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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5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 —8587(2000)04—0025—09
一、是列强对中国的战争还是列强和清政府对义和团的战争
八国联军战争中,列强从未对中国政府宣战,并一再宣称他们的军事行动并非针对中国政府,而是为了帮助中国政府镇压义和团。我国一些学者也认为,这场战争并不是列强对中国的战争,而是列强和清政府共同反对义和团的战争。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是胡绳同志。他在早期著作《帝国主义与中国政治》一书中提出,当时的中外关系是“帝国主义与中国专制统治者相结合、而与中国人民相敌对的政治关系。”“他们出兵就是为了对付中国人民,并不是打满清政府”(注:胡绳:《帝国主义与中国政治》,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第104页。)。 他的后期著作《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一书也说:“他们进兵北京是为了镇压以义和团为代表的敢于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中国人民,而并不是与清政府为敌,恰恰相反,他们倒是要来拯救这个政府,使它不至于在‘暴乱’的人民群众的挟持下继续干自己所并不想干的事情。”(注: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16页。 )胡绳认为:“清政府在1900年前已安于做帝国主义列强的代理人”(注:胡绳:《帝国主义与中国政治》,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第93页。),“已经成了帝国主义列强的百依百顺的奴才”。它之所以在战争中做出一些反抗外国的姿态,只是因为它本身已“陷入了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的俘虏的地位。”(注: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11页。)上述观点在史学界颇有影响。 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翦伯赞主编的《中国史纲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写的《中国近代史稿》等书大体上都采用了上述观点。
但是,胡绳的上述说法并不准确。他片面强调了中外统治者在反人民方面的一致性,却忽视了当时列强与清政府之间实际存在着的重大分歧和矛盾。
义和团运动兴起后,清政府的基本政策是:对义和团进行的反帝斗争尽力压制,直至使用武力镇压,对那些“学习拳艺,自卫身家”而尚未进行反帝斗争的义和团组织(当时,多数义和团组织还处于这种状态)则并不一律取缔和镇压。用1900年1月11日上谕中的话来说, 就是“只问其为匪与否,肇衅与否”,“不论其会不会”(注:《义和团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56页。)。帝国主义列强则认为,民众建立义和团、大刀会等组织,就是为了与外国对抗。它们要求清廷公开宣布对这些组织“全面镇压和取缔”。它们对1月11日上谕表示不满, 认为“它有鼓励义和拳之类的结社成员的倾向”(注:《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4、13、11页。)。 清政府在列强压力下,曾在1900年2月19 日上谕中宣布将义和团“严行禁止”(注:《义和团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72页。),清廷对裕禄、袁世凯在直隶、山东实行的“一律查禁”政策也予以认可。但这并不意味着清廷愿意完全按列强旨意行事。1900年4月21 日的上谕仍然重申对义和团的政策是“止论其匪不匪,不必问其会不会”(注:《义和团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82页。)。
清政府对义和团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是为了维护它自己的统治。本来,义和团的斗争矛头是指向侵略者的,对清政府并无敌意。但是,清政府在列强压力下对义和团的斗争进行武力镇压,逼得义和团不能不以武力反抗。一起起分散的义和团反教会斗争逐渐演变为规模越来越大的反抗官兵的斗争。直隶总督裕禄动用了省内几乎全部能调动的驻防军,仍不能阻止义和团斗争的发展,不得不一面从海防前线大量抽调兵力,一面向中央和临近地区紧急求援。事实表明,义和团的反帝斗争顺乎民心,政府用武力镇压不仅难以奏效,而且产生了“官逼民反”、引火烧身的后果。如果再按列强旨意进一步扩大打击面,对尚未开展斗争的义和团组织也一律进行武力镇压,势必激起更大规模的反抗,以至可能危及清王朝的统治。清政府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愿完全顺从列强的旨意。列强对此极其不满。双方矛盾逐渐激化。
当时,中国在半殖民地的道路上已陷得很深,但还没有完全沦为殖民地,还保持着半独立的地位。如何处理半殖民地条件下的中外关系,列强与清政府之间存在着难以解决的矛盾。清政府虽然把屈从外国、苟且偷安作为基本国策之一,但屈从是为了苟安,为了维持自己在国内的统治。屈从只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而不可能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当列强要求清政府所做的事势将危及清政府在国内的统治时,清政府是不肯无条件照办的。胡绳说当时清政府已经成为“列强的百依百顺的奴才”,这只能视为文学的夸张,而并非科学的论述。如果清政府真的已成为“百依百顺的奴才”,中国的“半独立”便已失去意义,中国便不是半殖民地而是殖民地了。(其实,即使是殖民地的“奴才”,与其主子之间也常有权力与利益之争,“百依百顺”者并不多见。)在列强方面,它们所习惯的是对殖民地的统治方式,对中国的半独立地位往往不屑一顾。它们要求清政府绝对服从,不容许有任何异议。当它们认为清政府对义和团镇压不力时,便决定越俎代庖,直接派兵到中国镇压义和团。这种行为无异于把中国视为列强共管的殖民地。
1900年5月31日至6月2日, 外国军队四百余人以保护使馆为名强行开进北京,进驻位于皇宫附近的使馆。6月10日起, 列强又陆续增派军队二千余人携带大炮、机枪等强行开往北京。如果再听任他们开进使馆,清朝皇宫就将落入洋兵火力控制之下。清廷为了自身安全,不得不命令裕禄“实力禁阻”。中国政府与列强之间的战争已处于一触即发之势。只是由于裕禄惧怕列强,拒绝执行“实力禁阻”的命令,战争暂时推迟。(注:戚其章先生认为,6月10 日西摩尔军向北京进犯“标志着八国联军战争正式开始了”(见《义和团运动与近代中国社会》,四川省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334页。)我认为此说不确。 西摩尔军进犯是单方面的军事侵略行动,而战争必须是双方进行的武装斗争,6月17 日以前,清军未进行抵抗,不能构成战争,正如被打者不还手,不能构成“打架”一样。)
1900年6月17日,列强向中方发出最后通牒, 强令清军交出国防要塞大沽炮台,否则将“以力占据”(注:《义和团档案史料》, 第147页。)。中方如果交出大沽,就意味着敞开国门,任由侵略军在境内横行,也就是向侵略者投降。而不交出大沽,就意味着接受挑战,被迫投入反侵略战争。一贯坚持对外妥协退让的裕禄见已无路可退,不得不下令抵抗。(注:《义和团档案史料》,第147—148页。)清廷于19日收到列强强索大沽的奏报后,在上谕中明确指出“兵衅已开”,令裕禄坚决抵抗。同日,清政府在致各国公使照会中也指出:“各水师提督遽有占据炮台之说,显系各国有意失和,首先开衅。”(注:《义和团档案史料》,第152—153页。)这说明,裕禄和清中央一致确认,列强强索大沽意味着它们已决定挑起战争。这种认识是符合事实的。
列强一再表示它们的战争行动不是针对中国政府,而是针对义和团的。但是,判断这场战争的性质应以事实为根据而不能以列强的说法为根据。从列强的行动看,攻打大沽是针对中国政府军的战争行动,此后对天津、北京的进攻,其作战对象也主要是中国政府和军队。从清政府方面看,清廷得知列强强索大沽后,立即令裕禄“急招义勇,固结民心,帮助官兵节节防护抵御”,又令各省督抚“通盘筹划……如何保守疆土,不使外人逞志,如何接济京师,不使朝廷坐困。”6月21日, 正式发布战争动员令。(人们通常称之为“宣战诏书”,不确。“宣战书”应是递交战争对手的,而此上谕是对内的。事实上,这次战争中,双方均未宣战。)同日,令各省招集义和团,“藉御外侮”,又令正在赴京途中镇压义和团的马玉崐部“迅速星夜前往天津”,抵御外敌,并令其与义和团“联络一气”。22日,令裕禄“多集义和团”,夺回大沽炮台。23日,令各省“将旧存枪炮刀矛各种军械赶紧修理,并添造子药配带等件”,发给义和团使用。(注:《义和团档案史料》,第152—176页。)清廷的上述举措表明,在大沽事件后,清廷已把对付外来威胁视为压倒一切的任务,甚至不惜联合义和团来对付外来威胁。尽管列强一再表白,它们进兵津京是为了替清政府镇压义和团,并非与清政府为敌,但清政府如果同意它们越俎代庖,就等于承认它们在中国境内拥有凌驾于清政府之上的最高统治权,而自居于儿皇帝的地位,清王朝在百姓中将威信扫地,其统治将难以维持。(事实上,在清政府签订《辛丑条约》,承认列强在中国的最高统治地位以后,反清运动随即迅速高涨,十年后就推翻了清王朝。而人们反清的理由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清廷已是“洋人的朝廷”。)而且,甲午战后列强瓜分中国的浪潮从未止息,这也使清政府不能不担心列强会不会趁出兵镇压义和团之机顺手倾覆清王朝。清廷虽然一贯对列强畏之如虎,但在列强已经打上门来的危急情况下,也只好硬着头皮先抵挡一下,再谋求和之策了。
胡绳说,清政府对外宣战只是为了欺骗义和团,“事实上,清廷没有调动很多军队抗战,在帝国主义铁蹄下牺牲的多半是团民。”(注:胡绳:《帝国主义与中国政治》,第98—99页。)这种说法也与事实不符。当时清中央所倚重的主力部队武卫军除荣禄直辖的武卫中军(此军在武卫军中战斗力最差)和董福祥的武卫后军(此军最受慈禧信赖)负责保卫清廷和围攻使馆、袁世凯的武卫右军负责山东海防外,聂士成的武卫前军和马玉崐所率武卫左军这两支精锐部队都全力投入了天津的战斗。清廷还一再催促各省派兵“星夜兼程”赶赴天津助战。天津失陷后又急令各路援军转赴北京。19省中除新疆、云贵、两广几个边远省份外,其余14省(包括参加“东南互保”的多数省份)(注: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一书说,袁世凯“不出一兵一卒援助天津”(该书下册620页),这也不符合事实。实际上,袁世凯派出了6营军队。援军总指挥李秉衡对这支军队的战斗力是比较满意的。(参看《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469页))都遵命派出了援军。其总数共80余营(旗),4万余人。在短时间内调动这么多军队,在晚清历史上是不多见的。由于晚清军队十分腐败,交通条件又很差,援军行动很迟缓,而战局发展却非常快,到北京陷落前,到达前线参战者仅万余人。但这却并不是清廷有意造成的。
胡绳认为,清廷表面上与义和团联合抗敌,实际上是借列强之手屠杀义和团,还说义和团是抵抗侵略军的主力,义和团与侵略军作战时,常遭到清军从背后袭击。这种说法片面夸大清政府与义和团的矛盾而否认二者曾一度联合抗敌。事实上,清廷在战争初期,不仅撤消了过去发布的“攻剿”和“解散”义和团的命令,而且还命令各地“多集义和团”,甚至下令将一部分库存枪炮发给义和团。这些难道都是为了消灭义和团吗?裕禄在大沽事件前一直坚持按列强要求加紧镇压义和团,大沽事件发生后,他不能不承认“值此外患猝来,断难再分兵力剿办拳民”,而且,由于天津现有兵力不足,难以与侵略军对抗,他不得不与义和团合作,“以为急则治标之计”(注:《义和团档案史料》,第 158页。),他多次召集义和团领导人与清军将领共商御敌大计。虽然义和团与清军(特别是聂军)之间积怨甚深,在合作期间仍难免发生一些冲突,但从总体来看,双方合作的一面是主要的。在天津战役中,聂士成、马玉崐部主要负责在第一线与盘踞在紫竹林租界的洋兵作战,位于二线的一些据点则交给义和团驻守或由义和团协助清军驻守。天津城的防守任务也部分地交给了义和团。此外,义和团还在攻打租界、阻断敌军交通线等方面配合清军,起了辅助作用。天津战役中,中方在武器装备、军事训练、指挥能力等方面都落后于敌军的情况下,能够坚持战斗近一个月(这在近代历次反侵略战争中是罕见的),并取得歼敌二千余人的重大战果,与清军和义和团之间的有效合作是分不开的。(注:参看林华国《义和团史事考》(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6—138页。)
天津陷落后,清军陷入混乱状态,天津以外的义和团在组织性和战斗力方面也远不如天津,双方合作不如前一时期有成效。但是,直到北京陷落前,双方基本上仍是相互合作的。这段时间,清军虽屡遭挫败,但抗击侵略军的任务主要仍是由清军承担的。
综上所述,在北京陷落前,清政府与义和团的关系基本上是合作抗敌的关系。与侵略军作战的主力是清政府军,义和团则是配合清军抗敌的辅助力量。在这一阶段,战争的性质应是中国与列强之间的战争而不是中外反动统治者与中国人民之间的战争。在这个阶段中,清政府在抵抗侵略方面是缺乏勇气和决心的,它曾一再向列强求和,并表示如果列强同意停战,清政府将对义和团“设法相机自行惩办”(注:《义和团档案史料》,第203页。),但列强对清政府的求和根本不予理睬, 一意扩大战争。清政府仍然不得不与义和团合作抗敌。清政府的卑鄙打算和求和活动并没有改变战争的客观形势,也没有改变这一阶段战争的客观性质。
北京陷落、慈禧西逃以后,清政府担心继续抵抗将招致灭亡,决定向侵略者投降。清政府与义和团合作的基础不复存在。清廷为了讨好外国,下令将义和团“痛加铲除”。各地清军陆续停止对外抵抗,转而配合侵略军镇压义和团。侵略军的军事行动也以攻击清军为主转为以镇压义和团为主。此时,战争的性质的确变成了中外统治者共同反对义和团的战争。但这只是战争后期的情况,并不能代表整个战争。
胡绳《帝国主义与中国政治》一书写于解放战争时期。当时宣传工作的中心是反蒋,其重要内容之一是揭露蒋介石集团对外投靠帝国主义、对内镇压人民的反动本质。出于反蒋的现实需要,人们对蒋介石集团在抗日时期的表现简单化地概括为“假抗日,真反共”,否认他们曾有抗日的一面。当时进步学者写历史,也常有意以古喻今。胡绳此书描写的八国联军战争中的清政府就颇像当时人们描写的抗日时期的蒋介石政府,书中描写的发布“宣战诏书”时的西太后就颇像人们描写的西安事变时的蒋介石。胡绳在此书序言中曾说,“本书并非以考证史实为任务”,我们不应在这方面多所苛求。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作出一些偏离史实的论述是不足为奇的。不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义和团研究日益深入的今天,对这些论述进行重新审视也是必要的。
二、挑起战争的责任应由谁承担?
八国联军战争始于1900年6月7日大沽之战,大沽之战发端于6 月16日列强强索大沽的最后通牒。事情很明白,挑起战争的罪责应由列强承担。但是,有些学者认为,这样看问题未免过于简单化。他们承认“这场战争是列强发动的,战争的责任主要在列强方面”,但同时又强调,清政府也应分担一部分罪责。他们提出,“八国联军战争既是列强悍然侵略中国的战争,又是清廷中以慈禧为首的封建顽固势力出于个人和集团的私利、肆意玩火而招致的一场战争。对于战争的爆发,慈禧等人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注:赵春晨:《略论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若干特点》,见《义和团运动、华北社会、直隶总督》,河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95—197页。)
这些学者作出清廷顽固势力“肆意玩火而招致战祸”的论断,其根据是什么呢?所谓“肆意玩火”,具体指的是什么呢?他们说:“对于义和团,清廷最初采取镇压态度,但是从1900年初以后,随着对外政策的变化,清廷对义和团也开始转而进行招抚及利用。”“5月以后, 慈禧进一步接受顽固派官员刚毅、赵舒翘等人对义和团‘抚而用之,统以将帅,编入行伍,因其仇教之心,用作果敢之气’的主张,对义和团的支持由暗中转为公开。”他们“之所以对义和团采取这种支持态度”,“是利用义和团愚昧落后和盲目排外的一面,为其向外人泄愤和实现‘废立’计划服务。由于清廷实行这种带冒险性的玩火政策,义和团在津京地区迅速发展,盲目仇杀传教士、教民和外人的事件日趋严重,遂使事态日渐扩大,给外国列强的武装干涉提供了借口。”(注:赵春晨:《略论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若干特点》,见《义和团运动、华北社会、直隶总督》,河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95—197页。)他们说得似乎头头是道,但却并没有认真考察一下,他们所说的这些是否真的是事实。
他们说清廷自1900年初以后,就对义和团“进行招抚和利用”,其根据主要是1月11日、4月17日和4月21日上谕。1月11日上谕强调对民间的各种“会”要区别对待,不能“概目为会匪,株连滥杀,以至良莠不分,民心惶惑,是直添薪止沸,为渊驱鱼。”“彼不逞之徒,结党联盟,恃众滋事,固属法所难宥。若安分良民,或习技艺以自卫身家,或联村众以互保闾里,是乃守望相助之义”。对这两种不同的“会”应加以区别。上谕强调,今后办理案件,“祗问其为匪与否,肇衅与否,不论其会不会,教不教也。”4月17日、4月21日上谕内容与1月11 日上谕基本相同。(注:《义和团档案史料》第56、80、82页。)这些上谕把义和团进行的反教会斗争斥为“结党联盟,恃众滋事”、“肇衅”,宣称这种斗争是“法所难宥”的,同时又说,“自卫身家”、“互保闾里”的活动是可以允许的。这实际上是要求义和团停止反教会斗争,使义和团变成与乡团类似的“自卫身家”、“互保闾里”的组织,也就是企图用和平的方式消弭义和团反帝运动,这当然是清廷的一厢情愿,是不能得逞的。但是,把这些上谕解释成“利用”义和团对抗外国的“玩火”政策,未免太离谱了,如果不许进行反教会斗争,只许“自卫身家”的政策还算是“玩火”,那么,清廷应当实行什么样的政策才不算“玩火”呢?难道应当完全遵照列强的旨意,对民间各种拳会(包括尚未进行反帝活动的拳会)进行“全面镇压和取缔”才不算“玩火”吗?这些学者把清政府主张对义和团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解释为企图“利用”义和团来对抗外国,试问,既然这些上谕都一再强调禁止义和团“滋事”、“肇衅”(清政府把一切反帝斗争都斥为“滋事”、“肇衅”)而只许其“自卫身家”,又怎能“利用”义和团来对抗外国呢?其实,“区别对待”是反动统治者在对付群众性斗争时常用的做法。例如蒋介石在西安事变前对民众抗日斗争进行镇压,但对有爱国倾向的民众团体并未一律取缔,难道这也能解释为蒋介石想“利用”这些团体来对抗日本吗?能说蒋介石在“肆意玩火”吗?至于“招抚”,这个词的本意乃是“招安”、“招降”,在这个意义上,说清政府想“招抚”义和团是可以的,但一些学者把“招抚”与“利用”、“支持”混为一谈,并在这个意义上说清廷对义和团实行“招抚”政策,这就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了。
判断清廷在1900年1—4月间实行的政策是否“肆意玩火”,不仅应对这段时间的上谕进行准确的而非歪曲的分析,更重要的是应该具体考察这段时间清政府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这时,义和团的活动地区主要是直东两省。在山东,袁世凯自从1899年12月接任山东巡抚后,采用了多种手段查禁义和团。在八国联军战争爆发前,山东义和团的斗争基本上被遏制了,这是史学界基本上一致公认的。那些认为清廷“肆意玩火”的学者们似乎也从未有人指责袁世凯在山东“玩火”。他们的指责主要是针对直隶。那么,让我们具体考察一下,直隶总督裕禄执行的是不是“玩火”政策呢?只要查阅一下《直东剿匪电存》(此书录有裕禄为镇压义和团调兵遣将以及与有关方面联系的大量电文,其可靠性远非一些学者喜欢引用的某些文人的著述可比。)就可看到,裕禄自1898年9 月任直隶总督之后,对义和团的斗争一贯实行坚决镇压的政策。至1899年底,已调动十余营兵力用于镇压义和团。进入1900年以后,裕禄并未像某些学者所说的那样改变政策,而是继续增派军队,加强镇压。在直隶,即使是“未曾滋事”的义和团组织,也要受到严厉查禁。(注:1900年1月14日廷杰等致裕禄电提到, 新城县“东马营等村有演习义和拳彊童百余人,未曾滋事,现已设法禁绝、驱逐。”(见《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二辑,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74页。)1—4月,吴桥、宁晋、清河、新城、定兴、景州、任邱、永清、清苑、保定、蠡县等地发生义和团反教会斗争,裕禄均立即派兵前往镇压。仅任邱一地,就派去马步队将近三营。他还曾致电袁世凯,建议“两省合力捕缉”(注:《直东剿匪电存》,见《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二辑,第71—97页。)。裕禄的这种政策,难道可以解释为是想利用义和团反对外国,是在“肆意玩火”吗?
一些学者说,“5月以后, 慈禧……对义和团的支持由暗中转为公开。”这也是与事实不符的。1900年5月1日(四月初三),御史郑炳麟上奏,认为直东两省对义和团实行“严禁”、“弹压”,均未奏效。他建议改变策略,把义和团编为官办的乡团,“备极牢笼之术,隐寓箝制之方”,使义和团改变性质,“有团之名,无匪之目,将见旁门左道,不逐自逃,演棍习拳,不禁自化。”(注:《义和团档案史料》,第84—85页。)清廷将此奏转发裕禄、袁世凯,令其研究是否可行。郑之奏折是想用收编的办法把义和团变为由政府控制的乡团,以平息义和团反帝斗争。这决不是对义和团斗争的“支持”。而且,裕禄、袁世凯复奏均认为不可行。裕禄认为,义和团“信从者概系乡间愚蠢之人”,“其教习者又皆匪类”,无法将其改编为“奉公守法”的乡团。袁世凯也认为,义和团“与盗匪无异”,“不独与团相攻”,“并与官为敌”,不可能将其改编为乡团。此议遂作罢。(注:《义和团档案史料》,第90—95页。)不仅裕禄、袁世凯坚持对义和团实行查禁,清中央政府也是如此。5月9日上谕说:“近闻畿辅一带,义和团拳会尚未解散,渐及京师……著步军统领衙门严密稽查,设法除禁,毋任聚众滋事,致启衅端。”5月29日上谕说, “迩来近畿一带乡民练习拳勇……迭经谕令京外各衙门严行禁止……著派出之统兵大员及地方文武,迅即严拿首要,解散胁从。倘敢列仗抗拒,应即相机剿办”。(注:《义和团档案史料》第87、106页。)这明明是要对义和团的斗争严厉镇压, 以避免与外国发生“衅端”,而决不是对义和团“公开支持”、“肆意玩火”。从直隶省的实际情况看,对义和团的武力镇压不仅没有停止或放松,而且规模更加扩大。义和团为了抵御清军的镇压,也进一步扩大聚集的规模。 5月22日,义和团三千人在涞水县石亭镇伏击前来镇压的清军,击毙副将杨福同,引起巨大震动。裕禄出动了省内几乎全部可以调动的驻防军,仍感兵力严重不足。5月下旬,又商得聂士成同意, 将聂所辖邢长春部马队两营、杨慕时部步队三营调到保定、涞水等地加强镇压。荣禄也调动武卫中军马步队九营到丰台、马家堡一带“堵御、弹压”,热河都统也应裕禄要求,派兵一营赴保定。(注:《直东剿匪电存》,见《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二辑,第112—124页。)一些学者对这些事实似乎都视而不见。他们所看到的竟是清政府对义和团的“公开支持”。
一些学者说5 月以后慈禧公开支持义和团是接受了赵舒翘等“抚而用之”的主张,这也是很奇怪的。赵舒翘这份奏折是5月30日才呈上的,慈禧怎么会提前就“接受了”奏折的主张呢?其实,赵舒翘奏折呈上后,慈禧也并未接受他的主张。6月3日上谕仍强调:“现在畿辅一带拳匪蔓延甚广,亟应妥速解散,以靖地方。”6月6日上谕也指斥义和团“藉端滋扰,拆毁铁路,焚烧教堂……直与国家为难”。6月5日、6日, 慈禧派赵舒翘、刚毅到京城以南“宣谕”,也并不是去支持义和团。6月6日上谕宣称“该民团等应即遵奉,一齐解散,各安生业……如仍不悛改,即著大学士荣禄,分饬董福祥、宋庆、马玉崐等,各率所部,实力剿捕。”(注:《义和团档案史料》,第116—119、137—140、132—133、140—141、145、142—144页。)刚毅的《晓谕拳民手稿》, 其内容也是:“教民不应擅杀”、官兵“万不可抗”等等,要求义和团“赶紧撤队,各散归农”。《手稿》中确实也流露出想利用义和团民抵抗外来入侵的意思,其中说到:“汝等既为忠臣义士,应俟有事之时,聚齐造册投营,以告奋勇”。但《手稿》又强调,“洋人为中国之害,孰不知其难容,然非今日所办之事”,“今须听我良言,赶紧各散归农”。也就是说,洋人固然应该反抗,但现在还不能付诸行动。他还向慈禧谎称,经他“晓谕”后,“该拳民等立时悔悟,即日撤厂。”(注:《义和团档案史料》,第116—119、137—140、132—133、140—141、145、142—144页。)这些情况说明, 慈禧交给刚毅的任务是和平地解散义和团,而不是支持义和团去反抗外国,至于刚毅利用权势阻止杨慕时镇压义和团,也是以杨的行动干扰了他的“晓谕解散”工作为借口,而并不敢公然表示支持义和团。这也说明清政府并没有作出“支持”义和团的决策。杨慕时曾对刚毅的指示作出抵制,坚持进行镇压,这也说明“支持”义和团并非清中央政府的正式政策,否则杨慕时是没有这个胆量的。由于刚毅的“晓谕解散”活动未能收到平息义和团斗争的效果,清廷在6月13 日上谕中又宣称:“近来畿辅一带拳匪滋事,扰及京城地面,迭经明降谕旨晓谕解散,并饬令京营及近畿各军分投妥为弹压。乃近日焚杀之案仍复层见叠出……此等匪徒,亟应严加剿办,不容再事姑息。著宋庆督饬马玉崐刻日带队驰赴近京一带,沿途实力剿捕。”6月15 日上谕又强调:“拳匪滋扰禁城……各处焚烧如旧……若再不严行惩办,为祸不堪设想”,下令“勒限将首要各犯迅即严拿……城内外设立坛棚,应尽行拆去。”(注:《义和团档案史料》,第116—119、137—140、132—133、140—141、145、142—144页。)总之,直到6月15日,清中央实行的仍是镇压和解散义和团的政策,所谓“公开支持义和团”、“肆意玩火”云云,是完全与事实相悖的。
到6月16日,清廷的政策倒是发生了重大转折。这天, 慈禧召开了一次御前会议,会后发布的上谕宣布,对“本应严行剿办”的义和团“姑开一面之网”,并令“刚毅、董福祥,一面亲自开导,勒令解散;其有年力精壮者,即行招募成军,严加约束。”(注:《义和团档案史料》,第116—119、137—140、132—133、140—141、145、142—144页。 )促使清廷作出这一决定的,是西摩尔军对清廷构成的严重威胁。6 月13日,清廷曾令裕禄对西摩尔军“实力禁阻”,裕禄坚持避战求和,拒绝执行。西摩尔军继续开进。裕禄在6月15日奏中还谈到, “各国除已去之兵外,尚有续去之兵”(注:《义和团档案史料》,第116— 119 、137—140、132—133、140—141、145、142—144页。 )。这使清廷大为震惊,不能不另筹阻挡洋兵之策。6月16日, 清廷派武卫中军保护使馆,使各国失去派兵进京的借口。又决定“派许景澄、那桐前往马家堡以南,阻止洋兵入城。如不听命,则立调董军拦阻,再不服阻,则决战。”(注:袁昶:《乱中日记残稿》,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38页。)清廷当然知道, 洋兵“服阻”的可能性极小,战争已迫在眉睫。在此以前,清廷一直实行以退让求苟安的政策,未作战争准备,津京地区兵力严重不足。6月 16、17两日虽连发谕旨,令各省各派数营军队“星夜驰赴京师”(注:《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四),第22—23页,《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147页。),但已是远水难救近火。情急之下, 不得不考虑借助义和团的力量。6月16日上谕虽仍说要解散义和团, 但这已只是官样文章,其要旨是要将义和团的精壮成员编入董福祥的军队,以解兵力不足之困。这时,慈禧对这一措施仍心存疑虑,故又在上谕中强调:“究竟该拳民临敌接仗,有无把握,世铎等须细加查验,谋定后动,万不可孟浪从事。”(注:《义和团档案史料》,第146页。 )6月16 日上谕确有利用义和团反抗外国之意,但这只是在洋兵进逼、战争迫近的形势下被迫采取的应急措施,而不是什么主动“玩火”。这个上谕与列强发动战争也并无联系。6 月16日八国联军指挥官发出强索大沽炮台的最后通牒时,根本不可能知道这份上谕。
以慈禧为首的清政府是腐朽反动的,是应当受谴责的。但是,硬要把一个对外软弱妥协、怯战求和的清政府描绘为“肆意玩火”的好战政府,硬要被迫应战的清政府与发动战争的列强分担挑起战争的罪责,则是没有道理的。
三、袁昶等主和派值得赞扬吗?
中国在八国联军战争中的失败,被主和者当作自我褒扬的资本,他们纷纷著书撰文,对主和派及其主张大加赞扬,对慈禧和载漪等顽固势力则将其当作“主战派”的首脑加以批判。这些著述中,影响最大的是李希圣的《庚子国变记》和恽毓鼎的《崇陵传信录》。在很长时期内,上述两书被不少研究者当作重要的“信史”,不少人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两书的观点。50至70年代,史学界流行的观点发生变化,对主和派普遍加以贬斥,对慈禧等也视为妥协投降势力加以谴责。近年来,赞扬主和、贬斥主战的观点又重新流行。一些学者把受到人们普遍唾弃的慈禧、载漪等人当作“主战派”的首脑来批判,对主和派袁昶、许景澄等则大加赞扬。一些学者赞赏蒋廷黹《中国近代史》中的观点,即:落后的中国与先进的列强作战必遭失败,“战败以后而求和,吃亏之大远过于不战而和。”(注:蒋廷黻:《中国近代史》,第74页。)他们还以列宁主张签订《布列斯特和约》为例来论证,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下,“和”是惟一正确的选择。
在讨论近代中国对外战争中“主战”与“主和”的是非时,首先应当明确,“主战”对于列强和中国具有根本不同的内涵。对列强来说,“主战”就是主动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对中国来说,“主战”则是被迫进行抵抗。中国从来没有主动对列强发动过任何战争。历次对外战争中中国都是在列强入侵中国之后才被迫应战,进行抵抗。中国的“主战派”确切地说应该称为“抵抗派”。鸦片战争中的林则徐、邓廷桢,中法战争中的张之洞、冯子材,甲午战争中的刘坤一、张之洞等“主战派”代表人物从未提出过主动发动对外战争的主张,更从未采取过任何主动挑起对外战争的行动。只是由于他们主张对外来侵略进行抵抗,并主张把抵抗坚持到底,人们才把他们与主张妥协求和的势力区别开来,把他们称为“主战派”。八国联军战争时期,慈禧、载漪之流配不配被称为“抵抗派”或“主战派”呢?根本不配。慈禧在战前的基本政策是以退让求苟安。在战争初期虽曾一度下令抵抗,但态度很不坚决,经过短时间的“一面抵抗,一面乞和”之后,就转为“放弃抵抗,一意乞和”。载漪等顽固势力在主张抵抗的短时间并无任何实际作为。北京陷落后,他们或逃跑,或自尽,或藏匿,更无任何坚持抵抗的表现。他们都不配称为抵抗派。把他们封为“主战派”首脑实属牵强附会。事实上,在这场战争中,清朝统治集团中从未出现过够资格称为“抵抗派”的势力。这个事实本身就表明了清朝统治已经腐朽到何等程度,当然,在军政官员中,坚持抵抗、宁死不屈的人也是有的,如李秉衡、聂士成等。但这样的人为数很少,势单力薄,不足以构成统治集团中的一派势力。那么,当时在中国有没有抵抗派呢?当然有。但它并不存在于统治集团中,而只存在于民众之中。真正的抵抗派是坚持反侵略斗争的广大爱国军民,而慈禧之流绝不是他们的首脑或代表。
一些学者把慈禧封为“主战派”的首脑,进而把这场由广大爱国军民进行的反侵略战争说成是慈禧等封建顽固势力为了自己的私利挑起的“祸国”的战争,把广大爱国军民反侵略的正义行动说成是无知群众被封建顽固势力欺骗利用而进行的排外暴行,并以此来衬托主和派的“清醒”、“明智”、有“责任感和爱国心”。有的学者还怕引起误解,一再声明自己只是主张清政府应坚持‘和”的方针,而不是主张投降。
但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清政府怎样才能求得“和”的局面呢?是放弃抵抗,听任洋兵自由进入,让他们在中国领土上放手镇压一切反帝活动吗?这倒是可以避免清政府与列强间的战争。但是这样做就等于拱手让出半独立地位,使中国沦为列强直接统治的、列强共管的殖民地。这种“开门揖盗”的行为不是投降又是什么呢?当时,连袁昶、许景澄等主和派也并不赞成这样的“和”。他们也认为必须尽力避免“外兵干预,代行剿办”的局面。
那么,怎样才能避免“外兵干预,代行剿办”的局面呢?袁昶认为,惟一办法是“自行剿办”。他认为,只要清政府认真剿办,义和团不难剿灭,洋兵入侵的问题也就可以自然化解。他举山东为例说,由于袁世凯对山东义和团“实力禁止”,已使“东省晏然”。他认为,只须从武卫中军挑选“劲兵”十余队,“每队二三百人”,即可将京城内义和团全部清除,使列强失去增兵入京的借口。(注:《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四),第161页。 此处所引奏稿即“许袁会奏三疏”之第一疏。对于“三疏”的真伪,多数论者认为“三疏”皆真。戴玄之细考之后认为“第一疏确系真品”,二、三疏则系伪造。(见戴玄之《义和团研究》附录一。)孔祥吉再考之后,认为“第一疏仍有许多可疑之处”。此疏真伪尚待进一步考证。由于一些学者同意此疏的观点,姑且引用此疏进行讨论,其意不在反驳袁昶,而在反驳同意此疏观点的学者。)有些学者认为,袁昶的主张是可行的,这些学者似乎忽略了以下几个问题:(1)用加强镇压反帝群众来避免“外兵干预”, 实际上是自告奋勇充当列强的忠实代理人和维护列强在华统治的鹰犬(《辛丑条约》后被人们斥为“洋人的朝廷”的清政府就是如此。),这难道能算是有“责任感和爱国心”吗?(2)袁昶以山东为例论证义和团不难剿灭, 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简单。袁世凯曾多次谈到,义和团斗争产生的主要根源是教民倚仗外国势力欺压平民,查禁义和团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袁世凯虽然使用各种手段(特别是加强对士绅的约束)使山东义和团受到遏制, 但义和团斗争仍有发生, 当时,列强对山东的情况并不满意。1900年3月22日,美国公使康哲曾赴总署指控, 说山东义和团活动情况“与前数月无异,可见中国并未弹压拿办……请贵署速即电行东抚,认真弹压拿办。否则我当电请本国自行设法办理。”(注:《筹笔偶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88页。)列强藐视民众, 迷信武力。它们认为只要民众反帝斗争没有彻底平息,就证明清官方没有认真镇压,列强就有必要出兵“代行剿办”。袁世凯未能让列强满意,裕禄更是如此,难道袁昶等就有办法平息一切反帝斗争,使列强满意而放弃“代行剿办”吗?(3)事实上,主和派未能阻止列强出兵, 洋兵已大举侵入中国,在这种情况下,主和派继续坚持“主和”,反对抵抗,这不是“开门揖盗”的投降行径又是什么呢?一些学者说他们只是赞成“主和”,并不赞成投降,请问,他们能提出什么既能“和”又不降的妙策呢?
有的学者提出,列宁也曾被迫接受屈辱的《布列斯特和约》,可见在敌我力量悬殊的形势下,屈辱求和是惟一正确的选择。这些学者似乎忽视了当时列宁所处的历史条件和袁昶等所处历史条件的根本区别。列宁所处的历史条件是:俄国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在国内外敌人夹击下处于即将被推翻的险境。列宁决定对德国退让是为了以局部的牺牲来保住革命的主要成果——苏维埃政权,并集中力量“首先战胜本国的资产阶级”。在一条战线上退却是为了保住主要阵地,并在另一条战线上转入进攻。退是为了进,为了巩固和发展革命。而袁昶等主张对列强退让却是准备充当列强的鹰犬去镇压不愿受外国奴役的中国人民。把这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退让相提并论,绝不是历史的辩证法,而是对历史的嘲弄。
[收稿日期]200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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