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气污染防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发展中大国,我国面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一致的难题,因此本文针对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问题探讨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与对策。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措施
近年来,空气质量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大气污染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安全。从上世纪70年代起我国加强了环境保护工作,不断调整、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然而作为发展中大国,在经济快速发展都同时难以避免空气质量下降的事实,灰霾、酸雨、光化学烟雾污染成为大气污染的典型特征。党的十九大把建设美丽中国作为现代化的目标之一,通过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铺就美丽中国建设的康庄大道。深入研究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问题是治理环境的首要任务,因此本文对这个课题进行了探讨。
1 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问题分析
1.1 大气污染防治现状
首先,我国在常规大气污染物防治方面成效显著,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总量基本上得到控制[1]。这主要源于我国对工业企业常规大气污染物的有力控制,火电脱硫及工业烟尘、粉尘控制均取得积极成效。城市大气质量常规监测项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指标向好的方向发展。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我国从2016年起全面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该标准与欧美国家标准相比还是太过宽松[2],即便如此我国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仍难以达标。
其次,我国大气污染类型发生了明显变化,从单一污染阶段进入复合污染阶段。过去我国城市大气污染主要以煤烟型污染为主,现已过渡为机动车尾气型与煤烟型污染共存的复合污染阶段。区域性灰霾天气日益严重,光化学烟雾污染频率增加,PM2.5、VOC、大气重金属的排放显著增长。
1.2 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问题
第一,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尽管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立法较为滞后,但相隔一段时间会进行修订。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经过多次修订,最近一次是2015年8月29日,新创设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度。然而部分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笼统、法律责任模糊,直接影响法律的可实施性[3]。另外,程序性法律规定欠缺也是造成可操作性不足的重要原因。
第二,在执法环节普遍存在执法难、软、弱等问题。例如环境执法部门对违规企业进行了处罚,但执法人员一走,污染企业照常营业、照常排放废气,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问题。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包括执法依据不足、执法可操作性不强、制法监督力度不够、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有待提高等。
第三,大气污染控制重视总量控制,不注重质量管理。我国大气污染控制目标以总量控制为主,没有聚焦到环境质量改善方面,结果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总量目标得到了控制,但空气质量并未得到有效改善。这种情况导致大气污染防治治理模式系统差,对复合型污染物治理效率低下。
第四,大气污染监测能力有待提高。目前,大气环境监测统计基础薄弱,空气质量检测指标数量偏少,导致大气污染评价体系缺乏科学可靠的依据。例如空气质量评价仍然主要以粉尘污染为参照,不适应新型复合大气污染物的治理,诸如VOC、灰霾、扬尘等没有纳入环境管理体系,也不掌握准确的排放数量。
第五,大气污染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对于公众来说,信息公开及共享是了解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其中的问题包括信息公开部分不够细致,例如大气污染源情况、监测情况、污染防治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环境事故应急监管情况等虽有公开,但不够具体,而且信息公开方式、平台是否为公众易于获取也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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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探讨
2.1 以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大气污染防治必须从源头抓起,这个源头就是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就是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变革,调整产业结构,摒弃粗放生产方式,发展清洁产业。各地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改善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发展清洁能源,推进清洁生产。合理利用市场手段,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并开展污染治理工作。合理规划城市布局,统筹兼顾,以人为本,立足长远,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2.2 健全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
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应向清洁空气法律体系过渡,从以“防”、“治”为主走向主动“建”清洁空气体系,通过完备立法体系做到空气清洁普世化、规范化和强制化。在防治大气污染时必须明确各类责任主体,除了加大违法惩罚力度以外,还应建立政府型赔偿制度,使污染企业感受到违法的高额代价,促其自觉守法。为了解决执法难的问题,必须完善执法操作程序方面的内容。同时坚持环境善治理念,在政府与企业、公民之间构建调解机制,形成双方互相支持、互相监督的良性互动状态,使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形成合力。
2.3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水平
通过研究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与污染特征,揭示大气污染物来源与形成机制。通过开发高效去除大气污染物及二次污染物的技术,提高大气污染物治理成效。由于大气是一种特殊的公共资源,人人可以占有和使用,却无权阻止他人使用,进而造成使用者对大气的过度使用且不计后果,从而破坏了大气资源。仅凭市场规律不能实现对大气资源的最合理配置,但现阶段政府调控能力尚不足以制衡,所以必须准确掌握大气污染的特征与规律,才能更加高效、有针对性地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问题。
2.4 实施区域联防联控,构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体系
大气污染具有区域性特征,在这个区域内形成大范围的污染团,单靠一地、一厂治理效果不明显,区域联防联控是解决问题的主要手段。但要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必须打破地域、部门限制,新修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区域联防联控定下基调,但仍需协调各方利益,为此应建立统筹协商、公平担责、利益共享的机制。同时还应构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体系,大气污染防治从一次污染物控制向一次污染物与二次污染物共同控制转变。除了继续抓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一次污染物的控制,还应加强对PM2.5、臭氧等二次转化污染物及前体物VOC的防治[4]。
2.5 注重成本效益评估,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决策体系
欧美发达国家在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时非常重视成本效益评估,这对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决策具有借鉴意义。我国应开展大气污染控制的成本效益评估,建立适合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现状的成本效益评估方法,使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从行政命令控制型转向基于成本效益评估的科学型,优化大气污染防治决策体系。
3 结语
盲目追求经济发展的高速度,获得的利益是暂时的,却损害了未来发展的基础。大气污染防治的根本出路是建立正确的经济发展观念,以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经济建设,源头防治,全社会共同治理,这样才能打赢蓝天保卫战,使我国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改善,使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富强昌盛,实现美丽中国的伟大理想。
参考文献:
[1]陈健鹏,李佐军.中国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与存在问题及若干政策建议[J].发展研究,2013(10):4-14.
[2]李雪松,孙博文.大气污染治理的经济属性及政策演进:一个分析框架[J].改革,2014(4):17-25.
[3]高桂林,陈云俊.评析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联防联控制度[J].环境保护,2015,43(18):42-46.
[4]杜譞,李宏涛.欧美经验对我国“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战略的启示[J].中国环境管理,2016,8(5):57-62.
论文作者:王磊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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