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来的人口红利——蔡昉研究员在荷兰鹿特丹大学的讲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鹿特丹论文,荷兰论文,讲演论文,红利论文,研究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保持中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源泉,从而创造对劳动力的强劲需求,才能做到充分利用当前的劳动力资源,延长第一次人口红利,进而为迎接第二次人口红利创造条件。
中国地域广阔,地区间在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上存在巨大差异,通过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充分利用现有劳动力,可以延长第一次人口红利。同时,人口结构变化还创造了一些新的有利于扩大和深化教育的条件,这可以被看做是从人力资本方面创造经济增长新源泉的第二次人口红利。
一、第二次人口红利与经济的持续增长
在人口结构趋于老龄化的情况下,个人和家庭的未雨绸缪可以产生新的储蓄动机,形成新的储蓄来源,其在国内、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还可以获得收益。这被一些学者称为“第二次人口红利”。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人口转变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有了一个明显的突破。此前,这个领域的研究长期集中在观察人口规模或人口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绩效之间的关系,得出的结论并不确定。然而,当研究重心转移到观察人口年龄结构与经济增长绩效关系上来之后,人们发现,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增长,比重不断提高这样一种生产性人口结构,可以通过保证劳动力充足供给和储蓄率提高,为经济增长提供额外源泉,或可称之为“人口红利”。在解释20世纪60年代后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创造的“东亚奇迹”,以及西方经济史上新大陆经济超过旧大陆经济增长的部分时,一些经济学家发现,人口年龄结构的改善从而人口抚养比的下降,做出了很大贡献,可以解释超出稳态增长率部分的25%至100%不等。
与此同时,关于人口红利在一国和地区的存在,也回应了主流经济学家对“东亚奇迹”的置疑。新古典增长理论把劳动力短缺从而资本报酬递减作为其前提假设。因此,如果没有观察到全要素生产率这个指标的改进,任何经济增长表现都被判断为是不可持续的。例如,艾尔文·扬和保罗·克鲁格曼就曾在亚洲四小龙高速增长时期,依据这些经济体全要素生产率的表现,质疑所谓的“东亚奇迹”,并断定其增长的不可持续。然而,在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经济发展中,在剩余劳动力被全部吸纳前,由于存在人口红利,资本报酬递减现象可以不发生。也就是说,在其他体制环境得到保障的条件下,主要依靠资本和劳动投入的增长这种增长方式,在二元经济式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可持续性。这种异于新古典增长理论圭臬的增长类型的有效性,在东亚的高速经济发展中得到印证。可见,人口红利的观察与解释,在经济增长理论中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改革开放时期实现的高速经济增长,同样有其人口因素的作用,即由于在改革期间,人口政策、经济增长和社会变迁共同推动了人口转变过程,人口结构呈现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多、增速快和比重大的特点,形成有利的人口结构从而潜在的人口红利。这种潜在的人口红利,在改革开放创造了日益符合市场经济制度环境的前提下,通过二元经济式的发展过程,参与经济全球化而,得以实现。研究表明,中国总抚养比每降低1个百分点,导致经济增长速度提高0.115个百分点。1982—2000年期间,总抚养比下降推动人均GDP增长速度上升2.3个百分点,大约对同期人均GDP增长贡献了1/4左右。
既然人口红利的源泉是人口转变特定阶段产生的年龄结构优势,随着人口转变阶段的变化,这个人口年龄结构自然会发生变化,即从劳动年龄人口占优势的人口结构,转变为老年型的人口结构。事实上,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从20世纪60年代的高速增长,进入到90年代的相对缓慢增长,并预计在2015年前后停止增长。与此同时,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部人口比重在2000年已经接近7%,并预计在2015年达到9.6%。相应地,人口抚养比届时抵达由下降到上升的转折点。
如果遵循以往关于人口红利的定义(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增长、比重不断提高从而保证劳动力充分供给和高储蓄率),以及相应的估算人口红利的代理变量(人口抚养比),则上述转折点的接近和抵达意味着人口红利的减弱乃至消失。但是,也有文献指出,在人口结构趋于老龄化的情况下,个人和家庭的未雨绸缪可以产生新的储蓄动机,形成新的储蓄来源,其在国内、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还可以获得收益。这被一些学者称为“第二次人口红利”。不过,如果仅仅从老龄化时期储蓄动机角度来观察,尚不能构成在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程度上,堪与第一次人口红利相提并论的第二次人口红利。
在理解人口老龄化原因时,人们通常着眼于观察人口转变从最初的少年儿童人口减少阶段,进入到相继而来的劳动年龄人口减少的阶段,从而老年人口占全部人口比重提高这样一个事实,但是,往往忽略由于寿命延长带来的人口预期寿命提高所起的作用。我们设想,即使人口年龄结构不发生在少儿年龄组、劳动年龄组和老年组之间的消长,如果老年人活得更长,按照老年人在全部人口中的比重这个指标来观察的老龄化程度也会提高。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中国预期寿命已经从1982年的67.8岁提高到2005年的73.0岁。在健康寿命延长的条件下,老年人不啻宝贵的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因此,第二次人口红利也只有从劳动力供给和人力资本积累的角度来观察,才具有显著意义。
需要强调的是,人口红利的获取是有条件的,特别是需要一系列制度条件。已有文献表明,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实现赶超发达国家的关键在于以比之后者更快的速度实现增长,从而形成一个趋同结果。而这个趋同被巴罗和萨拉伊马丁称为条件趋同,即只有满足一系列物质的和制度的条件,发展中国家诸种潜在因素才能成为现实的经济增长源泉,从而实现更快的经济增长。中国人口抚养比下降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但只有改革开放才创造了利用第一次人口红利的条件。而按照定义来看,第二次人口红利的条件要求更高,涉及到教育制度、就业制度、户籍制度和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
对于不同国家来说,第一次人口红利来得有早有晚,因而去得也有先有后,在许多早期发达国家甚至看不到明显的人口红利效应。因此,虽然中国享受了人口红利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实际上却并不存在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到来有特别的人口负债这个问题。只是在第一次人口红利与第二次人口红利的获得之间,需要避免出现人口红利的真空时期。如果通过在创造第二次人口红利条件的同时延长第一次人口红利,中国就可以避免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保持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
二、储蓄动机、储蓄源泉与社会保障制度
模拟研究表明,如果把现行的现收现付养老保障制度改变为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制度,就意味着到2020年,有相当一批退休人员可以不依靠或不完全依靠现收现付制度来养老,从而大幅度降低社会养老负担率。
从个人生命周期看,在进入劳动年龄前属于少年儿童依赖性人口,进入劳动年龄后,通过就业成为生产性人口,随着年龄提高退出劳动力市场后,通常便成为老年依赖性人口。与此相应,人们通过就业挣取劳动收入的时间主要集中在20岁至65岁间,即由于接受教育时间延长,真正就业的时间要比通常所说的劳动年龄延后4—5年。
另一方面,无论一个人是否具有劳动收入,他的消费却是终身发生的。这样,就形成了个人劳动收入和消费的生命周期特点,即终身保持相对稳定不变的消费,而劳动收入从接近20岁才开始有,随后迅速提高并于25—45岁间稳定在高水平上,以后则逐渐下降,到65岁左右便消失。
由于劳动收入与消费时期上的不完全对应,个人、家庭乃至社会都要储蓄,以时期上不均匀的收入去对终身相对不变的消费进行平滑。因此,按照第一次人口红利的定义,劳动年龄人口规模越大、占全部人口比重越高,则潜在储蓄能力越强,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则会产生高储蓄率。然而,当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率减缓乃至绝对数量下降,老龄化程度提高的阶段到来的时候,则会出现储蓄率下降情形。
不过,正如有的学者分析的那样,在老龄化条件下,储蓄动机以及为未来所进行储蓄的保值增值都仍然是可行的,而是否能够成为现实则取决于相应的制度条件,特别是养老保障制度的性质。也就是说,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障制度,由于使未来被供养人口无须依赖自己的养老金积累,因而为此而储蓄的动机不能激发出来。
自中国接受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双支柱模式后,两个账户长期混合管理,在存在大规模历史欠账的情况下,个人账户被作为统筹基金支出,形成空账运行。直到2001年,从辽宁省开始进行做实个人账户改革开始,才产生一定程度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额,即累积起来的每年收支余额。这一改革扩大到黑龙江和吉林,进而又有另外8个省市自治区试点。虽然试点省份有所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余额积累有所扩大,但由于缴费率逐渐降低以及大量省份尚未启动这一改革,总的积累水平十分有限,而且分布高度集中。
然而,现收现付制建立在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大、比重高,并且人口抚养比低的基础之上,如果上述条件变化,则要求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来支撑。
一般认为,由于预期寿命提高和生育率下降,供养人口与依赖人口的比例发生变化,现收现付制度不可避免地面临下列三种调整,或者三者间的某种组合,以求解决养老保险资金不足的问题:(1)提高税收或强制缴费水平;(2)降低养老金给付水平;(3)提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要求。
但是,如果及早进行个人账户积累,则可以大大缓解问题。我们的模拟研究表明,如果把现行的现收现付养老保障制度改变为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制度,就意味着到2020年,有相当一批退休人员可以不依靠或不完全依靠现收现付制度来养老,从而大幅度降低社会养老负担率。
三、预期寿命、退休年龄与劳动力供给
扩大劳动力总体规模和降低社会对老年人的供养负担,可能不是要在当前的临近退休年龄人口身上做文章,而是要使当前这一代年轻人逐渐被培养成拥有更充足人力资本的劳动者,使他们具备能力延长工作时间。
人口老龄化并非只是不同年龄组之间比例关系变化的反映,还是人口预期寿命提高的结果。把身体健康的因素与人力资本积累(包括教育、培训和干中学)因素结合起来考虑,有效工作年龄理应伴随预期寿命的提高而延长。做到这一点,就意味着可以通过把实际退休年龄向后延,从而扩大劳动年龄人口规模,降低每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的退休人数。值得指出的是,法定退休年龄与实际退休年龄是不一样的,实际退休年龄可能因劳动力市场状况而产生巨大偏离。据调查,2005年中国城镇劳动者的实际退休年龄仅为51岁,而不是法定的大多数男60岁、女55岁的退休年龄。
真正能够改变人口工作时间从而对老年人供养能力的,是实际退休年龄。把实际退休年龄从50岁延长到60岁,可以大幅度降低老年人口抚养比,即把每百名劳动年龄人口需要供养的老年人口,从2050年的109人降到58人。但是,如果单纯改变法定退休年龄而劳动力市场却无法充分吸纳这些人口,则意味着剥夺了他们在就业与退休之间的选择,使他们陷入严重的脆弱地位。很多发达国家把提高法定退休年龄作为应对老龄化及养老基金不足的手段。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情况截然不同,使得这个做法不应成为近期的选择。
首先,劳动力市场上常态的供求关系不同。劳动力短缺是大多数发达国家所处发展阶段的实情,而中国虽然正在超越劳动力无限供给的阶段,却还没有形成普遍的劳动力短缺常态。这意味着在西方国家,由于劳动力市场需要一个追加的劳动力供给,延长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更强的工作激励,而对中国来说,类似政策却意味着缩小劳动者的选择空间,甚至很可能导致部分年龄偏大的劳动者陷于脆弱境地:丧失工作却又一时拿不到退休金。
其次,劳动者的不同群体在退休后的预期寿命不同。预期寿命是反映人口健康状况的综合性指标,在总体水平上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在个体上与不同人口群体的收入、医疗乃至教育水平密切相关。因此,同样的退休年龄,不同群体退休后的余寿是不同的,从而导致能够享受养老金的时间长短各异。例如,即使在美国,1997年67岁年龄组人口在65岁上的余寿,在全部人口达到17.7年的同时,女性高达19.2年,而低收入组的男性仅为11.3年。中国预期寿命的差异应该更加显著。调查显示,从地区差距来看,2000年上海为79.0岁,而贵州仅为65.5岁。
第三,以人力资本为主要基准来衡量的劳动力总体特征不同。中国目前临近退休的劳动力群体是过渡和转轨的一代。由于历史原因,他们的人力资本禀赋使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不利竞争地位。例如,在美国的劳动年龄人口中,20岁的受教育年限是12.6年,而60岁反而更高,为13.7年。但目前在中国劳动年龄人口中,年龄越大受教育水平越低。例如,受教育年限从20岁的9年下降到60岁的6年,而与美国的差距则从20岁比美国低29%,扩大到60岁时比美国低56%。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延长退休年龄,高年龄组的劳动者会陷入不利竞争地位。
可见,扩大劳动力总体规模和降低社会对老年人的供养负担,可能不是要在当前的临近退休年龄人口身上做文章,而是需要创造条件,使当前这一代年轻人逐渐被培养成拥有更充足人力资本的劳动者,使他们具备能力延长工作时间。
保持中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源泉,从而创造对劳动力的强劲需求,才能做到充分利用当前的劳动力资源,延长第一次人口红利,进而为迎接第二次人口红利创造条件。在改革开放期间,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的适应中国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是非农产业就业岗位的最大创造者。随着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速度趋缓以及就业扩大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收,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特征正在消失,沿海地区则直接感受了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压力。由于中国地域广阔,地区间在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上存在巨大差异,世界经济历史上发生过的国家之间产业转移模式即所谓“雁阵模式”,完全可以成为国内产业转移的路径。这样,通过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更加充分地利用现有劳动力,可以延长第一次人口红利。
四、人力资本、劳动生产率与比较优势
在劳动密集型制造业逐渐实现地区间转移的情况下,中西部地区通过深化教育实现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巨大潜力,可以使中国制造业继续保持竞争优势,从而使人口红利得以延续。
人们所讨论的人口红利概念是指富有生产性的人口结构,对储蓄率和劳动力供给这两个经济增长条件产生的正面影响,但是,劳动力供给中实际上包含着人力资本因素。
如前所述,在人口老龄化过程中,仍然可以通过劳动力市场制度的安排,扩大劳动年龄人口规模,从而保持劳动力供给的充裕。此外,在深化教育的前提下,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并非会对人力资本积累产生负面影响。相反,人口结构变化还创造了一些新的有利于扩大和深化教育的条件,这可以被看作是从人力资本方面创造经济增长新源泉的第二次人口红利。
人口转变引起的年龄结构变化,表现为接受基础教育的人口(即年龄在5—14岁的少年儿童人口)的规模及其占总人口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与这一趋势相对应的则是劳动年龄人口相对滞后的变化轨迹,即后者呈现先上升随后稳定继而下降的预期变化。这两个年龄组人口的变化关系,会结合成一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在学年龄人口数量的下降趋势。
这个现象的经济含义则是,教育资源的制约会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有较明显的缓解,从而国家、家庭和社会可以把更多资源用于教育的扩大和深化。在5-14岁年龄组在学人口与15—59岁年龄组劳动人口之比(在学人口供养率)趋于降低的情形下,可以有条件把在学年龄提高到5—19岁年龄组,其与20—59岁年龄组劳动人口之比同时下降,从而不会遇到严重的资源制约。在目前义务教育普及率已经很高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如果在未来能够把实际退休年龄再加以提高,则资源约束会进一步减轻。
改革开放30年,中国教育水平大幅度提高,在义务教育基本普及的同时,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也有长足发展。但是,中国教育发展程度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而国内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教育发展差距也是巨大的。例如,发达国家的在学率一般在18岁以前都基本保持在100%,与此相比,中国在学率水平从12岁就开始陡然下降。
观察城乡间的教育水平差异,也可以看到几乎相同的变化轨迹。这一方面固然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制约因素,另一方面也是今后通过深化教育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巨大潜力。理论和经验都表明,教育水平的整体改善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主要源泉。一项计量分析表明,在制造业,职工受教育年限每提高1年,劳动生产率就会上升17%。如果企业职工全部由初中以下学历的职工构成改善为全部是高中学历职工,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将提高24%;如果进一步改善为全部是大专学历,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可以再提高66%。
许多关于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的判断,在观察问题的方法上失之偏颇。如果单纯从工资水平观察,似乎劳动力成本的提高就意味着比较优势的减弱。按照这种认识,在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实体经济产生影响之前,伴随劳动力短缺现象的出现,近年来工资水平普遍上涨较快,无疑削弱了中国制造业的竞争优势。
然而,一国或地区产品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并非完全取决于工资水平,还取决于劳动生产率水平。具体来说,应该从工资和劳动生产率结合的指标上来认识,即相对工资水平与相对劳动生产率水平之比——“单位劳动成本”。即使工资率已经开始提高,只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更快,该指标就仍然可以维持在较低水平,从而意味着产业比较优势和竞争力得以保持。而这种假设恰恰是2000-2007年中国制造业的实情,即工资上涨但劳动生产率提高更快,导致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单位劳动成本”年平均下降速度分别为8.7%、10.8%和7.6%。
在劳动密集型制造业逐渐实现地区间转移的情况下,中西部地区通过深化教育实现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巨大潜力,可以使中国制造业继续保持竞争优势,从而使人口红利得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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