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唱响“和谐”主旋律之方法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法论论文,主旋律论文,唱响论文,和谐论文,文明创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要广泛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对此,如何在文明创建中唱响和谐主旋律?笔者拟从哲学、社会学、文化学视角探讨其实践路径与工作方法。
一、“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检验文明创建成效的标杆
(一)社会视角的两个维度:狭义社会(公民社会)的“和谐”与广义社会(整个社会体系或社会形态)的“和谐”应体现于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现实性与长远性(前瞻性)上。传统社会意义上的社会事业领域仍是文明创建关注和不断突破的重点之一,但更应关注的是由合法的自由的国家公民所组织、管理和监控的日趋发达的社会生活领域(即公民社会)。此外,从现实需求与长远眼光看,文明创建是项面广量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民心工程,必然指涉包括经济、政治、观念、文化等诸如社会结构在内的完整的社会体系或社会形态(其中当然包括“公民社会”这一领域)。要正确把握“和谐”的科学内涵,把它融入文明创建中,与时俱进地完善创建内涵,凸显时代主旋律,创新工作方法,找准工作着力点,唱响和谐主旋律。
(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三位一体”(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至“四位一体”(“三位”加“和谐社会”):这就要求文明创建对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建设发挥更加强大的能动作用。这其中的“和谐社会”是针对“公民社会”即狭义的社会而言。狭义的“社会和谐”。涉及家庭、乡村、街道、城镇、社区、社群、行业、非政府组织等组成的庞大的社会细胞。这也正是文明创建从起步至今始终坚持并不断拓展的基层系列文明创建的对象。应不断破题,消除盲区,强攻弱项,创建载体,整体推进。
(三)广义社会的“人、自然(天、地)、社会”三者关系的“和谐”:为文明创建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内涵和更加系统的思维导向和更为广阔的前景。一是要高度关注社会公民自身发展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要特别关注人的身心、认知、情感和意志、存在与本质(个体存在与类本质)等的“和谐”,加强全社会的正面思维的主导性。通过心理疏导、解疑释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扶贫帮困等社会保障机制及主流价值观的确立以及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等。不断提升公民自身的正气、骨气、大气、朝气、和气、雅气。二是要高度关注社会系统内部诸种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社会要素之间关系的“和谐”。要推动经济、政治、观念文化以及社会(狭义)的协调发展与共同进步。当然。也包括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等关系的“和谐”。要善抓主要矛盾。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总揽全局、审时度势、着力于推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社会伙伴关系的形成。从而建立一个“更有温情的社会”。三是要高度关注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本国与他国之间关系的“和谐”。二者的和谐发展即是人们追求的理想和目标,这也是文明创建的理想与目标之一。本国与他国之间关系的“和谐”就世界范围而言,就是“和谐世界”的构建。这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外部条件,又是构建“和谐社会”本身的内在组成部分或内容。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和民族的单纯性已在消失,这是文明创建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所在。必须通过各种手段,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对公民的“文明出行”教育,提升其整体文明素质,从而树立我国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四是要高度关注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关系的和谐。要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总项和龙头,加强各相关项目的联动共创,推动立法保护环境、战略规划环境发展,促进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提高人类生存的环境质量;要加大企业创文明的力度,不断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推动政府发挥国家调控职能,采取强制和鼓励双管齐下的做法,促进企业和社会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要大力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广泛开展“全民节约、改善环境”大行动。积极创建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二、“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把握文明创建规律的根本
“和谐社会”有其内在的哲学基础。其直接的哲学基础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关于社会结构和社会矛盾的理论,特别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而其更深层的哲学基础,则是辩证法关于矛盾问题的学说,特别是关于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差异性)关系的原理。
(一)着力于推动解决“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的问题:以“在社会发展中追求社会和谐,以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为宗旨加强文明创建。要认识到矛盾和问题的解决是长期性的、不断的过程,也只有靠更进一步的改革和发展,才能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不能简单地把问题和矛盾归咎于改革与发展,要为推动这些问题和矛盾的解决提供动力和支持。在社会发展中追求和谐,以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这也是坚持不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发展之路的应有之义。
(二)着力于推动解决“社会和谐与社会矛盾”的问题:世界充满了“矛盾”。“矛盾”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必须用对立统一(矛盾)观点强化文明创建。一是要进一步确立文明创建的理念和行动。理念是“向真、向善、向美”:文明创建的内外化行动是“心连心、手拉手、创文明”。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文明创建的目标与方向,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使社会成为“更具温情的社会”,使人民成为“更有爱心者”。三是要进一步抓住主要矛盾不断推动相关问题的调处和解决,特别是要关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即不断提高的人民物质文化需要和相对薄弱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重点是要关注人民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矛盾等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新动向。要加强对这方面的信息沟通、联评联审、预防把关和推动解决。四是要进一步推动确立主流价值观并使其深入人心,使社会心态呈良性健康发展轨迹。五是进一步坚定文明创建的信心及发展的动态性、长期性、系统性,不回避问题,不盲目乐观,夯实创建基础,加强动态管理,坚持常抓不懈,唱响和谐主旋律。
(三)着力于推动解决“社会和谐与多元文化”的问题:既要考虑文化的多元性。又要考虑其统一性,在文化的多元共存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一是要以先进文化为引领,把握和谐文化建设的方向。以倡导、研究、阐释、传播、实施、奉行和谐理念为主要内容、形态、现象、性状及存在方式(如思想观念、理想信仰、价值体系、行为规范、社会风尚、制度体制、文化生活等)。二是要坚持“双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二为”(为人民、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推动“富脑袋”社会工程的大力实施。大力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提升公民的整体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三、“和谐社会”的价值理念:贯穿文明创建始终的主线
(一)文明创建中,“和谐”的价值理念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而确立。要始终贯穿和凸显“和谐”的价值理念。一是要处理好传统的价值观、体现革命阶段性的革命价值观和自由平等博爱等从西方引进的价值观三方面的有机结合问题。不能简单地拼凑或排斥。二是要处理好党的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价值观异同的关系,不能相互取代,但又要使党的核心价值观渗透于社会价值观中。三是要解决好核心价值的归纳与提炼。四是要解决核心价值的常识化、操作性,能为人熟悉并认同、遵循。五是要处理好阶段性现实与长远目标的关系问题,既要有现实性,且要有很强的稳定性,在不同时期,它们的优先顺序可能会变,但内容不能任意变更。
(二)文明创建中,要充分发挥“和谐”价值理念的实践指向功用。一是要发挥好动力和定向功能。要坚持不懈地、广泛深入地对社会公民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宣传教育,通过德法并重、教管同举、软硬结合等手段,使社会公民真正形成价值共识,并转化为信仰和实践中的自觉行动。二是要发挥好调节和整合功用。要尤其注重走群众路线,善于倾听群众的呼声。把群众的呼声作为检验文明创建成效的“第一标准”。同时,要强化创建的联创联评,充分发挥文明委成员单位的组织作用、推动作用、牵头作用、参与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级各类组织的参与积极性,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创建活动。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的有机整合、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创造共建共享的多赢格局。三是要发挥好包容和审美功用。大力发展和谐文化是文明创建的题中应有之义。要通过创建,展示“人、自然、社会”三者的和谐之美。
(三)文明创建中,“和谐”的价值理念要落实为“共建共享”的行动。一是要认清推动解决民生问题是文明创建义不容辞的责任。关键是凝聚各方力量,拓展“共建”成果,逐步兑现“共享”期待。对涉及民生建设主体、目的、过程、问题、解决办法等一系列重大认识问题给予引导和寻求共识;要理清思路,以集中力量办成实事;要处理好利益问题上城乡、区域、阶段关系的协调。二是要深刻领会“共建共享”的精神实质是在“统筹”、“结合”的过程中。注重条块、城乡、上下、党群、各级的大联创,注重对困难群体的帮扶与政策倾斜,注重社会爱心的广泛形成。更多地关注群众眼前最直接、最关心的实际利益,努力使人民群众在参与创建“过程”中,不断地享受到文明的成果。三是要十分注重城乡社区文化建设和核心价值的培植,夯实社会和谐的基础。应注重引导、发挥宗教、非政府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倡导守望相助、人文关怀的社区文化,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不断增强社区建设的发展后劲。社区的“和谐”建设好了,社会和谐的基石才能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