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史与社会科学的整体性_自然主义论文

社会科学史与社会科学的整体性_自然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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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社会科学史研究的“当代指向”

意大利著名历史学家和哲学家克罗齐曾经深刻地指出,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确,历史研究的目的并不在于历史自身,人们往往不会甚至可以说不可能为历史而研究历史,而总是按照自己所处的特定时代的现实境况和价值关怀来重新解读历史。科学史或学科史的研究同样如此,其往往是从学科建设和发展的角度出发,希冀从科学以往的历史中找寻科学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趋向,并据此来确定特定学科、学派和特定研究方法的地位,确定现在甚至未来一段时期科学研究的方向。不言而喻,社会科学史的研究指向也是“当代”的,其指向现实的社会科学研究,且与对社会科学的对象、性质、地位、方法的认识和探索密切相关。

从社会科学观或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角度来看社会科学的历史,可以将它划分为如下四个发展阶段,即社会哲学阶段、自然主义阶段、实证主义阶段和科学化阶段。真正讲来,社会科学作为独立的学科地位的确立是18世纪中期以后的事情,到这个时候社会科学才真正把握自己特有的研究角度,才与哲学、自然科学区分开来。

从社会科学史的研究中,我们将认识到,真正的社会科学既不在于根据哲学的思辨或玄想,根据哲学一元的实体去推演复杂多样的社会现实,也不是简单地照搬照用自然科学的概念和方法就能奏效的,甚至也不能把社会科学的本质定义为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客观性、实证性、定量性和精确性,而在于以其特有的“概念辩证法”或“抽象的方法”去把握社会现象所特有的结构或矛盾。社会科学的本质在于其整体性,在于其整体化的研究意向、研究维度和研究方法。

关于社会科学的这一定义,既可以把它与自然科学区别开来,也可以把它与人文科学区别开来。社会科学的整体化意向是由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的整体性决定的,而社会的整体性实际上就是指社会结构、社会组织、社会群体超越于个人的特点。这并不是说自然现象和人文现象就没有整体性而是零乱的、分散的,任何事物只要作为一个个体或群体存在就有一种有序性或结构性。但是,在自然界中,维持整体的存在并没有成为自然事物的“自觉意识”,自然科学研究虽然会意识到自然事物之间的整体关系但并不以维持自然事物的整体存在为目的,自然科学的研究在涉及到这种关系时也只在于客观、准确、定量地再现、说明这种关系。而在社会领域或社会生活中,我们会经常感受到社会现象、社会群体之间及其内部的紧张、矛盾、冲突、斗争,并强烈地感受到这种整体性存在的破坏对人、对社会的存在所带来的危机。因此,社会科学研究实际上就是维持或者重建社会结构、社会组织的手段。

人文科学也涉及人类交往行为和社会存在中的整体性关系,但它的目的不是客观地研究这种关系本身,而是解释人们维持或重建这种整体关系的价值前提。除此之外,个人的内在世界、个人内在的、主观的精神过程、个人的常态和变态的人格、个人的价值理想和追求等等,以及人的行为的历史延续所形成的文化传统更是人文科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人的内在精神世界的“体验”和文化传统的“意义解释”就构成人文科学的方法论特点。

二 社会哲学阶段

关于社会现象的研究实际上可以追溯到古代。英国科学史和科学学家贝尔纳在《历史上的科学》一书中认为,原始人类也具有社会科学,宗教仪式和神话就是他们的社会科学。的确,人一旦从动物的王国中超拔出来以后,就不再完全依赖自己的动物本能而生存,而逐渐依靠建立在语言和意识能力基础之上的理性认识来筹划自己的行为,处理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人一开始就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因此,当人意识到自己作为区别于动物的人而存在时,他也就意识到了自己与他人之间的社会性关系,也就开始了对社会的朦胧的认识。

正如其他思想领域一样,希腊人对社会科学也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现代经济学、政治学以及历史学中的术语几乎都是从希腊语来的。即使从近代科学的标准来看,亚里士多德对国家和政治制度的分析性研究,也要比阿基米德对机械的分析早上两个世代。

虽然分析性和逻辑性的传统在古代希腊就已开始确立。但是,古代作家及其中世纪和近代文艺复兴时期的追随者,如柏拉图的《理想国》、圣·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大全》以及托马斯·摩尔的《乌托邦》,还包括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都主要是对社会和政治的理想感兴趣。因而,本质上都是一种“社会哲学”。

这种“社会哲学”与作为现代社会的综合性研究或对具体社会科学作方法论反思的现代社会哲学和政治哲学不同,带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它往往建立在日常经验和阶级偏见的基础之上,没有具体的社会科学作为思想资料和基础,往往是个别的“智者”按照自己的见识和好恶主观地为社会设定的一种行为模式、一种社会结构,因而并不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

三 自然主义阶段

所谓自然主义的社会科学,是指近代社会研究者(大多是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因受近代自然科学的胜利情绪影响而简单地搬用自然科学的概念和方法建立起来的社会学说。这里所说的“自然主义”并不是一种严格的方法论学说,而只是一种思潮,是近代社会研究者趋之若鹜的一种时尚。

自然主义的社会理论,在霍布斯的“社会物理学”中甚至在他以前就提出来了。在霍布斯之前,马基雅维里和格劳修斯的“自然法”理论,已经是这种“自然主义”的萌芽。霍布斯在其“物体”学说中,系统地发挥了这种自然主义的社会理论。霍布斯认为,存在两类物体,即自然物体和人造物体,人造物体就是国家。

如果说17世纪的思想家们以众多新兴的自然科学,如数学(几何学)、天文学和力学为榜样,采用唯理主义的立场,从现有的普遍的自然规律来推演一般的社会原理的话,那么,18世纪的社会哲学则主要以牛顿的物理学为方针,并且开始表现出实证主义的倾向了。当时法国的自然科学家,如拉普拉斯、毕丰、拉瓦锡等人在进行自然科学活动的同时,也致力于社会过程的研究,如拉普拉斯的《概率论的解析理论》很大程度上是他对社会人口学研究的成果,他们的这种姿态也显示出不同种类的学科之间的共通性来。

圣西门的实证社会哲学是这种“物理主义”社会科学的典型代表。圣西门断言,“万有引力是我们征服世界的唯一原则”,试图把万有引力法则也运用于人类社会现象的研究中。与他同时代的许多社会哲学家也抱有类似的想法,如傅立叶认为,如同物质世界的万有引力一样,人类社会中也存在着“情念引力”法则,主张统一看待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圣西门还开始把“科学性”、“冷静性”和“实证性”作为科学的目标,反对思辨的哲学体系。在1813年的《人类科学概论》中,他指出:“关于人的科学迄今只是一门猜测性的科学”,并提出要把这门科学“提高到以观察为基础的科学水平”,“要赋予关于人的科学以实证的性质,把它建立在象物理学以及其他领域中所使用的那种观察和研究方法的基础之上”。建议着手“确立事实的连贯序列,以资信赖,因为这是我们知识的唯一可靠的部分。”圣西门的“物理主义”成了孔德的实证主义和当代新实证主义的直接思想来源。

虽然在18世纪的意大利思想家维柯和英国哲学家洛克、贝克莱、休谟那里,就表现出反自然主义和反客观主义的倾向;但是,在19世纪,自然主义的思潮不仅没有减弱,反而由于各门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特别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提出而表出许许多多的流派和形态。除孔德的实证主义以外,还有社会物理学派、地理学派、人种学派、生物有机体学派、社会达尔文主义学派和心理社会学派等等。19世纪的自然主义社会科学同样是把社会发展中的某些自然因素无限拔高到决定性的地位,把某一门自然科学的方法错误地当作社会科学的根本范式。

自然主义的社会科学探讨和揭示了在社会发展中某些自然因素的作用,而且发展了对社会现象进行数量分析的方法,这些无疑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问题在于它们忽视了社会历史自身所固有的特点。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指出,根据一些自然的、生物学的和其他的类比来研究社会现象是毫无结果的,用“永恒的”自然规律来替代历史规律性是不可容忍的。他写道:“……生物学的一般概念,如果被搬用到社会科学的领域,就变成了空话。”①

四 实证主义阶段

实证主义虽然与自然主义一样基于一种“自然科学的幻像”。但是,它不再是对自然科学的盲目崇拜和简单搬用,而是一种自觉的方法论意识。它力图对自然科学中的原则、方法、规律作用出“解读”,以便为社会科学提供一种规范或“范例”。

孔德的“实证哲学”是实证主义社会科学理论的第一个也是最典型的形态。虽然有人仍把孔德的学说标榜为“自然主义的社会科学”,②但孔德已明确意识到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正如卡西尔在评论孔德等人的进化学说时指出的,“建立这些理论的思想家们对他们的方法论原则是非常严肃的。他们并不满足于根据我们的日常经验来谈论人类本性,因为他们在为一个更高的理想--绝对科学的确定性的理想--而奋斗。”

我们在孔德的《实证哲学教程》中可以看到方法论观念上的转变。虽然孔德在开始时也是一个纯粹的自然科学家,他的兴趣同样明显全部倾注在数学、物理学和化学的问题上。他的人类知识等级序列是从天文学开始,通过数学、物理学和化学而到生物学。当思维的触角转向人类世界时,孔德认识到,虽然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原理并非完全无效,但不再是充分的了。社会现象所从属的规律与物理现象所遵循的规律并无不同,然而社会现象具有不同的和远为复杂的特性,是不能仅仅根据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来描述的。孔德说:“在所有的社会现象中,我们都能看到个人的生理学规律的作用;此外还有某些改变它们的作用的情况,这种情况属于个体之间的影响——这种影响在一代人影响下一代人的人种方面变得尤为复杂。由此可见,我们的社会科学必须来自与个人的生活相关的方面。但另一方面,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象某些著名生理学家那样去假定,社会物理学仅仅是生物学的一个附属物。这两种现象虽然是同质的,却不是同一的;把这两种科学区分开来,具有极端的重要性。由于社会条件改变了生理学规律的活动,社会物理学必须有它自己的一套观察方法。”

但是,孔德及其追随者唯恐接受了这种区分就会导致笛卡尔式的形而上学二元论。因此,他们最终否认生理学与社会科学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只能在自然科学的统一纲领之下来考察社会科学的哲学和方法论基础。这样,他就力图从自然科学的总体精神中清理出一种他自认为同样适用于社会科学的概念和方法的体系来,创立了他的思想三阶段进化论。

在孔德看来,人类思想的发展是通过三个相继的阶段而形成的一种进化系列。第一阶段是“神学”,此时,人们依据神灵来了解世界;第二阶段是“形而上学”,这里,“本质”或“本质真理”取代了神的地位;最后一个阶段是“实证论”阶段。而实证性的典型表达就是自然科学。孔德认为,他的实证哲学就是要用自然科学的实证精神来统一的百科体系,自然也包括“社会学”(社会科学)。

孔德认为,社会科学如果要对社会现象进行“实证的”或科学的研究,就必须把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或“客观的方法”作为自己的基本方法。“实证方法”的根本点就在于它“遵循培根的以被观察到的事实作为一切思维的基础”这一方针。在社会科学中,实证方法或客观方法主要包括观察方法、实验方法、比较方法和历史方法。

应该说,孔德强调两大科学门类之间的统一性,尤其是自然科学知识和方法对社会科学的意义,无疑包含着合理的因素。孔德的实证哲学对经验社会科学体系的形成,确实起过相当大的推动作用。恩格斯也曾指出,凡可以应用于现在被我们理解为历史发展过程的自然界的,同样也可以应用于社会历史的一切部门和所有研究人类事物的各种科学。而且,即使在具体方法的层次上,孔德也开始注意到人类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的差别。例如,他在论述比较方法时反对把气候的不同作为说明社会差异的原因。④

不过,从孔德哲学和方法论的总体精神来看,他企图建立的是一个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完全统一的体系,而且这种统一是以牺牲社会现象的特殊性为代价的。孔德仍然象自然主义的社会理论家一样,把人与动物、社会与自然等量齐观,机械地把自然科学理论作为僵死的模式或范例,套用到社会研究中去。例如,孔德的“社会有机体论”带有明显的生物学主义的痕迹,而他的所谓“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的提法则是物理学成果的粗糙和简单的搬用。

五 科学化的阶段

社会研究或社会理论科学化阶段的出现,是18世纪中叶以后的事情。一方面是因为社会发生巨大的变化,社会结构愈益复杂,社会冲突和矛盾增加,人们认识社会的难度增大;另一方面,因为社会科学不断分化而提出了方法论和哲学的要求,要求为社会科学提供一个科学的或独立的基础。

18世纪中后期开始的欧洲工业革命,促成了资本主义的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的大繁荣。不仅自然科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有了进一步的扩大和发展,而且随着产业革命的深入,社会科学也在18世纪中期获得独立的地位并逐渐向具有自身特点的学科体系的方向发展。毛泽东曾经指出,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人们对于社会的历史只能限于片面的了解,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由于生产规模的狭小,限制了人们的眼界。人们能够对于社会历史的发展作全面的历史的了解,把社会的认识变成科学,这只是到了巨大生产力——大工业出现的时候。⑤美国学者D·W·卡尔霍恩也说:“社会科学主要是技术革命以及随之发生的社会变化的结果。工业革命以前的社会并不是没有变化。但是技术的兴起使这种变化迅速得多,并且打破了传统的生活模式而又没有新的模式来代替。社会科学的产生部分的原因就是努力寻求这种新的模式。”⑥

举例来说,19世纪新兴工业城市中工人阶级的悲惨命运导致了对城市贫民的大量系统的研究。在英国、法国和美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中,封建专制主义政权的崩溃导致了对社会的更加开放的态度。这时,关于社会问题的答案不再是国王一个人说了算,不再是国王“拍脑袋”的产物,更多的人参与政治活动,参与对社会的设计,因此,人们对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开始采取一种“实验性的”而不是一劳永逸的态度。“这种生活的‘世俗化’使人们在寻求社会的及物质世界的答案时求助于科学而不是宗教。”⑦这样,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分门别类的调查、统计和分析就开始了。

具体社会科学的产生和确立过程,印证了以上这种逻辑推导。18世纪中后期开始,社会研究领域中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相继独立,并建立了系统的理论结构,也因而确立起其严格的科学地位。特别是经济学,从标志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真正形成,也标志社会科学真正诞生的亚当·斯密《国富论》(即《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1776年出版始到现在,已形成具有近千个学科的庞大学科群体,而且以其客观性、数量化、实用性获得“严格科学”的美誉。美国著名社会科学家丹尼尔·贝尔曾对社会科学的“血统”和“家庭史”作过形象的说明。他说:“建立学科的血统的最简单方法是排列学科鼻祖的世袭关系。在经济学中,祖父辈是:亚当·斯密,T·马尔萨斯,和D·李嘉图,时间是从1776年到1810年;父辈是:A·马歇尔和L·瓦尔拉,时间是从1870年到1890年。在社会学中,祖父辈是:A·孔德,卡尔·马克思,和H·斯宾塞,时间是从1850年到1870年,父辈是:E·迪尔凯姆和M·维贝尔(又译“韦伯”——引者注),时间是从1890年到1915年。”⑧

在人类思想史和科学史上,分化与综合总是处在辩证的运动和相互作用之中,分化是综合的前提,而综合则构成科学发展的新的基础。社会科学的发展同样如此。伴随着社会急剧的变化,以及社会科学体系内部的分化,从哲学这一高度来说明社会的整体性联系以及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的内在关系的要求被提出来了。马克思主义就是适应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需要和社会科学真正科学化的要求而产生的一种科学的社会科学体系和社会科学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在方法论上实现了革命性的转变。从方法论的角度看,以往的哲学仅仅把社会当作自然的一个部分,而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社会历史是个自然与非自然统一的过程,是自然与人相互作用的过程。这样,方法论才得以摆脱自然主义的偏见和自然科学的阴影。此外,以往的哲学要么把社会历史视作一个先验的过程,神或理念的意志的实现,“把社会生活作为理想概念的逻辑发展来看待”⑨;要么只是看作经验事实之间相承相续的关系。孔德曾经认为,他所说的“现象的规律”,仅仅是指“各种现象的承续与类似的关系”。而马克思主义则认为,社会历史决不是经验现象的简单组合和并列,社会构成因素总是处在辩证的作用和运动之中,因而构成社会的整体运动和发展,这种运动和发展表现出严格的历史规律性。这样,自然与社会、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分别就变得清晰明了,社会科学方法论也获得了独立的基础。

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等“经典作家”因为置身革命的时代,因而着重揭示社会运动发展的辩证法的话,那么,与马克思和恩格斯基本同时代或稍后的E·迪尔凯姆和M·韦伯则侧重从具体方法的角度论述社会科学的特点。他们对以往社会研究和社会理论的自然主义和实证主义的倾向提出了尖锐的批评。E·迪尔凯姆曾经指出,斯宾塞、穆勒和孔德“虽然是有影响的大师,但他们的所谓社会学研究却都没有脱离社会自然性的一般论述,没有脱离社会与生物界的一般关系的范畴,没有脱离对宇宙进化的一般进程的解释。就连著述甚多的斯宾塞,他对社会学的唯一关心,也不过是想发现宇宙进化的自然规律是如何适用于社会现象的。”⑩M·韦伯也曾指出:“在这种实证主义的教条中,社会科学被简单地当作是以自然科学的方法和前提条件研究人类存在的一种延伸。”(11)因此,他们致力于确定社会现象区别于自然现象的特点,探讨“哪些现象才是社会现象”以及“什么方法适用于研究社会现象。”也就是说,致力于探讨社会现象区别于自然的结构整体性和整体的研究方法。

六 社会现象和社会科学的整体性

社会结构或社会运动中各因素之间总是处于辩证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之中,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因此,“经典作家”有时把社会形态称之为“社会有机体”。这并不是说社会运动具有生物有机体的特点,而是强调社会结构内部的复杂性、各因素之间联系的紧密性,是一个形象的比喻。社会运动的“结构性”或“有机性”决定着社会科学的根本特点,即整体性。社会科学着眼于社会整体。卡尔霍恩指出:“社会科学是人类群体行为的研究。它与家庭、工厂、教会、社团、国家和其他群体的行为有关。”(12),它虽然也与群体影响下的个人行为有关,但它不研究不受群体影响的人的行为。更准确地说,它是从社会整体或群体的角度研究“人类关系”、研究人的行为的科学;而不包括仅从个人的角度、心理的角度、文化和价值的角度来研究人的行为的科学。而后者属于人文科学的范畴。

当然,真正科学的社会研究也不能忽视人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唯物史观告诉我们,社会发展史有一点是和自然发展史根本不相同的。在自然界中全是不自觉的、盲目的动力,没有任何事情是作为预期的自觉的目的发生的。“反之,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考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13)肯定历史人物在社会历史中的创造性的地位和作用,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原则。但是,历史唯物主义同时又强调个人的意志不能凌驾于历史之上,而必须服从于历史的意志。因此,恩格斯在指明社会与自然的以上区别以后,接着写道:“但是,不管这个差别对历史研究,尤其是对个别时代和个别事变的历史研究如何重要,它丝毫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即使在这一领域内,尽管各个人都有自觉期望的目的,在表面上,总的说来好象也是偶然性在支配着。人们所期望的东西很少如愿以偿,许多预期的目的在大多数场合都彼此冲突,互相矛盾,或者是这些目的本身一开始就是实现不了的,或者是缺乏实现的手段的。这样,无数的个别愿望和个别行动的冲突,在历史领域内造成了一种同没有意识的自然界中占统治地位的状态完全相似的状况。行动的目的是预期的,但是行动实际产生的结果并不是预期的,或者这种结果起初似乎还和预期的目的相符合,而到了最后却完全不是预期的结果。这样,历史事件似乎总的说来同样是由偶然性支配着。但是,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14)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也指出,虽然“社会只能是由各个体构成的”,但是,“构成社会的这种特殊综合产生了与个人意识现象不同的新现象。这种新现象存在于社会,却不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部分,即不存在于构成社会的各个成员中。从这个意义上,社会现象是外在于个人意识的,如同生命的不同属性外在于构成生命的矿物质一样。”(15)社会现象的客观性从本质上说就是这一种外在于个人、个人意识(意志)的整体性,而不象自然实在那样与人的意识、意志毫无关联。

迪尔凯姆曾经用“强制力”来表示或描述这种整体性。当然,“不是说承认社会强制的存在就非要排除个性的存在不可”。这里强调的是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团体以及社会的行为规范、行为方式甚至“社会潮流”对个人的决定性作用和影响。社会存在的事实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当特定的个人去世或被其他人代替时,社会整体依然存在。而且,用迪尔凯姆自己的语言来说,人们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中都有一种社会的性质,它不仅存在于个人的身体和意识之外,而且具有一种强大的力量,不管个人愿意与否,它们能够用某种强制来使个人服从。“这种强制力,当我们服从它时,当然不会觉得有什么压迫,也无所谓强制。然而,实际上这种强制力并不因为我们顺从它而消失。想要证明它的存在与否,只有在人们试图抵抗它,不屈从于它时,才会感觉出来。”(16)法律、道德规范、习俗、社会舆论,包括语言和货币的使用,都具有这种社会强制力。因此,迪尔凯姆用这种强制性来定义“社会现象”。他说:“一种强制力,普遍存在于团体中,不仅有它独立于个人固有的存在性,而且作用于个人,使个人感受的现象,叫做社会现象。”(17)

社会并不是与个人以及个人的心理和精神无关的,相反,个人的行为是社会结构和社会运动的构成中的重要因素。但是,在社会科学中,在作为一种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唯物史观的视野中,个人只是社会关系的“承担者”,只是一个“社会角色”,而不是一个拥有全部丰富性、拥有主观的愿望和意志的真正个体。马克思曾经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开门见山地指出,他在关于社会生产方式或社会经济形态的研究中所采取的是客观的、整体的立场。他说:“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18)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实际上根本不是个人对社会关系的责任问题,而是深刻地揭示出社会科学思维方式方法的特点及其与人文科学的理论分野。

注释:

①《列宁全集》,第十四卷第347页。

②科瑟:《社会学思想名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页。

③孔德:《实证哲学教程》,1855年英文版,第45页。

④《奥古斯特·孔德的实证哲学》,1986年英文版,第二卷,第251页。

⑤参见《毛泽东选集》,第一卷,1991年修订版,第283-284页。

⑥⑦(12)卡尔霍恩:《变革时代的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46、46、50页。

⑧丹尼尔·贝尔:《当代西方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14页脚注。

⑨⑩(15)(16)(17)迪尔凯姆:《社会学研究方法论》,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法文版第一版序言”,第2-3页、第1页;“法文第二版序言”,第6页、第4页、第12页。

(11)参见安东尼·吉丁斯:《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1984年英文版,第133页。

(13)(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43页。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207-2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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