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社科学报编排常见问题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常见问题论文,学报论文,高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给学术期刊带来了深刻的影响。2000年,教育部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和法规文件,制定印发了《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以下简称《编排规范》)。经过五年的实施,全国社科学报基本实现了编排规范化、标准化。大多数学报已入网期刊数据库和评价数据库,促进了学术期刊文献信息传播现代化。但相当一部分学报在实施编排规范过程中还存在不规范现象,如在同一期学报中,有的论文附有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作者简介等,有些则没有,所附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等内容也较随意,既不规范、又不统一,起不到编排规范化应有的作用。本文针对摘要撰写、关键词标引、参考文献著录等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以促进社科学报编排规范化,适应网络环境下的快速交流与传播。
一、摘要撰写存在问题分析
《编排规范》规定,期刊文章均应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应客观反映论文要旨,它是对论文基本内容的提炼、总结,是对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略陈述,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其作用是读者在最短的时间内能获得原文的必要信息。摘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论文的观点、研究的对象、写作的原因和目的、运用的主要理论及研究结果。摘要的撰写要用第三人称,不以“本文”“作者”“笔者”“我们”等词作主语,不应出现符号、缩略语。其结构严密,独立成文。但在执行《编排规范》过程中,相当一部分学报摘要撰写不规范,主要表现在:
(一)采用“本文”“作者”第一人称作主语,对论文进行评价,未能客观反映原文基本信息。如《试论利益平衡理念与我国公司立法》一文的摘要是这样撰写的:“本文作者在对利益平衡理念的内涵进行剖析的基础上,以这一理念为指导,对我国的公司内外两方面所有的利益冲突问题作了系统的研究和分析,并据此提出了修改与完善我国公司法的若干意见”。此摘要在短短一百来字中,附加了“本文作者”“进行剖析的基础上”“作了系统的研究和分析”“并据此提出了”“若干意见”等用第一人称进行评价的词语,占去了摘要一半文字,论文的核心并未体现出来,使读者在短时间内无法获得论文的必要信息。如果将以上摘要修改为“利益平衡理念,即通过比较和平衡公司各相关法律主体间对立的利益关系,研究我国现行公司法律制度,寻找出有利于我国公司和谐、有效发展的制度设计。我国公司法应当成为平衡相关法律主体关系的调节器。在立法中注意协调好效率与公平、公司整体发展与个体利益、公司意志统一与民主化这几对矛盾关系,以平衡公司与社会、债权人、股东、董事等之间的利益平衡。”就会收到较好的效果,因它涵盖了论文的主要内容及观点,使读者很快获得论文的主要内容。
(二)摘要的内容空洞、笼统,未将原文的主要内容表述出来。如《论我国婚姻无效与撤销制度的完善》一文的摘要是:“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在制定之际,考察我国现行婚姻无效与撤销制度之不足,借鉴外国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修改、完善立法的建议,以供立法机关参考。”作者只反映了论文的撰写思路,并未反映论文本身的主要内容。
(三)摘要撰写涵盖论文要旨不全,把摘要撰写为引言或意义。如《欧盟对企业合并的反垄断法律规制——兼论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一文的摘要这样写道:“欧盟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与我国现阶段有很大的相似性。欧盟对于企业合并反垄断控制已经成为欧盟竞争事务管理的一部分,其实体规定和调查方法现在已经比较完善成熟,对我国具有很高的参考借鉴意义。”摘要只介绍了论文选题的意义,读者看后还是不知欧盟对企业合并的反垄断法律规制及我国相关立法如何完善的主要内容。
摘要的撰写除以上几种常见问题外,还存在分段、罗列论文小标题等表述摘要的情况,这些都不符合摘要所具有的独立性和自含性这一要求。
二、关键词标引存在问题分析
关键词是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的术语,对计算机检索有重要作用。《编排规范》规定: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主要为名词、动名词、名词性词组),一般每篇可选3-8个,表达论文主题内容的词主要有主题词和关键词。主题词是用来描述文献资料主题和给出检索文献资料的一种情报检索语言词汇,有利于计算机检索。主题词的标引主要依据主题词表。关键词是标示文献关键主题内容,但未经规范处理的主题词。它的标引可以直接从论文题目、摘要或正文中选取。从实践中看,要求论文作者或编辑从主题词表中标引有一定难度,绝大部分学术期刊选择按关键词标引。但关键词不象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处理以后能与概念一一对应的受控词汇,因此,实践中标引往往不能准确选用关键词,这给文献检索带来一定难度。常见问题有:
(一)仅仅从题名中直接选取关键词,从而造成揭示主题不深、选漏主题信息的缺陷。对一些基本涵盖了文章主题的题名,我们可以直接从题名中选取关键词。还以《试论利益平衡理念与我国公司立法》一文为例,标引的关键词为:“利益平衡公司法”。虽然只有两个词组,却充分反映了主题内容。但有部分论文题名并未揭示文章主题,如《高校改革背景下的信息需求与信息服务》一文,论述的是高校图书馆如何为高校改革提供信息服务与支持。关键词却是“高校改革;信息需求;信息服务”,从题名中标引这几个关键词,就不能准确涵盖“高校图书馆”的主题内容。
(二)选取专指性词汇少,通用词汇多。关键词具有代表性、专指性、可检索性和规范性的特点,要代表论文中心内容,指向性强,使用规范性语言及词汇、词组,否则,不是漏选专指性词汇,就是标引不准确,影响检索。如《监狱干警思想问题的产生及其转化》一文选取的关键词为:“思想问题;影响因素;转化”,而未选取“监狱干警”这一论文中主要论述的专指词语。还有相当多论文关键词选取了一些适用范围广泛的词语,如:分析、研究、探讨、影响、特点、对策、原则、措施、方法等,它们适用于不同的领域,可用以解说不同的问题,使用通用词作为关键词显然不便于数据库分类和管理。如《试论公安创新教育》一文的关键词是:“创新教育;定位;内容;实施”。文章提出公安创新教育的核心和重点是把创新教育观念贯穿到教学始终,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学生。显然作者将“定位;内容;实施”作为关键词是不合适的。如果将关键词标引为:“公安院校;创新教育;创新意识;创新能力”这些具有专指性的词语,就能够明确反映主题归类。
三、参考文献著录中存在问题分析
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文或论著时所参考的文献书目,一般集中列表于文末。它是对期刊论文引文进行统计和分析的重要信息源之一。《编排规范》规定了参考文献著录项目及格式,我们应贯彻著录原则,即用论文中直接引用的文献、最必要、最主要和最新的文献进行著录。
参考文献著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著录格式不统一、不规范、不准确。在同一期学报里有的按规范著录,有的不按规范著录,如著录项目残缺或写错,或随意著录,即在责任者后加“著”“编”“主编”“合编”等责任说明,有的不标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等。有的甚至不著录,有的还将“参考文献”标识为“参考资料”、“参考书目”等。
错误示例:
参考资料
1.赵秉志主编《现代世界毒品犯罪及其惩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罗辉:公民未来五年你怎样就业?《中国青年报》,2001年8月18日,第1版
正确示例:
参考文献:
[1]赵秉志.现代世界毒品犯罪及其惩治[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
[2]罗辉.公民未来五年你怎样就业?[N].中国青年报,2001-08-18(1).
(二)参考文献与注释混淆,将注释作为参考文献著录。注释主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解释或说明。注释置于当页地脚或文末。序号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常见错误是用“[1]”等表示。
(三)将所有参考书目著录出来,让审者、编者、读者分辨不出哪些是直接引用的一次文献,哪些是间接参考的,哪些是最主要的,哪些是次要的。有的引用的文献甚至是从其查阅的文章所引的文献中转抄或照搬过来的。
四、正文标题层次存在问题分析
正文标题层次序号编排不规范。正文主要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个部分。本论是论文的核心,占论文很大篇幅,作者要阐明自己的论点,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证、比较。为了层次清楚,要使用不同的序码。《编排规范》中规定:文内标题力求简短、明确,题末不用标点符号(问号、叹号、省略号除外)。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5级。大段落的标题居中排列,可不加序号。层次序号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与注号区别。有的学报编辑由于疏忽对标题层次序号把关,随意排列层次序号,使序号编排不规范,如:“一、1、①”等,有的甚至造成论文内在逻辑混乱,条理不清。如《对社区警务思想的几点思考》一文并列四个“一、二、三、四”一级标题,在第“三”标题下并列三个“(一)、(二)、(三)”二级标题,在第“(三)”标题下又分别并列三个“1、2、3”三级小标题,但在论述“2、3”问题时,却将三级小标题“2、3”编排为二级标题“(二)、(三)”,从而造成逻辑混乱,影响了阅读。
另外,有的学报还存在所附作者单位及简介项目残缺、格式不统一等现象,应在今后编排中予以纠正。
以上列举高校社科学报编排不规范的主要问题还需编辑提高论文编排规范意识,掌握编排规则和方法,在实践中熟练业务技能,逐步提高和完善学报编排的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