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巴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地处巴中市巴州区回风大道155号,其前身为巴州区卫生防疫站,成立于1956年1月,2007年11月更名为巴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等主要职能为一体的县级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职责。
【关键词】 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管理体系运行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7)26-0379-02
【Abstract】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for Bazhou District is located in No.155 HuiFeng Avenue,Bazhou area of Bazhong City,which was called Bazhou district health and epidemic prevention station,it was Founded in January 1956 and goveronment changed it's name into Bazhou District Center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in November 2007.It is organized by goveronment which combine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Monitoring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Health education and promotion,Applied research and guidance and public health institutions with the main functions of technical management and service for County level.it's main duties are undertake the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and other responsibilities.
1.巴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情况
本中心核定编制79人,现有职工77人。设有管理科室5个、业务科室15个。其中实验室面积2115平方米,拥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酸度计、酶标仪、1/万分析天平等仪器设备,现有固定资产1000余万元。
区疾控中心成立以来,切实履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充分发挥了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参谋和中心枢纽作用,先后被评为“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巴中市防治非典工作先进集体”、“巴中市霍乱防治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为保障全区75万人民群众健康、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5年6月16第二次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五大类139个参数复评审和食品检验机构四大类116个参数复评审。
2.业务情况
2016年度圆满完成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采样237件出具检验报告711份;公共场所卫生监测采样107件出具检验报告321份;医疗机构卫生消毒监测采样,168件出具检验报告504份;幼托机构卫生消毒监测采样98件出具检验报告294份;餐饮具卫生消毒监测采样137件出具检验报告511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5000余人次出具检验报告5000余份;艾滋病筛查278人出具检验报告278份;结核病痰涂片1378人次出具检验报告1378份;以及结核病人肝功,肾功,生化,三大常规等检测项目。
3.接受外部评审检查情况
按照四川省质监局的要求,接受资质认证证后监督检查自查一次。自查结果为合格。
4.质量控制活动开展情况
中心实验室建立了质量控制程序,制定了质量控制计划,对检测过程进行了有效监控。所有仪器设备均进行了送检或自校,成绩优秀。同时参加全国碘缺乏病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二次,成绩分别是优秀和合格。
5.内部质量管理情况
5.1 内审和管理评审。我中心根据年度计划的安排中心启动内部审核程序一次,管理评审一次,验证了体系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5.2 质量监督和日常质量监督情况
中心实验室建立了质量控制程序,制定了质量控制计划,对检测过程进行了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员完成日常质量监督记录。
为保证卫生监测检验工作质量,创建内设机构科学、管理规范、设备先进、服务优质的高水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人民健康和社会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制定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记录》、《管理制度》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实验室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达到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
(1)组织机构。巴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卫生事业单位,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独立开展检测检验工作资格。中心设置了办公室、财务科、后勤科、质控科、科教科、结防所、宣教科、药械科等15个科室,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职能。
(2)人员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8名、中级职称23名、初级及以下职称32名。建立了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包括所有技术人员的履历、专业资格、培训考试记录等。
(3)设备和设施。中心在规范和加强质量管理制度、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大了仪器设备的投入,2003年以来购置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722分光光度计、酸度计、酶标仪、示波极谱仪、气相色谱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仪器设备80余台(件),价值100余万元。通过国债建设项目的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工作环境条件有监测和记录。
(4)质量管理体系。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心编制并发布了新版《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技术记录》和《管理制度》,从样品抽取到结果报告,使整个检测得到了有效控制,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符合中心实际并能有效运行。检测人员根据测定结果认真编写《检验报告书》,并签字确认,经复核人员审核,由授权签字人审批签发,做到检测报告合格率达95%,报告及时率达100%。
(5)运行效果。中心质量管理体系从2008年11月1日正式运行以来,质量控制与相关科室密切配合,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内审员、质量监督员各司其职,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从传统的业务管理模式到新的质量管理体系过渡,耗时短,效果好;二是质量意识、质量文化在技术服务工作中不断得到培养和体现;三是服务水平的快速提升;四是检验样品从采集、接收、流转、保存到安全处置的整个过程清晰流畅;五是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填写内容规范,利用标准正确,原始数据保存完整。通过将近10年的运行,我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思路明确、运行通畅、接口清晰、可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系统、科学、规范和以人为本的精神。
5.3 人员培训开展情况
2016年度我中心人员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继续以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指导,确保了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1)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公需科目继教工作。
1)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健全继续医学教育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控科,由吴俊兼职负责公需科目和继续医学教育日常工作。
2)研究和学习公需科目和继续医学教育开展方法;
3)继续加强公需科目和继续医学教育规范管理;
(2)做好公需科目合格证和继教学分管理工作,为晋升职称和年度考核奖惩挂钩把好关口。
按照《巴中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规范》文件精神要求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以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医德医风;使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教覆盖率达100%。提高继续医学教育人员的学分达标率达到96.428%以上。
(3)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成果丰硕。
今年我中心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坚持“按需施教,讲究实效“的原则,注重质量和实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注重专科人才的培养。中心导高度重视专科人才的培养,按照《巴州区疾控中心五年人才长远培训规划》,2016年9月—2016年11月30日积极选送全体检验人员到上级医疗单位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修学习—卫生检验技术。派出12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卫生部、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参加华医网继续医学教育一类学分项目学习56人,总计授予一类学分560分;二类学分项目学习56人,总计授予二类学分840分。参加由四川省公务员培训中心组织的2016年度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56人,获培训合格证56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率:2016年度全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率为100%。培训支出:2016年度全中心华医网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费14160.00元、公需科目培训费7300元、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业务培训费约28000元(含差旅费),全年共计业务培训支出将近5.00万余元。本年度我中心开展全区乡镇医生培训9次(公共卫生方面),30余学时,共约培训180余人次。
5.4 顾客满意度调查处理申诉、投诉及客户反馈情况
2016年顾客满意度问卷18份,满意度100%。近10年来检验检测无申诉、投诉。
5.5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2016年在内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及时进行了纠正。
6.自我声明落实情况
2016年我中心的检验检测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爱护仪器设备,遵守各类操作规范,正确运用检验术语,及时、准确出具检测、检验报告,提高准确率,不伪造报告。合理采集、使用、处置标本,不违规买卖标本,谋取不正当利益。
论文作者:吴俊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7年9月第2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9/14
标签:中心论文; 巴中市论文; 卫生论文; 质量论文; 科目论文; 专业技术人员论文; 医学教育论文; 《医药前沿》2017年9月第2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