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利率自由化的原因、影响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利率论文,启示论文,原因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30·313
文献标识码:A
一、日本利率自由化的进程及原因
二战后,日本政府于1947年12月制定了《临时利率调整法》,将金融机构利率的确定、调整及废止等权力赋予了大藏大臣及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此后直至70年代中期,日本实行了极为严格的利率管制,并表现出管制范围广泛、实行“人为低利率政策”、辅之非价格管制等特点。
70年代末期,日本政府开始推行利率自由化。1978年6月日本银行制定了市场利率弹性化方针,同年11月大藏省以公募招标方式发行中期国债,日本银行也以招标方式在二级市场进行国债公开买卖;1979年短期拆借利率和票据买卖价格实现了自由化;同年5月以自由利率发行的“可转让定期存单”推出,此后存款利率自由化的范围不断扩大:1980年对非居民日元存款和居民外币存款取消限制,1986年和1993年先后实行小额存款利率和定期存款利率自由化,1994年实行流动性存款利率自由化,至此存款利率全面自由化;贷款利率自由化虽然较存款利率自由化起步晚,但由于规定的贷款利率限额较为宽松,实则早就形同虚设。如1982年,日本银行规定的短期贷款利率上限为15%,但各银行的实际贷款利率未超过8%。
日本利率从严格管制走向自由化的主要原因如下:
1.日本经济低速增长时期利率管制暴露出来的缺陷对利率自由化提出了客观要求
日本利率管制下的“人为低利率政策”虽然对战后日本经济快速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严重缺陷,这种缺陷在日本经济进入低速增长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
(1)金融交易有失公平与效率。利率管制和人为低利率的实质是收入的重新分配,存款的低利率限制和居民投资于其它金融资产的有限性,使居民一部分收入向银行转移,致使一些经营不善的银行也因此得以生存;贷款的低利率限制又使企业间接获得了居民转移的收入,其中最大的受益者是大企业,中小企业则因银行“补偿性存款”(即银行要求企业将贷款中一定比例按较低的管制利率存入银行)的要求而提高了实际借款成本。
(2)“超贷超借”现象严重。利率管制时期,由于商业银行可从央行获得低于货币市场利率的存款,因此几乎所有的银行都处于超贷状况,自由准备金为负数。与银行超贷相对应的是企业超借,战前日本企业营运资金中60%属自有资金,外源资金中银行贷款约占50%。到70年代初期,企业自有资金比重只占25%左右,70%左右的外源资金中银行贷款超过70%。这给银企经营安全埋下了隐患,而且银企经营安全相关性很高,一旦企业出现还贷困难,银行支付便会不畅。
(3)抑制了证券市场的发展。利率管制和与之相配套的非价格管制促成了战后日本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的融资格局,到1974年,间接融资比重占到了88.7%。证券市场不仅发展缓慢,而且融资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企业和居民很难进入。这使证券市场有效配制资源的作用难以发挥。
2.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为利率自由化创造了条件
70年代中期日本经济进入低速增长后,资金供求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
(1)资金由供不应求变为供大于求。由于持续的经济增长和企业投资率的下降,企业资金长期短缺状况得到了改变,自有资金比重快速上升,1975年大企业自有资金比率超过了60%,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大为降低。一些企业甚至有多余资金投资于金融资产,尤其是投资于诸如债券、投资基金、外汇存款等自由利率资产。同时资本输出也以每年超过26%的速度递增。此时继续对利率进行限制已没有实际意义。
(2)政府部门取代企业成为最大资金需求者。据统计,1965-1974年,企业、政府和居民从市场筹措资金的年平均比例分别为59.4%、21.4%、19.2%。1975-1979年这一比例变为33.1%、46.4%、20.5%。政府筹措资金的主要方式是发行债券,而对债券发行和流通的价格管制比银行存贷款利率管制难度要大得多。
(3)资金流动自由化。7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政府逐步放松了对资本流动的限制,至1980年颁布新的《外汇及外贸管理法》,国内外资金基本来去自由。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既可以自由利率从国际市场筹措资金,又可将剩余资金投放到国际金融市场生息。国外居民也可在日本进行日元或外币存款。这使国内外市场利率密切联系,继续实行利率管制变得十分困难。
3.国债发行量的快速增加成为利率自由化的引擎
日本经济进入低速增长后,财政赤字和国债发行额迅速增加,到1978年分别高达133900亿日元和106740亿日元。
如此庞大的国债发行额,使主要购买者——银行的负担越来越重,1976-1978年城市银行存款增加的40%以上用于购买国债,1979年购买国债额超过了当年存款增加额。而且1975年后日本银行国债回购率下降,使银行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各银行对战后实行的国债发行价格管制和强行分配方式表现出极大不满,迫使日本政府实行所谓的“国债流动化”和“利率弹性化”政策,1978年首次以公募拍卖方式发行国债,拉开了利率自由化序幕,带动了其它利率的自由化。
4.金融创新推动了利率自由化
日本利率自由化过程伴随着一系列的金融创新。1979年利率由资金供求自由浮动的“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出现,改变了传统定期存款的面貌,使利率限制的核心部分——存款利率限制打开了缺口。此后不断有绕过利率限制的新的金融工具出现,如:日期指定定期存款、市场利率连动型存单、中期国债基金、新型贷款信托、新型附息金融债等等。这些金融工具既有相对灵活的较高利率又有较大的流动性,因此大受欢迎。可以说每一新的金融工具的出现,都促进了利率自由化向前迈进。
二、利率自由化对日本经济的影响
1.证券市场得到迅速发展,企业融资方式出现多样化
国债发行利率限制和债券市场非价格限制取消后,对证券市场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1)企业和居民对利率的敏感性提高,纷纷将资金从受利率严格限制的银行存款转向国债流通市场,使国债发行市场迅速扩大,流通市场也日益活跃。(2)企业筹融资方式多样化,一方面企业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的比率迅速上升,1970-1974年,企业从证券市场筹资比重只占全部外源资金的18.4%,1980-1984年则达到36.6%;另一方面,企业闲置资金中银行存款比率下降,更多地投资于有价证券。这又极大地促进了公司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发展。1985年公司债券余额达140651亿日元,比1975年增加了116%,1987年东京股票市场交易额跃居世界第一位。(3)银行为了追求高收益,持有的有价证券比例不断上升,使银行与证券分业经营的限制受到较大冲击。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对银行的依赖性,提高了资金的配置效率。
2.发挥了利率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
战后长期的低利率政策,使日本经济高速增长同时通货膨胀也加速发展,70年代中期,通货膨胀率超过了20%。但缺乏弹性的利率管制,使此时利率仍处于较低的水平,1978年末日本银行再贴现率只有3.5%,远低于同期美国9.5%和英国12.5%的水平。利率管制放松后,利率弹性增大,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明显增强。1979和1980年日本银行五度提高再贴现率,从3.5%提高到9%,对抑制通货膨胀起了积极作用。9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持续萧条,为刺激经济增长,政府多次调低利率,到1995年底,再贴现率降到了0.5%的超低水平,并维持至今,1999年2月同业拆借利率更是降到了0.15%的水平,即所谓的“零利率政策”。虽然对“零利率政策”的效果目前颇有微词,但理论界较为一致的看法是:如不采取降低利率的扩张性货币政策,日本经济会比目前更糟。
3.促进了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
日本利率自由化是金融自由化的先导,70年代末开始的利率自由化对80年代中期金融全面自由化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首先,利率自由化使经济主体追逐低成本高收益资产的可能性和欲望增大,银行愿意更多地握有较高收益的有价证券,企业更乐于从证券市场筹集低成本资金,居民更多地投资于自由利率金融产品,等等。这不断冲击着市场准入和分业经营等限制,促进了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其次,利率由资金供求状况决定,使国内外利率有了可比性,资本国际流动的动力增强,促使日本对外投资迅速扩大,国内外金融机构相互扩张增强。到80年代中期,日本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债权国,促进了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有效配置。
4.银行经营风险增大,倒闭事件增加
利率自由化使银行间竞争加剧,由于大银行资金实力雄厚、业务范围广泛,在竞争中处于明显优势,他们竞相抬高存款利率,降低贷款利率,有时甚至出现“存贷款利率倒挂”现象,使小银行难以招架,或被大银行吞并或破产倒闭。利率和金融市场自由化使银行投资渠道和投资领域扩大,银行为追逐高利润率,冒险性和投机性增强,纷纷将资金投向高风险资产,且自有资本占总资产比率不断下降。90年代初进入世界前十大银行的几家日本银行资本充足率均不足4%。尤其是“泡沫经济”时期,银行大量资金流向股市和房地产谋取暴利。“泡沫经济”破灭后,股市房地产价格暴跌,银行贷款难以收回,形成了巨额呆帐。这是9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银行倒闭事件不断的一个重要原因。
5.经济波动加剧,货币政策效果降低
利率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使出入日本的套利、套汇等投机资金大大增加,引起利率和汇率的大幅振荡,并使货币政策的效果大为降低。如当日本政府采取扩张性货币政策时,国内利率会降低,引起资金外流套利,结果使扩张性货币政策增加资金供应、刺激经济增长的作用大打折扣。
三、日本利率自由化对我国的启示
1.利率制度安排应审时度势,灵活调整,以有效促进经济发展
战后日本在百废待兴、资金严重短缺的情况下,采取了利率管制的人为低利率政策,有效促进了出口投资主导型产业结构的形成和经济的高速增长。70年代中期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后,日本改为实施利率自由化政策,也有效推动了市场结构的调整和经济金融的自由化、国际化,促进经济在更广泛的范围发展。我国在利率制度安排上,也应坚持效益最大化原则。如果说在经济体制改革初期,实行利率管制更有利于我国经济金融稳定发展的话,那么在改革开放逐步深化、经济金融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今天,实现利率自由化就显得十分必要而迫切。目前我国与日本利率自由化前夕的情况较为相似,如:银行由超贷变为超借,存在巨大“借差”;直接融资体系得到了较大发展,经济主体筹融资方式多样化;国债发行量不断增加,等等。加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建立与完善,均为利率自由化创造了有利条件。更为重要的是我国金融业正面临着加入WTO后的严峻挑战,利率自由化作为迎接这种挑战的重要措施已刻不容缓。
2.利率自由化应循序渐进,分步实施,以降低金融风险
利率自由化意味着资金价格由资金供求状况自发决定,借贷双方自由竞争。这会在促进资金供求平衡和资源有效配置同时,造成资金价格的不确定性,从而增大金融活动的风险。因此利率自由化不应一步到位,而应循序渐进。日本利率自由化从70年代末开始,直到90年代初期才全面实现。我国利率自由化更应谨慎稳妥,分步实施。目前我国已实现了同业拆借利率和部分国债利率的自由化,今后应遵循这样的轨迹;先扩大银行存贷款利率的浮动比率,再实行自由化;先外币存款后本币存款利率自由化;先直接融资后间接融资利率自由化;先长期利率后短期利率自由化,等等。以降低利率自由化可能造成的金融风险。
3.鼓励金融创新,以推动利率自由化
以自由利率为特征的金融工具创新会对利率限制和旧的利率体系产生重大冲击,而且政府允许自由利率的创新金融工具产生的成本,比放松对原有金融工具的利率管制的成本要小得多。如前所述,日本70年代末开始的金融工具创新,绕过了利率限制,推动了日本利率自由化(实际上美国也是如此)。目前我国也应积极创造条件,鼓励金融创新,如: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化改革步伐,增强银行进行金融创新的动力;规范与完善金融监管法规,明确金融创新与违规经营的界限;允许充满生命力的创新金融工具与金融业务绕过利率限制,等等。以为我国利率自由化培育催化剂。
收稿日期:200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