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我市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串标围标行为及对策论文_周志祥

探讨我市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串标围标行为及对策论文_周志祥

(苏州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 苏州 215000)

【摘 要】随着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市政招投标工作也随之公开化和公平化。本文论述的主要观点是市政工程在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市政工程;招标;问题;解决对策

Discussion on Bidding Behavior and Countermeasures of Bidding in Bidding of Municipal Engineering

Zhou Zhi-xiang

【Abstract】With the perfection of bidding system, the work of municipal bidding is also open and fair. The main points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are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bidding and tendering of municipal engineering, an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to these problems.

【Keywords】Municipal engineering; Bidding; Problem; Solution

【中图分类号】D922;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544(2016)24-0084-02

1.市政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故意抬高门槛,为指定单位量身定做设置条件

抬高门槛是某些企业为了达到串标围标排斥符合条件投标人常用的手段之一,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竞争秩序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选定类似业绩时,对企业业绩只能按住建部“企业资质标准”中相应业绩类别、规模、范围进行;采用通用技术的一般建筑项目,原则上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

(1)抬高类似业绩条件

我们某些公司为了达到串标围标的目的,在某些采用通用技术的项目上设置诸如:市政改造工程(必须有改造工程业绩)、市政工程含景观(必须有景观业绩)、桥梁跨径、管道的管径等等条件来排斥潜在投标人。

(2)要求标化工地、优质工程

如果我们招标的工程有标化工地、优质工程的要求,可以在招标文件及公告中注明拟招标工程的质量或者文明工地的要求,要求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标化工地或者优质工程的条件,而不应该在招标的时候,通过设置标化工地、优质工程等要求来排斥潜在的投标人。

(3)要求分公司

在我市某些区,某些招标工程在招标时,要求市外企业在该区有分公司要求,无形中排斥了许多潜在投标人,李克强总理在国企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上与中铁建总公司董事长孟凤朝的谈话中就提到,建筑市场是统一的市场,不能因为税收搞地方分割。而我们不发企业却利用分公司的条件来排斥潜在投标人以达到其串标围标的目的。

1.2 评标方法设置不合理

目前我市招标工程中,评标办法主要采用以下方法:(本文主要从商务标的评标方法阐述)

1.2.1 商务标

(1)报价部分

报价部分的评标方法主要采用四种:

①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②综合评估法(包括方法一、二、三、四)

综合评估法方法一:评标基准价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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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方法二:评标基准价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Q2 取值一般均应≥30%;K1 的取值范围为95%~98%;K2 的取值范围,市政工程为86%~100%,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综合评估法方法三:评标基准价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综合评估法方法四:评标基准价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③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④合理低价法

1.2.2 成本价评审(最低限值)

为了防止投标单位恶意低价竞标,而设置的最低限值。

1.2.3 投标人信用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折算比例分为3%、4%、5%,并由招标人在开标后、评标前随机抽签决定。

(投标人在其投标项目的信用标分值,应按其企业信用分值直接换算而得(即:如随机抽签决定的市场信用评价为5%,而企业信用分值为91 分,则该企业在该项目的信用标得分为91×5%=4.55 分。)

这些评标方法分开来看,都很合理,但是将某些评标方法一结合,就存在漏洞,为不法企业提供了串标围标的可能,比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中的方法三、方法四、合理低价法+成本价评审(最低限值)+投标人信用分的评标方法组合,不难看出,只要信用分最高的单位,将投标报价放在成本价位置(最低限值),就基本中标了。即使采用综合评估法中的方法一、方法二+成本价评审(最低限值)+投标人信用分的评标方法组合,只要信用分最高的单位串通几家单位,很容易的就能控制评标基准价以达到其串标围标的目的。本人通过对近期中标单位的分析,最近的中标单位都是信用分高的企业,并且评标方法基本都是采用的上述评标方法的组合。

1.3 主管部门监管不严格不及时

主管部门的监管不严格不及时,也为不法企业串标围标打开了方便之门。例如对于故意抬高门槛的行为,监管严格,控制及时,不法企业就不能达到其非法的目的。对于评标方法的漏洞及时处理,也不会让不法企业有机可乘。

2.解决策略

2.1 健全招投标体制

增强主管部分的监督能力,健全招标标体制。首先,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惩罚,减少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在制定招标中的奖惩法律法规时,可以借鉴国外一些优秀国家的经验。比如,对中标中的通过不成当手段竞标的企业,可以采用取消他们2年的招标资格,这样来规定,就可以约束一些违法犯罪的手段,促使招标在公平、公正的要求下完成。

(1)严格招标信息发布的审查,对于违反规定抬高业绩条件要求的应及时制止,不能让我们监管部门成为不法企业的帮凶。

(2)严格控制招标条件中要求的标化工地及优质工程,以前获得的不能代表以后一样能获得,以前没获得的也不代表以后就不能获得,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为广大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3)取消分公司的设置,减轻企业负担。

2.2 完善评标体系

对于评标方法中出现的漏洞及时修正,比如取消成本价的评审,给企业充分的自主竞争的机会,争强企业的竞争力,对于恶意低价中标的企业中标后加强后期的质量管理,对于低价中标而不能按合同及时履行的,可以指定相应措施进行处罚,例如取消几年的投标资格等。

3.结语

全球经济的飞速发展,给企业带来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我国正在扩大内需建设,给许多企业带来了发展的机会,同时对招标工作的严格要求,也给企业带来了挑战,企业只有不断的发展和创新,才能抓住机会迎接挑战。招标工作的不断完善,为市政府的工程建设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建设工程示范施工招标文件》.

论文作者:周志祥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知识》2016年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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