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广电思想解放的一次洗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解放论文,洗礼论文,广电论文,三网融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利益之争:三网合一与三网融合
中国广电与中国电信从来就是一对不闹不吵不聚头的欢喜冤家:一个是党的喉舌工具,内容垄断,守土有责;一个是国家的神经系统,渠道巨头,实力雄厚。入世前,两大垄断系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而2001年的中国入世则是彼此发展的分水岭。不到十年,坚守的成了计划经济的飞地;开放的以超越对手近十倍产值的速度闯入了世界500强俱乐部。
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的三网融合。如果没有意外,5年后用手机看电视,用电视上网,将成为“家常便饭”。十二年前最早由中国电信业界提出并得到国务院一再认可的“三网合一”议题,被舆论界认为是“终于在21世纪第一个十年的尾巴上点亮了第一朵火花”。
三网融合之道步履维艰。十年漫漫路,十年磨一剑。它面前横亘的最大障碍当属因彼此行业体制不同带来的利益之争。中国广电系统长期将自己归属于国家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领域,对于中国传媒产业化它有着难解的情结——公益性的事业属性。即使已经“入世”,相当部分宣传管理部门依然对新闻媒体“企业化改革”的产业转型持谨慎、观望态度,特别是近期对广电传媒的集团化改革要求回归到事业性总台格局的做法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改革步伐谨小慎微,视“企业化”为“非政治化”。对“产事分离”推动文化领域分类改革的认识一再出现错位,就连十分局部性的“制播分离”的改革措施也在十年实践中几起几落。让业界同人尴尬的是,去年7月才下发红头文件,称“制播分离”是全行业产业化改革破局的重大举措,至年底,又做出了仅在影视制作部门试点的补充说明。由于长期奉行意识形态特殊化的属地事业管理,强化守土有责、画地为牢的行业封闭意识,独建网络,独树国标,独设系统,有意让广电业资本运营门槛高筑,业外境外资金投入壁垒森严,导致广电网络发展规模狭小、数字化平移举步维艰,也因此最忌讳拥有渠道优势的中国电信一再提出的“三网合一”。
中国广电在三网融合的进程中,处在产业起步晚,市场规模小、整体实力弱与商业化水平低的被动状态。相对而言,互联网业早就做好准备,深入推进三网融合对于多数互联网企业而言将打开巨大的增长空间;而电信业产业规模大、技术水平高、运营经验丰富,短期内新兴市场虽不会创造巨大价值,但它却也在守株待兔。广电行业虽言在进入宽带通信、互联网等新兴市场后可赢得较快增长,但它却少了应有的大前提——全国广电内部还来不及整合一张网。眼下,中国广电的有线电视网络只有三分之一省份完成整合,主要在中东部地区的十个省份,另有十四个省份正在进行整合,其中湖南、湖北、江西、贵州等省份省网整合即将完成。尚未进行网络整合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尚有山东、西藏、青海、甘肃、四川等七个省份未进行整合。鉴于情势紧急,广电业也得借助市场力量,即通过建立专门公司进行收购整合。当年不同程度受到冷遇的广电系统的四家上市公司歌华有线、广电网络、电广传媒、天威视讯开始得到指令或授意,都在从事周边地区的网络整合工作。
三网融合之后,将会出现诸如手机电视、网络电视等新业务,当中的投资与消费被认为高达六七千个亿,潜藏着巨大的经济利润。显然,推进三网融合的相关系统都想在未来这块利润大蛋糕之中分得最大的份额。谁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由谁来做出决定和分配,将是三网融合面临的一大难题。电信在硬件和资本方面拥有很大的优势,这是广电难以企及的,而且电信控制了几乎所有的无线和有线数据传输业务,广电只能传输有线电视信号。广电的优势在于拥有独特的内容垄断特权。电信部门想做IPTV,牌照发放权却把握在广电总局手里,两者长期以来互不准入。即使在三网融合的大好环境之下推进,三网之间也只能是在原则性和方向上达成共识,而在利益方面和具体操作的问题上则很难达成一致,毕竟各部门都在为自己的利益做充分考虑,都想在这场既融合又竞争的博弈中获得最大的好处。利益争夺,较之于技术障碍,更成为融合过程中隐形的最大问题。
不难理解,处在竞争劣势下的广电网会一再要求在不对等的进入中,强调至少应有两年过渡期和给予的政策倾斜。当然,也不排除在业内业外做些小动作。譬如国家广电总局于今年2月紧急叫停广西电信IPTV项目的事件。
二、背水一战:限期整合与思想解放
面对国家三网融合的进程表,困于群雄混战而拖时多年的中国广电业有线电视网的全局整合已经没有多大回旋余地,时针只准停留在2010年间。即使是位居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广东,也只能把全省有线电视网络资源全面整合的日子定在6月前而不敢有所懈怠。回顾以往,中国广电网络产业规模化进程的缓慢,究其主要原因当属广电行业整个事业大格局的错误判断——忌讳传媒产业化,高筑资本市场门槛,助长地方群雄割据,疏于市场化运作,并因而作茧自缚。
中国广电从来是将播出平台的频道频率视为公益事业性质的通道,非系统者不能染指,即使有线电视实施台网分离之后,开始独立核算的有线网络部分也是统辖于事业属性的传媒集团之中,业外资本极难进入其内,全国广电有线网络资源能够被允许或成功上市的更是凤毛麟角,硕果仅存的歌华与天威的上市多有难以言表、难以由衷的经历,因为行业主管部门历来十分担心外来资本的力量冲击或干扰宣传的舆论导向。可多年的中国广电改革实践表明,坚持媒介的事业属性是困扰中国广电产业发展的最大认识误区或政策陷阱。因为事业与产业有着十分明显的区别:
一是事业单位实体均有行政依附性,不需直接面向市场,也因此没有被其他企业收购兼并、被市场淘汰的风险;因而也没有搅动市场或争夺市场的热情与冲动。
二是事业单位强调属地管辖,有地域划分,块块分割;它无须也不能像企业那样突破地域限制,追求统一的市场。几乎所有事业性质的各级广电集团都隶属于本地区的政府部门,由于各级各地政府的管辖权限制,必然导致各级各地广电集团的地区分割。实行企业化管理之后,又面临着经济利益之争,必然导致地区壁垒,地域限制。
三是事业单位没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很难独立行使权利,独立承担义务和责任;加上事业单位没有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无法拥有激励机制和经营者选择机制,不能对自己经营决策的失误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对于上述局限与弊端,即使在广电传媒改革进程中逐步推行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这一权宜之计,但在实际效果上带来的则是双重人格与双轨行为,直接孕育了“相互矛盾的一种典型二元结构的运行体制”,毕竟事业单位最终还是无法进行企业化管理,即使人为捏到一起,也不能彻底地很好地进行企业化管理。如果追溯广电系统这些年来人事制度、财务制度的改革一直不能真正开展起来,对外盲目投资,各级电视媒体包括有线网络之间经济利益纷争四起的根源,甚至可以说,“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这一过渡性的传媒政策已经开始明显阻碍中国广电传媒产业的发展,成为制约整个媒介产业做强做大的瓶颈性因素。
众所周知,网络产业的发展最难以容忍的是地方势力的人为割据。而坚守广电传媒整体公益事业属性,高筑资本门槛的结果,恰恰是助长了地方群雄割据混战的气焰。就在号称广电经济最发达的广东省内,即使不算彰显独立的“实力庞大”的广州珠江数码、深圳天威视讯,也有分散在各地市统而不合的113家有线网络公司。2000年12月成立的广东省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挂牌伊始就着手整合全省一张网,十年过去却难有作为,只是三网融合在即,已经没有退路,因此也不能采取市场通用的收购方式重组,而只能借助“行政推进、市场运作”的方式背水一战。其步骤为:除广州、深圳外,全省其他地市有线网络资产进行评估,作为入股依据;广州有线网络资产并入,以珠江数码为主体,成为新成立的省级有线网络公司的广州分公司;最后再考虑已经上市的深圳有线网络(天威)以适当的方式进入省级公司。相比之下,在全国基础网络运营方面,电信网的三大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在过去十年里利用比广电业更加市场化的机制和资本市场募集来的大量资金为自己做好了前期准备。虽然从2010年起,广电系统可以借助国家行政指令发力,加上扶持政策与国有资本的双重推动,超速完成跨省整合并最终形成一两家全国性的网络运营公司,但悬殊的实力差距以及习惯于内容垄断的专断意识与服务态度,将会使它很难与电信网络在面向高端用户的增值服务方面产生有效的竞争压力,这需要中国广电业有充分的自我反省心理与战略得当的应对措施。
接受三网融合,实际上也是广电一次思想解放的洗礼。无缝衔接的三网融合是大势所趋,各个系统应该打破行业垄断,在业务上加强合作,从基层次的业务融合逐步过渡到深层次的合作,循序渐进地推进三网合作,而不是坚持自己的既得利益,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市场需要更好的信息基础设施,用户需要更全面更完善更便捷的信息服务,国家也需要推进民主信息化进程。目前,各个系统都瞄准了这一机遇,趁这一难得的机会企盼把自己做大做强,都在使出浑身解数制定出与众不同的方案,都在想三网融合朝着利于自己而不是他人的方向发展。如此各自为政,将是推进三网融合的绊脚石。要想融合顺利进行,撇开门户偏见,在各自利益都得到保障和合理获得前提之下,还有待于相关部门为了大局进行统筹兼顾。恶性竞争和过多的利益纷争将导致融合的紊乱,延缓三网融合的步伐,最终可能导致这一计划流产,受损的不仅是各个部门,还有广大用户与国家的根本利益。
三、融合之道:监管分离与内容为王
三网融合之道,是有竞有合的和谐融通之道。竞是反对垄断的良性竞争,合是互利多赢的共生共荣。三网之间的融合不是谁吃掉谁、谁融合谁,而是三者之间相互合作、互惠互赢。三行业中的广电与电信业本来就有垄断的特性,垄断使生产者得以操控市场价格的空间,让消费者从中受害。如果三网不合或三网中有一网出现安全问题,还可以让消费者在三网之间有所选择,倘若一强吞并两极,就会出现新的垄断,最后还是消费者受到损害,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和健康有序的运行;除此之外,三网之间也不能存在谁吞并谁的问题,因为三网在各自的领域都有一定的积累和实力,假如三网之间出现恶性兼并,只会造成三败俱伤,事与愿违,如此更是与国家的信息化的政策相背离,曲解了三网融合的方式和融合的真正意义。
如果说早期三网融合还有技术瓶颈的话,在3G数字化时代,由于光电通信技术的发展和TCP/IP协议的普遍使用,技术障碍已经被基本消除,体制问题可视为推进三网融合的最大阻力。可以预见的是,要实现国务院针对三网融合提出的阶段性目标,最具攻坚性的仍是体制问题,当中主要来自监管体制与运行体制两大层面:首先是中国广电与中国电信均属“分业监管”,彼此交叉甚至重合的业务却可以有不同的管理条例与政策解读,而广电的内容管控资源与电信的便利通道优势,使得各自都拥有可以钳制对方发展的杀手锏,也正是这种不同的监管机制直接影响到了三网融合的进展与效果。其次是至今仍坚持事业大属性的广电业与完全市场化的电信业构成不同的市场赢利模式,如何确保彼此竞争的公平性成了一道难解的应用方程式。再加上长期渲染公益性的广电业,一旦面向市场,首先就得自食其果,与自己多年培育的低端受众群体在商言商而很不自在。
三网融合涉及到多个部门利益的重新调整与资源的统一整合,因而时代在呼唤中国电信法的出台与相应的“大监管”制度。目前业内起指导作用的是国家广电总局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与工信部的《电信条例》,两者均是以业内管理条例形式出台的政策性条文,缺乏法的权威性,再就是彼此的条例在内容方面多有冲突,更多是利益诱导下的业内自我解读,对相关行业没有足够的公信力与执行力。引发争议的“广西电信IPTV项目叫停案”的发生就是这一现实的最好注脚。对此,一是借鉴发达国家法治管理经验,二是借助国家行政大部制改革东风,以统一融合的监管框架与配套政策制度来保障和引导三网融合政策的推进,十分重要。
关于前者,可资借鉴的首先是美国能够统一监管电信、广电和互联网的FCC机构,还可就近参考韩国于2008年2月成立的国家大管制机构——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之前为之解散了韩国原有的信息通信部与广播委员会。而在英国,更是将原来的电信管理局、无线电通信管理局、独立电视委员会、无线电管理局及播放标准委员会五个监管机构合而为一,成立综合性的国家独立大监管机构Ofcom。考察美国的FCC的通信监管经验,类似的太监管机构均注重鼓励通信技术创新,制定政策推进和保护通信服务产业的发展,避免过多的限制阻碍技术和业务的创新发展。
关于后者,目前举国打破行业壁垒、提高管治效率的大部制机构改革如火如荼,改革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已为国家部委级的重组提供了有益的镜鉴。有理由相信,只要敢于打破两电部门利益藩篱,以国家利益与民生需求为本,有资格统领三网融合的中国FCC面世为期不远。当然,这应以三十年之久而未决的《电信法》的尽快出台为前提,因为任何重大行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总是与国家民主与法治的水平高度相一致的。根据循序渐进原则,全国人大代表、TCL总裁李东生在今年 “两会”期间提出如下建议:三网融合完全可以实施“三步走”改革体制,第一步成立国务院下属跨部委协调机构,第二步是推进实体机构融合,第三步是建立独立的“大监管”机构,彻底打破旧有模式,建立起融合、有效的监管体制。为此,他还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根据三网融合的目标和规划,牵头着手制定三网融合的整体技术性标准、规范和配套流程,并尽快制定各项配套改革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以此来保障市场竞争有序开放。鉴于中国广电业与电信业的巨大差距,目前国务院给予广电业两至三年的“不对称管制”的扶持年限是远远不够的。但关键还是中国广电业的与时俱进。
三网融合的最高境界当然是利好各方。三网融合从规划进入实际操作层面之后,最为直接的利好消息是资本市场的巨大开拓,包括内容提供商、服务提供商、运营商以及光纤通讯设备制造商在内的整条产业链均将受益。
对于处在三网融合中实力孱弱的中国广电业来说,在渠道建设中锱铢必较,过于强调自身的主导地位和垄断资源应是得不偿失,尤欠理性;但天生丽质难自弃,基于三网融合的最终实现还得还原为内容产业的目标而言,今天的渠道硬件弱势者未必不是明天最大的市场受益者。眼下业界众多专家学者均认为,三网融合将使内容服务市场从买方市场转变为卖方市场,相关行业的内容提供商尤其是独占此项优势的中国广电业在三网融合中终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当中,新浪、腾讯这类互联网的上市公司虽然因为三网融合而被打破目前视频市场的垄断地位,但由于这类门户网站在此前的市场化运作中已经拥有了一定的内容制作力量,因此在内容提供上也将获得不菲的收益。从长远来看,经过后发制人的有效努力,有线电视运营商和电信运营商的网络条件和运营能力将日益接近或趋于同一,竞合水平的高低将最终体现在谁能提供更具有吸引力的内容节目或服务应用。而这内容为王的铁律,放在以特殊产业身份实现了整体转制的中国广电业的播出平台上,定能流光溢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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