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资源调整浅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才资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把人才作为一种资源进行系统研究,是人才学研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拓宽理论研究领域的重要成果。而人才资源调控则是一个较为新颖的理论课题,同时它又是我国目前人才资源管理实践中的一个难题。科学地分析人才资源调控的性质和特点,把握人才资源调控的主体和对象,明确人才资源调控的目的等,既是人才资源理论深入研究的必需,又是人才资源管理实践的必然要求。
一、人才资源调控的性质和特点
人才资源调控,一般有微观调控和宏观调控之分。微观调控,是人才资源的调控者对人才群体成员内部协作行为的指挥、协调和控制。它具有直接性、具体性等特点,表现为对某个特定人才系统的使用管理。人才资源的宏观调控,则是指人才资源的调控者,对社会人才资源总体的开发、使用和流动的系统协调和控制。它具有间接性和系统整体性等特性。同微观调控相比,它的调控范围要广,涉及的调控主体和调控对象层次多、结构复杂,其调控周期大,动用的调控手段更加多样化,因而难度也更大。而我们通常所说的人才资源调控,从根本上讲,是对人才资源的一种系统管理。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管理的性质归结为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生产力属性和调整人与社会的关系的生产关系属性,前者又称为自然属性,后者又称为社会属性。人才资源调控的性质,从根本上讲,也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这二重性。
人才资源调控具有合理配置生产力要素的自然属性。人才资源调控的根本对象是人才,人才是生产力要素中人的要素的先进部分和精华部分。人才资源调控,就是要把人才资源开发、流动、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在人具其才的基础上,把各级各类人才安排到恰当的岗位上去促进他们同其他生产力要素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生产力要素的突出作用。
人才资源调控具有协调社会关系的社会属性。人才资源调控中的人才和人才关系,都离不开特有的社会形态,人才资源调控也总是要从维护和完善某种社会生产关系的根本利益出发,通过调整、平衡社会各方面、各阶层、集团以及个人的利益关系,实现人才资源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在阶级社会中,超越阶级关系的人才资源调控是不存在的。在现阶段,我国人才资源调控,注重协调国家、地区、部门、集团以及人才个体之间的关系,确保人才资源的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人才资源调控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统一性。人才资源调控是在实现人才资源总需求与总供给的总体目标下进行的。各级各类调控主体,一方面具有明确的分工,注重从自身的具体情况出发,制定和实现具体目标,另一方面,他们必须服从或服务于国家在人才资源调控中的大局,在国家调控的总目标下,协调行动。为此,在人才资源调控中,往往需要运用法律法规和行政权威来贯彻国家意志,实现整体目标。
第二、系统性。人才资源调控涉及面广,相关因素多,既有对人才资源开发、使用、流动各环节的协调,又有国家、人才资源市场、各类经济实体等调控主体的参与,在调控方法上也是综合地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心理行为以及其他方法,它具有动态地协调相关因素,注重系统整体功能实现的系统性。
第三、宏观与微观并举但侧重于宏观。人才资源调控,从总体上讲,是以宏观为主,或者以宏观和中观为主,但又不能完全排斥微观。微观用人和开发如何,也直接影响到人才资源总体协调。国家、人才资源市场、各类经济实体等各级各类调控主体,在人才资源调控中各有侧重,但都必须体现国家总体需要。人才资源调控,在实践中也更多地体现在侧重于宏观和中观的国家调控和人才资源市场调控上。
第四、时效性。管理是行动的科学,人才资源调控活动,必然带来相应的社会效果。人才资源调控活动是否科学、正确,将通过长或短的时间从社会效果中反映出来,为此,加强人才资源调控决策的科学性和调控活动的正确性是十分必要的。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才资源需求与供给状况会产生变化,国家总体布局也会有所调整,加上其他外在因素的影响,人才资源调控也将动态地加以协调,把新时期的调控目标作为新的任务。
二、人才资源调控的主体和对象
人才资源调控的主体,是指在人才资源调控活动中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的社会组织和集团。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资源调控主体已经由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单一的政府部门主体发展为既有国家(政府部门)主体,又有人才资源市场主体,还有各类社会单位(经济实体、事业单位等)等的多种主体。为了充分发挥各调控主体在人才资源调控中的协调作用,必须明确它们各自的地位、作用,理顺它们的相互关系。
人才资源宏观调控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国家这一调控主体的特殊地位。国家(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各级政府)在宏观经济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国家作为人才资源宏观调控的主体,它必须着眼于全国范围内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对全国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流动作总体部署和协调,既通过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人才资源调控的法规、政策,又要对各类社会单位主体的人才资源活动实施必要的监控管理,从而在人才资源活动的诸如开发、配置、使用、流动诸环节施加有效的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人才资源的调控主要表现为决策、管理、服务等形式。国家对人才资源调控的决策就是国家根据全国人才资源调控的需要,确定大政方针,一般是通过刚性的法律法规和弹性的政策规范来完成。国家对人才资源调控管理是国家在人才资源调控中指挥、协调、控制等活动的总称。这种管理,既包括对各级政府、各部门在人才资源调控工作中的管理,又包括对人才资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管理,还包括对各类用人单位的监控。服务则是指国家在人才资源调控管理活动中,为各级政府部门、人才资源市场以及有关社会单位在人才资源调控活动中,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沟通信息、协调各类主体的相互关系,进行必要的引导、扶持、帮助等,现代政府的服务功能越来越成为衡量政府工作好坏的重要尺度。
人才资源调控的又一主体是人才市场。我国的人才市场起步较晚,发展很快,它是我国人才资源宏观管理深入发展的产物。人才市场承担着人才资源供求沟通,各方物质利益调整的社会职能,起着人才资源经济活动中介的作用,它是沟通和协调国家、各类社会单位及人才个体的桥梁和纽带。随着人才市场的进一步发育完善,更多的人才资源将通过实现动态优化配置,人才市场调控主体的地位也会越来越重要。
各类社会单位也是人才资源调控的主体。它主要是指社会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等。这类调控主体同前述两类调控主体不同,它主要表现为对人才资源的微观调控,即在各自范围内对人才资源的直接指挥、控制和调节。各社会单位在对本系统的人才资源进行调控时,往往着眼于自身目标,追求人才资源利用的低成本、高效益,同时自主地操作人才资源更新、激励、监控和协调。由于各类社会单位作为主体在人才资源调控中的特殊性,国家有必要对其人才资源调控作适当的监控,各类社会单位在从事人才资源调控中,也应当注意同国家人才资源宏观调控的基本方针保持一致,自觉接受监督,及时调整自己的偏差。
人才资源调控的对象,是指纳入人才资源调控范围,受人才资源调控主体指向的人才和人才关系。而那些尚未进入人才资源调控范围的人才和人才关系,则表现为人才资源调控的可能的或潜在的对象。人才资源宏观调控具有相对的意义,就一个国家而言,调控对象是全国的人才和人才关系的总和;就一个省、一个地区而言,调控对象则是该省、该地区人才和人才关系的总和。在此所述的调控对象,主要是指全国范围的人才和人才关系的总和。在人才资源调控中,人才是最基本的和核心的对象,离开人才谈人才资源调控是不可想象的。从总体上说,人才资源宏观调控要解决社会人才总需求量与总供给量的平衡。人才的总需求量是指一定时期内社会各部门所需人才的总量,它一般是由生产领域和非生产领域的人才需求量组成。人才的总供给量则是一定时期可供使用的人才总量,包括原有人才和新增人才。新增人才主要包括国家教育部门输送的人才、自学成才的人才以及从国外引进的人才等。
人才关系则是指在人才资源调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它主要表现为人与人的关系,人与岗位和生产资料的关系,人与环境的关系。人才关系是人才资源调控的重要对象。从广泛的意义上说,人与人的关系既包括全社会人才总需求量与总供给量的关系,体现为社会人才类型、层次、素质等之间的关系,又包括社会生活中各类人才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狭义上说,人才关系中人与人的关系是人才个体与其他人在成才、使用、流动等方面形成的较为具体的关系。
人才资源中人与岗位和生产资料的关系实质上体现了人与物的关系。人与岗位的关系就是要处理好人才与岗位的合理配置问题,即根据岗位对人才的需求,把具有相应人才素质的人才安排到恰当的岗位上去,使人才学用一致,职才相当。在解决人与生产资料的关系时,主要应当为人才创造力和积极性的发挥提供先进的生产资料和良好的工作手段,实现人才与生产资料的合理配置。
人才关系中人与环境的关系是人才资料调控中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适宜的环境是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有利条件。当然,这里的环境,是指人才成长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它包括由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形成的大环境,由于地区、行业差异而形成的中环境,由于政策法规、具体规章制度、工作习惯等形成的单位人际关系小环境。实际的人才资源调控,就是要想办法改善人才环境,创造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
三、人才资源调控的目的
从总体上说,人才资源调控的目的,就在于通过调节、控制,实现人才总需求和总供给之间的动态平衡,以及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各层次之间的合理布局,保持人才资源总体结构性动态平衡,创造适合各级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并充分发挥人才潜能和作用的社会环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资源调控的根本目的在于解决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通过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资源调控体系与运行机制,实现全社会人才资源的系统开发,科学使用和合理流动。具体地说,人才资源调控的目的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实现人才资源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协调。当今世界,人力资源、自然资源、资金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对于人力资源中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高层次部分的人才资源,国外已引起高度重视,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把它视为经济发展、国家兴衰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国人才资源增长与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人才资源缺口大。这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科学技术发展的实际,运用先进的手段,搞好人才资源供需预测,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的同时,确定人才资源合理开发的系统战略规划,促进社会人才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实现人才资源与经济发展的同步增长。
第二、促进人才资源配置同产业结构和地区经济格局发展变化的动态适应。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的产业结构和地区经济格局已经并且必将进一步发生深刻的变化,我国人才资源的布局必须适应这种变化,作适当的调整和安排。为此,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远景规划,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国的人才资源调控要重点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部门、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倾斜。正确引导社会人才流向上述部门和地区,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急需发展的产业和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输送人才,这是人才资源调控在现阶段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的紧迫任务。
第三、通过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各人才个体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和作用,实现人才的社会价值。人才是一般社会人群中的先进和精华部分,他们是集创造性、进步性和社会性于一体的社会个体。人才既具有其自我价值,又具有其社会价值,人才自身的价值取向应当表现为人才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统一。现代行为科学理论研究表明:实现社会价值,充分发挥人才个体自身的潜能和作用,为社会贡献才智,并通过自己卓有成效的劳动受到社会团体成员的认同而获得自身价值的实现,这是现代社会人才价值取向的重要内容。为此,人才资源调控活动必须重视现代人才价值取向的特点,通过系统的调控活动,不断改善人才的工作条件和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为各类人才创造更多的择业机会,给他们充分施展才华创造良好的外部氛围,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
第四、建立人才资源宏观调控的科学机制,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促进人才资源的系统开发、科学管理和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是社会最可宝贵的财富。它同其它社会财富一样有自身的保值、增值规律。国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开发、利用、配置人才资源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我们在这方面的历史教训都深刻地向我们昭示:如果违反人才资源内在的发展规律,不仅将严重浪费既有的人才资源,而且将危及人才资源的再生,制约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在人才资源管理方面缺乏系统的科学研究,人才资源调控没有形成科学的机制。为此,必须通过人才资源调控实践,建立和完善国家对人才资源调控的有效机制,并通过这一机制的运行,保证我国人才资源管理的科学化,为人才辈出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