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平山战国中山王墓铜器铭文中的文字_古文字研究论文

试说平山战国中山王墓铜器铭文中的字,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平山论文,铭文论文,铜器论文,中山论文,战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70年代,河北平山战国中山王墓所出长铭大鼎和方壶上,屡见一个写作形的字,(注:张守中《中山王器文字编》,第46页,中华书局,1981年。本文所引中山王墓铜器铭文资料,俱见此书。又,容庚《金文编》,第1219页,中华书局,1985年。)我们用隶古定的办法,将它隶定成。为了印刷上的方便,下面用△号代替此字。

△字在铭文中,皆用作后置虚词。原句如下:

(1)呜呼,语不废哉!寡人闻之,蒦(与)其汋(溺)於人△,宁汋(溺)於渊。

(2)寡人闻之,事少如长,事愚如智,此易言而难行△。

(3)谋虑皆从,克有功,智△。

(4)辞死罪之有赦,智(知)为人臣之宜(义)△。

以上大鼎

(5)余智(知)其忠(信)△,而专任之邦。

(6)……则上逆於天,下不(顺)於人△。

(7)将与吾君并立於世,齿长於会同,则臣不忍见△。

以上方壶

根据这个字在句子中的用法,大多数研究者认为它相当于文献中的“也”字。用朱德熙、裘锡圭两位先生的话说,就是△字在句子里所占据的位置,正是“也”字应该占据的位置。(注:朱德熙、裘锡圭《平山中山王墓铜器铭文的初步研究》,《文物》1979年第1期,第43页;又载《朱德熙古文字论集》,第92页,中华书局,1995年。)特别是句(1)中的“蒦(与)其……宁……”这句话,李学勤等先生指出也见于《大戴礼记·武王践阼》。(注:李学勤、李零《平山三器与中山国史的若干问题》,《考古学报》1979年第2期,第155页。)《武王践阼》云:“盥盘之铭曰:与其溺於人也,宁溺於渊。溺於渊犹可游也,溺於人不可救也。”鼎铭用△字的地方,《大戴札记》正作“也”。这说明大多数研究者判断△字相当于“也”是十分可信的。

然而,△字在形、音上究竟如何解释才能和“也”字相沟通,却始终是一个谜。而问题的焦点,也自然集中在此字可以假定的声旁——即所从的——究竟如何释读。

朱德熙、裘锡圭两位先生最初曾释为“施”,谓:“此字从‘’,大概是‘它’的变形,应释为‘施’,读为‘也’。”(注:朱德熙、裘锡圭《平山中山王墓铜器铭文的初步研究》,《文物》1979年第1期,第43页;又载《朱德熙古文字论集》,第92页,中华书局,1995年。)这一释法引用和相信的人最多,但从字形上看,却难以说通。即“”旁没有问题,这也是大家所公认的;但要说是“它”的变体,却非常勉强。方壶中有“是有纯德遗训,以陀(施)及子孙”一句,正如李学勤等先生所指出的那样,“陀”字所从的“它”旁作,跟旁迥然有别。(注:李学勤、李零《平山三器与中山国史的若干问题》,《考古学报》1979年第2期,第151页。)因此,后来朱、裘两位先生自己也放弃了这一释法(但未放弃△相当于“也”的看法)。(注:注②所引文在编入《朱德熙古文字论集》时,裘锡圭先生加有“编按”,谓:“后来我们感到释此字为‘施’根据不足,而且‘它’‘也’古音有异,‘施’恐不能读为‘也’。”(第92页)又,1996年8月,笔者和裘锡圭先生一同出席在天津水上会宾园饭店召开的一个文字学研讨会,28日上午,裘先生在会上发言时说:“△释‘施’证据不足,我和朱先生都这样认为。因为‘施’是从‘它’的。《金文编》认为‘它’与‘也’为一字是不对的,‘它’、‘也’是两个字。当然,释‘旃’也不一定对,因为也不像从‘丹’。释‘施’我们放弃了,但字在铭文中看上去还是相当于‘也’。”(据笔者现场记录))此外,早期研究者中,也有部分学者将△释为“旃”或“旃”,(注:释“旃”的代表性作品有:注③所引文,第151页;又,商承祚《中山王鼎、壶铭文刍议》,《古文字研究》第7辑,第46-47页,中华书局,1982年。释“旂”说见赵诚《〈中山壶〉〈中山鼎〉铭文试释》,《古文字研究》第1辑,第249-250页,中华书局,1979年。)不过因为这些释法在字形上首先就讲不通,更难从其他方面与“也”字相沟通,故今天相信的人恐已不多。

笔者多年以来,一直疑心这个相当于“也”的△字,大概是从彤沙之“沙”的象形初文得声的;而其本身,则很可能就是当旗缨或所谓有虞氏之旌旗讲的“绥”()字之本字。下面试从形、音两方面加以疏证。

熟悉铜器铭文的学者都知道,系在戈上的红色缨子,在西周金文中叫“彤沙”,如询簋、休盘等器。这在西周金文中已有十余例。(注:参张亚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第1005页,中华书局,2001年。)其形象和缚系位置,在写得比较原始的族名金文“戈”上可以看到:

《金文编》第820页(注:甲骨文中有字(《甲骨文编》第491-492页),旧或释为“戈”,非是。笔者曾指出此字应是彤沙之“沙”的象形初文,在卜辞中借作“杀”。参拙作《“”字的形音义》,《甲骨文发现一百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225-239页,文史哲出版社,1999年;又《〈合〉33208号卜辞的文字学解释》,《史学集刊》2000年第1期,第20-30页。)

郭沫若先生曰:“古人之戈兵,其内端有,而则红色。旗多以旄牛尾,近人之枪矛旗帜亦往往如是,则戈兵之亦当以旄牛。其形婆娑然,故名之曰沙,更转而为绥为为蕤。”(注:郭沫若《戈琱必彤沙说》,《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第183页,科学出版社,1961年。)按“戈兵之”无论是否用旄牛尾,其形象总近似于动物之尾形。故金文中象动物之形的字(偏旁),尾巴的写法亦往往与戈缨之形同。如:

(注:“鼬”字释读,参曾宪通《说繇》,《古文字研究》第10辑,第23-24页,中华书局,1983年。又,中方鼎“凤”字之尾部或作(《殷周金文集成》2751,摹刻本),亦可参校。)

以我们今天已有的古文字知识来看,△字所从的在形象上,应该跟彤沙之“沙”——也就是戈缨——的象形写法最为接近:

因此,我们有理由推定△字所从的声符,即为某种缨饰之象形文,其读音当如“沙”或“绥”()。

上古“也”和“沙”都是歌部字。(注:“也”字有的古音学家归鱼部,然证据不足,今不取。参陈复华、何九盈《古韵通晓》,第344-34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也”在中古是喻母四等字。喻母四等字在上古多读为舌音。“沙”在中古是生母字。生母在上古亦与舌音关系密切。(注:参李新魁《汉语音韵学》,第372、391-393页,北京出版社,1986年;又《古音概说》,第60-61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79年。)一般认为,彤沙之“沙”即相当于文献中读为日母的“绥”()或“蕤”。对此,郭沫若先生曾有很好的论述。郭先生曰:“所谓‘彤沙’实即红绥也。沙绥古本同音字,盖古人借沙为之者,后人则作绥也。(绥乃后起字,金文均作妥。)……绥字亦作……绥又古今字耳。……戈缨谓之沙,旗缨谓之绥,或谓之,冠缨谓之蕤。或则周人谓之沙,亦谓之绥者,汉人则谓之,亦谓之蕤也。”(注:郭沫若《戈琱必彤沙说》,《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第181-183页,科学出版社,1961年。按律名蕤宾之“蕤”,曾侯乙墓编钟作“妥”(透母歌部)。)如此,则彤沙之“沙”亦得转读为舌音。故从音理上看,以彤沙之“沙”的象形初文为声符的△,是有可能被借作“也”字的。(注:金文彤沙之“沙”亦作“”(参注⑧所引书第1101页)。”“”字不见于小篆,然在先秦古文字中却常见。“”字加上“邑”旁,即成长沙之“沙”;加上“辵”旁,则为迁徙之“徙”(《说文》“徙”字古文作,亦由“”字譌变)。“徙”古多训移(《说文》、《广雅》),倘若假定“徙”训移亦有声训之意味,则有巧事可说。“也”字古作,可分析为“从口从亦声”(小篆作者,《说文》小徐本亦谓“象形,声”),而“”字《说文》正谓“读若移”。)

古代将旌旗上所加的羽旄之类缨饰称为“绥”()。《礼记·杂记上》:“诸侯行而死于馆,则其复如于其国;如于道,则升其乘车之左毂,以其绥复。”郑注:“绥当为,读如蕤宾之蕤……谓旌旗之旄也。”又特指所谓“注旄于干首”的有虞氏之旌旗。《礼记·明堂位》:“有虞氏之旂,夏后氏之绥,殷之大白,周之大赤。”郑注:“四者旌旗之属也。绥当为,读如冠蕤之蕤。有虞氏当言,夏后氏当言旂,此盖错误也。谓注旄牛尾于杠首,所谓大麾。”又《王制》:“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郑注:“绥当为,有虞氏之旌旗也。”△字从“”从缨饰之象形文,同时又从缨饰之象形文得声,那么不难理解,它很可能就是当旗缨或有虞氏之旌旗讲的“绥”()字之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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