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主体多元化的挑战与优化路径论文_乔瀚林

治理主体多元化的挑战与优化路径论文_乔瀚林

(四川大学,四川 成都 610211)

摘要:治理主体多元化,作为现代社会处理复杂公共问题的必要需求和基本特征,是当今国家治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社会制度构建与人民需求的不平衡,多元化的治理主体作为凸显社会管理问题的催化剂对当前公共管理,特别是政府行政提出新的挑战。这其中多主体的参与、回应性的政策制定和有效的政策执行等成为新的问题。本文以公共政策的回应性作为视角,审视在治理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其面临问题和解决的可能。

关键词:国家治理;公共政策;治理主体多元化

一、治理主体多元化与回应性公共政策

(一)治理主体主体多元化溯源

主体一词具有多重含义。本文所指的主体是一个相对概念,即相对于客体来讲具有思考和行为的人或者组织,治理主体则是在处理公共事务时拥有一定自主决定权的个人或者组织。多元化的治理主体是指相对于传统单一的治理主体政府而言,由多个主体共同或者分工参与治理的模式,其地位或者作用在某一个点或者某一个阶段是不可或缺的。

在全球化的进程中,中国社会在改革开放的指导下取得快速发展。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那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后工业社会的背景下,为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社会治理创新成为新的关注点。相较于西方社会分权和广泛非政府组织所提供的社会基础,中国的治理主体多元化来源于政府本身的管理困境:一是处理问题的庞杂。面对社会多样性随之而来的是问题的多样性,原先处理单一固定问题的政府已经越来越难以应对今天复杂庞大的问题,需要更具专业性与数量优势的治理主体参与其中;二是政府控制的失灵。在服务型政府的今天,政府由原先定位在控制和主导变成协调各种竞争时,其正在逐渐丧失其控制力。

因此,为了与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时代相适应。摆脱传统整体性和完整行动力的单一政府治理,提倡多元共治的主体多元化治理开始被接受。

(二)公共政策回应性视角的选取

选取公共政策的回应性作为视角,可以比较凸显的反映治理主体多元化面临的挑战:首先是政策回应是一种价值理念。与传统单一政府所对应的上传下达的理念不同,治理主体多元化反映的是在一个民主社会对个人观点与参与权利的尊重。而回应性恰恰是政府由封闭转向开放的第一步;其次政策回应也是一种政府行为过程。在现有难以找到更好替代公共官僚治理的情况下,如何确保官僚的行为践行治理主体多元化并反映社会价值才是正确的。

回应理论作为一套政府运作模式,其本身存在于原有政治制度运行机制当中,多元化只是将其激活,使其更能发挥作用。本文试图以回应性为视角,从回应动力、回应内容、回应渠道和回应反馈四个角度分析主力主体多元化的挑战,并探求其现有条件下的优化路径。

二、回应性视角下治理主体多元化带来的挑战

(一)治理主体多元化下回应动力的缺失

随着国家治理的转型,参与型治理、协作型治理开始在我国试水。从治理主体来看,多元化成为发展的趋势。但是,其并为产生我们所预期的效果。相反大多数情况下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只是流于形式,难以真正实现作用。究其原因:一方面,传统政治模式和政治思想的遗留依旧存在。官本位、家长制、人治等思想根深蒂固,短时间内难以完全清除。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带来的逐利性向政治领域扩散,政府、个人和组织主体容易被“政府经济人”所表现出的自利性这一天性所控制,以利益来衡量政治参与与政治价值,使得社会呈现出一种政治冷漠或者趋利避害的思想。

这些思想进一步扩散,反映到政策的回应动力方面,呈现出多元化主体下回应动力的缺失:首先是传统政府主体的回应动力不足。政府主体的动力一般来自于政治忠诚的考量和执政者的价值追求。传统集权制下的社会回应主体和考量主体都在上级,单一化的对象和简单的问题极大的淡化了这一环节的难度。其次是个人与社会组织回应动力的缺失。长久以来个人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层面都处于“被管理”和“遵从”状态,本身缺乏参与治理,在政策回应动力方面更是空缺。多元化主体只是给予其参与政策回应的一个身份,却忽视了个体和社会组织与政府一样需要回应动力。

(二)治理主体多元化下回应内容的偏差

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初衷就是更充分的保障和反映民生的基本需求,即保障民众基本生存与发展方面的需要。回应内容作为治理价值的重要反映,必须与多元治理主体的诉求保持一致。基于此,面对当今国情多元化的治理也给回应内容提出新的挑战:一是问题数量庞杂带来的整合难度。多元化的社会使问题的爆发不再是固定和重复的,相反,伴随着社会交往日益密切其问题在数量和新鲜度上都有巨大增长。如何快速有效的对这些问题进行整合分类成为保证回应内容的前提。二是主体多元带来的治理策略的分歧。多元化治理主体的目的是使代表不同利益的个人和社会组织参与到相关的社会治理中,提高政策的科学性与全面性。但是不同利益主体所代表的利益诉求不同,其在看待问题的观点、解决办法等多方面都会产生分歧。这就导致制定整合的使各方满意的政策难度加大。多主体治理的情况下一定会面临各治理主体平权带来的利益分歧和以政府或者某一方为主导的丰富性降低的矛盾对立。抛弃了传统的独断式的内容决策,确实提升了回应内容的质量。但是多治理主体也增加了诉求到实现这二者之间的距离,由此带来内容上针对性和有效性上的偏差,成为回应内容需要新面对的问题。

(三)治理主体多元化下回应渠道的滞后

渠道是保证回应时效性的前提。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伴随着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社会组织有意愿加入到社会治理当中。但是其参与并不如预想的顺畅,究其原因是回应的渠道和制度构建没有兼顾到多主体的参与,致使其在参与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过去单一政府的回应处理的是纵向的府际关系,即在政治上具有上下级关系的部门的沟通。而伴随着治理主体多元化,府际关系或者说回应问题上的府际不再是狭义的政府横向和纵向的关系,而是包含各种无隶属关系的主体的运作。如何实现多样主体的参与、传播的制度构建,成为回应渠道所面临的问题。

(四)治理主体多元化下回应反馈的被动

治理主体多元化使得充分和及时的回应反馈成为可能。因为治理者既是政策参与者,同时也是政策享受者,其具有最迅速与直接的反馈信息,但事实并非如此。一方面,对已经完成政策的回应反馈呈现被动状态。这其中既有担心政策效果的偏低而出现民众或者上级部门苛责的原因,也有缺乏完善的评估满意度的指标的事实。多元主体的诉求在大多数情况下缺乏真实的反馈,而被被动的或者小范围的调研取代;另一方面,对预见性政策的回应反馈能力不足。基于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一种前瞻式的视角去主动发现民众诉求,提高民众在决策过程中的参与,并及时将这些民意纳入政府政策过程需要较高的政治能力,现阶段不管是政府还是其他治理主体都难以达成这种目标的实现。同时缺乏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也使得其难以在制度上得到保障。在当前多元化主体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最终治理主体往往选择风险较低的保守,而放弃不确定的前瞻式改革。

三、治理主体多元化的优化路径

(一)激活内外兼顾的混合驱动系统

政策回应系统需要更新驱动系统,保证新的主体下回应性的制度可以顺畅甚至更加高效运行。这就需要加快激活内外兼顾的混合驱动系统:

1.塑造具有民主和服务价值意识的治理主体内部动力

“官本位”等落后思想的荼毒加之传统动力的不足,是影响治理主体内部推动力下降的主要原因。要提升公共政策回应的动力,需要从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入手,塑造具有激励作用和价值认同的内部文化。一方面,在公共管理中,树立服务意识,摆脱职位带来的权力束缚,完成治理方式的转变。另一方面,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一个高效回应民众需求的政府离不开政府公务员自身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良好工作作风。

2.释放具有公民社会内核的外部社会驱动力

成熟的公民社会是驱动治理主体对民众诉求进行及时有效回应的重要外部动力。面对当前的一系列回应难题,我们必须加强相关方面建设步伐来释放公民社会的强劲力量。这里一方面是释放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于回应的期望和关切,提升公民和组织对于政策回应的期待和关注,促进多元化治理主体进行回应,同时在参与中提升社会民主化程度和能力,促进个人全面发展;另一方面,释放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于参与、收集、理解回应的能力。提高参与质量,形成更加强力的外部推动力,提升个人对回应政策的识别能力,增强整个社会对与回应性的外部推动力。

(二)拓宽多平台的政策回应载体和渠道

在回应型治理主体建设过程中,必须进一步拓宽多平台回应载体和渠道建设,进行合理创新以快速捕捉民意,有效地回应民众需求:首先是巩固和规范传统渠道。传统的政策回应载体包括调研、听证会、主流媒体、政府机构等,这些具有很深的群众基础和辐射范围。拓宽政策回应渠道的第一步就是加强传统回应形式的作用。一方面,继续巩固这些传统形式,并将其作为一种常态化添加到政策回应性中,保证旧的受众也可通过这些渠道继续获取政策回应。另一方面,规范传统渠道的运行,使其更加制度化。其次,加快以电子政务为代表的现代化回应载体和渠道建设。治理主体多元化代表了政策回应渠道的多元化可能,只有拓宽多平台的政策回应渠道,才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回应的作用。最后,积极开展新媒体传播,新媒体作为当下传播速度和时效性最快的渠道,也应该被加入到政策回应的平台中,保证各个阶段受众的充分。

(三)构建常态化的回应反馈法规体系

回应反馈的被动归根到底来自于政策的不完善,缺乏长效的法规体系致使反馈难以持续运行。国外学者曾指出:“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资本、技术并不缺乏,缺少的只是高效的制度。”由于回应方面的法律制度较为缺乏,导致了不愿意回应、不及时回应、不完整回应、回应存在偏差等现象。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将回应反馈纳入到制度规范的体系当中,建立常态化的法规体系,以制度的形式来实现回应反馈被动向主动的转变。

结语

治理主体多元化作为我国向国家治理现代化迈进走出的一步尝试,其在提升政治的民主参与和公共管理的科学性方面都有重要作用。但是其也对当前的固有公共管理模式提出挑战,公共政策回应性便是其中最凸显的。针对这些问题,回应性制度从其运行的四个方面入手,通过制度手段、文化手段、技术手段等多角度进行完善,提升回应性的适应性,促进回应性制度可以再主体多元化的治理中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罗伯特·B·登哈特:《公共组织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版。

[2]菲克:《危机管理》,韩应宁译,台北,经济与生活出版有限公司,1987年3月版。

[3]福克斯、米勒:《后现代公共行政———话语指向》,120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引论》,《马克思主义与现实》,1999年第5期。

作者简介:乔瀚林(1993.11—),男,汉族,辽宁省沈阳人,成都市武侯区四川大学政治学专业研究生。

论文作者:乔瀚林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月下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4

标签:;  ;  ;  ;  ;  ;  ;  ;  

治理主体多元化的挑战与优化路径论文_乔瀚林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