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认识的历史轨迹_共同富裕论文

90: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认识的历史轨迹_共同富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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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1)04-0034-06

中国共产党是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纲领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由此,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怎样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全部历史活动中始终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回顾并梳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历史轨迹,对于进一步提升对社会主义认识的科学水平,推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不仅必要,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从制度层面认识社会主义:从消灭私有制到建立和巩固公有制

1921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纲领》共十五条,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和纲领,提出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纲领》宣布了“我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规定了党的纲领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私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如机器、土地、厂房、半成品等,归社会所有;联合“第三国际”。这里,“废除资本私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的表述,集中反映了我们党从制度层面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这种从制度层面界定社会主义的认识思路,一直延续到我们党执政以后。

中国共产党从夺取政权、执掌全国政权直至巩固政权的全部历史活动,集中到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上,可以说贯穿着这样一条主线:从消灭私有制到建立和巩固公有制。

从新中国建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是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以后领导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实践。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已在新中国处于绝对优势。

从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到1966年开始并历经10年的“文化大革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又一次大规模的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践。这一实践,在理论上反映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的如下认识:

第一,社会主义的首要特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一大二公”。所谓“大”,是公有制的规模要大,所谓“公”,是公有化的程度要高。毛泽东曾对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做过这样的评论:大,人多(几千户、一万户,几万户),地多,综合经营、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大,人多势众,办不到的事可以办到;大,好管,好纳入计划。公,就是比合作社要更社会主义,把资本主义残余(比如自留地、自养牲口)都可以搞掉[1]。毛泽东主张把具有这种“一大二公”特点的人民公社作为构成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并使其在较短的时期内从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发展成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单位。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毛泽东进而把人民公社这种构想发展成为把全国各行各业都要办成亦工亦农、亦文亦武的“革命化大学校”,认为这是“反修防修”、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佳方案。因而在毛泽东的观念中,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地变革生产关系、使生产关系向“一大二公”方向发展的过程。

第二,社会主义是一个分配上大体平均的社会。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把“按劳分配”视为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不同,毛泽东把按劳分配、八级工资制等看成是“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的东西,认为这些是应当加以逐步废除的“资产阶级法权”。毛泽东主张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分配应是大体平均的,供给制是一种较好的形式,有利于向共产主义过渡。在他看来,实行分配上的大体平均,是为了保证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保持人的革命精神。毛泽东对我国社会存在的干部特殊、官僚主义、等级制度等十分不满。他指责说:发薪水都要分等级,衣分三色,食分五等,办公桌、椅子也分等,结果是脱离群众,兵不爱官,民不爱干。他在逝世前还愤慨地说:“一些同志,主要是老同志思想还停止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对社会主义革命不理解、有抵触,甚至反对。”[2]为什么呢?作了大官了,要保护大官们的利益。他们有了好房子,有汽车,薪水高,还有服务员,比资本家还厉害。由此,毛泽东做出了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的判断[3]。因而毛泽东把建设社会主义、巩固社会主义的过程看作是一个不断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在分配上大体平均,造成使新的资产阶级和特权阶级既不能存在、又不能再产生的过程。

第三,社会主义是一个逐步消灭分工、消灭商品货币关系的社会。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是“迫使人们奴隶般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也是商品货币关系已退出了经济生活的社会。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前夕发布的《五七指示》,就是根据这个共产主义目标来设计社会主义社会的。在《五七指示》中,毛泽东要求全国各行各业、各个单位都要办成“一业为主,兼营他业”的大学校,“大学校”内部的工、农、学、兵不是固定的分工,而是每个人都“亦工亦农、亦文亦武”,全面发展,从而成为自成体系、自给自足、不依赖外界的“小社会”。这样,社会各行各业之间的专业分工将逐步消失。同时,这种自给自足的“大学校”也是他设想的消灭商品货币关系的途径。1974年毛泽东在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中说出了他对商品、货币、工资制度不能容忍的原因。他说:“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还有货币交换等,“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因而要“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3](P471)。

第四,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在毛泽东看来,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是长期的、曲折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因而在社会主义这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始终存在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为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和“和平演变”,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这种“继续革命”表现在政治领域,就是运用“文化大革命”这种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大民主”办法,自下而上发动群众向“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夺权;表现在思想领域中的根本纲领就是“斗私批修”,即要在政治上、思想上、理论上批判修正主义,用无产阶级的思想去战胜资产阶级利己主义和一切非无产阶级思想;在经济领域的任务就是“限制资产阶级法权”,不断削弱产生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基础。

对于毛泽东上述社会主义观念指导下的社会实践,邓小平曾做过这样的评价:“可以说,从一九五七年开始我们的主要错误是‘左’,‘文化大革命’是极左。中国社会实际上从一九五八年开始到一九七八年二十年时间内,长期处于停滞和徘徊的状态,国家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没有得到多大的发展和提高。”[4],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搞社会主义的正反历史经验,邓小平多次指出,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最重要的一条经验教训“就是要搞清楚这个问题”。

二、从本质层面认识社会主义:从“共同富裕”到“社会和谐”

(一)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本质的集中体现

1992年春,邓小平凝聚了他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带有根本性问题的长期思考,在南方谈话中总结性地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4](P373)这一论述与过去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的认识相比较,提出了下述一些新见解:

第一,这一论述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纳入社会主义本质范畴,强调了马克思主义注重发展生产力的基本原则。邓小平在论及“什么是社会主义”时曾反复指出:“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4](P63),“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发展生产力”[4](P116)。“如果说我们建国以后有缺点,那就是对发展生产力有某种忽略”,因此他强调,“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4](P63),并把“发展生产力”纳入社会主义本质的范畴。他还针对我们过去没有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通过改革继续解放生产力的任务的缺点,指出:“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不完全。”[4](P370)因此他强调要把“解放生产力”的问题提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来认识。邓小平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纳入社会主义本质范畴,纠正了过去在社会主义认识上的片面性,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时又是一种反映时代精神的理论创见。

第二,这一论述揭示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的对立面,一是共同贫穷,二是两极分化。一方面,共同富裕是与共同贫穷相对立的。针对改革开放前我国人民生活改善不大、普遍贫穷的状况,邓小平多次强调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即使共同贫穷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共同富裕而不是共同贫穷。另一方面,共同富裕也是与两极分化相对立的。从现实社会主义和当代资本主义的实际出发,邓小平清楚地看到,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无疑是富裕的,但由于它存在着阶级对立,存在着剥削和两极分化,这是最大的社会不公。因此邓小平强调指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4](P123)

第三,这一论述强调共同富裕的实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邓小平对于“共同富裕”使用了“最终达到”这个提法,这就是说,“共同富裕”这个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共同富裕”不等于“平均富裕”,也不等于“同时富裕”,“共同富裕”需要以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为条件。只有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和帮助后富,才能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和地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邓小平认为,“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5]。

第四,这一论述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当作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传统观念。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邓小平在以肯定的方式正面阐述社会主义的本质之前,先以否定的方式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4](P373)。在此之前,他于1985年10月在总结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长期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指出:“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4](P148-149)邓小平的这些论述,为我们党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把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载入修订后的党章的总纲,这标志这一论述不仅是邓小平本人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也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1997年党的十五大高度评价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认为:“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6]

(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

进入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江泽民同志在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的重要论断。

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我们要在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7]

从“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到“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突出并强调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他们通过扬弃资本主义文明而揭示了未来新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8]恩格斯在1894年1月9日致卡内帕的信中,应《新世纪》周刊“用简短的字句来表述未来社会主义纪元的基本思想”的请求,摘下了这段话作为答复。他说:除了从《共产党宣言》中摘出上面这句话,再也找不到合适的了[9]。马克思认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在本质上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10]。它将是“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11]。因此,作为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理应把“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现阶段就是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正是考虑到我国社会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这一新情况,江泽民强调指出,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要“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7](P279、294)

江泽民关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的论述,是对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三)社会和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党的十七大报告作出的一个重要理论概括[12]。怎样理解这一理论概括?笔者的理解是:“社会和谐”之所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因为“社会和谐”既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新社会的基本思想,是要建立一个使每个人都能得到“自由全面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为了实现这样的理想社会,他们设想,未来社会将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消灭私有制的基础上,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极大地调动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使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从而实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社会内部各要素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都形成和谐的关系。

在我国历史上,也曾产生过不少有关社会和谐的思想。比如,孔子说过“和为贵”,墨子提出了“兼相爱”、“爱无差等”的理想社会方案,孟子描绘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社会状态,《礼记·礼运》中描绘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这样一种理想社会,太平天国运动的领袖洪秀全提出要建立“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社会,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提出要建立一个“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这些思想虽然带有不同时代的烙印,但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样的总要求,既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关于未来新社会的基本思想,又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具有积极意义的价值追求相契合,同时又根据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的实际以及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特征,赋予科学社会主义鲜明的中国特色。因此,“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具有标志性的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概括。它标志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已经从一般性地谈论“社会主义的本质”或“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深入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认识,是对此前业已形成的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和江泽民关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论述的重大发展。

三、从核心价值理念层面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的一个命题,2007年党的十七大再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任务。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12](P3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它在中国整体社会价值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发挥着主导作用,决定着整个价值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向。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意味着我们党将在把握社会主义本质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核心价值理念层面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

如何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提炼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以便于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央宣传部门的有关同志提出了如下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提炼,一是要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表征社会主义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二是要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强烈的民族色彩。三是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愿望相结合。四是要具有终极意义,能够指引前进的方向,能够引领人们、激发人们为之奋斗,成为值得人们向往、追求的东西。

根据上述要求,笔者认为,可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提炼为:以人为本、自由和谐、公平正义、共同富裕、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尚勤尚能。

“以人为本”之所以是社会主义首要的、最为核心的价值理念,是因为它最能集中反映社会主义的本质,并能从根本上把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与封建专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区分开来。

封建专制社会是“以权为本”的社会。在封建专制制度下,人的价值是由人们处在封建等级制度序列中的地位高低所决定的。“以权为本”是封建专制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

资本主义社会是“以物为本”的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发达的商品经济为造成社会联系的普遍性和全面性提供了可能。但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经济的发展归根结底要服从攫取剩余价值、增殖资本的需要。在物质财富不断增殖的同时,人的价值却在不断贬值。所以,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核心价值观称为“商品拜物教”或“货币拜物教”即“以物为本”。“以物为本”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

社会主义社会作为高于封建专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形态,它理应秉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理念。以人为本,就是指以人为价值的核心和社会的本位,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一切为了人,为了人的一切。“以人为本”的“人”,既指作为社会成员整体的“人民”,也指作为社会成员个体的“人人”。“以人为本”,既指以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本,也指以实现、维护和保障每个社会成员的各项权益为根本。

如果我们确认“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最为核心的价值理念,那么,可以把“自由和谐、公平正义、共同富裕、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尚勤尚能”视为社会主义的基本核心价值理念。

“自由”,指人在社会活动中自立、自主的主体地位,是衡量人的发展程度的重要尺度[13](P54)。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社会本质上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8](P294)。“人的自由发展”,是指“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而且不会因此而危及这个社会的基本条件”[14],是指“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15]。“和谐”,指事物协调、均衡、有序的发展状态。“社会和谐”是指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状态[13](P57)。在社会主义制度背景下的“和谐”,其主要内容为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平共处和相互协调。“自由”与“和谐”相辅相成:一方面,人的自由发展一定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另一方面,社会的和谐又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它理应把“自由和谐”作为自己的基本价值追求。

公平,意即公道、平等。正义,即“公正的道理”[16]。“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17]。“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在“制度安排”层面体现的基本价值追求。“公平正义”体现在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制度上,就是要实现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和消费品的按劳分配。这里的“全民”,是指包括每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内的全体国民,他们都应当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都应当分享国有资产增值的利益。这里的“劳”,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既包括简单劳动,也包括复杂劳动。“按劳分配”,就是要按照每个劳动者在创造社会财富中的贡献大小来进行消费品的分配。“公平正义”体现在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上,就是公民权利能够得到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能够真正掌控国家权力。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基本价值追求。邓小平强调指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4](P123,110-111)按照“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在当前就是要使人民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民主”,是指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人。邓小平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5](P168)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12](P28)这表明民主对于社会主义具有“生死攸关”的重要意义。“法治”即“依法治理”,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民主的根本价值取向是强调政治决策要体现多数人的利益、意志和愿望。法治的根本价值取向是强调立法、执法、司法要有利于促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在政治发展方面的基本价值追求。

“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17]。“诚信友爱”是社会主义在人际关系方面的基本价值追求。

“尚勤”,就是崇尚和尊重勤劳致富的人。“尚能”,就是崇尚和尊重有杰出才能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尚勤尚能”①,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尚勤尚能”是社会主义在激发社会发展活力方面的基本价值追求。

这样,以“以人为本”为最为核心的价值理念[18],以“自由和谐、公平正义、共同富裕、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尚勤尚能”为基本核心价值理念,就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成为引领人们、激励人们为之奋斗的目标,成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精神动力。

收稿日期:2011-05-05

注释:

① “尚勤尚能”这一概括,吸取了河北科技大学计卫舸教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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