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会计透明度影响的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透明度论文,股东论文,上市公司论文,实证研究论文,会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概述
会计透明度是公司治理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而会计信息的质量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最根本的依据。目前国内外学者基于公司治理结构对会计透明度的影响作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包括:股权结构(Chau and Gray,2002;谢志华,2005;王俊秋、张奇峰,2007)、机构投资者持股(Bushee and Noe,2001;崔学刚,2004)、独立董事比例(Engand Mak,2003;向凯,2006)、审计委员会(陈小林,2008)等。虽然上述文献的研究结果为我们理解公司治理与会计透明度的关系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但是专门基于股权高度集中下控股股东对会计透明度影响的研究却相对缺乏。同时,目前对于会计透明度的衡量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包括:直接以某些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或透明度评级)结果进行衡量、研究者以局部信息披露的数量自建的衡量指标、运用特殊事件或构建特殊信息披露指标作为透明度的衡量。这些衡量会计透明度的方法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反映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综合测度。
本文以控股权和股东性质共同影响下的股权结构的有效性为研究重点,主要在以下两方面弥补了既有文献的不足:首先,本文的研究视角是基于目前普遍存在的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以我国特殊的股权结构为考察对象,从公司股权的数量结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化)和性质结构(控股股东性质)出发,深入地研究了我国的股权结构与会计透明度的关系。其次,从盈余质量和披露质量两个侧面来衡量会计透明度。而已有的文献很少将这两方面结合起来考虑。在目前会计透明度没有一个标准的替代变量的情况下,本文的选择可能更加全面。
二、文献回顾
(一)国外文献回顾
1.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股权集中度与会计透明度的关系
Shleifer和Vishny(1997)认为,股权集中可以使大股东具有足够的激励去收集信息并有效监督管理层生成财务报告,从而有可能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而Schadewitz和Blevins(1998)的研究表明,股权集中度越高,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控制能力越强,其操纵信息生成及披露的空间越大,信息披露质量可能会越低。La Porta等人(1999)发现股权集中度与财务报告质量负相关,因为控股股东可能利用自身的信息强势地位和选择性披露的财务报告内容,误导其他外部投资者。
2.股权性质与会计透明度的关系
对于股权属性一般是从国家控股、机构投资者持股和管理者持股等方面研究。Bushmanet a.l(2004)发现当国家对企业和银行的控制比例越高,该国的财务透明度整体上越差。而Eng and Mak(2003)认为信息披露水平与政府持股比例正相关。El-Gazzar(1998)发现,机构投资者会带来较高的自愿披露水平。Easton等(1991)通过研究发现盈余的信息含量同管理层持股水平正相关,但Yeo等(2002)发现会计信息的价值并不一定随着管理层持股比例的增加而提高,二者并非是线性关系。
(二)国内文献回顾
1.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股权集中度与会计透明度的关系
杜兴强、温日光(2007)认为股权集中度越高,盈余管理程度越小,从而会计信息质量越好。王雄元、沈维成(2008)结果显示,信息披露质量与股权集中度显著正相关。王咏梅(2004)的研究表明前三大股东持股集中、第一大股东占绝对控股地位的公司,信息披露显著减少。余明桂等(2004)发现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越高,企业的关联交易越多,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杜兴强,周泽将(2007)以Jones模型计算出可操纵盈余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的代理变量,发现了第一大股东存在显著的掠夺动机。
2.股权性质与会计透明度的关系
杜兴强,温日光(2007)研究表明,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较小,其会计信息质量比较高。王化成和佟岩(2006)通过考察盈余反应系数发现,控股股东为国有股时盈余质量更低。于鹏(2007)以财务重述为研究视角,结果显示,在绝对控股条件下,最终控制人为非国有性质的上市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比国有性质的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显著要低,则信息质量好。在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会计透明度的关系的研究上,程书强(2006)发现:盈余信息及时性与机构持股比例正相关。叶建芳,李丹蒙,丁琼(2009)以深交所的信息披露考评结果代表公司的信息透明度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证实了机构投资者的持股能够积极作用于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
三、假设提出与模型设定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代理冲突主要体现在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大股东一旦掌握了公司的控制权,也就同时控制了公司的对外披露政策。我国由于缺乏制度性约束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控股股东通过隐瞒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为前提,操纵盈余信息以此进行不正当的关联交易、资金担保从而达到“掏空”上市公司的目的。所以,控股股东强烈的隐瞒控制权收益和公司的真实业绩动机使得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被严重削弱了。由于股权集中程度较高,企业的各项重大决策都由几个大股东做出,甚至是一个绝对控股股东做出,这些股东有动机也有能力影响盈余质量并从中获取超常收益(王化成,2006)。来自我国资本市场的大量证据表明,掏空常常伴随着信息披露违规和信息欺诈,因为大股东剥夺问题严重的公司,它们会尽量控制信息的输出,最终降低了公司的透明度。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有“一股独大”的特点,第一大股东拥有公司的绝对控制权,控制着公司的信息输出,因此,考察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与公司透明度的关系更有意义。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1:
假设1: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不利于提高会计透明度。
控股股东的股权性质会影响其从上市公司获取利益的渠道与能力,也会影响其帮助上市公司盈余操纵的动机与能力。雷光勇,刘慧龙(2006)研究大股东控制和盈余操纵问题时发现相对于法人股而言,国家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制约公司的盈余操纵行为,从而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其原因在于:国家股持有者较少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受到政府部门的制约较大,国家股持有者从配股中获取利益的渠道、能力均受到限制。另外,国有股的这种特性也会制约其持有主体帮助上市公司操纵盈余的能力和意愿。就国有控股公司来说,由于控股股东可以获得稳定的控制权收益,他不再倾向于通过操纵会计盈余或减少会计信息的披露来进行利益盘剥,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较高。假设其他条件一致,控股股东对于不同企业影响力大小的差异取决于其所持股份的性质。在不考虑股权性质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利用其在公司中的控股地位从事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剥夺行为较严重,降低了公司的透明度。而随着国有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增加,其干预能力增强,控股股东的“攫取之手”会受到抑制,从而改善了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2:
假设2:控股股东性质为国有股权有利于提高会计透明度。
为了检验本文提出的假设,建立如下模型:
控制变量主要包括影响会计透明度的公司治理变量、公司规模、获利能力、行业及年度变量。具体包括:审计意见类型Audit、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Com、董事会会议次数Meet、董事会规模Board、董事长是否变更Change、资产收益率ROA、公司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并且控制年度和行业变量。
系数表示在不考虑控股股东性质的情况下,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对会计透明度的影响,如果显著为负,表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不利于提高会计透明度;系数表示国有股权对会计透明度的影响,如果显著为正,则表明国有股权比例上升有助于提升会计透明度;系数表示对于国有且控股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是否具有额外的影响,如果显著为正,则表明剔除控股股东性质对会计透明度的影响后,控股股东股权比例的增加额外提高了会计透明度。
四、样本选择与变量描述
在以盈余质量和披露质量衡量会计透明度的模型中研究对象分别为2004-2007年间深、沪两市A股全部上市公司和2004-2007年间深市A股全部上市公司。在初选样本的基础上,本文剔除了金融类上市公司、ST/PT类上市公司、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数据不完整和异常的上市公司。最终得到两个模型的样本分别为4162家和1550家。本文研究中所使用的信息披露评级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获取(http://www.szse.cn)。上市公司操控性应计利润、财务数据从深圳国泰安信息技术公司的CSMAR系列研究数据库系统取得,公司治理数据从CCER色诺芬数据库中获取。本文所有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所使用的软件包括:EXCEL、SPSS13.0。
由于盈余质量是会计信息质量的一个典型代表④,是衡量披露内容真实可靠的重要因素,所以本文以非预期盈余(discretionary accruals,简写DA)的估值来衡量盈余质量的可靠性。DA越大,表明盈余管理程度越高,信息质量可靠性越低。采用修正的Jones(1991)模型来计量盈余管理,其模型如下:
以上指标可以直接取自SCSMAR操控性应计利润和非操控性应计利润数据库或通过简单的数学运算取得。表1列出了有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表2是总体特征参数估计的模型回归结果。从回归结果来看,无论是模型的整体显著性水平,还是总体参数回归值的显著水平均显著,与以往的研究一致,的回归系数符号为正(0.036),的回归系数符号为负(-0.079),符合现象的经济特征。
表3列出了以盈余质量Transp1和披露质量Transp2衡量的会计透明度与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Pearson相关系数。结果显示,DCR1与会计透明度显著负相关,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降低了会计透明度。GC与会计透明度显著正相关,表明国有股东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DCR1和GC的交叉项与会计透明度的Pearson相关系数为负,和预期相反,这可能由于Pearson相关系数进行的是单变量因素检验,二者之间的真实关系还需结合多元回归结果进行判断。会计透明度与除了审计委员会COM以外的所有变量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结合后面回归分析中各变量的VIF值均未超过5来判断,可以说明自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没有导致多重共线性偏误。
五、多元回归结果
表4-1报告了以盈余质量衡量会计透明度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在控制了行业、年度、规模等因素的情况下DCR1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变化越大,操控性应计利润DA越大,则盈余信息质量越差,会计透明度越低。同时,在以披露质量衡量会计透明度的模型(表4-2)中,DCR1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化越大,信息披露质量越差。此时,我们认为控股股东对会计透明度的影响主要是利益侵害效应,股权集中度越高,会计透明度越低。原因在于,控股股东由于持股比例的优越性,有动机和能力为了私人利益采取各种方式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且倾向于减少对外的信息披露。在表4-1中,GC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不存在控股股东的情况下,国有股权有利于提高盈余信息质量,会计透明度较高;而在表4-2中,GC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国有股权有利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则验证国有股权对会计透明度发挥的是“帮助之手”的作用。DCR1*GC交叉变量的系数在表4-1中显著为负,在表4-2中显著为正,同时验证了国有且控股的上市公司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盈余质量和披露质量,会计透明度高。说明当控股股东的性质为国有时,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开始转向利益协同效应。并且发现在两个回归结果中,DCR1*GC交叉变量的系数都明显大于GC的系数(在表4-1中,分别为-0.082和-0.006;在表4-2中,分别为4.775和0.280),表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放大了国有股权发挥的“帮助之手”的作用。这可能是因为控股且国有的公司可以获得稳定的控制权收益,其进行利益盘剥的短期行为动机受到抑制,而进行监督经理人提升公司价值的长期行为动机上升。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信息质量较高。
六、研究结论
本文研究发现,不论是在盈余质量还是在披露质量衡量的会计透明度模型中,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增加不利于提高会计透明度,表现为利益侵占效应;不存在控股股东的情况下,国有股权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对会计透明度发挥的是“帮助之手”的作用。而国有且控股的上市公司有利于提高会计透明度,表明当控股股东的性质为国有时,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开始转向利益协同效应。同时还发现,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放大了国有股权发挥的“帮助之手”的作用。这可能是因为控股且国有的公司可以获得稳定的控制权收益,其进行利益盘剥的短期行为动机受到抑制,而进行监督经理人提升公司价值的长期行为动机上升。
本文的贡献在于在考察控股程度与控股股东性质交叉作用的基础上,研究股权结构的治理效率,发现在我国资本市场上,不同性质控股股东发挥的作用不能一概而论,应综合考虑股权控制情况和股东性质,来判断上市公司股权治理的效率。囿于研究条件,本文还存在诸多局限性:没有从终极产权的角度研究控股股东的治理效率,没有考虑上市公司所处治理环境的区域特征,对控股股东的界定也不够细致,有待于在以后的研究中进一步完善。
注释:
①胡奕明,唐松莲.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盈余信息质量[J].管理世界,2008(9):153
②李丹蒙(2008)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评级来作为衡量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的指标,由高到低将“优秀”“良好”取值为1,“及格”“不及格”取值为0。
③股东性质的确认本文采用研究惯例,按第一大股东的最终控制人类型进行判断。
④魏明海.会计信息质量经验研究的完善与运用[J].会计研究,200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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