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化异地经营的财务风险分析及防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异地论文,风险论文,财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异地经营财务风险的提出
近年来,国内外一些知名企业纷纷破产倒闭,其中,忽视财务风险与投资决策失误是大多数公司倒闭的主要原因,因此对财务风险的认识、预防和控制的研究已成为当今企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集团化经营是我国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以及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产物。随着集团化经营战略的提出,大量拥有全资、控股企业的集团公司应运而生,并联合创造出了新的生产力,充分发挥了资源优势、整合效应和规模效益。但集团公司在大规模扩张,进行异地或跨国经营(以下简称异地经营)的同时,重数量轻质量、重投资轻管理的现象十分严重,企业财务风险呈不断加大趋势。如何防范财务风险已成为集团公司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由此,本文主要针对集团公司异地经营财务风险的现状、产生原因、防范措施等问题进行探讨。
企业财务风险是指由于受到财务活动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使企业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因而造成损失的机会和可能。我们研究财务风险,目的是发现财务风险,并进行有效的控制和防范,减少财务损失。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完全消除财务风险是不可能的。财务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对于财务风险防范的意义有两方面:一方面,企业作为一个财务主体必然面临财务风险。财务风险导致企业财务机制不稳定并可能带来财务损失,因此必须对财务风险加以控制,与其被动地等待风险的出现再实行补救措施,不如从开始就主动建立防范机制和举措,尽可能地避免将要发生的风险。另一方面,完全消除财务风险是不现实的,因此,企业在确定财务风险控制目标时不能过分追求低风险甚至零风险,而应本着成本效益原则把财务风险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二、集团化经营存在的财务风险
集团异地经营所存在的财务风险较多,下面仅就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几个方面进行列述:
1.在筹资过程中,存在潜在的“杠杆陷阱”
资本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风险水平和总体筹资能力。企业集团的不同筹资组合将直接影响筹资成本的高低.进而影响集团的生产经营成本乃至企业的竞争地位。一个公司的负债能力依据其自有资本、还款能力和提供的担保而定。但集团公司在负债能力上具有杠杆效应。这种杠杆效应是指集团公司可以通过一层一层控股多次运用同样资本取得不同的贷款,对其控制的资产和收益发挥很大的杠杆作用。但这种杠杆作用可导致集团财务风险的增加,当意外情况发生时,使整个集团蒙受损失,即产生“杠杆陷阱”。当然,由于法律体系的差异,在国内设立的公司在对外投资中由于受到公司法的限制——累计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杠杆风险得到了极大的控制。但是,在海外设立的公司由于没有诸多的制度制约,杠杆陷阱的产生风险远高于国内。
2.投资不科学,加大集团财务风险
在集团内部,不仅母公司有权对外投资,子公司亦可进行对外投资。企业在进行跨地区投资时,应充分考虑物资供应、当地人口、消费习惯及政策规定等因素。但由于集团以当期利润作为子公司的业绩考核及激励的标准,子公司的经营者往往以当期利益而非集团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进行对外投资,短视现象严重。子公司经常在项目即将投产、整体规划已成型时才将项目报告书上报母公司。出于地域的关系,集团公司投资审批局限于书面的材料,对实际情况无法深入了解和掌握。因此只要子公司报批,绝大部分都会申请成功;而子公司为获取当前利益,就会隐瞒实情,将项目报告书设计、编制得“合情合理”,项目可行性审批成为“文字性审批”,项目审批控制环节形同虚设。
此外,子公司通过对外投资,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开办了许多子公司或孙公司,反映在账面上的“长期投资”迅速膨胀。但是,经过几年的经营,由于资金不足,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公司经营日益困难,便求助母公司,靠母公司的救济度日,当母公司无力支撑时便宣告破产。还有些企业由于没有实收资本,长期依赖银行贷款过日子,高负债带来的财务费用使公司不堪重负,甚至出现公司已连续两三年未盈利,却仍在支付大量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的情况,使集团公司资产严重流失。
还有部分子公司盲目进行多元化发展,涉足于过多辅业,甚至是与主业大相径庭,无法形成集合效应。跨行业的多元化经营意味着企业是在一定程度上放弃部分原有业务(甚至可能是核心业务)的基础上从事与原有业务不相关的陌生业务。没有根植于核心能力的企业多元化经营,又不能在外部扩张战略中培植新的核心能力,最终结果可能把原来的竞争优势也丧失了。许多公司在现有主业的基础上,未能有效运用内部管理型战略与外部交易型战略延伸企业生命周期曲线,巩固和发展核心能力,而贸然跨入一个自己完全生疏的行业,从而使企业的竞争优势无法得以持续存在。尽管这种外延式扩张的道路可能暂时掩盖了各种矛盾,但因缺乏培植企业新的核心竞争能力而为企业留下了致命的隐患。结果要么是参股比例太小,无法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得不到应有的投资收益和回报;要么是因为对投资的行业不熟悉,难以把握市场良机,经营效果不显著,甚至亏损,造成1+1<2的结果。
3.集团内部财务管理风险加大
(1)子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
集团公司实行资产所有者与资产经营者的分离。在两权分离情况下,企业经营者奉行成本补偿观,关注企业内部分配,关心自身眼前利益,并以此为理念对企业进行经营和管理。虽然部分子公司也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但由于功能不全,只是具备了基本框架,并没有真正发挥决策和监督作用。在异地经营情况下,管理层实际控制着子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相当严重。法人治理结构不但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和制衡作用,甚至会出现子公司经营者与财务人员串通一气,共同侵蚀集团资产的现象。
(2)资金管理和运作方面的问题严重
由于资金分散管理,致使资金使用失控。有的子公司为保证业务的支付能力,持有过量的存量现金,其他子公司则出现资金严重匮乏的情况,整个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收支不平衡,资金的余缺现象普遍存在。反映在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上的资金数据非常不合理,一方面,公司大量举债,支付巨额财务费用;另一方面,公司又拥有相当大的存量货币资金,闲置在账上,未能有效利用。此外,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的往来款项结算不及时,造成公司不能及时收到款项而被迫借款周转。从母公司总体的角度看,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不能产生应有的效益。
(3)集团内部会计信息失真
集团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主要体现在会计信息对资产所有者的失真上:即子公司核算不实、有章不循,送交母公司的财务信息失真问题。子公司使用多套财务报表,一套用于当地报告的需要,另一套用于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第三套为用于子公司决策之需的“真实报表”。送交集团的会计报表上的利润是“做”出来的,子公司经营者想怎样做,财务人员就怎样做。这使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只囿于账务、文字的管理,而对企业的实际情况知之甚少。乃至子公司经营者离任,集团公司经审计才发现子公司已资不抵债,濒临倒闭,严重损害了集团公司的利益。
(4)财务内控体系混乱
由于跨国经营引起财务人员的急剧短缺,海外公司普遍存在财务人员身兼数岗的情况,处理一笔业务的所有环节都由一人经手完成,不相容岗位完全没有分离,业务操作流程上的风险无法得到控制。
(5)对外借款、担保缺乏控制
出于维系稳定的合作关系、迫于地方政府的压力、高层管理者对具有私人利害关系企业的关照等原因,加之管理链条过长以及地域的影响,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对外借款难以实施有效控制,对外担保、对外借款比较随意,没有严格的审核程序,使公司承担了其他企业经营不善所引致的风险,而事后也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此外,担保诉讼也会影响公司的社会形象,并牵扯企业领导人的精力。
三、集团公司异地经营财务风险的产生原因
明确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可以更准确地把握财务风险的本质,有利于企业预测和衡量财务风险,并采取相应对策,加强财务风险防范。下面就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探讨一下异地经营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客观原因
1.空间距离使管理失控;集团公司异地经营由于存在地理上的距离因素,使集团公司的管理触角不可能无微不至地延伸到子公司的具体业务;再加上市场运行环境的多变、企业理财过程和经营活动的复杂性,致使集团公司的管理失控、财务风险加大。
2.目标差异加大财务风险:由于集团公司实行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者的经营目标是资本增值最大化,是通过委托经营者实现的。但由于经营者所追求的是个人目标效用的最大化,因此资产所有者的目标与经营者的目标存在差异,而这种差异将导致集团公司发生财务风险的可能性加大。
3.内部联系纽带不明确限制了集团公司的整体运作:集团公司内部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就使企业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很不明确,在集团公司内部无法形成较强的凝聚力和控制力,再加上组织结构及其功能不健全,这就使集团公司在贯彻调整市场经济结构和转换机制方面的主导作用不明确,对内部整体运作发挥不了真正的监督、调节和控制作用。
4.平均主义依然盛行,报酬办法、激励机制不规范:集团公司的分配方式,仍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基本采取以固定工资辅以奖金或升级提职的形式进行分配,拉不开收入差距。部分公司采用报酬与效益挂钩的承包制,在多劳多得的前提下,更注重多效多得,虽然差距拉大了,但由于承包制存在无法克服的缺陷,不可避免导致公司经营的短期行为,并未实现充分的激励作用。
(二)主观原因
1.人的主观认识和能力是决定财务风险的首要因素: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由于自然界和社会运动的不规则性和经济活动的复杂性,若经营主体经验和能力有限,对风险的产生、发展和后果没有充分的认识和把握,或把握失准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必将产生风险。子公司毕竟是母公司的子公司,其实力和规模有限。当经济运作危机来临时,子公司势单力薄,弱不禁风。因此,从这一原因讲,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风险监管更具现实意义。
2.个人利益是产生财务风险的温床:在资产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之间存在一个“道德风险”问题:即代理人在委托人不充分了解财务信息的情况下,不努力追求委托人利益而极力满足自身利益,为当前利益放弃有利可行的投资机会、损害集团整体利益,并将经营失败归咎于客观、偶然的条件和因素。在个人利益驱动下,企业经营者谎报财务信息、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现象十分严重。所以委托人的管理目标的实现与代理人的道德水平有关。代理人的道德水平低下,必使所有者蒙受损失。所有者为避免这种损失,实现其目标,就需要对其资本组织和运营进行管理与控制,对授权代理人进行激励和监督。
四、集团公司财务风险防范措施
所谓财务风险防范,就是企业通过识别财务风险、估量财务风险和分析财务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控制财务风险,用最经济的方法把财务风险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科学管理方法。结合公司集团化经营和异地经营的实际,本文提出下述的具体的防范措施:
1.强化子公司筹资约束,确定合理资金结构
集团公司最高决策机关应以其长远规划为基础,根据投资计划制定筹资方案,确立相应的筹资政策和资本结构政策,凭借其对子公司股权的控制,对子公司的筹资决策加以引导,施加影响,使之与母公司本身的发展相协调。集团公司应从集团整体来考虑资本结构,通过对各种备选筹资方式的分析,估计所要承担的风险。针对子公司筹资的盲目性和突然性,集团公司应要求各子公司定期(如每月)编制资金收支预算,这样集团公司可以事先估测资金缺口,统一安排资金的筹措以及子公司间银行授信额度的临时转移。
集团公司对资本结构的正确抉择来源于它对自身能力、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国际和国内经济环境的正确预测。在适当的时候,可采用积极的筹资战略,冒一定的风险取得市场占有率和利润率上升的回报;在不利的情况下,则以保守的资金组合来抵御可能发生的风险,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应充分考虑集团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对债务性资本的杠杆效应要谨慎、适度利用,防止进入杠杆陷阱误区,从而真正达到提高自有资本使用率和收益率的效果。
2.加强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管
子公司的重大投资应向集团公司报批。集团公司要对此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或经过专家评审,权衡利弊后,由集团公司集体讨论决定,并指定专人负责领导实施。在投资项目投产后,集团公司应加强跟踪和监管。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应对子公司的投资项目在经营策略上进行指导,在业务上进行监管;财务部门应对子公司资金状况、收入、成本费用支出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审计部门应对此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提出改善经营、提高效益的意见。此外,还应及时撤销已亏损或有亏损倾向的项目,减少集团公司的损失。
针对子公司盲目多元化的问题,集团公司应加大所投资辅业的公司清理力度。虽然说多元化经营可以起到分散经营风险的作用,但是也应同时注意到,盲目的多元化经营将会使企业陷入丧失核心竞争力、资金短缺、协调困难和财务失控的困境。一个成功多元化经营的集团企业应该是沿着自身主业的产业链进行上游和下游的多元化发展和并购重组,而不是不加选择的跨行业经营。企业的发展核心应该是围绕核心竞争能力,发展主业,做大做强,维持和扩大自身的竞争优势,甚至创造别具一格且利于自身保持和发展,而他人难以模仿的特点。
3.建立子公司财务人员委派与岗位轮换制度,利用电子网络进行全面监管
经营者作为受托者,应对委托者负责,其经营目标应是使委托者的利益最大化。但由于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经营者有可能背离所有者的利益,这主要表现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两个方面。这种背离是以信息不对称为条件的,即由于委托者和受托者各自掌握的信息量不对等为这种背离的产生提供了便利。因而作为记录和提供企业财务信息的会计人员,其地位和立场问题也就显得很重要、突出。他若站在委托者的立场上,无疑能成为委托者和受托者之间利益冲突的一个理想的制衡因素,起到很强的监督作用,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对委托者的不利影响;他若站在受托者的立场上,则会加大经营者背离所有者利益的可能性,加大信息不对称对委托者的不利影响。由此看来,子公司财务人员由委托者即集团公司直接委派是理顺财务人员、所有者、经营者之间关系的最佳途径。委派制具体做法如下:
(1)集团公司通过公开招聘选拔出懂业务、懂管理、有责任心的财务人员派驻子公司。集团公司与被派出者签订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胜任者连任,否则解聘。
(2)合同要求被派出者必须努力做好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帮助子公司运用好资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派驻子公司多创造利润或减亏提供优质服务,随时监管子公司的经营运作及资金运作,并将子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向集团公司汇报。
(3)财务机构负责人只对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实行年薪制,由集团公司支付;集团公司视派出者在合同期内是否完全执行集团公司的指示及完成情况给予必要的奖励或处罚。
(4)为防止派驻人员与子公司同流合污,发生营私舞弊的行为,可实行被派财务人员在子公司之间的岗位轮换制度。因为各子公司业务具有相似性,这种岗位轮换不仅不会带来不便,相反会使派驻的财务人员的业务更加娴熟,工作起来得心应手,既提高了效率,又降低了集团公司的财务风险。
电子网络的发展,加快了企业财务从核算型向管理型的过渡。为充分利用电子网络,集团内部应建立局域网,各子公司的财务在网上公开。这样既有利于各子公司的相互监督,又可使总部对各子公司的财务情况了如指掌,对于一些不合理的财务现象及时予以制止。此外,通过财务数据的公开,在同地区经营相似业务的各子公司之间可以将相互的费用、支出进行对比分析,寻找差异,一方面可以学习其他子公司的先进经验和办法,改进自身不足,进一步缩减成本费用;另一方面也利于发现不正常的差异,发现错误与舞弊行为。
4.实行资金管理与资金使用分离
资金管理与使用的分离是指在维护集团整体利益前提下,集团公司对所有子公司的资金进行统一调度、管理,子公司只享有既定数量、既定用途资金的使用权。集团公司必须相应地建立资金管理机制,对系统内部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合理调配,集中系统内部资金进行规范运作,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为实现这种分离,集团公司可引进“内部结算管理中心”这一模式。设计如下:
集团公司在银行开立一个账户,该账户只有一个账号,而户名为集团所有下属子公司;子公司既在银行有户名,又在结算中心有户名;但子公司在银行的业务只有存款自由而无取款自由;各子公司以集团公司的惟一账号、以本公司为户名将各期收入按规定存入当地银行;所有存款形成的沉淀资金,由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并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拆借。银行与集团的关系是,银行只对企业集团的总账户进行计息、结算,集团内部各子公司由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并为各子账户计息。这实际上把银行的结算功能引入企业,增加了原本没有的信贷功能,使集团公司贷款减少,负债降低,从而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在实际操作中,本文建议如下:
(1)实行子公司备用金制度
子公司按规定将收入存入银行,但由于异地经营缘故,结算资金的调拨毕竟受限。因此,子公司应留有维系其当期正常开支金额的存款。在备用金制度下,子公司拥有一定的资金经营权,可以对留存的备用金行使决策权。这样可使子公司具有一定的资金使用权,也减轻了结算中心的工作负荷。
(2)多入口,一出口的管理模式
这一模式主要指资金可以从多渠道进入,但流出通道是惟一的。在这种模式下,资金的支出权高度集中在结算管理中心手中,有助于实现集团的全面收支平衡,提高资金流转效率,减少资金沉淀,控制资金流出。
(3)资金集中调拨模式
在此模式下,集团内部的所有沉淀资金由结算中心统一掌握,且资金的详细情况在集团局域网上公开。当子公司需要使用资金时可单击进入结算中心的局域网,根据实际需要向总部提出申请。待总部审核批准,子公司便可直接从结算中心调拨资金。资金申请后,其金额相应从资金网上减少,其数额、用途也会在集团局域网上体现。这样即可避免资金的不均衡现象,又可使集团公司从网上随时关注企业资金的运作及子公司经营情况。
5.建立监督与激励并重的所有者财务机制
当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时,所有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经营者的行为朝着有利于所有者的方向发展。这种措施一是监督,二是激励。
发挥电子网络监管作用的前提是子公司的账实相符,但在公司局部目标驱使下,账实不符的现象很容易发生。因此,集团公司必须实行有效的稽查制度。被派遣的监察人员最好有分工,即一组人进行账务检查,另一组人进行实地盘存。最后将两者对照、核实,从而达到监控制衡的目的。
在企业运作过程中,如果分配激励机制不合理,将会严重影响企业最活跃的生产力要素——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在集团公司异地经营的财务风险中,人的因素即人的风险占有相当比重。因此,在监管的同时必须进行激励,激励机制贵在形成收入的差异,以激励经营者发挥积极性。
6.建立统一完善的税务筹划体系
由于各国的财务、会计、税收体系普遍存在较大的差异,在海外经营中遭遇的同政府的财务纠纷多以纳税纠纷为主。由于无意违反税法而受到巨额罚款的情况也不在少数。集团公司很有必要站在全局的角度,建立全球税务筹划体系,并结合各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实施细则。这样一方面可以尽可能地减少海外税务纠纷,降低不必要的罚款支出;另一方面也能从全球的角度,追求集团总体的纳税最优化,形成合理的最低税赋。
7.建立财务风险预警体系
财务风险预警就是使企业在财务风险萌发时,及早进行识别,并采取适当的举措做出防范,将风险的事后处理和补救变成事前的监控和防止。这一体系可以结合财务指标分析体系的建立一并进行实施。在财务指标体系中可以选出具有行业代表性的财务指标,并计算给出各指标的行业标准值、本企业平均值、企业确定的安全底线,然后结合各指标的近期实际值进行对比,对异常波动分析原因,及早发现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对策。
8.加强离任审计
离任审计是审计人员对受托管理资产的运用及其效果所负责任进行的监督、评价活动。其理论根据为:审计是因两权分离后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而产生的,归根到底审计就是审查资产管理者对资产所有者应履行的经济责任。现代审计中的财务审计和管理审计,是离任审计的两种表现形式。前者审查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后者审查资金运动的效果和效率情况。离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取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及其应履行的职责。概括起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其任职期间应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财务责任、管理责任和法纪责任。集团公司应加强对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离任审计,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即使法定代表人离开原来的公司,一旦后来发现是由于其工作失误或舞弊而对单位造成了损失,仍应进行相应的处罚。惟有如此,才能提高企业经营人员的风险意识,并在平时的工作中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9.采用灵活的聘任制度
随着海外项目的不断拓展,集团公司所在的地区逐渐增多,对财务人员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而且由于海外工作的环境较艰苦,培养一个合格的海外财务人员并担当重任需要花费的人力成本也远高于国内。此外,由于国外财务制度、会计核算、税收政策与国内都有着不小的差异,一个财务人员完全适应海外工作需要较长的时间,也不利于定期的岗位轮换和交流。鉴于此种情况,在海外的子公司可以适当雇佣当地人从事一些基础的财务和会计核算工作。一方面,这些当地职员的人力成本较低,节省了部分成本;另一方面,他们对当地的相关财务、税收法律制度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可以快速适应工作,缩短培训周期,而且由于他们在当地具有一定的人际关系网络,可以从事一些特殊意义的财务工作,例如催收货款、工程款,到银行提取现金,同政府部门打交道,等等。
财务风险的防范工作永无止境。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存在,财务风险是不可能彻底消除的。上述的风险防范办法仅是一家之见,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很多好的办法和措施。集团公司应该在加大异地经营的子公司间的定期交流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标签:财务风险论文; 筹资风险论文; 管理风险论文; 企业经营论文; 经营风险论文; 企业资产论文; 资产经营论文; 资金业务论文; 工作管理论文; 投资论文; 子公司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