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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近几年,中小企业发展已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希望其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各级政府部门以及金融系统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做了不少努力。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情况和特点是:
(一)金融机构仍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中小企业由于底子薄、自有资金少,民间融资渠道又不十分畅通,因此资金的主要来源仍然是金融机构,但各地有所差别。我们所去的东部地区,由于当地多为民营企业,民间资金也较为充裕,因此企业自有资金比重较高,来自民间的资金也较多,对银行的依赖程度相对较少。例如温州市,企业的资金构成,自有资金占40%,银行贷款占40%,民间借款占20%;台州市企业外来资金中银行贷款和民间借款大约各占一半。少数效益好的企业已经有足够的自有资金,不仅银行所定“信贷额度”用不完,甚至个别企业根本不需要银行的贷款。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近几年虽然改制面也有所扩大,但由于企业基础比较薄弱,自有资金的比重仍然较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社会闲散资金也比较少,因此对银行的依赖程度较大。例如中部地区的湖南浏阳市,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约占企业融资总额的82%。而西部地区的中小企业,除了金融机构贷款之外,正常的民间融资渠道很少,以至一些企业在得不到银行贷款时,只好采取“非法集资”的方式以解燃眉之急。
(二)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贷款的主要方式。为减少银行的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1998年以来各商业银行(含各类中小金融机构)普遍推行了抵押、担保制度,纯粹的信用贷款已经很少。从我国东部地区到西部地区,抵押、担保贷款的方式已经全面推开,其中抵押贷款的比重还会进一步上升。
(三)中小企业信贷活动“两极分化”越来越明显。产品有销路、企业有效益、资信质量高的优质中小企业,越来越成为各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各金融机构纷纷实行客户经理制度和“黄金客户”制度,建立绿色通道,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授信额度,改善对优质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这部分企业的贷款需求能够得到及时足额满足,甚至各家银行纷纷压低利率竞相争贷。部分优质中小企业资金相对充裕,对贷款的需求较弱,甚至不需要银行贷款。而一些有发展潜力而目前状况并不十分好的中小企业,由于银行方面尚缺乏识别能力,往往受到冷落。至于那些效益差的中小企业,大部分由于看不准好的项目和产品,即使它们对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也会因不符合贷款条件而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缺乏有效的贷款需求。
(四)固定资产贷款越来越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越来越短。在现行的银行信贷授权授信制度下,直接与中小企业发生信贷关系的基层银行机构授权很小,大部分没有固定资产贷款投放权,而只有规模不大的流动资金贷款权限。
(五)企业法人贷款将会减少,自然人贷款成为中小企业贷款的新方式。鉴于法人企业难以监控,东部地区一些基层银行为寻找资金出路,开始调整贷款方向。在温州和台州,不少银行决定将进一步减少对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的贷款,而增加对基础设施和自然人贷款。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金投放也安全可靠;自然人贷款是用个人财产、其中多为城镇居民住房作抵押的贷款,回收比较有保证。由于当地个体私人企业较多,而个人的生产资金和生产资金是混用的,因此这部分贷款相当程度亦可视为中小企业贷款。
企业贷款难与银行放款难并存
由于金融系统目前仍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因此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仍然表现为取得贷款困难,这既表现为企业贷款难,同时也表现为银行放款难,其总根源是,企业可供抵押的财产与银行可供运用的资金差额巨大。
(一)企业贷款难。企业贷款难是个老问题,过去主要受银行贷款规模限制,而现在则有新的变化,主要表现为抵押难和担保难,同时还表现为基层银行授权有限,办事程序复杂。
1.抵押难。一是中小企业可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目前抵押贷款的抵押率,土地、房地产一般为70%,机器设备为50%,动产为25%~30%,专用设备为10%。二是评估登记部门分散、手续繁琐、收费高昂。企业资产评估登记要涉及土地、房产、机动车、工商行政及税务等众多管理部门,而且各个部门都要收费、收税,如果再加上正常贷款利息,所需费用几乎与民间借贷利率相近,普通中小企业难以承受。三是资产评估中介服务不规范,还属于部门垄断服务,对抵押物的评估往往不按市场行为准确评估,随意性很大。评估登记的有效期限短,经常与贷款期限不匹配,企业为此在一个贷款期限内要重复进行资产评估登记,重复交费。
2.担保难,主要表现为中小企业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人。效益好的企业既不愿意给别人作担保,也不愿意请人为自己作担保,免得“礼尚往来”后,碍于情面又不得不为别人作担保,给自己添麻烦;效益一般的企业,银行又不允许作担保人。而中小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往往是一家企业出了问题会连累一批企业,这通常又被认为是社会稳定所难以承受的,使担保常常变得有名无实。因此,从东部到西部,各家银行都打算进一步减少担保贷款比重,增加抵押贷款比重。
3.基层银行授权有限,办事程序复杂繁琐。中小企业借一笔数额不大的贷款至少要办十道手续,少则一周,多则数月,即使钱到手,商机可能早已错过。一经借到款,一些企业宁肯接受罚息也不愿意办续借手续,免得再经历一番评估、公证、登记等贷款的全套手续。许多中小企业视到银行贷款为畏途,不得已走上民间借贷的途径。无论在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我们在调研中都碰到过这样的企业。目前,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东部地区,民间融资几乎与银行融资旗鼓相当,而资金价格仅为一分左右,比过去大大降低,与加上各种手续费后的银行贷款费用相比,差别不大,效益好的企业完全有能力承担。而储蓄存款利率不断下调和利息税的征收,也使民间游资乐意流向企业。
(二)银行放款难。银行放款难是近两年出现的新情况,这主要表现为不少基层银行贷款占存款的比例逐渐下降,资金放不出去。这次调研中碰到最典型的情况是浏阳市一家国有银行,1996年以来存款余额从1.4亿元增加到今年上半年的3.2亿元,贷款余额则从1.6亿元减少为0.6亿元,资金贷不出去。而且这些贷款还是历史上形成的,近几年几乎不再放款。
造成银行放款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报表普遍不实。通常企业的财务报表,上报主管部门一套,上报税务部门一套,上报银行的又是一套,常常连专门搞企业财务的信贷员都弄不清“庐山真面目”。甚至一个家庭开办好几个法人企业,多头开设账户,多头贷款。几十万元的贷款还比较容易收回,几百万元的贷款可能就会发生问题。虽然恶性诈骗事件并不多见,但不少企业在正常经营时还比较守信,一旦遇到市场风险,多半会以逃废债务的方式将其直接转嫁给银行,致使银行工作人员对企业的资信真伪难辨,“一朝让蛇咬,十年怕草绳”,只好从紧掌握贷款原则。据金融部门反映,目前的企业信用,国有不如集体,集体不如私人。
二是虽然普遍实行了抵押担保制度,但落实起来很困难。东部地区由于各类产权交易市场发育较为充分,用于抵押的房地产,如果在城镇,变现还比较容易,但在农村的就困难了。而西部地区由于市场发育落后,特别是许多乡镇企业就扎根在农村,房地产变现非常不易。例如兰州一家商业银行,由于接收了不少房地产,都快成兰州最大的房地产公司了。另外,用于抵押的机器设备等其他财产,对于企业来说可能是个宝,但对于银行来说却如同废铜烂铁,比房地产变现更困难。
三是对贷款责任人的追究很重,而激励机制却不足。目前银行对从事信贷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很重,一笔贷款的失误即使不是信贷员的责任,也可能使其终身受到牵连,而他们的报酬却与大家差不多,基本上与贷款本息的回收无关,少量的奖金与其责任相比,无论如何都是不相称的。因此本来很吃香的工作,现在有些人却不愿意去做,普遍存有恐贷、惧贷心理。一些信贷员反倒愿意从事党政工团、后勤等相对不用负很大责任的工作。浏阳市一家国有银行共有100名职工,而从事信贷工作的只有12人。
四是基层银行和信用社授权、授信不足。目前各专业银行都按照自己的标准对企业资信实行分类管理,但真正符合贷款要求的企业为数不多,其余企业则属严格控制对象。各县级行一笔贷款的授权不过一百万到三百万元不等,少的仅有五十万元。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急需的固定资产贷款,则没有贷款权。上级行对企业的了解一般较基层行少,因此办妥一笔权限以上的贷款常常要往返上级行数次,即使对“黄金客户”授信额度内的贷款也是如此。
五是维护金融债权难度仍然较大,金融环境有待改善。通过企业改制、申请破产、转产、注销法人甚或一逃了之等方式悬空或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比较普遍。不少基层银行反映,司法部门对维护银行的债权不够得力,对逃废债务的行为打击不力。银行与这类企业对簿公堂,常常是“赢了官司,赢不了钱”。个别司法人员和机构甚至把银行的官司当作摇钱树,企图捞上一把。
(三)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症结在于银行可提供的资金总量与企业可供抵押担保的资产总量存在着巨大的差额。对于上述贷款方面的问题,银企双方看法基本一致,但在资金供应方面,双方的意见却又截然相反:银行方面认为,尽管实行了抵押、担保,但对比发达国家,我们的贷款原则执行的还是相当松的,不良资产比例近两年还在持续上升;而广大中小企业却感到像被“卡了脖子”,仍把资金问题看作是企业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仅仅是银企双方各自的利益不同吗?我们认为其中有着深刻的原因,就是在资金的总量方面出了问题,即在银行可提供的资金总量与企业可供抵押担保的资产总量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额。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利润,不是被用于职工分配,就是被国家调走或创办新企业,早已形成银行提供全额流动资金的供给制局面,甚至在新建企业投资中全部为银行贷款的情况亦不乏见,企业成了做无本生意。这种过分依赖银行的习惯心理,目前甚至连民营企业也承袭下来,通过银行来实现“小钱办大事”的期望值非常之高。目前全国中小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在70%左右(民营企业比较低),也就是说,企业所有者权益只占资产总额的30%。这就意味着,企业以30元的自有资金,从银行和其他渠道得到了70元的借款。自有资金中如果再扣除掉抵押贷款时的折扣,企业真正能够通过这种途径得到的贷款是非常有限的。换句话说,如果严格执行贷款标准,按照我国目前企业的资产信用,银行贷款可能会有一大半放不出去——这就是我国企业资产信用的基本情况,也就是说,尚不具备资产信用的基础。这种情况又岂止中小企业,大企业也同样如此。无怪乎企业埋怨银行有钱不贷,“见死不救”,制约了企业更快的发展;而银行方面却责怪企业讲信用的不多,可供抵押的物品却太少,为防范金融风险,爱莫能助。显然,银企双方谁也解不开这个扣,企业资产信用不足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即使其他问题全都解决了,也化解不了这一总量上的矛盾。
政府既要提供必要的基础性制度也要采取一些富有弹性的措施
(一)从长远看,必须从源头上分流社会资金。国有及其他商业银行目前仍然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就一般而论,商业银行对贷款安全性的要求是非常之高的,要求本金必须偿还,只要有一个企业收不回本金,其他几个贷款项目利息都收回也弥补不了损失。如果说风险基金、风险投资公司可以有90%的失误率,普通投资银行可以有10%的失误率,那么商业银行的失误率就不能超过1%,因为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不过2、3厘,1%的损失就差不多冲掉了该项业务的一半毛利,银行就会亏损。而其他融资方式则可以从较高的回报中弥补较高的失误,这就是所谓风险和收益的对称性原则。
据我们了解,市场经济国家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来自企业自身的利润和折旧约占60%,来自银行的不过20%,其余则是从证券市场及民间渠道获得的。而居民个人资产中,80%是实物资产,20%才是金融资产。也就是说,整个社会资金中只有少部分进了银行,并通过商业银行的信贷这一比较狭窄的渠道进入企业,且仅限于企业短期周转使用。这与商业银行要求极高的安全性的特征是相吻合的。反观我国,居民绝大部分金融资产都进了各类商业银行,其中大部分又为国有银行所掌握,而可供银行安全流出的渠道显然又太窄,正所谓“水库里有水,禾田里没水”,银行不得已集中了全社会的风险。这与资金所要求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多样化组合的特点是不相符的。因此,为要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必须从源头上分流资金,让更多的社会资金从其他渠道直接进入中小企业而不只是银行一个通道。这些渠道可能包括:
1.鼓励个人创业,直接将个人、家庭的储蓄和亲戚朋友的储蓄进入企业。这一点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已经部分做到了。
2.大力发展直接融资,这主要是指大量没有能力上市的中小企业,允许其在社区或一定范围内以股票、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或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
3.改组现有银行,组建一批投资银行和投资公司,让一批既懂产业又懂金融业务的专业人才直接参预投融资活动,并参预企业的经营管理。
4.创建一批风险基金或风险投资公司,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融通资金。
(二)近期的政策措施。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并真正发挥分流银行资金的作用,还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的孕育,近期则急需解决以下问题:
1.适当扩大贷款抵押率。为防范金融风险,银行贷款以企业财产作抵押的方式是完全必要的。但鉴于目前银行资金总量与企业可供抵押的财产总量之间差距过大,继续严格实行这种信贷方式会进一步扭曲银企关系、扭曲银行内部的关系,因此有必要采取一些富有弹性的措施来缓解这种矛盾。例如,国有银行可考虑按照企业的资信、产品的销售状况、所处的经济地带(东、中、西)以及经济周期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弹性系数以扩大贷款抵押率。这一弹性系数的确定,由中央政府掌握。这种方式,既可增加一些信用贷款的比重,有利于市场前景看好的企业的发展,有利于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亦不致使风险失控。同时,与现有贷款原则也可衔接。
2.银行要增强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各商业银行要真正完成从“存款立行”向“贷款立行”的转变,从坐等客户到主动上门为客户提供服务。在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今天,不熟悉产业发展变化的特点,是不可能培育优质客户的,这是转轨时期我国银行业与国外同行所不同的特点。因此必须培养金融、产业跨专业人才。可通过聘请顾问、人员培训等“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提高银行工作人员对产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力,增强对有发展潜力企业的鉴别力,从而避免只重视报表数字,看似规范化,实则简单化的做法。同时也有必要改变现行的信贷机制,简化贷款审批程序,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并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开发相应的金融服务品种,在开户、结算等方面提供灵活便捷的服务。
3.进一步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带有社区性质,服务对象多为社区内的中小企业,一般可以不必经过抵押、担保手续,在资信审查合格后,可以在授信范围内直接发放信用贷款。这对于资产信用不足的中小企业来说,不失为一条重要的融资渠道。在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权力集中、机构收缩后留下的金融服务空白的情况下,选择金融机构发展比较缓慢、整顿农村“三金”和城市金融“三乱”任务相对较轻的地方,适当加快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步伐,是填补金融真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措施。
4.政府要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浏阳市政府帮助金融机构追回欠款的做法即是一例,这等于地方政府用自己的行动为银行贷款作了一定程度的担保。这种与金融部门努力共建“金融安全区”的做法,值得提倡。此外,为防止企业财务报表出于不同目的时而瞒报、时而虚报的现象,政府还应把企业提交给税务、银行、工商以及企业主管部门的各种报表统一起来管理,努力营造守信的社会氛围。
5.严格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制度。企业应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应将其列入“黑名单”,特别严重的则应取消其有限公司的资格,要求其承担无限责任。鉴于目前企业财务报表普遍失真,建立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尚需时间,建议修订“公司法”,提高设立有限公司的门槛;修订“会计法”,提高有限公司的财务透明度。
(本文为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城乡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课题组报告有部分内容,执笔人为俞建国、焦瑾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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