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商社经营模式选择——从交易费用角度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社论文,经营模式论文,角度论文,费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综合商社是以贸易为主体,集金融、贸易、信息、综合化服务和综合化组织功能为一体的跨国公司,其市场行为至少在两个方面与市场相关联,其一就是作为买方在市场上采购产品,其间发生的费用称为前端交易费用;其二指综合商社作为卖方把前阶段购得的产品销售出去,其间为实现产权的转让所发生的费用称为后续交易费用。对于这两方面的交易费用分析,现有文献较少涉及,然而事实上综合商社的经营目标就是如何使综合商社的资金尽快得到周转和以尽可能少的成本获取利润,因此从交易费用角度分析就成为必不可少的。本文试图用交易费用理论对综合商社这两方面进行经营模式分析。
一、综合商社经营模式的市场行为
综合商社作为日本、韩国特定历史条件、政治制度和经济政策下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是推动日韩经济迅速增长的主要力量。比较研究日韩综合商社的经验可以发现,综合商社在经营模式上主要采用:(1 )自营;(2)代理;(3)与厂商共同经营三种方法。无论采取哪种形式,综合商社都会尽可能提供最好的服务,以保持与厂商的稳定关系。这样,政府就能通过商社对厂商的进出口进行诱导,以实现宏观的进出口战略。到目前为止,日韩等国的综合商社主要有三种类型:(1 )综合商社在企业集团中起着母公司的作用,它在集团内可以创建企业,开拓新的领域,对其他的企业提供融资,参与经营管理等,这类综合商社规模大、实力强;(2)综合商社在企业集团中是核心之一, 与其他核心企业或银行是对等关系。它们之间相互持股,保持很高的独立性,通过成员参股、干部互派、内部化交易等形式把集团成员联结在一起。这不仅强化企业集团的稳定性,而且还有利于综合商社扩大经营业务和灵活运用剩余资金;(3)综合商社充当企业集团的国际窗口, 是企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附属于企业集团内部,其经营活动要服务于整体利益。企业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一方面利用这个窗口,一方面还要对它加以扶持,这种类型的综合商社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第一、二种类型的综合商社由于其核心机能(交易、金融、情报)健全,跟集团外企业联系非常密切,第三种类型的综合商社则与集团外企业联系较少。根据以上对综合商社的经营模式和其在集团内外企业中的地位概述,我们为明晰综合商社的经营模式的市场行为,列出表1 ,该表列出综合商社的经营模式与集团内外企业产品相结合的六种状态。
二、综合商社经营模式的交易费用分析
无论综合商社的经营模式有多少,都可分为前端交易和后续交易两部分。前端交易是指商社在营运过程中作为买方,在市场上购买商品所发生的交易。与前端交易有关的成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搜寻供给商、讨价还价、订立合约以及事后贯彻合约等所耗费的成本,称为综合商社的前端交易费用。另一类是执行合约本身的成本即生产成本,以C[,i]表示。在一个比较充分的竞争经济中,生产成本可视为不变。
表1
经营模式自营 代理与厂商共同经营
企业类别
集团内企业AB
C
集团外企业DE
F
A、D——综合商社自营集团内、外企业产品
B、E——综合商社代理集团内、外企业产品进行交易
C、F——综合商社与集团内、外生产企业共同经营其产品
后续交易是指综合商社作为卖方在销售其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综合商社的后续交易费用就是由于竞争的存在,综合商社销售商品而必须耗费的替代买方传输信息的费用,是对买方购买产品的交易费用的替代。因此影响买方交易成本的一切因素仍然影响综合商社的后续交易费用。
如果假设综合商社不存在营业外收入,综合商社市场活动所带来的收益可表示为:营业收入=销售额-生产成本-前端和后端交易费用。以P[,i]、Q[,i]分别表示综合商社交易i商品的价格及数量, π表示收益,那么综合商社交易n(n≥1)种相互独立的商品的收益函数为:
n
n
π=∑P[,1]Q[,1]-∑C[,1](C[,1]+C[,1] )
i=1 i=1
其中C[,Ft]和C[,Lt] 为交易n种商品所耗费的总的前后端交易费用。从上式可以看出,综合商社为要求资金尽快周转和追求收益最大,就必须调整收益函数右边各项。由于提高其销售的商品价格受到需求价格弹性以及市场大小等因素限制,综合商社一般不轻易采取提价措施来增加利润。事实上,综合商社经营原则一般是薄利多销。同时生产成本在综合商社的成本核算中所占的比重较小,而交易费用则在其中占主要地位,综合商社的利润就取决于前端交易费用和后续交易费用的大小。因此对综合商社进行交易费用的分析十分必要。综上所述,综合商社实现收益最大的最佳途径就是降低交易费用,即前端和后续交易费用。降低交易费用的主要形式是(a)将市场交易内部化;(b)消除增加交易费用因素的出现。现在我们对表1所列的A到F 六种状态依次逐一分析综合商社是如何降低前端和后续交易费用的。
1.由表1可知, A状态表明综合商社自营集团内企业产品。对处于A状态的综合商社的行为,我们可表示成图1所示的内容。
前端交易阶段后续交易阶段
产品
──→ 集团内企业
Ⅱ
产品 综合商社
集团内企业──→产品
Ⅰ
──→ 集团外企业
Ⅲ
在前端交易阶段,综合商社首先获得市场被内化所带来的利益即降低了前端交易费用。科斯认为市场被内部化后,至少在这几个方面节约交易费用:(1)契约虽不会被取消,但可以大大减少;(2)市场运行是有成本的,然而通过内部化,并允许某一决策者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3)内部化后, 可以有效降低不确定性和厂商的机会主义行为,避开市场小数目条件所设置的市场运行成本;(4 )有管制力量的政府或其他机构常常对市场交易和在企业内部组织同样的交易区别对待,对内部交易提供优惠条件。但这并不是意味着市场被内部化后就一定能节约交易费用,科斯还进一步分析,认为在一定条件下,譬如说企业规模越大,内部化交易费用就会陡然上升,超过市场的交易费用。内部化交易费用的大小主要由这正反两种影响因素决定。一般来说,综合商社的内部化边际交易费用低于市场的边际交易费用,但当综合商社或企业集团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后,那时市场交易费用反而低于企业内交易费用。但人类趋利避害的天性又阻止这种情况的出现,因此可认为市场被内化后就能节约交易费用。其次,综合商社有效降低了交易费用理论中影响交易费用增加的因素,这些表现为:(a )供给商的明确,降低了在市场上搜寻交易对象、讨价还价等系列费用,不确定性大大减少。(b)企业与商社利益的一致性, 大大拓宽了人的有限理性,使机会主义行为没有市场。(c )企业集团与综合商社的紧密联系可有效防止市场小数目条件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企业竞争力。(d )综合商社的交易频率也大大提高。从以上两方面的分析可知,A 状态的前端交易费用可以得到有效降低。
在后续交易阶段,综合商社的经营行为如图1所示的(Ⅱ)、 (Ⅲ)两种情况,前者的后续交易费用分析同A的前端交易费用分析一样,能有效降低后续交易费用。后者表示综合商社的市场行为没有得到内化,但可适当防止影响交易费用增加的因素。这是由于综合商社与集团外企业都有较为稳定的联系,同样可以有效降低综合商社在市场上搜寻、讨价还价等过程的费用,减少集团外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和不确定性所引起的费用。在小数目条件和有限理性上,如果厂商生产的产品避开综合商社自己经营,那么他们至少就必须面对威氏四因素。(注:威氏四因素指不确定性、机会主义、有限理性、小数目条件。)恰恰相反,当将产品售给综合商社时,厂商可有效防止威氏四因素。直到现在,对A状态的分析似乎都是优点,但该状态仍有一定缺陷。这主要是由于综合商社收购集团内企业产品时要支付货款,从而使综合商社承担一定量的利息支出,提高了综合商社自营的机会成本。如果把这个因素包括在交易费用内,这无疑相对提高了A状态的总交易费用。
B、C状态分别表明综合商社代理和厂商共同经营集团内企业的产品进行交易,具体交易过程同样参见图1, 其前端和后续交易费用的分析分别同A状态的前端和后续交易费用的分析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在B状态,综合商社不需支付货款,因而不用承担利息支出及机会成本提高所引起的不利因素。在C状态, 综合商社与厂商共同承担交易所需的贷款,进而利息支付及机会成本相对于B状态略有提高。 我们把这三种状态的总交易费用进行比较,可以得到以下顺序:B<C<A。
2.由表1可知,D状态表明综合商社自营集团外企业生产的产品,然后进行内外销或离岸交易。综合商社处于D状态的市场行为见图2。
前端交易阶段
后续交易阶段
产品
产品───→ 集团内企业
集团内企业
───→综合商社 Ⅱ
Ⅰ产品
───→ 集团外企业
Ⅲ
图2
在前端交易阶段,首先综合商社的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进行的,市场交易费用主要包括:(1)搜集有关价格分布、 产品质量和劳动投入的信息的费用;(2 )价格变动时为找到买卖双方正确位置而必须的讨价还价费用;(3)订立监督制约并对之惩罚的费用;(4)保护产权,以防止第三者的侵犯的费用。在这一点上,其前端交易费用相对于A、B、C三状态的前端交易费用来得高。其次,综合商社能适当防止影响前端交易费用增加的因素,这是由于综合商社与集团外企业都有较为稳定的联系,可有效防止威氏四因素。通过以上对D状态的分析,D状态仍然能适当降低前端交易费用。在后续交易阶段,综合商社的市场行为如图2 所示的(Ⅱ)、(Ⅲ)两种,前者在降低后续交易费用方面的分析同D 状态的前端交易费用分析一样,可以适当降低后续交易费用。后者则明显不同,首先市场被内化,因此在内部化方面降低了综合商社后续交易费用。其次,可有效防止影响后续交易费用增加的因素,(可参见A状态的第Ⅱ种后续交易费用分析)。综上所述,D 状态仍较好地降低了综合商社的总交易费用。但该状态隐含了一些缺陷,这主要在于综合商社收购产品时支付了货款,因而必须承担利息支出,提高了机会成本。这些因素又将会提高D状态的总交易费用。
E、F状态分别表明综合商社代理厂商共同经营集团外企业产品的内外销或离岸交易,其具体交易过程见图2。处于E、F 状态的综合商社的前端和后续交易费用分析分别同D 状态的前端和后续交易费用分析一样,可以适当降低总交易费用。唯一不同的是,综合商社在E 状态不需支付货款,因而不用承担利息支出,机会成本也就不会上升。而在F 状态,综合商社与厂商共同承担利息支出,其负担就较D状态为轻。总之,D、E、F三种状态较好地降低了(D[,Ft]+C[,Lt]),但相对于A、B、C这三种状态,交易费用就显得高些,这三种状态的总交易费用大小排列为:D>F>E。
分析至此,我们将上述综合商社经营模式的六种状态的总交易费用排序合二为一,可得到从低到高的顺序为:B<C<A<E<F<D。这一用交易费用角度考察的结论与现行日韩综合商社的实际经营模式相符合,即代理制在日韩综合商社占主导地位,与厂商共同经营次之,自营最小。
三、若干结论
直到现在本文还假定通过价格机制和企业机制发生的市场交易和企业内部交易是同质的。然而,事实上没有一件事能够比现实经济社会中发生的实际交易更具有多样性了。但是我们仍可通过以上分析,得到如下一些结论:
1.综合商社的前端和后续交易都是其必须从事的经营行为,二者对综合商社利润相当重要,为降低交易费用,综合商社在这两类经营行为中应综合考虑影响交易费用的因素,在相当大程度上,交易费用决定着综合商社的竞争力。因此,我国外贸企业应积极构建以代理制为中心的综合商社经营模式。
2.综合商社的功能不仅在节约交易费用方面表现突出,而且还能将市场机制不能进行的交易协调和风险决策活动通过综合商社内部得到解决。协调和决策的结果所带来的综合商社内部交易效率的提高和交易费用的降低是综合商社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3.正因为综合商社拥有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将市场交易内部化、降低交易费用的优点,因此,我国外贸企业要想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就必须适应国际经济竞争的要求,使外贸企业真正走上综合化、集团化、国际化的道路,不仅要进行企业外部的改革和内部的经营机制转换,还需要扭转现有外贸企业的组织形式,借鉴日韩经验,积极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