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发展的十分的迅速,建筑工程的发展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营改增被全面的实施后,我国的各行各业都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尤其是我国的建筑行业,营改增对建筑行业里的建筑工程造价具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我们对营改增开展研究是具有很大的意义的,在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总结经验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从而在改革的过程中找到一些有利于建筑工程造价的更好的造价方式。充分掌握营改增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才能更好的利用相应的对策和方针对症下药,从而把握建筑工程的预算造价,在这一个过程中掌握新的经验,从而使建筑行业获得长远稳定的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工程造价;影响研究
引言
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就“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行,其中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以及生活服务业是主要的试点行业,也就是说,“营改增”的试点对我国建筑行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增值税计价模式将逐步取代传统的营业税计价模式。随着建筑行业“营改增”的全面推行给造价管理部门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也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修订和调整现行的计价定额及计价文件,从而更好的满足建筑行业“营改增”的需求。
1营改增对建筑工程造价影响的关键
随着近年来营改增改革的全面实施,很多城市的部分行业已经实现了营改增转型。之所以会实行营改增是因为国家在营改增方面经过相关的验证,证实营改增更加适应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对建筑行业来说,营改增的关键点在于营改增本身目的是要实现低链条打通,实现工程造价领域中的层层贯通,从容实现税收的层层抵消。这也是促使人力和机械在此环节的进项税不同,导致工程预算有所浮动的主要原因。其次,在工程造价中,营改增的计价方式与增值税计价方式明显不同,对成本的控制和预算控制等方面将产生巨大的影响。对此,只有真正的掌握了营改增在工程造价中的核心影响和基础,才能对此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从而了解到营改增对工程造价所产生的具体影响。
2营改增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
2.1对建筑业组织和经营方式的影响
在我国的大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中,多数是以分级法人的形式进行运营,一个大型施工企业具有多家子公司和分公司。而在具体施工中,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代表施工企业对承建项目进行管理。如我国的中国建业公司,下属多家分公司及子公司。在承揽建筑施工项目中,施工项目部代表施工企业缴纳营业税。而在营改增模式下,施工企业可通过票管税和链条抵扣的方式进行征税。在征税环节内,若链条较长,则会影响抵扣的准确性,导致增大税务的风险。在进行具体施工时,常会出现分包的现象,在逐层分包过程中也经常会出现费用虚高从而导致印花税费用增加,因此分级法人越多或分包级数越多,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营改增管理越为不利。
2.2对会计核算以及成本管理的影响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中包含了人工、机械、材料等多方面的费用。在营改增以后工程的收入和成本核算等方面全部要实行分离的制度。首先在营改增背景下回给财务指标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进项税额不够充分,成本费用价税分离的金额要明显的地域收入分离金额,从而导致利润的总体税额有所下降。其次UI会计核算方面也将造成严重的影响。长时间以来建筑企业上缴营业税,财务人员在核算方面的概念都比较明确,因此建立核算项目也比较简单。在缴纳的过程汇总对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借记,而对银行存款进行贷记。在当前适应营改增以后,建筑行业所缴纳的增值税,在会计核算科目中产生了明显的变化,同时过程也更加繁琐,这无疑带给了会计核算人员更大的工作挑战,也造成了一定的工作困扰。
2.3对建筑行业经营方式的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建筑行业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各个领域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一些建筑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创立了多个子公司,采用多人多法人的管理形式,这种形式存在的弊端太多,所以我们需要对这种形式进行改革。在营业税这一方面,由于形成了企业内部逐层分包的形式,项目代表的所有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而在实行营改增的模式后,传统的缴税纳税模式已经被改变,改变成了一种根据进项和抵销扣的方式进行企业的征税。建筑企业的法人层级和管理层级的增多会使管理的链条加长,从而使建筑工程造价具有了更大的风险,这种情况的存在更加的不利于对营改增的管理。
3营改增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的解决措施
3.1转变经营理念完善投标报价体系
由于营改增税务改革,导致建筑工程相关企业内的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有所改变,如在进行相关工程规划或决策时需进行计划再进行实施。营改增后,建筑工程的计价模式从含税价格变为不含税价格,从本质上改变了建筑工程相关企业内的工程计价模式,对工程投标报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建筑工程相关企业应根据营改增的内容,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在增值税模式下的投标报价体系和相关的管理制度。在进行投标价格计算时,建筑工程相关企业应准确计算成本费用,确保获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投标时尽可能多的获取进项税额相关发票,从而提高中标率和竞争力及盈利。
3.2慎重选择供应商
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中,建筑材料和相关机械设施租赁费用占施工总成本的绝大部分,因此建筑材料和相关机械设施租赁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赋税产生较大影响,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成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工作的重点。目前建筑材料和相关机械设施租赁企业鱼龙混杂,多数材料供应商和租赁企业均为皮包公司,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施工企业需要相关发票,供应商还需使用其他公司的财务系统开具相关发票。而开具发票时所需的税费为供应商付,从而导致所供应的产品质量下降,影响工程质量,因此在招投标、签订合同时,供应商应将此情况说明并告知,避免在预结算时相关材料和租赁费用不能抵扣从而影响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正常利益。
3.3进一步加深价税分程度,推行彻底的价税分离方案
价税分离的彻底化是指基于现有报价,在3.41%这一计取税费得以扣除后,进一步扣除工程报价中涵盖的税费,然后再加以重新的组价,达到工程项目材料价格重组的目的。在取费价格的确定上,一是要结合行业市场因素变化,二是要以增值税抵扣专票为载体,并对工程项目的各类成本费用进行仔细全面的测算,使工程项目在进项税额这一增值税重要构成元素的预测及核定上更加准确。在实行彻底的价税分离方案后,由于不再收取营业税,转而征收增值税及各类其他附加税费,这就会使企业在利润收益上有所降低,通过相关调研及测算,该项数据的降低数值在6.02%-6.03%间。应对这一变化,相关建筑企业税费征收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国税法法律,对相关行业的计税税率进行动态调整,在工程的分项计价上不进行过大的修改及变更,而将营业税(3%)征收调整为增值税(11%)征收,使计税税率的变化符合税法规定,又能够满足价税分离体系对工程造价及计价的基本要求。
结语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改变了现有的计价模式,冲击了原有的造价体系,但是它也促进了造价行业企业的优胜劣汰,提升了造价行业的专业化程度。国家在还未深入拓展该政策便开始普遍开展,其实并非好的现象。实际执行中仍暴露出了大量问题。它既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挑战,需要不断地改善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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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监鹤鹏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模拟》2018年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8
标签:工程造价论文; 建筑工程论文; 建筑论文; 增值税论文; 营业税论文; 施工企业论文; 建筑行业论文; 《建筑模拟》2018年第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