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职业体育联盟治理模式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模式论文,欧美论文,职业论文,体育论文,联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前言
在职业体育领域中,从赛马俱乐部演化而来的联盟治理模式已成为许多团体性职业体育项目的主要运作管理模式,在职业体育的改革和演进中,又逐渐形成两种市场结构不同,但绩效同样突出的治理模式——以英国为典型代表的欧洲职业体育联盟和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职业体育联盟。作为一种公众娱乐方式的职业体育,为何会在大西洋的两岸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治理模式?显然,对这个经济问题的回答,是非常有趣的,这对于发展初期的我国而言,也是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激励的互补性理论显示,如果一种治理模式是有效的,其内部组织各要素之间的配置就必须满足一致性和互补性,当外部参数发生变化时,这些组织要素的最优值会发生系统和一致性的变化;最优的治理模式可能是多样化的,每个模式内部自成一体[1]。显然,激励的互补性理论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研究思路。基于这样的逻辑思路,本文运用历史制度分析方法,通过对治理模式的成因和演变轨迹的追溯,解释两者治理模式相异的外生性原因,并继而论证这些治理模式是如何与这些外生性因素实现匹配,最终实现治理模式内部各激励行为的一致性调整。本文试图通过这样的分析框架,以期能从本质上揭示两种治理模式差异的成因和内在逻辑。
2 欧美职业体育联盟的比较
尽管世界第一个足球协会诞生于1863年的英国,世界上第一个职业体育联盟却开创于1876年的美国,英国则到1888年才采纳了联盟治理模式。由此可见,大西洋两岸最终都采纳了联盟治理模式,但两种模式之间各具特色,各自拥有自己独特的治理主体、治理行为和治理目标。
2.1 治理主体差异
随着职业体育的发展和演变,北美逐步形成了以棒球、橄榄球、篮球和曲棍球为主体的四大职业联盟,每个联盟内俱乐部保持相对固定,竞争主要来源于联盟层面,因此,北美职业体育的治理主体主要落在联盟层面;欧洲则在足球运动项目上发展久远,俱乐部通过升级在不同层级联盟中流动,竞争主要体现在俱乐部层面,因此,欧洲职业体育的治理主体主要落在俱乐部层面。从联盟与其所属的俱乐部之间关系来看,北美职业体育联盟类似特许者,授予联盟内俱乐部一定的特许权,联盟和俱乐部共同拥有联赛经营的决策和管理权;欧洲职业体育联盟类似于协会,主要负责规则制定、标准设置等,俱乐部拥有联赛经营的决策和管理权。
2.2 治理行为差异
北美职业体育联盟通过各种定价行为实现联盟成本的最小化和收益的最大化;欧洲职业体育联盟较少采纳定价行为,尤其自1961年取消最高工资的限制、1995年博斯曼法案以来,欧洲职业体育联盟采纳了自由的转会市场。
欧洲职业体育联盟对优胜者采用鼓励政策,对失败者采用惩罚策略;北美职业体育联盟对优秀和劣势者均采用激励策略;欧洲职业体育联盟往往采纳自我培养体系,一个俱乐部往往拥有多个级别的球队,联盟从制度层面要求俱乐部必须进行球队的梯队建设;而在北美职业体育联盟中,每个俱乐部往往只拥有一支球队,运动员的培养主要依靠小联盟和大学系统。北美职业体育俱乐部要进入联盟,需经过联盟内绝大多数在位球队的认可,并支付较高的准入费(Quick and Fort,1992; Scully 1995);欧洲职业体育俱乐部要进入该单项运动联盟,无须联盟在位俱乐部的许可,即可进入最低层级的联盟,只要有足够的财力雇佣最好的运动员和教练员,这支球队就有可能跃升到更高层级中。
2.3 治理目标的差异
欧洲绝大多数的职业体育俱乐部目标倾向于效用最大化或获胜最大化,北美职业体育俱乐部则较多体现为利润最大化。
3 作为外生条件地域、资本、文化的差异性
3.1 地域条件的差异
对于欧洲运动队而言,如果要寻找一支与其实力相当的竞争对手比赛,即便是高水平的俱乐部,也有可能在一天内实现,这就使得运动员和他们的球迷一样,仍然有时间从事其他行业。而对于北美运动队,若要实现这些,则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更远的路程,这就使得运动员不可能有时间从事其他行业,当专业从事运动员的机会成本超过其他行业时,职业运动员应运而生,伴随的则是正规、系统、有计划、有组织职业比赛的产生和发展,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职业体育联盟首先会诞生于美国,而不是现代体育发源之地——英国。
正因为竞争对手相距的较远,北美仅有一些铁杆球迷会跟随球队到客场观看比赛,久而久之,现场观众几乎毫不例外的全是本地的支持者。因此,当美国职业棒球联盟成立的时候,主场垄断权的建立则成为一致同意的结果。而相对于距离较近的欧洲,球队可以在周末一天里打完比赛并回到驻地,因此,无论是主场还是客场,球迷都可以追随左右,强化了球迷的忠诚度,这就是使得英国职业足球在发展伊始就摒弃了主场垄断权的制度安排。
3.2 资本结构的差异
起始资本结构的差异使得欧美职业体育俱乐部的目标取向存在一定的差异,欧洲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所有者类似于“体育人”,在很多情况下,获利和金钱上的收入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而更关注的是体育比赛的本身;北美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所有者则更像是“利润最大化的商人”,关注的是如何通过举办体育赛事而获利。
3.3 社会文化背景的差异
相比较而言,欧洲球迷往往对本地或本国的俱乐部拥有强烈的忠诚感。这不仅仰赖于较低的旅行、交通成本;更主要的还仰赖于特定历史环境、文化、种族特征的影响。与拥有悠久历史的欧洲相比,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移民国家,不同的文化在这里交融碰撞,逐渐形成了具有美国特色的提倡自由、平等、民主、个人对团体和社会负责的文化理念。美国文化这种兼容并蓄的特性不仅为美国多种运动项目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促使美国的职业体育不再是一种纯粹的体育竞争,反而更像是一种表演,使得球迷不仅关注职业体育比赛本身,而且更关注球迷在整个比赛中的身心体验。
4 联盟治理的内生选择:激励行为的互补性
联盟外生变量的差异,使得联盟治理的内生选择——激励行为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悠久的足球历史、忠诚的球迷基础、资助型的财政结构、异质的俱乐部促使欧洲职业体育采纳分层纵向一体化的管理、“获胜即是一切”的激励策略与方法;薄弱的球迷基础、兼容并蓄的体育文化、商业化运作的财政结构、同质的俱乐部,则为美国职业体育采取集体选择、收益分享策略提供了解释。
4.1 欧洲:开放式纵向一体化分层管理、获胜即是一切的激励行为
为了吸引更优秀俱乐部的加盟和关注,足球联盟采纳了开放式的管理制度,也就是说,当一个赛季结束之后,足球联盟成绩最差的俱乐部可以和其他意愿加入联盟的俱乐部争夺重新回到联盟的机会。通过自然的优胜劣汰规律,使得足球联盟逐渐在英国建立起顶级联赛的声誉,这就使得1892年足球联盟与其竞争联盟——足球联合会(1889年成立)合并时,30支俱乐部并没有简单地合并为一个联盟,而是将大多数足球联合会的俱乐部编排在联盟的第2层级(16支),通过升降级的制度安排,激励俱乐部的努力。
显然,这种奖励优胜者、惩罚失败者的制度安排,能够有效地激励各个俱乐部,为了获得冠军、为了争取升级或为了避免降级,俱乐部都需要支付更多的努力,尤其是通过引进更优秀的运动员以改善球队质量方面的努力。这就使得欧洲职业体育联盟联赛的经营管理权更多的落在俱乐部层面,联盟则类似于第3方机构,主要负责规则的制定、执行和仲裁。当然,升降级制度有利于激励球队的努力程度,但必然带来俱乐部的过度投资和俱乐部收益差距的问题。
此外,对于欧洲职业体育联盟的俱乐部而言,在本国职业联赛中获得冠军或前几名还存在一个外生的激励措施,比如可以参加欧洲层面的联赛。这就使得收入分享、计划安排新秀等促进俱乐部竞争实力均衡的策略较少在欧洲职业体育联盟治理中出现。
4.2 美国:封闭式横向一体化集体选择、收益分享的激励行为
在缺乏贵族或商人、地方政府的资助,球迷基础又较为薄弱的情况下,1876年,8支竞争实力最强大的棒球俱乐部业主聚集在一起,集体讨论的结果是创设一个封闭式、横向一体化的利益共同体——职业棒球联盟。因为,这些同质俱乐部业主清楚地意识到,要实现俱乐部的收益最大化,俱乐部在联盟层面的合作是关键。尽管这是一种明确的、公开的卡特尔合谋行为,但由于职业体育生产的独特性而被各国竞争法相继列入卡特尔适用除外的情况中[2]。
于是,根据美国球迷基础薄弱、居民认可与信任度一般、地域广阔的特征,联盟通过特许的方式赋予每个联盟俱乐部的空间垄断权(亦即主场领土垄断权),鼓励俱乐部与社区的紧密结合,培养薄弱的需求市场;为了满足消费者偏好“比赛结果不确定”的比赛,在平衡俱乐部的竞争实力方面大做文章,设定俱乐部的准入标准、控制俱乐部的进入数量和质量、设置新运动员的选择规则、制定收入的再分配策略、限制运动员的薪水,在联盟层面实现联赛无形资产的整体营销和策划。
因此,在北美职业体育联盟中,尽管俱乐部仍然是独立的经营实体,球星的购买、门票价格的制定、当地转播权的销售、特许产品的销售均属于俱乐部的经营行为,赛事的所有权和部分经营权仍属于俱乐部,联盟则拥有整个联赛无形资产运营的决策权和管理权,通过这种权利的适当让渡,实现联盟联合收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