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伦理、宗教对话与道德教育_世界主义论文

全球伦理、宗教对话与道德教育_世界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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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所周知,1993年在芝加哥举行的世界宗教会议通过了由孔汉思(Hans Küng)起草的《世界伦理宣言》,此后对于这个问题的关注与讨论便方兴未艾。

孔汉思还起草了《人的责任之世界宣言》,由互动会(Interaction Council)于1997年9月1日提交给联合国。互动会由世界的一些退职政要组成,其中推动最力的一个人就是德国的前总理施密特(Helmut Schmidt)。他在1999年5月发表了一篇演讲——《亚伯拉罕诸信仰与宗教宽容》,语重心长地说明了他为什么要努力推动世界伦理的理由,很值得介绍。这是他在“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政治世界中的神性”会议上的发言,开宗明义就指出:三教的圣经都呼吁和平。《旧约》说:“避恶、行善,追求和平,努力不懈。”《新约》则说:“缔造和平的人有福了,他们将被称为上帝的儿女。”而《古兰经》说:“如果人家并不骚扰你,和你战斗,如果他们倡议求和,那么上帝也不会容许你和他们战斗。”三教的先知、传统留下的教诲若合符节,也有共同的根源,都可以追溯回亚伯拉罕:唯一的真神的第一位真正的信奉者。而《古兰经》引述《新约》,《新约》引述《旧约》,这些都是无可否认的事实。然而施密特自承,他从来没有在学校或教会中了解到这样的事实,也相信绝大多数的基督教徒、犹太教徒与回教徒一样不了解三教同源、教理互通的事实。教士们所传布的是彼此间的不了解与相互间的仇恨。这说明了我们对青少年的教育有了严重的问题。尤其是到了今天,世界人口爆炸、空间萎缩,原教旨主义与恐怖主义流行,其害不可胜数。更可怕的是,传媒一味地渲染偏见和暴力。如果不加抑制,那么亨廷顿所谓文明间的冲突就会无可避免,宗教间的冲突将成为悲剧。此不只三教间为然,印度教与佛教也是一样。但这不必然如此,不只历史上的明王如腓特烈二世(1194-1250)颁布宽容令,欧盟如今结束战争的敌对状况。今日我们面对的严重问题有二:一是如何保住宗教与文化的认同?二是如何尊重其他人的文化、宗教,大家和睦相处?故此至今日,我们必须要教导“宽容”,《责任宣言》第十五条谓:“宗教自由必须得到保障。但宗教代言人特别有责任,避免对不同的信仰做出有偏见的说话与带歧视的行为。他们不该鼓励仇恨、狂热与宗教战争,以之为正当,而应该保持宽容与对全人类的互相尊敬。”[1](P32)在这方面,知识分子和传教士的责任尤其重大,每个人必须由自己的传统通出去,对其他宗教有最低限度的了解,找到一些大家可以分享的普遍伦理原则,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人都可以照自己的方式来体现“金律”,互尊互济,和平共处。最后终于可以落实到草根层面,以超克当前的困境。

施密特的发言可以说是一个最好的引子,把世界伦理、宗教对话与道德教育关联在一起。施密特当然并不是一位学者,他可以说是一位有敏锐的触觉、良知的关怀与实际的行动的政治人物。他不免有许多潜在的预设与跳跃的推理,而未能建构一套成形的伦理。很显然,这些乃是我们学者的责任,把一些理路铺陈出来,找到世界伦理的适当定位,才能收到与在其他领域从事实际行动的朋友交流互济的效果。

从哲学的观点看,斯威德勒指出,自启蒙运动以来,不同的哲学潮流如历史主义、现象学、知识社会学、语言哲学、诠释学、沟通伦理等,都为我们带来了“非绝对化”(deabsolutized)的信息,而断言“独白时代”(Age of Monologue)逐渐终结,“对话时代”(Age of Dialogue)正在来临[2](P15-16)。而孔汉思则认定,由现代到后现代,又到了关键性的“典范转移”(Paradigm shift)的时刻,乃极力鼓吹全球意识的觉醒[2](P4-11)。所谓“后现代”(post-modern),人言人殊,并没有一致的了解。孔汉思的解读明显地与时流有异。启蒙理性曾经被尊奉为普世的理想与价值的规范,不知不觉中形成了一种“霸权”(hegemony),故时流加以强烈的批判与抨击,是有相当理由的。但中心瓦解不免造成分崩离析之势,价值相对主义流行,乃至造成“哲学死亡”的趋势。孔汉思与其盟友却由“危机”之中看出“契机”,乃力倡意识上的根本改变,而指出像1948年《人权宣言》那样的法律文件之不足,必须另外签署世界伦理或责任宣言;在态度上也做出根本的改变,明白“没有宗教之间的和平也就没有世界和平”,乃与施密特一班政要以至广大民间对于和平与公正的诉求一拍即合,极力推动《宣言》的起草与签署,虽然仍不免受到挫折,但至少引起了世界各地的关注,激起了一些回响。我在这里打算对问题做出进一步的后续的反思与讨论。

孔汉思所提供的线索似乎展示了一个十分奇诡的现象。在“金律”的基础原理之外,他提供了4条宽广的指令:(1)对于非暴力的文化与尊重生命的承诺;(2)对于团结的文化与公证经济秩序的承诺;(3)对于宽容的文化与真实生活的承诺;(4)对于平等权利的文化与男女之间的伙伴关系的承诺。很明显,这是“十戒”中的伦理4戒:不杀、不盗、不妄、不淫的现代版本。在内容方面诚然有了新的表达,但在精神上却与古代相通。也就是说,照孔汉思的解读,奇诡的是,“后现代”有进于“现代”之处,正在它与“前现代”(premodern)相通。而全球伦理的特质也表达在它的贯通东西,反而在传布一种新的普世价值的福音。也就是说,孔汉思和他的盟友要在传统的绝对主义与当前流行的相对主义之外,另觅第三条路,在尊重文化差异的前提之下,追求会通,找到多元互济的可能性,以打破当前的困境。

论者会很容易提出质疑,由这种陈腐老掉牙、内容宽泛、缺乏具体指引的指令,能够解决现代人的问题吗?在理论上,要没有坚实的基础就没有足够的信服力;在实际上,数千年来,这些指令既未能防止人类杀、盗、妄、淫的愚蠢行为,在今日又能期盼它们有什么作用呢?对于这些质疑如不能做出有效的回应,那么全球伦理的推动不免缺乏吸引力,受到不断讥嘲,或者堕入为人漠视的命运。

先由理论上的反思说起。我原先对于世界伦理的性质不甚了了,也曾经提出理论基础不足一类的质疑。这几年有了较深的参与之后,才有了不同的理解。孔汉思曾经一而再、再而三地声明,世界伦理(global ethic)只是一种态度,不是一种伦理学说(ethics),所以根本就没有建构坚实的伦理基础的问题。正因为这是一种全球的思考的方向,所以一时还没有得到广泛的了解。1993年,由孔汉思起草的《世界伦理宣言》得到世界各大宗教组织以及有代表性的人物的签署,完全不是因为大家的想法建立在同样的伦理基础之上,恰正相反,当时最大的质疑是《宣言》用西方语文以及基督教的传统观念写成,不能得到来自其他精神传统、运用不同语文的人们的衷心赞许与满意。但为什么大家在略加修订之后,仍然签署了这一份文件呢?其关键在于,这是一份“极小式”的伦理文献,它只指点了一个一般的方向,并不是无可改易的定本。其作用在大声疾呼促成全球意识的觉醒,在态度上做出根本的改变。人人可以在自己深厚的传统的基础上做出崭新的阐释与创造,甚或另写宣言,却在精神上互相呼应,而收到交流互济的效果。这样的做法虽然并不切断乃至积极肯定与自己传统的关联,却做出了全新的呼唤,与传统习惯旧的做法并不一样。这才需要我们重新思索,给予它一个新的定位,免得与其他不同类的工作,像建构一个新的伦理学说系统之类,混为一谈。推动世界伦理,这一步工作当下就要做,不能等到以后学问成熟了之后才做,显然参与世界伦理推动,并不妨碍自己建构一个伦理学说的努力。它们本来就属于两个不同层次范围的工作,彼此之间没有互相矛盾冲突的问题。

而这种新的趋势的召唤,乃是整个时代的呼唤,决不只是孔汉思个人的呼喊。举一个例子就可以明白,譬如希克也在同时提出了他的三分架构:(1)排他主义(exclusivism);(2)包容主义(inclusivism);(3)多元主义(pluralism)[3]。旧时亚伯拉罕传统大多倾向于排他主义,此不合于潮流,需要做出调整。东方精神传统则多取包容主义,似乎是好得多,但对其他传统仍取纡尊态度,还是不足够。事实上各个精神传统均独立发展而成,希克乃主张,理应采取多元主义的态度。但世界如今逐渐成为地球村,各传统绝非互不相关的多元,而必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而收到多元互济的效果。希克对于世界伦理的起草采取一种支持的态度,并判其他传统也能起草他们自己不同的文本。犹太教的柯恩—薛波乃无保留地采纳了希克的多元主义的观点,甚至以之为一场信仰宇宙中新的哥白尼式的革命[4]。依他之见,对于唯一真神的信仰如果真正有普世意义的话,那就必须断定,在所有宗教表达的后面是唯一终极的真实,不能为一个特殊的宗派所独占,而必须接受“宗教的歧异性”(Religious Diversity)的事实。希克本人乃至做出论辩,以“耶稣为神子”的信仰实源出《约翰福音》的误读。无疑,这些来自各个不同传统、思想自由化的神学家的努力是非常有价值有创意的学术上的新试探。但一则这些说法在学术上的争议还十分巨大,一时乃至永久都难成定论;二则也与一般民众的信仰还有辽阔的距离,必须放在另一个层次来考虑。在世界伦理的推动上,知识分子的意识虽已预设了典范的转移,在普及化的过程中,却并无须一开始就过分惊世骇俗,而只需顺着大众的信仰略加点拨,就可以引导纳入正道,与宣扬暴力的不宽容的宗教狂热分子形成一股制衡的力量。

这样,我们不妨由现存的各大传统出发,像西西拉·波克即著书论“共同价值”,指出世界各大传统,都有“金律”一类的基础原理,伦理“四戒”一类的禁令,以及一些有普遍性的程序规律[5]。她声称是用归纳的方法进行研究,实际的分析也颇入情入理。唯一的问题是,一般所谓归纳的方法是“取同略异”,而在世界伦理的领域之内,却是不抹杀差异,去寻求共同一致的方向。故我提交联合国的论文,即提议给予宋明理学所谓“理一分殊”以新解释,才能较妥善地解决建构世界伦理方法论的问题。我在同时也主张赋予中国传统“五常”(仁、义、礼、智、信)以新的内容,而由新儒家的立场,对于世界伦理的推动做出了积极的回应。回顾传统决不是要抱残守缺,而是要锐意革新,把“理一”推到传统未来意识到的新高点。所谓“天下有道,必归于儒”,不可以解释作只有儒家独占了天下的道理。事实上孔汉思找到了Humanum(Humanity)为各大精神传统的共识,所遵循的并不是传统儒家的线索,却指向了儒家所向往的“仁”(人性、人道),彼此若合符节。而今日的重点更转往“分殊”,如此,孔孟、程朱、陆王都是分殊,各有其脉络的适切性与限制性。这样,每一个传统都表现了歧异性,在精神上却有感通,最后指向超越名相的终极真实,始可以产生多源互济的效果。由这样的线索探索下去,每一个传统都可以找到自己不可弃、却又有一条不断超越自己传统故域的线索。我们今天所要强调的,不再是狭隘的、排他的仇恨情绪,而是要立足本土,放眼世界,“见贤思齐”,“己立立人,己达达人”,培养一种开放的胸襟,俾使“普及”和“深入”两个方向都可以有充量发展的可能性。高深理论的探索与建构是一个层次,日用常行中全球意识的觉醒又是另一个层次,两方面的发展并不互相矛盾,抑且是相得益彰。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把传统的心习扭转过来,才可以与新的时代精神互相呼应,打开一个新的境界以面向未来。

通过以上的讨论,理论的荆棘既已扫除,我们也就可以对实用的问题做出回应。如果说,只需提出几个全球伦理的口号,世界问题就解决了,那当然是完全不切实际的幻想,离开真实的情况未免太远了。无可否认,倡议世界伦理的都是一些不折不扣的理想主义者。但他们决不是不了解现实的悲惨情况,恰恰相反,就是因为他们太了解情况,才会充满了深切的忧患意识。如果我们什么也不做,听任自然的水土流失,让财雄势大的跨国公司剥削民众,国家种族间的纷争不断,两性间的斗争愈演愈烈,传媒诲淫诲盗,顺着这样的趋势一路滚下去,究竟要伊于胡底呢?难道世界毁灭乃是无可避免的命运吗?由一个切片来看,没有人能够提供得出任何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但是我要反问一句,柏林围墙是如何倒塌的?在它没有倒之前,没有人看得出它怎么会倒,但它说倒就倒了。倒回头去看,有各种各样的力量会合在一起,造成了这一事项的发生。而里面一个重要的因素乃是思想、观念与意识发生的力量。当然我绝不主张思想决定论,但我的确认为思想、观念、意识的改变是一个相干的因素。当它与其他因素配合的时候,就会造成惊天动地的变化,不是任何人可以在事先预见得到的。同样的事例屡见不鲜,试问德、法的世仇是怎样解开的?欧盟又是如何建立的?此所以知识分子永远不会放弃希望,“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而人虽然非理性,到底还没有到要自我毁灭的程度。原子弹已经发明超过了半个世纪,地球还没有毁灭,就是一个明证。所以斯威德勒才要大声疾呼:“不对话,即死亡!”只有到大家真正明白问题的严重性,才会激发起改弦易辙的决心与动力,也才会有实效的发生。对于世界伦理的一项重大质疑是,这些原则与指令过分古老,不能应对现代的情况。这样的质疑是混淆了内容与精神。就这些指令的古代表达来说,有些内容的确已经过时,但经过改写之后,就可以适用于现代。其所以可能的原因,已经由史密斯(Huston Smith)一语道破:“十戒所指示的,乃是使得集体生活成为可能的最低标准。”他提供给我们的解释是:“十戒在其伦理层面的重要性,不在于其特殊性而在于其普遍性,不在于其终极性而在于其基础上的优先性。它们在所接触的题目上之发言并非是最后的;它们所说的话是必须要说的,其他的话才会随之而来。这就是何以自西奈山之后三千多年,它们仍然是‘道统的世界语’。”[6]此所以来自不同源头的佛家五戒(杀、盗、淫、妄、酒)、儒家五常(仁、义、礼、智、信)所提供的是同样的规范。论者只是看到这些指令未能彻底杜绝人类非理性的行为,就妄加诟病,却没有想到,如果没有这些指令在不断发挥作用,人类社会还能维持下去吗?这些指令的意义和价值是通贯古今中外的,必须好好加以护持。它们的确可能因变得僵固,未能与时推移,而产生负面的效果,故后现代的批判是有其理由的。但我们绝不能因噎废食,为了要逃避“绝对主义”的祸害,就又掉进“相对主义”的陷阱。故新的世界伦理才需要给予全新的表述,以使其变得更合乎人道,更合乎理性。孔汉思对后现代的新解读,恰正为我们指点了一个正确的方向,在不抹杀差异的情况下,却凝聚了低限度的共识,防止人类走向毁灭的命运。

然而这些指令,又是否如论者所质疑的过分宽广、缺乏具体指引、而一无用处呢?这种诘难,又是“全或无”的二元思想架构所推演出来的不称理的论调。由这种虚无主义和怀疑论的观点出发,那不只世界伦理宣言的起草没有意义,连1948年通过的《人权宣言》也一样一无用处,不只没有积极正面的效果,还产生了被人肆意扭曲滥用的恶果[1](P45-46)。这种过激的论调既不符合事实,也难以自圆其说,无须为之多费口舌。但道德伦理的确牵涉到一个很深的吊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自康德以来,大家都明白道德伦理必预设“意志自由”;也正因此,人可以误用意志自由,而导致负面的结果。然而这乃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人之情况”!特别是现代人,自由的幅度升高,所要面对的问题也就格外严重。要是人间秩序像法家所设想的,每一样都规定得好好的,信赏必罚,那就不会有任何的问题。不幸的是,那样不免把人变成了机器,缺乏了自主的性格。特别到了现代,民智开放,即使父母对于子女,老师对于学生,也缺少绝对的权威。故此设计一些详细的规条,未必一定是解决问题的最好的办法。恰正相反,我们要采取的是一种从旁辅导的办法,培养青少年独立自主的性格,让他们自己有判断善恶的能力,这样才是对于未来的最好的保证。由这样的角度出发,世界伦理虽然只指点了一个一般的方向,给予人们以不完全的指引,都正是当前我们能够提供的最适切的东西。在古代,权威主义盛行;到现代,一切漫无定准;世界伦理乃提议重新出发,提供一种中道。它不是要把人——特别是青少年——与不合理想乃至丑恶低沉的现实区隔开来,自己另立一套标准、与不义为敌;却不想这样做恰好是培养成见、偏执的温床,本身成为了危险的根源。在一个新的全球意识觉醒的时代,我们既扬弃了传统的封闭,又反对泛科学主义把人文与价值的关怀完全放逐到学术、教育的殿堂之外的趋势。我们所需要的恰正是提供一些不完全的指引,指点一个一般的方向,让青少年培养一种开放的胸襟,了解多元互济、众端参观的重要性,渐渐在内容上不断增益,发展出一套适合于自己时空脉络的有机系统,这才能够面对新时代的挑战。

当然世界伦理决不是万灵药,毕竟它只是低限度的伦理。事实上,它有意避开了许多有争议性的问题,如堕胎、胚胎复制、基因图谱等有关生命伦理的问题,也没有对网络世界开出的“虚拟—真实”的世界多所著墨。这里面还有更广大的空间可以开拓,但只要我们找到自己当下生命的立足点,而不断地开放于未来,就永远有无穷的生机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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