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的“欺负条款”_霸王条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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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的原因,平时出国的机会相对较多。到过几个国家,对国外一些针对司机的“霸王条款”印象颇深。久之,竟然感觉这些“霸王条款”虽“霸”但却很温馨!

芬兰虽说是自行车大国,但依然不乏出租车。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该国有一项针对出租车司机的“霸王条款”:“轮休”——国内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租车司机,每周开三天车,必须要休息一天。这种休息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带有强制性,换言之,司机不“轮休”,属于“违法行为”。这项“霸王条款”让国人听起来有些天方夜谭的味道,甚至是不可思议!但在芬兰,尤其是赫尔辛基等大中城市,这项法律已经“开市”好些年了,且已为民众所普遍接受。

强令司机轮休,一是为了缓解当地交通拥挤的状况,二是为了倡导低碳环保,三是为了社会交通安全——避免司机疲劳驾驶。更为重要的是,司机“轮休”了,便可以增加陪伴家人的时间。所以,民众视这条法律为“民心工程”,“把司机还给家庭”,成了芬兰的一道社会风景。

无独有偶,在英国,近些年也发起了“让你的车子带上家庭”的人文关怀活动。活动内容为:出租车的车体上,画上全家人在一起团聚的大幅照片。出租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就能看到和感受到与家人在一起欢度的氛围,从而去除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因长时间行驶而产生的心理烦躁和疲惫,同时,也为司机们送去了家庭的温馨。巨幅挂像是出租车公司统一制作、安装的,因此,任何出租车司机都无权私自拆除。这项“霸王条款”虽说有“包办”的嫌疑,但就对司机的心理所产生的“熨帖”作用,则是无法用文字来形容的。

德国的“霸王条款”可谓“霸到家”了!德国的交通法明令规定:司机每开2小时车必须休息20分钟!——国家居然强制司机休息!如果哪个司机不守“规矩”,则会受到高额的经济处罚,而且还“取消”一个月的驾驶资格。一些外国游客对此很不理解,觉得这是在“作秀”:有钱能使鬼推磨,难道天底下还有放着钱不挣的司机?可在德国,就有!司机连续驾车达到了2个小时时间,任你给加多少“小费”,人家也会断然拒绝——不单单是担心处罚,车上装着的定时报警器(超过2个小时就自动鸣叫),就够司机“喝一壶”的了!

对照这几则“霸王条款”,我常常想:为什么国内的交通行业就没有这方面的“霸王条款”呢?哪怕是这种行为被冠以“另类”也可以啊!“霸王条款”体现的是对交通行业的尊重,体现的是对司机的爱护,体现的是对社会安全的高度负责。放眼国内,因疲劳驾驶而带来的车祸数不胜数,因司机常年“与车厮守”而影响家庭和睦的事例更是时有所闻。为什么就没有人对交通行业施以人文的关注?为什么就没有人对司机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施以温馨的关怀呢?人是需要被尊重和关怀的,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亦爱之。正是因为有了尊重和关怀,整个社会才流淌了浓浓的春意和甜美的温馨。

尊重是一种爱,爱是一种和谐。愿国内也多些类似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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