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论文_陈默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论文_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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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建筑事业的迅猛发展,建筑工程规模不断扩大,在工程检测方面也对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任何一个问题都能给工程整体带来无法估量的严重后果,甚至返工重建,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影响广大民众的日常生活。因此,为了最大限度的防止建筑工程质量隐患与质量事故的发生,一定要在建筑工程施工前将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将建设重点放在施工准备与施工过程中。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就现阶段而言,我国科技水平的提高推动了建筑行业的发展,从改革开放至今,建筑行业的生产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增长。在此过程中,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也在不断提高,然而,因为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迅猛,有许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完善,例如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存在缺陷、执法力度不够等。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进行加强,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达标。

1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概述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对建筑工程所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安全质量审查,以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有一定数量的质量监督工程师,质量监督工程师和助理质量监督工程师的比例应超过1:8,且这些人员比例应在质量检测机构总人数中占据75%;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适应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等;具备完善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等。

由于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成本、进度等问题,在施工过程中,这三个方面都与所谓的“拉”、“动”密切相关,一个问题可能会导致其他问题。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会影响维修或返工和返工的进度,增加工程成本;若出于成本的角度考虑,而不进行返工或修理,待交付投入使用后,将会影响用户的使用,甚至生命财产安全;由于项目的灵活性特点,易导致项目的质量波动。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是制度因素和偶然因素,制度因素主要包括质量、材料选择、机械设备、施工人员、施工方法的选择,一旦系统质量因素发生变化,则会造成质量事故。由此可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是极为必要的。

2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

目前,我国相关部门已针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现状制定了一些规定和标准,但其中还存在着很多的缺陷和不足,很多细节性的内容都有待补充。不仅如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建筑市场相关的各种制度和规定也不够健全,因此建筑行业的市场非常无序。而且由于各项权责不明,因此在出现问题时也无法第一时间确定责任人,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才能够解决问题,可能延误正常的施工进度。

2.2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体权责不明确

建筑行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主体权责不明确普遍存在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这些部门存在很多交叉和模糊地带。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我国建筑质量监督部门主要以事业编制为主体,这些年来很多机构和部门都在进行改革,且监督的费用也一直在降低,没有基本的资金保障,建筑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甚至都无法正常的开展工作。

3 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切实提高部门项目管理的执行能力

为了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的执行能力,监督管理机构绝对不能在管理学习方面有丝毫的懈怠。除此之外,还要不断的丰富和完善质量监督的手段,增加更多的检测设备,使监督工作的现代化程度不断得以提升,监督工作的科技含量也与日俱增。但市场运行的规则从整体来看并不尽人意,还是常出现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不合理的现象,建设市场的这些混乱也造成了工程的质量得不到保证的危害。因此,相关的政府部门必须要加强这方面的重视,真真正正的落实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则,以法律法规作为一切工作的准则和依据,不断的强化建设施工单位的监督意识,尤其是在执行工程建设程序方面的监督,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证许可证办理以及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要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3.2 加强政府公共服务管理

在国内政府机构部门不断加大深化改革力度的同时,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监督机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应更好地去契合当前建筑行业发展形势,在行政体制改革中借鉴“重塑政府”理念,在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增强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现实可操作性,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性政府,向行业管理型、技术型和服务型发展;监督机构必须要开展行业标准深入研究,并协助政府制定工程标准、规范等,加强工程质量问题预防服务能力建设,将工程质量监督目标从事后验收转化为事前预防;加强新技术能力的学习培训,将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与工程质量监督技术有效结合运用。为了弥补公共资源不足,监督机构可以利用市场化手段加大对工程质量监管相关公共服务的购买投入,有效推进工程质量的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监理企业、项目管理咨询企业等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性和社会性。

3.3 开展用户监督

用户才是产品质量是否达标的最终判定者,建筑产品质量是否达标,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同的影响,消费者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便不会任凭受贿、行贿或偷工减料等行为发生,因此,在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中吸收相应比例的建筑产品消费者参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例如,在住宅建筑中,将相应的住户组成监督小组,对建筑企业的建筑质量问题进行监督,若发现有粗制滥造、违反合同规定等行为,便可以向相关单位举报,从严惩处。

综合本文论述,由于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起步较晚,因此还有很多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必须不断的深入这方面的研究,这样才能够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的水平,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长远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尹松.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6,(02):95-96.

[2] 陈晓英.浅谈如何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32):260.

[3] 马彦军.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材与装饰,2016,(39):150-151.

论文作者:陈默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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