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深化国企改革与建立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论文_叶晓晶

探讨深化国企改革与建立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论文_叶晓晶

(山西财经大学,山西省 太原市 030000)

摘要: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和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适用,人们逐渐认识到国有企业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在于经营者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调动,以及对经营者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为了解决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行为目标的差异,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的问题便被提了出来。本文主要以完善国有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为角度,解决如何使国有股东代表像自然人股东那样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问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公司治理;激励机制;约束机制

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就如何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与市场化经营机制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问题指出了方向。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中公司治理机制的优化是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激励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较低,收入构成不合理。我国国有企业高管的名义收入并不高,政府有关部门也作了不少规定,最为典型的就是规定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收人不能高于职工平均收入的若干倍 。但是,作为一个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其工作的艰辛程度不是一般职工所能比,尤其是其工作岗位所承担的责任不是一般职工所能比。

(2)缺乏长期激励且激励手段单一。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薪酬结构不合理,缺乏激励效果明显的长期激励。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薪酬普遍采用的是年薪加奖金的形式,薪酬结构中明显缺少长期激励,也容易使得经营者由于缺乏长期激励而存在短期行为,为谋求自身利益而损害企业的长远目标。

(3)没有形成与国有企业经营者对出资者的贡献相联系的制度化保障机制。目前,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各种奖励的规定很多,尤其是各地政府出台了不少对国有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的各种规定。但总得来说,还没有形成制度化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保障机制。

(二)约束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薪酬信息披露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根据委托一代理理论,政府部门是国有资产委托人,经营者则是国有资产代理人,由于经营者相对委托人处于信息优势的情况下,很可能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市场及外部监督机制软弱。我国的经理人市场还处于萌芽阶段,不够成熟,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任免通过市场选拔的较少,经过政府行政任命的居多。这就可能导致上任的经营者不一定就是称职的。

二、优化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对策

(一)不断完善经理人薪酬结构,积极推进长期薪酬激励

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经理人的薪酬主要包含以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为主要形式的短期薪酬和以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为主要手段的中长期薪酬激励。在实际操作中,现阶段经理人薪酬有以下特点:(1)在薪酬结构中基本薪酬比绩效薪酬占比高,基本薪酬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并没有实现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制度。(2)当期薪酬比远期薪酬而且一般都是货币性收人,股票期权激励相对较少。(3)短期激励手段相对丰富,长期激励手段略显不足。目前只有部分国有控股上市企业实行以股票期权为主要内容的长期激励,可以说我国国有企业经理人长期薪酬激励手段还处于探索阶段。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我国经理人薪酬结构改革,主要内容应是积极实行科学合理的长期激励计划,逐步扩大股票和期权等在薪酬结构中比重,不断充实和完善企业经理人薪酬制度。

(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精神激励:晋升激励与荣誉激励

我国应在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信用体系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对经营者声誉激励的效果,为此,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应避免国有企业经营者追求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和个人利益最大化等短期行为目标,这是经营者声誉得以形成和发挥作用的基础。其次,通过褒奖和媒体宣传,提高经营者的声誉。对那些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给予表彰和奖励,承认他们的人力资本价值。同时,还要对他们的经营业绩和对社会的贡献进行宣传,提高他们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职业荣誉感。

晋升是一种重要的精神激励方式,晋升不仅仅意味着工资和津贴的增加,更重要的是职位提升预示着经营者有很大的个人发展潜力,可以进一步向更高的职位提升,有更大的成就感和满足感。因此,晋升的激励作用是多方面的,可能远远超过单纯级别工资的增加。职位的晋升对经营者起到了重要的激励作用,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经营者施展其才能,达到自我实现的需要;而且满足控制企业的权力需要。但控制权也带来了一些负面效应,如企业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又会影响国有企业的发展。因此,一方面对国有企业

经营者赋予一定的控制权,给其以权力激励,促使其搞好企业的经营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的约束机制,规范经营者行为。

(三)规范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1)使监事会等监督机构在保证国有企业经营者独立决策经营的基础上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有行使检察公司财务,对董事会、经理执行公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对其进行纠正,提议召开股东会等权利。也可以借鉴一些西方国家的做法,有的国家直接外派监视员在国有企业中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监视员为政府提供真实的企业经营信息,供其参考,而不干预国有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事务。(2)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纪律性规范作用,对于高管中的党员干部要实行党内处分约束,加强廉政建设,反腐倡廉。(3)加强民主批评和监督,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四)健全相关市场的运行机制

在企业的外部,相关市场的运行机制有资本市场、人才市场和产品市场的运行机制。发达完善的人才市场、市场公平的评价与竞争是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良好约束。全面透明的信息披露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全竞争的运行机制会给经营者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压力。所以,对于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选拔和任用,虽然还不能够完全排除行政任命的必要性,但是应该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不同情况,对经营者进行选择应引入有区别的竞争机制,逐步向市场化过渡。资本市场在我国的发展很缓慢,运行也不够规范,导致其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约束机制作用十分有限。因此要对资本市场进行严格的规范,杜绝机构人为操作现象。同时培育各类战略投资者,逐渐减少对国有企业的国家性融资。对于产品市场,为了提高产品市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约束作用,必须要解决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问题。因为这样问题的存在,极大地破坏了市场指标的可信度,影响了对经营者经营业绩的评价。这就要求我们对某些地区、某些行业打破地方和行业保护主义,规范市场,建立公平有序的产品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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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崔建新,王先鹿,杜祥彩.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激励研究综述及展望[J].财会月刊,2018(05):100-106.

[3]许春燕,王继承.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J].经营与管理,2017(05):41-43

作者简介:叶晓晶(1990-),女,山西省朔州市人,山西财经大学2016届(法学院)经济法专业。

论文作者:叶晓晶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8年12月下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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