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别与人口发展笔谈——社会性别对人口素质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性别论文,社会论文,笔谈论文,人口论文,人口素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637(2007)03-0019-04
从生物学基础上看,男性和女性之间确实存在差异,但并无优劣之分。事实上,两性的生理构造除了性器官之外,其他器官基本是相同的。可是反映在人口素质方面,却有太多的差异。很多人认为人口素质方面的性别差异是有生理基础的,这种观点实际上制造了一种假象,即两性差异不可避免。这就从根本上掩盖了造成两性差异的真正原因。社会性别制度的不公正在这种假象的掩盖下继续阻碍着女性素质的提高,阻碍着两性的和谐发展。用社会性别视角分析人口素质,可以揭示两性差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
一、人口素质的性别差异
近年来,我国人口素质较以往已经有了显著提高。但从已有的调查数据看,不仅各地区发展不平衡,两性之间也存在明显差异。人口素质本应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但由于思想道德素质缺乏足够的数据支持,本文暂且不作讨论。
1.身体素质的性别差异
身体素质是人口素质的根本,衡量指标也很多,如平均预期寿命、五岁及以下儿童死亡率、疾病、残疾和医疗保健水平等。限于文章篇幅,这里只分析平均预期寿命、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疾病三项指标。
平均预期寿命和五岁及以下儿童死亡率都是受社会因素影响较大的指标,这两个指标所显示的性别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两性对与健康相关的资源的拥有程度。调查资料显示,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经从1957年的57岁提高到2000年的71.4岁,增加速度很快。女性平均预期寿命高于男性,而且增长幅度也大于男性。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女性的生存优势远没有得到应有的表达。发达国家两性平均预期寿命差值一般在6~8岁之间,世界平均水平也在4岁左右,而我国不同年份的最大差值仅为3.2岁,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此外,女性平均预期寿命虽然高于男性,但女性老人的带病期大于男性。我国老年人平均带病期城市男性为12.25年,占余寿的 75.2%;女性为15.11年,占余寿的62.4%。这就是说,女性虽然寿命长,但生存质量不如男性。
正常情况下,五岁及以下男童死亡率略高于女童,这是生理因素决定的。但是,朱楚珠等人的研究表明,我国女婴死亡水平一直偏高。[1]他们列举了我国部分年份的出生婴儿死亡率、年龄别儿童死亡率及死亡性别比,通过比较发现,如果以女婴死亡率为1,多数年份各年龄段死亡性别比均低于1。也就是说,与正常情况相比,我国女童死亡水平一直偏高。这一结论也被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所证实。“五普”资料表明,男婴死亡率为23.9‰,女婴死亡率为 33.7‰,女婴比男婴约高10个千分点。
疾病发生情况亦显示出明显的性别差异。从卫生系统的统计数据看,2003年,城市前十位疾病死亡原因中,除“恶性肿瘤”、“损伤及中毒”和“神经系统疾病”三项指标男性高于女性外,其他指标如“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脏病”等指标均为男性低于女性;“精神障碍”则进入农村女性人口致命疾病前十位,这是城市人口疾病和死因前十位中所没有的。农村女性患“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和“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的几率显著大于男性。
2.心理素质的性别差异
以往的人口素质研究,并没有给予人口心理素质太多的关注。心理素质应该包括那些外显的需要、动机、意志力、态度和情感等。这些心理特征一方面表征的是心理健康状况,即特定人口的心理疾病发生率;另一方面表征的是人口的发展性,即特定人口的成就动机和意志品质等。对于后者,以往的研究更多地被认为与个体先天“气质”关系密切,但事实上,它们与后天社会化过程密不可分。1990年和2000年两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均表明:女性的成就动机低于男性。女性较低的成就动机反过来也佐证了女性较低的参政率和参政层次。在这种性别刻板模式下,一旦女性暴露出较强的成就动机,就会被视为“反常”或“异类”,并遭受非难、歧视乃至攻击。
自杀行为虽然是心理不健康的极端表达方式,但也能反映两性心理健康状况的差异。特定人口群体自杀现象的升高或降低,也就成为人口心理健康水平高低的一个标志。在社会性别视角下,透过男女两性自杀发生率的差异,可以进一步研究和反思造成这种差异的社会性别因素。首先关注自杀现象的是西方学者,他们称“自杀是男人现象”。杜尔凯姆收集的统计数据显示:男性自杀率远远高于女性。原因是男性的社会交往较多,比起妇女,“他们是更为复杂的社会人,他们只能在自己之外寻找更多的支持来保持平衡,而正是因为他们在道德上的平衡所取得的条件要比女人多,因而平等就越易被打破”[2]。西方国家自杀现象的主要特点是:城市高于乡村,男性高于女性,自杀原因中身体疾病所占比例较大,老年人自杀率较高。但是,我国的自杀现象却呈现出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特点。首先是乡村自杀率高于城市;其次是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第三是自杀诱因中“人际关系冲突”占首位;第四是青年人自杀率较高。这些特征和我国固有的社会结构特征及文化价值取向是分不开的,同时,也和目前的社会转型密切相关。
3.人口科学文化素质的性别差异
2000年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女性受教育程度与1990年相比有了较大幅度提高:18~64岁女性人口中,文盲比例由30.1%下降到11.1%,特别是青壮年女性文盲率已降至4.9%的较低水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由37.0%上升到 50.7%,其中城镇女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为 44.3%,比1990年提高了8.3个百分点,男女两性的比例差由12.6%缩小到9.5%;城乡女性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例由1.4%上升到3.5%。与此同时,男女两性受教育年限的差距进一步缩小。2000年,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6.1年,比1990年增加了1.4年,与男性的差距由1.9年缩小到1.5年;城镇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7年,比男性少1年。在科学素养方面,由中国科协组织的“2001年中国公众科学素养调查”数据显示,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男性为1.7%,女性为0.98%;[3]2003年,男性增加到2.3%,女性增加到1.7%。[4]女性科学素养虽然增长快,但仍低于男性。这些数字表明,在整体人口素质不断提高的同时,女性人口素质得到了更大幅度的提高,两性间的差距在不断缩小。但男女两性在科学文化素质上仍然存在着较为显著的差异,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两性间的素质状况呈现出这些差异呢?
二、社会性别对人口素质的影响
社会性别着重研究的是两性地位、角色和关系,它决定着各种资源在两性间的分配。上面列举的两性间的诸多差异都可以在这一新的视角下得到解释。
传统社会性别规范强调的是“男强女弱”、“男主女从”的性别关系模式,由此决定了两性在获取发展自身素质的资源与机会上的差异,从而造成男女两性在人口素质方面的差异。
就身体素质而言,包括先天遗传和后天培养两个方面。先天遗传基本上因循自然规律,不存在社会性别差异问题。但在后天培养中,在资源稀缺的情况下,维持身体健康和发育的资源可能由于“重男轻女”的价值观念而偏向男性,引发女性在身体发育和维持健康方面可能存在资源不足的问题。这就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解释我国婴儿死亡率、五岁及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是女性高于男性的原因。
较高的女性自杀率也可以从社会性别角度找到原因。自杀行为的心理成因多是后天的,在个体社会化过程中,“男尊女卑”和“男强女弱”的社会文化可能导致女性形成自身“弱者”地位的刻板印象。加之女性社会交往圈较小,常常主要限于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亲属网,表现出对亲情的强烈依赖,无形中就加大了家庭人际冲突对个体的心理压力。一旦发生家庭破裂、人际关系冲突等负向性事件,就会给个体的心理稳定带来极大的困扰,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诱发自杀倾向。
科学文化素质的性别差异一直被当作女性素质差的借口,也是女性社会地位低的理由。然而,女性科学文化素质低的真正原因却是不公正的社会性别规范。长期以来,不论是初等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都是男性权利优先,基于“男尊女卑”的观念,家庭总是将有限的教育资源优先给予男孩。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两性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差距已经基本消失,但高中以上阶段,仍然呈现出男性优势。仅以2000年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为例,尽管数据显示出我国女性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与1990年相比)的趋势,但女性平均受教育年数仅为6.1年,比男性少1.5年。
三、社会性别对人口素质的作用机理
社会性别对人口素质的影响虽然是间接的,但是作用强度大。它通过对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的一系列中间变量作用于人口素质,形成、维持甚至强化业已存在的两性差异格局。这些中间变量包括政治制度、教育体制、就业政策、医疗保障制度、收入水平、社会价值观念以及家庭教育资源分配等,渗透于社会和家庭的方方面面。
政治领域,女性过低的政治参与度,使得女性利益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联合国提出的规范妇女参政行为的最低参政比例是30%,低于30%就会削弱其影响决策的效度;而30%的女性参政比例对决策的影响率仅为80%左右。[5]我国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长期保持在20%左右,只有北京和台湾达到了30%(第十届);至于代表权力核心的人大常委,女性比例就更低了,只有13.2%(2003年)。男性在决策领域的支配地位,很容易导致女性决策参与不足的局面,并且容易使决策层忽视社会性别意识,从而对女性不利。现行的与人口相关的一系列政策中多数都缺乏社会性别意识,缺乏对女性利益的关注。特别是受社会性别影响的教育体制,也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性别差异,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低于男性的现状就说明了这一点。
经济领域,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以及对以女性为主体的家务劳动和生育行为价值的忽视或贬低,使女性在经济上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劳动领域对女性的歧视可以通过女性较低的就业率和收入水平得到证实。而较低的就业率和收入水平则导致女性在自身受教育方面的投资动力不足,这又成为受教育水平低的原因。此外,较低的经济参与率也使女性丧失了一些参加劳动技能培训的机会,从而降低了她们增加人力资本存量的可能性。
文化领域,既有的社会价值观念的核心是“男尊女卑”,在这样一个男权文化主导的社会,女性的权利和社会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女性处于不利地位。文化的影响是广泛的,作用于政治、经济的各个方面。例如,在家庭教育资源分配方面,在多子女且较贫困的家庭表现出的性别差异更为突出。一般来说,家庭中男性通常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他们掌握着家庭中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受“重男轻女”传统观念的影响,在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家庭资源分配往往向男性倾斜,导致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
社会性别是一个建构的过程,它对人口发展的影响是潜在的、长期的。总的来看,现有的社会性别格局阻碍了女性素质的全面提高,从而进一步对人口发展的全局产生消极作用。所以,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就必须变革不公正的社会性别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