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及东欧国家的自由经济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俄罗斯论文,经济区论文,自由论文,东欧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俄罗斯及东欧国家在经济改革过程中,在国内划定区域建立自由经济区,是其面向市场经济并与世界经济接轨的一个重要手段。在自由经济区内,对投资者实行免除进出口关税和其他多种优惠政策,以达到引进外资、新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以及扩大就业机会和增加出口贸易的目的。当前,俄罗斯及东欧国家的自由经济区大都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本文拟对有关情况略作介绍。
俄罗斯的自由经济区及其存在的问题
俄罗斯是在苏联时期的80年代末开始考虑建立自由经济区的。1987年1月,苏联做出允许与外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决定。1988年9月,戈尔巴乔夫在克拉斯诺亚尔斯克的一次有关与亚太关系的讲话中,第一次正式表示出将建立自由经济区的设想。随即,前苏部长会议对外经济委员会受权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1988年和1989年出台了一系列计划,但存在严格的中央控制,与真正意义上自由经济区的要求相去甚远。与此同时,一些地区在经济权力和资源利用等问题上同中央的分歧和矛盾日渐明显,莫斯科的叶利钦、萨哈林的捷多洛夫和列宁格勒(即圣彼得堡)的索卜恰克等地方领导人都极力主张引进外国资本,并建立自由经济区。
1990年7月,俄罗斯最高苏维埃做出建立“自由经营区”的决定。这一提法一方面表明中央政府已在保证经营自由问题上发生观念性转变,另一方面又满足了地方扩大经济权力的要求。后来随着俄罗斯的独立,“自由经营区”的提法最终演化成了“自由经济区”。
从1990年7月到1991年5月,俄罗斯最高苏维埃宣布建立11个自由经济区,其中有圣彼得堡、加里宁格勒、维堡、莫斯科西北的泽廖诺格勒、阿尔泰、克麦罗夫、诺夫格罗德、赤塔、萨哈林、犹太和纳霍德卡。俄罗斯对自由经济区实行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取消进口限制、免除进出口关税、3或5年内利润税全免(之后收取10-20%,其中阿尔泰自由经济区收取50%)。选择以上这些地区作为自由经济区在很大程度上考虑的是当地的实际状况。例如,维堡的目标是成为科技城,谋求利用芬兰的资金和技术制造高科技产品;纳霍德卡是远东的重要海港,发展方向为水产品加工和林业资源开发;在圣彼得堡,人们则希望发展工业和基本建设,并通过创造就业机会解决现有的社会问题。这11个自由经济区建立后,俄罗斯其他50多个地区也提出了要求,但到目前都未得到批准。
俄罗斯建立的自由经济区具有区域范围较大的特点。其中最小的加里宁格勒自由经济区为1.5万平方公里,最大的赤塔自由经济区有43.15万平方公里。人口最多的自由经济区为圣彼得堡(650万),最少的是犹太区(20万)。11个自由经济区总共有120万平方公里,占俄罗斯国土总面积的7%,覆盖人口1850万,占俄罗斯全国人口的13%。
目前,这11个自由经济区吸收了外国对俄罗斯投资的60%,其出口水平比全国高出20%。但从总体看,自由经济区的发展比较缓慢,存在的问题与矛盾还很多。主要表现在:(1)大多数地区的基础设施落后,缺乏先进的通讯设施、现代化的厂房和高效率的办事机构。有的地区甚至不适于建立自由经济区,如赤塔在地理位置、交通和市场方面都处于劣势,基本的投资环境难以满足投资者的要求。(2)当前俄罗斯财政预算赤字严重,资金短缺,很难给予自由经济区必要的扶植和先期投入以及改善投资环境。自由经济区在初始阶段自身的融资能力又非常有限。(3)中央协调与地方要求存在着矛盾。各地发展自由经济区需要大量的能源和原材料,而中央还要顾及全国的需要,因而出现了中央与地方在经济利益上的冲突。有关专家认为,俄罗斯目前的11个自由经济区中至多只有三五个前途较好,其中有纳霍德卡、萨哈林(拥有石油、天然气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加里宁格勒(靠近德国和北欧,港口和水产品加工设施较好)。
目前改变这种状况的最佳手段是减少自由经济区的数目,将资金集中用于几个面积较小、基础设施较好的地方,并要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有关政策的具体落实,充分体现经济区的自由性特点,使自由经济区成为国家经济向世界经济开放的试验田。与此同时,俄罗斯不应单纯期望自由经济区的“辐射作用”,而要考虑到总体的经济发展,注意协调自由经济区的内外关系,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综合环境。否则,俄罗斯经济的发展进程和潜力无疑会受到束缚。
东欧国家建立自由经济区的情况
波兰 在本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波兰曾对重新设立自由经济区问题进行了长期的讨论。早在上个世纪末,格但斯克、格丁尼亚和什切青等地区就曾建立过自由经济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被取消。1975年,波兰议会决定由部长会议拥有对自由经济区的决策权。虽然1989年曾讨论过有关问题,但收效都不大。1994年8月,波兰政府终于通过一项建立自由经济区的计划,规定首先在什切青和什维诺乌伊什切(位于波兰西北角)两个海港进行试点。现在,自由经济区已开始运行,并获得了一些外国投资。
罗马尼亚 虽然罗马尼亚早在1978年就设想过设立自由经济区,但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1992年7月,罗议会决定在康斯坦察附近建立第一个较大的自由经济区,但政府直到1993年8月才做出最后决定。康斯坦察自由经济区靠近多瑙河三角洲,面积170公顷。罗马尼亚计划在不长的时期内还要将加拉茨和布勒伊拉两个河港开辟为自由经济区。
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于1987年正式决定建立自由经济区,到目前已有7个,另外还有7个地区也提出了申请。由于一些自由经济区成效欠佳(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区内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落后),新政府正重新修订以前的计划,不鼓励建立过分自由的新经济区。在目前条件下,政府只能对4个自由经济区进行扶植,即黑海沿岸的布尔加斯、多瑙河沿岸的维丁和鲁塞,以及普罗夫迪夫。
南斯拉夫 在前南斯拉夫联邦时期,曾于1980年以法律形式规定设立保税区,但实际上从1976年起就已有了进行产品加工的保税区,如里耶卡(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曾长期作为自由港)、科佩尔和贝尔格莱德这三个地区的河港,以及与意大利共同建立的奥西姆自由经济区。南斯拉夫联邦的解体和至今不休的波黑战争破坏了这些自由经济区的必要环境,新独立的国家必须重新制定有关政策。南斯拉夫联盟不久前颁布了关于自由经济区企业的新法律,其中规定了一些限制性措施。如外国投资者股份不得超过49%,但同时又规定只要不影响环境和损害国家安全利益,外国投资者的经营范围将不受约束。
阿尔巴尼亚 结束长期闭关自守的阿尔巴尼亚近年来努力加速经济的发展,十分注重引进外资。阿尔巴尼亚在探索自由经济区的道路上有一个特别的形式——即建立了“自由旅游区”。旅游业是阿尔巴尼亚最有发展前景并发展最快的部门之一,在规定的“自由旅游区”内,政府对在基础设施等项目上的投资者提供多种优惠政策,如在最初5年免收利润税,第二个5年利润税免除50%等。
捷克共和国 捷克与斯洛伐克分开之前于1992年12月15日制订了新的《关税法》,并自1993年1月1日起生效。《关税法》允许建立自由关税区和免税货栈,在接受关税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的情况下,在自由关税区和免税货栈内,可以进行商业与服务性质的经营活动。自1993年10月1日起,捷克共和国又决定对外国股份超过30%且不少于5000万克朗的合资企业用于加工目的的进口商品实行免税(这个决定的有效期至1996年12月31日)。目前,捷克共和国东部的俄斯特拉发、中北部的帕尔杜比策等地建有自由关税区,在帕尔杜比策稍南的赫拉德沃-克拉利佛等地建有免税货栈。
匈牙利 匈牙利是率先与外国资本进行合作的东欧国家之一。1968年实行经济改革后,西方伙伴于1972年就开始在匈牙利建立合资企业,10年之后的1982年又开始建立合作形式的自由经济区。
按照国际惯例,匈牙利的自由经济区有两种基本形式。
在商业性质的自由经济区内进行仓储及与之有关的经营活动(分类、包装等),如布达佩斯南部多瑙河上的切佩尔自由港和布达佩斯国际机场上的保税货栈等,1994年全国各地方共有这样的货栈102个。
工业性质的自由经济区则仅限于出口加工,1994年全国有此类自由经济区78个。在建立出口加工区问题上,匈牙利既没有法律上的障碍,也没有与之相关的规定,但匈牙利却进行了颇具特色的实践。即不是集中在某个地区建立加工区,而是在全国建立“微型”保税单位。一家企业便可以成为一个自由经济区单位,它并不需要建在具有一定基础设施的运行中的自由经济区内,但却可以具有保税区的优势,它还能够将已有的不动产申请列入保税区,有的仅仅是一个车间或一幢楼房的一部分。这比在集中的自由经济区内投入,开支要节省得多。这一做法的问题是管理不便,同时由于基础设施始终低下会对外国投资造成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