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及其实践价值探析——兼谈我国中小学人文管理的误区与改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文主义论文,探析论文,中小学论文,误区论文,人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西方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是在针对科学主义教育管理论尤其是盛行于20世纪50-60年代的“教育管理理论运动”提出强烈批评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尽管国内目前已有一些相关理论文献但为数不多,而从实践角度探讨其价值的文献则更为少见,这与人文教育管理论作为一个影响深远的理论学派的地位是极不相称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在把握其主要理论观点的基础上,对其实践价值联系实际进行剖析,并对我国中小学校人文管理问题进行反思。
一、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的主要观点
人文主义教育管理理论认为,组织不是自然实体,而是人为适应社会而自行创造的产物;组织的目标其实是人的意志、权力、价值的体现;组织的结构也不是实在的和预先建构好的,而是组织成员相互作用的产物;既然组织是人为的产物,因此也不存在统一、客观、普适性的组织理论;教育管理面对的问题不仅是事实问题,更重要的是价值问题,撇开价值问题就无法认清教育管理的现象和本质;教育管理活动中事实与价值不能割裂,如果管理者只看重管理中的结构、形式、工具意义,就会把更重要的教育目的置于脑后,这样教育管理的意义和价值就会被大大削弱。[1]
不得不特别指出的是,国内有些研究者由于已经习惯于将西方人际关系理论看作是一种所谓的“人本管理”理论而有可能将人际关系理论混同为或认为至少部分属于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需要澄清的是,人际关系理论因其只是在常规视角下对结构功能主义范式主导下的古典和现代组织理论进行反思而在根本上持有科学主义立场,如将其与人文主义管理论相混淆,难怪有学者会说这是“滑天下之大稽,可能要贻笑大方”[2]。
二、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的实践价值探析
尽管说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在批判教育管理理论运动的同时所持有的许多观点有矫枉过正之嫌,但事实上它除了有理论贡献外,在实践上也不无裨益,尤其是它对个体及其价值重要性的强调。在对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中片面、极端的观点保持足够警惕的前提下,我们可以从组织目标、管理制度、领导行为、系统环境等方面来考察其实践价值。
(一)组织目标
在组织目标上,人文主义学派强调的是个体的目标而不是组织整体或其所属各个部门机构的目标,甚至否认有组织目标的存在。格林菲尔德曾经说过:“许多人并不相信组织的目标,他们只有‘在组织中做什么和怎样做才正确’的认识。”[3]152 这种观点从现实看来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组织成员对其所在组织的目标还是会有所认同或共识,就如教职员工对学校的发展目标有其理解和共识一样。对于这一点,格林菲尔德最后不得不指出,所谓组织的目标实际上是有权力的组织成员的目标:“组织目标是当前最有势力的组织联盟的当务之急和意旨。”[3]152 显而易见,校长的职位和权力足以使其意志转化为学校的目标。对此,笔者曾经在做一个中学校长负责制的调研中,发现教职工对学校的发展目标确持有此种态度,认为“那都是领导们的意思”“校长说了算的”。这样的学校发展目标对教职工中的认同感及其产生的导向作用可想而知。因此,人文主义学派比较极端的强调个人目标的观点事实上从一个反向的角度揭示了一个重要问题,即学校组织目标如发展规划的确立必须倾听教工的意见、反映个体的心声、调动群众的参与,从而充分代表利益相关个体的意志;退一步讲,即使是校长有好的规划与设想也应当在充分征求意见、获取教职员工支持与共识的前提下予以合法化。
(二)管理制度
制度对组织的正常运转具有工具理性的规范性意义。但在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那里,连组织的存在都予以否认,当然也就无组织制度可言。不过,人文主义学派并不否认个体的存在也需要一定的规则,只是认为这种规则不是从外部强行赋予和设定的,而是由个体成员共同认可和建构的,强调规则的人文化。事实上,这种个体间的规则类似于组织中的制度。进而可以认为,人文主义学派对制度的形成要求所有组织成员的参与、要充分融入组织成员的意志、愿望、价值和主张。一般而言,组织的制度有3个来源,即源于组织文化的内生制度、组织创始人或管理者设计的制度,以及社会权威规定的制度。[4] 其中组织文化的内生制度可能与人文主义学派的规则观有更多的相似。由于学校的主要成员都是知识分子,而知识分子这个群体在尊严、情感层面的需要比一般群体要高得多,因此学校的制度建设应当在把握这个特点的前提下有效地实现制度的人文化。具体而言,学校制度建设一方面要重视源于组织成员共同信念和多数成员偏好行为方式的内生制度的形成,另一方面在新的制度设计过程中应当由全体成员共同参与并体现大家的价值和利益,此外即使是社会权威规定的制度也应该在“使命”说服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获取他们的真正认同和服从。
(三)领导行为
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认为,和其他组织成员一样,领导也是个体,也有他们自己的价值观、信仰和目标,也追求他们自己的利益,只是组织的领导会以自己的职位和权威将他们对问题的看法强加给其他成员。但他们认为这种强加是不对且无效的,应该强调的是个人素质在管理中的作用而非正式职位所享有的法定权威,认为“在某种情况下,需要寻求解决问题的恰当行为和最适合于做这项工作的人,而不需要去考虑这些人在组织里的正式职务或身份。”[3]158 其实这就是强调教职工个人的特点与能力,反映到校长身上就是认为:校长对一个学校的领导作用是其个人素质和能力的产物而不是校长这个职位权威或职务权力的必然结果。这对于我们校长的领导行为是有其启发意义的。
(四)系统环境
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对环境有其独特的认识:所谓学校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其实是学校内个体成员与组织外部之间的联系,而不是整个学校与外界的联系;教师的行为产生于每个人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信仰对环境的认识与理解。进而,人文主义学派认为更应该关心个体教师所受环境的影响及其内心感受与行为反应。在对人文主义学派否认组织作为实体与外界环境之间联系的极端观点不敢苟同的同时,还应该看到——这种充分肯定教师作为个体可能受外界环境影响的观点对我们的学校管理工作尤其是教师管理还是有其启发意义。考察我们的教师管理现状,校长或管理者的立场和出发点主要是校方或组织,借助的手段或方法主要是政策规章、激励机制、考核评比,动人的说法则是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尽管这些管理方式方法不失科学和必要,但对教师个体所受外界环境影响及其内心体验并不太关切也不够深究,事实上如果能重视从教师个体的角度开展教师管理工作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因而,教师管理工作既需要管理者站在学校的立场上通过正式途径开展,也需要注重从教师个体所受外界环境影响及其心理效能的视角去关心和理解他们,如此效果才会更理想。
三、我国学校人文管理的误区与改进
(一)学校人文管理的认识误区与澄清
就人文管理这个提法而言,常听见的说法有“人性管理”“非理性管理”“文化管理”“人本管理”“人文管理”,等等。说法的不统一说明认识的不统一和不深刻。当然,要搞清何为人文管理,不可避免的需要谈到科学管理,因为现实中很多不当说法正是由于对科学管理的理解失当造成的。学校管理现实中,人们对人文管理与科学管理之间关系的认识误区集中表现为将科学管理与人文管理对立起来。
在内涵上,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是指分别强调体现科学精神(是指管理者在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和完善起来的求真、求实、求证之理性精神)和人文精神(是指管理者在管理活动中强调人之所以为人的精神,包括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承认人格平等,等等)的管理;在关系上,科学和人文作为管理的二维,是管理理论与实践中贯彻始终的一对基本价值关系,他们同时作用和影响管理发展并反映在具体的管理实践活动中,现实中既不存在纯粹的科学管理、也不存在纯粹的人文管理,尽管有时候可能表现出来的是科学多一点或者人文多一点。如此看来,现实中关于科学管理与人文管理“对立论”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科学管理与人文管理根本无法剥离开来加以讨论。
(二)学校人文管理的实践曲解与纠偏
无论是与中小学管理者接触和交流,还是阅读期刊杂志上校长们写的文章,可以发现,他们理解和践行的人文管理主要表现为诸如校长应该“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尊重师生、宽而有度,谦虚谨慎、团结协作”[5] “细节关怀”[6] “在信任中产生力量、在理解中换取真情、在宽容中凝聚人心”[7] 等等,甚至还可以听到不少把人文管理与制度管理对立起来的言论。应当说,校长们站在领导者的立场已经认识到,实施人文管理就意味着自己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并且尊重人、信任人、关怀人,这是对的但也是片面的;而将人文管理与制度管理对立起来就有失偏颇甚至是一种曲解。这种片面和曲解的背后,不仅是我们学校管理者的水平有待提高,更是反映教育管理理论研究的盲点或欠缺。那学校人文管理的着力点何在呢?
要厘清学校人文管理的着力点,首先要弄清楚管理的逻辑框架。在较为深入研读丹尼尔·雷恩的《管理思想的演变》、克劳德·小乔治的《管理思想史》、孙耀君的《管理思想发展史》等国内外数部经典管理思想著作的基础上,笔者勾勒出了一个初步的管理逻辑框架:人性是主线,目标是导向,组织是平台,科学与人文是两个维度,理论、研究、实践是3种形态,技术、制度、行为、文化是4个层面。其中科学与人文作为两种有着内在统一性的价值维度,它们不仅反映在人性、目标、组织上,而且在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等3种管理形态上有其体现,但最为直接体现的是在管理技术、制度、行为和文化层面上。就4个层面而言,从整个西方管理的发展史来看,基本上历经了一个重技术、重制度、重行为、重文化的演变过程。那么科学与人文的价值影响到底如何体现呢?事实上,科学与人文两维在管理技术、制度、行为、文化4个层面上都有体现,而不是我们习惯中把技术与制度管理当作科学管理,而把行为和文化管理当作人文管理。就管理技术与制度而言,其科学色彩不言而喻,但它们同样需要体现人文精神而具有人文属性,如管理技术的研发必须考虑管理对象的需求,应用首先取决于员工能否接受,推广必须注意其适用的人文环境等;管理制度的设立必须符合人的发展的原则,体现对人格的尊敬和保护,制度的执行应当有其人文基础,考虑到不同的文化背景等。就行为和文化而言,我们一般认为这是比较容易体现人文管理的方面,如实践中校长们对人文管理的认识正是从领导艺术或管理行为这层面出发,但领导行为同样需要讲科学,西方管理思想中就有一个重要的行为科学学派;文化管理可以认为是一个偏重人文的管理方式或层面,反映到我国学校管理实践中就是现在“流行”的学校文化建设和知识管理,其实文化建设也需要制度的作用,因为制度可以制约传统文化负作用的发挥、制度可以使文化具有可操作性,而且制度本身也是一种文化。如此看来,学校的人文管理并不像校长们所理解的那样仅仅体现在其自身的领导行为和领导艺术上,而在技术、制度、行为、文化等方面均有其用武之地,而将制度管理与人文管理对立起来的看法则完全是一种曲解。同理,学校科学管理也是如此。此外,学校管理中的人性假设、目标制定、组织设计也同样需要体现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要求。因此,整个管理的逻辑框架都是学校实施人文管理和科学管理的着力点。
(三)我国学校管理模式的应然选择——人文化的科学管理模式
所谓科学管理模式,是指突出强调管理技术、制度、行为、文化及整个管理逻辑框架的科学精神与科学属性,在现实中尤其表现为偏重于管理技术和管理制度的健全与运用。反观实践,我国中小学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科学管理的异化和科学管理的不足。如教师管理制度上,一方面过分地依赖量化指标的评比考核而压抑个性和影响积极性,另一方面培训进修制度因落不到实处而成为摆设;又如很多校长热衷于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特色学校的创建而对作为学校技术核心的教学并不真正关心,尽管近些年来“校本教研”比较红火但实效不佳,这与泰罗当年在车间里通过管理技术来实现技术管理的做法相差甚远,新课程改革中的种种问题[8] 与学校管理者对发生在课堂里的技术细节缺乏兴趣不无关系。由此看来,我们的学校管理在整体上并未达到科学管理模式的要求,但在异化方面却是不容乐观。所谓人文管理模式,是指突出强调管理技术、制度、行为、文化及整个管理逻辑框架的人文精神与人文属性,在现实中尤其表现为偏重于管理行为的人文化和管理文化的建设。在对校长们的人文管理之狭隘理解深表忧虑的同时,考虑到我国传统管理文化的负面影响而不主张在学校管理中单独提倡人文管理模式。因为,我国传统的管理文化整体上表现为以德性主义和人治主义为调控机制,这在根本上就是一种人治的管理文化。今天不少校长简单地把人文管理仅仅理解为个人魅力的发挥甚至曲解为人情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正是这种传统人治文化的深层影响。如此看来,单独的科学管理模式或人文管理模式可能都不适合我国学校管理的实际需要。
西方学校管理的发展历程中走过了一个科学管理的阶段。就拿美国来讲,该国在20世纪上半叶主要是探索和实践学校的科学管理,如作为学校效率研究前奏的教育测验运动、学校调查运动的兴起、斯波尔丁和鲍比特的学校效率论、应用科学管理之典范的葛雷制学校、斯特雷耶的学校成本分析等等,[9] 但在同时及随后的发展过程中,该国的学校管理开始发生由重科学向重人文的转向,如杜威的民主管理哲学、约契的学校人际关系改善论,直至当代萨乔万尼的道德领导理论等等,但科学管理从未受到削弱和忽视。如果说美国学校管理追求实现的是科学化的人文管理模式的话,那么我国学校管理应当选择的模式是人文化的科学管理模式。主要基于4点考虑:其一,既然单独的科学管理模式或人文管理模式不适合于我国学校管理,那么只有从科学与人文二者有机融合的角度去寻求合适的管理模式,人文化的科学管理模式正好体现了这种融合。其二,由于受传统影响我国学校管理中人治与人情因素的明显存在,当务之急的是要实现科学管理而非人文管理,因此该模式的落脚点应该在科学管理上;同时鉴于管理现实中非人的、异化的手段与方法同样存在,因此在实施科学管理的同时必须注意体现人文精神,进而我们提倡人文化的科学管理模式。其三,笔者以为,科学化的人文管理模式是学校管理追求的更高境界,目前我国学校管理的主要目标应该是实现科学管理也即陈玉琨教授所提出的学校管理3个阶段中的规范阶段,[10]当然在科学管理目标追求过程中必须注意体现人文精神和人文属性。其四,对该模式的明确理解和把握,有助于我们在学校管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中有取舍批判地借鉴和吸收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的合理主张,从而更好的实现学校的人文化科学管理。当然,该模式的倡导是针对我国学校管理的整体水平而言的,但就具体的每—个学校及其每一个管理领域而言,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