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乡镇企业与国有大中型企业联姻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乡镇企业论文,大中型企业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过去的20年里,我国乡镇企业快速发展,为支持全国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特别是对吸纳农村人口就业、缓解贫困、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深入和市场形势的变化,乡镇企业在进一步发展中面临着增长乏力、效益滑坡、停滞不前的困境。如何促进乡镇企业在与国有大中型企业联姻中上档升级,已经成为乡镇企业摆脱困境、二次创业、再造辉煌的重要课题。
一、乡企状况堪忧
总体上看,我国乡镇企业的起步和发展同我国的资源结构密切相关,也符合全国区域分工和生产力布局的要求。但是,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我国乡镇企业目前状况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相比,相距还甚远,尤其是在企业上档升级、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增强竞争力等方面,状况更为堪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产业结构初级化。产生于80年代初的我国乡镇企业,是在全国经济普遍处于短缺、靠简单地填平补差就可以成就一番事业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其特点是企业规模不大,能源、原材料、粗加工产品和初级产品占的比重大,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档次产品比重小,产业结构多是以自然资源作为生产和加工对象的初级粗放式工业。据不完全统计,到1997年底,山西省乡镇企业已达98000余家,其中工业企业有58069家,基本上是以自然资源作为生产和加工对象的企业。这种初级粗放式的产业结构,不仅效益低下、环境严重污染,而且对市场的适应能力极差,一旦遇到市场变化,整个经济增长就会迅速回答。
二是产品结构单一化。我国大多数乡镇企业产品单一,尤其缺乏多元产品结构体系,缺乏带动上档升级的高新技术产品,一些原有优势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有竞争力的新的优势产品、名牌产品、出口创汇产品开发力度不够、成长缓慢。
三是生产布局分散化。由于我国乡镇企业多以自然资源作为生产和加工对象,地理位置、资源分布不同使得乡镇企业生产布局分散。例如山西省大同市乡镇企业80%分布在自然村落,12%集中于集镇,2%在县区级城市。由于布局分散,在很多地方乡镇企业没有带来社会经济活动和人口的聚集。这就导致虽然乡镇企业增加值占到农村社会增加值的60%,但农村劳动力基本上仍然留在农村,农村人口的比重仍高达75%以上。由于布局分散,导致绝大多数乡镇企业的规模经济和专业化程度较低,信息不灵,重复建设,地区分割,相互倾轧,不能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行产权重组并走向联合,难以形成专业化、规模化、集团化优势。
四是企业档次低层化。第一,人员素质低,专业人才特别是管理人才严重匮乏。1997年山西省乡镇工业集体企业从业人员122万人,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184人,仅占0.6%,平均每10家乡镇企业中才有一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业人员。人才缺乏是我国乡镇企业的致命弱点。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把人培养好,企业一定能办好。但是一般乡镇企业对技术舍得花重金购买,但对人才尤其是管理人才的重要性却认识不足。第二,技术装备差,生产工艺落后。我国大多数乡镇企业技术设备处于60年代水平,工艺落后,质量低劣,能够达到国际、国内行业先进水平的凤毛鳞角。第三,思想保守,竞争创新观念不强。乡镇企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举办的企业,植根于农村这片“黄土地”,从总体上说还有小农意识和“小打小闹、小富即安”的思想。这种以“小”为特征、以“吃饱”为原则的意识观念,与市场经济发展是不相适应的。
上述状况在我国乡镇企业中具有普遍性,而且互相交织,互为因果,是一种典型的经济不发达综合症。为此,我们不能回避,更不能坐以待毙,应该未雨绸缪,早寻良策。
二、乡镇企业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联姻
当今的经济形势已经与20年前截然不同,我们已经在一个较低的层面告别短缺,扑面而来的是知识经济和日益激烈的竞争态势。我国乡镇企业要进一步发展,实现二次创业,再造辉煌,必须走与国有大中型企业联姻之路,必须携手在更高的层面上开辟需求的空间,必须在技术进步、竞争创新上下功夫。这是我国乡镇企业步入可持续发展的一条必由之路。
(一)联姻是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
企业联姻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技术、设备、产品、人才等诸要素遵循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的跨企业组合行为的俗称,有联营、兼并、合作、转让、引进、股份等多种形式。这种企业行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生存、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上规模上档次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改革、改组、转换经营机制上实在、有效、快速的操作方法。随着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的前进,企业联姻行为愈演愈烈,从工业、商业到金融业普遍实行,范围从本地区、本行业发展到跨地区、跨行业乃至跨国,从小企业发展到大企业、集团企业乃至跨国公司。企业联姻这种数量急剧上升、范围和规模越来越大的发展势头,正是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
第一,促进优势互补是联姻的基础。长期以来,由于条块分割等一系列体制障碍,使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与乡镇企业之间往往互相割据、互相封闭,各自追求自我延伸与自我循环,没有形成互相促进、优势互补的产品和资金等价值链条的有机联系,投入产出的关联度与带动度较弱。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规模、资金、人才、技术和市场等领域具有相当优势,乡镇企业已经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搏击了20多年,机制灵活,贴近市场。只有双方联姻,实现优势互补,整合关联产业,形成合理分工,从而形成相互协作、互相带动的企业链和企业网。这样,国家在扶持和鼓励大中型企业发展的同时,也就带动了乡镇企业的发展。
第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是联姻的主要任务。从当前我国市场看,无论从生产资料到消费资料,还是从城镇市场到农村市场,99%以上的产品都处于供大于求或供求平衡的状态,工业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物价指数已经连续二十多个月处于下降状态。但要看到,目前的产品过剩,是在人民收入和消费都处于低水平的情况下出现的,是在产品供求结构不合理特别是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产品大量依赖进口的情况下出现的,实质上是产业升级滞后于消费和生产发展要求的集中体现。我国乡镇企业目前最缺乏的并非是资金,而是技术资源,在影响乡镇企业上档升级的资金、市场和技术诸要素中,归根到底是技术的制约。因此,乡镇企业利用国有企业的技术优势,通过联合、股份、兼并等方式联姻,促使乡镇企业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围绕自己的核心技术不断升级换代,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三,促进转换机制、调整结构是联姻的重要内容。机制不活,结构不合理,既缺乏活力,又缺乏竞争力,是乡镇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面临的通病。因此,双方联姻必须以转换机制为切入点,资产重组为重点,在改制中改组,在改组中改制,多路并举,标本兼治。通过联姻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力促产品结构优化。通过多元投资主体的介入,合作投入试制新产品,多枝嫁接引名牌,走产品与资本一体的道路。通过多种联姻形式,联合壮大一批,挂靠提高一批,分立活化一批,拍卖置换一批,租赁启动一批。着重在转换机制、调整结构、优化总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和发展外向型企业上走出一条新路。
第四,促进解决国有大中型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和提高乡镇企业人员总体素质是联姻的现实要求。当前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亏损较为严重,原因之一是企业内部人员过多,社会负担过重,下岗分流和再就业的压力相当大。乡镇企业虽然近两年总体经营状况也在下降,但主要原因之一是乡企内部人员的素质差,人才匮乏所致。对人才的渴望,特别是对技术创新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是乡镇企业摆脱困境、再上台阶的现实选择。据统计,1998年山西省机械行业的27户国有大中型企业下岗13480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12200人,仅安置600人,没有一人进入乡镇企业;省八大矿务局近两三年内约有8万人分流下岗,也基本上没有转入乡镇企业;太钢下岗5837人,重新就业者中也没有进入乡镇企业。这反映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一方面下岗人员多,再就业压力大,另一方面思想保守,不敢也不愿到乡镇企业去开创新天地。只要政策到位,渠道顺畅,这方面潜力相当大。
(二)联姻是乡镇企业发展历史阶段的必然选择
综观我国乡镇企业的发展,可以这么说,它正处于由粗加工的初级阶段向高附加值的上档升级的中级阶段转换的时期。要实现这一转换,单纯依靠乡镇企业自身是难以实现的,它必须借助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有力的技术、设备、人员及资金支持,通过“联姻”、“结亲”等方式,促使乡镇企业上档升级,提高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这是乡镇企业发展历史阶段的必然选择。
第一,在乡镇企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在一个较低的层面上已经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存在着联姻关系,只不过这种联姻形式较简单化、低层化而已。主要有:高薪聘请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和生产经营指导;委托国有大中型企业代为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依托国有大中型企业产品优势,代为加工生产零配件;利用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闲置设备和边角余料等进行简单再加工生产,等等。这类联姻方式对于乡镇企业从无到有、从计划经济时代国有大中型企业一统天下的硬板块夹缝中求得生存并不断发展壮大到同国有企业相抗衡的地位,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截至1998年底,山西省乡镇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55.5%,乡镇企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新增部分的45%。
第二,在乡镇企业发展由初级阶段向中级阶段的转换时期,在一个更高层面上通过联合、兼并、合作、股份等形式与国有大中型企业联姻也已初露端睨。山西大同南郊区西万庄乡乡办企业塔山化工厂于1996年与山西云岗有机化工集团公司(原3528厂)联姻,双方投资1100万元组建大同双强责任有限公司,其中山化集团605万元,占55%,塔山化工厂495万元,占45%。1997年4月正式投产,主要产品电石的生产能力每年13000吨,按照协议,双强每年供给山化集团1万吨电石,价格按市场价计,利润按股分配。这一方面缓解了山化集团电石缺口的压力,同时也缓解了塔山化工厂面对电石市场不景气的压力。通过联姻组建的双强责任有限公司,1998年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实现利税200万元。朔州市朔州啤酒厂原属国有企业,1996年由于资不抵债被迫停产,1997年通过与天龙有限公司和金鑫广告公司联姻,组建山西朔州天龙啤酒有限公司,其中天龙控股65%,金鑫控股16%,朔啤控股18%,当年盈利84万元。1998年进一步实行承包经营,每年上交利润100万元,纳税237万元,一跃成为朔州市纳税大户。广灵县广灵化工总公司作为全县龙头企业,以优势互补为原则,把“强龙头、壮龙骨、带龙身”作为发展战略,以扩大思路影响,复制管理体制,派出管理人员,进行资本经营,注入股份资金,组建企业集团,扶持弱小企业,拉动乡镇企业,联动优势项目,带动农业产业化,推动县域经济全面发展等为基本思路,全方位实现与乡镇企业联姻。努力实现到2000年底利税突破2000万元,2002年突破5000万元大关。此外,山西古城乳业集团、山西大同桑河淀粉集团、定襄县晋利企业集团、法兰企业集团、朔州市热电厂等一批联姻企业已经或正在崛起。
三、几点政策建议
(一)政府加大对联姻企业产业升级的投入力度
目前我国每年全社会投资额已达28000多亿元,如果能将其中的10%引导到联姻企业产业升级上来,就能对乡镇企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这里,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正确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升级的关系,加大对联姻企业产业升级的投入力度。近些年,我国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相当大。今后应在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同时,加大对联姻企业产业升级的投入力度,选择那些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需求弹性大、生产关联度高的联姻企业或产品,作为支持的重点,并以此为突破口,带动乡镇企业全面上档升级。二是积极运用财政杠杆,支持联姻企业换代升级。应尽早改变对科技的投入方式,加大面向联姻企业的科技投入力度,将一部分支持应用研究的财政拨款改为对联姻企业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的贴息或无息贷款,用财政贴息手段引导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使投入科技的有限财政资金尽快发挥出作用来。同时,建议从政府财政或乡镇企业发展基金中,每年拿出一定数额建立企业联姻专项奖励基金和培训基金,给在联姻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三是技改资金要落实一定比例扶持联姻企业。
(二)联姻要因地制宜,因厂施策,不可一轰而起
乡镇企业与国有大中型企业能否联姻,如何联姻,不可一概而论,不能一轰而起,更不能强拉硬配,否则事倍功半,弄不好还会把乡镇企业和国有企业拖垮。要以有利于乡镇企业上档升级;有利于国有大中型企业解脱困境,开辟多种经营之道;有利于乡镇企业对人才需求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安置为标准。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厂施策,讲究实效。宜卖则卖,宜股则股,宜包则包,宜租则租,宜联则联。联姻形式应当多种多样,对不同类型联姻应当区别对待,不搞一个模式,不搞一刀切,更不能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去推动。
(三)引导乡镇企业尤其是联姻企业逐步向小城镇集中
江泽民总书记指出:发展乡镇企业是一个大战略,是一个长期的根本任务。在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同时,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这也是一个大战略。当前,小城镇“门坎”过高及乡镇企业产权不明晰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不利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也无法发挥其聚集效应,从而使以加工工业为主的乡镇企业虽然在规模上有所扩张,却不能带来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大大影响了农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的转移速度。1978-1997年,全国乡镇企业从业人数增加了9800万人,但同期转移到小城镇的只有2600万人。换句话说,由于农村工业化中农村人口不能随之转移到城镇就业和居住,城镇化明显滞后于工业化进程。可以这么说,没有乡镇企业的发展和集中,就不可能推动小城镇的发展;没有小城镇的发展,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就要受到大的影响,二者是相互依托、互促互动的。从宏观看,关键是打破城乡分割的户籍、土地使用、投资融资等体制,促进乡镇企业和联姻企业向小城镇转移和集中:一是逐步改革小城镇的户籍制度。在小城镇长期从事乡镇企业或二、三产业的农民,只要有固定的住处和稳定的收入,就可以在小城镇迁落当地城镇户口。二是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应同国有企业一样,有技术职称指标,按同样程序评定,其家属子女同样享有农转非指标。三是大专以上毕业生分配到小城镇的乡镇企业工作,人事关系落在县人事局,取消见习期。四是稳妥探索建立小城镇的土地有偿流转制度。从微观看,主要是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形成一个好的机制,吸引乡镇企业和联姻企业向小城镇集中:一是切实转变小城镇政府职能,致力于培植主导产业,尽快形成有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小城镇。二是乡镇企业和联姻企业尽快理顺产权关系,使人员、资金、企业都向小城镇逐步集中,尤其是受小城镇建设带动的建筑、建材、第三产业要优先发展。这实际上是人气、财气聚集的过程,人财两气集聚,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就可以两旺。
(四)尽快将部分乡镇企业职工纳入社会保险范畴
过去,我国乡镇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运作,采取的是职工自我积累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同国有企业实行的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不一致,这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向乡镇企业流动中的最大障碍,也是目前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后宁愿坐吃救济也不愿到高工资、厚待遇的非国有企业工作的根本原因。1999年1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实施《社会保险费征交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扩大了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把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全部纳入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统一合并征收。本人建议,一些生产形成规模且有固定场所、常年平稳生产、职工收入稳定的乡镇企业,也应纳入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范围之内,这样也就消除了国有大中型企业下岗职工向乡镇企业流动的最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