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政治:威权主义还是民主?_政治论文

生态政治:威权主义还是民主?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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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169(2013)03-0008-07

当生态运动逐渐进入政治领域而站稳了阵脚,生态政治的目标和宣称开始得到一种基本的政治问题的待遇,人们对其绿色构想与方案的性质产生了兴趣,并着手予以研究和分析。为政治理论家最为热衷的基本方面是:生态政治是一种民主政治吗?这个疑问的提出是因为生态政治似乎为当下的人们设定了一个唯一的绿色生活目标和绿色社会模式,这种现象使人们除了关注它所宣称的这种与众不同的目标之外,而更加对它要借以实现这种目标的程序或手段投入了大量的注意力。鉴于生态政治对绿色价值观念的执著和对绿色结果的单一性追求,它似乎在将自己的信念强加于所有人的思想当中而压制其中其他的想法,我们的问题是:生态政治是否与民主程序具有一种密切的联系?是否倾向于一种权威主义的政治?在讨论过程中,我们会指出生态政治中曾经存在的权威主义倾向;同时指明,生态政治人已经明确地将民主作为实现生态目标的手段,努力在生态政治和民主之间建立紧密的联系,从而解决或缓和在绿色结果和民主程序之间的紧张状态。希望通过这种探讨,对生态政治的权威主义的看法会渐渐淡去,生态政治的民主形象则会愈发清晰。

一、生态政治的权威主义倾向

绿色的社会改变总会招致权威主义性质的质疑,带有权威主义倾向的指责从未远离绿色政治的变革构想[1](P114)。对生态灾难的极度担忧是促使生态运动兴起而最终导致环境问题走到政治前台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种担忧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生态破坏如此紧迫以致威胁到了人类的存活,另一个是当时的自由民主制度在扭转这种局面上表现得软弱无力而令人非常失望。所以,当这种担忧处于一个强烈得近似于极端的状态,就完全可能产生丢弃民主制度的想法。在现代环境运动的早期,诉诸权威主义的方式来解决环境问题的企图尤为明显。而当今天人们都对应以民主的方式来解决环境问题达成共识的时候,有些人仍旧对生态政治与民主之间的正面关系表示怀疑,有关生态政治权威主义倾向的讨论正是以这种形式进行的。下面就从这两个方面来探究生态政治的权威主义倾向。

(一)早期的端倪

在20世纪70年代,由于受到极端迫切和极度失望情绪的驱使,一些生态理论家没有选择大众抗议、公民不服从、扩大民主参与等方式,而是选择了生态权威主义的方式来谋求对环境问题的迅速解决。罗伯特·海尔布隆纳认为,由于环境对增长的限制,社会必然发生对资源的争夺,面对由此引发的极端的内部冲突和具有潜在毁灭性的社会两极分化,我们只能凭借权威主义的措施来应付[2](P106)。在海尔布隆纳那里体现出对生态破坏的巨大悲观主义立场,除了依靠权威主义的政府来动用大量的强制性力量,人们绝不会终止对自然资源具有破坏性的竞争行为,生态灾难的发生在所难免。“生态危机的紧急性要求一个带有压制性质的严密中央集权政府,由它来制定环境规则、配给能量和资源、控制人口,需要暂停或悬置政治参与的正常渠道,因为此种设置会干扰政府对危机做出快速和果断的反应。”[3](P217)由于资源匮乏所引起的极端的分配紧张,私人性的经济行为对整个社会可能是致命的,公共权威必须延伸并替代私人决策领域,财富的分配和工业生产的性质将最终完全由政府来决定,这是海尔布隆纳的核心观念。而且,必须改变当前这种变动不定的社会现状,需要用一个以传统为导向的静态社会取代现在的动态社会,这其中涉及要对公民实行大规模的知识控制,以防止他们对社会局面的改变产生敏感反应。面对社会的复杂性,海尔布隆纳认为,需要给予一个拥有智慧和才能的精英人物以中心的地位,依靠他来处理这种混乱的社会状况[1](P26)。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伦理要向共有伦理转变,一种“国家主义信仰”必须得以确立,从而“将集体和共有命运提升为首要的公共意识,并使私人利益绝对服从公共要求”[4](P95)。

从权威主义倾向上来说,海尔布隆纳是颇具代表性的。除他以外,还有一个人的思想也带有浓重的权威主义色彩,这个人就是威廉·欧弗兹。与海尔布隆纳相类似,欧弗兹不认为民主的政治和经济结构能够应对或解决生态危机,他倾向于选择一个“勇敢的新世界”,这个世界中所实行的就是一套权威主义的体系,这个体系会尽可能地对生态采取仁慈的态度,这样我们才可以免遭后代的仇恨[5](P171)。欧弗兹的这一看法来自于他对民主和富足之间绝对关系的认识,在他看来,工业社会已经拥有了史无前例的政治和经济自由,这种自由是建立在资源丰富和不受控制的经济增长基础之上的,只有非常的富足才能建立民主制度并使之稳固,而当资源匮乏的时候,只有建立一个权威主义的国家才能避免生态毁灭,只有一个拥有强大政治权力的霍布斯式的国家才能保证人们的安全[6](P155)。我们要么选择“利维坦”,要么选择“湮没”7](P106)。依靠市场来应对生态问题是不可能的,在那里所得到的决定都是权宜之计,其目标只是为了维持短期的稳定,一切改进的方式都是次序混乱的,公地的悲剧正是由于那些建立在自利基础上的权宜之计[6](P191-192)。如果要停止这种冲向生态灾难的经济体系,就一定要有所计划地谋求生态目标,而权威主义提供了围绕这种取向的政治体系。欧弗兹也看到社会技术体系的高度复杂性使得社会的稳定受到了极大的威胁,特别是核能的使用造成了更大的隐患,整个社会稳定系统变得非常脆弱。技术和社会的整合是当前最需要的,为了抵制由于现代技术体系带来的危险,一个稳态社会“将不仅比今天的工业社会更加权威主义化和更少民主性,……而且,这个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寡头政治的,只有具备做出谨慎决定所必需的生态和其他方面能力的人才被允许充分地参与到政治过程中来”[6](P158)。对于欧弗兹来说,如果要谋求对资源匮乏的生态解决,特别是当需要应用发达的科学技术的时候,一种刚性的权威主义社会是唯一的选择,至少在目前来看是这样。

海尔布隆纳和欧弗兹都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权威主义倾向,其中欧弗兹被认为“最确定无疑地表现了绿色政治理论中的权威主义倾向”[8](P71),正是早期的这种看法在生态政治中留下了权威主义的痕迹。我们也朦胧地感觉到,当时选择权威主义的方式来解决环境退化似乎是一种无奈之举。面对恶化的自然环境,以海尔布隆纳和欧弗兹为代表的理论家出于对当时生态灾难的过度想象而产生了不得不更加快速和有效地解决问题的动机,从而导致了他们滑向一种权威主义的取向,他们对民主怀有的情感则多少受到了抑制。正因为这样,一些民主的想法也在这些人的思想中有着些许的流露。以欧弗兹为例,在后来的著作中,他的确强调了随着共同体及其权利被给予越来越多的社会优先性,随着共同体将其要求强加于个人,自由必然转向权威,但是他也指出,这种权威不必是遥远的、武断的和多变的,在一个有着良好秩序和良好规划的国家中,权威可以是符合宪法和有限的。欧弗兹支持由平等主义民主向政治能力和名望的转移,他同时指出了“一致同意”的必要性,他写道:极端的中心化和互相依赖应该让位于更大的去中心化、地方自治和地方文化;欧弗兹还有一段结论性的话语:这本书所要传达的基本政治信息是,在一个潜在的极权主义国家或者严酷的自然力量强加到我们身上之前,我们必须学会生态自制[9](P285-297)。由此看来,我们不能将早期生态运动中的权威主义情结简单化和绝对化,早期绿色政治理论家对民主的拒绝并不像他们的恶意批评者所宣扬的那样清晰[1](P115)。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些理论家的思想中权威主义多少占据了上风,他们似乎混淆了在环境问题的解决中的强国家与权威主义国家的区别。有效回应环境破坏和污染需要一个有权威的强国家,由它来限制那些“专横的自由,因为那不是自由,而是放纵”[10](P214);但是,我们不需要一个“践踏自由、压制性的权威主义”国家[10](P209)。

幸运的是,这股权威主义的风气并未在生态政治中成势,它只是在20世纪70年代产生了有限的鼓动性,很快便衰落下来。到了20世纪90年代,几乎没有人再企图以权威主义的方式来对待环境困境,因为只有通过民主才能获得自然的解放已经成为公认的事情,然而,对生态政治可能导致权威主义的想法仍旧存在,只不过人们开始转向另一个新的分析途径。

(二)近期的怀疑

虽然生态政治已经完全表现出强烈的民主热情和渴望,但是一些人仍然对生态政治本身是否能够成为民主的政治表示怀疑,生态政治中潜伏的权威主义倾向又被凸显出来。这一次人们集中于认为单一的生态价值观念与民主的形式之间存在着紧张和矛盾,在生态政治那里,民主似乎并未在其中有着优先的排序。生态政治向人们指出,生态原则是人们能够拥有美好未来的唯一选择,而这个美好的未来就是绿色社会。这种做法排除了接受其他价值观的可能性,实际上,为人们规定了一个没有选择的选择。所以,生态政治甚至被认为是“以进步面目出现的,基于科学的反民主运动”[11](P7),为人们留下了教条式的分析、权威主义的政策和救世主式的信息等阴暗和负面的形象。

生态政治人执著于自然的解放,特别是对自然本身具有的内在价值性抱有坚定的信念,为了实现这个价值,他们表现出不妥协的决心。自然的价值显然在其价值观念中占据了首要的位置,如果与其他的价值发生冲突的话,被舍弃的只能是后者。这种看法使民主的价值受到了威胁,因为当自然的价值与民主的价值发生冲突的时候,生态政治不能保证对民主价值一以贯之的尊崇。罗伯特·帕尔克曾为环境主义列举了13个核心价值主张,包括全球视角、人类谦逊、对所有生命的尊重、可持续性、朴素性和去中心化等方面,最后一个价值主张是致力于民主。然而,民主的价值似乎与前面的价值主张是分离的,它只是一种更加工具性和务实性的选择,它被列入价值表中的立场和其他价值主张的立场是不同的[12](P145)。在这种情况下,似乎不是生态政治想不想滑向权威主义的问题,而是它为绿色价值设定的绝对优先性使得它不得不更多地带给人们权威主义的感觉,而不是民主主义的感觉。生态政治只认定绿色的结果是善的,而其他结果是恶的,如果通过民主程序得到的不是一个绿色结果,生态政治又绝不会接受这样一个恶的结果,那么,生态政治人将做些什么,生态政治人是不是会强制一个绿色的结果被通过呢?这也正是罗伯特·古丁指出的问题:“支持民主是支持程序,而支持环境主义是支持独立的结果:我们有什么依据能够保证前面的程序会得到后面的结果呢?”[13](P168)

古丁在《绿色政治理论》一书中为我们提供了两个理论:一个是绿色价值理论,另一个是绿色代理理论。第一个理论告诉我们:什么事情是有价值的和为什么是这样;第二个理论建议我们:如何来寻求这些价值。他指出这两个理论是分立的,以绿色价值理论为优先,以绿色代理理论为补充。优先与补充的意思是指:为了实现绿色价值,绿党可以采取迂回的政治行为,不必追求“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政策结果,以更少引起强烈抵制的方法来逐渐地实现绿色价值目标。古丁认为只要能够不断地接近绿色价值目标,可以进行政治妥协。但是,这种完全以价值目标为依归的逻辑似乎又使我们看到了权威主义产生的影子。如果绿色价值理论与绿色代理理论真的是分立的,如果前者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那么,我们就可以合理地得出:只要能够带来所预求的结果,任何方式或手段都可以吸收进代理理论中去,这样权威主义产生的危险性就已经出现了。古丁本人对此也没有更好的解释,否则我们也不会看到他在上文的观点,即绿色结果与民主程序的冲突。

生态政治不会遵循民主的程序来行事,可能也来自一种对国家干预行为的忧虑。生态政治所宣称的主张促使政府在职能上扩大干预的范围,使一些在以前不应该被限制的自由受到了限制,并增加了处罚性的强制性行为,从而导致一些人担心国家会偏离民主的轨道。由此引来了一些人对生态政治的不满与抵制,认为国家在利用环境问题来对他们的自由——特别是经济自由和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进行隐蔽性的侵犯,缩小了民主决策的范围。因为绿色诫命的特点就是其选择的唯一性,没有给不同的意见留下机会和空间。在“一切给定”的汪洋大海中,政治的冲突性被遗忘了[14](P230)

由此看来,若要让人们相信生态政治完全可以是民主的政治,而不是权威主义的政治,摆在生态政治人面前的任务是:证明在生态政治与民主之间可以存在颠扑不破的联系,二者是具有相融性的。

一、生态政治与民主的相融性

近些年来,针对生态政治与民主之间存在的这种紧张关系,生态政治人始终在为生态政治所具有的民主性质辩护,在其公开宣称的政治主张中,已经包含了诸多的民主内容与观点,而且,不难看出他们是偏向于激进民主一方的。但是要在生态政治和民主之间建立一种坚固的关系,仅仅依靠不证自明的、布道式的宣传是无法在理论和逻辑上获得充分说服力的。既然多数的质疑都来自于绿色结果与民主程序之间所产生的矛盾,那么,我们就以此作为切入点。我们需要同时证明:民主政治的存在离不开绿色结果,环境因素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要条件;生态政治也离不开民主的程序,民主是产生绿色结果的内在要求。这两个方面一定要以整体的面目出现,缺少两个方面中的哪一个,生态政治与民主之间的关系都会处于摇摆之中。

(一)民主需要绿色结果

民主更重视程序,而不是结果。民主不是可以随便出现的,只有具备了一定的前提条件,民主才是可能的。民主要存在下去,必须关注使其成为可能的条件是否被破坏。在这种意义上,民主不会允许威胁程序正常运作的结果出现。这就是迈克尔·萨沃德所指出的民主的“自我束缚性”:民主为了保护自己而限制自己,或者禁止某些类型的结果出现[8](P66)。所以,民主不能是绝对程序性的,它要关注结果。“纯粹程序主义对于民主公民权的实践来说是完全错误的。而且,它包含了在程序的规范性力量和程序结果的规范性力量之间所做的武断性区别。”[15](P269)民主对结果的关注,可以表现为消极地禁止那些威胁它的结果产生,或者积极地鼓励那些能够增强它的结果产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环境条件可以构成民主实践的必备条件,民主就不能在政策结果上保持中立,因为它的自我束缚性,民主要鼓励带有绿色价值观念的结果出现,而不是相反。

那么,自然环境是否是民主实践得以进行的必要条件呢?欧弗兹曾经在自然资源的丰富性与民主制度的建立和维持之间建立了正相关的关系。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政治理论家也曾看到自然环境在民主制度建立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例如托克维尔曾在《论美国的民主》(上卷)中将“上帝为美国人安排的独特的、幸运的地理环境”列为“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三大原因之一[16](P320)。当然,在经典的政治著作中,即使自然被认为对民主具有一定影响作用,但那只是偶然的和天赐的,并没有成为必备的条件。然而,今天的情况已经大大不同了,我们看待自然的态度与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如果我们将自然暂且当作资源来看待的话,它不再丰富得不需要人们的顾虑,相反,环境问题被认为是已经开始威胁到人类生存的全球性主题。环境污染可能使一个健全的人受到严重的伤害而无法参与正常的交往活动,从而使他不能正常地行使民主权利。实际上,从生态权利出发来看环境因素对民主的必要性是一个可以选择的良好途径,在这方面,曾对生态政治与民主关系提出强烈质疑的萨沃德,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可资利用的资源。

萨沃德在他的《民主主义者必须是环境主义者吗?》[17](P79-96)一文中为我们指出了卫生保健权利与环境风险的密切关系,如果民主是有价值的,它就要持续下去,如果民主要持续下去,它就必须保护公民最基本的民主权利——卫生保健权,如果要保护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民主就要包含对环境的关注,因为民主的公民有权利免受来自于某些可预防的环境风险的伤害,所以民主主义者必须是环境主义者。众所周知,从臭氧层损耗和全球气候变暖到“化学毒药”和核问题,以及各种地方性的环境污染事件等许多环境公害对民众的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我们不得不考虑这些环境风险对公民的民主生活构成的负面影响。萨沃德认为卫生保健中的预防性保健与医疗保健相比更能同环境风险建立紧密的关联,主要是在预防性保健的领域内,我们才能够发现所需的背景来假定一种关于享有未退化环境的绿色民主权利。当面对可预防性环境风险的时候,民主的公民可以合理地声称绿色民主权利的保护,从而免于受到这些环境风险发作时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的损害。正如戴维·赫尔德所说:“如果人们在决定其自身生存条件时是自由和平等的,按照既为他们造成了机会,又限制了他们能利用的机会的框架规定而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他们必须不仅在原则上,而且在实践上享有一系列权利。”[18](P397-398)因此,环境关注不是外在于民主的,它是民主的必要组成部分,民主制度必须致力于防止环境破坏和污染对公民造成的伤害,不能允许危害民主的环境恶果发生。一个稳定、可靠的民主将会支持绿色结果,民主需要绿色结果。

但是,围绕程序与结果的复杂难题,以民主的自我束缚性为立论基础来求证民主与生态政治的密切关系,实际上是在说:因为某种结果是民主程序的运作所必需的,所以民主不能只关注程序,它也要注重结果,通过强调民主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以结果为导向的性质,而这个结果又是不能缺少环境关注的,从而推导出民主需要绿色结果的结论。仅仅依靠这个由民主到绿色结果的推导,仍旧会使权威主义有机可乘,因为权威主义也注重结果,而权威主义所注重的结果也不能没有环境要素,一个能持续的生态社会同样是权威主义的存在所必需的。绿色结果是民主所需要的,但也同样是权威主义所需要的。所以,如果我们试图在民主和生态政治之间建立稳固的联系,“民主需要绿色结果”的证成并不能单独发挥作用,除此以外,我们还要证明:绿色结果需要民主,即二者在程序上也是存在共同基础的。

(二)绿色结果需要民主

生态政治可以看作是结果主义的,它更注重事情的结果而不是如何实现这样的结果,这是人们曾经持有的看法。正因为如此,在民主和生态政治之间产生了明显的紧张和裂缝。在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已经表明民主在一定意义上也可能看作结果主义的,从而为拉近二者的距离找到了一个合理的基础,现在我们要转向另一个方向:生态政治不是必然以结果为导向的,它同样重视程序和过程。通过聚焦于民主和生态政治共同的程序基础,指出生态政治中也含有程序元素,从而在程序核心上,为生态政治和民主的相融性谋求一个合理的基础。

在生态政治的理论体系中真的没有程序元素的位置吗?果真如此,我们如何解释生态政治人在不断地呼吁着积极的民主参与行为,在大力倡导去中心化的原则。实际上,我们看到在环境问题的解决上所取得的一切进展都是通过民主的扩大和深入而获得的,某些环境状况好转的迹象都是民主政治发展的结果,而不是权威主义政治和极权主义政治出现的结果。而且,环境破坏和退化在非民主的国家会更容易加重,因为环境问题的短期受害者更多的是平民,而不是那些精英和掌权者。我们可以推定绿色价值的支持者会相信这些价值是正当性的价值,可持续性社会的支持者也会相信这种社会是人们所欲求的正当性的社会,既然支持者已经对某种价值和某个类型的社会有了一种确定的正当性概念,他们就会选择一个具有正当性的程序来实现他们所支持的这种价值和社会,这个正当性的程序就是民主的程序。如果从民主程序中能够得到一种绿色的结果,生态政治人始终在争取和辩解的合法性身份也就能够得到证实了。如果生态中心主义是“正确的”,那么这个真理就会像其他真理一样,将在实践中得到证实。在这种背景下,环境诉求作为一种正确的事情,只有通过民主才能被揭示出来,从这一点来看,民主并不是生态政治中可有可无的组成部分,相反,它是其不可缺少的内在组成。

这种以体现生态政治中所蕴含的真理性内容的方式来求证民主是生态政治中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似乎仍旧给人以工具性的印象。如果我们能够说明民主在生态政治中具有内在价值的地位,民主是一种独立的价值,无论它是否与其他价值实现相关,它都会得到生态政治人的欣赏和支持,生态政治对民主的需要必将牢不可破。罗伊·艾克斯利曾经试图以自治原则为中介来连接民主和绿色政治[19](P179-181),虽然她的主要讨论目的是试图绿化自由民主,但足以引入了一个可供尝试的切入点。

自治在当代民主政治中占有不可或缺的位置,可以说,没有自治就没有民主。生态政治的内在价值论意味着:人类和非人类都应该可以按照其自己的方式来生活和存在,这种生活和存在是互不伤害的,拒绝压迫和奴役的情况发生。内在价值论与自治原则是互相支持的,特别是生态政治超出了人类社会的边界,努力将自治原则的范围扩大到非人类的世界。当然,生态政治中的自治除了指个体自治,更明显的是指“联合自治”,即自治个体的自愿合作。许多人都认为生态政治实际上是对自治的干涉,而不是支持,原因在于它限制了人们的选择,但是自治不仅意味着一个人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也意味着一个人的选择不能影响他人的自由选择,没有什么自治不受这个条件的限制。“尽管某些人某些方面的行动范围会受到进一步限制,但别人的行动范围则会大幅度扩展。有些人怨愤地不理会我们的这种看法,但他们是没什么道理的。”[18](P414)在这个意义上,自治并不等于孤立和不合作,生态政治所倡导的正是合作性的自治。如果从自治原则进入,权威主义的倾向便可以从生态政治中被彻底地剔除掉,生态政治中所存在的道义论一面得到了强调和凸显,从而以自治为连接媒介,在从生态政治到民主的方向上建立了以程序为核心价值的必然联系。

但是,对自治的思考还要考虑其实现的条件,否则这种思考和因此而促成的生态政治与民主之间的共同程序基础就会丧失其实际意义。“如果我们将给予自治以道德优先性,并将人类和非人类共同体整合在一起,那么,我们必须给予使自治得以实现的物质条件(包括身体和生态条件)以同样的道德优先性。”[20](P223)当然,自治得以实现的条件并不限于生态条件,还包括组织和制度等方面,但在当前的讨论背景下,我们要指出的是生态方面为自治的实现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性条件,生态环境问题具有普遍性的实践意义。当论述到这里的时候,我们已经顺利地与“民主需要绿色结果”的部分实现了成功的对接,自治需要生态条件与民主需要绿色结果是具有相通性的。这样,凭借两个相互扶持的思维进路,即“民主需要绿色结果”和“绿色结果需要民主”,在生态政治和民主之间构建了一种稳定的可辨性联系,将生态政治从权威主义阴影的笼罩中解放出来,在其理论的合法性问题上进行了一次大胆的尝试。

三、结语

在当代社会,民主制度获得普遍性的推崇,任何理论和政治如果与民主理论发生冲突,就会因为缺少合法性而岌岌可危。随着可持续性越来越成为人们所认同的社会发展条件和方向,生态思想的重要性也在逐渐获得更多人的接受。但是,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生态政治还在为与民主的紧张关系不断地进行辩解和争论。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生态政治会被首先与权威主义而不是民主联系在一起,为什么环境主义者也对这种指责如此敏感,以至于他们的反应似乎有些盲目和过于激烈。权威主义的主张从未在生态政治中占据重要的位置,甚至在人们最容易从中找寻根源的20世纪70年代,它在生态政治中的影响也是极其有限的。对于结果善的追求经常成为生态政治辩驳的弱点,为什么生态政治在重结果的同时就不能重程序呢?在民主的程序和绿色的结果之间果真是势不两立、无法调和的吗?

我们论述了生态政治的权威主义倾向,同时也给出了生态政治与民主相融性的结论。所谓生态政治中的权威主义倾向,一方面是环境运动早期的少数几个理论家的极端悲观态度所致,另一方面是人们对于绿色结果与民主程序之间冲突性的判断。前者随着“生态末日论”的消失,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后者也在我们于生态政治和民主之间建立了稳固的联系之后,得到了有力的反驳。生态政治不是必然地与权威主义相接近的,相反,生态政治正在为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不断努力着,需要反思的是:那些顽固地认定生态政治与权威主义有着几乎是“天然联系”的人,是否注意到了隐藏在工业社会所造就的“贵族技术”之下的反民主和权威主义弊端。

罗伯特·达尔说过:“没有真正的民主理论——而只有各色各样的民主理论。”[21](导言2)摆在生态政治支持者面前的一个重大任务和目标就是:以各种不同的思路来进一步向人们展示绿色民主的魅力与希望。在这种追求和努力中,一个事实会越来越清晰地显现出来:我们应该将生态政治看作对民主的补充和完善,而不是对民主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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