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泉历史系地理辨证论治_中国古代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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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研究

一、《吴中水利书》一卷

《提要》云:宋单锷撰。锷字季隐,宜兴人。嘉祐四年进士,欧阳修知举时所取士也。得第以后,不就官,独留心于吴中水利,……因以所阅历,著为此书。元祐六年,苏轼知杭州日,尝为状进于朝。会轼为李定、舒亶所劾,逮赴御史台鞫治,其议遂寝。……载于其上加贴黄云:其图画得草略,未敢进上,乞下有司计会单锷别画。此本删此贴黄,惟存“别画”二字,自为一行。

1.作者 锷子子发之友慕容彦逢所撰《单锷墓志》云,锷“其先金陵人,曾祖谊初有籍于常之宜兴”(《摛文堂集》卷15),始为宜兴人。

又自唐宋以来,世人即将科学登第视为应记入墓志铭和州县志书的重要内容。《单锷墓志》、咸淳《毗陵志》卷11《科目》载锷兄锡登嘉祐二年(1057)进士第,而不言锷登第。欧阳修为嘉祐二年权知贡举,王珪、梅挚、韩绛、范镇为权同知贡举;嘉祐四年,胡宿为权知贡举,吕溱、 刘敞为权同知贡举(《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之一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5嘉祐 二年正月癸未条、卷189嘉祐四年正月甲辰条)。据此, 可知单锷绝不可能是嘉祐四年欧阳修知举时所取之士。慕容彦逢所作《单锷墓志》则明确指出,锷与其弟镇“皆老于场屋”,从未登第。唐宋时,凡应进士科考试之举人皆称进士。进士与登进士第者有天渊之别。《提要》所云似指锷曾于嘉祐四年作为举人应进士科考试,并将苏轼的同年好友单锡误为其弟单锷。

2.成书、状进时间 锷书是在其多年阅历的基础上写成的。 由其所云“自熙宁八年(1075)迄今十四载”,可知《吴中水利书》应成文于元祐三年(1088)(从熙宁八年算起)。

苏轼于元祐四年五月至六年二月知杭州,六年二月应召赴都(咸淳《临安志》卷46《秩官四》)。按《东坡七集·奏议》卷9 和归有光《三吴水利录》卷2所引苏轼奏疏,轼状进锷书是在元祐 六年七月二日,即任翰林学士承旨时,而非“知杭州日”。所以范成大《吴郡志》卷19《水利》下云:“时苏文忠公在翰苑,奏其书,请行之”。

3.其议不行之原因 《提要》将锷议遂寝的原因归诸轼为李定等所劾而入狱。按元丰二年(1079),轼徙知湖州。四月二十日,轼到任,上表以谢,“又以事不便民者不敢言,以诗托讽”,遂为李定等所劾,于七月十八日罢,逮赴御史台狱(《(宋史》卷338《苏轼传》, 嘉泰《吴兴志》卷14《郡守题名》),轼被劾入狱系元丰二年而非元祐六年时事,此事与锷议不果行并无直接关系,《提要》所云误。

进一步的探讨表明,锷议不行的原因有二:一是轼奏请“乞下臣言与锷书,委本路监司躬亲按行,或差强干知水官吏考实其言,图上利害”(《吴中水利书》)。但“事下部使者”后,“使者诿君按行,君察其属忌之,弗往也”(《单锷墓志》)。这是锷议不行的主要原因。另一原因则是轼于七月二日奏进锷说后,即于八月五日出颍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63元祐 六年八月壬辰条)。此事因无人催请推动而不了了之。

4.讹误 《提要》所言“载于其上加贴黄云”应系“轼于其上加贴黄云”之误。文渊阁本卷前《提要》不误。又文渊阁本有“贴黄:其图画得草略,不敢进上,乞下有司计会单锷别画”之句。此本舛漏颇多,如“贴黄”以下所列图目,即脱“一次开宜兴东、西蠡河”一目(《东坡集》卷59《录进单锷〈吴中水利书〉》,文渊阁本《三吴水利录)卷2《单锷书》均载此目),但并无《提要》所言此本删此贴黄, 唯存“别画”二字之事。

二、《长安志》二十卷

《提要》云:是编皆考订长安古迹,……程大昌《雍录》称其引类相从,最为明晰。然细细校之,亦不免时有驳复。如曲台既入《未央》,而又入之《三雍》,是分一为二矣。长门宫在都城之外长门亭畔,而列诸《长信宫》内,则失其位置矣。……敏求尚有《河南志》,……今已不存……晁公武《读书志》载有赵彦若序,今本无之,则当属传写佚脱耳。

1.是书并非皆考订长安古迹 此书除详述宋以前长安古迹外,又记载宋代之事。如卷1《四至》和《管县》目“本朝”条, 所载即宋事而非古迹。又如分记各县诸卷中,亦多记宋代之事。因此,言其主要追溯长安古迹则可,云其皆考订古迹则不免失之偏颇。

2.程大昌批评之误 《提要》所引程大昌对《长安志》的批评见于《雍录》卷1《长安志》。其《雍录》卷2《曲台》又云曲台“凡三出,其一则在《未央》,其一则列乎《三雍》之次,又其一则杂叙在《宫馆》之数”,与卷1所言不同。其实, “曲台”一名至少四见于《长安志》。除以上三处外,此书卷3《总叙宫殿苑囿》又载“曲台宫”一名。“曲台宫”为秦代宫名。卷3 《未央宫》所载之“曲台殿”是汉代长安城内未央宫中一殿名。卷4《宫馆》和卷5《郊丘》中列于“三雍宫”之次的汉代“曲台”,应如程大昌所言,“其地必当行要,不在宫中深邃之地”(《雍录》卷2《曲台》),和步寿宫、灵台、辟雍、 明堂等均位于汉代长安城外。《长安志》所载四“曲台”分别为不同时代、地点的数处地名,而非分一为二,或误分为三。

又按《长安志》卷4《长信等五宫》, “长门宫”和“钩弋宫”均在汉长安城外,二宫与位于汉长安城内的长信宫是彼此并列而非互相包容的三座宫殿。宋敏求将长门宫列诸《长信等五宫》而非《长信宫》内,并无任何不当之处。

3.《河南志》的存佚 今北京图书馆藏有清徐松修《全唐文》时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的宋敏求《河南志》抄本(《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史部·地理类》)。徐松所录之本“无卷数”,书名《河南志》,而不称“元《河南志》”。光绪中,缪荃孙始将此书付诸刊梓,分作四卷,并认为此书“仍是宋志原文”(见书末所附缪荃孙跋)。可见宋氏《河南志》今日尚有部分存留于世,并未全部佚失。

进一步的分析足以证实这一点。先从凡例来看,《长安志》先述《总叙》、《分野》、《土产》、《管县》、《雍州》、《京都》、《府县官》等,次言周至唐历代《宫室》,复载《唐京城》,最后分记《万年》至《美原》诸县。今本《河南志》则先述《京城》,次言成周至宋之《城阙(宫殿)古迹》。又由其卷2 《后汉城阙宫殿古迹》“都亭二十四”条云:“按亭在故嵩阳县西北,已载《登封》事中”,可知原书亦有分记各县的卷帙。就凡例而言,两书大同而小异,这和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8 所云《长安志》与《河南志》“二书凡例微不同”正相吻合,可见缪刻元《河南志》即宋氏之书。

再就记事而论。今本《河南志》卷1《京城门坊街隅古迹》,卷3《隋城阙古迹》均云其所记“自隋通叙至宋”。除卷1 “河南府路罗城”、“八思巴帝师殿”和卷4“金初”、 “元朝”等极少数条文系元人增入外,全书载宋初避庙讳改“弘道”为“修文”,改“弘福”为“洪福”事(见卷1“修文坊”、“时邕坊”条),记事下止于宋仁宗嘉祐四年(1059),和宋氏之书完成于皇祐 以后仁宗末叶亦相符。

复就引书而言。今本《河南志》屡屡称引“韦述《记》”,与晁公武所言宋氏以韦述所撰未备而演之为《长安志》、《河南志》相合(《郡斋读书志》卷2下)。除韦述《记》外,其又引据《河南图经》、 《明皇杂录》、《洛阳宫殿名》等书,但从未引用记载洛阳之事较韦述《记》“其详不啻十余倍”的宋氏《河南志》。对理应称引但从不提及这一事实的合理解释只能是:此书就是宋氏《河南志》。

又按光绪中缪跋所言,“宋次道《河南志》二十卷,李氏《得月楼书目》尚有其书”,还有“一旦复出世间”的可能。《提要》所云,未免有武断之嫌。

三、《雍录》十卷

《提要》云:宋程大昌撰。大昌有《古周易占法》,已著录。是编……谓《三辅黄图》由唐人增续,初非亲生汉时,目睹汉事。……今考其书,……体例稍为丛杂,……但凭图籍而未考金石之文,故未免于疏漏。然其罗既富,辨证亦详,在舆记之中固为最善之本也。……考大昌之时,关中已为金土,……为邻国著书,殊为无谓。盖孝宗锐意恢复,有志中原。大昌所作《北边备对》一书,即隐寓经略西北之意。此书犹此志焉耳。第五卷中特创“汉唐用兵攻取守备要地》一图。其图说多举由蜀入秦之迹,与郭允蹈《蜀鉴》所谓由汉中取关陕者大旨相合。其微意固可见矣。

1.引述之误 程大昌平生著述颇丰,除《雍录》外,《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又著录有其所撰《易原》,《禹贡论》、《后论》、《山川地理图》,《诗论》,《北边备对》,《考古编》和《演繁露》等书。大昌从未撰《古周易占法》,《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亦未著录此书。其《禹贡论》、《诗论》、《北边备对》、《考古编》诸书《提要》皆云“大昌有《易原》,已著录”,而不言其有《古周易占法》。《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于程大昌《易原》下著录有宋程迥所撰《周易古占法》一书(卷3《经部·易类三》)。《提要》所云, 当系误以迥著为大昌之作,且误将“古”字提至“周”字前。

又此书卷1《三辅黄图》云:“今世所传《三辅黄图》”, “非古书矣”,“今图盖唐人增续成之,初非亲生汉时,目击汉事者也。”《提要》所引脱“今”字,失大昌本意。

文渊阁本、吴琯《古今逸史》本卷5载《汉唐用兵攻取守避要地图》,其“避”字,《提要》误作“备”。

2.赞誉失当 此书体例略显杂乱,《提要》亦以为其所记名物,“骤然寻之,不得端绪,体例稍为丛杂”,“未免于疏漏”,且“时有驳复”。如卷1《长安志》云,《长安志》中“曲台既入《未央》, 而又入诸《三雍》,是分一为二矣。”卷2 《曲台》则云:“《长安志》于曲台凡三出,其一则在《未央》,其一则列乎《三雍》之次,又其一则杂叙在《宫馆》之数。”两卷所记重复,且自相抵牾。又按前所述,大昌对《长安志》所记“曲台”、“长门宫”的批评是错误的。因此《雍录》堪称善本,谓之“最善之本”则恐言过其实。

3.著书寓意 此书卷9 《歧阳石鼓文七》载“绍熙辛亥(二年)”时事,其成书应在绍熙二年(1191)以后奉祠家居期间。当时,孝宗早已放弃其恢复中原之计划,并因“病倦”、“倦勤”而禅位于光宗(《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2《己酉传位录》)。 足见此书并非为孝宗锐意恢复,有志于中原而作。

按《北边备对》书前大昌自序所言,淳熙二年(1175),其进讲《禹贡》,孝宗问以北敌地里,大昌对以彼无定居,无文史,不敢强言,未能详对。绍熙奉祠家居后,乃追采自古中华北边枢纽相关者,条例其地而推言之,补撰此书,名曰《北边备对》。其所记系塞外北边而非中原、关陕或西北山川,作于光宗时,亦非为孝宗恢复中原、攻取关陕而作。

《雍录》卷5之图说共载9事,内《唐高祖入关》、《中宗反正》、《玄宗平内难》、《肃宗往返灵武》、《代守幸陕还京》皆与蜀、汉中无关,《明皇幸蜀》、《僖宗幸蜀》所记乃由秦入蜀而非由蜀入秦事。图说所云系以雍地为中心,而并未如《提要》所言,“多举由蜀入秦之迹”。

又按《蜀鉴》所附李文子序跋所言,此书系其俾郭允蹈编成,作于端平三年(1236)。嘉熙元年(1237)文子自跋云其著书宗旨是:“使凡仕蜀者知古今成败兴衰治乱之迹,以为龟鉴”。当时宋蒙间已于端平二年爆发全面战争。三年十月,蒙古军已攻占成都等蜀地数十州府。所以李文子又云,其著书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护蜀”、“保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49《蜀鉴》之《提要》亦称其“著书之志主于捍拒秦陇之师,振控巴渝之险”。而非“由汉中攻取关陕”。复就内容而言,《蜀鉴》所记乃蜀地之事,唯卷3 《汉诸葛忠武侯北伐》等极少数篇幅言及由汉中北伐关陇事。《提要》所言,可谓无据。

四、《梦梁录》二十卷

《提要》云:是书全仿《东京梦华录》之体,……自牧自序云,“缅怀往事,殆犹梦也”,故“名《梦梁录》”。末署“甲戌岁中秋日”。考甲戌为宋度宗咸淳十年,其时宋尚未亡,不应先作是语。意“甲戌”字传写误欤!

1.体裁 此书卷1至卷6先按时序从正月至十二月分叙杭城节日、风俗、礼仪,次言杭城、桥道、九厢坊巷,次述大内、太庙、宫观、朝省、官府、府邸、兵防等,次记山、洞、水、堰、渡、舟船和市镇、商业、祠祭、学校、贡院、寺观、冢墓、饮食、店铺,次载人物、民俗、户口、物产、蠲免、救济,最后列记园囿、瓦舍、妓乐、百戏、 角觝、说话等娱乐场所和娱乐活动,以及社会、帮闲、雇人、 代办筵度和嫁娶、育子等习俗。《东京梦华录》则先记京城、河道、宫禁、官宇、街巷、店铺、买卖、雇人、防火等,次述诸军、太子纳妃、公主下嫁、皇后出乘舆、租赁、设斋、饮食店行、民俗、京瓦伎艺、娶妇、育子等,最后则从正月至十二月分叙节日、风俗、礼仪。两书一将全年十二月之节日、风俗、礼仪置于卷首,一则置于卷末。《梦梁录》卷6 以下内容、体裁与咸淳《临安志》相近,且多引据《临安志》。如卷8 《户口》和卷11《溪潭涧浦》即明言其部分内容系引自咸淳《临安志》。其卷11、卷12山川湖海等,卷14、卷15之祠祭、学校、贡院、冢墓, 卷17、卷18之人物、户口、物产、蠲免、救济诸内容, 均系《东京梦华录》所不载。显然,两书存在相当大的差异,此书的撰作并未“全仿《东京梦华录》之体”。

2.成书年代 此书是作者据其耳闻目睹、素所熟悉者叙述成文。如作者曾亲见“车驾幸禁中观潮”,“但见军仪于江中整肃队伍,望阙奏喏,声如雷震。余扣及内侍,方晓其尊君之礼也”(卷4 《观潮》)。其内容即取诸作者亲身经历所得之见闻。又其卷18《户口》云:“杭城今为都会之地,人烟稠密,户口浩繁,与他州外郡不同”,并在一一列举隋、唐至宋乾道、淳祐和咸淳时户口后指出:“自今而往,则岁润月长,殆未易以算数也。”按此,可知吴自牧应为南宋咸淳间人。

又此书多称引咸淳《临安志》及潜说友知临安时事(卷12《西湖》),所载年号下止咸淳七年(1271)(咸淳《临安志》卷17《状元表》,卷18《免本州岁纳及苗税》),记咸淳七年五月状元张镇孙,而不载咸淳十年九月状元王龙泽名(《宋史》卷46《度宗纪》、卷47《瀛国公纪》),当成于七年五月至十年九月之间。书中有“寿和圣福皇太后(即谢太后)圣节”、“谢太后(理宗皇后)宅”、“全皇后(度宗皇后)宅”、“周、汉国瑞孝长公主(理宗女)府”之语(卷3 《皇太后圣节》,卷10《后戚府》、《诸王宫》),并屡称赵禥为“度宗”、“度庙”,但不载度宗上庙号以后之事(卷5 《郊祀年驾宿青城端诚殿行郊祀礼》,卷8《德寿宫》、《景灵宫》)。 按谢太后于咸淳五年九月加“寿和圣福”尊号;咸淳十年七月,赵禥卒,赵即位,尊谢太后为太皇太后,全皇后为皇太后;八月己酉(初六),上赵禥庙号曰度宗(《宋史》卷46《度宗纪》,卷47《瀛国公纪》)。据此,可知《梦梁录》应作于咸淳七年五月以后,度宗尚未去世之时,定稿于咸淳十年八月初六上度宗庙号之后。又此书卷前吴自牧自序作于“甲戌岁中秋日”。咸淳十年岁在甲戌,中秋即八月十五日。可见其定稿于咸淳十年八月,其时应在八月十五。

此书是因吴自牧“缅怀往事,殆犹梦也”而得名。自牧此语包含二意。一是于暮年缅怀其风华正茂之岁月所经历的繁华,将其视为南柯一梦。另一则是有感于“矧时异事殊,城池苑囿之富,风俗人物之盛,焉保其常如畴昔哉!”担心并预感上述一切将如梦境一般不复可见。当时,元军已攻占襄阳,元帝已下诏南征。南宋外则大兵压境,岌岌可危;内则度宗新逝,幼帝冲龄即位。这种危在旦夕、 临近灭亡的局势,应是产生上述好景不常之担忧和预感的客观基础及原因。在这种情形下,吴自牧追忆往昔,感慨目前,忧虑来日乃是十分自然的。《提要》不顾种种有力证据,忽视个人背景和具体时势环境,仅因此时宋尚未亡,即断言“甲戌”乃传写之误,共结论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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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泉历史系地理辨证论治_中国古代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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