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制度建设与党的建设体制改革的关系_制度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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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5)01-0065-07

       在党的建设研究领域,“党的制度”“党的制度建设”“党的建设制度”“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多个词汇相继使用,有时甚至并用。这些不同表述中都包含有“制度”二字,显然有其共通性,但内涵有其各自侧重点。本文主要考察党的制度的内涵及其特点、党的制度建设的内涵及其地位和作用、党的建设制度化历程、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内涵、重大意义以及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部署和实施等。

       1 党的制度的内涵及其特点

       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党的制度是党内各种行为规范的准则,是以党章为依据,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和核心、以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指向的党内一整套法规制度的总称,包括党内法规、条例、体制、规则、程序等。显然,党的制度本质上就是党的建设制度。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党的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等鲜明特点。

       其一,党的制度具有根本性的特点。党是一个庞大的组织体。党内各种关系、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的行为规范,都有赖于党的制度规定,都需要遵循党内规矩即党内法规、党的纪律。否则,就不可能形成一个先锋队组织,党也不可能有战斗力、凝聚力。与此相联系,党的建设是包括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等方面建设在内的系统工程,党的各方面建设互相渗透、互相依存,形成统一的整体,其中制度方面的建设具有根本性。只有具备好的制度保证,才能使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建设得到贯彻落实。

       其二,党的制度具有全局性的特点。党的制度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必须共同遵守的各种党内规章制度,对每一个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有约束力。有了好的制度并加以严格遵守,就可以有效地约束违背党的利益的行为,维护党的肌体的健康,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其三,党的制度具有稳定性的特点。党的各项制度都是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并经过一定程序和相应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一旦形成就不易变动。尽管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客观条件的变化,一些党的制度需要修改和完善,有的甚至需要废除,但在没有修改和废除之前仍具有效力。相对于领导者个人的作风、习惯、经验等无形的、软性的因素来说,党的制度是有形的、刚性的因素,因此也就更具有稳定性。它“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146。

       其四,党的制度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党在自身建设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经验,形成了优良传统。只有把这些经验和传统加以总结提炼并形成制度,才有助于将其保存下来,发挥对今后党内政治生活的指导和规范作用,进而使党组织运行更为科学高效,党的战斗力、凝聚力不断增强,为党的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总之,“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1]333。

       2 党的制度建设及其地位和作用

       建设,通常是指创立新事业或增加新设施,引申为政党、国家或社会组织的理论和实践活动。党的建设,广义是指政党为完成自身的使命而进行领导国家、社会和提高自身生机、活力的理论和实践活动。狭义是指马克思主义政党在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指导下进行的领导国家、社会和提高自身生机、活力的理论和实践活动。党的建设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作为党的建设系统工程有机组成部分之一的党的制度建设,就是随着党的自身发展而逐步建立、修正、丰富和完善党内各种行为规范准则并且严格执行党内各种行为规范准则,进而为党的建设科学化提供根本保障的过程。

       党的制度建设在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其一,它是党的建设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职责上有特定的范围和分工,主要从制度方面承担党的建设的任务,将党的建设的丰富经验、优良传统和理论、实践成果规范化、条文化,并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和遵守,从而以制度形式保障党的建设。

       其二,党的制度建设与党的其他方面的建设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一方面,它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其赖以进行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它又将党的其他方面建设的宝贵经验、优良传统和丰富成果上升到党内法规和制度的层次,为巩固和发展党的其他方面建设的成果提供制度保障,使其得到巩固和传承。

       总之,党的制度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一项根本性建设,它既贯穿、融会于其他各项建设之中,又以规范化、条文化的形式对党的建设起到支撑、承载和具体体现作用,是党的建设的根本保障。党的制度建设的这一重要地位和作用,正是由党的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特点决定的。

       3 党的建设制度化历程

       党的建设制度化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民主革命时期,党对制度建设进行了初步探索,制定和逐步完善了党的章程,确立了民主集中制和党代表大会年会制,确立了党的领导、活动、纪律、监督等一系列制度,这些为党的制度建设奠定了初步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党对执政条件下自身的制度建设进行了探索,提出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改进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初步构建了干部制度;加强了党的监督制度建设等。但由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不健全,由于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原则逐步遭到破坏,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出现了严重失误,留下了惨痛教训。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在深刻反思党的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应该怎样才合格,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1]276的问题,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党的建设基本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和积极探索。强调制度建设,突出制度建党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正是这一思考和探索的重大成果。

       邓小平在1980年《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党的制度建设问题,论述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他指出:“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1]332“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1]328在这篇重要讲话中,邓小平对制度问题的重要性及其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作用、意义,对当时制度方面存在的弊端、危害以及如何进行制度建设,改革现行制度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等,都作了深刻阐述。这实际上将党的制度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突出了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从而极大推进了党的建设制度化历程。

       1983年,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在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中提出,要努力建立、健全和改革党内生活的各种必要制度。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提出,必须努力改革和完善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建立和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和人民监督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得到有效监督。1987年党的十三大在总结了党的制度建设经验和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对党的建设新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切实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任务,指出了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这一时期,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把党的制度建设放在党的建设中的突出地位,使党的制度建设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呈现出全新态势并取得重要成果。例如,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是一部比较全面系统的党规党法。《准则》既概括了历史上处理党内关系和整顿党风的经验,又提出了体现时代特征的党的建设的任务和要求,是统一各级领导机关和全体党员行动的比较完备的法规,是对党章必不可少的具体补充,对于解决党的建设中各项重要问题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注重用制度建设推进党的经常性工作。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全过程,推进党的制度建设的发展与创新。1994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从而明确了民主集中制在党的制度体系中的突出地位。1999年1月,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指出,从严治党,严肃党纪,最根本的就是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做到严格按照党章办事,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从而将从严治党与依照党内法规办事联系起来。2002年7月,中央修订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与时俱进、扩大民主、完善程序、创新制度,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干部能上能下方面,在建立科学的监督管理机制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制度建设。2004年10月,中央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对党员的学习权、讨论权、知情权以及申诉权、控告权等作了制度性的规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胡锦涛在十六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要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工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权威性。这不仅明确提出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任务,而且明确了党章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提出“党的建设科学化”重大命题和重大任务的同时,明确提出要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明确了党内制度体系的根本是党章,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并把这一制度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的主要内容。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几千万党员的大党,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必须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之中,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承传统、大胆创新,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明确了新形势下党的制度建设的目标和路径。

       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并对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进行了部署。党的十八大之后,党的制度建设向着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方向强力推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用“六个紧紧围绕”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任务和总体思路,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同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的改革一起进行整体部署,首次明确提出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大课题和重大任务,并且明确要求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从而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党的制度建设也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联系在一起,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联系在一起,必将在实践中开辟党的建设新局面。

       思想建党是中国共产党建设史上的一个优良传统和鲜明特点。在突出制度建党的今天,是否还需要思想建党,对此,习近平给予了明确回答。他在2014年10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谈到从严治党时,强调:“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2]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制度建党和思想建党的关系,并对增强党的制度执行力提出了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仅在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这一年时间里,中共中央及有关部门就先后颁布了19项制度,其中包括《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等[3]。

       为了解决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中共中央决定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以解决好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四不”问题,于2013年8月,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根据该《决定》,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300件被废止和宣布失效,467件继续有效,其中42件将作出修改。不仅如此,中央还强调,在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机制,今后一般每5年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同时,在制定或修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时,对与之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步进行清理,实现清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集中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次集中清理,对于全面摸清党内法规制度家底,有效维护党内法规制度协调统一,加快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它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全面规划今后几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2014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具体举措等。《实施方案》在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下,回答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领域改什么、如何改、要取得什么样的效果等问题。总的原则是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紧围绕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来谋划、落实。《实施方案》全面阐述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明确了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规划了推进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体现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集结号”“动员令”。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将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纳入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之中,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出,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严格遵行。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这就为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并严格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供了理论和政策依据。从此,党的制度建设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与依据党内法规从严治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成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

       显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从在实践中重视党的制度建设,到思想上深刻认识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从强调解决制度问题、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到明确提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大课题和重大任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到制定和实施《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后到强调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大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从思想理论上认识和强调党的制度建设,到具体构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进而把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纳入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之中,使党的建设呈现出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趋势和全新面貌。这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对自身建设高度重视,对党的建设特别是党执政以后的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对“四大考验”“四个危险”下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

       4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基本内涵及其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这一重大命题和重大任务,不同于以往所说的加强党的制度建设。

       首先,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与党的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看,党的制度建设侧重于党的自身建设中制度方面的建设,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则侧重于党的建设的整体制度改革。

       党的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侧重的是建设,主要是通过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体制、机制保证党的组织健康良性运行。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如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都有制度方面的内涵和要求,都要靠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来保障。党的制度建设主要是一个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的过程,其中制度制定涉及范围广泛,既包括不断修订完善党章这一党内根本法规,也包括根据党的建设的需要制定完善党内准则、条例、规则和具体的制度规范;在制度执行中既包括完善制度执行的体制机制,也包括提高执行各环节的能力水平成效等。

       与党的制度建设相比较,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侧重的是改革,主要是改革党的制度中与党的建设规律、党内实际状况、党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改革总体进程不相适应的部分,以改革为动力来实现党的制度的自我完善,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促进和保证党领导的整个改革事业。

       因此,党的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必然选择和逻辑延伸。从党的制度建设提升到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开拓了健全和完善党的制度的新路径,也开辟了党的制度建设的新领域、新境界。

       其次,从党的制度建设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地位和作用看,党的制度建设是“五位一体”的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一部分,与党的其他方面的建设如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相联系。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联系,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联系。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将为其提供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指引、凝聚各族人民力量的坚强核心、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坚强领导。同样,在实施全面深化改革这一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中,也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以保证,避免出现颠覆性错误,不能偏离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始终保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因此,一方面要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来扫除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五大建设”,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另一方面,要通过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再次,从党的制度建设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指向看,党的制度建设是要通过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体制、机制来保障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等方面建设的成果,从制度上保证党的组织健康良性运行;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要改革党的建设制度中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部分、不符合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部分,使党能够更好地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协同推进各方面的改革,破除瓶颈、排除阻力、涉险过滩,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因此,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面对“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必须通过改革使党的建设制度不断完善,既坚持已有的成功经验,又赋予时代化、科学化的新内容,使其在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系统化等方面有一个新的提升,以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

       综上,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在其基本内涵上有其特殊规定性。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就是提炼、升华那些在党的建设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并且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是有效管用的新成果,使之上升为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并使之规范化、条文化,用以解决党的建设中面临和出现的新问题,以制度改革带动党的建设工作全局,开辟党的建设工作新局面,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具有重大意义。它是加强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2]只有按照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取得成功。

       党领导的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与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的体制改革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进程中,只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才能更好地承担起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从根本上保障伟大事业的发展。只有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才能为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的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适应了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相联系的“五大体制”改革的需要,并为之提供正确的方向保证。不仅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加强党的建设,也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中加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从而把伟大事业的推进和伟大工程的实施统一起来,把筹划领导改革和保障实施改革结合起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使全面深化改革得以顺利推进,不断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效,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提供源源不断的推动力。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党领导和推动的改革事业越是向纵深推进,越需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含着党的执政能力现代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成效如何、进展如何,直接关系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与否。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提高领导改革水平,都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着眼点正是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出发点和落脚点正是保证全面深化改革顺利推进。必须按照这个着眼点、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因此,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又是使党更好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坚强领导核心的内在要求,具有极为重大的现实意义。

       5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部署和实施

       由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党领导和推动的改革事业越是向纵深推进,越需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越需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由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含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能力的现代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成效如何、进展如何,直接关系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与否,所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积极稳妥扎实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此进行了部署。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根本方向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要通过深化改革,把党的领导更好体现到治国理政各方面之中,完善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之有利于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落实,有利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贯彻。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着眼于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投身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鼓励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环境,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形成同心协力促改革、谋发展的强大力量。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缺位的抓紧建立,不全面的尽快完善,不合理的坚决革除,不适应的努力改进,使党的建设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从四个方面着力:一是着力深化党的组织制度改革,重点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生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二是着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在完善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上下工夫,通过制度改革和严格执行制度,解决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三是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着力点是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组织、党的工作要做到全覆盖,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上都高高飘扬。要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和服务,确保进口严、出口畅、管得好、作用大。四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到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字当头,真抓实干,深入展开。从干部政绩考核告别“唯GDP”,到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从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从强调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果新成效。有理由相信,随着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推进,随着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以及制度执行能力的不断提升,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必将不断增强,党也必将更好地承担起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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