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台新咏》的编者与梁陈文学思想的实际,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编者论文,思想论文,玉台新咏论文,陈文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I20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257-0289(2007)02-0016-006
在对梁代文学研究较深入的学者中,有一种颇具影响的看法:萧纲(及其弟弟萧绎)的文学思想是与萧统对立的。萧纲代表着一种新的文学思潮,萧统则比较保守。① 作为这种看法的支撑的,是通常认为由萧纲令徐陵所编的《玉台新咏》;此书的选录标准不但显然有别于《文选》,而且据说甚至不收萧统的诗歌。不过这一支撑恐怕是难于成立的,而就萧统与萧纲本身的文学思想来看,似乎也并不存在这样的对立。所以想就此稍作论述,以供切磋。
现在所见的各本《玉台新咏》都标明为徐陵撰;现在所见的《隋书·经籍志》以降的中国许多目录书著录此书的也都明署其为徐陵编;署唐刘肃撰的《大唐新语》更说《玉台新咏》为萧纲命徐陵所撰。《玉台新咏》的选录标准既显然有别于《文选》,那么,说萧纲的文学思想与萧统相对立也似乎确凿有据。但在实际上,《玉台新咏》并非徐陵所编,而且此书除了收录萧纲的作品外,其编选本身与萧纲毫无关系,所以上引的说法也就难以成立。
关于《玉台新咏》非徐陵所编的问题,我曾写过两篇论文——《〈玉台新咏〉为张丽华所“撰录”考》和《再谈〈玉台新咏〉的撰录者问题》,但所举证据尚有所遗漏,又分作两篇,论述上的互补之处不易看得明白,故在这里再予简要复述并补充一条新的证据——韩偓《香奁集·序》。
现把我的看法概括如下:
一、从《玉台新咏》卷首徐陵为此书写的《序》来看,《玉台新咏》乃是深受皇帝宠爱的一位妃子所编。而且,书中称萧衍为梁武帝,必然编在萧衍死后,否则不可能称他的谥号。而在萧衍死后八年,梁就灭亡了;何况此书又称萧纲为简文帝②,“简文”谥号的确定距梁亡只有五年;其时又处在战乱剧烈之际,梁代皇帝的妃子不可能去编《玉台新咏》这样的“艳歌”(《玉台新咏·序》中语)集;加以徐陵在梁武帝末年出使北魏,至梁元帝死后才回梁地,即使简文帝或元帝的妃子在当时编了这部“艳歌”集,也不可能请远在北魏的徐陵作序。所以,从《序》来看,此书实是陈代一位妃子所编。
二、《玉台新咏》所收作品的诗人署名,除皇帝、太子和情况特殊的王融外,均直书姓名,却称徐陵为“徐孝穆”。王融何以要称字,固然有待于进一步研究③;但若此书是徐陵所编,他绝不会对书中绝大多数人都称名,称自己却用字。赵均曾说:这种现象的造成是因传世的《玉台新咏》经过徐陵“子姓”的抄录,他们不敢直书徐陵之名,所以把徐陵改作“徐孝穆”了。但是,第一,此书卷首《序》的作者仍署“徐陵”,不署“徐孝穆”;若说此书经过徐陵“子姓”抄录,《序》当然同样如此,为什么对《序》的署名敢直书“徐陵”而不改作“徐孝穆”;第二,《玉台新咏》中收有一首何曼才的《为徐陵伤妾》诗,若说此书经过徐陵“子姓”抄录,为什么此首的题目不改作《为徐孝穆伤妾》?所以赵均的解释是不能成立的。此书的称徐陵为徐孝穆并不是因其经过徐陵“子姓”的抄录,而是书中原称徐陵为徐孝穆。换言之,此书编者是一个尊重徐陵的人而非徐陵自己。但编者只是尊重徐陵,并没有对徐陵之名避讳的义务,所以对其收录的别人作品中之直称“徐陵”者并无改作“徐孝穆”的必要。至于《序》之署徐陵,当是徐陵自己所署,编者更无改动的必要。
三、《玉台新咏》原书本不署“徐陵撰”。日本藤原佐世《日本国见在书目录》的编写时间约当中国的唐昭宗时,日本现在所存的此书抄本的时代也相当于中国的宋代。此书于《玉台新咏》即著录为“徐瑗撰”,可见唐昭宗时期或其以前的《玉台新咏》本不署“徐陵撰”。有人以为“陵”、“瑗”形近,《日本国见在书目录》的“徐瑗”乃“徐陵”之误。然而唐代韩偓为其所撰《香奁集》写的自序说:“遐思宫体,未敢称庾信工文;却诮《玉台》,何必倩徐陵作序。”其第一句实际上是对自己《香奁集》中的诗的称赞,因《香奁》诗与宫体诗都是艳诗,说他对庾信的艳诗——宫体诗——不想恭维,也即意味着自己的艳诗——《香奁》诗——写得比庾信的好,至少不比他的差;其第二句则是间接说明自己的《香奁集》不请别人写序的原因——他觉得像《玉台新咏》那样“倩徐陵作序”是可笑的事(至其所以以《玉台新咏》与《香奁集》作比,当是因为《玉台》是艳歌集,《香奁》是艳诗集)。但如果《玉台新咏》是徐陵所编,此序就是徐陵的自序,哪有什么“倩徐陵作序”的问题?《玉篇·人部》:“倩,假倩也。”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十五引《韵英》:“假借他人力,名为借倩也。”只有别人编了书,编者请徐陵作序,韩偓才会这样说。而且,韩偓显然是看到过《玉台新咏》的,所以他不但知道此书所收的作品与自己的《香奁集》是同样的性质,而且知道此书有徐陵的序。因此,从他所说的“却诮《玉台》,何必倩徐陵作序”的这句话中,可以清楚知道他所看到的《玉台新咏》不但没有署“徐陵撰”,而且必然是署别一人撰。韩偓主要活动在唐昭宗时代,与藤原佐世编《日本国见在书目录》的时代相近。这也就可以证明《日本国见在书目录》之署“徐瑗撰”并无误字,因为韩偓所见的《玉台新咏》所署的撰人也非徐陵④。
而且,宋代严羽、刘克庄提到《玉台新咏》时都称此书为“徐陵序”而不称为徐陵编,足见他们所见的《玉台新咏》也只有徐陵序而不署“徐陵撰”⑤。同时,在出于宋陈玉父本的明代五云溪馆活字本《玉台新咏》⑥ 中也只有卷首的《序》署徐陵撰,而不署此书为何人所撰,却在卷末引用了《郡斋读书志》中关于《玉台新咏》的记载,该记载中才明确地说《玉台新咏》为徐陵撰。如果这是宋陈玉父本的原貌(现在并无证据可以证明这是五云溪馆本漏署编者之名),那么,在《玉台新咏》书上署“徐陵撰”实是相当晚的事;很可能是在陈玉父本引录了《郡斋读书志》的记载之后,才逐渐有了明署此书为“徐陵撰”的《玉台新咏》的本子。
四、今本《大唐新语》并非唐代刘肃所撰的原书,而是明人参考《太平御览》等类书所引《大唐新语》并加以增窜而成的伪书,故其所言萧纲命徐陵编《玉台新咏》事不足征信。详见吴冠文所撰《关于今本〈大唐新语〉的真伪问题》、《再谈今本〈大唐新语〉的真伪问题》、《三谈今本〈大唐新语〉的真伪问题》,分别载于《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2005年第4期、2007年第1期。
五、《玉台新咏序》中所写的那样美丽、有才气而且受到皇帝的特别宠爱——她竟然可以“倩徐陵作序”(没有皇帝的允许,妃子固然不敢与外廷的臣僚交往,徐陵更不敢擅自为妃子所编诗集作序)——的妃子,无论其为陈代甚或梁代的人,在《陈书》、《梁书》的后妃传中都不可能毫不提及,但在这两部书的后妃传中都没有提及徐瑗;其与《玉台新咏·序》所述的“撰录”《玉台新咏》的妃子情况相似的,从现有资料来看,仅有张丽华一人。所以,此书当是张丽华所编;在张丽华被杀后,不得不托名以行于世,“徐瑗”当为托名。
《玉台新咏》既非萧纲命徐陵所编,自不能以此书与《昭明文选》的差异为依据来议论萧统与萧纲文学思想的矛盾了。如果从现存的萧统论文之语来看,那么,两人在基本上是一致的。
萧统的文论影响最大的自是其为《文选》所作的《序》,今引其要者如下:
……若夫椎轮为大辂之始,大辂宁有椎轮之质?增冰为积水所成,积水曾微增冰之凛?何哉?盖踵其事而增华,变其本而加厉。物既有之,文亦宜然,随时变改,难可详悉。
尝试论之曰:“《诗》序云:‘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至于今之作者,异乎古昔。古诗之体,今则全取赋名。荀、宋表之于前,贾、马继之于末。自兹以降,源流实繁。述邑居则有凭虚、亡是之作,戒畋游则有《长杨》、《羽猎》之制。若其纪一事、咏一物,风云草木之兴,鱼虫禽兽之流,推而广之,不可胜载矣。
又楚人屈原含忠履洁。君匪从流,臣进逆耳,深思远虑,遂放湘南。耿介之意既伤,壹郁之怀靡恕。临渊有怀沙之志,吟泽有憔悴之容。骚人之文,自兹而作。
诗者,盖志之所之也。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关雎》、《麟趾》,正始之道著。桑间、濮上,亡国之音表。故风雅之道,粲然可观。自炎汉中叶,厥途渐异,退傅有《在邹》之作,降将著《河梁》之篇。四言,五言,区以别矣。又少则三字,多则九言,各体互兴,分镳并驱。
颂者,所以游扬德业,褒赞成功。吉甫有穆若之谈,季子有至矣之叹。舒布为诗,既言如彼;总成为颂,又亦若此。
次则箴兴于补阙,戒出于弼匡,论则析理精微,铭则序事清润,美终则诔发,图像则赞兴。又诏诰、教令之流,表奏、笺记之列,书誓、符檄之品,吊祭、悲哀之作,答客、指事之制,三言八字之文,篇、辞、引、序、碑、碣、志、状,众制锋起,源流间出。譬陶匏异器,并为入耳之娱;黼黻不同,俱为悦目之玩。作者之致,盖云备矣。
……自姬汉以来,眇焉悠邈,时更七代,数逾千祀,词人才子,则名溢于缥囊;飞文染翰,则卷盈乎缃帙。自非略其芜秽。集其清英,盖欲兼功,太半难矣!
若夫姬公之籍、孔父之书,与日月俱悬、鬼神争奥,孝敬之准式,人伦之师友,岂可重以芟夷,加之剪截。老、庄之作,管、孟之流,盖以立意为宗,不以能文为本,今之所撰,又亦略诸。
若贤人之美辞、忠臣之抗直、谋夫之话、辩士之端,冰释泉涌、金相玉振。所谓坐狙丘、议稷下,仲连之却秦军,食其之下齐国,留侯之发八难,曲逆之吐六奇,盖乃事美一时,语流千载。概见坟籍,旁出子史。若斯之流,又亦繁博,虽传之简牍,而事异篇章。今之所集,亦所不取。
至于记事之史、系年之书,所以褒贬是非、纪别异同,方之篇翰,亦已不同。若其赞论之综缉辞采、序述之错比文华,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故与夫篇什杂而集之。远自周室,迄于圣代,都为三十卷,名曰《文选》云尔。(据《四部丛刊》影宋本《六臣注文选》)
在这篇序文中有三点值得注意:第一,强调“文”是不断发展的,不能以前人为准;而所谓发展,则是踵事增华,变本加厉。第二,初步划分了“文”与非“文”的界限。在他看来,“经”与“子”都不属于“文”的范围,见于记载的忠臣、贤人、辩士等的议论同样如此,史籍的记事部分也不属于“文”,只有其“赞论”、“序述”的重在“辞采”、“文华”——“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的,才属于“文”。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他虽然说自己的不选经部之作,是因其崇高,不可“芟夷”、“剪截”,但就其所说子部之书、史籍的记事和贤人、忠臣等人的议论都不属于“文”的原因来看,则经书同样是“不以能文为本”、“事异篇章”、“方之篇翰亦已不同”的。所以他的不选经部之作,显然不只是由于尊经。第三,他所认为的“文”,与今天所说的“文学”已比较接近。这是因为:其一,从《序》的前半部分来看,他在“文中”最重视的实是诗、赋、辞(楚辞)、颂,而把箴、铭之类置于次要的地位,故在说了诗、赋、辞、颂以后才说到它们,而且特地指出:“次则箴兴于补缺……”,主次分得很清楚。再就其所选的分量来说,全书六十卷(原为三十卷,为便于说明起见,故以今本的六十卷为依据),诗、赋、辞占了三十三卷,而三十四卷以下的枚乘《七发》、宋玉《对楚王问》、汉武帝《秋风辞》等从今天来看也属于文学的范围。所以在《文选》中符合文学标准的约占全书的三分之二。其二,另外的三分之一左右虽不属于今天的文学范围,但他之所以选录它们,一则是由于“辞采”、“文华”,如其论史部的“赞论”、“序述”时所说的,再则是因其可为“入耳之娱”、“悦目之玩”,具有娱悦作用,如其论“箴”、“戒”等时所说的;用今天的话来说,也就是具有不同程度的文学性。
由此言之,《文选》的所谓“文”与陆机《文赋》的所谓“文”,虽似内涵相同,都没有对文学与非文学作严格的区分,但因萧统对“文”有主、次之分,而且在具体的选录中对不属于文学的作品也注重其所含的文学性成分,所以他在对文学与非文学的划分上,实较陆机有了较大的进展。
也正因此,《文选序》的基本精神与萧纲所说的“若夫六典三礼,所施则有地;吉凶嘉宾,用之则有所。未闻吟咏情性,反拟《内则》之篇;操笔写志,更摹《酒诰》之作;迟迟春日,翻学《归藏》;湛湛江水,遂同《大传》。”[1—p3011] 实是一致的。在具体作品的选录方面,《文选》与萧纲的意见也并无矛盾。《与湘东王书》说:“比见京师文体,儒钝殊常,竞学浮疏,争为阐缓。……吾既拙于为文,不敢轻有掎摭。但以当世之作,历方古之才人,远则杨、马、曹、王,近则潘、陆、颜、谢,而观其遣辞用心,了不相似。若以今文为是,则古文为非;若以昔贤可称,则今体宜弃。俱为盍各,则未之敢许。”[1—p3011] 他显然是把杨、马、曹、王和潘、陆、颜、谢作为古代文人中成就最高的人来看待的,并以此为依据来批判当时的“儒钝殊常”之作,而在《文选》中杨雄、司马相如、曹植、王粲与潘岳、陆机、颜延之、谢灵运这八人也正是主干作者。
当然,《文选序》对“文”与非“文”的划分,还不如萧绎——通常认为他是萧纲的同调——《金楼子·立言》所说的“……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至如文者,惟须绮觳纷披,宫徵靡曼,唇吻遒会,情灵摇荡。”更接近今天的文学的义界,但萧绎之说在《文选序》之后,乃是在《文选序》对“文”与非“文”的划分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二者并不是对立的关系。
现在再看一看在对待“艳诗”问题上的萧统与萧纲是否存在着对立。
萧纲写过艳诗,并以此闻名。由于以前认为《玉台新咏》这部“艳歌”集是徐陵受萧纲之命所编,而《玉台新咏》的五云溪馆本、赵均刻本一系的版本只有“皇太子”诗,以前的研究者又误认为“皇太子”就是萧纲,从而产生了《玉台新咏》这部“艳歌”集中不收萧统诗的错觉。也正因此,以前在论述萧统与萧纲的文学思想的分歧时,对待“艳诗”的态度也就成了焦点之一。《玉台新咏考异》更以《玉台新咏》的不收萧统艳诗作为此书确为徐陵所编的确证之一,说是“盖昭明薨而简文立,新故之间意有所避,不欲于武帝、简文之间更置一人,故屏而弗录耳”(《玉台新咏考异》卷五)。
然而,谈蓓芳教授已以确凿的证据证明,《玉台新咏》所收的“皇太子”乃是昭明太子萧统之诗,故北宋晏殊所见《玉台新咏》是收有“皇太子”、“梁简文”两人之诗的,只是在出于南宋陈玉父本的五云溪馆一系的本子中把《玉台新咏》原有的梁简文帝萧纲的诗也混入了“皇太子”名下,以致书中再无“梁简文”之名⑦。所以,《玉台新咏》这部“艳歌”集是既收萧统的诗,也收萧纲的诗的。换言之,两人都写“艳歌”,而且《玉台新咏》的编者对这二人的“艳歌”都给予肯定的评价。
其实,萧统不但自己写过“艳歌”,而且对其当时的一位主要“艳歌”作者颇为赞赏:“近张新安又致故。其人文笔弘雅,亦足嗟惜!随弟府朝,东西日久,尤当伤怀也!比人物零落,特可伤惋。属有今信,乃复及之。”(《全梁文》卷19萧统《与晋安王纲令》)“张新安”即张率(见《梁书·张率传》),这是萧统在听到张率死讯后主动向萧纲说的。而张率现存的诗共24首(据逯钦立先生《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收入《玉台新咏》的共7首:《远期》、《对酒》、《相逢行》、《长相思》2首、《白纻歌》二首,另外十一首(《日出东南隅行》、《楚王吟》、《清凉》、《玄云》、《白纻歌》7首)也是“艳歌”;也即24首中有18首为“艳歌”。这样的诗人都被萧统赞为“文笔弘雅”,可见他对“艳歌”并无排斥之意。
萧统除《文选》外,还编选过一部《诗苑英华》,见《隋书·经籍志》。其《答湘东王求文集及〈诗苑英华〉书》云:“又往年因暇,搜采英华,上下数十年间,未易详悉。犹有遗恨,而其书已传,虽未为精核,亦粗足讽览。集乃不工,而并作多丽。汝既须之,皆遣送也。”(《全梁文》卷20,同上,页3064)所云“上下数十年间”,当是与其时代最为相近的几十年,在他来说,可谓“近代诗选”。而从“集乃不工,而并作多丽”(意谓虽编集并不精善,而所收的多为丽诗)之语来看,其选诗的标准实在于“丽”;所以,他对张率一类“艳歌”作者的赞赏也正是自然的事。
不过,萧统对陶渊明的《闲情赋》颇有非议,似可作为他反对“艳诗”的旁证。今先引其《陶渊明集序》有关原文如下:
白璧微瑕,惟在《闲情》一赋,杨雄所谓劝百而讽一者。卒无讽谏,何足摇其笔端?惜哉,亡是可也。(《全梁文》卷二十,同上,页3067)
因为《赋》中有“愿在丝而为履,附素足以周旋”等句,世多以此《赋》为写艳情之作;萧统既对此赋加以非议,遂被认为是对艳情的否定。然而,陶渊明在《闲情赋》的《序》中说得很明白,其作此赋是“始则荡以思虑,而终归闲正,将以抑流宕之邪心”。可见此赋本身是“抑流宕之邪心”——否定艳情——之作,但其结果,却是进一步引起了对艳情的羡慕,也即滋长了“邪心”。所以,萧统的这些话到底是对陶渊明的这种创作动机与作品的客观效果的矛盾的批判还是对其所写艳情的否定,是一个先须弄清楚的问题。而从《文选》收入《高唐赋》、《神女赋》这样的写艳情之作以及他自己的诗也被收入“艳歌”集来看,很难说萧统是排斥艳情的;所以,他对《闲情赋》的不满,恐怕主要是就此赋《序》中的那些话而说。换言之,如不能否定前一种设想,则不能说萧统对此赋的不满是针对《赋》中所写的艳情而发。
总之,在弄清了《玉台新咏》为陈代的一位宫廷女性所编纂而非徐陵奉萧纲之令而撰这一点以后,说萧统与萧纲、萧绎的文学思想存在矛盾、对立的论据也就消失了。就文学思想说,从萧统到萧纲、萧绎乃是朝着同一个方向的演进过程,而非在斗争中前进。
当然,《文选》与《玉台新咏》的编选标准确有较大的不同,从中也确实体现了这两部书的编者的文学思想的差别。大致说来,《玉台新咏》编者的文学思想不但较之萧统,而且较之萧纲、萧绎的也有了重大的发展。其突出的表现就在对于“艳歌”的大力张扬。三萧虽然也写“艳歌”,但从现有的材料来看,却并未正面加以鼓吹。而《玉台新咏》的编者却选了一部完整的“艳歌”集,这至少表明了此人公然承认其对“艳歌”的喜爱超过其他类型的诗篇。这本是我国文学思想史上的一种大胆的行为;而更需要注意的是:其所谓的“艳歌”,不但是对爱情的几乎全面的肯定,而且包含着对于女性的高度的赞美和对于她们的悲惨命运的无限愤懑(其农村女性态度上的具体表现,谈蓓芳教授的《〈玉台新咏〉选录标准所体现的女性特色》[2] 已作了较深入的剖析,此不赘陈)。与此相应,在文学批评的标准上也就有了较大的变化。例如傅玄诗,《文选》只收了一首《杂诗》,钟嵘《诗品》将他的诗列入下品,其评价只有简单的一句话:“繁宫可嘉”;但《玉台新咏》收他的诗至少有15首(不包括作者问题有两说的《盘中诗》),其中并无《文选》所收的《杂诗》,可见其批评标准与萧统的固然很不相同,与钟嵘的也大有区别。而其所选入的傅玄诗中,许多都是赞美女性、为女性呼不平的。把这些诗作为“艳歌”收入,也意味着编者认为这些诗是美的。所以,《玉台新咏》的出现,意味着一种有利于梁代的文学思想、文学批评标准和审美标准的形式。这一方面反映了梁、陈文学思想的变异,另一方面也是女性文学观与男性文学观的违戾的表现。
注释:
①参见林田慎之助教授授《〈文选〉和〈玉台新咏〉编纂的文学思想》(中译文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曹旭译)。林田教授是研究六朝文学成就突出的专家;在日本的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者中持有这种看法的不止林田教授一人。
②今见《玉台新咏》的版本有两种系统,均称萧衍为梁武帝;但对萧纲,则一种系统的本子称梁简文帝,另一种本子则只收“皇太子”诗而无简文帝诗,自明末赵均以下均以为此“皇太子”即指萧纲(见《玉台新咏》赵均刊本卷首)。但谈蓓芳教授据北宋晏殊所编《类要》所引《玉台新咏》,指出北宋前期晏殊所见《玉台新咏》实收有梁简文及“皇太子”二人之诗,“皇太子”指萧统;今见《玉台新咏》另一系统的本子之所以只有“皇太子”诗而无梁简文诗,乃是佚去了梁简文的作者署名之故,故其所谓“皇太子”的诗中,实包含了萧统、萧纲两人的作品。参见谈蓓芳教授《〈玉台新咏〉版本考》(《复旦学报》2004年第4期)、《玉台新咏》版本补考》(《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③《玉台新咏》收王融诗,署作“王元长”。署纪容舒撰《玉台新咏考异》卷四于王元长《古意》云:“王融独书其字,疑齐和帝名宝融,当时避讳而以字行,入梁犹相沿未改。钟嵘《诗品》曰:‘近任昉、王元长等等词不贵奇,竞须新事。’又曰:‘王元长创其首,谢脁、沈约扬其波。’是则齐、梁之间融以字行之明证。即此一节,知此书确出梁代也。”按,纪氏所引钟嵘语,皆出《诗品》之《序》,而《诗品》下正文则明标“齐宁朔将军王融”。考嵘书体例,其标目中除皇帝外皆称名,《序》及评语中则也常有称字的,如《诗品》中标目在书“刘琨”、“郭璞”,《序》中则谓“郭景纯用隽上之才”、“刘越石仗清刚之气”。岂得不顾《诗品》正文的标目,仅据其《序》中,语两谓王融于梁代犹“以字行”?倘这样引论证也可以成立,那就不妨说刘琨、郭璞在梁代也“以字行”了。又按,为避齐和帝萧宝融讳,王融在齐未曾以字行当为事实。疑《玉台》编者据以收入王融诗的资料出于齐和帝时,故称之为王元长;编者不知其为王融之字,也就照署(但若此书为徐陵所编,则似不应有此讹误);否则当是编者对王融特示尊崇。但无论此书为徐陵或张丽华编,似都没有对王融特加尊崇的理由。
④有人说:《香奁集》实是和凝所写,托名于韩偓。此说并不可信。但若此书及《序》真出于和凝之手,那也就意味着五代时人所见《玉台新咏》所署的撰人尚非徐陵。
⑤这问题我在《〈玉台新咏〉为张丽华所“撰录”考》、《再谈〈玉台新咏〉的撰录者问题》中都已作过论述,可参看。
⑥明赵均刻本也有陈玉父序,故曾被普遍认为其出于宋陈玉父本,但这实在是赵均的弄虚作假,参见谈蓓芳教授《〈玉台新咏〉版本考》及《〈玉台新咏〉版本补考》。
⑦见其所撰《<玉台新咏>版本考》与《<玉台新咏>版本补考》。