子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写进去的问题而大闹南京临时参议院;二是围绕国民党纲领删去男女平等的问题打了宋教仁、林森的耳光;三是围绕北京参议院制定的《国会选举法》剥夺妇女选举权的问题与议长吴景濂激烈辩论。这些急进活动都是以女子参政团体的名义进行的,事后又通过报刊公布事情的真相,阐明自己的观点,争取社会的同情。因此民国初年的女子参政运动搞得有声有色,引人注目,甚至引起了国际妇女界的关注。

综观唐群英与女子参政同盟会的活动,可以发现她们的斗争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西方思想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她们是以西方近代关于“天赋人权”的启蒙思想为理论武器,以当时欧美女权运动为学习榜样。唐群英曾反复申论,凡属国民,应一体享有公权、私权,因为这些权利“实天赋之原权,无论男女,人人本自有之,无待他人之畀与或吝予也”。批评中国旧传统数千百年“违背人道,灭绝公理”,以法律、政治习惯剥夺了女子应有的天赋人权,因此女子应奋起争取自己的权利。其办法就是学习西方妇女争取女子参政的权利。女子参政,乃可参与制定能够保障女子权利的法律与政治制度。唐群英在文章、宣言、请愿书等文字中多次以欧西妇女争取参政权的斗争为榜样,号召中国二万万妇女“奋其雄心,急起直追”,“毋谓人强,自立即强;毋谓人智,多学则智”,中国妇女一定能够最终取得斗争的胜利。但她们同时又认识到中国国情与欧美不同,不仅妇女所受压迫更深重,而且女界程度尚未进于英美之域,女子参政运动在中国阻力更大,困难更多,必须循序渐进,分步作要求。正是唐群英等认为女界程度幼稚,事实上暂难达参政之目的,虽然理想上有莫大之希望,事实上未免有暂时之让步,故不要求政府法律上积极的保护,而先竭全力要求其消极的保护,即不必法律上明确规定女界得有参政权,但使对于女子不加限制,对于男子不认专有即可。甚至在国会选举临近之时,知当选议员、出任官员一时难以办到,她们只提出了最低的要求,即先不争被选举权,只要选举权。

(二)合法斗争与激烈行动相结合。唐群英等在开展争取参政权斗争时,一方面注意运用合法斗争手段,或上书大总统,向参议院请愿,在请愿书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公理为准绳,据理力争;或致电各省都督、各政党、各报馆宣传自己的主张,试图争取社会的同情与支持。另一方面,在她们的合理要求遭到横蛮拒绝、希望破灭、甚至人格也受到侮辱的情况下,她们便怒不可遏地采取过激行动。同时,其激烈举动是有意识地学习西方妇女参政运动的做法,目的在于引起人们的关注。一旦过激行动不能达到目的,反而会更不利于女子参政运动在公众中的形象时,她们乃有所收敛。

(三)近期要求与长远目标相结合。这种结合有两层含义。从大的方面看,唐群英等投身革命运动的长远目标,就是求得中国独立富强、人民自由幸福、妇女彻底解放。争取女子参政权不过是近期要求。她们在斗争中把这两个目标紧密地结合起来,认为“政治革命既举于前,社会革命将踵于后,欲弭社会革命之惨剧,必先求社会之平等;欲求社会之平等,必先求男女之平权;欲求男女之平权,非先与女子以参政权不可。”这种认识无疑提高了女子参政运动的意义,不仅可激发妇女界的斗争热情,而且有利于争取辛亥革命的参加者和孙中山三民主义的拥护者同情与支持女子参政运动。从小的方面看,争取女子有作议员、作官的权利,在议会和政府有与男子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大事的管理与监督,这是她们的长远目标,然而在短期内中国妇女参政的条件尚不具备,还必须培养妇女参政的意识和参政的能力。故女子参政同盟会在以“实行男女平等,实行参政”为宗旨的同时,又把普及女子教育,提倡女子实业,实行强迫放脚等提高女子文化素质,培养女子独立生活能力的措施列为政纲。并开始着手办学校和工厂等,如1912年9 月唐群英与王昌国、张汉英等先后创办了中央女学校、女子工艺厂,并筹办南洋女子法政大学。参政受挫后,唐群英在一次演说中说得更明确:“至若我们的参政权,想完全达到目的,必先预备实力,一件是要有参政的知识,一件是要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两件事,便是从教育上着手,多开些法政学校与那实业学校,令那有常识的女子讲求政治、练习实业,五年十年之后,程度日高,便可与男子并驾齐驱了,事事不仰给于男子,那时参议院想再剥夺女子的参政权也就没得借口了。”

这三个特点表明,民初女子参政运动在原则上具有坚定性,在策略上又有灵活性;在目标上是理想意义者,在手段上是实用主义者。这充分显示了唐群英等为代表的中国先进妇女的政治胆识和斗争艺术。

三、民初女子参政运动评议

民初女子参政运动终于失败了。关于失败的原因,概括而言,就是这一场具有重要意义的社会运动遭到了男人的压制,也受到了女人的冷遇,成为少数勇敢分子的行动,这是失败的直接原因。根本原因则是辛亥革命的不彻底与迅速的失败。

晚清时期曾经作为妇女解放运动倡导者的那些男子,其中还包括了一部分辛亥革命党人在内,为什么在民国成立后要反对女子参政、抵制女子参政呢?一是受了中国封建传统的影响,男尊女卑和男主外、女主内等传统观念在许多男性头脑里根深蒂固,对于妇女提出要与男子平权,要走出家庭参加社会活动,他们一时难以接受。二是当时各党各派正在为权力分配问题斗得不可开交,突遇女子提出参政问题,竟要与他们分享刚刚到手尚未握稳的权力,他们很难接受,故而寻找种种借口拒绝唐群英等女界代表的请愿。

女子参政运动是为全体妇女争权利,谋幸福的,为什么会受到广大妇女的冷遇呢?当时女性中有条件有能力参政的是少数辛亥革命的参加者,大多数妇女既没有参政所需要的文化知识,又没有独立生活的经济能力,甚至连基本的人权也没有,她们关心的是生计问题,对政治活动缺乏参与意识,参政的口号对她们没有吸引力。所以在唐群英等女性精英焦唇敝舌,声嘶力竭,为女子参政而四处奔走的时候,广大妇女群众充当了无动于衷的旁观者。正是由于得不到广大妇女的支持与参与,女权斗士们显得势单力薄,缺乏坚强的后盾,尽管使出了混身解数,闹得满城风雨,但在参政要求遭到参议院的否决后,只得偃旗息鼓。

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辛亥革命是一次不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革命前对封建主义批判的力度不够,不少革命者自身所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也未得到清算。革命后尚未来得及打扫封建主义的陈土,就陷入政治混乱的局面。原先理想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并未真正建立起来。面对袁世凯为代表的旧势力复辟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企图,当务之急是保卫共和,实现民主,而不是女子与男子争权的问题。诚如孙中山所言:“国基不固,男子且将为人奴隶,况女子乎?”唐群英等人没有抓住当时的主要矛盾,只以是否支持女子参政定是非,既攻击北京的参议院“悖灭公理,蹂躏女权”,也大闹过南京的参议院;既不承认袁世凯为大总统,也不承认《临时约法》,而且还殴打革命同志宋教仁。甚至还有以全体男子为对立面的倾向,如急进分子沈佩贞竟鼓吹参政目的不达,女子“未结婚者,停止十年不与男子结婚,已结婚者,亦十年不与男子交言”。这就很容易模糊斗争视线,损害革命队伍的团结,造成双方意气之争,反而增加了参政运动的阻力。

女子参政运动在斗争中也存在一些失误,唐群英等领导人也有种种缺点,这是时代与阶级局限所致。时代的局限性表现为当时的女子参政运动没有正确的妇女解放理论的指导,提不出科学的纲领和具有号召力的口号。阶级的局限性则表现在当时的妇女运动尚属于资产阶级民主运动的范畴,其领导者受资产阶级英雄史观的影响,忽视对群众的发动。

民初女子参政运动虽然失败了,但它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它不仅开了中国近代妇女参政运动之先河,就是在世界妇女运动史上也是值得大书特书的。

在封建时代,女子地位极端低下,既没有生存权,也没有财产权;既没有婚姻自主权,又没有离婚的自由。没有独立的人格,一切依附于男子,更无所谓受教育、任公职的权利。唐群英参与发起和领导的女子参政运动,石破天惊般打破几千年的旧传统,改变了前此由男子倡导妇女解放运动、而女子反为追随者的局面。它是戊戌维新以来妇女解放潮流发展的新阶段,是辛亥革命反封建斗争的继续,开了近代妇女参政运动之先河。从这个意义上说,唐群英不愧为“中国女权运动的先驱”。

从世界范围来说,当时中国女子参政运动也是处于先进行列的。这是因为,妇女参政运动在20世纪初年的西方也还只刚刚取得初步成果,而东方各国女子参政运动正处在酝酿阶段。中国妇女运动虽起步较晚,但它超越了长时间的酝酿阶段,一上来便是要求完全的参政权,这在世界上也是少有的。当时,不仅中国妇女以为世界女子参政开先例自许:“夫男女既列于同等地位,则男子参政,女子亦可参政,各国虽尚未见诸实事,亦何不可自我神明黄裔之中国,为世界女子开一先例,以作各国之模范乎?”而且外国妇女运动组织也寄希望于中国:“愿彼辈防止男子垄断政治权利,速见成功,使妇女政治上之平等,首为支那妇人得,开世界女子参政之新纪元,作全球文明各国之模范。”广东省十名女代议士堂堂正正地坐在省议会的议席上,实为亚洲各国之首创。这一切都说明了中国妇女的伟大创造力。

在我们回首20世纪100年中国妇女解放运动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时候,我们不能不对唐群英为代表的民国初年女子参政运动的发动者和领导者们油然而生崇高的敬意。

(本文有关唐群英的言论均引自蒋薛、唐存正著,湖南出版社1995年版《唐群英评传》附录《唐群英遗稿选辑》,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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