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刘谢、沈越_刘勰论文

论刘谢、沈越_刘勰论文

刘勰与沈约考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沈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梁书》和《南史》的《刘勰传》都记载了刘勰及其《文心雕龙》与沈约有着重要的关系。刘勰完成《文心雕龙》之后,在当时未为名流所赏识,于是刘勰想得到沈约的评定。而当时沈约官位显赫,刘勰不能直接前往,于是不得不像鬻货的小贩那样,将书稿干之于沈约的车前。沈约阅后,认为《文心雕龙》深得文理,大为推重。对于《梁书》和《南史》刘勰本传中的这些记载,在《文心雕龙》研究中,学术界有着不同的看法。本文就刘勰及其《文心雕龙》与沈约的关系问题作一考论。

一、刘勰为何“欲取定于沈约”?

《梁书·刘勰传》在引录了《文心雕龙·序志》的全篇以后,载曰:《文心雕龙》“既成,未为时流所称。勰自重其文,欲取定于沈约。”那么,刘勰在完成了《文心雕龙》之后,为何“欲取定于沈约”呢?

根据《梁书·刘勰传》的记载,刘勰“欲取定于沈约”的原因,是《文心雕龙》完成后,“未为时流所称”,因此,刘勰想得到当时“贵盛”的沈约的评定和赞赏。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文心雕龙》“未为时流所称”,这是很自然的了。因为一方面,人们对一本有价值的书的认识,是有一个过程的,它往往不可能在刚问世时就被人们所看重;而另一方面,这也同作者所处的社会地位和影响不无关系。刘勰出身庶族,社会地位低微,声名不显,因此其《文心雕龙》完成后,根本不可能得到时流的称赏。

我们认为,除了以上这些原因以外,刘勰“欲取定于沈约”的最根本的原因,正如《梁书》本传所说的“勰自重其文”,刘勰欲通过著述《文心雕龙》来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为进入仕途创造条件。根据《梁书·刘勰传》的记载,刘勰的祖籍在东莞莒县(今山东莒县),刘氏家族约在东晋初年举家南迁至京口(今江苏镇江),刘勰就出身于京口。《梁书》刘勰本传虽记载有“祖灵真,宋司空秀之弟也”,刘勰的祖父刘灵真是宋司空刘秀之的弟弟,但是刘秀之及其族叔刘穆之,刘氏家族中地位最为显赫的两位人物,都是因军功而被擢拔的,他们皆不属于士族,而是庶族。在门阀制度森严的南朝,庶族出身且早年丧父的刘勰,就没有可以依赖的祖上,使他能够自然进入仕途。而刘勰自己笃志好学,才华横溢,不甘于沉沦湮没,他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命运,进入仕途以实现人生理想,于是他要为自己寻找可以进身的靠山。《梁书·刘勰传》记载:“依沙门僧祐,与之居处,积十余年。”刘勰二十来岁时依附僧祐,是因为僧祐在齐梁时期不仅在佛界名声大振,是当时著名的律学大师,而且与齐梁一些主要执政者关系异常密切,在政治上享有特殊待遇。而刘勰所寄居的定林寺,也是当时钟山上的一座名刹,不仅名僧辈出,而且也是权贵名流经常出没的场所。因此,刘勰想借助僧祐的地位和影响,利用定林寺的特殊环境,希望有朝一日能“达则奉时以骋绩”。然而,刘勰在定林寺十余年,由于齐末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使他始终没有仕进的机会。在出仕一时受阻的情况下,刘勰转而“穷则独善以垂文”(注:刘勰:《文心雕龙》——《程器》、《时序》、《明诗》,周振甫注《文心雕龙注释》,〔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526页。),想通过著书立说来立身扬名。《文心雕龙》是刘勰于齐中兴年间(501-502)在定林寺内完成著述的,当时他三十三、四岁。刘勰从齐永明七、八年(489、490)依附僧祐寄居定林寺,到天监初(503)起家奉朝请,这十几年的时间,他广阅经藏,深研佛典,协助僧祐抄撰、整理佛经。于是能博通经论,簿录定林寺的经藏。此外,刘勰又攻读经史群籍,为《文心雕龙》的写作积累了大量的资料。经过长时间的充分准备,刘勰在定林寺内伴着青灯、黄卷,终于完成了《文心雕龙》的写作。在出仕无望的情况下,刘勰就是想通过著述《文心雕龙》来立身扬名,这就是其“自重其文”的原因。而《文心雕龙》完成后却“未为时流所称”,这种情况使刘勰不得不“欲取定于沈约”,以提高自己的声誉,进而为能进入仕途创造条件。

而刘勰之所以选择了沈约作为借重的对象决非偶然,是与沈约在齐梁时期政坛和文坛上的地位和影响有关。沈约(441-513),字休文,吴兴武康(属浙江德清)人,历仕宋、齐、梁三代。沈约起家奉朝请后,先被引为安西外兵参军、兼记室。至宋末,为尚书度支郎。入齐,沈约先为萧长懋征虏记室,带襄阳令。萧长懋立为太子后,沈约为东宫步兵校尉、管书记,迁太子家令。以后,兼著作郎,迁中书郎、黄门侍郎等。到梁代齐时,沈约因曾极力主张萧衍称帝,因而得到萧衍的特别赏识。萧衍于天监元年(502)四月登皇位,沈约被先后任命为尚书仆射、右光禄大夫、尚书令、行太子少傅等。沈约在世七十三年,在宋、齐、梁政坛上的地位极为显赫。不仅如此,沈约还是齐梁之际文坛的领袖,史称“一代词宗”、“当世辞宗”等。沈约的诗文创作及其文学思想,在齐梁文坛上都有重要的影响。沈约现存诗有二百四十余首,文近两百篇。此外,沈约还大力奖掖、延誉年青的文人学士,像谢朓、任昉、陆倕、张率、王籍、吴均、何逊、萧子显等,沈约都曾予以评论过。如《南齐书·谢朓传》:“朓善草隶,长五言诗,沈约常云:‘二百年来无此诗也。’”《梁书·任竄传》:“竄雅善属文,又长载笔,才思无穷,当世王公表奏,莫不请焉。竄起草即成,不加点竄。沈约一代词宗,深所推挹。”沈约对年青文士的这些赞誉性的评论,对当时的文学创作无疑起了推动的作用。而经沈约赞誉过的人,有的还得到了提拔。因而当时有不少的文人学士欲求誉于沈约,如钟嵘就是其中之一。《南史·钟嵘传》载:“嵘尝求誉于沈约,约拒之。及约卒,嵘品古今诗为评,言其优劣,……盖追宿憾,以此报约也。”由于沈约在当时政坛和文坛上具有这一特有的地位和影响,因此,刘勰在完成《文心雕龙》而“未为时流所称”的情况下,便很自然地欲求誉于沈约,希望能得到沈约对《文心雕龙》的推重。

那么沈约对《文心雕龙》的推重,是否使刘勰因而能进入仕途呢?根据《梁书·刘勰传》的记载,刘勰于天监初(503)起家奉朝请后,开始进入仕途,先后任临川王萧宏记室、车骑仓曹参军、太末(今浙江衢县)县令、南康王萧绩记室、东宫通事舍人、步兵校尉等。刘勰的出仕与沈约对《文心雕龙》的赞誉,两者是否有因果关系呢?清刘毓崧以为沈约对《文心雕龙》的赞誉,使刘勰得以“奉朝请”而进入仕途。他在《通谊堂集·书〈文心雕龙〉后》中指出:刘勰“终齐之世,不获一官,而梁武天监之初,即起家奉朝请,未必非约延誉之力也。”但联系刘勰出仕前后的时代背景来看,刘勰得以进入仕途,主要并不是由于沈约对《文心雕龙》的赞誉,而是梁武帝萧衍登上皇位后,在用人选举制度上作了重大改革。如萧衍于天监元年(502)即下诏曰:“可分遣内侍,周省四方,观政听谣,访贤举滞……若怀宝迷邦,蕴奇待价,蓄响藏真,不求闻达,并依名腾奏,罔或遗隐。使輶轩所届,如朕亲览焉。”(注:〔唐〕姚思廉撰《梁书》卷二《武帝纪中》,〔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梁武帝萧衍的这一用人选举制度,其实质是想以此来巩固和加强君权统治,缓和士庶矛盾,但它实际上为庶族的仕进开了方便之门,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这才使刘勰有了进入仕途的机会。因此,刘勰在定林寺十余年完成《文心雕龙》之后,得以如愿以偿,“起家奉朝请”,进入仕途。

虽然沈约对《文心雕龙》的推重并没有对刘勰的仕进起直接的作用,但是,沈约对《文心雕龙》的“大重之”,无疑对《文心雕龙》在当时文坛上的传播有着重要的影响。宋叶廷珪《海录碎事》卷十八载:“刘勰撰《文心雕龙》论古今文体,未为时流所重;沈约大赏之,陈于几案。于是竞相传焉。”沈约的“大重之”是否使《文心雕龙》“竞相传焉”,这还需要别的旁证材料加以证实。然而,沈约作为齐梁时期文坛的领袖,他对《文心雕龙》的赏识,这对《文心雕龙》的流传和提高刘勰的声誉无疑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刘勰曾为萧统的东宫通事舍人,《梁书·刘勰传》谓“昭明太子好文学,深爱接之”。萧统对刘勰的“深爱接之”,是因其“好文学”,其中自然也有《文心雕龙》的因素。就萧统所编选的《文选》来看,两书有许多相近之处,似可说明《文心雕龙》对《文选》的影响。另外,梁元帝萧绎的《金楼子·立言》下篇有两节文字与《文心雕龙·指瑕》篇的文字极为相似,王利器先生曾经指出:“《文心》于‘可不慎欤’之下,一滚说下去,《金楼子》无端分为两截,非也。刘彦和时代较梁元帝略早,当彦和此书于沈约之后,约‘大重之’,其时《文心》必因而流传,故梁元帝得以书录之耳。此尤为《文心》一书写成于齐,流行于梁之的证也。”(注:转引自张少康等:《文心雕龙研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页。)王利器先生以为,沈约的“大重之”,使《文心雕龙》“必因而流传”。

由上可见,刘勰“自重其文”,对《文心雕龙》寄予着能改变自己命运和地位的期望,《文心雕龙》在“未为时流所称”的情况下,刘勰“欲取定于沈约”。沈约的“大重之”,虽然对刘勰的仕进没有起到直接的作用,但使《文心雕龙》因而得以流传,刘勰也因此名声鹊起。

二、刘勰为何“无由自达”?

《梁书·刘勰传》记载:“约时贵盛,无由自达,乃负其书,候约出,干之于车前,状若货鬻者。”这一记载说明,由于当时沈约的“贵盛”,使刘勰“无由自达”。

刘勰究竟为何“无由自达”,学术界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如王元化先生认为,刘勰之所以“无由自达”,就在于刘勰的庶族出身。他指出:“为什么《文心雕龙》书成之后,刘勰不利用自己在定林寺的有利地位以及与僧祐的密切关系去会见沈约;相反,却无由自达,非得装成鬻货者干之于车前呢?这个疑问只能用‘士庶天隔’的等级界限才能解答。”(注:王元化:《文心雕龙创作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8页。)而持刘勰出身士族说的学者则否定了这一说法,如周绍恒先生《刘勰出身庶族说商兑》一文认为,以刘勰欲取定于沈约而又“无由自达”的记载来断定刘勰是出身于庶族而不是士族,是缺乏说服力的。文章还以曾被沈约“拒之”的“晋侍中雅七世孙”钟嵘来推论:“既然钟嵘是士族也曾被沈约‘拒之’,那么《梁书》‘无由自达’云云,又怎能说明刘勰一定是出身子庶族呢?”(注:周绍恒:《刘勰出身庶族说商兑》,《文心雕龙研究》第三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61页。)周绍恒先生的这篇文章是针对刘勰为庶族说而谈的,虽没有正面解释刘勰为何“无由自达”,但也说明了刘勰之所以“无由自达”,不是其出身庶族之故。

我们认为,刘勰的庶族出身和南朝的门阀制度,是刘勰“无由自达”的根本原因。出身的低微,加上当时门阀制度的等级森严,使刘勰不能直接面见当时既是豪门士族、又极为“贵盛”的沈约。承袭两晋的门阀制度,南朝的世家大族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社会上仍然享有特权。世家大族的子弟可以凭藉祖上的资荫,自然进入仕途,并能青云直上,所谓“贵仕素资,皆由门庆,平流进取,坐至公卿”(注:〔梁〕萧子显撰《南齐书》卷二十三《褚渊王俭传论》,〔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版。)。因此,南朝宋、齐、梁朝廷内的高官重位都是由世家大族担任的,他们的政治地位相当显赫。在经济上,世家大族也有绝对的优势。他们强占大量土地,由此造成了自耕小农经济的衰颓和破产。世家大族的社会地位,尤其显得无比优越。世家大族和寒门庶族两者身份高下不同,有所谓“士庶天隔”的界限。如《寒素论》中所说的,“服冕之家,流品之人,视寒素之子,轻若仆隶,易如草芥,曾不以为之伍”(注:〔宋〕李昉等编《文苑英华》卷七百六十《寒素论》,〔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就真实地反映了当时这一现象。寒门庶族之人即使官位通显,有的还为贵戚近臣,他们倘不自量而往见世家大族之人,往往不会被礼接,甚至还会受到羞辱。史料中这一类事例相当多,如《南史·江夷传曾孙敩附传》载:“先是中书舍人纪僧真幸于武帝,稍历军校,容表有士风。谓帝曰:‘臣小人,出自本县武吏,邀逢圣时,阶荣至此。为儿昏,得荀昭光女,即时无复所须,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帝曰:‘由江敩、谢蘥,我不得措此意,可自诣之。’僧真承旨诣敩,登榻坐定,敩便命左右曰:‘移吾床让客。’僧真丧气而退,告武帝曰:‘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时人重敩风格,不为权倖降意。”在这样等级森严的社会中,刘勰“欲取定于沈约”,自然是“无由自达”,没有资格直接往见沈约。

更何况刘勰所要借重的沈约,不仅出身于世家大族,而且还是一个门第观念极强的人物。吴兴的沈氏家族,是江东大姓之一,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注:〔唐〕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五十八《周处传》附《周札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据沈约在《宋书·自序》中的记载,其先祖世代仕宦于江南。高祖沈警,“家世富殖,财产累千金,仕郡主簿,后将军谢安命为参军,甚为敬重”,是当时“东南豪士”。曾祖沈穆夫,在孙恩起事时,为孙恩的前部参军、振武将军、余姚令等。祖父沈林子深得刘裕的器重,为其扬州从事,领建熙令,封资中县五等侯。刘裕登皇位后,沈林子“以佐命功,封汉寿县伯,食邑六百户”,后官至辅国将军。父亲沈璞,初为吴兴主簿,除南平左常侍,后迁宣威将军、盱眙太守等。沈约的祖父辈也遭遇很多的不幸,孙恩被刘牢之击败后,沈穆夫遇害;在孝武帝将要至都时,沈璞被人谗言奉迎之晚,横罹世难。当时沈约“幼潜敩,会赦免。既而流寓孤贫,笃志好学昼夜不倦”(注:〔唐〕姚思廉撰《梁书》卷十三《沈约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虽然如此,沈约毕竟是江东豪族的后代,他有优越的家世背景,受当时门阀制度的影响,他也有很强的门第观念,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沈约的《奏弹王源》一文中对世家大族王源的弹劾。

南朝的门阀制度,使世家大族在婚姻上特别注重门第,所谓门当户对。如果士族与庶族之间联姻,出现“婚宦失类”,就会遭致非难和抨击,甚至会丢掉官位。但是,这种情况在进入南朝以后,也在悄悄地发生变化。南朝寒门庶族出身的将帅,由于其政治上势力日益雄厚,因此也有一些世家大族与之联姻,如琅琊王锡(王导七世孙)以女嫁沈庆之子沈文季(注:〔梁〕萧子显撰《南齐书》卷四十四《沈文季传》。)。也有世家大族低就而与寒门庶族结亲,如东海王源(王朗七世孙)嫁女与富阳满璋之子满鸾,满氏“下钱五万,以为聘礼”。时任御史中丞的沈约以为,王源曾祖位至尚书右仆射,王源的祖父、父亲也都位列清显,而满璋之虽任王国侍郎,满鸾又是吴郡正阁主簿,但是“窃寻璋之姓族,士庶莫辨”,“王满联姻,实骇物听”,为此,沈约特上表予以弹劾。在《奏弹王源》文章中,沈约认为:“固宜本其门素,不相夺伦,使秦晋有匹,涇渭无舛。自宋氏失御,礼教凋衰,衣冠之族,日失其序,姻娅沦杂,罔计厮庶。”王源嫁女满璋之子,是“唯利是图”、“玷辱流辈”、“蔑祖辱亲”的行为,因而他提出弹劾王源,“免源所居官,禁锢终身”(注:沈约:《奏弹王源》,〔梁〕萧统编《文选》卷四十,〔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沈约的这一奏表,一方面说明士庶界限依然非常严格,一旦通婚,就会遭致排抑,甚至弹劾;而另一方面,面对当时已经出现的士庶联姻的现象,沈约则表现了他强烈的门第观念。

显然,在当时“士庶天隔”、门阀制度森严的社会背景下,庶族出身的刘勰“欲取定于沈约”,当然是“无由自达”。而刘勰之所以像鬻货的小贩,在路边等候沈约外出,将书稿干之于沈约车前,这是因为当时士族与庶族之间虽不能互相来往,但士族或是由于需要生活用品,或是由于生意场上的来往,可以与商贩接触。因此,刘勰在“无由自达”的情况下,“状若货鬻者”,这是自达于沈约的一种有效的方式。假设刘勰径直前往沈约的府上,拜见沈约的话,那么,刘勰不仅会招致羞辱,而且很可能得不到沈约的赏识。

三、沈约为何“大重之”?

《梁书·刘勰传》记载,刘勰将书稿干之于沈约车前,“约便命取读,大重之,谓为深得文理,常陈诸几案。”那么,沈约为何对《文心雕龙》“大重之”呢?

有研究者认为,《文心雕龙·声律》篇迎合了沈约提出的“声律”说,因此为沈约所看重。如清纪昀在《沈氏四声考》卷下中指出:“休文四声之说,同时诋之者钟嵘,宗之者刘勰。嵘以名誉相轧,故肆讥弹;勰以宗旨相同,故蒙赏识。”(注:纪昀:《沈氏四声考》,转引自杨明照《文心雕龙校注拾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407页。)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纪昀又谓:“诗文评之作,著于齐梁。观同一八病四声也,钟嵘以求誉不遂,乃致讥排;刘勰以知遇独深,继为推阐。”纪昀的这一看法,也影响了黄侃对这一问题的评论。黄侃认为:“彦和生于齐世,适当王沈之时,又《文心》初成,将欲取定沈约,不得不枉道从人,以期见誉。观《南史》舍人传,言约既取读,大重之,谓深得文理,知隐侯所赏,独在此一篇矣。”这些评论说明了《文心雕龙·声律》篇是刘勰为了迎合沈约的“声律”说而作的,而沈约对《文心雕龙》的“大重之”,也仅在《声律》这一篇上。对于这样的评论,有学者认为是不符合事实的。如杨明照先生指出,纪昀的评论“其说亦与事实不符,寻文心之定名也,数彰大衍,舍人已自言之。是其负书干约之前,原有《声律》一篇在内。非感恩知遇,始为推阐也。且声律之说,齐永明时已有争论;而文心为‘弥纶群言’之文论专著,特辟一篇论之,乃势理之所必然。”(注:杨明照:《文心雕龙校注拾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407-408页。)詹瑛先生也指出:“过去有人诽谤刘勰说他巴结权贵,为了迎合沈约的心理,才故意写了《声律》篇来投其所好,因而《文心雕龙》一书得到沈约的赞赏,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注:詹瑛:《文心雕龙义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209页。)

确实,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对声律问题的研究,是与沈约的“声律”说密切相关的,但是,刘勰的《声律》篇并不是为了迎合、巴结沈约而作的,而是当时文学创作中已经出现了讲究声律的“永明体”作品,沈约等人也已经提出了“声律”说,因此,研究“为文”,注重“割情析采”,且强调“弥纶群言”的《文心雕龙》是不能不研究声律问题的。而且,将沈约的“声律”说与刘勰的《声律》篇相比较可以发现,刘勰在《声律》篇中所提出的声律理论,也不是附和沈约的“声律”说的,两者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如沈约的“声律”说具体规定了“四声八病”,而刘勰则提出运用的原则,它对人们进一步研究、探索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沈约的“声律”标准较严,而刘勰的则较宽,例如同样是对曹植作品声律的评论,刘勰与沈约的看法就不同;沈约未明声律的由来,将春夏秋冬四季来比附四声,而刘勰则明确提出始于人声,它是一种自然的声律理论。因此,刘勰的“声律”理论并非是简单应和沈约的“声律”说,而是刘勰自出机杼,有所创新。而沈约对《文心雕龙》的推重,也并不仅仅是《声律》篇的内容。

我们认为,沈约对《文心雕龙》的“大重之”,在于《文心雕龙》的“深得文理”。“深得文理”,是《文心雕龙》问世后,得到的最早的、且有权威性的评价。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所讨论的“为文之用心”,即探讨文章写作和文学创作的基本原理,使文章写作和文学创作具有雕龙般华丽文采。刘勰研究这一问题,是由于当时我国文学发展到了一个“自觉”的时期,文学的高度发展在创作上和理论上都要求加以总结、提高、归纳和概括。并且,随着文学创作出现新的变化,人们对文学提出了审美的要求,把文学作为一种审美形式来认识和把握,所以《文心雕龙》正是我国文学发展到一个“自觉”时期的产物。而当刘勰“论文”的时候,从“文之枢纽”、“论文叙笔”、“割情析采”、“物色时序”,到“才略”、“知音”,全面、系统地研究了有关文学问题。刘勰的《文心雕龙》以其论述问题的全面深刻,理论体系的完备周详,确立了它在我国文学批评史上的独特的地位。自沈约谓《文心雕龙》“深得文理”之后,历代都有对《文心雕龙》加以赞赏与推重的,如晚唐陆龟蒙赞曰:“刘生吐英辩,上下穷高卑。下臻宋与齐,上指轩从羲。岂但标八索,殆将包两仪。……虽非倚天剑,亦是囊中锥。皆由内史意,致得东莞词。”(注:陆龟蒙:《袭美先辈以龟蒙所献五百言既蒙见和,复示荣唱,至于千字,提奖之重,蔑有称实,再抒鄙怀,用伸酬谢》、孙光宪《白莲集序》,转引自杨明照《文心雕龙校注拾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433-434页。)宋初孙光宪评曰:“降自屈宋,逮乎齐梁,穷诗源流,权衡辞义,曲尽商榷,则成格言,其惟刘氏之《文心》乎!后之品评,不复过此。”(注:陆龟蒙:《袭美先辈以龟蒙所献五百言既蒙见和,复示荣唱,至于千字,提奖之重,蔑有称实,再抒鄙怀,用伸酬谢》、孙光宪《白莲集序》,转引自杨明照《文心雕龙校注拾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434页。)清代章学诚称之云:“《诗品》之于论诗,视《文心雕龙》之于论文,皆专门名家,勒为成书之祖也。《文心》体大而虑周,《诗品》思深而意远。”(注:章学诚:《文史通义·诗话》,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现代鲁迅先生则把《文心雕龙》同亚里斯多德的《诗学》相提并论,指出:“篇章既富,评骘遂生,东则有刘彦和之《文心》,西则有亚里斯多德的《诗学》,解析神质,包举洪纤,开源发流,为世楷式。”(注:鲁迅:《论诗题记》,〔北京〕《鲁迅研究年刊》1974年创刊号第35页。)这些评论与沈约所说的“深得文理”是一脉相承的。由此也说明,《文心雕龙》的“深得文理”,即对文章写作和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的揭示和论述,是沈约对《文心雕龙》“大重之”的主要原因。

而沈约之所以能认为《文心雕龙》“深得文理”,又在于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提出的一些文学观点与沈约自己的文学见解相同或相近。沈约虽然没有像《文心雕龙》那样的文学批评专著,但是从沈约一些零散的论述来看,其文学思想也是相当丰富的,对一些文学问题的看法有自己的见解。如沈约的《宋书·谢灵运传论》,就是一篇比较集中反映他文学思想的重要文章,文章中所提出的一些见解多与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提出的观点相接近。在某些问题上,或许刘勰还受到过沈约的启发。刘勰与沈约较相同的文学观点主要有:

第一,关于“情志”说。沈约提出:“民禀天地之灵,含五常之德,刚柔迭用,喜愠分情。夫志动于中,则歌咏外发。”(注:〔梁〕沈约:《谢灵运传论》,《宋书》卷七十六《谢灵运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沈约继承和发展了我国传统的“情志”理论,强调了诗歌是人的情志外发的产物。《传论》特别指出:“平子艳发,文以情变”,曹氏二祖、陈王“以情纬文,以文被质”,说明了诗歌创作要根据情志以组织文辞,又要用文辞来润饰情志。在情志并重的前提下,沈约偏重于文藻形式,如他赞赏二祖、陈王是“咸蓄盛藻”,潘、陆是“缛旨星稠,繁文绮合”,颜延之是“体裁明密”。而他对东晋玄言诗的鄙夷,是由于其“莫不寄言上德,托意玄珠,遒丽之辞,无闻焉尔”的抽象空洞的说理。在“情志”理论上,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所表现的观点与沈约是一致的。如《征圣》篇曰:“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乃含章之玉牒,秉文之金科矣”;《情采》篇云:“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本于情性”等等。同样,刘勰对玄言诗也作了批评,所谓“何晏之徒,率多浮浅”;“诗必柱下之旨归,赋乃漆园之义疏”(注:〔梁〕沈约:《谢灵运传论》,《宋书》卷七十六《谢灵运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注:刘勰:《文心雕龙》——《程器》、《时序》、《明诗》,周振甫注《文心雕龙注释》,〔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479页。)。

第二,关于文学艺术的产生。沈约认为:“虽虞、夏以前,遗文不睹,禀气怀灵,理无或异。然则歌咏所兴,宜自生民始也。”自有人类产生以后,表现人的思想感情的文学艺术也随之产生了。在《宋书·乐志》中,沈约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说:“民之生,莫有知其始也。含灵抱智,以生天地之间。夫喜怒哀乐之情,好得恶失之性,不学而能,不知所以然而然者也。怒则争斗,喜则詠哥,夫哥者,固乐之始也。”在这个问题上,刘勰也提出了与沈约相同的观点,《原道》篇论述“文”的产生,从天地中产生的人,“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有思想情感的人受外物的感召,于是借助于诗歌表现出来,“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注:〔梁〕沈约:《谢灵运传论》,《宋书》卷七十六《谢灵运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注:刘勰:《文心雕龙》——《程器》、《时序》、《明诗》,周振甫注《文心雕龙注释》,〔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48页。)因此在《明诗》篇阐述诗歌的起源时,刘勰就是从传说中远古帝王葛天氏的乐曲谈起,“葛天氏乐辞云,《玄鸟》在曲;黄帝《云门》,理不空绮。”

第三,关于“三变”说。沈约在《传论》中提出了“三变”说:“自汉至魏,四百余年,辞人才子,文体三变。”在具体的分析论述时,沈约不仅以历史的眼光对以往的文学进行分期,而且特别注意每一时期的特点,突出一个“变”字。西汉“相如巧为形似之言”,东汉“班固长于情理之说”,建安“子建、仲宣以气质为体”。根据沈约的论述,自西晋到宋初,也有三个时期三种变化:西晋“律异班、贾,体变曹、王”;东晋“玄风独振”;宋初“仲文始革孙、许之风,叔源大变太元之气”。沈约的这一段论述,是刘勰之前较为完整的先秦至刘宋的文学发展小史。刘勰在《时序》篇中提出的“时运交移,质文代变”,从唐、虞到宋齐,分析了“蔚映十代,辞采九变”。《通变》篇通过“九代咏歌,志合文则”,指出“文律运周,日新其业。变则其久,通则不乏”。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刘勰不无受到沈约的一些启发。

第四,关于“声律”说。“声律”说的提出,是沈约对我国文学的一大贡献,这也是他自己特别矜夸之处。《梁书·沈约传》载:沈约“撰《四声谱》,以为在昔词人,累千载而不寤,而独得胸衿。穷其妙旨,自谓入神之作”,自诩为“自骚人以来,此祕未覩”。虽然“声律”说并非由沈约一人所创,但是由于沈约在世时间较长,加之他文坛领袖的地位,所以“声律”说成为沈约的一个重要学说。而沈约在《谢灵运传论》、《答陆厥书》、《答甄公论》等多篇文章中论及“声律”的问题,并撰有《四声谱》。沈约在《传论》中提出的“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就是强调在诗歌创作中发音高低轻重不同的字应互相间隔运用,使语音具有错综变化、和谐悦耳之美。沈约的“声律”说,揭示出我国古代诗歌在语言形式上具有独特的声韵之美。受沈约“声律”说的影响,刘勰的《声律》篇专门研究了“声律”问题。刘勰认为“声律”是文学创作的一个“关键”,“故言语者,文章神明枢机,吐纳律吕,唇吻而已”。声律作为构成文学作品艺术形式美的一个重要因素,文学作品的语言运用声律,就能使作品“声转于吻,玲玲如振玉;辞靡于耳,累累如贯珠矣”。刘勰提出声律和谐的原则是:“凡声有飞沈,响有双叠,双声隔字而每舛,叠韵杂句而必睽;沈则响发而断,飞则声飏不还:并辘轳交往,逆鳞相比,迂其际会,则往蹇来连,其为疾病,亦文家之吃也。”这与沈约所说的“宫羽相变,低昂互节”是相一致的。刘勰的“声律”论既有对沈约理论的继承,又有所发展。

由上可见,沈约与刘勰在许多重大理论问题上的观点是相一致的。沈约与刘勰虽有身份的士庶之隔、地位的“贵盛”微贱之别,但两者“文心”相通,共同的文学兴趣、相同的文学观点,使得沈约对《文心雕龙》“大重之”,引以为文学上的知音。由此,在我国文学史上留下了一段千古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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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刘谢、沈越_刘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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