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周金文中“肇”字的字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字义论文,周金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02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2000)02-0018-08
周金文中习见“肈”字,最常见的用法是“肈乍(作)”某先人之器,此外亦用于动词前,如“肈帅井皇考”(师望鼎)、“肈先王命”(善鼎)等。《尔雅·释诂》:“肈,始也。”《尔雅·释言》:“肈,敏也”。学者或据以为释。杨树达先生则以为周金文中位于语首之肈字多系发声之辞,大都无义可求,释始释敏者皆非[1][2]。其后治金文者颇多从其说,将语首之“肈”字视为无实义之虚词,不再作深究。或引申杨氏之说,进一步将非位于语首之“肈”字亦归为语词[3], 故肈字于金文中究竟有无实义及其字义为何已构成一个问题。
为了弄清这个问题需要先讨论一下金文中“肈”字与(从攴与从攵古文字通用,故“”字以下皆写作“肇”)、肁、啟字的关系。下面我们以西周金文为例,将四字用法中有助于比较的语句形式分列于下表(铭文内容为节录)。
由此表反映出两个问题,其一,肈、肇、肁三字不仅在字形偏旁构造上有联系,且皆可用在“乍”前,在此种情况下字义当相同。以往学者多读作一字,但其中有一些细节似仍需讨论。
先说肈、肇二字。《说文》虽收肈字,但仅曰:“上讳”,即避汉和帝(名肈)之讳而无解。大徐本《说文解字》收有肇字,并说解曰:“击也,从攴肈省声。”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则以为“古有肈无肇,从戈之肈,汉碑或从殳,俗乃从作肇,而浅人以窜入许书攴部中。”故删去肇字,清代学者亦多有同其说者。由周金文知肇字古已有之,则段氏古无肇字之说不确。至于段注以肇为俗肈字,《玉篇》先已有此说,但用青铜器铭文资料来检验却未必如此,肇字出现不一定晚于肈字(注:容庚:《海外吉金图录》三有鼎铭曰:“刺乍(作)宝”,鼎是鬲鼎,从形制、纹饰及铭文字体看,应属西周早期偏早时器。铭文刺下“见”如可随上读,即读作“刺见作宝”则肇字出现可早到西周早期偏早。)。肇字由、聿两部分组成,独立成字,亦即啟字,殷虚甲骨刻辞中啟字较常见,作
,从攴是从又之讹变,商甲骨文中从攵、从又之字,西周金文多写成攴。字也曾见于殷虚甲骨刻辞,惟仅一见,即《甲骨文合集》29693(又见31181,两片重收),文作“其马又(有)正”。此外,甲骨文中另有
。这样看来,肈字所从之即使在殷虚甲骨刻辞已有,且亦是啟字之异体(注:
),因其仅一见,而从户从又之啟常见,也不能说是正体而啟是俗体,相反,只能说是从户从又的啟的变体。所以,实难以证明到西周早期肈必先出,而肇为晚出俗体。西周金文中,(啟)字常写成,二者所从形符攴、戈不同,固然可能属义近通用[4](P160),但也可能是形近致讹。西周早期金文中啟字写作
。张政烺先生在考释中山王器铭时释“”为救之异体,指出:“战国秦汉间文字,从攴常改从戈,盖形近致误,马王堆帛书中其例不可胜举。”[6]所以,如作为啟字异体在肇字出现前已有,则肇、肈二字形可能同时出现,如不然即当是先有肇,后又讹作肈。
肁字,《说文解字》:“始开也,从户从聿。”徐锴《系传》以为肈从戈肁声。段玉裁注以为肈是肁之假借,肈行而肁废。均是以肁、肈(肇、)非一字,且肁早于肈。肁字在汉以后已不行,故段注有肈行而肁废之说。但验之上表所示西周金文,肁、肈曾同时并用。《金文编》则曰:“肁孳乳为肇为肈。”虽是以肁为肇、肈异体,但也是认为肁早于肈、肇。然肁字所以有“开”之义,当是因此种情况,学者或称为“并划性简化。”[7]
综上述,西周金文中肇()、肈、肁三字中,肈是由讹作而造成的肇的异体字。肁则是肇或肈之省形。故三字皆可认为是今肇字,亦因而在金文语句中有相同的用法。
下面继续讨论上表中反映出来的第二个问题,即金文中肇与啟字的关系。肇不仅从,而且从表中所示语句观之,二者的用法、位置多相同,表明二者有相当密切的关系。对于这种关系,可以有两种解释。其一,也是最常见的,是认为肇、啟为一字。如吴闓生曾言:“肇之省文每[9](P107)上述这种读法是迳将啟读作肇,然啟为何即是肇字,诸家未作解释。从文字形体而言,肇与啟毕竟是两个字,既然采取此种读法至少当是认为啟、肇音同,如此则肇字只能是由得音。但从今日所知上古音韵研究成果来看,啟、肇二字音难通。依周法高《新编上古音韵表》(按:以下凡字音拟构皆本此表,不再注明),肇字声母在中古为澄毋,上古韵属宵部,而啟字声母在中古为溪母,上古韵属支部,声韵均不相合。当然,研究上古音的学者将肇古韵入宵部,并无《诗经》押韵资料可以为证。《说文》中许慎言肇是肈省声,至于肈为何音,许慎未注明。但《后汉书》曰:“孝和皇帝讳肈。”李贤注引东汉伏无忌《古今注》云:“肈之字曰始,肈音兆。”是用直音方法注明肈字在汉代读音。《诗经·商颂·玄鸟》:“肈域彼四海。”郑玄笺云:“肈当作兆。”此是言音同通假。至南朝顾野王《玉篇》始于肇注明“池矫切”,宋徐铉等校定《说文》,又据孙愐《唐韵》注明反切,即肈直小切,肇治小切,肁治矫切。固然我们不能排除肇字上古音至汉以后已发生变化之可能,但无确证,且其间音变踪迹无可追寻,特别是上引伏无忌《古今注》与郑玄《玄鸟》笺皆言肇音兆,二人均东汉时人,此时字音学者多认为当与上古音接近。所以将金文中迳读作肇证据不足。(注:扶风庄白一号窖穴出土墙盘铭文有“用
在此即应读作啟,义为开,啟彻周邦,即开拓周邦疆土。)
肇有无可能是以聿为音符的?徐锴《说文解字系传》释肁字云:“始开也,从户聿声。臣锴曰肇字从此,与必反。”在肈字条却云:“从戈肁声,池沼反。”释肇亦云:“从攴肈省声,池沼反。”显然有矛盾,所以清代以来研究《系传》的学者皆认为此书今本肁字条下“从户聿声”之声字衍。聿字中古声母为以母,即喻母四等,古音近于定母(注:喻四归定,见曾运乾《喻母古读考》。王力则认为“如果喻母归定,澄母也归定(古无舌上音)势必造成两母冲突,……后来便没有分化的条件了。”但他又不同意高本汉将喻四上古音分为两类[z]、[d](以区分于定母送气的[d']),而是将喻四的上古音拟测为[λ](见王力《汉语语音史》22、2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与肇之澄母古读定母确相近。偏旁中有聿符的字,亦有与肇声母相近者,声母在中古属知母,古读端母,与肇中古为澄母古读定母亦相近[10]。但聿与以聿为声的字上古韵在物部。如律从彳聿声,《诗经·小雅·蓼莪》:“南山律律,飘风弗弗。民莫不穀,我独不卒。”律、弗、卒押韵,皆属物部[11]。而上古韵属侯部,与现在所知肇的上古韵(宵部)皆不合,所以,言肇以聿为声,虽从声母上可讲通,但韵母有差别,似有未安。
由此看来,肇字未必是形声字,其构成当作另一种解释。《说文》释肁字曰:“始开也,从户从聿。”徐铉等曰:“聿者,始也。”如上述,肁字为肇之省,二者实为一字。许慎释其为从户,难以说清“始开”之开意何来。林义光《文源》勉为说解,以为肁字是“手持啟门之象”。但如此释聿显然不可信。所以与其按许慎以聿户会义解释“始开”之义,还不如理解为是聿、会意略为得当一些。由此我们可以得到启发,即肇字有可能属于一种会意字。由金文中肇与啟关系密切,字义相近,可知当是肇之义符之一。则聿为另一义符。肇为何以、聿会意,需作进一步讨论。上引《说文》肁字徐铉等注以聿义为始,聿字原形像手执毛笔形,《说文》释为“所以书也”,与始义无涉。但在西周文献中可以看到聿在当时确有近似的字义。如《诗经·大雅·绵》:“爰及姜女,聿来胥宇。”郑玄笺:“聿,自也。”又《诗经·大雅·抑》:“亦聿既耄。”孔颖达疏认为聿“此宜从自”,释为“王亦将从此既昏耄矣。”《尔雅·释诂》:“遹、遵、率、循、由、从,自也。”郭注:“遹音聿。”邢昺疏以为遹、聿音义同。聿可训自,而自含有始义(注:《说文》“皇”字下释曰:“从自王,自,始也。”皇实不从自,但许慎训自为始,则本自杨雄《方言》训鼻为始,这反映“自”在古代语言中有始义。)。故聿引申义亦近始。如《诗经·唐风·蟋蟀》:“蟋蟀在堂,岁聿其莫。”毛传曰:“聿,遂。”孔颖达疏云:“遂者,从始向末之言也。”所以“岁聿其莫”是言自此时岁始暮耳。《唐风》中诗或可晚至春秋,但《小雅·小明》有“曷云其还,岁聿云莫。”此聿义当与上同,亦有近于始之义。以上可能是徐铉等所言聿训始之据,当然这只能说明聿字在当时已可以藉用来表达语言中与“始”接近之语义。在今日所见西周文献如《诗经》之《大雅》、《小雅》中虽有作“开始”之意讲的始字,但在西周金文中,始字却非“开始”之意,而皆应读作姒姓之姒(注:春秋器邓公簋铭曰:“不故屯夫人乍邓公”(《陶斋》2.18),郭沫若《大系》读为始,乍为迮,即嫁也,适也。这是以读作始,亦非迳以始作开始之始。)。由西周金文的实际情况来看,当时正是以与“始”义接近之聿和另一引申而有“始”义之(依其字形,初义为开门,由开而引申有始义。亦详下文)两个义符相会合,造成肇字,用以表示语言中语义为始的词。肇字不见于殷虚甲骨刻辞,有可能是在西周初期新生的文字。
肇字从从聿会意,与依靠若干形符间相互位置及其联系而产生的会意字不同,而大致应归属于靠两种义符所代表的语义相会合、相联系形成的一种会意字。杨树达先生曾提出会意字中有一种可归属于“本名与喻名”,即以他物譬喻本物之会意字。表本物之字为本名,表他物之字为喻名。他所举的例子皆《说文》归作会意字者,如苜(目不正也。目,本名。《说文》训为“羊角”,为喻名),癹(以足蹋夷草。癶,本名。殳为喻名),譱(吉也。誩,本名。羊,为喻名),扇(扉也。户,本名。羽,喻名),(乱也。言,本名。,喻名)等等。[12](《中国文字学概要》)其中有的例子也可能当归属形声字。如,但象苜、癹、扇等字,杨说确有一定道理。肇字组成似与此种会意字相近。“聿”类似于所谓本名,“”类似于喻名。惟聿与具体的表示名物的义符及会意字充当的义符不同,它在这里做本名,同其形体表示的初义无关,是以其已被赋予的字义(因训为自,遂进而有始义)作为本名,而则用来作比喻,用来加强其所要表达的“始”义。聿、会意产生之肇字,不仅在字义上与聿、不尽同(按:这里指之字形表示的初义“开”),而且在音读上亦与二者有别,此在会意字中也是常见的。
由上述对肇字结构与其造字用意的分析看,此字本义当如典籍所言训为始,周金文中多数器铭按此种字义诠释可以讲通,现将其主要应用形式分析如下:
一、西周器铭恒言器主为其先人“肇乍(作)”某器。《尔雅·释诂》:“初、哉、首、基、肇、祖、元,……始也。”肇作即始作,亦即初作。“肇”在此义当释为“始”,由表所列周金文中也习言“啟作”某器可以得到佐证,显然“肇”“啟”在此种句式中必同义。当时为宗族、宗法社会,一族之宗子于本宗族有主持祭祀先人的义务与权力,制作宗庙祭器即为此种义务与权力之表徵,在贵族家族中被视为庄重而神圣之事。凡言“肇作”,一般应是在初嗣宗子之位不久(或从大宗本家分立新支而己为新支家长)时。在器铭上说明是初作,不仅表现了对首次铸作宗庙礼器之重视,而且也是藉器铭将自己初主家祀之事记录下来,以志纪念。(注:上表所引沈子也簋,在“肇”、“作”间加了几个字,唐兰先生释此句话为“沈子开始尽搜蓄积,做这个簋”,用以开始祭饗己公(见《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徵》,中华书局,1986年)是用夸大的语气表示做器祭己公之虔诚,也始做祭器,必是在他初立家祀之时。)“肇作”之意既如此,则言“肇作”之器多应是宗庙祭器,故而常见的媵器均不言“肇作”。铭文中或言“肇其(或作“諆”)”作某器,“其”或可读为“基”,《尔雅·释诂》:“基,始也”,《国语·周语》:“自后稷之始基靖命。”韦昭注:“基,始也。”“肇其(基)”为同义词连用,犹如以上所引《周语》之“始基”。总之,肇作(或“肇其作”)之“肇”不当释为无实义之语词,那样解释,上述铭文中潜在的社会历史内涵即会被忽视。
二、昭王时的服方尊铭文曰:“服肈夙夕明享,乍(作)文考日辛宝尊彝”(《三代》11.32.1 )是言其将开始每日早晚虔敬地明祀其父日辛,故作此宝尊彝以为祭器。这显然也是在服初丧其父而始继为宗子时所作器,这里言肇祀父考,实际是讲作器目的,与上述“肇作”之义近同,同样表现出作器者对始成为家祀主持人之事的重视。约康王时期的鼎则言“肈对元德,孝友惟井(刑),乍(作)宝尊彝,其用夙夕享”(《三代》3.45.1)。此铭可与服方尊铭对照,所不同者是加了颂扬先人元德与自己要效法先人孝友之德行的句子,而所以言“肈对元德”即始对扬先人元德,是自己将开始以后嗣身份继承宗子之位时,表示对先人之感激。
三、,其永子孙宝。”(注:此鬲铭曾有学者认为其铭文颠倒系伪作(见翁世华《铜器铭文辨伪新论》,《南洋大学学报》1970年4期)。 但本器铭似无不通处,据此言其伪证据未足。又《中日欧美澳纽所见所拓所摹金文汇编》320卣铭文“”右边所从攴中间似有残泐。鼎中“啟”所以攴与此形近。此铭中肇占两个字位置,且“聿”在“”上,但占两个字位置的情况亦见于沈子也簋(《三代》9.38),聿在上的如卫鼎(《善彝》28)。李学勤先生释本铭“肇家……于湡”(义为器主“新迁于湡訑。”(《小臣缶方鼎与箕子》,《殷都学刊》1985年2期)。如结合鬲铭文看, 本铭也可能是言器主初为家主,始立其家于湡地。)(《陶续》1.48)此器约属昭、穆时。“家”在西周贵族所作器铭中有时是专指贵族之家族,即亲属组织,有时则是指以其家族为核心的一种经济、政治共同体,如贵族命其家臣“司我家”之家。这里“肈家”之家似可兼有以上二义。言其肈家,即初立其家族及家业,可能是自己的小家族刚从大宗本家分出而独立,作器者本身亦即初为家主,故作为一重要事绩铭于器。
四、西周中期约共王时的齐生鲁方彝盖铭文曰:“齐生鲁肈贮休,多赢,惟朕文考乙公永啟余”,类似的言“肇”的铭文还有几例(注:参见张世超《“貯”“贾”考辨》,收入吉林大学古文字研究室编《中国古文字研究》第一辑,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此文将“啟父戊”铭文形式理解为是“啟貯”句式的省略,似不确。)。“貯”在这里可能当读为《周礼·廛人》郑注所云货物贮藏于市中之义,引申之亦即屯积货物作生意之义。上引齐生鲁方彝盖铭是言齐生鲁始经营商业成功,多有赢利,乃其文考乙公保佑启导之故,其它几例言“肇貯”而为先人作器之铭文,也是讲始经营商业故为先人作祭器而求赐佑,可知其作器即在经商之初。
五、由上表知自西周中期始已有“肈帅井”先祖考之句式,除表中所引师望鼎、梁其钟外,亦见于西周晚期的叔向父禹簋(“余小子肈帅井先文且(祖)共明德”。《三代》9.13.1),单伯钟(“余小子肈帅井朕皇且(祖)考懿德”。《三代》1.16.2)。知此种句式于西周中、晚期流行。《尚书·文侯之命》记平王对晋文侯言曰:“汝克绍乃显祖,汝肈刑文武,用会绍乃辟……。”前一绍字可释为继承,后一绍字是继续、存续之意,则这里的肇字似不当再音训为绍,而仍当训为始。伪孔传释“汝肇刑文武”为“汝今始法文武之道”可从。全句是言“你已能承继你之显祖。你已开始效法文王、武王,会和诸侯以继续你君王之位。”这是在晋平侯拥立平王有功之情况下,平王对其赞扬之语,认为他确实自此已能效法圣王而成为王室之辅弼。由《文侯之命》中“肇刑文武”句意可推知上述西周金文中“肇帅井”先祖考,也当解释作“始效法”、“始仿效”当言肇帅井先祖考德行时,亦可释为“始遵循”,“始遵照”。帅是循、遵之意,刑为效法,“帅井”为近义词连用。“肇帅井”在虢叔旅钟铭文中作“啟帅井”(“旅敢啟帅井皇考威义”)亦可证“肇”用在“帅井”先人之德行前仍当读为“啟”,而且可以推知既言“肇帅井”,应当皆是在器主人初承继先祖考之宗法与政治地位时所言。
六、约共王时之善鼎铭曰:“王曰:‘善,昔先王既令女(汝)左疋(胥)侯。今余隹肈先王令(命),令(命)女(汝)左疋(胥)侯……。’”(《三代》4.36.2)西周晚期之师簋铭亦曰:“惟王元年……王若曰:‘师,才(在)先王,既令(命)女(汝)乍(作)土,官訚,今余惟肈乃令(命)。……’”(白川静《金文通释》152)。又毛公鼎铭亦有“王曰‘父, 余隹肈经先王命,命女我邦我家内外……’”(《三代》4.46—49)此种铭文中所记王册命诰语之共同点是皆为时王对先王旧臣之重新册命,实质上是对先王之任命给以承认,可见皆是王第一次接见并册命作器者。因此,这种铭文所记实际上皆是在时王继位之初对作器者的册命,如以上师簋明记“隹王元年”,亦可为证。正因此,王在作此种册命时要言“肈”先王之命,即始承续先王之命(毛公鼎言“肈经先王命”即始遵循先王命,[13]义近同),仍命以旧职。约共王时的师
七、周厉王之穀钟(即旧称宗周钟)铭文曰:“王肈堇省文武堇(勤)疆土。”张政烺先生解释此句之意是“王开始遵循治理(按张先生释文作“遹相”)文王、武王所勤劳抚有的国土,并由此判断:“则宗周钟当作于厉王亲政之初期。”[13]其说可从。又穆王时的方鼎铭曰:“曰:……王唯念辟剌(烈)考甲公,王用肈吏(使)乃子率虎臣御戎。”[15] 在这里言王“肈使”自己御戎,则说明他是在承袭父考甲公之职事后,初次承受王命。又西周晚期不簋铭文曰伯氏令不追杀驭方与狁,伯氏并曰:“女(汝)小子,女(汝)肇诲于戎工,易女(汝)弓一、矢束、臣五家、田十田,用从乃事”。“肇诲于戎工”与《诗经·大雅·江汉》“肇敏戎公”句式近同,可知“诲”当读为“敏”,在此义为“勉”。肇字,毛传读为“谋”,以王为“谋”主语,但这样解释,联系以上器铭似不妥,器铭中“肇诲(敏)”的主语是女(汝)。朱熹《诗集传》释“肇”义为“开”,是用啟义,比毛传训为“谋”要妥当。《江汉》中召虎也是在首次奉王命征伐淮夷并获胜,故王言其“肇敏戎公(工)”。不簋的“肇”仍可训为始,“肇敏于戎工”即始勉力于戎工,表明不此次也是第一次奉伯氏命出征。
“肇”在器铭中多数确当训为始,训为初,已如上述。少数铭文中则应以其假借义释之。如录伯簋(《三代》9.27.2)记王册命,先追述其祖考对周邦之功勋,继言“女(汝)肈不(墜)”,肈在这里即当从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之说,假借为绍,即继承之意。此句话是说能承其祖考而不废坠,不失对周王朝之忠诚。在西周文献中在有些语句中释为“始”亦未必妥当,如《尚书·酒诰》言妹土之人“肇牵车牛,远服贾田”,这里“肇”即当从《尔雅·释言》训为“敏”。
总之,肇字在金文中有其实义,并非语首虚词。在先秦文字中确多有发音与语助词等词语存在,王引之《经传释词》详为之说,此为学者熟知。在甲骨文与两周金文中此种语词之例亦有存在,然较典籍为少。金文中语词即使有,亦多存在于长篇实录诰语的文字中,一般记事铭文多书面语,故较少有虚词。至于金文言“肇作”某器之语句,甚至只有一两句,10余字,似无由添加语词。
此外,上文已指出,在周金文中与“肇作”、“肇帅井”之类句式相同的有“啟作”、“啟帅井”,如将啟亦解作虚词,这似乎即更为勉强了。啟在此类词句中显然与肇字字义相同,亦当训始,这是直接采用了啟字的引申义。啟之引申义为始,典籍亦可见,如《夏小正》:“正月啟蟄”。传曰:“言始发蟄也。”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即肇字训为始,在西周早期以后即已得到广泛的使用,而西周金文中仍有少数铭文言“啟作”或“啟帅井”,对此该如何解释?啟的引申义为始,故与肇训始同功用,所以啟、肇可互代的现象当属于古代汉语中所谓同义换读(注:关于“同义换读”参见沈兼士《吴著经籍旧音辨证发墨》“一、两字义通,音虽睽隔,亦可换读例”,收入《沈兼士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12月。裘锡圭《文字学概要》219—222页(商务印书馆,1988年8月)更有详细说解。)。在此种情况下,啟虽亦有肇义,可是并非一个字,不能视为肇字之省形,也不能认为与肇通假。
附注:本文引用金文著录书籍简称,见孙稚雏《金文著录简目》(中华书局,1981年10月)。《断代》为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