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主席汪兴益表示,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将继续依法收回债务,直到债务被收回为止他表示,长城资产管理公司(Great Wall Asset Management)将继续依法追回债务,但仍未与法律、地方保护主义和缺乏特殊手段相匹配--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面临三大障碍_法律论文

中国国家主席汪兴益表示,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将继续依法收回债务,直到债务被收回为止他表示,长城资产管理公司(Great Wall Asset Management)将继续依法追回债务,但仍未与法律、地方保护主义和缺乏特殊手段相匹配--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面临三大障碍_法律论文

法律尚未配套、地方保护主义作祟、缺少特殊手段——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面临三大障碍——汪兴益总裁表示,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将继续坚持依法追债,直到将债务追偿完为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长城论文,资产管理论文,追债论文,保护主义论文,三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不久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总裁汪兴益公开宣布,为维护金融债权他们将集中起诉一批,集中执行一批,依法打击社会上刮起的逃废金融债务之风。此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近一个多月来,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加大了债务追偿力度,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7月15日,已起诉、执行案件共446件,合计债权总额282614.71万元,诉讼标的265745.76万元,已收回资产3518.90万元,其中现金2550.90万元。

在起诉、执行的446起案件中,已起诉344件,执行97件,结案5件。人们从这些数字中不难发现,依法遏制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难度还很大。

依法追债遇到三大障碍

汪兴益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尽管案件的起诉、执行和结案需要有一个过程,但从这次集中行动中发现,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确遇到了许多障碍和困难。

首先,难在法律上还有障碍。当前的法律法规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需求尚未充分衔接、配套。如最高法院关于资产管理公司诉讼案件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了诉讼阶段诉讼主体的变更,但没有明确规定执行阶段主体变更,有的基层法院据此认为变更执行主体没有法律依据,拒不接受执行申请。如债务企业湖南湘潭银玉公司偿还借款案,至今未能变更执行主体。

其次,难在地方保护主义在一些地方作祟。依法追偿金融债务,在不同程度上引起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地方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冲突,因而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本地利益而不顾国家利益,纵容企业逃废金融债务。如长城公司诉一起债务企业案,该案债权资产在剥离之前,银行已起诉到法院数年,由于多方干预一直未执行。长城公司接收后立即展开清收执行工作,一再声明将充分考虑企业及职工的实际困难,面向企业职工优先处理资产,但由于多种原因,企业不仅不积极配合,反而组织部分职工滋事生非,围攻法院,恐吓公司人员,使案件执行陷入困境。又如,有的地方政府到2000年底还曾发文规定,凡是进入破产程序的有关企业,为其提供担保的一律解除担保关系。这一规定与法律严重冲突,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但法院有时也不得不参照执行。

第三,难在资产管理公司没有更多的特殊手段。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长城公司苦于没有更多的特殊手段,如企业拒绝对其财务进行检查,长城公司就没有办法,尤其对于隐匿资产的企业和个人没有强制措施和手段,给调查企业财产的真实状况带来了困难。目前,对债务人的了解大多来源于银行剥离贷款时移交的纸制文本,这样的了解往往限于表面。由于有的企业为逃废金融债务已经做了手脚,即便想方设法到企业里去了解,也难以掌握真实情况,加大了我们依法维护债权的难度。

维护稳定不能成为招牌

不可否认,在我国社会信用环境比较差的情况下,追偿债务可能会引起一些社会矛盾。汪兴益表示,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们追偿债务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确实困难,没有清偿能力,但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就采取重组等方式来进行拯救。自公司组建以来,先后对305个企业进行了重组,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步入健康的发展轨道。经初步统计,目前已解决了近10万人的就业,上百万的农户增加了收入,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对那些有偿债能力而不偿债,企图逃废金融债务,甚至打着维护社会稳定的旗号,行逃废金融债务之实的企业毫不手软,依法一追到底,决不能让逃废金融债务之风继续到下去,这样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将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

有的企业为了逃债,不愿意重组而执意要破产,这也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如债务企业湖北省利川市烟草公司的情况就是这样。当长城公司得知其要主动申请破产时,发现这个企业并不具备破产条件,因为它放弃了1亿多元的债权不追,是典型的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他们就紧急与该公司法人代表协商,并提出了几种重组方案,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然而,该企业法人代表不仅没有做出答复,反而在今年初主动向法院申请破产。对此,他们一方面向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反映情况,一方面在新闻媒体上对其进行曝光。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事也特别重视,正在积极协调之中。汪兴益强调,企业破产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但必须符合《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符合破产条件就支持其破产还债,对不符合破产条件,意在逃废金融债务就坚决反对,并依靠地方政府采取果断行动,依法予以制止,以达到维护金融债权的目的。

逃废债务出现新动向

在依法追债的过程中,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发现,有些企业认为,不良资产从银行剥离出来以后,是一次难得的逃废金融债务的机遇,所以就千方百计转移资产,把企业弄成一个空壳,即使债权人起诉胜诉了,也无资产可执行。对于这样的债务企业,长城公司重点在弄清其隐性资产或潜在清偿能力之后依法进行追偿。如债务企业德益公司欠款一案,债务人已经名存实亡,担保人账面也是资不抵债,没有执行能力,但他们通过深入调查,发现担保人居然与一家上市公司存在无偿划拨资产关系,就坚持依法追偿到底,迫使担保人偿还了1048万元。

据汪兴益介绍,目前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出现了一些新动向。如对影响债务追偿效果的债务人财产状况等情况,相关银行的工作人员了解得更多。因此,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有的债务企业对相关银行基层机构的工作人员施加压力,让他们不要向资产管理公司提供债务人的有效信息。他们之所以能够向银行施加压力,原因就在于他们与银行之间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用他们的话说,还了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就还不了银行的债,如果逃废了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就可以按时向贷款银行还本付息。这样一来,加大了案件处理的难度。

汪兴益表示,依法追偿债务,是资产管理公司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我们回收资产、减少损失的一项重要手段。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将继续坚持下去,直到将债务追偿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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