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斯蒙第的经济伦理思想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斯论文,伦理论文,思想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西斯蒙第(1773-1842)是瑞士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在其1803年的第一部经济学著作《论商业财富》中,他不仅全盘接受亚当·斯密著作中的经济理论,而且也信奉其道德哲学和价值取向。然而,自从他到意大利、瑞士和法国进行旅行考察并亲身接触到19世纪欧洲的头几次经济危机后,他的思想发生了很大改变,在1819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一书中,先前那种不加选择地重复斯密理论的现象不复存在了,他对古典学派的研究方法和道德哲学都采取了全面批判的态度。正是在这种批判中,他表达了独具特色的经济伦理思想。这些思想,无论是对当时的空想社会主义者,还是对后世的凯恩斯等西方经济学家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今天,深入研究西斯蒙第的经济伦理思想,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和了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缺陷,而且还可以从中获得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秩序的重要启迪。
西斯蒙第在《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一书的第一篇就声明,他所得出的结论是和亚当·斯密的结论有重大分歧的。这些重大分歧除了不同意斯密、李嘉图等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关于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界定外,另一个就是他对自由放任的哲学基础——利己主义展开了尖锐批判。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再次重申了他17年前在《道德情操论》中提出的“看不见的手”的论断——“每个个人……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1](第27页)西斯蒙第指出,斯密所说的私人财富的总和就是国家财富;没有一个富人不兢兢业业地把自己变得更富,因此,就听其自然好了,他在使自己致富的同时也会使国家富裕起来。这个公理貌似正确,其实是错误的。因为,“包括在所有其他人的利益中的个人利益确实是公共的福利;但是,每个人不顾别人的利益而只追求个人的利益,同样,他自己力量的发展并不包括在与他力量相等的其他人的力量之内;于是最强有力的人就会得到自己所要得的利益,而弱者的利益将失去保障;因为人们的政治目的就在于少损失多得到。在这各种利益互相竞争的斗争中,不合理的事几乎常常在邪气占上风的情况下得到社会力量的支持,而社会力量自以为是大公无私的,事实上它也会干出这种事的,因为它不问青红皂白,总是同情强有力者。……(所以),我们就会看到个人利益乃是一种强取的利益,个人利益常常促使它追求违反最大多数人的利益,甚至归根结底可以说是违反全人类的利益。”[3](第243页)西斯蒙第在这里揭示出,自由竞争所显示的优胜劣汰在另一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弱肉强食;在“看不见的手”引导下,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的利益,但是只有强者会得到自己的利益,而这种利益恰恰又是从弱者手中夺取的。如此下去,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恶性循环必然导致产生少数人称霸于世界而大多数人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结局。所以,自由放任的哲学基础——利己主义看起来貌似公平,实际上是专为少数霸主的利益服务的。
西斯蒙第既然认为在自由竞争条件下个人利益常常是与社会利益相矛盾的,个人利益的实现很可能是以损害他人的或社会的利益为代价,那么,他不仅对自由放任的哲学基础——利己主义持批判态度,而且对利己主义对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持否定态度。首先,他认为工商业者并非像斯密所说的那样,在“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下会自觉调整产品的数量以达到供给与需求的均衡,他们甚至不能够正确判断市场到底有多大的需求。他写道:“消费者的数目、他们的爱好、他们消费量的大小及其收入,共同组成每个生产者为之劳动的市场。这四种因素中,每一种都可以不受其他三种的影响而单独变化,而每一种变化都能够延缓或加速物品的出售。”[3](第199页)对这几种因素的变化,一个学者用尽自己的一切研究还不能确切地掌握,一个政府倾其全力也无法了解,生产者又怎能了解呢?既然不能了解市场的真实需求,那么商人唯一可能的只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来预测商品需求的变化。不幸的是,每个商品生产者都同时进行这种比较,他们都以这种比较当作自己扩大生产的准则。可是,由于谁也不了解自己对手的力量,所以常常是高估了预定的目标。“生产者只有在一部分工厂主破产,而另一部分工人死于贫困的时候才肯停止生产,他们的人数才会减少。”[3](第203页)也就是说,自发调节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它非但不能有效增进社会财富,反而会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和经济的严重波动。
其次,他认为以弱肉强食为法则的自由竞争必然会导致供给与需求的严重失衡。西斯蒙第分析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本身不是收入。只有在生产转化为消费基金后(即只有在每一样商品找到需要它的消费者之后)才决定收入。所以,归根到底是收入(或者说是消费)决定生产,而不是生产决定消费。而在弱肉强食的竞争中,必然是大批小农场、小工厂被大企业所取代,大量小生产者沦为无产者,财富日益集中到少数大私有者手中。由于财富集中到少数私有者手中,国内市场就必定要日益缩小。因为随着贫富悬殊的扩大,使得富人奢侈花费上的支出不足以补偿穷人购买力的低下——“市场的范围事实上经常受到两桩彼此截然独立的事情的限制,即购买者的需要或方便以及他们的支付手段。除非有买面包的钱,光是饥饿还不能够购买面包。因此,不论人口怎样增加,除非人们的收入也增加,消费就不会增加。再者,一人光有收入也不能使他购买面包,他必须能够吃掉它;可是富人不但吃面包的数量是有限的,他们所能使用的一切工业制品的数量也是有限的。……从这一重要而大大被人忘记的法则中得到的结论是,要增加工业和人们劳动产品的销售额,不在于增加富人的收入,而必须增加穷人的收入。”[3](第208-209页)但是,自由放任的竞争恰恰不能保证增加穷人的收入,因为资本家为了在竞争中取胜,必然会压低工资,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其结果甚至可能有这种现象:产品增加收入反而减少,人们的劳动多了,仓库积满了,反而钱袋空空,最后商品无人购买。所以,在西斯蒙第看来,市场饱和和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既是由于盲目生产所致,又与弱肉强食的竞争有内在的深层联系。
在批判自由放任的经济哲学的基础上,西斯蒙第明确表达了赞成政府应积极干预经济运行的价值取向。他公开申明:“在我们刚才阐述的见解与亚当·斯密发表的见解之间的主要区别就是:亚当·斯密一直反对政府干预一切有关增加国民财富的事,我们却一再呼吁政府对此进行干预。”[3](第460页)西斯蒙第首先要求政府应协调好经济发展中的各种比例关系,保障经济的协调均衡发展。他指出,当财富逐渐地均衡地增加时,当它的任何部分都不是过分迅速地发展时,这种增加才能造成普遍的福利。但是,只要有一个齿轮比其他齿轮快,先完成了任务,就会产生灾难。政府的职责就是延缓这种运动,调节这种运动,使齿轮的运转能相互匹配。其次,他呼吁政府纠正不合理的分配状况,维护劳动阶级的利益。如前所述,西斯蒙第认为,要扩大消费需求,唯一有效的办法是增加穷人的收入。但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社会上每个地位较高的阶级都有可能掠夺社会下层阶级的劳动成果。有产阶级在产品分配中,只会给工人留下仅能勉强维持生存的东西。西斯蒙第对此批评道:“人们往往把低工资看成国家的利益,都不去考虑它是名义上的还是实际的;工厂主拒绝提高工人的工资,往往被人们推崇为爱国主义的表现,而政府有时也通过规定工资的定额并且强制维持这种定额来支持这样的工厂主。事实上这种法律最糟糕、最不合理。国家的利益决不是工厂主的利益,而是把生产所得的利益在一切参加生产的人中进行合理分配。国家的利益要求劳动所产生的国民收入,由各个阶级来分享。如果政府有意为了一个阶级的利益损害国家其他阶级的利益,那就应该首先维护短工的利益。在那些应该分享生产价格的人中,短工人数最多,保证他们的幸福,就是保障全国广大群众的幸福。他们的收入比任何人都少,他们的社会地位比任何人都坏;他们创造财富,自己却几乎享受不到财富,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得不与雇主斗争,但是,双方的力量是相差悬殊的。”[3](第226页)因此,政府决不能为了维护有产阶级的利益而牺牲工人的利益,否则,即使生产有所发展,这种发展的代价也未免太高了。西斯蒙第要求政府切记,富足并不是社会组织的目的;社会的财富只有当它能为每一个阶级造福时,这才是人民所期望的。
最后,西斯蒙第还呼吁政府对不合理的经济制度进行改良,以建立一种“平均私有”的理想社会。作为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的他,曾撰写过《中世纪意大利共和国历史》等大量历史学巨著。在对历史和现实的比较中,他认为正在兴起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比自给自足的封建自然经济更不利于劳动人民的生存。他写道:“野蛮时代常常饿死的猎人也不像经常被工厂解雇的成千上万户家庭的遭遇那样悲惨;因为野蛮时代的猎人由于没有找到猎物而饿死了,那是自然界的必然现象”。可是现在失业的工人并不是因为食品生产的短缺才挨饿的,“他周围是一片荣华富贵的景象;张眼可以看到处处摆着他所需要的食物;不让他终生从事劳动以换取面包的是那些有钱的人,所以,他谴责的是人,而不是大自然。”[3](第448页)西斯蒙第认为这一切都是当时制度的不合理造成的,他反复强调,他所反对的决不是机器、决不是发明、决不是文明,而是当时的社会制度,这个制度剥夺了劳动者的一切财产,使他们除了自己的双手外便一无所有。在这种制度下,并不是发明不好,而是劳动果实的分配极不合理。为改良这种制度,西斯蒙第幻想建立一个人人都拥有一份土地或企业股份的“平均私有”的社会。他指出,我所希望的是把城市工厂划分成为数众多的独立作坊,形成为数众多的中等资本家,而不是让它汇集在一个拥有亿万资产、驾驭成千上万工人的一个大资本家的手中;我所希望的是工人能有机会在企业中享有一个股份并与他的老板进行联合。他预言:“只有当人们能够设法建立一个彼此关心的集体,来代替工业企业家和被他们雇佣者彼此对立的制度,使农业工人分享土地收入,使产业工人分享自己产品的时候,……产业阶级才能幸福,才有实际而持久的繁荣进步。”[3](第446页)
西斯蒙第的上述经济伦理思想,实际上反映着这样一个主题,即在农民阶级远远超过人口半数的国家里,在发展大工业的过程中如何解决小生产阶级因破产而产生的贫困问题。在他看来,减缓这种贫困的恶化既是保障全体公民都能享受到物质财富的快乐的根本条件,又是消除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的必要条件。显然,这一思想对于今天的中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拿我国的农业来说,从理论上讲解决我国农产品(尤其是粮、棉、油)价格居高不下的根本对策只有以大生产农业取代目前千家万户承包经营的小生产农业。但这样的改革势必造成千千万万小农户的破产,数以千万计的农村无产者涌入城市,而目前我国的城市工商业根本无法吸收这批人就业。如此一来,我国社会就会产生一个赤贫的无产阶级,他们在经济、政治上只能位于社会的最低层。这样的改革结果显然不是我们所期望的。中共中央在1998年通过有关决定,要求确保再延长农民承包经营土地30年不变,其目的正是希望避免上述严重后果的出现。由此可见,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们一方面应该顺应大生产取代小生产的历史发展规律,另一方面应该通过必要的制度措施减缓小生产破产的痛苦,保护占我国人口多数的小生产者群体的利益。这是必要的、合乎伦理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