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主要城市群城市流动动力学比较_中国城市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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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862(2012)06-0006-06

城市流是指城市群区域内城市间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和技术流等空间流在城市群区域所发生的频繁的、双向或多向的流动现象[1]。城市流强度则是指在城市的联系中,城市外向功能集聚与辐射产生的聚射能量及城市之间与城乡之间相互影响的数量关系[2]。国外对于城市群之间的相互联系研究源自1929年赖利(Reilly)提出的“零售引力定律”,这为定量分析区域的空间联系提供了帮助;随后康弗斯(Converse)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断裂点概念和公式,并以此确定城市之间联系的分界点及其辐射范围[3];哈里斯(Harris)以人均批发销售额和人均零售额作为确定城市有无对外联系功能的指标[4];另外,哈格特(Haggett)又将引力模型广泛应用于“距离衰减效应”和“空间相互作用”的经验研究当中[5]。国内学者对此的研究主要是从引力模型、城市流强度模型和地缘关系模型出发,定量分析国内城市群之间或者内部各城市之间的相互联系强度,如姜波、张虹鸥等学者基于城市流强度模型对环渤海地区与珠三角地区的经济联系进行了实证研究[6,7],刘承良、余瑞林等学者基于引力模型对武汉都市圈经济联系的空间结构进行了定量化的研究,科学界定武汉都市圈地域范围为一个与武汉市功能集散能级相适应的狭域、中域、广域空间体系[8]。

从现有成果来看,多数学者偏重于运用引力模型测算城市群之间的经济联系强度,对城市流强度模型运用的相对较少,且引力模型只是单纯的运用人口和GDP两项指标,所得结果难免片面,而城市流强度模型可运用多指标运算,研究结果的准确性相对较高;在数据采集上,多数文献只采用了一年数据,缺乏对城市群间城市流强度的动态变化分析。为此,本文通过2003年、2005年、2009年这三年我国主要城市群城市流强度的计算,动态分析近7年来我国主要城市群之间的相互作用与联系强度,希望能对各城市群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空间结构优化有所帮助。

1 分析方法与数据来源

1.1 分析方法

城市流强度的计算公式为F=N·E。其中F为城市流强度;N为城市功能效益,即各城市间单位外向功能量所产生的实际影响;E为城市外向功能量。区位熵,又称专门化率,其公式如下:

1.2 数据来源

文中大部分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4》、《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6》、《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0》,部分数据采集自各省份对应年份的统计年鉴。考虑到各个城市实际的基本职能,分别选取二、三产业中的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生产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高等教育、卫生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指标。

1.3 研究对象

按照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所提出的30个经济区,选取了包括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和辽中南城市群等在内的15大城市群(表1)作为研究对象。除了这15大城市群外,其他一些经济区或城市群(如呼包鄂榆城市群、广西北部湾城市群、黔中城市群、滇中城市群等)的规模和影响均与上述城市群存在明显差距,故不作为本文研究对象。

2 主要城市群的城市流对比分析

以15大城市群为研究对象,根据城市流强度的计算模型,利用公式(1)至(7)分别对2003年、2005年、2009年全国地级以上共286个中心城市相关数值进行运算,得到我国15个主要城市群的外向功能量(Ei)、城市流强度(Fi)、城市流倾向度(Ki)等指标值,并对其进行定量比较和空间表达,具体结果见表2和图1、图2和图3。

2.1 城市流强度相关指标比较

2.1.1 城市流强度分析

从表2和图1可以看出,2009年我国15大城市群的城市流强度较2003年均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增幅最为明显,分别比2003年上升了285.89%、274.33%、260.55%,这主要是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沿海开发战略等共同作用的结果。由公式(5)可知,决定城市流强度的不仅仅是各城市群的外向功能量,还有各城市群的功能效率,但由于各城市群的外向功能量增减不一,由此可判定,在科技进步与对外开放的双重作用下,这15大城市群的功能效率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从而使城市流强度值呈现出上升态势。值得注意的是,在增幅低于200%的7个城市群中,有3个位于东北地区(辽中南城市群、长春城市群、哈尔滨城市群),1个位于中部地区(中原城市群),1个位于西部地区(关中城市群)而这些地区大都是我国传统的工业重镇或资源基地,地区产业结构对资源的依附性较强,导致了后续发展中的诸多结构性和功能性矛盾,进而导致城市群的综合服务功能较弱,使城市流强度值偏低。而高城市流强度值普遍分布于东部沿海地区,其中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与京津冀城市群位居前三位(城市流强度值均大于5000),对全国的发展起辐射和带动作用。山东半岛城市群、成渝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等五大城市群的城市流强度值均大于1000,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来源。

图1 2003年、2005年、2009年各主要城市群城市流强度对比

2.1.2 外向功能量分析

从表2和图2可以看出,15个城市群的外向功能量差距显著,2003年最低的长春城市群的外向功能量仅有京津冀城市群的1/11,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之间的差距在不断拉大,到2009年外向功能量最低的徐州城市群仅为京津冀城市群的1/17。从总量上看,各城市群的外向功能量等级结构也出现了较大变动,2005年外向功能量大于100的城市群数量由2个增加到3个,2009年长三角城市群和京津冀城市群的外向功能量均突破了200,而外向功能量小于40的由2003年的9个减少到2009年的7个,说明各大城市群均有所发展,但发展速度迥异;从增幅来看,2003年至2009年这7年间外向功能量上升的有10个,下降的有5个,其中,以武汉市为核心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外向功能量2009年较2003年上涨了84.99%,位列15大城市群之首;从区域上看,外向功能量排在前五位的有四个位于东部沿海,一个位于西部沿江,而增幅前五位的有三个位于沿海、三个位于沿江(都包含长三角),这充分说明我国的城市群发展正朝着沿海和沿江的方向发展,但各大城市群的外向功能量差距悬殊,这主要是因为目前我国各大城市群的竞争明显多于合作,协调度不高,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从而使得各地区“流”的传导能力不足,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图2 2003年、2005年和2009年各主要城市群外向功能量对比

2.1.3 城市流倾向度分析

从表2和图3可以看出,与2003年、2005年相比,2009年我国15大城市群的城市流倾向度升降不一,近7年内连续上升的有7个,连续下降的有3个,波动上升的有3个,波动下降的有2个,总体而言城市流倾向度上升的城市群占国内主要城市群的66.67%;从区域的角度来看,城市流倾向度上升的城市群全部位于沿海、沿江的经济地带内,而城市流倾向度下降的城市群除了徐州城市群外,均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或中部地区的城市群,这主要是由于2003年以来这些城市群的外向功能量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所致;从数值来看,2003年城市流倾向度大于0.15的仅有4个(珠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其余的11个城市群该数值均在0.15以下,2005年城市流倾向度大于0.15的城市群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3个(长三角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2009年这一数字继续上升,达到了8个(增加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且原有的城市群的城市流倾向度进一步提高,其中珠三角城市群和海峡西岸城市群突破了0.22关口,分别达到了0.2246、0.2265,成为对外服务输出的主要源地。由此可见,我国各主要城市群的城市流倾向度的变化区间在逐渐拉大。

图3 2003年、2005年、2009年各主要城市群城市流倾向度对比

2.2 城市群对外服务功能分析

2.2.1 城市流强度的结构分析

从图4可以看出我国各主要城市群的总体实力与城市流倾向度的区域对比关系。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和京津冀城市群凭借其强大的整体经济实力与城市流倾向度,成为引领全国发展的主要动力输出地,外向功能显著。其中长三角城市群的GDPi′>Ki′,且GDPi′在全国范围内首屈一指,其城市流强度主要受城市综合实力的影响,但从全国城市流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着眼,进一步提高其综合服务功能尤为必要。与长三角城市群相反,珠三角城市群和京津冀城市群的Ki′>GDPi′,其城市流强度主要受城市外向服务能力的影响,因此它们在今后的发展中需在保持城市群外向服务能力的优势下,重点提升城市群综合实力,才能真正提高其城市流强度,促进和谐发展。

其余的城市群则呈现出Ki′远大于GDPi′的特点,但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诸如山东半岛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其的Ki′值很高,因此以上城市群未来要在稳固各自城市群综合服务功能的同时,着力强化自身的整体实力建设[9],努力缩小与先进城市群的差距,二是除以上提到的城市群外的诸如辽中南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关中城市群等,则不仅需要继续强化城市综合服务能力建设,而且更应加强城市整体实力建设。

图4 2009年我国主要城市群城市流强度结构

2.2.2 外部贡献率分析

由于城市流是城市对外服务功能量的绝对数值,并且与GDP存在极强的线性相关性,城市流揭示了城市的基本活动部门在执行对外服务职能时为本区域取得相应收入的过程。外部收入部分即城市流强度,是城市的基本活动部门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份额,由于该收入来自城市区域以外,是城市发展壮大的外部因素,我们将城市流强度占本城市群GDP比重称之为城市群的外部贡献率[10],近7年内各城市群发展的外部贡献率具体见表3。

就我国主要的城市群整体而言,2003年、2005年、2009年的外部贡献率分别为15.43%、16.54%和18.17%,7年内涨幅达2.74%。由于形成密切经济联系的各种产业流存在必然的距离衰减规律[11,12],城市流的作用距离有限,各城市的对外服务功能绝大部分都要作用于城市群内部,所以由城市间密切经济联系而形成的城市流是城市群演化发育的内在机制之一。2009年,我国主要城市群的平均外部贡献率为15.74%,东部沿海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山东半岛、海峡西岸城市群与中西部沿江的长江中游、成渝、长株潭城市群外部贡献率高于平均水平,而除此以外的大多数东北地区与华中地区的城市群均低于这一水平,显示出这些区域较为薄弱的对外服务能力。

从各城市群外部贡献率较2003年的涨幅看,长江中游、长三角、珠三角、山东半岛城市群居前,分别达到了6.8%、4.3%、4.04%、3.52%,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而中原、关中、哈尔滨、长春和徐州城市群则出现了小幅下滑,其对外服务的能力在这几年间相对下降,可见,以上城市群要在中部崛起、沿海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国家战略的支持下,围绕较快发展工业,高起点发展服务业,努力增强城市群整体实力的目标,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群内功能布局、强化与发达城市群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空间载体[13]。

3 主要结论

(1)中国主要城市群的外向型功能量和城市流强度在空间上存在着巨大差距,总体呈现出从东部沿海向东北与西部内陆逐渐递减的趋势。其中,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和珠三角城市群为高城市流强度的辐射中心,是城市群外向服务能力和城市群综合实力最强的三个城市群,山东半岛、成渝城市群为我国第四、第五大辐射中心,然而中西部城市群整体实力仍较为薄弱。

(2)当前我国多数城市群产业结构层次较低,第三产业比重偏小,缺乏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的现代制造业和为第二产业提供支撑和服务的金融保险、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使多数城市群呈现出自身整体实力不强,而对外的综合服务水平又不高的现象。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必须合理整合城市内部功能,强化城市群内外产业上的前向、后向与旁侧联系,提高其总体实力,同时也要大力提升其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提高城市群的综合服务能力。

(3)城市群的外部贡献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有关城市群,说明它们在不断密切与其他区域的经济联系,而由此产生的城市流是城市群演化发展的内在动力之一。此外,近年来,山东半岛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成渝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实力显著增强,相信未来我国第四大城市群应该会从它们中间产生。

(4)全国范围内将会有越来越多跨行政区域城市群的出现与发育。因此,有必要在国家层面建立一个以威权模式为基础的监管机构,以促进国内城市群的和谐稳定发展。

收稿日期:201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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