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城市水产业的发展趋势_世界城市论文

世界城市水产业的发展趋势_世界城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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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1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896(2004)02-0128-02

一、法国——委托管理

在法国,水系统的运行被认为是一种民营部门的活动,普遍流行的民营模式,被称为行为委托或委托管理,公共权利机构,通常是市政当局,保留对水设施的所有权,有权征收费用,而民营部门则签订长期合同提供服务。民营公司参与到水行业的最普遍的方式是:管理合同、特许经营和租赁经营。

在法国大部分的水系统是由民营公司进行管理。仅有12%归民营机构所有并运行。公私间合同分配,民营公司提供水服务方面。

法国管理水的方式很早就是以公私合营模式为主体。十九世纪末,由于市政资金缺乏,供水系统在民间民营资金的帮助下发展起来;二十世纪,市政财政来源增加,自建供水设施,并负责全部的投资和运营;近年来,公私合营模式在法国比较盛行,供排水管网由市政当局建设,大部分资产属于市政当局,民营者只承担运行责任。污水系统的建立与发展比供水滞后,是公私合营占主导地位。

二、英国——全面民营部门

英国水务监管1989年政府对地方水和废水机构实行了民营部门。将政府拥有的10个区域性水务部门改制为公司,在伦敦交易所上市,集资36亿英镑。这10家公司拥有25年的水务特许经营权;监管主体,饮用水监督局负责监管水质,环保处负责监督河水及其它污染,水务管理办公室制定保护消费者,促进竞争和提高效率,监督水价制定与改变,水务公司民营部门时水务公司办公室确定供水价的上限,每5年办公室根据通货膨胀率及其它因素对上限进行调整,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的运营资金需求、资本需求和资金回报率,目的是在保障消费者的同时保证水务公司的营运正常,保证企业有足够的资本从事自来水供应与污水处理业务。

不同于法国的委托管理模式,英国选择了全面民营部门—将所有资产移交民营部门,同时出售民营部门的股票。对于民营部门后的自然垄断产业,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英国政府并没有放弃管制,而是建立了地方水权利机构提供水和废水服务。水行业的民营部门提高了英格兰和威尔士在水管理上的许多问题,如水质提高,1989年泰晤士水务在饮用水抽样检查中有4%不合格,而2000年的不合格率下降为0.11%;并且对水务市场的投融资大幅增加。

三、德国——有效的政府管制

德国市政当局有着基于当地资源保障清洁水供应的专有任务,其法律依据为国家水法和欧盟指令。这一任务包括:完全弥补成本的定价法,竞争当局对供给者实行价格监督;对使用蓄水池发放官方许可,以法定和排他的方式联接废水处理设施,在供应产业中作例外处理,有时签订专门的特许经营权合同;大量有着地域限制的供给者,少量远距离供给者;大多为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对水质实行公共监督;利益相关者网络作为基本的决策单位。涉及到供水,有国家的责任,但最轻的责任实际落实在市政当局,在宪法里规定过的。比如说在水行业完全弥补成本的定价方法,但喝水和排水是不同的,喝水是盈利的,而排水不允许盈利,因为排水更要考虑环保,所以是不允许盈利的。

在供水方面,可以选不同的制度安排:可以建立市政的公用公司,收取的是使用费,这样就需要服从一般的联邦法律,比如市政收费法;也可以选择其它的制度安排,私人建立盈利性公司,但私人盈利性公司也受到市政当局的管制和控制。民营公司的价格是市场价格,不需要服从联邦市政收费法律,因为这种企业收的不是使用费,但是必须服从德国竞争当局的管理。比如说,在排水领域可以选择不同的制度来安排,但是在水的质量管制方面,是由一般政府来管。德国的供水制度里,可以看到德国有好多小型的市政公用企业,它们都是从本地取水。德国比较注重于地方的水质。德国的给排水设施服务和城市水业体制由于有效的政府监管模式为德国的水务发展提供了保证。

四、美国——公共和民营系统不完备

美国国有供水排水等公用事业所面临的情况和问题与我国有许多相似之处,如大部分美国城市水系统即供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归政府所有,传统使用公共资金;如经营管理不善,成本过高,政府管理不力;财政补贴过高;难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和公共服务要求等。但其解决问题的做法与我们差异很大。

不断增加的废水系统维护和达到最低饮用水要求的压力。1995年,政府估计2015年需要1384亿美元用于提高饮用水处理设施,3320亿美元用于污水处理厂升级技术改造。但从1979年起,联邦资金已经显着减少。以及不断增加的水系统补贴和享受水设施服务的人口增加等压力,不得不将民营部门引入美国水服务市场。

美国水行业市场化的主要模式是外包运营权(ContractingOut)。其成功之处是它即降低了水价的运营成本,减少了财政补贴,又避免了出售水行业国有资产这一敏感话题,融资成本低,退出机制简单。其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我国一些地方已有尝试外包运营权的办法,但仍然很少,也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从各国的经验来看,当地政府不能单独提供相关项目或服务的资金来源和专才时,民营伙伴的加入可以提供更高质量和水平的服务、加快项目或服务的执行,此时,公共机构欢迎民营合作伙伴的加入。

五、经济转型期国家城市水业

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期国家城市水业,2025年城市人口增长占国家人口总数的59%,占全世界城市人口增长的80%。财政的紧张以及城市水业的重要性,导致政府将目光转向民营投资者以解决城市服务的融资和供应。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进入城市水业市场。公共资金的减少,政府水系统的退化和规模太小,吸引民营投资。

新的法律法规为更多的民营资金涉足城市供水和废水处理铺平道路;政府负担必要的改进经费难以达到水供应、废水处理和环境的要求;政府补贴难以为继,服务必然缩减。

六、公私伙伴关系运行方式

城市水业基础建设投资大、周期长,具有公益性、长期性和持续性,政府必须在国家有限的资金下,善用外资及民间资金,并借助民间或外资企业的经营效率,推动城市水业的发展。从水资源短缺到公共资金的缺乏,改变着水行业中公共和私人投资者的选择和角色。人们特别关注城市水业的投融资和监管,公私伙伴关系以及公共和民营部门的变化。下面是全世界目前采用的公私合营(PPP)合同、在中等和低收入国家(MLIC)实行的不同类型合同的比例在中等和低收入国家主要国际水务公司的业务分额有关资料如下:

表1 全世界目前采用的公私合营(PPP)合同

投资

 购买

服务人口

 (十亿) (十亿) (十亿)

列入计划的PPP合同

 117.7

 21.6

 240

实施中的PPP合同112.7

 20.8

 216

MLIC列入计划的PPP合同 36.73.1

 165

MLIC实施中的PPP合同

32.62.3

 142

注解:MLIC——中等和低收入国家

资料来源:Franceys,2000

表2 在中等和低收入国家(MLIC)实行的不同类型合同的比例

租借合同1%

ROT合同 2%

脱离关系(合同)2%

强化型租赁合同 3%

部分脱离关系(合同)

4%

管理合同12%

特许权合同

 19%

建设—运营—移交22%

服务合同35%

资料来源:Franceys,2000

表3 在中等和低收入国家主要国际水务公司的业务分额

Lyonnaise des Eaux公司

36%

Aguas de Barcelona公司

6%

Vivendi(威旺迪)水务公司

   21%

SAUR公司 9%

Aguas de Valencia公司

2%

Thames(泰晤士)水务公司 8%

Biwater公司

  6%

United Utilities(联合公用公司) 2%

Anglian公司

 2%

Severn Trent公司 1%

Azurix公司5%

IWL公司  2%

其他

 8%

资料来源:Franceys,2000

[收稿日期]200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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