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田径技术原理理论体系的思考_田径论文

完善田径技术原理理论体系的思考_田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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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21 文献标识码:A

田径运动技术原理是对田径运动技术及发展规律的一般性概括与论述,是学科理论的基础。丰富、完善与发展田径运动技术原理对田径学科建设,促进田径运动向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每一种理论学说,都表现为一定的体系,并以体系的方式而存在。体系是内容以范畴的形式的逻辑展现,这是理论的形式方面;另一方面,相对完善的学科内容(尤其是学科基础理论)必须寓于相应的形式之中,且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因此,本文所指的体系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构成完整理论各要素间的内在逻辑联系,二是指理论的存在形式。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认为,田径运动技术原理目前尚未形成完备的理论体系。

从总体上看,完善田径技术原理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田径运动技术原理的研究对象;二是确定技术原理的基本内容;三是确定这些基本内容的构成方式。本文试图从这三个方面谈谈完善田径技术原理的基本设想。

1 关于田径运动技术原理的研究对象

田径运动技术原理的研究对象,是建构和完善其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从最一般意义上讲,运动技术原理的研究对象就是田径运动技术的内在组成要素及结构方式,对于作为逻辑起点的田径运动技术,认识有待深化,不能仅仅停留在认为“田径运动技术是指人们合理地利用自己的运动能力创造田径运动各项目成绩的方法”上,应该更全面、更深刻地理解田径运动技术涵义。

1.1 田径运动技术的内在规定性

明确田径运动技术的内在规定性是指在什么范围内考察田径运动技术。首先,从主客体关系看,当前的认识只注重了运动技术的主体性,其实运动技术的构成应包括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在多数情况下,运动技术的主体是受客体的支配与制约的。这里的客体指场地、器材、设备等物的要素,也指竞赛规则、竞赛环境这样被客体化了的客观存在,而更主要的是指运动力学这样的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后者已成为运动技术原理的主要内容,前两者也应作为影响田径运动技术的客体要素而被纳入研究范围,从而成为田径运动技术原理的组成部分。其次,由于田径运动技术的成绩评定与作为技术方法的表现形式无关,因此,田径运动成绩是对通过一定动作方法所表现出来的身体运动能力的客观测量。这就是说,运动能力(身体素质)是运动成绩的实在内容,运动技术是运动成绩的表现形式,以运动技术作为研究对象的运动技术原理不能不涉及到运动能力(身体素质)这样的实在内容。身体素质既是运动成绩的实在内容,也是运动技术的基础。因此,运动技术原理应该揭示身体素质与运动技术的内在关系,对这种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的把握应成为田径运动技术原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当前的田径运动技术原理虽有这方面的内容,但论述不全面。对径赛项目成绩的决定因素,只涉及步长、步频的层次,而对影响步长步频的诸多因素缺乏系统而深刻的研究。对田赛项目成绩的决定因素,也限于对几个力学参数的论述,没有突出身体素质对运动技术的影响与制约作用。

1.2 田径运动技术的周延性

所谓田径运动技术的周延性,是指田径运动技术的多种表现形式。在上一小节中,我们从主客体以及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入手考察了田径运动技术原理的内在规定性。这种规定性强调了田径运动的物质属性。“运动技术不是物质本身,而是物质运动的方式、方法。”而物质运动的方式、方法在符合一定原理、条件下呈多样性。这种统一于一定的方式方法基础之上的多样性就是田径运动技术的周延性。

同一项目的田径运动技术一般都有相同的技术结构,且服从一般的理论原则,但相同的技术在不同的载体(身体)上,用以表征技术的各种参数是有差异的,这种技术参数的非一致性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技术类型和个体技术特征,是运动技术周延性的具体内容。技术类型与个体技术特征是由身体素质结构特点与身体形态结构特点所决定的。如在田径的跳跃项目中,跳高有幅度型和速度型之分;跳远与三级跳远有高跳型与平跳型之分;投掷项目中的掷铁饼有支撑投与跳投之分;掷标枪的投掷步有跑步式投掷步与跳跃式投掷步之分;径赛项目中的中长距离跑有小步幅、高步频与适中步长之分。短距离跑目前虽然没有划分技术类型的提法,但在主要技术环节的技术参数上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如百米跑的前蹬距离,中外优秀运动员分别为27cm和43cm,这种差异以引起有关研究者的关注,提出了提高步长是增大支撑位移还是增大腾空位移的问题,并对技术原理中关于“着地点应尽量靠近身体重心投影点”的提法产生了质疑。技术原理虽然是一种普适性理论,但却不能回避现实中普遍存在的技术类型的划分和个人技术特点问题,应对此作出科学合理的解释。

1.3 田径运动技术的本质

对于技术原理研究对象的田径运动技术,在概念的定义上,如仅仅从动作方法上来解释和把握,并不是对技术概念最本质的抽象,这种概念并未指明作为技术实在内容的身体素质与动作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这样定义的技术概念由于蕴含的信息量太低,因而难以成为技术原理的逻辑起点。技术的本质体现于构成技术的各要素的联系之中,在上两小节中,我们分别从技术的内在规定性和周延性两个方面对构成技术的各个要素间的内在联系作了粗浅探讨,我们认为,关于运动技术的最本质的抽象就是动作方式、方法的合目的性。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特定的运动效果。运动技术就是一个“手段—目的”系统,这样理解田径运动技术的本质为我们构建原理体系确定了一条主线。即以构成运动技术的基本单位—动作(手段)分析为起点,以运动效果(目的)的综合分析为终点。围绕这条主线,按一定的逻辑结构对运动技术的内在规定性和周延性进行展开式论述。

2 田径运动技术原理的基本内容

技术原理是技术理论的经典部分,对技术原理的研究对象及其所蕴含的理论要素作了一般的考察之后,并不意味着技术原理的基本内容已经确定,而是要按照一定标准,把基本原理和非基本原理加以鉴别,从运动实践和学科发展的需要来看,确定技术原理的基本内容除了应充分考虑逻辑起点所蕴含的理论要素外,还应遵循实践的标准和学科课程的标准。

2.1 确定技术原理基本内容的实践标准

所谓实践标准,是指理论是否反映了田径运动技术的本质,是否对技术实践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即理论的普适性问题。作为基础理论的技术原理,应该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理论的统一性,即理论可以解释同一实践领域的各种表现上的不相同现象,理论与丰富的实践活动达到统一。如田径运动技术原理中关于“蹬、摆”技术的论述与分析,适合与跑、跳、投各种运动形式不同的项目,即蹬摆理论反映了田径运动技术的本质。二是理论的一致性,即理论与观察事实的无矛盾性。田径运动技术原理是在大量经验材料积累的基地上,借用其它学科的知识建立起来的。这个理论中的相关推导性结论必须与观察事实相一致。比如,在对跳跃和投掷项目进行力学分析时,把人体或器械的运动看成是抛射运动,确切地说,是一种模型化了的抛射运动,由于研究对象过于复杂,必须对其进行简化,因此人体或器械的运动仅作为按一定的抛射角以初速度V作惯性运动和按引力加速度g作垂直的匀加速运动。以力学理论来解释人体运动除了初始条件不同之外,还必须考虑到人体在运动中不是单纯的受力体,人体运动是内力和外力互相作用的结果,虽然服从一般的力学规律,但有自身的特点。实践中跳跃的腾起角与投掷项目的出手角和理论值就相去甚远。或者说相关理论与观察事实不一致,这就需对理论的适用条件加以解释与说明,我们通常把这种解释与说明称为理论的还原,只有通过这种还原,才能使理论获得普适性品格,才能成为技术原理的内容。

2.2 确定技术原理基本内容的学科课程标准

所谓学科课程标准,是指按照技术原理本身的特点和理论性质,根据学科课程的性质与功能对技术原理的内容构成进行取舍。技术原理就是要为学生打下扎实的技术理论基础,这一要求决定了技术原理的内容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内容的一般性;二是范围的限定性。

技术原理内容的一般性,首先意味着关于田径运动技术的质的最高规定性,这种最高规定性体现在技术的形式结构和技术基础两个方面,因而,动作要素分析与动作机制分析是技术原理的基本内容。其次,内容的一般性还意味着所论述问题的高层次规定性。高层次规定性决定了技术原理的普适性,因而对技术实践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范围的限定性与我们确定的技术原理的研究对象有密切关系,前已提及,此处不在赘述。从学科课程标准来看,确定技术原理的基本内容时,应避免范围的过窄和过宽两种倾向。

根据上述两个标准,我们认为,田径运动技术原理的基本内容,主要应包括:技术结构分析;“结构—功能”机制分析;技术价值分析;运动成绩分析;技术载体的形态、结构、功能与动作方式、方法的关系分析;技术形式与技术内容关系分析。

3 田径运动技术原理的逻辑构成

田径运动技术原理属实证性理论,即运用自然科学的认识成果,对实践中业已存在的技术动作进行解释性描述,因而技术原理的逻辑结构是一种解释性结构。这里,解释是指从一般规律演绎出某一现象,或者相反,从某一类似的现象中归纳出一般规律。由此看来,两种解释就构成了技术原理的逻辑顺序。换言之,从方法论角度看,技术原理是一个演泽、归纳系统。这个认识与前面确定的构建技术原理体系的主线是相吻和的。根据本文确定的技术原理的研究对象和基本内容,我们把田径运动技术原理划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叙事论,是对业已存在的运动技术进行经验描述,即事实性陈述,是构成技术原理的基础。具体包括技术的基本构件—运动动作分析;田径运动技术的一般结构分析;田径运动技术的特点与分类等内容。

第二个层次为因果论,是运用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从结构—功能的角度分析动作机制,揭示技术构成要素间的内在联系。因果论是田径运动技术原理的核心内容,但在理论体系中并不直接表现为最终认识成果,因果论只有经过理论还原才能运用于实践,但因果论显然具有基础的性质,是依据理论来进行技术价值判断和最终形成应用性理论的基础。因果论主要包括田径运动技术的理论基础;影响运动成绩的因素(主观因素:人体形态、结构、机能、运动素质;客观因素:场地、器材、设备、竞赛规则、竞赛环境)等内容。

第三层次为价值论,相当于技术原理中技术评定这一部分内容。如果说因果论是关于运动技术的合理性的论述,则价值论就是关于运动技术的经济性与实效性的论述,价值论是对因果论的进一步深化与发展。

第四层次为应用论,是连接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应用论是一种还原性理论,因果论的形成与建立是以对技术构成要素的简化为代价的,而理论应用于实践时,必须把舍弃掉的种种因素重新考虑进去,以形成更高层次且符合实际情况的还原性理论。因此,在技术原理这一逻辑体系中,应用论是作为关于研究对象的最终认识成果而存在的。

我们认为,从以上四个层面来构建田径运动技术原理的理论体系是基本可行的,前提是技术原理的知识积累必须达到一定数量、学科内容发展到一定程度。但即便是这样的前提条件未完全成熟,构建一个相对稳定的体系结构也是必要和可能的,因为理论体系的确立本身就是学科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

收稿日期:1999—03—04 修订日期:199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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